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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阿史那思摩

大唐小白 江中石 4297 2021-04-06 10:57

  无边无际的大草是游牧民族的摇篮,但这大草原也并非全都长满了草,在现代的蒙古国南部东戈壁省、南戈壁省、戈壁阿尔泰省,以及华夏内蒙古锡林郭勒西部一带就有一片浩瀚的大沙漠。

  在华夏古代,这片沙漠被称作“瀚海”。从秦朝开始,“大漠”这个词就经常在史书中出现。若把这片瀚海大漠当做参照物来划分地域,就可以把草原分成三个区域,漠北、漠南和漠西。

  漠北,顾名思义就是大漠的北边,准确的描述应该是这样的。漠北又称岭北,指华夏北方沙漠、戈壁以北的广大地区,位于瀚海沙漠群的北部,即现代的蒙古高原。

  汉朝时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将匈奴赶到“漠北”,后来霍去病深入漠北追杀匈奴一直杀到了狼居胥山,从而造就了华夏将帅们梦寐以求的最高功勋——开疆拓土,封狼居胥。

  漠南是指瀚海大漠以南、阴山以北的地区,也就是从现代的华夏内蒙地区和蒙古国之间的广大区域。

  漠西也就是现代的华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中亚部分地区,即大唐的西域地区,现代华夏的西北地区。

  突厥建立起庞大的汗国之后,疆域囊括大漠南北,阿史那的子孙以及其他突厥贵族,也被突厥大可汗分别派往各自的领地,镇守广袤的国土。

  阴山以北大漠边缘,有一片不算肥美的领地,这块领地的主人叫做阿史那思摩。

  草原虽大,但没有一处能够躲过特大白灾,更没有一处成为瘟疫中的净土。阿史那思摩的部族也和其他部族一样损失惨重,紧挨着大漠的部族本就没有多少肥美的草场,所以在处理死去的人畜时,阿史那思摩就会下令把那些死尸运进大漠之中焚烧,这样做可以不让草场受到污染。

  一辆辆的高车上堆满了尸体,这样的车被橐驼拖着缓缓走进了沙漠中。走在车队前面的是白发苍苍的大喀木和他的弟子,他们一边走一边跳着古老的舞蹈,哼唱着古老的歌谣,他们以这种方式引领逝者魂归腾格里。

  阿史那思摩端坐在马背上,而他的马则站在一座沙丘的顶部。四十四岁的阿史那思摩已经不再年轻,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史那思摩的相貌和阿史那家族的男子不太一样,一般来说,阿史那家的男子都是相貌堂堂的,绝对是浓眉大眼黄皮肤黑头发,脸盘子一般都比较圆,这是突厥人的显著特征。因为大多数突厥人都有一张饼子脸,眼睛也比较细小,也就是俗称的饼子脸眯缝眼儿。

  阿史那家族的爷们儿们经过几代人的改造,那相貌自然要比一般的突厥人好看多了,但是他们仍然保留着突厥人引以为傲的饼子脸。

  可阿史那思摩却是个异类,他有着一张标准的上宽下窄的瓜子脸,而且的他的皮肤比所有的突厥人都白,他的眼珠是黑色的,可头发却是栗色的,而且带着天生的自来卷儿,这是显著的西域胡人的特征。

  而且阿史那思摩的眼睛很漂亮,用汉人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双丹凤眼。而且他的鼻梁笔直挺翘,再配上他那薄厚适度的嘴唇,这五官是相当的精致了。

  这幅样貌在突厥真的算是第一美男子,即便阿史那思摩现在已经老了,但仍有不少年轻的姑娘对他心生爱慕。

  一群鸡里面突然出现一只孔雀,这肯定会让其他鸡羡慕嫉妒恨。尽管阿史那思摩是突厥贵族阿史那咄六设之子,那血统纯粹的当大可汗都没问题,然而就因为这幅长相阿史那思摩过的并不舒心。

  隋朝开皇十九年,突利(启民可汗)向隋遣使求婚,隋文帝以宗室女安义公主妻之。隋为了离间都蓝、突利(启民可汗),文帝厚赐突利,都蓝大怒于是与隋绝交,并联和西突厥达头可汗合攻突利。

  突利兵败于塞下,部众只剩数百人。此时,长孙晟设计挟突利可汗到长安归降。突利降隋后,被文帝封为意利珍豆启民可汗,简称启民可汗。

  在启民可汗投奔隋朝的时候,漠北各部拥戴阿史那思摩担任东部突厥可汗。后来启民可汗在隋朝的帮助下回到突厥后,阿史那摩便去掉可汗的称号。

  阿史那思摩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占对(算命),因此受到启民可汗、始毕可汗、处罗可汗的喜爱。

  但是由于思摩的相貌问题,所以处罗可汗怀疑他不是纯粹的阿史那种族。别看突厥人没啥规矩,而且关系比较混乱,但对大可汗 的血统确实很看重的。所以从启民可汗开始到颉利可汗,阿史那思摩一直担任夹毕特勒这个职务,但始终没有资格成为突厥的将军,也没有机会带兵打仗更没能建立自己的牙帐,所以他的穹庐前除了金狼旗之外是没有狼头纛的。而且,阿史那思摩的牧场是所有阿史那氏贵族中最小最贫瘠的。

  这要是换成别人怕是早就郁闷死了,但阿史那思摩却是个乐天派。用他的话说只要有醇香的美酒,有鲜美的牛羊,能和他喜欢的姑娘一起唱着歌一起放牧牛羊就行了。所以,尽管遭受了阿史那家族所有人的冷遇,甚至被怀疑血缘的纯洁性,但阿史那思摩依旧开心的活到了现在。

  这年月的人活到四十多岁基本上都是连咳嗽带喘,走道直跑偏了,但人家阿史那思摩却依旧很精神。岁月留给他的痕迹让他的气质多了沉稳少了不羁,也让他更加吸引人了。

  但沙漠深处升起黑烟的时候,阿史那思摩结束了默哀,他对身边的侍卫说到:“我很难过,所以今晚我们一起唱歌跳舞喝酒吃肉吧。”

  侍卫:“遵从你的您吩咐,我的特勒。”

  嘟嘟嘟嘟。

  还没等思摩从沙丘上下来就听到远处传来的号角声,在一面金狼旗的引领下,十几个骑兵催马向着思摩飞奔而来。

  侍卫:“特勒,是大可汗的金狼附离来了。”

  思摩:“这是大可汗召集军队的号角,难道大可汗又要南征了吗?”

  阿史那思摩觉得眼前这个年轻的金狼附离很陌生,但他没有开口发问,而是等着这位年轻的金狼附离履行他应尽的职责。

  金狼附离:“夹毕特勒。大可汗有令,命你部立即前往大可汗庭。大贺兰有告,命特勒准备两万控弦之士,带足物资给养即刻出发。这是大可汗的金箭,这是大贺兰所发狼头符,请特勒勘验!”

  按照突厥的规矩,大可汗征发兵马时,用手腕粗细小臂长短的硬木棒作为兵符。木棒一端雕刻成狼头形状,一枚特制的黄金小箭用蜡粘在木棒上以此做为大可汗征调兵马的信符。各部接到信符之后,就要立即应征作战,战马的装备、给养皆由各部部众自备。

  思摩伸手接过信符,他发现这信符和以前的有些不同,在那只黄金小箭的下面多了一枚小小的黄金令牌。

  思摩解下腰间的酒囊扔给金狼附离。

  思摩:“跑了这么远辛苦了,喝些马乃子酒解解渴。来人,立刻宰羊款待大可汗的使者。”

  金狼附离:“来之前听说特勒的心地最善最宽厚我还有些不信,现在一见才知道真的是这样,多谢特勒。”

  思摩:“大可汗身体还好,去年冬天还是在定襄过的?”

  金狼附离:“特勒说的是颉利大可汗吧?”

  思摩:“突厥还有几个大可汗呢。”

  金狼附离:“颉利大可汗已经魂归腾格里了。叠罗施是现在得突厥大可汗,尊号是查干巴拉大可汗。”

  思摩:“颉利大可汗是怎么死的?”

  金狼附离:“这件事我不清楚,大可汗说要亲自告诉各部首领、可汗。”

  思摩:“大贺兰是谁,巫摩达还是莫戳?”

  金狼附离:“莫戳勾结社尔造反被大可汗杀了,巫摩达成了大可汗的安禅具尼。大贺兰是敕勒川之主,白马孟和汗江尚江小白。”

  思摩:“汉人?突厥的大贺兰竟然是个汉人!”

  金狼附离:“是的。大贺兰救了大可汗两次,第一次救了大可汗的命,第二次不仅救了大可汗的命还替大可汗出掉了莫戳。”

  思摩:“大贺兰多大年纪了?”

  金狼附离:“好像是快十七岁了。”

  思摩:“关于大贺兰你知道多少,来,仔细跟我说说。”

  第二天,阿史那思摩的部族举族迁徙,他们离开了大漠向着阴山脚下那辽阔肥美的草原走去。

  金狼附离带来的不仅有信符还有大贺兰人的药方,思摩的部众们只喝了一次,那些腹泻的就好了一半。阿史那思摩再也不怀疑这位大贺兰的本事,他现在着急的要见到这位大贺兰。

  从大漠边缘到叠罗施的大可汗庭骑快马的话要差不多二十天,举族迁徙的话至少要走一个半月。游牧民族之所以叫做游牧,那就是走到哪都能放牧都能住宿,他们吃的穿的都是能跟着人到处走的活物。这一路走去边走边放牧,没了瘟疫威胁的部众们每天都会唱起牧歌,草原越来越肥沃,河水越来越清澈,牛羊和马儿每天都吃得饱饱的,母牛母羊和母马也差不多都揣上了崽子。这对牧人和部族来说是兴旺的好兆头。

  当思摩率领他的部中来到阴山脚下的时候,在河流的拐弯处遇上了一个庞大的部族。

  当阿史那思摩看清楚这个部族的旗帜上有一只金色的大雁的时候,他催马冲向了这个部族的首领。

  思摩:“执失思力,我们又见面了!” 大唐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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