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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玩过《消逝的光芒》的人都知道,在里面,普通丧尸很垃圾,他们行动迟缓,玩家只要站在高处射击,他们就只能站在底下干看着,最多也就是干吼两句以示愤怒。
但这里并不只有垃圾丧尸,还有高级品种的丧尸,有一种丧尸可以被称为疾行种,外号刘翔,这种丧尸很多都是刚刚尸变的家伙,也有进化了的,他们的行动非常敏捷,翻墙走壁完全不在话下。
除了疾行种还有其他几种进化丧尸:比如会吐酸水的“蟾蜍”、身高力大的“暴徒”、坦克一般的“摧毁者”还有最恐怖的夜间杀手——夜魔。
前几种都还好说,就说蟾蜍吧,虽然他能吐酸水攻击,算是远程尸种,但其本身的防御力极弱,基本上一箭就能射死,而且他的弹道很好预判,不算具有威胁力的丧尸。
要是遇到摧毁者和夜魔就基本完犊子了,巨大的摧毁者跟推土机一样能把房子都给拆掉,夜魔更恐怖,他们力气又大速度还贼快,属于全能型杀手,即使是游戏主角这样的雇佣兵强者近战也不是夜魔的对手。
提起雇佣兵,可能会有人错误的以为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但并不是这样,雇佣兵是一群非常危险的职业杀手;无论是气候严寒、山势崎岖的雪镜山区,还是蚊虫肆虐、酷热难耐的热带雨林,到处都能看到他们活跃的身影。
他们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据说每十个人才有一个能通过最初的非人训练,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退伍的职业军人或者特种部队成员。
这是一群真正的战争机器,游戏主角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而能被GRE选中,他在雇佣兵里也是绝对的强者,就连他都打不过夜魔,可想而知这夜魔有多么的强大。
不过好在夜魔只在夜间出动,因为丧尸病毒很怕紫外线,夜魔身上的人皮已经进化没了,血肉暴露在阳光下会直接被紫外线灼烧,所以白天不会出现他们的身影。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白天你就能无所顾忌的在外边浪,虽然没有夜魔,但其他的进化种丧尸也不是好惹的,如果引来一群,腿脚稍微不利索就很可能会GG。
丧尸的听力相当敏锐,在哈兰,生存准则的第一条就是切记不要在外面随便开枪,任何有穿透力的声音都不要弄出来,不然一群“刘翔”在屁股后边追着你,以他们那不知疲倦为何物的疯狗姿态,就是真刘翔来了也跑不过。
吴锐玩过游戏,所以他知道这一点,做什么都非常小心,但游戏主角不知道,而他降临的地点离吴锐很近,结果他差点就被连累死。
在吴锐离开屋子后不久,天上就传来了“嗖~~~~!”的声音。
那是一架扔空投补给的飞机,现如今病毒还没有在其他城市爆发,军队把哈兰围的水泄不通,所以哈兰的幸存者们仍然可以从外界得到支援。
那空投里面最重要的就是抗毒素,不是病毒解药,只是延迟尸变时间的一种抗毒素,哈兰里面有很多人都被丧尸给咬了,而他们之所以还能以人的身份活着,靠的就是这抗毒素。
吴锐眼看着三个降落伞掉下来,但他并没有去捡的打算,因为大部分空投都会被赖斯的人夺走,你跟他们抢空投就要做好被打死的准备。
就是因为害怕和赖斯的人撞上,吴锐明明看到一个空投离自己很近也没有过去捡东西的心思,惜命是一个原因,再说那些抗毒素也就是在这个世界的人眼里很宝贵,在他眼里并不值钱,他犯不着冒险。
然后就是说他为什么差点被连累死了,在游戏里,剧情一开始就是主角被投放进哈兰,他很快就会遇到赖斯手下过来捡物资的人,这些人看到主角时还以为他是来抢空投的,就会对他进行殴打,然后主角为了自保会开枪打死一个赖斯手下,结果枪声引来了大量疾行种;主角被咬到了,幸好他自带主角光环,高塔的人那时正在旁边,他们也在窥测空投,在发现主角被丧尸围攻后,他们救下了主角,为此还有一位贤才付出了生命。
吴锐并没有注意到那三个空投里有一个不是箱子,而且就是离他非常近的那个。
于是乎,还没走出几步,一声极具穿透力的枪声响起,整个哈兰瞬间活了过来。
就这样,因为离的很近,吴锐眼看着几个疾行种朝着自己冲来,那时他只记得自己在心里怒骂着那个开枪的sb,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在奔跑着,就朝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奔跑,那几个疾行种在他身后紧追不舍。
他第一次知道人的潜力如此之大,他那几年没有运动过的身体在背着一个十几斤重的大背包的前提下居然还能发挥出那样的速度,他甚至觉得自己跟飞的一样,小风嗖嗖的往自己脸上扑。
但他必然是跑不过疾行种的,有好几次他貌似都能感觉到疾行种在自己脖子后边哈气。
关键时刻,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士把他救了下来。
她的名字叫婕德,在游戏里戏份很大,算是女主角一样的角色。
吴锐一眼就认出了婕德的身份,知道她非常厉害,他貌似听说婕德在灾难发生前还是个什么比赛的冠军来的,不是拳击就是散打,反正跟打架有关,三四个丧尸轻易进不了她的身。
就这样,他被救了下来。
然后他就跟着婕德,以及一个背着一个昏迷过去的男人的男人跑到了高塔。
路上他就把情况给弄清楚了,毫无疑问,那昏过去的家伙就是主角,他在乱开枪以后就被疾行种围攻,然后引发了后边的一连串剧情,倒霉的吴锐差点就成为了主角光环下的牺牲品。
这件事告诉他,以后再遇到主角,要不从一开始就把他弄死,要不就离他远点,反正跟主角在一块肯定没好事。
但也算因祸得福吧,他一开始的目的只是想去渔村做生意,而与渔村相比,高塔无疑更加友善,交易潜力也更大,与沦为赖斯附庸的渔村不同,能在这座废弃的城市独立,他们自然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吴锐对里面那些拿着步枪的守卫印象很深刻,他们或许更适合作为交易对象。
吴锐想要枪,很想要,虽然在哈兰开枪要考虑后果,但他毕竟不会只穿越这一个世界,他未来还会穿越很多世界,有一把枪对他而言安全就有了一定保障,在拥有超自然的力量之前,枪械的威力还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他开始和高塔的人做起了生意,用他在天朝买来的大量止痛药、退烧药、牛肉干、润滑剂等物品换了大量黄金珠宝,最后还用一堆食物雇佣黑人约翰给他当了三天保镖。
约翰在灾难发生以前是一个健身教练,战斗力暂且不说,那一身疙瘩肉当真是非常有安全感。 神灵的游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