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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沈家的事情都布置完,沈晟倾和宁晓枫带着蚌儿返回郡城。这一次同行的还有何元武和童少安。不过这一次不急于赶路,所以四个人商量了一番,带足了吃穿用住的东西,打算一路上走走停停,在沿途悠闲的逛一逛。
一行人四辆马车,八个下人,还有四个骑马的护院护送。挑了临近中午的时间才出发,等到掌灯的时候,他们还没出下茂城的管辖范围。
“如果我没记错。这山是沈兄家的产业吧?”决定在一处水潭边过夜,停下马车之后。何元武先跳了下来,走到沈晟倾身边,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山峰。
沈晟倾点头:“这山上有雀竹千亩,所以名叫雀竹岭,的确是我沈家所有。不过雀竹的笋味苦不可食用,而且竹性脆不适合编制,也算是无用的荒山了。”
宁晓枫倒是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于是凑到过去问:“那山上除了这种什么用都没有的竹子,就没别的东西?”
沈晟倾回道:“倒也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这雀竹岭里有不少草药和特殊的菌类,所以山下的佃户也都会上山采集这些东西换钱。药材自然是要送去庆闻堂了,不过菌类都算他们自己的。”
盘算了一下,那不还等于是荒山,基本没有收益。宁晓枫有些泄气:“那这个山里的草药多吗?”
“就是一些普通的,数量不少,但雀竹生长十分霸道,很多其他的树植都被侵占了地盘。地下都是竹根,盘根错节的十分难搞,草药的数量也有限。”
宁晓枫叹了口气:“那这个问题就难了。”不过千亩山岭就留着让这样的竹子自由发挥,真是糟蹋地方了。
听到是雀竹,何元武倒是灵机一动:“沈兄。这雀竹虽然不是适合编制,但用特殊的药水浸泡处理之后,也可以十分坚硬,拿来制作竹家具也是不错的。只是制作起来颇为费劲。而且雀竹比较细小,制成家具需要极大的功夫,所以极少有人制作。但咱们做这个轮椅倒是可以一试。毕竟竹也占了君子之名。又是咱们当地的物产,只要制作得当,我相信也能有不错的收益。”
沈晟倾还不知道雀竹经过特殊处理能制作家具。不过想想也是,沈家是做药材和香料生意的,其他买卖也只是进货卖货,对这些东西自然是何家更在行。“如是能利用起来,那就再好不过了。不然再这么下去,不知道要侵占多少树木的生长之地。”
童少安安排好让仆人搭帐篷,这才走到三个人近前:“你们怎么看个山都能谈论到这个上面。还是先解决晚饭吧。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在野外露宿,自己动手弄吃的也算是乐趣之一。听闻宁贤弟烹饪手艺极佳,不知道可有幸品尝?”
宁晓枫是个喜欢直爽性子的人。何况他对童少安为了母亲跟他那渣爹杠起来的事儿十分敬佩。因此对于想让他做个晚饭这一点是不会介意的。更何况他早就有了这个打算。“不敢当极佳二字,倒是会做一些简单的。不过在野外童兄也要体谅一二,若是做得不好,待到了郡城再补偿便是了。”
童少安听后立刻笑了:“太客气了。不瞒你说,我除了会提笔写字,什么本事都没有,偏偏如今提笔写字也没了什么用处。倒是羡慕你会许多本领。就比如这烹调一事,我母亲也曾经多次说过让我学上一些,毕竟今时不同往日。可我每一次进厨房,最后不是烧了东西就是烧了自己,吓得他们都不敢再提这件事了。”
宁晓枫听后也笑了起来:“其实做食物只要可以入口就好,也不一定非要多么精巧仔细。若是童兄有兴趣,今天我教你一种绝对不会烧了东西又烧了自己的食物,可好?”
童少安倒是真的很感兴趣。“那真是太好了!我一定学得仔细。日后看谁还敢说我做不出能吃的东西来。”说罢他等了何元武一眼。
何元武挠了挠鼻尖儿,一副无奈的样子。
宁晓枫教给童少安的,是最简单的串儿。只是这个串儿着实大了一些。
因为计划要在野外留宿至少一夜,所以他当然也带了不少食材。其中就有腌制好的生肉,也有一些蔬果在其中。
宁晓枫让人挖好一个合适小的坑,然后周围用附近的石块围上,里面放好了捡来的柴火和枯枝,点燃活之后,再在上放上粗一些的干柴。这个时候他开始带着蚌儿和童少安还有童少安的贴身小厮一起串肉串儿。早就削好的长长的竹签上面串上三四块肉再把香菇、葱段或是馒头夹在其中。接下来就是等着明火小了之后,开始凑到火上开烤。
因为竹签够长也够粗,距离明火也有距离,所以烧烤的时候并不会觉得烫手。只是当肉上的油脂低落到火上,让火焰顿时窜起,又冒了烟,这对于宁晓枫之外的所有人来说,都算是新鲜的经验了。不过宁晓枫也只是看过,亲身体会也是头一遭。
这么烤的肉因为提前调好了味道,所以只要不是糊了生的,味道就不会有差。又因为有宁晓枫在一旁指点,保持好高度就不可能会有黑糊的情况发生。只是童少安不放心自己的手艺,在烤好第一串儿之后他先问了好几遍真的熟了吗?才在宁晓枫一再点头下,送到了何元武的面前。
别说看起来这肉串儿只是有几个地方焦糊了一点点,就是真的黑成碳,这也是童少安给自己做的第一道食物,何元武接过来咬了一大口,意外的发现不止味道好,烤的火候更好。外面焦香里面肉汁丰富肉质软嫩,再咬一口下面的葱段,这原本他并不喜欢,甚至是厌恶的东西,现在吃起来居然香气四溢,而且脆爽可口。“好吃!真好吃!这葱怎么会是这样的口感和味道?平日里都觉得浑气难闻。”
宁晓枫笑呵呵的说:“这是甜葱,本身就跟平日里厨子们用来炝锅的葱不一样。而且童兄烤的火候极好,自然是脆爽香甜了。其实拿来烤还是有些糟蹋了。做葱烧海参,香味儿会更棒。等过些日子你们去我们那里,我做给你们吃。就是海参发泡不易,得准备两天。”
听到宁晓枫还会制作海参,童少安更加佩服:“宁贤弟实在是太有本事了!我可是知道,海参极不好做,你连这个都会!”
“大概也是小时候馋的吧。”自嘲的调侃了一句,更多的,宁晓枫也就不打算去说了。
在野外吃饱喝足,大家伙儿都心情不错。何元武是个读书人的性子,见月色正好,又见山上竹林茂密,忍不住就念起了诗。童少安跟他是同窗,自然学问也是不错的。
沈晟倾虽然没去过几日家学,更没去过学院,但他的师父也是有本事的,不只是武功好,学问更好。再加上沈晟倾本社那就天资聪颖,沈家藏书又多。他自然也是满腹经纶。平日里就是一门心思做生意,对科考只是没有心思罢了。所以这三个人聊起诗词歌赋来,宁晓枫就插不上话了。
不是他文盲,而是这些古文他以前再喜欢,读的再多,也远不如这些自小就跟这些文章打交道的人。而且现代社会学习古文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读懂以前的古籍。学校根本不会教人怎么写诗作对。这就苦了他在一边儿直打瞌睡。好在沈晟倾时刻留意着他的情况,见宁晓枫眼睛都睁不开,就知道这是被无聊到困了。
童少安也发觉到他们这个话题宁馥没兴趣了。不过他不会嫌弃宁馥没有学问,只是从心里感慨宁家真不是个东西。堂堂少爷连书都不让好好读。这样的嫡母和亲父是有多坑人。幸亏之前这场官司让宁馥和宁家彻底没了关系,否则还真不知道要被连累到什么时候。
仆人们在帐篷里休息,马车自然是留着主子们安歇了。回到各自的车里,由于两车离着一点距离,所以童少安才敢跟丈夫念叨两句:“往后就别在宁馥面前谈论那些诗词歌赋了,他对那些没兴趣。”
何元武这才反应过来。“我说怎么这么快就困了。也怪我,忽略了这件事。”
童少安叹了口气:“他那亲爹,比我那个还过分。想想也真是可怜,你看他聊起做生意的事情时眼镜都在发光,可一说到学问就犯困。可见当初在家学是怎么被人欺负的。不然以他的身份,怎么可能不希望好好读书。”
这阵子宁家和宁馥的事早就闹到下茂城人尽皆知了。他们还要跟沈家合作轮椅的生意,自然了解的就更多了一些。所以宁晓枫跟宁家尹在衙门内堂说的那些话,他们知道得一清二楚。自然就脑补了宁晓枫想学习又不得不放弃,以求活命的情形。“也是他自己有本事,有制香的天赋。最关键是遇到了沈兄,否则……唉……”
童少安点头:“可不是么。所以我之前才说,找到一个真想相爱之人相伴终生比什么都要紧。你还说我没出息。我要是有出息去考了状元榜眼的,你还能跟我在一起吗?”
何元武哭笑不得。那“没出息”三个字,明明是他们还未定情,只是同窗情谊时他说的。当时童少安说他一生只求一人真心相爱白头到老,他就觉得这是没有斗志的表现,说了句“没出息”。结果这三个字被他念叨至今。“是是是。是我当初目光短浅。你别说成了状元榜眼,就是考上了进士我也娶不到你了。”
这边小两口甜言蜜语。那边车上的沈大少爷却有点儿哭笑不得。把宁晓枫扶回车上之后,刚让他躺好,人就又坐起来了。“其实我一点儿都不困。只要你们不唠唠叨叨的说那些咬文嚼字的话,我就精神得很。晟倾,你带我到外面逛逛吧。我还没有在天黑的时候在野外走过。”
沈大少爷哭笑不得:“这雀竹岭虽然没有猛兽,但毒蛇野狸之类的还是挺常见的。大晚上的出去眼目不当,万一受伤了怎么得了。你要是想看看雀竹岭,反正咱们也不着急,明日天亮带你上山不就好了。”
宁晓枫却摇了头:“那不一样。反正你会武功,带着我也没有那么危险。这附近不是有个水潭嘛?咱们就去那里。我都听到有蛙叫声了。我带你去抓,抓到了明天给你做炸田鸡吃。” 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