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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老板娘定

  问题是,老爷子极力反对纵遥与自己在一起,甚至不惜丢下罢黜总裁职位的威胁,真的只是因为门不当户不对么?

  把薄被扔开,何尽欢抱膝而坐,下颌抵住膝盖,想来想去,总认为应该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只是,幽居地下室的几天想得很清楚,于自己而言,和纵遥在可以相爱的时间内好好相爱是目前生命的重中之重,既然如此,他们父子两同时三缄其口的原因,还是不去揣测为好,徒增烦恼。她赤脚下床,靠着书架眺望似乎永远这么璀璨美丽的夜景,忽然想起多年前的夏天夜晚,繁星点点,一家人在院子里纳凉,宁谦过来串门,指着爸爸折扇上面的字,疑惑提问:

  “难得糊涂?何叔叔,糊涂怎么会难得呢?我们上学求知,不就是为了学个明白吗?”

  生性迷糊的她从来没有注意过扇子上的字,从竹制躺椅上一把跳起,劈手夺过父亲摇动的折扇,反过来一看,还真是四个大字:

  难得糊涂。

  “老爸,你写错了吧?”

  像是听到什么笑话,爸爸的爽朗大笑响彻云霄,好一阵子才倾身拿回扇子,边扇风边道:

  “你们这个年纪,自然是要上学,学知识,求明白。但是,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们,人这一辈子,总会有不再求明白的时候,就像苏东坡说的嘛,难得糊涂。小谦,尽欢,你两还小着呢,离这个时候还远得很。还有啊,我跟你们说呢,这个糊涂是明白之后才能选择的糊涂,如果不好好学习,一问三不知,那是真糊涂。”

  宁谦摸着刚剃过的浅平头,满脸懵懂:

  “明白之后的糊涂?那不是装吗?叔叔。”

  爸爸闻言又是一阵欢快大笑,抓起折扇敲敲他的脑袋,笑而不语。

  直到现在,何尽欢还记得清楚,当时自己被父亲的话饶得头晕脑胀,立即没了兴趣,嚷嚷着要母亲去切西瓜。

  想不到这么久过去,如今的自己,反倒是开始懂得这四个字所蕴含的深意——

  世人多聪明者,看得清晰透彻,只是少有人能做到看透不说透。

  所谓的难得糊涂,在她看来,是一种了然后的缄默,尤其是于人的关系而言。

  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映入秦纵遥眼帘的便是这么一幕:何尽欢安静靠着书架站立,两臂环抱胸前,丸子头拆了,散乱在身后,身上衣物倒是没换,花T恤白热裤,露出两条细白的腿,裸足赤脚,指甲上前两天涂的粉色甲油在灯光里荡漾出一种温情又性感的光芒。自己很少看到她如此沉静的一面,或许还有几分忧伤,心中不由的柔柔一疼。

  他悄步上前,两条长臂从后环住纤细腰肢,把头搁在她的右肩上:

  “抱歉。”

  “啊?”亲密接触带来触电般的颤栗,何尽欢一时间没搞懂他为什么突然道歉。

  “我的确是想和你结婚,可是,事先没来得及与你商量就当着父亲的面讲了出来。Sorry,应该提前和你说的。”

  原来是为这个。

  何尽欢慢悠悠转身,两条藕臂揽上他的脖颈,笑靥嫣然,俏皮反问:

  “那么,我是否可以把秦先生刚才的问话,当做求婚?”

  秦纵遥稍怔,立即意识到自己百密一疏,竟然没想到要准备一场别出心裁或者温馨甜蜜的求婚仪式。

  虽然说知道怀中的人不会计较这些,可是仪式感还是要有的,不是么?

  好在脑筋转得快,片刻功夫,有了主意的他轻扬墨眉,低头啄了一口粉红面颊,然后牵起她的手,不由分说朝大门口走去。

  “我们去哪儿?”

  “跟我走。”

  ——*——*——

  时值十点,正是西街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时间。

  灯火通明的街道上,来来往往不休,各种气味交织,汇聚成一曲西街特色。

  车饶过络绎不绝人流密集的正街主道,转到条僻静小路,路面宽度,刚好可以容得下一辆车。

  大概猜到他要带自己去清·手作,何尽欢决定“坦白从宽”,自己之前一直没有主动交代,被他发现,怕是要生气呢。

  犹豫片刻,她支支吾吾开口:

  “呃,那个,说件事啊,你别生气好不好?于佩……带我……来……过……”

  “我知道。”

  瞧见她摆出一幅视死如归的慷慨模样,秦纵遥哑然失笑,如果要生气,还会推到现在吗?

  “知道?”何尽欢诧异,“于佩告诉你的?”

  “傻丫头。”秦纵遥伸手摸了她头一把,车稳稳停在清·手作前:

  “这里来过的人,怎么可能瞒住我?于佩来过好几回,不是吗?不过,还好,她口风还算紧。”

  秋夜浩瀚,星光清明。

  纸糊的长筒灯笼散发出柔白色光芒,在远离喧嚣的黑夜里寂静无声,西街那边的热闹非凡隐约随风飘进耳朵,细细的,嗡嗡的,像隔着好远好远的距离。上回和于佩来此,缠绕在不锈钢栅栏上的藤叶碧绿欲滴,还有好多紫色白色的牵牛花,这个季节,花朵盛期过去,零星瞄到几朵,亦稍露不抗时节的疲态。秦纵遥没有敲门,而是站在门口掏出手机,片刻,伴随大狼狗机具气势的高吠,院子里的灯亮了,一个驼背老头快步走来打开大门,浓郁刺鼻的烟草气味扑面而来。

  许是对上回她和于佩的味道还有记忆,跟在老头身边的狼狗突然高抬前脚,一幅要扑过来的凶猛样子,莹绿眼睛令人不由恐惧。

  连续被狗追过两次,何尽欢手脚伶俐的闪到秦纵遥身后,他伸手摸了摸狼狗的头,温柔呵斥:

  “大雄,乖!”

  像是听得懂的狗狗立刻温顺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秦纵遥的手,再凑到只敢露出一个头的何尽欢附近,低头哼哧哼哧的嗅着。

  “它居然叫大雄?”壮起胆子摸了一下他油光水亮的毛发,她弹也似的收手,生怕他也来舔一口。

  “什么叫居然?奇怪吗?”秦纵遥抓起她的手伸向大雄,大雄高兴的抬起前爪放到她掌心:

  “看,它认识你了,以后不会凶你。”

  呃,大雄化身成一只健壮凶猛的大狼狗,多啦A梦在哪里呢?

  不过,转念想到他小时候那么辛苦,肯定也没怎么看过动画片,何尽欢没能说出口,又和大雄握了握,扬唇道:

  “没有啦,就是以为你会给它取个更威风凛凛的名字。”

  驼背老头叠满皱纹的小脸上绽开好久不见熟人的和蔼微笑,挥舞两手打了几个手势。

  让何尽欢惊讶的是,神色温存的男子居然也比划了几下,老头随后宽慰点头,好吧,看来他不仅懂几国语言,还通手语。

  上次从缝隙里瞅见的满架蔷薇开始谢了,不少坠落的花瓣躺在地面,见他们进屋,大雄乖觉的蹭了蹭踏上台阶的秦纵遥,然后掉头一个灵巧腾空,径直扑到蔷薇架下左嗅嗅右闻闻,还淘气的用两只前爪去扑在半空经过的小飞虫、去踩地上爬过的黑蚂蚁。越来越细心的何尽欢注意到,一般只有和自己及徐唐私下相处才会时不时展示温柔傲娇的男子看向大雄的眼神格外宠溺,看得出来,他非常喜欢大雄。

  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自己养在身边?

  和于佩描述的一样,屋内陈设清简,左右两边分别是两面檀色木架,中间一方小桌,架上摆满各式各样的瓷器,没有重样。

  若有若无的檀香气息在室内荡漾,秦纵遥又朝老头比划了一番,再对注意力全被架上物件吸引的何尽欢道:

  “尽欢,这位是木叔。”

  “木叔,你好。”

  姓木,想来和木采清的木家有一定关系吧。

  何尽欢打了招呼,木叔上上下下端详她良久,朝相谐而立的两人比出一个大拇指。

  “你先随意看看吧,木叔身体有点不适,去医院看过,我替他看看化验单和开的药。”

  言罢,秦纵遥领着咳嗽连连的木叔往他日常起居的后屋走,看到他细心给木叔抚背,同时还用一手比划着,站在原处的何尽欢不由想,其实他真的是心地柔软的男人,对云姨木叔这些老人关爱体贴,还喜欢狗狗,可是,为什么总和老爷子处不到一块去呢?莫非,撇开秦任重秦道远木采清三个人之间的秘密纠葛,老爷子还做过什么让他伤心欲绝的事?否则,纵遥不可能对他坚硬至此。

  来之前还想着难得糊涂呢,这会儿又瞎揣摩些什么?

  暗骂一句,她转身端起右边木架上的摆的一把精致小茶壶。

  白瓷小嘴,珠顶大把,描的图案是碧绿柳树枝,上立两只翠羽黄尾的黄鹂,一只引颈高歌,一只回首轻啄身上羽毛,栩栩如生。

  柳条脉络细微可见,鸟儿眼睛活灵活现,足可见送窑烧之前,描绘者的笔底功力。

  往下一看,果然有个大篆的“遥”字。

  “两个黄鹂鸣翠柳,这是前年春天烧的,喜欢吗?”秦纵遥从里头优雅走出来,两手负在身后。

  “喜欢。不过……”

  何尽欢诚实点头,物件的美感直接影响到使用时的心情,往往人们对待美的贵的日常用品,珍惜程度越高,所获得的愉悦满足也越高。

  “不过什么?”

  “于佩说东西卖得好贵的。”她调皮的咂舌,巴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难怪前年春天的东西,今年还没卖出去。”

  这丫头,还学会挤兑人了啊。

  秦纵遥煞有其事点头,略弯腰,凑近她的脸,温柔呵气,道:

  “那么,以后再做出东西,请老板娘定价,好不好?”

  “还有啊,东西虽精,你的生产没有一定量化,更新太慢……”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挤兑他,何尽欢光顾着高兴,说到一半才猛然抬头。

  嘎?

  老板娘? 豪门狂想娶:拒婚高冷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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