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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三个老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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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三个老乞丐

  斗篷人来回转身,最后眼神都落在了那个能有两米高的稻草堆里,从靴子里拔出匕首,五个人围成了一个圈儿,一点点的靠近稻草堆,楚云歌也是动作极缓慢掏出了身上的短刀。

  这无忧殿的人不仅穿的像个鬼一样,洞察力也像鬼一样,正常人不都是顺着巷子直接追过去了吗。

  五个人缓缓逼近,刀走在步子前面,一刀一刀试探性的扎进稻草堆里,楚云歌他们藏在稻草最后侧,还只是在原地默默的忍着。

  合围越来越近,刀子一刀一刀的扎在稻草堆里,层层深入。微风吹过,斗篷被吹得微微起伏,衣角在空中漂浮,楚云歌感觉那刀子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手里紧攥着短刀,只要他再敢向前探,她必定让他惨死刀下。缓缓的举起手,保证浮面上稻草不动,楚云歌的手已经贴近了顶端了。

  两个黑衣斗篷人趴在稻草堆上搜寻,倏然回头。

  楚云歌以为他们是要行动,也从稻草堆里猛地站了出来,可她一探头发现稻草堆上的黑衣人已经不见了,通通追着一侧巷子跑去了,巷子中还能隐隐的看见专属于哈哈的荧光绿。

  “是哈哈。”楚云歌望着消失在胡同深处的黑衣斗篷人。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走,等着他们反应过来回来找你啊!”霁谷子从稻草堆里钻了出来,跳进去的时候都快把自己埋在最底下了,扑了扑头上的稻草渣儿。

  “哈哈……”

  “快走啊!”霁谷子揪着楚云歌的耳朵把她揪出了稻草堆,“那傻狗一会儿就回来了,先管好你自己再说吧。”

  傻狗……自带GPS还有引敌人功能的傻狗?

  霁谷子在地上蹭了两把灰,稀里糊涂的就抹在了楚云歌和凤翊的脸上,连个人的妆容本来就已经够沧桑了,在这加上这两把灰十足的像个落魄乞丐。

  抹完她和凤翊,霁谷子又开始抹自己,边抹还边说,“这就叫做伪装术,懂吗?”

  楚云歌歪了歪嘴角,从稻草堆里拣出了两个破了口子的碗,端在手里,“反正都已经这样了,混出城再说吧。”说着又把自己本来就不新的衣服撕了几道口子,分给了凤翊一只破碗。

  楚云歌攀上城墙,俯瞰城中房子最低的地方,东西最破最烂的地方,那儿八成就是贫民窟了。眯着眼睛借着明亮的月光,楚云歌才看清她要找的地方在城中的西南角。

  他们误打误撞的竟然已经走到了城中心了,他们现在去马行买马车无异于自投罗网,他们的行踪可以说已经暴露了一半了。城门口的火光还在,估计那群侍卫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想到处理事情的办法。

  楚云歌打头,领着二人朝城中的西南角走去,她想给哈哈留个记号什么的,可又怕记号被无忧殿那帮鬼畜发现,也只好作罢,只能期望着自己的味道在街道上多留一会儿,哈哈能嗅着它们的味道找到他们。

  夜深人静,三个人佝偻着腰走,穿过深深的古巷,脚下的路由石砖变成了土路,周围视线也变得开阔了起来,房子都是低矮的石砖房,和城中木质结构的二层小楼简直就是两个层次。

  味道也越来越难闻,楚云歌估摸着也快到地方了。

  四周观察着,楚云歌一脚踢在了一个软软的东西上,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楚云歌低下头,才看清楚是一个人,乌漆墨黑的只能看见他的一对白眼仁儿。

  躺在地上的老汉瞥了一眼楚云歌,吧唧吧唧嘴翻了个身搂着自己的饭碗继续睡过去了,身上穿的衣物比楚云歌他们的还要烂。

  “到地方了。”楚云歌迈过地上的人儿,朝远处尚有烛光的破庙走去,一般乞丐不都是应该在破庙里吗?这深秋凉风瑟瑟的,怎么还有直接睡到地上的。

  楚云歌推开破庙的那一瞬间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一间六十平方米左右的庙宇,其中佛像就占了一半的地方,剩下的位子几乎都是人摞人谁的,甚至还有人直接睡到了佛祖的铜像上。

  趴着的躺着的,坐着的,在这里几乎可以找到所有的能摆出来睡姿,整个庙里都是一股奇怪的味道,让人闻着就恶心难受。如今已经是深秋,几乎不出汗了,实在想象不到他们要是在盛夏来到这个地方,该是什么样的情景。

  还有这不少的小孩子,甚至还在襁褓里,就被扔在稻草上睡了。

  凤翊的眉头微微拧起,在他的被抹的灰黑灰黑的脸上出现了一个淡淡的川字。

  “走吧。”楚云歌拉着凤翊走了出去,“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他强盛的一面,相对的也都有他匮乏的一面。”这情景她看了都不好受,更别说几乎是已经作为一国之君的凤翊。

  这些道理他当然都懂,不可能有一个国家每一面都好,这些一切都是相对的。

  他主持朝政的这几年里,百姓的个人收入都几乎是几倍的往上涨,军事力量不断扩大,文化交流日益昌盛,国家制度逐渐完善,百姓们开始有了高雅的生活,凤莱也进一步巩固了三国最强的地位。

  世人都道他是明主,是凤莱未来的希望,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也问心无愧,他对得起他的这些子民。

  可是当他看到这副场景的时候,心还是揪在了一起,这些年里他终归是没有把心都放在朝政上,无忧殿的调查确认耗费了大量的精力。

  凤翊找了个树根坐了下来,闭上了自己的眼睛睡去了,楚云歌并排而坐,这种没有床的睡法她可并不陌生。霁谷子三窜两窜的爬上树,枕着一根粗壮的树枝睡着了,临睡前还揪了几根树枝把自己埋起来。

  一天的奔波,楚云歌一坐下便眯上了眼睛,只留了一丝意识洞察周围。

  蝉鸣的刺耳,声音近的好像她伸手一抓就能抓到似的,可这并不影响楚云歌的睡眠。这几个月来一件又一件接连发生的事情就像是被人下了连环诅咒,让人一刻不不得停歇。

  他们出门已经大半月,父皇的病情如何,大楚皇室内部怎样?这一切都还是个未知数,她想插上翅膀回大楚,可现在只能窝在这个地方和无忧殿的人周旋。

  月光挥洒在大地之上,仿佛为大地披上了一层银色的纱衣,只不过这纱衣皎白,又清又冷,能让人抱紧双臂。

  楚云歌还在睡梦之中,被鞋子在这土块咯吱咯吱的声音吵醒,而且不只是一声,楚云歌并没有睁眼,就保持着她的姿势。

  这时的天已经蒙蒙亮了,只是看人还有点费劲,天地都在一片混沌之中,月亮逐渐退役,变成了天空中一角的白色印记,没有阳光,就连她靠着的树都是湿冷湿冷的钻心的凉。

  黑衣斗篷人在荒地之上游荡,掐起一个个躺在地上人的脸,挨个的仔细的观察。

  脚步声越来越近,楚云歌的下巴上覆上了一只手,将她的脖子一提,整张脸对着他,楚云歌懒散的睁开眼睛。

  生无可恋一般,和是所有人一样丢了个白眼仁给他之后便又睡了过去。

  黑衣斗篷人把手一甩,嫌弃的擦了擦手,就继续检查别人去了。

  楚云歌估摸着现在青云城里的黑衣人不止一批,他们只是在脸上抹了一点灰,容貌身形并没有什么改变,如果是在半夜一直跟着他们那一组黑衣人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放过她。

  无忧殿的爪子已经伸到凤莱了。

  天大亮,一直在破庙周遭检查的黑衣斗篷人才尽数散去,趴在地上的一片死寂也开始有动静了起来,不少人睡醒了直接擦擦口水拄着粗拐棍儿进城讨钱去了。

  “大兄弟?”楚云歌摇了摇旁边拿着树根当枕头睡的人,“醒了。”

  老乞丐转过身来,四五十岁的模样,头发不知道是老成灰色的还是脏成灰色的,脸上的皱纹里面藏着的都是泥垢,被楚云歌叫起来之后半边脸都沾着土也不在乎。

  “大兄弟,我是刚来的,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楚云歌塞了一块牛肉干儿在他手里,“刚才那是什么人啊,我还睡觉呢,就直接把我给掐起来了。”

  老乞丐直接把牛肉干放在嘴里嚼,脸上也没什么表情,爱答不理的回答着楚云歌的问题,“新来的,习惯就好了,这帮玩应已经这样子六七天了,谁知道他们是什么东西。”

  “六七天?”在那么早之前就有人在查这里了,好精明的手段,“那我们以后不是每天都睡不好觉了?”

  “睡好觉?你能睡上觉就已经是不错的了,前几天有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就被抓走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老乞丐站起身揪了几片榆树叶填在嘴里给肚子垫了垫底,也拄着拐佝偻着身子朝城里走去。

  楚云歌站起身来抻了个懒腰,向后退了两步,猛踹了几下树干,“太阳晒屁股啦!” 邪王宠妻:萌妃逃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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