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知道她遭受了天大的打击,这时候正需要人安慰的时候,可是凌云却不能在她身边,凌云第一次感受到了无助,凌云是那么爱她,她却从来不给凌云机会。
李恒黑恶性质犯罪团伙成了省里督办的大案要案,也成了全城的热点,人们都不知道在这朗朗乾坤之下,居然还有这么耸人听闻的犯罪发生,简直令人发指。
半年过后,李恒等的审判结果也下来了。
李恒犯故意杀人罪、贪污受贿罪、参加与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审。
其余涉案犯均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凌云的强=奸罪名也被依法撤销了,法庭出具了无罪公证,压在凌云身上的那座大山终于被挪开了,凌云彻彻底底成了一个没有任何污点的清白人。
宋雨瞳和王芸得知自己同为李恒的情妇后,精神崩溃,一个重度抑郁,一个已经疯了,宋仁辉则受不了打击,中风发作只能在医院度过残生了。
于丽芬据李恒供述,已经惨遭他的毒手杀人抛尸于市郊区某荒山,警方已经找到其遗骸,发还家属安葬。
褚天强等人的在境外的违法生意也被中越两国警察给一锅端了,主犯人等均已到案,等待审查起诉。
凌云阿姨因为受不了自己最心疼的儿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而偏瘫,只能做轮椅,需要人终生服侍了。
崔六爷因为违法经营被开除公职,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
……
凡是与李恒有关的人都得到了他应有的归宿,这件事情也算是彻底告一段落了,凌云的人生并没有因为李恒被判刑而发生根本的变化,凌云最爱的人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凌云日盘夜盘,还是得不到她的讯息,这让凌云有些心灰意冷了。
一年后,这一天是李恒死刑执行的日子,他们来到执行处的门外,等候领取李恒的骨灰,按照规定,亲属是可以带走李恒的骨灰的。
千般不是,万般罪过,李恒总是凌云的亲弟弟,凌云必须拿回他的骨灰,放回自家坟地安葬,总算是为他的灵魂找个栖身之所了,凌云希望她他下一世做人不不要这么糊涂了。
凌云阿姨身体不怎么好,但是她坚持要来,哭着喊着要来送自己儿子最后一程,凌云没办法,只能骑着三轮车把她送到了执行处的门口,凌云阿姨离不开轮椅了,上车远行也不方便,只有三轮车适合了。
这天下着蒙蒙小雨,天也是阴沉沉的,就如同凌云的心情一般,凌云要在这里送凌云亲弟弟最后一程,凌云心里十分感慨。想到凌云为他蹲了三年牢,那时候凌云在里面,他在外面,现在凌云在外面,他却已经在盒子里面了。
这才过去短短2年时间,凌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凌云小时候活泼可爱的弟弟会变成这样,凌云一直在寻找答案,可是凌云发现凌云找不到,这个答案或许只有李恒自己知道。
签了字,凌云拿到了李恒的骨灰盒,冰冷刺骨,而且有点扎手。凌云阿姨抱着李恒的骨灰盒,嚎啕大哭,哭得凌云心慌、哭得凌云难受、哭得凌云浑身不得劲,李恒呀李恒,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若是你悬崖勒马,就不会遭此报应了,李恒化作一捧骨灰,凌云与他的恩怨情仇也就如风一般消散了。
凌云正想把凌云阿姨搬上三轮车的时候,凌云在拐角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凌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凌云推着三轮车就往前狂奔,凌云看到了凌云日思夜想的人儿,没错,是馨蕊,她又出现了,凌云嘴角翕动,不知该说些什么,静静地看着她。
馨蕊眼睛红红的,人也憔悴不少,凌云不知道这段日子她是怎么过来的,凌云脑门一热,满是心疼,凌云去下围脖,走上前去,悄悄地给她系上,然后凌云从衬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头来,那是法院给凌云出具的无罪公证。
它代表着凌云是清白之躯,凌云从来没有侮辱过凌云的心上人,哪怕一丝邪念都没有,馨蕊接过那张皱巴巴的无罪公证,哭得跟个泪人一样,眼睛扑闪扑闪地望着凌云,凌云伸开双臂,将凌云这辈子最心爱的人揽入怀中,竟是那样的温暖。
凉雨打在凌云身上凌云都不觉得冷,因为凌云怀中有凌云这辈子的希望之火,有了她,再大的委屈也算不得什么!
就在这时候,凌云接到了程依依和露兆雪的电话,她们知道了凌云回到了这座城市,打电话给他,说有点事情麻烦他。
凌云安顿好鑫蕊,然后去了酒吧,发现她们俩被一伙儿无赖逼债,说是欠他们三十万,这笔钱对凌云来说完全是小意思。
当即拿出卡替她们还了这三十万,而后凌云警告那帮小喽啰,不要再骚扰陆兆雪和程依依她们,否则对他们不客气。
几个地痞拿了钱自然好说话,一口答应绝不再骚扰程依依和陆兆雪她们俩了。
凌云和程依依、陆兆雪出了酒吧,程依依和陆兆雪感觉神清气爽,很少感觉这么痛快了,刚刚凌云替她们出气的时候太舒服了。
程依依她们真得好好谢谢凌云,他不仅救了凌云和程依依,还解放了她们被禁锢额的灵魂。
从进入这个暗无天日的罪恶之地开始,程依依和陆兆雪就陷入了噩梦一般,时时刻刻遭受着屈辱和不平。
现在由凌云替他们出口气,程依依和陆兆雪感觉畅快许多了,心情也没那么阴沉了。
程依依和陆兆雪看看凌云的神情,她还没从刚才的事情中彻底回过神来,刚刚的打击给她来说也挺大的。
凌云有些心疼这个姑娘,如果不是一招走错,程依依和陆兆雪想她不必要如此受罪。
人生的路有很多条,有时候真的不难走错啊,不然境遇会大不同的。
就拿凌云和程依依来比吧,凌云和程依依她们出身差不多,甚至凌云可能更惨一点,面临着跟给人当狗的危机。
但是人家来到城里,没想着出卖自己的身体,沦落风尘,而是吃尽苦头,白手起家,创立了这份连男人也侧目的事业。
而程依依则不同了,她选择了一个所谓的“捷径”,倒是现在她应该感到了后悔,世上无后悔药卖,来不及了。
程依依已经弥足深陷进去了,现在脱身谈何容易,程依依和陆兆雪与她不同,程依依和陆兆雪更多的是别胁迫,而程依依骨子有来钱快,不想苦的思想在作祟,所以,事已至此,也怨不得他人了。
程依依望着披在身上属于凌云的衣服,满怀感激地说道:“陆总,您的衣服还给您吧,程依依和陆兆雪披着不好。”
“哈哈哈,别在意这些,这件衣服就当礼物送给你了。”凌云笑着说。
“真的!”程依依似乎很开心,将那件衣服攥得紧紧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件衣服,似乎很宝贵的样子。
“程依依和陆兆雪从来不说假话的。”凌云给程依依吃了颗定心丸。
“多谢陆总。”程依依再次表示感谢,一点拒绝的意思都没有。
没有那个女孩子会拒绝的,程依依和陆兆雪也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是一件巴宝莉的风衣,得好几万呢,是当季的新品,送你一件几万块的衣服,换谁也不会拒绝吧!
“对了,小力,你们要去哪里吃宵夜,程依依和陆兆雪做东,地方你们定?”凌云看看程依依和陆兆雪,想让程依依和陆兆雪拿个主意。
程依依和陆兆雪瞧了瞧喜形于色的程依依,问她:“依依,这边哪里的宵夜味道好,你给说说呢。”
程依依这才把眼神从衣服上转过来,回答程依依和陆兆雪说:“啊!宵夜啊,程依依和陆兆雪知道附近一家的海鲜粥不错耶,陆总,小力,要不他们去试试?”
“也好,晚上喝粥养胃,那他们就去喝粥吧!”凌云认可了这个想法。
他们三人就结伴去了附近的一家海鲜粥店,凌云特意嘱咐那些保镖司机先回去了,晚点她自己会叫车回家的,当然不是叫出租车了,凌云自己有个车队,随时听命凌云的传唤,二十四小时待命。
这是一家叫“靓仔”的海鲜粥店,这名字还真是奇怪,不过一看就是潮汕人开的,靓仔好像就是广东话来着。
还没到店里面,就闻到了一股海鲜粥的香味,说实话,也饿了,中午就没怎么吃饭,刚才那出闹剧,也搞得程依依和陆兆雪饥肠辘辘的。
这不,没忍住,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凌云见状,掩嘴偷笑,道:“看来,他们来吃宵夜是对的,你们都饿了。”说完,她还指指程依依和陆兆雪的肚子给程依依看。
程依依看了,也莞尔一笑,看得出,她的心情转好了许多,刚才的惊吓似乎也过去了。
他们三人要了一个小包间,程依依和陆兆雪拿到菜单就把它给了凌云, 凌云做东,自然就是她点菜了。凌云翻看了一下菜谱,问他们喜欢吃什么口味的粥。
程依依和陆兆雪说随便,程依依说龙虾粥,凌云看了几眼,就叫了一个“龙凤斗”的粥,程依依和陆兆雪一时间觉得好奇,粥还有叫这名字的?
“什么是龙凤斗粥?”程依依和陆兆雪有些不解。
程依依刚想开口给程依依和陆兆雪解释清楚,就被凌云拦住了,她说保密,等到粥上来的时候,程依依和陆兆雪就明白了。
没过一伙儿,两份龙凤斗粥和一份龙虾粥就上来了,龙虾粥很简单,就是澳洲大龙虾的肉熬成的粥,这龙凤斗粥,程依依和陆兆雪倒是要瞧瞧,看着挺新鲜的。
程依依和陆兆雪看着眼前热气腾腾的粥,拨弄了一下粥里的东西,程依依和陆兆雪发现程依依和陆兆雪认识的只有几块鸡腹肉而已,程依依和陆兆雪咬了一口,清香鲜嫩,入口即化,看来已经煮了很长时间了。
然后程依依和陆兆雪又夹起一块东西,这东西看着眼生啊,程依依和陆兆雪对她们说:“这难道是……黄鳝?”程依依和陆兆雪瞧着像黄鳝肉,条理清晰,而且肉质肥嫩,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小力哥,这不是黄鳝,这是水蛇肉啦,龙凤斗,就是水蛇和鸡肉嘛,龙凤斗就是取个好兆头嘛!”程依依马上向程依依和陆兆雪解释道。
“噗!”程依依和陆兆雪转头过去,把嘴里的蛇肉给吐出来了,心头觉得有些恶心,说实话,程依依和陆兆雪对蛇肉这种东西不太能接受的,总觉得有些膈应。
两人见程依依和陆兆雪这幅模样,马上哈哈大笑起来,程依依笑话她们没见识,凌云笑话程依依和陆兆雪胆小,这小小的蛇肉不敢吃。
程依依和陆兆雪被他这么一激啊,程依依和陆兆雪还真就不怕了,程依依和陆兆雪又夹起一大块蛇肉,放进嘴巴,嚼了嚼,别说,挺劲道的,比黄鳝肉耐嚼,而且有一股别样的风味,吃着滑嫩,而且很鲜美。
程依依和陆兆雪一下子就克服了心里的那种恐惧,立刻多吃了几块水蛇肉,啧啧啧,味道好极了,又喝了水蛇鸡肉粥,那滋味,融合了水蛇的鲜美和鸡肉的香甜,两味融合,真是别开生面了。
这龙凤斗粥让程依依和陆兆雪大开眼界,说实话,比那次跟凌云在高级餐厅吃的东西还要好吃,这粥啊它接地气,程依依和陆兆雪哗哗两下就喝光了。凌云见状,只能再叫一碗龙凤斗粥来,程依依和陆兆雪挠挠头,觉得不太好意思耶。
不过,这粥的味道着实不错,再来一碗程依依和陆兆雪也喝的掉,遇到好吃的东西,程依依和陆兆雪就嘴馋了。
事情能得到如此圆满地解决,出乎凌云的意料,他以为要颇费一番周折呢! 神豪赘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