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有点晕马,得回去躺一会儿。
“姐,你们继续练吧。”
冬冬跟我一起回到城堡,给我煎了四个鸡蛋,配上一盆蔬菜沙拉,吃完之后,我的精力恢复了七、八成,此时,室外的温度越来越高,因为没有防晒霜,她们几个都回来了,只有钱大壮留在外面,满头大汗,执着地还在练习着。
小分队的气氛和谐而温馨,我过问之前对抗丧尸的战斗,表姐说,经过她们的实验,几乎可以确认,二阶丧尸无法自主攀爬上城堡的城墙,所以大可放心,白天不用值班,只要晚上留人看着点就好,防止丧尸采用其他办法攻城,比如,搭人梯之类。
因为确保安全,所以大家的情绪,现在都很放松。
“食物还够吃多久?”我问表姐,我始终是习惯于未雨绸缪,毕竟游乐场之外依旧乱世,不敢大意。
“正要跟你说这个,”连叶很难得地露出笑脸,“前天我和表姐去医院给你找药的时候,顺便救了被困在医院里的凌歌,凌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情报,她们医院后面有个仓库,是大闰发超市的转运仓库,里面,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一应俱全!”
“仓库?安全吗?”我问。
“是封闭的,需要翻墙进去,所以很安全,东西随便拿!你想要什么,我中午去给你‘买’呀。”连叶说。
还有这么好的地方,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丧尸爬不进城堡,又有源源不断的物资供给,看来,在这里可以坚守很久了。
“还有个事儿,得跟你说一下。”表姐的表情忽而严肃下来。
“说呗。”
“知道大壮为什么那么努力练习骑马吗?”
“为什么?”
“他女儿还活着,打电话联系上了,那孩子被困在一栋办公楼的楼顶,大壮想去救她,但是太远了,离咱们这里将近30公里,而且,路况又太堵,我们昨天尝试过两条路,都无法顺利通过,所以,他才会那么努力学骑马。”
我点点头,救女心切,可以理解,等我再恢复一些,或许可以帮钱大壮一起去救。
“胡飞那边有什么动静吗?”我又问。
“昨天我们去救钱大壮,路过江北高中来着,”连叶冷笑道,“那个混蛋还活着,还冲我们竖中指,我打了他一L,可惜没打着。”
“江北高中的围墙,比这里还高,暂时安全,”我正色道,“但我不知道她们200多号人,如何解决食物问题,虽然胡飞可恶,但那些女高中生是无辜的……”
“哎呀,你管好咱们七个人就行了,”表姐皱眉,“200多人,没法救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嘛……”我小声说,之前不去管她们,是因为我们自身尚不能保,现在衣食无忧,面对近在咫尺的一大群花季小姑娘,怎么可能不闻不问呢?
“有境界,这就是你们选择他当头领的原因吧?”苏凌歌忽然在我身后来了一句,我回头看她,又看看表姐、连叶、冬冬,她们都微笑着点头。
“什么头领?我怎么不知道?头领不是你么?”我问表姐,这是之前大家公认的。
表姐摇头:“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当这个头领,尤其是昨天出去行动的时候,有好几次,都差点犯错害了大家,我的临场应变能力太差了,所以回来之后,我让她们投票,重新选头领。”
“结果,”苏凌歌接了表姐的话,抱着肩膀,眯着眼睛看我,“所有人都把票投给了你,包括那个肌肉男大个子,我很好奇,你到底有什么能力……”
“我哪儿有什么能力,只是大家抬举罢了,这个头领还是你当吧,姐。”我苦笑。
“你别不当回事儿呀!”表姐着急道,“胡飞那个混蛋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他那句话说得对:一个团队,必须要有一个头领!我们今后的行动,必须要有统一的有效指挥才能事半功倍!”
我不知道昨天她们出去探路,到底遭遇了什么事情,缺乏有效指挥?各自为战的话,应该会狼狈吧?反正之前我参加的所有面对丧尸的战斗,无一例外,全是配合作战,因为我一个人不敢打啊,普通丧尸的战斗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它们完成包围。
“哥哥,你就别谦让啦,每个人都有了新职位呢!”晓晓凑过来,递给我一杯奶昔,“你是总指挥,表姐是副总指挥,大壮叔是行动队长,连叶姐是侦查队长,冬冬姐是后勤队长,凌歌姐是医疗队长,至于我嘛……嘻嘻,你猜我是什么?”
“你是卖萌队长吧?”我笑道,真想不到晓晓还能做什么。
晓晓噘嘴:“我是对外联络队长呢!”
拢共就特么七个人,都给封官了,这是玩儿过家家吗?
行吧,她们高兴就成。
心中那根戒备的弦松掉之后,时间变得异常漫长,我闲着没事,在城堡里来回跑步,恢复萎缩了三天的体能,跑到顶楼时,喘口气,我看看马场那边,钱大壮还在尝试跑马,他身上挂着不少青草叶,应该是摔的。
马有那么难骑吗?看电视里那些演员们策马奔腾,都很轻松的样子……我又看了一会儿,忽然,脑海中灵光乍现,像阿基米德发现了浮力一样,惊喜地脱口而出:“我知道了!”
我知道跑马的原理了,一口气跑到下方的城墙,从软梯垂下,来到马场!
“兄弟,你咋了?”钱大壮在马上问。
“大、大壮哥,”我喘了几口气,“跑马的时候,应该把皮股离开马鞍才对!”
“啥?离开?那不掉下去了么!”钱大壮不解道。
“不是还有马镫嘛!你想想看,骑山地车越野,需要飞过障碍的时候,你是什么姿势?皮股还在车座上吗?”
钱大壮想了想,忽然一拍脑门:“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马刚跑起来的时候,肯定不稳,所以,咱们会下意识地坐在马鞍上,等马的速度起来一些,颠簸起伏,坐着肯定不行,会被颠飞,只能站起来,用双脚跟着马匹起伏,利用双腿做缓冲,保持上半身始终处于水平位置!”我解释道,钱大壮听懂了,驾着他那匹叫“tony”的黑色骏马小跑起来,皮股离开马鞍,双腿夹紧马腹。
这里面有个悖论,如果骑手不站起来,马是不会快跑的,一颠一颠的,它跑的也不舒服,所以怎么喊“run”也没用。
随着钱大壮皮股离鞍,身体跟上马的节奏,逆方向起伏,tony越跑速度越快,钱大壮一开始还有点拘谨,怕落马,皮股离鞍很近,准备随时坐下,后来一看没事,所幸皮股高高撅起,tony跑的时候,马身上下动来动去,但马背上的钱大壮弓着背的行动轨迹,始终保持一条直线!
“成功了!”钱大壮兴奋道,“多多!爸可以去救你了!”
我看的兴起,牵过表姐那匹sandy,翻身上马,如法炮制,掌握了技巧之后,在马背上简直稳得一笔,比开车都舒服,马场里已经不够我跑了,我骑着sandy出了小铁门,沿着游乐场里面的道路飞驰,不愧是纯种马,速度起来之后,跟飞一样,目测超过40公里每小时,这速度,即便是二阶丧尸也追不上了,如果,手里再有一把突击步L的话…… 兴尸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