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五、那些年他写给她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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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安安和丛远订了第二天中午返回帝都的机票,落地之后,他们回到余安安的小窝。
这间半地下室快有两个月没有住人了,帝都灰大,落脚就是一层的灰。余安安和丛远两个人短暂的休息之后,就齐齐挽起了袖子打扫房间。好在只是一层浮灰并不难收拾,倒是她两个人说说笑笑的耽误了不少功夫。
等全部打扫干净了,余安安看着堆在房间一角的丛远的行李箱,那上面飞机托运的行李牌还没来得及摘下来,上面用中英文印着丛远的名字,一切都标志着,丛远他,真的落到她的手里啦。
虽然丛远已经是她的人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快一个月了,可之前两个人一直在外面,除了在咸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那几日以外,两个人住的一直都是酒店,那种短暂停留的地方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总觉得会随时离开,随时告别,只有回到她生活的地方,回到熟悉的环境里,她的心里才终于滋生出一丝踏实来——
她和丛远这是,真的要在一起同居了。
啊啊啊,好羞涩怎么办?这种两个人的牙刷放在一个牙刷架上,共用一支牙膏,穿着情侣拖鞋情侣睡衣,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洗碗,共进早晚餐,窝在沙发上一起看一部电影的日子,真的真的就要发生在她和丛远身上啦!
那她的那些小内内和小裤裤得快点藏好再也不能随处乱丢了,隐私物品也要赶紧收好,不然被丛远看到多尴尬啊。
还有还有,窗帘,床单,桌布,这些是不是都得换一套哪?丛远这样温文尔雅的学院派男神,睡在粉红色大床上枕着粉红色枕头盖着粉红色被子用着粉红色杯子和碗,想想就觉得很违和呢。换成什么颜色的好呢?蓝色还是灰色的?蓝色的吧,灰色的太老气她不喜欢。
余安安在心里安排着后续一系列的房间改造大工程,就在她出于职业习惯把这项大工程拆分成一项一项的小工程,列着清单排着优先级盘算着如何设施大致预算多少的时候,丛远已经打开了他的行李箱,一件一件往房间里放东西。
衣服当然是放在衣柜了,日用品放在浴室,还有书和资料,一室一厅的半地下室里没有书房,丛远环顾了一圈,看到电视机旁边立着一个简易的架子,上面放了不少的书,还摆了大小不一的收纳盒,应该就是余安安的书柜了。
丛远走过去,把余安安的书整理到一层,空出来的地方放下他的书和资料。这么一层一层整理下去,就看到在书柜的最下层摆的整整齐齐的收纳盒当中,最中间那个收纳盒的盖子没有盖好,露出里面盛放东西的一角来。
那是摞成一摞的信,最上面那封,牛皮纸的信封露出来的那个角上,Y大印刷字样后面手写的“X级一班”的字样倍感熟悉。字迹颜色已经消退不少,信封角也磨得有些破了,显然是陈年旧信,且被拆开来看了许多次。
丛远顺手掀开了收纳盒的盖子,里面果然盛放着的都是信,摞的整整齐齐的,每一封的信封角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但却没有折叠揉搓的痕迹,显然是精心保存,且时常拆阅的。
那些都是——他写给余安安的信。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自己写的信,信里面说了什么内容,他自己都已经忘记了,没想到余安安居然到现在每一封都还留着,即便是一个人从西京跑到帝都,这些信她也一直带在身边。
十年前,那时互联网已经普及,即时聊天软件更是人手一号,平时要联系个谁,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就是聊QQ了,谁还会去写信?不但消息传送的慢,对于越来越习惯打字的年轻人来说,怕是连怎么提笔写字都快忘了吧?
可余安安偏就要坚持给他写信。她说,她每周给他寄出一封信,等他收到的时候,她已经在动笔写下一封了,她会在写的时候,想象着他阅读她的来信时候的模样和心情,她说那是很美好的事情。
她在信里什么都写,告诉他写信这天的天气,在从教室回来的路上,J大的广播台里又放了哪首歌曲。她告诉他高数又讲到了哪一部份,她前一天在饭堂吃了什么饭打饭师傅手抖了几次,去图书馆上自习的时候又有几个男生借口问她习题册在哪里买的想要留下她的联系方式。
虽然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写给余安安的信里说了哪些事情,可他直到现在还记得,余安安寄给他的信里,当中有一封说道,她实在凌晨四点钟给他写的那封信。那天她的模拟电子电路实验没有做好,等晚上的课结束实验室没人了,又跑去向实验室老师申请重做。她在实验室里面待得太久,以至于被实验室的老师遗忘掉给锁在了里面,等她终于把电路搭好波形调出来,才发现自己回不了宿舍了。她把这件事当做趣事写在了给他的信里,他却在读到的时候心疼了很久。
那么晚的夜里,安安一个女孩子,一个人被锁在偌大的空荡荡的实验楼里,一定害怕极了。那时他就在想,如果他能陪在她身边,他一定不会让她一个人那么晚了还留在实验室,他会陪着她,就算是被锁,也有他陪着她。
因为余安安的坚持,每周收到一封来自J大的信已经成为了他大学生活的一部分。收的多了,他想,他总也要回上一封两封的才好。可是他的文笔委实不如余安安的,提起笔来不知道要说什么,于是他就在信里建议说,不如我们用英文来通信,练习英文写作能力吧。
对于他的建议,余安安不置可否,她的信件总是很长,信封装的满满的沉沉的,说的事情也多,用英文来写确实有些困难。而他就坚持自己的建议,一直用英文给余安安回着信。起初他的回信很短信纸很薄,渐渐的,他的回信就能变得长起来,偶尔也能写满两三页信纸,而他的英文写作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现在回想起来,他现在能用英文灵活自如的发表学术论文,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余安安当时的来信。
想起那些往事,丛远笑了笑,扬了扬手里的信封,问余安安:“这些信,没想到你还留着。”
余安安看了一眼,脸红红的“嗯”了一声。
是啊,那些信,她一直留着,十几年了,从来不舍得丢掉。
起初她偷偷埋怨过丛远的回信太短,英文读起来太累,可是能收到丛远的回信,她还是开心的不得了。后来她看完《神雕侠侣》,看到小龙女和杨过在古墓里找到王重阳写给祖师婆婆的信时,小龙女推断说王重阳一定很喜欢祖师婆婆,所以才会在军务那么忙的时候还抽空写信个给祖师婆婆。
她一下子就明白了。她想,也许丛远自己还没有发现,也或许这只是她的一个乐观的猜测,可她就愿意凭着这个猜测,执着的等下去,等丛远看明白自己的心。
她这么多年等待都是凭借着这一摞一摞的信支撑着的,她又如何舍得丢弃掉她的信念支柱? 总裁在左,男神往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