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父子错过(二更)
嗯?徐知之后知后觉,才发现刚才他竟然不小心将心里话说出来了。
“哎?这怎么就是骂人的话呢?”虽然是有点微微的贬义,咳咳!
“那实诚是夸我的吗?”大娃不解地反问道。
徐知之实在是不好昧着良心说是!但也不能向这么纯真的小孩子解释说,其实我说你实诚的意思就是,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识时务不知道看人脸色呢?
多老成多伤人呢!
他还是个孩子嘛!所谓的经验不过是成人世界里面练就人情练达的通关经验,小孩子,不要那么早学会成人世界的灰暗啊!
是要给他们点宽容和时间。
所以徐知之就含含糊糊地给糊弄过去了。
只是他没有注意到两个小鬼头的眼神。
大娃神气地朝着二娃一挑眉,你瞧!大人就是这么会装!口不对心!对付这样的人我很有经验的!下他个面子,二娃你就不要讨好他哈!反正他也猖狂不起来。
二娃则是神色淡淡,不以为意,心中不以为意地小满足。
话又转回来。
听着孩子真诚地相邀,闻着咕噜噜的热锅子散发出来的喷香的鱼香,徐知之感觉自己确实是饿了,那就......吃点?
大娃和二娃鬼机灵地相视一笑,只要他们两人出马,就没有人能抵抗得住!
麻麻说了,这就叫做魅力!哎,他们就是这般魅力无敌的美男子!没办法。
“知之哥,这鱼肉真好吃!”大娃真诚地赞美道!小嘴一点都不耽搁地吧唧吧唧吃着,你看我们那么可怜那么穷得吃不上饭,能不能走的时候给我们拎两条回家啊,这样就不用亲自去抓鱼了。
吃得那么香的模样极大地又渲染徐知之的胃口,徐知之忍不住拿一双筷子加入涮锅子的行列中。
“是很香很鲜,这隆冬时节吃的这鱼都是从湖面破冰取出,养了一个冬天肥美得很!等回头给你们从厨房拎两条回去,让你们娘亲给你们做。”
“谢谢知之哥!”
“还是别叫哥了,这样我就和你们娘亲差了辈分!”
“这样啊,那就叫小叔叔呗!”
“这个可以,嗯嗯,赶紧吃!等会将军回来看见你们两就不好了!”
“嗯嗯嗯!”
吩咐完徐知之就好好地吃着涮锅子,别说,这鱼怎么跟这小孩子一起吃起来感觉这么好吃呢?明明他也不是第一次吃了。
看着那被左右剖开,剜去当中的头骨,只留下左右脸鱼睛鱼唇的鱼头,乌亮特大,火锅里烫熟后用筷用勺,撩起来放进面前的盆子里面,便可醮着大量姜末的美味调料来吃,顿时便感到满嘴巴的滑嫩,满嘴巴的清鲜。
那种鱼脸片加入菌菇火锅的清鲜芬芳美味,那是全然不能够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仿佛在世界极品美味面前,任何文字表达都只能成为是多余的障碍,徐知之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还有就是很有弹性的鱼丸,白的,绿的。
以革尾和鱼泥制成,经油炸,小如弹子,称为鱼弹儿,用鲥鱼为材料,取其鲜嫩,另外加鸡脯、酒和莴首叶汁,搓制成绿鱼丸。
它的鲜美不需要再过多添加物料就可以清晰地感受到。
三人都沉浸在吃鱼火锅的快乐中!
这回二娃的洞察力倒是敏锐了!
“来人来人了!”说着二娃就拉着大娃就要跑!
“小叔叔我们先走了哈!”
徐知之就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小孩纸从个犄角旮旯钻出去了!
徐知之皱了皱眉头,大表哥的帐篷里怎么会有狗洞!
“你谁啊你!”莫寻看着几乎被扫荡光的饭桌,不高兴,从侧面只看到有一个人坐在本该是属于他的座位上。
但是之后看那人影是越看越熟悉,祁千贺的记忆一点一点地被打开,后知后觉,“知之?”
徐知之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缓过来,又跌入大表哥的愤怒之中,不过他知道大表哥是不会跟他计较这点小事儿的,只是怎么就觉得大表哥的这声知之这么熟悉呢?
今天被叫了好多次“知之”了。
“大表哥不好意思啊!”
“别说话!”莫寻仔细地动了动鼻子,怎么感觉有一股熟悉的味道,似是同源。
“大表哥你闻什么呢?”
“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鱼香味呗!这个屋子除了鱼香味还能有什么?呵呵!”一向是淡定的徐知之在大表哥的威压下虚了,他怎么不知道大表哥还有这样的技能?闻出陌生闯入者?
“不对......”那种味道太熟悉了,熟悉得让他一下子有点想不起来,头疼。
再看看站在那里的徐知之,头更疼了!
这什么表弟啊!这么没大没小!竟然能把他表哥饭给一股脑儿地全干完了!
这身板瘦小,饭量不少啊!
可是根据祁千景脑海之中关于他这位表弟的记忆,这小表弟明明不就是文弱书生吗?怎么这么能吃!
莫寻为自己未来的钱包感到深深地担忧。
尽管这个钱包实际上并不是属于他的,但是习惯节俭且持家有道的莫寻骨子里的那份精打细算又开始兢兢业业地发挥其作用力了!
“走走走!再让下面的人给我准备一份饭菜!”莫寻大手一挥就开始撵人了!
“哦哦哦!好的。”徐知之提着的心终于是安放原位。
可是他并不知道自己因此触动莫寻抠门的神经,未来的日子将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城东门,是最繁华的处所,这里街市纵横交错,布满了酒楼、布店、当铺、米栈,以及青楼等红灯区。
旅舍客栈是仕女文人、小贩商贾富集的中心,没有一天这里不是摩肩接踵的热闹情景。
兴州城虽然还属于晋国的治下,但是之前就已说,早就被祁千贺割据来称王称霸了!
虽然名义上是朝廷的,但是实际上祁千贺是这里的无冕之王。
兴州在祁千贺的之力下历经的时间不长不短,六年多,但是对于城市建设来说却已经足够形成一定的规模。
战乱虽然阻滞娱乐的发展,但是有人的地方它就永远不会消失。
兴州城呈长方形,四周有城墙,城垣宽厚坚实,地势居高临下,城墙外有护城河,是兴州城的军事要塞,中间内城作为城中之城,主要为屯兵储粮之用。
内城有纵横各四条道路,内城的道路修得很宽,各门之间有道路直通,路旁都种了槐、柳等作为行道树,街景是很整齐美观的。
内城外围是外城,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划分成方块形的坊里,这些坊里是专供居民在内建房居住的,大小为一里见方,四周筑墙,每边开门,坊里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每个里有里正二人,相当于村长,还派有四个小官吏和七、八个看里门的兵丁。
当初流民投奔也多为安置在此。
这种规划建造成非常整齐并井有条的坊里制度,是为了止居民造反,为了统治者的安全。
商市,也是有计划的安排在坊里密集的东、西南廓城的中部,西部名西市,南面的叫南市。
南市最繁盛,因为它可以被称之为是国际贸易市场,毕竟兴州城是处于边塞之城,四通八达胡商、外客多来这里交易,因而客栈之类的旅行行业发展得很好。
且其位于两条河流之间,河里产鱼,又是鱼市场,在北方地区是佳肴。
总体来看兴州房屋排列整齐,树木茂盛,形制和布局算是比较完善的。
并且在城池之外是大片大片的天地,是为军田,祁千贺的军队也就是驻扎在军田的外围区,是以,无论是从军事力量还是从本身的发展繁茂程度,兴州都可以说的上是边塞之地的一片繁华的净土。
如果不是各方割据的诸侯或称王的人严禁各自领地的人迁徙,说不定兴州的繁华还可以更上一层楼。
这也是叶笙愿意在此安定下来的原因。
但是生活它是需要钱的,特别是想要有颇高的生活质量。
空间里如今可种植的土地范围几乎是可以达到一亩,达到自给自足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一旦是融入人群来生活,细节方面必然是要多多注意的,总不能作为一个不种地的人却能够拿出粮食来交易吧?
这显然是不成的。
除了最基本的吃食以外,还有的就是住,她空间里虽然存了不少的东西,但是那些东西在幽罗台那样的修炼之地有价值,在这里价值就不大。
之前住在山边,与外界交流不大,叶笙做的是棺材生意,惹人忌讳,因此也没有人太愿意接近。
但是如今带着孩子融入社会,总是要找个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
再者就是孩子还要上学。
所以生活真的是需要打拼。
也就是这次招募士兵,对她来说显然是雪中送炭,要不然儿女她可怎么安置?只是她确实是不能当兵的啊!她是女的啊!所以这茬就要找人来解决了,是时候让他们来还救命之恩了。
现在好了,这粮食应该是够买房了,叶笙开心地看了看手中的木牌子,是从内城领粮的凭证。
叶笙从最热闹的大街转入一条僻静的小巷,走得几十步远有一家书肆,门面不大,破旧的木条板拼成铺面,一副久历风霜的模样。
跨进木门檻,书肆很深很大,许多条凳上搭着木板,木板上整整齐齐排列着一捆捆的卷册、一叠叠的帛书。
书肆里似乎没有柜台,但在里面有一扇很窄的小门,隔着一幅用木珠和木棍串成的帘子。
一个白眉银须的老头坐在珠帘子旁边,慈眉善目,眼光中透出聪睿,带着笑容。
哦,此时老头身边正坐着两个可爱的小童。
正是三娃和小四妹。
老头也是受过叶笙的恩惠,所以叶笙才放心将孩子放在这里由他来照看。
崔老家中原有两子,只是大儿子因为战乱被胡人杀害,二儿子远行做生意,以至于一人在家,从前虽然有仆人照看,然仆人欺崔老年迈而多有照看不周,在这个混乱的年代更是有伤人害命夺财的,旧仆便是如此,本想着将崔老拉到野外扔掉,无论是冻死还是被胡人杀掉,这样的几率都是很大。
但是万万没想到崔老竟然会遇上叶笙,所以,叶笙又救了一个人。
“你们哥哥呢?”
“哥哥啊......”小四妹向来是沉默不语的,于是这个问题自然是由三娃来回答,只是......三娃也很着急的,哥哥们不是说好偷偷跟着娘亲一起出去一起回来吗?
但是显然哥哥并没有和麻麻一起回来啊!所以这个问题让他怎么回答啊?
眼下瞒是瞒不住的,三娃内心也是很着急的,眼睛透着机灵劲儿咕噜噜地转动,手中的笔却并没有因为分了心思而停止转动。
叶笙一看这情形哪里还不知道,两个熊孩子指不定跑到哪里去了呢!
“快说,大娃和三娃没有说他们去了哪里吗?”
“他们说跟着娘你走了啊!”
“哎呀丫头不要凶三娃啊,有话好好说啊,都怪我,他们说跟你一起走的,我就信了......”
“老爷子你不要胡闹好不好!不是你的责任不要往身上揽!你太宠着孩子了!”想想这个叶笙就更加头疼,她是最不愿受桎梏的,虽然救了老爷子,老爷子想要认个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个占便宜的事情,但是叶笙却一点都不这样认为。
恩,还了就了了。
没有必要一直牵扯着,她也不想有个祖宗在头上压制着,便是在现代,人们都惯性认为世上无不是父母,好像是父母就是天是地是让你去死你也不得防抗的高压线存在。
便是历经的封建,仍有相当一部分人改不了腐朽的思想,理所当然地认为给了你生命就可以操控你的人生,把子女当成父母的附属物。
何况这是古代,最是重孝道不过了,一个“孝”字压死人。
所以保持适当的距离很重要。
她让孩子学习,学习的是这个时代的文学财富,却也要考虑到不能让孩子被腐朽的思想所同化。
崔老也觉察到了叶笙语气中的严肃和郑重,便也不说话,哎,人家就算是救了你,也只是救了你而已,认清彼此的关系,崔老也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在广博的诗书的熏陶下,其胸襟也同样广博,思想也更活泛一些。
叶笙觉得这样就很好,至少她没有救出个麻烦来!
“我先带孩子回家。”
“哎。”
“对了,仆人还好用吗?”
“好的,好的。”
“那就好,想来应当是不错的,谢先生家毕竟是有经验的,那我先走了。”
“好,丫头,那种药可还有?有人想要买呢,你若是现在手头紧可以卖卖药,老朽我可以给老张家说,他会做个中间牵头的。”
叶笙想想,有点收入还是好的,那药就是局麻阵痛的,有点类似罂粟,但是不相同的是制作的草药不具有成瘾性,幽罗台的出品还是有点保证的。
“也行。”
......
“下次再也不准这样了啊,你们要是想出去那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我总不至于不让你们出去吧?”叶笙环臂看着这大娃和二娃,真是越长越像是那个人。
“麻麻我们知道了!”大娃低垂着头乖乖地认错,不安地搅弄着手指。
而二娃则是靠着墙站着一坑不坑的。
叶笙想认错太多是挺好的,但是谁知道是不是嘴上答应着好听呢?
特别是那个叶二娃!
“如果你们真的是修炼有成,那么我一点也不必担心,但现在问题是在这里修炼真的有困难,我的灵石玄石能给你们用来修炼的不多了,还得想办法来维持自助售货机,毕竟如果没有它的指导,我是真的不知道到底该怎么才能把你们送回去!”
“你是不是又不想要我们!”沉寂的二娃终于出声了。
“你是不是傻?挺聪明一孩子怎么关键时候就犯傻呢?”要是不想要你们早就把你们扔了!叶笙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你们不是一向是自恃高贵血脉吗?可要是一直在这片大陆呆着你们的高贵血脉就永远都没有办法开发利用出来,不仅如此,你们也许连个普通人都当不了,现在你们还小,成长所需要的灵气被轻而易举地遏制住,但是当你们慢慢地长大以后,遏制就会变得很困难。”
“你们经常吃不饱,感到到饥饿不是因为你们吃的少,而是因为你们摄入的食物大多是缺乏了灵气。即便是现在我总是用空间里的自助售货机将食物净化成最有精华的部分,能让你们暂时不会感觉到太多的饥饿,但是长此以往下去,我却不能够保证以后会怎么样啊!”
“麻麻......”大娃听出叶笙的无奈,但他......
“我就当个普通人也行。”二娃还是有些不甘心,他一点也不想让叶笙有理由离开他们,哪怕是这个理由是为了他们好,那也是绝对不行。
“那是你想当就能当的吗?你的身体中的血脉是不会允许的!”叶笙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可是麻麻你是......凡人啊!”而且还是那种根本就没办法修炼的废柴,在修炼者遍布的大陆上那完全就是底层的存在,生活能快乐吗?
就算是麻麻会为了他们而到那里去,但是他们能保证保护得了麻麻吗?至少现在他们还没有那个实力。要不然在这个凡人大陆上也不会还要靠着麻麻来保护了。
要是有爹爹在就好了,他们一族的雄性肯定不会太孱弱。
二娃若有所思地望着叶笙。
“什么意思啊?”叶笙有点小小地懵逼。
“没什么。”如果不想说就算了,麻麻很少提到他们的爹,这让二娃很怀疑他们的爹的存在对于麻麻来说或许不是什么愉快的记忆。再者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陪在自己的孩子和配偶身边保护他们,这本身就是很失职的表现。
腊日节是祭祀祖先、祭拜众神的大祭之日,也是庆祝丰收的节日,腊日将近的,在外经商的、游学的、做官的都要赶回家和父母兄弟团员,而往往节日之时对于人都格外地宽松一些。
最欣喜的莫过于闺中的少女妇人,闺房深镀,人面桃花也深锁,一年之中,难得有几天给她们孟浪,给她们戏谑,给她们游冶。
于是兴州城主干道路上就能看到她们三五成群,相约为伴,流连欢乐。便是平日的严规家训的束缚力也在此时变得暗淡了许多。
不能无情地施与她们禁锢的枷锁,让她们尽情地绽放与生俱来的羞涩娴静,虽然往往这时她们会理所当然地放飞自我,羞涩什么的到这时往往一扫而空。 空间福妻:极品兽夫凶萌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