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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轮下来,凡是喝过酒的人全部都被酒的味道所迷醉了,嚷嚷叫着要再喝,就连大祭司和族长们也变得毫无风度,缠着要元格给酒喝。
但是这酒是有成本的,不能白白给部落里几千人喝,那要是这样的话,元格就算是日夜开工,专注酿酒也不够他们喝了,大祭司他们还可以免费提供,但是普通的族人就真的不成。
不过族人们的酒虫已经完全被元格唤醒了,要想重新沉睡下去,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尤其是现在还有酒存在的情况下。
元格又冒出来了一个主意,建立酒馆卖酒!
不是想喝酒吗?那行,请来酒馆掏钱,这样既能安慰肚子里的酒虫,又能限制众人烂醉的情况。想要烂醉,也要考虑一下口袋里的钱财够不够,不够的话,那就只能少喝一点了。
在众人的期待中,千众瞩目的酒馆终于在捷部落树立起来了,元格作为幕后的老板,石月则是以老板娘的身份入住酒馆,为此元格还为酒馆取了一个名字:小两口酒馆!
这个名字既寓意着这酒馆是属于元格、石月小两口的,也给众人提了一个醒,来这里能喝小两口,畅快!
小两口开业的第一天,瞬间饱满,从早到晚就没有安静下来过,族人们对于酒的热爱完全超出了元格的想象,照这等速度喝下去,现存的酒肯定是不够他们喝三天的。
不得已,元格这边一边限制他们的供应,每人一天只能小两口,多了就不供应,而且现在部落里还有干活,都喝醉了,谁来干活呢?
另一边,元格则是建立酒厂,招人过来酿酒。这一招聘的消息一传出去,立马就引来了男人们的疯狂,进酒厂里酿酒意味着什么呢,大家心里都非常明白,尤其是现在元格限制供应的情况下,进酿酒厂无疑是给他们开了一个后门,想要喝多少就有多少。
报名者甚多,不过元格却用不上那么多,于是元格挑了一些身强力壮又心细如发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对酒能说出个一二三来的那些,更是双手欢迎。
元格现在只是凭借一点点的记忆弄出来一点酒,可是他知道以后想要喝更多更好的酒,就必须让那些对酒有天分的人参与进来,就像当初捷工他们一样。
这边招完人,那边的酒厂就已经建造起来了,于是元格手把手教他们如何酿酒,每一个步骤如何做,需要注意什么,同时将酿酒的原理一股脑儿地塞给他们,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也算是给他们开发一下思路,万一以后出来一个天才,把这个东西给理清楚了,那对于元格来说,那可是好事一大件。
这些人也不愧是聪明的人,在元格的教导下,酿酒很快就上手了,然后酒厂就开始正式运作起来,每天都有几十个人不停地酿酒,这样一来,库存里的粮食很快就不够了。
为此元格只好又不停地购进粮食以供酿酒,而酿出来的酒除了供应酒馆之外,剩下的那些,元格不得不做起了奸商来,把那些酒兑水之后,然后统统拉到临山镇去卖。
商业,本来就是一个人物我有,人有我优的圈子,在没有竞争对手的前提下,加上这粟米酒的口感良好,后劲足,很快就吸引了临山镇人,尤其是那些奴隶们,喝完之后,发现干活都有力气多了,这样一来,上至奴隶主,下至奴隶,纷纷抢着要买。
每次运送酒的牛车一到,还没有卸货完毕,这边就已经被抢光了,就算现在不吃,买回去放在家里屯着喝也好啦。
这样一来,又让元格赚取了大量的钱财,而这些钱财元格用来购买了大量的粮食,运送回捷部落酒厂,继续源源不断地酿酒。
兑水的酒在临山镇大卖之后,元格又看到了一个商机,这边的需求那么多,从临山镇运送过去实在是太麻烦了,于是,元格如法炮制,也在临山镇建立了一个酒馆。
与其让他们买回去屯着慢慢喝,还不如自己屯着慢慢卖,而这根本就不愁临山镇的人不来买,反正他们肚腹中的酒虫已经苏醒,还有什么比得上这个更加挠人呢?
而事情也的确如同元格想象的那样,建立酒馆之后,临山镇的人收工之后纷纷来到酒馆里消费,除了享受之外,更是因为酒能消除他们的疲劳。
临山镇的人有多少,上万人的规模,酒馆火爆的程度比起捷部落还要恐怖,一到傍晚,呢可是连挤都挤不进去,为此元格只好又造了几座酒馆,这才让人们有了喝酒的地方。
临山镇的人甩着大把的钱财,喝着兑水的酒,还以为自己喝的是最好的酒水,要是知道捷部落酒馆卖的才是真正的酒水的话,恐怕他们此刻就不会这样开心了。
但是元格不会告诉他们的,再说了,酒本来就是要兑水的,只是兑水的程度不同而已。卖给临山镇的只能说是有点淡口味而已,却不会那么容易醉人。
酒水的大卖,赚来了大把的钱财,除了一部分用于粮食的采购和人工的花费之外,剩下的那一大部分都是妥妥地利润。如果临山镇和捷部落之间有一个贸易顺差记录的话,临山镇的人肯定会惊讶地发现,临山镇所有的钱财正源源不断地流向捷部落。
捷部落不仅卖给临山镇衣服、牛车,现在更是有了粟米酒,让这贸易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临山镇的人还沉醉于粟米酒带来的轻松里,完全忽视了这一个重要的问题。就算某些人醒悟过来,可是为时已晚,大势已成,回天乏术了。
随着买酒的人越来越多,临山镇多年积累起来的财富迅速地流向了捷部落,而这位这一切的发起人,元格自然赚得盆满钵满,钱财已经多得数不过来了,用一句话说,元格现在穷得只剩下钱了。
商业的暴力是可想而知的,就在这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元格就从临山镇和捷部落里获取大量的钱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暴发户,富豪第一人。
这等积累财富的速度实在是太过于惊人了,不仅大祭司他们想不到,连元格自己也想不到。
呵呵,这么轻松又一次成为了富豪第一人了,唉,金子去到哪里果然都会发光的。
元格无奈地想到,本想过些平静日子的他,却一次次成为了耀眼的存在,不是金子是什么? 穿越之原始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