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是男是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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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寞的催眠很成功,让以柔想起了十五年前的那个早晨发生的事情。可她说出来的凶手特征,让一直没有出现的金志成变得更加神秘起来。
“这个大老郭认识金鑫才四五年的光景,或许是他记错了。而且无商不奸,他嘴里能有几句真话?现在金鑫夫妻死了,金志成又失踪,就由着他胡说八道了。”刘俊说着,“叶红跟金志成是夫妻,她的说法跟公司员工的说法又一致,所以撒谎的可能性很小。”
“大老郭为什么说谎呢?而且他说金志成小时候习惯用左手,上学之后学会了用右手。这个很容易查,他说谎也容易戳破。金志成念得是城东小学,我这就去查查。”孟哲马上行动,开车就去了城东小学。
这么多年的事情,很少有老师记得金志成这个人。孟哲查看了学校的档案,找到了金志成的班主任姓名。
班主任姓王,是个快要退休的健谈的老头。他听见孟哲来调查金志成的事情说:“八八年的事情,应该是我刚参加工作带的第一届学生。当时我还是个毛头小子,又对着一群小孩子,总感觉有心无力,整天忙忙碌碌却乱糟糟。
我对这个金志成没什么印象,后来,他爸爸成了大富豪,我才知道自己还教过这个学生。可惜他根本就没上几天小学,家里困难没什么人管,妈妈早死,后妈霸道厉害经常打他。”
“您还记得他有什么特点吗?”孟哲追问着。
“特点?”王老师使劲回忆着,“我连他的长相都不记得,哪记得什么特点?”
“他不是左撇子吗?听说是上了学写字,才被您纠正过来。”孟哲给他提示着。
“那时候的孩子不上幼儿园、学前班什么的,即使上了也不正规,用左手写字的孩子可不止一两个。不过那时候的孩子都听话,挺害怕老师。我要求了几次,班里的孩子就都用右手写字了。”
孟哲听了有些失望,“那您还记得金志成手腕上有红痣吗?”
“哎呀,时间太久了,而且不过是个痣,谁记得那么清?”
金鑫发家的时候金志成已经二十岁,在那之前他一直没怎么念书,不是憋在家里就是一个人出去乱转悠。一方面是因为家里没有钱又是后妈,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有病性子内向,打小就没谁愿意跟他一直玩儿。
看样子这一趟是白跑了,原本兴冲冲的来,却失望而归了。
“不过后来办小学同学会,班长给他发了请柬,他没有来。我作为他们的班主任自然要出席,喝了几杯酒大伙聊天,提到了他。大家都说,没想到当年内向胆小备受欺负的同学,竟然成了富二代!”
孟哲听见王老师继续说着,眼前一亮,“班上的同学欺负过金志成?”
“我这个班主任真是不合格,当时不知道,多年之后才听学生说。”王老师一开始就承认当时的自己太年轻,没什么工作经验,“班上的体委是个人高马大的孩子,上学第一天就把金志成给欺负了。他说金志成往女厕所跑,被他骂‘流氓’哭了。小孩子刚上学,又不认识字,弄错男女厕所很正常。” 女法医,快到碗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