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陈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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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再往前一步,我可就真开枪了啊!”
看着秦风那淡然的神情,龙晓雨不想示弱,她有意挺了挺身子,枪口怼着秦风,出声恐吓一句。
“是嘛?”秦风嘴角上扬,下一秒,他的步子便再一次抬了起来。
注意到秦风的动作,龙晓雨那搭在扳机上的手指,下意识的颤了一颤。
接着“砰”的一声,枪响了……
“啊!”
手中拿着配枪的龙晓雨,惊吓出声。
她可没有想要枪杀秦风的打算,只是一不留心,枪走火了。
不过睁开眼的她,却发现眼前秦风的身影,已然消失了。
“啪!”
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
脸色潮红的龙晓雨转过头,看到秦风已经收回了手,收回了那只拍她屁股的手。
“不错,还是熟悉的触感。”秦风抱着胳膊,一脸严肃的样子,像是个评委一般点了点头。
龙晓雨的那蜜桃臀,显然是手感不错。
即使是御女无数的秦风,回忆着刚刚那仿佛能捏出水来的触感,也忍不住再次捻了捻手。
“秦风!你不会真以为,我不敢给你颗子弹尝尝吧!”
龙晓雨再次举起了配枪,她没有想到,秦风如此的色胆包天,竟然还敢再沾她的便宜。
“不是你求我拍的嘛?怎么反倒又怪我了?”秦风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淡然一句道。
“呃……”龙晓雨愣住了。
不自觉的放下了配枪,秦风说的话没错,是自己主动要求的。
毕竟谁又能想到,眼前这个男人被枪口指着,胆子还敢这么大,来拍自己的屁股。
“哼,我看叶雷做的对,是应该把你赶出集团区,灰溜溜的滚回天安市。”自知理亏的龙晓雨,怒怼一句道。
“那好,赶紧开始比试吧。”秦风摆了摆手,毫不在意。
不过,一旁的叶雷,脸色差点都要发绿了。
他听龙晓雨这意思,秦风拍她屁股这种事情,竟然不是一次两次了?
而且更让叶雷在意的是,龙晓雨的态度,似乎并不是很在意秦风的行为,甚至还有点习以为常了……
“我们走!”叶雷沉声一句,看向秦风的目光越发阴冷。
不远处,那些窃窃私语的新兵、老兵,看到叶雷走了过来,纷纷都闭上了嘴,老实了起来。
毕竟他们都看到了,叶雷的脸色……阴沉的可怕!
……
“陈冲!”
看着狼牙特种中队的特种兵们,一个个不停的在训练,叶雷低声喝了一句。
很快,便有人回应,踏着军姿走了出来。
“到。”
一名身上满是横练肌肉、看着目光精悍无比的男子,走到了叶雷的面前,不慌不乱的敬了个礼。
看着眼前的手下,叶雷满意的点了点头,接着沉声一句:“你和秦风比试比试,记住,只能赢不能输!”
“是,队长!”陈冲再次回应。
他也看出来了,今天叶雷的心情,好像不怎么好。
陈冲知道,这个叫秦风的肯定要倒霉了!
“有点意思……”秦风自语一句。
他打量了一眼陈冲,对方不愧是号称“兵王种子”,虽然实力不如叶雷,但远远超过了一般的特种兵。
起码,比秦风之前收拾的那两个雇佣兵,强了不少倍。
“那我们开始比试吧,明天还得出国执行任务呢,不要浪费时间了。”
既然叶雷派出的人也到齐了,秦风不想再多牵扯,打算直接开始比赛。
“也好,既然你想早点输的话。”陈冲转过身来,正对着脸开口道。
“那先比什么?”感受到对方身上的敌意,秦风无所谓的笑了笑。
叶雷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心想着等你输给陈冲、要离开集团区的时候,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不过为了赶快看到,秦风那当众丢脸的表现,他还是回答起了比赛的事情:“先比射击,比完射击再比越野跑。”
“那就是比玩越野跑再比搏击呗?”秦风随口接了一句。
“呵呵……”
不等叶雷回答,陈冲突然嗤笑一声,他手指着秦风开口道:“小子,三局两胜,前两局你都输了,还想有机会跟我比第三场?”
“陈冲,秦风可是我的人,你最好客气一点。”
见有着“兵王种子”称号的陈冲,竟然露出如此不屑的笑容,这让带秦风来的龙晓雨,语气跟着不满起来。
“呃……”陈冲愣住了。
没有想到,火凤凰特种中队的队长,竟然会帮这个叫秦风的小子说话,不由有些惊讶。
不过,想到龙晓雨是火凤凰中队的队长,陈冲还是老老实实闭上嘴了。
但陈冲也想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叫秦风的,会得罪他们叶雷队长,原来是和龙晓雨关系不浅。
这……简直是找死!
陈冲已经做好打算,好好收拾这个叫秦风的一顿,给他们的叶队找回脸面。
……
狼牙特种兵训练营,靶场。
两把M15手枪放在了秦风和陈冲面前。
这种制式的手枪,在二战时期、深受米国高级指挥官的青睐,当做自己的私人配枪。
能被米国高级指挥官看重的M15手枪,自然是性能极佳。
有效的射击距离达二百米,打眼前这一百米的靶子,很是轻轻松松。
不过若是想要打中,远处看上去如手掌大小的靶子,难度可就不一样了。
更不用说,那十环的靶心,在一百米远的距离看起来,简直如同米粒般大小。
若是没经过训练的普通人,估计打上一百枪,也只能凭借着运气中一枪。
秦风握着手中的M15手枪,抚摸着这陌生的金属质感,一时有些失神。
“呵呵,你不会是第一次碰抢吧?那我们干脆别比了,给你个认输的机会,免得丢人现眼。”
手中握着M15手枪,早就准备射击的陈冲,看到秦风攥着抢阵阵失神,特意冷笑一声,出声嘲讽起来。
“倒不是第一次摸枪,只是很久没碰过枪了。”秦风露出回忆神色。
说起他第一次摸枪的时候,那时候的枪还是燧发枪,里面装满火药、用打火石击发,那有现在的全自动手枪方便。
而且瞄准起来……
秦风举着手枪,看着远处的靶子,通过三点一线的衔接预瞄,几乎感觉能够百发百中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修炼“九转长生诀”的秦风,五感灵敏远超于常人。
在别人看来,一百米远处,如同米粒般大小的靶心,在秦风的眼中,不过是摆在眼前罢了。 五千年第一长生赘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