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里有现成的厨具,我问连叶想吃什么,她说就想吃米饭,因为在城堡好几天没吃米饭了,冬冬只会用电饭煲煮米饭,停电之后,只能使用煤气灶,她用大锅煮的不太好吃。
“你先煮饭,我去下面弄点菜上来。”连叶说。
“你可以把那只大龙虾拿上来。”我提醒道。
“对呀!”连叶一拍脑门,一溜小跑去了一楼。
等我淘好米、煮上饭,连叶提着两个购物袋归来,一个里面是那只大龙虾,另一个里面是两瓶葡萄酒,以及一些调味料,还有刀叉。
我把龙虾拎出来,上秤一秤,嚯,12斤!这得多少钱呐!
“你会做龙虾吗?”连叶问我,我摇头,小龙虾煮过,这么大个儿,貌似锅都装不下。
连叶皱眉,挠挠头,直接把龙虾装进烧水锅里,开始注水,龙虾貌似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奋力挣扎,连叶用锤子猛击它的头部,把壳儿都给敲破了,终于降服了龙虾,让它顺从地趴在锅里,盖上锅盖,下面加火开始清煮。
水开之后,连叶犹豫要不要往里加调料,我说不加比较好吧,保持肉质鲜美,实在不行蘸酱吃。
“听你的。”连叶加了点水,继续煮,一直煮到全虾变成红色,盛了出来,没有那么大的盘子,直接把龙虾放在餐桌上。
我用力将龙虾大卸八块,那个钳子,比我拳头还大,用锤子敲开,里面满满的都是肉!
连叶自配了调料,用刀叉文雅地吃了起来,我没管那么多,直接啃,一人吃掉了一个龙虾钳之后,我竟觉得有点饱,连叶也撑得够呛,但是,不能暴殄天物,我俩就着葡萄酒,又把龙虾身体里的肉给分食干净,最后,还剩下大概一小碗龙虾碎肉,实在吃不完了。
白煮了一锅米饭。
“把龙虾肉和米饭都放冰箱里,明早留着炒饭吧!”连叶擦了擦嘴,意犹未尽地说。
“长夜漫漫,再来点什么不?”我问。
连叶晃了晃葡萄酒瓶,喝光了,便起身:“我去下面再拿点啤酒。”
“不用,餐厅冰箱里有,冰镇啤酒!”
“靠!有冰镇的你不早说!”连叶骂骂咧咧地进了餐厅,搬出来一箱12瓶的青鸟啤酒,墩在桌上,“你说吧,怎么喝?这些不喝完,不许睡觉!”
“那还能咋喝……不是,你酒量行不行?脖子可都红了。”我笑道,感觉她也就一瓶红酒的酒量,再喝会醉的很厉害。
“切!我酒量?灭你两个没问题,去,找杯子去!”
我找来两个扎啤杯,各自倒了一杯,连叶举杯,跟我碰了一下,咕嘟嘟,竟全灌了下去,喝完之后,杯口朝下,向我挑衅,我刚要应战,连叶的身子晃了晃,扑倒在桌上,要不是因为她的比较大,局部有缓冲,可能会把脸磕伤。
“靠,不能喝你就别逞能嘛……”我无奈起身过去,摸摸她心跳,探探她呼吸,没问题,只是喝醉了而已。
考虑到这里可能是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重要基地,我觉得要注意环境卫生,拿来工具,先现场打扫了一番,恢复整洁,以免细菌滋生,垃圾袋先放一边,明早从天台扔到超市外面去。
打扫完餐厅,我看看时间,八点钟,差不多我该上天台,守株待兔去了。
我叫了叫连叶,她半醉半醒,还能起身,说要去上厕所。
“要不要帮忙?”
“……不、不用,我能行。”连叶晃晃悠悠地去了卫生间,不多时,自己走了出来,扶着墙,勾着眼睛看着我。
“怎么了?”
“走不动了……你背我下楼……”连叶难得认怂了一次。
我背起连叶:“靠!好重,你多少斤?”
“120,怎么了?”
“哦,那可能是喝多了乏力。”我说,表姐也是120斤,背过她,不会觉得很重。
到了二楼的家居用品区,我把连叶放在一张床上:“你先睡吧,我去天台巡视一圈。”
连叶摆摆手,翻个身就睡了。
超市里的温度有点低,我找到空调控制室,将温度从22调至26,然后上三楼,爬上天台,沿着天台边缘巡视一圈,洋山岛上有电力供应,路灯、霓虹灯之类,很多都亮着,但是和市区相比,要黯淡得多,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从城堡的塔顶,看不见这里的缘故,距离太远了,灯光亮度趋近于零。
大桥上没有灯光,桥上路灯的电力,应该是童话市那边给提供的。
绕了一圈,我坐在靠近码头这边的天台边缘,一边抽烟,一边看着下面的丧尸,之前有300多头,现在很多丧尸都去别处闲逛,只剩下几十头,其中几头围拢着停车场中的Santos,好奇地打量着,Santos身经百战,根本没把这些丧尸放在眼里,只顾低头吃草。
我吹了个口哨,Santos抬头看见我,小跑到超市下面,仰着头,可能以为我要从高处跳到它的马背上,见我半天没有动静,它低下头,又开始溜达着吃草。
那几头丧尸发现了我,也都来到超市墙下,费力地扬起头,对我张牙舞爪,好像在说:“有本事下来啊!”
下尼玛!
我往后退了一点,离开丧尸视野,然后,爬上集装箱,将我带上来的毛巾被铺好,趴在上面,架起连叶那把长L,瞄着码头方向。
我在等待,直觉告诉我,那个神秘的幸存者,今晚还会光顾这里,反正如果是我,见到这么好的马,我不会,只偷走一匹!
从八点钟多等到九点钟,葡萄酒有点后反劲儿,我的眼皮渐渐抬不起来了,支撑到九点半,我实在撑不下去,正准备下去睡觉,忽然,一阵汽车引擎的动静传来!
我赶紧晃晃脑袋,清醒过来,拿起望远镜看过去,只见码头那边,集装箱之间,开过来一台白色的皮卡车!
这台车,显然经过改装,车的前挡风玻璃上,焊接着一道钢筋格栅,看不清车里的驾驶员,等皮卡车又近了些,我才看见,主驾驶室里坐着一个女孩,穿着白色T恤衫,梳着双马尾,戴着一副黑口罩,副驾驶以及后座,看起来都没有人。
我放下望远镜,端起长L,利用瞄准镜,继续跟踪她。
皮卡慢悠悠地开到超市前的停车场中央,丧尸们应该是嗅到了车内驾驶员的味道,纷纷围拢过去,而皮卡车,居然停了下来,她这是找死吗?虽然皮卡前挡风玻璃有防护,但侧面驾驶室的车窗是光板儿的,以普通丧尸的力气,足够击破玻璃!
眼见着丧尸离车窗越来越近,我的食指,不由自主地伸向扳机,不管是不是这个女孩偷了Lucy,对于一个幸存者,我总不能见死不救!
就在我即将扣动扳机的瞬间,女孩忽然按下车窗,伸出一支绿色的管状物,指向丧尸,射出了……水??
我仔细一看,居然是小孩儿玩的那种呲水槍!
开什么国际玩笑,用呲水槍打丧尸?
哎?等等!居然起作用了!丧尸被水槍呲到之后,纷纷抹着脸上的水往后退却!
女孩从车里出来,她手里不止一把水槍,腰上还别着好多支,大的小的,各种颜色都有,女孩双手各持一支水槍,很快击退了围拢她的丧尸,硬生生杀出一条路——跑向Santos的路!
我想起来了,苏凌歌跟我说过,丧尸应该会怕海水,因为丧尸皮肤外有一层黏膜,遇到氯化钠会溶解,丧尸依赖那层黏膜,故而怕海水的浸泡,或者是——呲!
说时迟,那时快,女孩冲破丧尸的包围之后,径直跑到Santos那里,动作敏捷地翻身上了马!
我不可能打我的马,也不太想打人,只好从集装箱上跳了下去,快速跑到天台边缘,大喝一声:“不许动!再跑我开L了!”
此时,女孩已经跑出几十米,她回头瞥了我一下,双眼一弯,给我一个妩媚的笑,并未停止,反而拍马加速!
呯!我开了一L,作为警告,纸蛋打在了她前方的集装箱上,没有火星子溅射,集装箱太薄,直接击穿了!
女孩惊愕地看了一眼集装箱——我就是射给她看的,我这把,可不是什么呲水槍——女孩赶紧勒住缰绳,慢慢转回头来,警惕地看着我。
“你给我骑回来!立刻,马上!”我厉声道。 兴尸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