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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防狼神器

我和情敌结婚了 美妖妖 6447 2021-04-0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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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呸呸,我不许你说这种话,你还年轻,我不许你死,你就不会死。”

  文淑愣住了,许久,蓦地一笑。

  “你对我真好。”

  “我对你不好。”

  陈明轩回忆着,他才十多岁的时候,妈妈突然带回家一个女人,她长得很漂亮,说话也很温柔,她和妈妈完全不同,她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像一缕阳光照耀了他的童年。

  小时候,妈妈总打他,每次她都护着他,因此,她挨了很多打,而且妈妈打她的时候会更用力。那时候,他还不领情,每一次都冲她发脾气。

  “扫把星,如果不是你,妈妈不会这样对我。”

  直到有一天,他知道了她的身份,他才知道,原来妈妈和她真有仇怨,而他的苦逼日子也是因她而起。

  从那以后,他就恨上了她。他也会打她,折磨她,比妈妈更狠。特别是他挨过打之后,他会把所有怨气都发泄在她身上。

  有一次,他差点打死她。她居然毫无怨言,逆来顺受的样子不仅没有换来他的同情,反而更加激怒了他。

  “你看你的样子,你分明就是来赎罪的。你得有多大的罪孽,才会允许自己这幅卑微的样子。”

  他对她恶言相向,她也只是笑笑。她伤的体无完肤,奄奄一息,妈妈不准她死,给她买了最好的药,恰逢他也受伤了。她却省下自己的药给他用。哪怕他一直抵抗,她也坚持帮他擦药。

  好啊,她这么善良,那就去死吧。他自酿了一种药,是用肥皂水兑的花露水,还加入了消毒水,他把她的手脚绑起来,一瓶全灌进去了。

  他记忆深刻,当时她的样子凄惨极了,口吐白沫,只和阎王爷查了几秒的距离。他也没好到哪里去,妈妈也差点打死他。

  他们都躺在床上,半个月没有下床。再见面时,她冲他微微一笑,当时他都愣住了,这个愚蠢的女人,没有心吗?

  他错了,从那时候开始,她已经神志不清了。所以,她的记忆不好,有一定的原因是他,在反复的折磨下,她无法承认,导致神经错乱,也是医学上的选择性失忆。

  尽管后来,他意识到了错误,拼了命的弥补,也于事无补,她还是老样子,只是靠着反复记忆,她才勉强记得他。

  其实,她有一个笔记本,上面记着所有跟他相关的事情,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抽查,看她有没有用心记着他。

  相比较妈妈,其实他更在乎她。

  陈明轩从回忆中抽离,心口一阵阵发紧。

  他感慨说:“你的记忆真是越来越差了。”

  文淑笑了笑,云淡风轻的说:“是吗?我觉得挺好的,记不起来,就不会难过了。”

  陈明轩:“……”这话的意思是,她一直都记得吗?

  淑姨,你会因为我难过吗?

  陈明轩欲言又止,他怎么越发矫情了,他不应该跟她说这种话。傅子谦的妈妈是他的仇人,他只能折磨她,一直到死。

  他突然大笑:“你难过什么,我看你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不像我,每天一堆的麻烦事,烦都烦死了。”

  文淑认真的看着陈明轩:“你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日记本上一直提醒着她,陈明轩在做一件大事,好像要对付傅家。

  傅家?

  她只想得到一个姓傅的,傅子谦,今天帮了她的小伙子。想到傅子谦,她心里格外高兴,又有一丝的伤感。

  “傅家,到底怎么得罪了你。”

  陈明轩讶异不已,想不到文淑竟然记得傅家,难道跟今天和傅子谦见面有关系?看来傅子谦是一个关键人物。他感觉有一件事情做成了,眉角飞扬。

  “你不需要管我的事情,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今天店里怎么样?还顺利吗?”作为老板,陈明轩从未问过这些,今天是第一次。

  “店里很好,很顺利。”文淑说。

  “没有来谁吗?比如做衣服的。”他看见傅子谦穿着他的外套,刚好,文淑又在忙,一定是给傅子谦做衣服。

  文淑下意识看向身后。

  “来了一个惹麻烦的,又来了一个小伙子,他帮我摆平了麻烦,作为回报,我送他一身衣服,正在做。”

  “哦?还有人敢找你的麻烦,不想活了。”陈明轩突然屏息,戾气难收。他一定会找到那个人,然后……这个世上,只有他可以欺负她。

  “小伙子是谁?叫什么名字。”

  “他没说名字,只说过几天自己来取衣服。”文淑不想告诉陈明轩,那个人叫傅子谦,万一真是傅家的人,岂不是害了他。

  其实陈明轩已经知道了,就是他安排了她们见面。

  文淑下意思的维护一个人让陈明轩起了疑心,她不是失忆了吗?怎么会对一个只有傅姓的人如此敏感,改天,他要带医生过来,她是假失忆还是真失忆。

  又聊了几句,很晚了。

  陈明轩起身要走。

  回头看一眼,用警告的口吻说:“以后不要把我的衣服借给别人穿,我不喜欢。还有,我的衣服也破了,你抽空帮我补一补。我也要一身新衣服,就它吧,我觉得很不错。”

  陈明轩不等文淑回应,大步往外面走了。

  迎上小坛进来。

  小坛吓的不敢动了。

  “小坛,好好照顾她,谁再欺负她,你就跟我说,我看哪个活的不耐烦了,还敢找事。”陈明轩骂骂咧咧一句,走了。

  小坛跑进来,一副惊讶的表情看着文淑。

  “老板娘,陈总他……”

  “他是一个好孩子,只可惜……跟错了人。”

  文淑一直觉得陈明轩是一个好孩子,没有谁生来就要遭罪,可是奈何身边的依靠是个混蛋。她也知道陈兰,毕竟她们三个人曾经共同生活过。

  “老板娘,我们休息吧,我困了。”

  “好。”

  文淑是一个好老板,她从来不苛刻小坛。只是,当小坛睡了,她又悄悄起来,披了一件外套在身上,一个人默默的赶工。

  第二天,天一亮,小坛就起来了。她不能睡懒觉,陈总叮嘱了,她的工作更大意义上是好好照顾老板娘。所以,每天她都会早早起床,打扫好卫生,然后出去买早饭。

  “老板娘,你起那么早?”小坛惊讶的发现,老板娘已经起来了,比她还早,平日里不这样啊。

  “老板娘,你一夜没睡啊。”她明明记得她们一起睡了。

  “小坛,衣服我已经熨好了,一会你按照地址送过去。”文淑把衣服打包,装进了手工布袋里。

  小坛更惊讶了,老板娘神速啊。

  “我先去买早饭,等回来我就送过去。”不能让老板娘饿着了。

  小坛买了文淑最爱吃的早点,她们一起吃了早饭。

  “老板娘,上午店里没有客人,你睡一会,我出门了。”小坛换了一身漂亮的衣服,背着自己的包包,另外手里提着布袋子,一直小心翼翼的护在胸前。

  老板娘担心她人生地不熟,跑丢了,特意给了她经费,让她坐车去。而她想节省下来钱,在市中心看见好的东西买给老板娘当礼物,所以选择了挤公交车。

  赶上了上班高峰期,挤公交车的人很多,车上几乎是人挤人,根本没有位置坐。小坛站在中间位置,一只手要抓着上面的扶手,一直手要提着布袋子,分身不暇,整个身体随着车动,东倒西歪。

  忽然,后面挤过来一个人,她就感觉身体被钳住了。她看不见他的样子,可是他的手一直有意无意的碰她。难道是公交车上的咸猪手?她没遇到过这种事,车上又那么多人,她喊出来,万一不是的,多尴尬。

  他越发的不老实了,她难受的皱着眉头。

  “对不起,借过一下。”

  有一个人从后面窜出来,一下子扑到了她身上。她吓了一跳,还好,对方是个女人。

  小坛看着她,长得是女人,穿着一点都不像,而且看样子,是个能打的人。只见她抓住了那只咸猪手,然后,咸猪手差点废了。

  原来,她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谢谢你。”

  “不用谢。”

  一路上,她们都站在一起,小坛再也没有遇到过咸猪手了。

  很快,车到站了,她们一起下车。

  “你也在这一站下车啊。”小坛惊喜的说。

  “嗯。”陌生的女人应道。

  “你去哪里?我送你吧,小姑娘一个人很危险。”

  “我去这里。”

  小坛把名片递给她看,她眯了眯眼睛,应该是知道。

  “你确定你要去这里?算了,我送你。”

  于是,她们结伴同行。本来也不远,走一段路就到了。

  傅氏楼下,她们停下了。

  “哇,这是哪里?好高的楼啊。”小坛赞叹道。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楼。主要是,很高,很宏伟,里面的人一定都了不起。

  “这里就是你要去的地方,你要找的人应该在最上面,最大的办公室里。”陌生的女人答一句,摇摇头,她是遇到了什么样的人?稀里糊涂的。

  “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好自为之。”

  “这个送给你,防狼神器。”陌生的女人从背包里拿出来一样东西送给小坛。

  小坛觉得新奇,来不及把玩就点头:“谢谢你,我会好好用的。”

  宁愿用不到。 我和情敌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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