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SL!
“怎么死的?”我不由得抖了一下,发自内心地感到惊讶,因为自从丧尸爆发到现在,我所在的队伍,还未出现过人员死亡的事故。
冬冬痛苦地闭上眼,仿佛之前,经历过一场无与伦比的噩梦。
“你受伤了?”表姐终于看见我的左手在淌血,她不说,我都忘了,脱下衣服查看,左手的整条小臂,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用矿泉水冲洗了一遍,还好,只是因为流血过多导致的惨状,实际情况并不严重,斜着的三条爪痕,搞得我的胳膊,像是被大炮膛线给撸过一样。
晓晓给我消毒、止血、包扎,没什么大碍。
钱大壮暂时去塔顶值班,现场就只剩下我一位男士了,冬冬喝了半瓶可乐,开始讲述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前半夜,胡飞和蔡明明在上面值班,我去睡觉了,连叶去洗澡,表姐和钱大壮在餐厅里下象棋,晓晓围观,冬冬接到胡飞的短信,让她送两瓶矿泉水上楼。
到了塔顶,胡飞便威胁冬冬,和他俩一起离开,要不然,就把我们几个都给杀掉。
冬冬不解,说如果离开这里,岂不是更危险?
胡飞说:人多势众懂不懂?八个人守这么大一座城堡,纵使有再多武器也守不住,还不如早点去江北女高,把那里的200多人组织起来,才能有效抵御丧尸。
“呵呵,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连叶冷笑道。
“我为了保护你们嘛,只好跟胡飞去了,但我向他讲明,只要把他们俩顺利送进江北女高,就算我任务完成,得放我回来,胡飞也答应了。”
“你们三个人,是怎么骑一台摩托车的?”我疑惑地问。
“两个人骑摩托车,一个人骑自行车呀。”
“是蔡明明骑自行车吧?”连叶笑道。
冬冬摇头:“胡飞说他自己体力好,骑自行车跟在后面,让我和蔡明明骑摩托车。”
这点倒是出乎我的预料,胡飞有这么好心?
“路上没遇到丧尸围攻吗?”表姐问。
“遇到了呀,不过摩托车速度快,可以冲过去,不用和丧尸接触。”
“那胡飞呢?”我又问。
“蔡明明带我骑摩托车走右边人行道,胡飞骑自行车,走左边人行道,明明是并排而行,可不知道为什么,丧尸都奔着我们这边来了。”冬冬的表情颇为疑惑。
连叶看向我,用食指在冬冬裙子上戳了一下,我点头,这就是胡飞带冬冬去的原因。
丧尸的视力很差,嗅觉却很灵敏,尤其是对血腥气味,特别敏感,像刚才的战斗中,我在胳膊受伤之后,围攻我的丧尸数量,呈几何数量增加。
我没受伤的时候,双方相隔10米,只要我蹑手蹑脚,丧尸一般不会发现我,可是受伤之后,我就像在潮水褪去的海滩上唯一裸泳的那个傻逼,百米之内的丧尸,都能察觉到我的存在。
以后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关注一下,随着队伍的扩张,女性成员肯定会越来越多,得弄个小册子,把每个人的生理期记录下来……
胡飞以冬冬之月血为诱饵,成功规避丧尸,冬冬则靠着摩托车的机动性,成功摆脱丧尸,倒也算相得益彰。
来到江北女高之后,因为女子高中内部的气味儿更浓郁,周围一直有不少丧尸围着,三人无法接近围墙,胡飞便用L指着冬冬,让她去把丧尸吸引走,创造出一块围墙的真空地带。
“你不是要回去找夏朗么?只要把丧尸吸引开,你就可以回去了!”
我猜胡飞是这么说的。
冬冬会骑摩托车(我教过她),但胡飞不让她骑摩托,而是让她骑自行车,更变态的是,胡飞还让她把原本的紧身自行车服脱掉,从一具女丧尸的尸体上,扒下来一套裙装让冬冬换上。
“这又是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自行车服的材料会降低摩擦力,”连叶很懂地解释道,“换上裙装,皮肤和自行车座产生直接摩擦,血量增加,味道挥发会更大一些,所以——”
卧槽,胡飞这个死变态!
“我骑车去围墙旁边溜了一圈,引开了丧尸,”冬冬表情尴尬,赶紧打断了连叶的解释,“胡飞和蔡明明骑摩托车过去,成功利用软梯上了围墙,但我看见,当蔡明明把五器背包递上去之后,胡飞就把软梯收上去了,没让蔡明明上去!”
“他一开始就是这样计划的!”连叶愤愤道。
“所以,蔡明明被丧尸咬死了?”我问。
冬冬凄然点头:“明明他被丧尸包围了,即便有摩托车也没法冲出去,只好瘫坐在地上,活生生地被丧尸里三层、外三层地……”
冬冬说着,眼角划过泪痕。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冬冬骑着自行车和丧尸兜圈子,后来,自行车后轮,被丧尸给抓住了,冬冬只能弃车,爬上一处高台,没想到丧尸也爬了上来,冬冬只好从高台上跳下去,摔伤了左脚,再之后,遇见我和连叶,得救。
“这个王八蛋!”表姐骂道,“找到机会,我一定要干掉他,给明明报仇!”
“会有这个机会的。”我说。
生逢末世,活着就是真理,有时候,无法群活时,甚至可以牺牲掉一部分人的生命,虽然这样做,会被自己的良心谴责,却可以得到活下去的人的原谅。
但,生存是一道底线,任何超过这一底线之上的私欲,我们没有有权利去奢求,更不用说,为了一己私欲,去牺牲他人生命,这是犯罪,会激起众怒,人人得而诛之!
人之为人者,本质上,是因为人具有良知,即便人类社会这座大厦坍塌,即便人类以文明建立起来的法律秩序崩坏,作为一个人,身处黑暗丛林之中,也要遵循基本的伦理道德。
良知!这是黑暗丛林中最后一丝曙光,也是幸存人类最后一丝希望! 兴尸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