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犹如魔鬼一样的男人,走前留下了的那句话像咒语,萦绕在耳边,怎么赶都赶不走。
“告诉你们老板,今天的事如果再发生一次,我会让他对痛苦这个词,永生难忘。”
将昏过去的女人拖进了房间,一个戴着眼镜,面容清秀的男人看着女人满面的泪痕,不禁对一旁的黄毛帅哥小声啧啧:“这个女的也太可怜了吧,大庭广众之下被那样对待,还要学狗叫。”
冯宇冷剜旁边单科尼一眼,“闭嘴!”
单科尼忙抿唇闭嘴,速瞄了一眼床上女人,跟着冯宇匆匆离开。
一夜都沉淀不下来的冷寂,酒吧没在来一个顾客,只有那几个守班的服务生,正聚集在一起低声窃窃私语。
晚上夜班基本上都是些年轻漂亮的青年人,除了刚才送于末上去的单科尼和冯宇,还有三个便是曹森永,郝鹏程,张俊。
围坐在昏暗的地方,被夹在中间的张俊情不自禁地问:“刚才那个男的是谁啊?”
曹森永怪啧一声,“连老板的手都敢砍,一定大有来头。”
“…我看啊,那人就是个怪物,手腕被咬成那样,还有心思去手*那个女的?”张俊难以理解,“还有那个女的,也真是几世修来的衰气,竟然搭上这种金主。”
单科尼也跟着唉叹一句,“好可怜…”
冯宇冷眼瞥一眼他,“用不着你可怜,做好自己的事,以后也尽量少跟她有瓜葛,指不定下次被断手的,就是你们其中的哪一个。”
张俊咧嘴,“不至于吧!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们又没惹那个男的,他也不至于要来砍我们的手吧?”
冯宇凝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老板的手都不在乎,更何况是你的?”
扫了一眼他们,起身离开,单科尼跟上去。
张俊对着冯宇的背影切了一声,很不以为然,“什么鬼?自己吓自己,那女的被送到这里,就以我们的工作而言,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想没瓜葛怎么可能?”
曹森永思虑了一下,“还是小心点为妙,这次我们得小心招待,要是真因为这个女的而触怒了那个怪物,那就惨了。”
“喂,我说你们,怎么都变得这么怂?一个被阔爷玩腻的情人被送到这里,你们又不是第一次见,至于这么害怕吗?刚才又不是没看到,他让她学狗叫,狗叫耶!难道这还不能证明,那男的有多讨厌这个女的…再说了,被送来这里的女人,哪个还是清清白白的?就算我现在叫一帮人把她上了,那个男的也不会怎样,说不定还会拍手叫好呢。”
靠着沙发许久没开口的郝鹏程,这时候倒火上浇油地来了一句:“来这里的,不是破鞋就是垃圾。”
他的脸被隐没在暗处,看不清表情。
“就是,这种被玩腻的情人,就跟过了时的衣服一样,我敢打赌,那个男的肯定不会管她死活。”
没错,在众人眼里,于末就是一个被遗弃的豪门情人,这家夜总会在整座C市还算有名,来这里消遣的大多还算是有钱人。
在这群已经得到地位和钱财的人之中,情*才是他们所追求的最原始目的,而这个夜总会,是富豪情人被遗弃囤积的集聚地,当然也是交换情人的最佳场所。
在这里,情人就是最低等的生物,没有人身权,更没有选择权,就如同一个个漂亮的瓷器,被倒手买卖。
所以,逍遥吧还有个别名,叫做“欲*火地狱”。
于末足足昏了一天,醒来的时候又是半夜,她迷糊睁眼,脑袋一阵刺痛。
扶着脑袋从床上坐起来,房间里漆黑一片,四周也静得可怕,但那股熟悉的香水味让她清楚的知道,她自己身在何处。
抿了抿唇,还残留着血腥味,她扭头碎了一口,用手抹嘴。 他比骄阳更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