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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治上之新思想

近世欧洲史 何炳松 3832 2021-04-06 13:51

  第三节

  政治上之新思想

  法意

  服尔德及狄德罗辈提倡新知虽力,然均无攻击君主及政府之举。自孟德斯鸠(Montesquieu)出(一六八九年至一七五五年),虽表示其对于法国政制之信仰,然因称赏英国政府优良之故极足以使法国人了然于本国政府之败坏。尝著《法意》(

  The Spirit of Law

  )一书,谓:证诸历史政府为特种时势所造成,故政府之组织应有以适合当日之情势。彼以为各国政府以英国为最良。

  卢梭攻击文化

  攻击当日之制度使国人生不满之心者除服尔德外当推卢梭(Rousseau) (一七一二年至一七七八年)其人。卢梭之主张与服尔德及狄德罗不同。彼以为时人病于思想之过多,并不病于思想之太少;吾人应依赖感情,不应专恃脑力。又谓:欧洲当日之文化实嫌过度,不如反诸自然朴野之域之为愈。其第一篇文字著于一七五〇年,系应悬赏征文之稿也。文中证明人类道德之堕落实源于学术之发达。盖学术发达之后人心日趋险诈也。故力赞斯巴达(Sparta)之朴野,而痛骂雅典(Athens)人之堕落。

  爱弥尔

  不久卢梭又著一研究教育之书,即至今尚负盛名之《爱弥尔》(

  Emile

  )是也。书中极言教师改良人类本性之非是,以为“天生万物莫不优良,一经人手莫不退化。……欲保存天性之本来面目其道何由?莫如无为。……吾人之智慧皆奴性之成见也;吾人之习惯皆抑制天性之具也。文明之人皆生死于奴境者也。生为衣所缚,死为棺所囚;一生皆受制度之约束”。

  民约

  卢梭主张人类生活以淳朴为主,闻者莫不心许。不久又有人类自然平等及参预政治权利之主张,时人益为之倾动。其名著《民约》(

  The Social Contract

  )即详述此种主张者也。其言曰:“人类生而自由者也,而今则处处皆受束缚。一人自以为为他人之主人,而其为奴隶也则较他人为尤下。此种变迁何自来?吾不知也。此种变迁何以竟成合法之举乎?则吾能答之。”彼以为此种变迁之合法原于民意。统治权当属诸人民。人民虽可设君主以治国家,然立法之权当操诸人民,盖人民有守法之义也。他日法国革命时代之第一次宪法定法律之意义为“民意之表示”,即受卢梭学说之影响者也。

  柏卡里亚(一七三八年至一七九四年)及其著作

  十八世纪时主张改革之书籍不一而足,而影响最巨者莫过于意大利人柏卡里亚(Beccaria)所著《犯罪及刑罚》(

  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

  )一书。书中所述当日刑法之苛虐不平,简明允当。盖当日审判之不得其平,刑罚之残酷无理,虽在英国亦复如斯。刑讯逼供仍甚通行。考查证人出以秘密,于未见被控者之面之前录其证据;通风报信者予以重赏;无根之言即足以入人于罪。罪犯既自承,则用种种虐刑——如拷问机、指夹、火烙诸刑——逼其供出同谋者之姓名。不但杀人者处以死刑即信异端者、赝造者、行劫者、渎神者,亦莫不处以死刑。据英国名法学者布拉克斯吞之言,则英国法律所定之死刑计凡一百六十种,凡砍断果园之树,窃自商铺中五仙令以上,及窃自衣袋中十二便士以上之罪皆属之。唯英国死刑之罪法定虽多,然因其有陪审公开及出庭状之制,其审判尚远较大陆诸国为公允也。

  柏卡里亚之主张

  柏卡里亚主张审案应公开,证人须与被控者觌面。密控他人者不得受理。尤不应有刑讯逼供,强入人罪。彼并主张死刑之废止,一因死刑之阻人为恶不如终身监禁之有力;一因死刑之残酷——如斩、绞、凌迟、车断等——极足以败坏观者之德性也。故刑罚须宽大而一定,当以犯罪及于社会之危险程度为衡。贵族官吏之犯罪其刑罚当与平民等。籍没财产亦应废除;盖因一人有罪遗累其无罪之家族,于理未当也。罚人之犯罪不如阻人之犯罪,欲阻人之犯罪莫若将法律昭示国人,而明定其刑罚。而振兴教育,开通民智,尤为澄本清源之上策。

  十八世纪之经济学

  经济学发达于十八世纪中叶以后。其时学者颇能研究国家财富之来源,货物出产及支配之方法,货物供求之公律,泉币信用之功能,及泉币信用及于工商业之影响等。十八世纪以前,群以为此种事实绝无研究之价值。初不知物价贵贱之不同及利率高低之各异均有定律存焉。古代希腊及罗马之哲学家对于农工商界中人多藐视之;盖其时力田经商者类以奴隶充之故也。当中古时代,藐视之态虽不若昔日之甚。然当日之神学家及哲学家好高骛远绝不注意于人民之生计也。

  各国政府规定工商业之影响

  当时政府虽不知经济学上之公例为何物,然已渐有规定工商诸业之举。吾人已知各国政府常有种种之限制以利其本国之商人,或援助各业公所以维持其专利之职业。法国政府因受科尔伯特之影响,规定工商各业巨细无遗。如织品之广狭、颜色、质地,均有定规。政府对于食粮禁商人不得居奇或窃运出境。

  重商主义

  总之十八世纪初年之政治家及学者莫不以提倡实业为富国上策。又以为欲增财富必输出多于输入方可,盖必如此而后他国之金银方可源源而来也。凡主张政府之提倡航业,发展殖民地,及规定制造业者谓之“重商主义家”(mercantilists)。

  自由贸易主义

  然至一七〇〇年时,英国与法国学者颇以政府之干涉工商业为失策。以为政府限制过严每生极不良之结果;若政府不加限制使制造家得以自由适用新发明,则实业之发达必能较速;又谓法国政府之限制民食过严适足以增加人民之痛苦,盖有背于经济学上之原则故也。此辈经济学家颇反对昔日之重商政策。以为重商主义家误认金银为国家之财富,殊不知国家之贫富固不在现金之多寡也。世人名此派学者为“自由贸易家”。即法国某经济学家所谓放任主义(Laissez-faire)是已。

  斯密亚丹之原富

  一七七六年苏格兰人斯密亚丹(Adam Smith)所著之《原富》(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一书出版,实为近世第一经济学之名著。他日经济学之发达莫不以此为根据。彼颇反对重商政策及其方法——如进口税、政府补助费、限制谷米之输出等——以为此种限制适与富国利民之道相反背,而减少出产之价值。政府之责尽于保护而已。然彼对于英国之《航业法律》极表同情,故斯密亚丹实非纯粹之自由贸易家也。

  经济学者之攻击旧制

  英国与法国之经济学者其主张虽不尽相同,然均以为政府不应有违反经济学原则之举。例如攻击旧日税法之未当,主张赋税当直接征之于地主。著书立说风行一世。甚有印行经济学杂志以提倡国民之经济学识者。

  十八世纪为开明进步之时代

  据上所述可见十八世纪实一开明进步之时代。学者辈出,民智日开。既晓然于旧制之不良,又抱有改良进步之希望。改革精神且达于宫廷之内矣。兹故略述当日开明专制君主之事业。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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