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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提利昂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人,”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是你父亲?”波隆问。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检视着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原住民。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冈恩之子冈梭尔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父亲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人会怎么说,事实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有罢。“我最好自个儿下去。”他提议。

  “对泰温之子提利昂来说最好。”月人部的首领乌尔夫说。

  夏嘎睁大眼睛瞪着他,露出骇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欢。夏嘎要和小男人一起去,如果小男人说谎,夏嘎就会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气无力地说,“夏嘎,我以兰尼斯特家之名起誓,我会回来的。”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齐拉是个矮小强悍的女人,胸部平坦得和男孩子一样,却一点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长以前欺骗过山上部落。”

  “齐拉,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呢。不过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鸦部,乌尔夫代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们几个也一起来。”被他点名的原住民满怀戒心地彼此看看。“其余的留在这里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时候,拜托千万不要自相残杀。”

  他两腿一夹马肚,向前快跑,逼他们要么立刻跟上,要么被抛在后面。其实他们有没有跟上对他来说都没差,怕只怕他们坐下来“讨论”个三天三夜。这是原住民最麻烦的地方,他们有种古怪的观念,认为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甚至连女人也有开口的权利,所以不论事情大小,他们一律争吵不休。难怪几百年来,除了偶尔实施小规模的突袭,他们无法真正威胁到艾林谷。提利昂有意改变这个局面。

  波隆和他并肩而行,身后——咕哝了几声以后——五个原住民骑着营养不良的矮种马跟了上来。每匹马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小得可怜,走在颠簸山路上活像是山羊。

  两个石鸦部的人走在一块,齐拉跟乌尔夫靠得很近,因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间的关系向来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则独自前行。明月山脉里的每一个部落都害怕灼人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吃(这是其他几部说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听出,灼人部中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己的一边乳头、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只耳朵。提魅的灼人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红手”,约略等于战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国王烧掉的是什么。”提利昂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波隆这么说。佣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胯下……不过就连波隆,在提魅身边讲话也特别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队伍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瞭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一只乌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裸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卡。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十字弓兵。提利昂要同伴们停在射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公爵的儿子,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们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河间地区,眼前就是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提利昂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的味道;显然这里最近曾发生过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成的防御工事,由长矛兵和弓箭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百座营火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砺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在风中,旗杆深深插进泥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士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肩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独角兽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提利昂勒马问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惊讶地说,“大人,我们都以为您遭遇不测了,不然也……”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原住民。“您的这些……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十字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折服于兰尼斯特家的势力,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猩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喝些水,刷刷它的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不过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昂认出了侍卫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父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颌。他的眼睛淡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提利昂走进旅店大厅时,泰温公爵正和他仅存的手足——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喝着一瓶麦酒。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了,下巴全是肉,黄胡子修剪得很短。凯冯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惊讶地说。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亲大人。见到你们真好。”

  泰温公爵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侏儒儿子一番。“看来关于你已死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您失望,父亲大人。”提利昂说,“千万不要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他穿过房间,走到桌边,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畸形的腿摇摇摆摆、格外醒目。只要父亲的视线一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畸形和缺陷。“非常感谢您为我出兵打仗。”说着,他爬上一张椅子,自顾自地拿起父亲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乱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温公爵回答,“换成你哥哥詹姆,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这是詹姆和我的不同之一啦。他还比我高呢,如果您注意到的话。”

  父亲没理会他的俏皮话。“事关家族荣誉,除了出兵,我别无选择。让兰尼斯特家人流血的人,必受惩罚,休想全身而退!”

  “听我怒吼。”提利昂嘻嘻笑道,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箴言。“说真的,其实我半滴血都没流,虽然有几次很接近。莫里斯和杰克却死了。”

  “所以你需要新手下?”

  “父亲大人,这就不用劳烦您了,我自己找了几个。”他试着咽下麦酒,酒是褐色,充满发酵的味道,非常浓,浓到几乎能咀嚼,不过的确香醇之极,真可惜父亲把老板娘给吊死了。“您的战事进展如何?”

  作答的是叔叔,“到目前为止,还算顺利。艾德慕爵士将人马分散为小队,派到领土边界阻止我方突袭,你父亲大人和我在他们会合之前,就将其大部各个击破。”

  “你哥哥打的胜仗则是一场接一场。”父亲说,“他先在金牙城外击溃凡斯伯爵和派柏伯爵的军队,随后在奔流城下与徒利家的主力部队进行决战。那一仗,三河诸侯被打得落花流水,艾德慕·徒利爵士手下许多封臣骑士一同被俘。布莱伍德伯爵集结少数残兵逃回奔流城,闭门死守,詹姆正加紧围城。其他三河诸侯大都作鸟兽散,各自逃回家去了。”

  “而你父亲和我正一个一个消灭他们。”凯冯爵士说,“缺了布莱伍德伯爵坐镇,鸦树城立即陷落,河安伯爵夫人由于缺乏人手,也献出了赫伦堡。格雷果爵士则把派柏家和布雷肯家的领地烧得一干二净……”

  “所以没人挡得住你们啰?”提利昂说。

  “也不尽然,”凯冯爵士道,“梅利斯特家依旧保有海疆城,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也正在召集兵马。”

  “不碍事,”泰温公爵说,“除非嗅到胜利的气息,否则佛雷家不会出兵,而眼下空中都是溃败的味道。至于杰森·梅利斯特,他缺乏单独作战的兵力,一旦詹姆攻下奔流城,他们两家自会跟着臣服。史塔克家和艾林家若不出兵,这场仗已经赢了。”

  “换作是我,不会太担心艾林家。”提利昂道,“但史塔克家就不一样了,艾德大人——”

  “——是我们的人质。”父亲说,“人在红堡底下的地牢里发烂发臭,无法带兵打仗。”

  “的确是没办法,”凯冯爵士同意,“但他儿子已经召集诸侯,目前正带着一支大军坐镇卡林湾。”

  “任何一把剑,唯有试过之后方才知其效果。”泰温公爵表示,“史塔克家那小鬼还是个孩子,想必很喜欢号角吹奏、旗帜飘扬的景象,可战争毕竟是屠杀之事,只怕他承受不了。”

  看来他缺席期间,局势产生了有趣的发展,提利昂心想。“当外面净在干些‘屠杀之事’的时候,咱们骁勇善战的国王陛下又在做什么呢?”他问,“我倒很想知道,我那能言善道的漂亮姐姐,究竟是怎么说服劳勃,同意囚禁他亲爱的伙伴奈德的?”

  “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了。”父亲告诉他,“如今在君临执政的是你外甥。”

  这倒真令提利昂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我姐姐执政?”他又灌了一口酒。眼下瑟曦的老公死了,换她掌政,王国局势必将大为动荡。

  “如果你有意帮忙,我倒有个任务可以交给你。”父亲说,“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在我们后方兴风作浪,袭击我红叉河对岸的领土。”

  提利昂啧了一声。“不过就是几只寄生虫捣蛋,若是平常,我会很乐意去给这些没礼貌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可是父亲大人,我可以派上大用场。”

  “是吗?”父亲看来不为所动。“另外还有两个奈德·史塔克的余孽,专门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一个是想逞英雄的贵族少爷贝里·唐德利恩,另一个是他带在身边的痴肥僧侣,最爱让剑喷火的那位。你能发挥你逃跑的本事,去对付他们么?当然,不能给我捅出更大的娄子。”

  提利昂用手背抹抹嘴,微笑道:“父亲,知道您这么信任我真教人感动,嗯,您要给我……二十个人?五十个?您确定拨得出这许多人手?唉,没关系,假如我碰上索罗斯和贝里大人,一定好好揍他们一顿屁股。”他爬下椅子,摇摇摆摆地走向餐具柜,柜子上摆了一盘白乳酪,周围放着水果。“不过首先,我得实现我的诺言。”他边说边切下一块奶酪。“我要三千顶头盔,三千套锁甲、剑、长枪、钢制矛头、钉头锤、战斧、铁手套、颈甲、护膝、胸甲,以及用来载运这些东西的马车——”

  身后的门被轰然撞开,力道刚猛,提利昂差点松开手上的食物。凯冯爵士咒骂着跳起来,侍卫队长整个人飞过房间,撞上壁炉,滚进已经冷却的灰烬中,狮盔歪在一边。夏嘎跟着闯进来,“啪”的一声,用他粗如树干的膝盖将队长的佩剑折成两段。随后他丢下断剑,大摇大摆地走进大厅,人还未到,全身有如烂乳酪的臭味先至,在密闭房间里显得格外呛人。“红衣小鬼,”他咆哮道,“下次你要再敢在多夫之子夏嘎面前拔剑,我就剁掉你的命根子,拿来用火烤。”

  “怎么,找不到山羊?”提利昂边说边咬了口乳酪。

  其他几个原住民跟随夏嘎走进大厅,波隆也在其中。佣兵有些遗憾地朝提利昂耸耸肩。

  “你又是哪位?”泰温公爵问,口气冰冷如霜。

  “父亲,他们跟着我一道回家。”提利昂解释,“我可以把他们留下来吗?他们吃不了多少的。”

  无人发笑。“你们这帮野蛮人凭什么打断我们的会议?”凯冯爵士质问。

  “平地人,你说我们是野蛮人?”若你帮他洗个澡,康恩其实还算得上英俊。“我们乃是自由人,自由人天生有权参加所有的作战会议。”

  “你们哪一个是狮子酋长?”齐拉问。

  “他们两个都是老头子。”未满二十岁的提魅之子提魅宣布。

  凯冯爵士伸手拔剑,但他哥哥伸出两根手指,按在他的手腕上,表示制止。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提利昂,你的礼貌上哪儿去了?还不快帮我们介绍这几位……尊敬的贵宾。”

  提利昂舔舔手指。“乐意之至,”他说,“这位美少女是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

  “我不是什么少女,”齐拉抗议,“我的儿子们已经割了五十只耳朵了。”

  “愿他们再多割五十只。”提利昂摇摇摆摆地从她身边走开。“这位是科拉特之子康恩,生得就像凯岩城堡,一身长毛的是多夫之子夏嘎,他们两个是石鸦部的。这位是月人部的乌玛尔之子乌尔夫。这位是灼人部的红手,提魅之子提魅。这是佣兵波隆,并无特定效忠对象,在我认识他的短短时间里,已经两次变节,父亲大人,他跟你应该很合得来。”然后他转向波隆和原住民,“容我为各位介绍家父,兰尼斯特家族的泰陀斯之子泰温、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以及永远的国王之手。”

  泰温公爵站起来,那威严和气势完全符合上述头衔。“即便远处西境,明月山脉各部落战士的英勇事迹我们也时有耳闻。诸位可敬的大人,什么风将你们从自家要塞吹到这儿来的呢?”

  “我们是骑马来的。”夏嘎说。

  “他答应给我们衣服和武器。”提魅之子提魅说。

  提利昂正打算将他那把艾林谷化为冒烟荒原的构想告诉父亲,大门却又再度打开,只得暂时作罢。使者用怪异的眼神飞快地瞥了提利昂那群原住民一眼,然后在泰温公爵面前单膝跪下。“启禀大人,”他说,“亚当爵士要我向您报告,史塔克军已开始沿堤道南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没有笑,泰温公爵从来不笑,但提利昂早已学会观察父亲的喜悦神情,此时此刻这样的神情明明白白地写在他脸上。“这么说来,小狼终于挪窝了,准备来跟狮子们玩玩了。”他用略带满足的口气说,“好极了。你回去吩咐亚当爵士,要他立刻撤退,在我军主力抵达之前,不准与北方人交战,但我希望他派人骚扰对方侧翼,并尽量吸引他们南下。”

  “一切照您吩咐。”传令兵骑马离开。

  “这里地势良好,”凯冯爵士指出,“不仅接近浅滩,周围又布下了陷坑和尖桩。假如他们南下,我看不如以逸待劳,在此迎头痛击。”

  “等见识我方的兵力后,那小鬼有可能丧失勇气,直接撤退。”泰温公爵回答,“而我们越早击败史塔克军,就能越快摆脱牵制,腾出手来,全力对付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吩咐鼓手敲集合令,并派人传话通知詹姆,我要即刻进军与罗柏·史塔克决战。”

  “遵命。”凯冯爵士道。

  提利昂饶富兴味地看着父亲转身面向这群半野蛮的原住民。“据说高山部落的男子是勇猛无惧的战士。”

  “没错。”石鸦部的康恩回答。

  “女人也一样。”齐拉补充。

  “与我一同出兵抗敌,我保证你们能得到我儿子承诺的一切,甚至更多。”泰温公爵告诉他们。

  “我们怎么知道你会遵守约定,”乌玛尔之子乌尔夫说,“况且我们已经有了儿子的承诺,干吗还需要父亲的?”

  “我没说你们‘需要’,”泰温公爵回答,“我那是客套话,没别的意思。你们不需要和我们并肩作战,来自冬境北国的人乃是玄冰铸成,碰上他们,连我手下最勇敢的骑士也会害怕。”

  喔,这招漂亮,提利昂心想,脸上露出狡猾的微笑。

  “灼人部什么都不怕,提魅之子提魅将和狮子一起打仗。”

  “灼人部去过的地方,石鸦部都先去了。”康恩不甘示弱地表示,“我们也去。”

  “多夫之子夏嘎会剁掉他们的命根子,拿去喂乌鸦。”

  “狮子酋长,我们跟你一起去,”齐克之女齐拉同意。“但你的半人儿子也要跟我们在一起。他用种种承诺换得一条命,在我们拿到他答应的武器之前,他的命是我们的。”

  泰温转头,用那双金瞳眼睛看着儿子。

  “乐意之至。”提利昂听天由命地笑了笑。 冰与火之歌(全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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