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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危机解除了吗?”韵陶衫站在江凌身边,江凌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说道:“这个地方人烟稀少,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什么事,说话可以小声些。”
“你把白暮秋塞去了哪儿?”韵陶衫用手抵抗着烈烈阳光带来的刺激,问道。
“一个朋友那里,他会照顾好师妹的。”
韵陶衫摊开手掌,把从小玉米身上硬扯下来的皮毛拿出来,说:“小玉米被强行停留在了凌幽,那我们可有胜算?”
“我们?”江凌眼角带着一抹兴味不明的笑容,别过脸又说道:“胜算总不至于一点都没有,该干的事情还是要干,不该做的事情呢,也不能说。”
韵陶衫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说道:“好了好了,不问你了。”
两个人一言不发的在茶社补充水分,都戴上了江湖通用的面巾,被通缉的人是不能大摇大摆走出来的,韵陶衫没有被通缉,但也跟风戴上了乌黑乌黑的头套。
“你干嘛要戴这个?不觉得难受?”韵陶衫看不清江凌的表情,只知道他的眼睛散发出来的东西是陌生和不理解。
“我喜欢,不行吗?你们都戴这个,那我凭什么不带?我们可是一体的。”韵陶衫笑起来,花枝乱颤,江凌也看不到。
“我们不是一体的。”江凌打量了韵陶衫几眼,说道。
韵陶衫急急忙忙说道:“我的父亲是韵之闵,我的朋友是你的师妹,我们不是一体的,那谁是一体的。”说话间口齿不清,嘴里的两颗虎牙不时显露出来。
“你愿意这么想也可以。”江凌瞅着韵陶衫,是个妙姿美态的女子,举动倒也单纯可爱,就放下了警惕心。
流穗把白暮秋的衣服,一套月光纱流坠水晶裙,一件嫩绿泛蓝,上面绣闪蝶的套衣,一盒梳妆镜,一把桃木梳,一只美人扇,还有几双丝缕鞋,统统都拿来了。
“江公子,我把郡主的东西带来了一些,这个是桃木梳,梳妆盒里面还有一只牛角梳。”流穗找个位置坐下,一一当面清点这些东西,说道:“哦对了,外面还有一些需要的东西。”
江凌见流穗拿来的都是衣物和打扮的东西,感叹道:“师妹真是长大了,变得喜欢打扮。”
流穗见江凌的模样,是最不染尘土俗世的模样,天上的神仙少年也不过如此,嘴唇薄薄的,看上去很迷人,流穗每看上一看,她的心就会剧烈跳动上很久很久,甚至连看都不敢看江凌一眼,因为流穗有脸红的惯性。
韵陶衫发现了这个所有的人都明白的事情,但她勇敢的说了出来。
“流穗,为什么你好像不敢看江凌啊!”韵陶衫问的心安理得,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江凌看了看流穗,流穗精巧的小脸算不得是美人,但她还是有些风韵的。
流穗的脸渐渐发红,越来越红,头放的越来越低,简直成了红炸药。
韵陶衫见流穗小脸通红,惊讶道:“流穗!你的脸怎么红了?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这里太热了呢?”
说完向柜台上的掌柜要了一张白色洁净的手帕,很细心的沾了点凉水,回来的时候,流穗已经不见了。
“江凌,流穗去哪儿了啊?”韵陶衫拿来了湿淋淋的手帕,手帕上的水滴下来,沾到了桌子上。
江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提醒韵陶衫:“水,快滴在你的裙角了。怎么不长点记性呢?”
韵陶衫这才后知后觉发现,手帕上的水洒了。
江凌拿起随身携带的各类东西,对着韵陶衫说道:“走吧,我们上路?”
韵陶衫摸摸扁瓜的肚子,说道:“请我吃点东西呗,知道你有钱。”江凌爽快的回答:“好,随便你点。”
韵陶衫吃饱了肚子,才跟着江凌继续上路,他们走到了最边远的地方,韵陶衫没有多问,她知道,关于这个,江凌是不会说的。
这是一片最深最深的沟壑,沟壑一旁又是很宽坦的平原,平原中间包含平地,可奇怪的是,这里没有人。
他们步行先至平原,平原上是普通的那种,碧草满地都是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这里有很多的人居住。
江凌没有停下来,韵陶衫继续跟在他身后,低着头闷声不说话,走着走着,突然发现江凌不见了,韵陶衫转过身,跑向前,没有找到江凌,紧张大喊道:“江凌,你在哪儿啊,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在这儿啊!”
放眼四周,都是一样的草地,分辨不出什么方向来,谁让她天生就是个路痴呢?
韵陶衫蹲在原地,一个人无依无靠,身旁的人经过,这个地方很美,但却没有人管她,久而久之,韵陶衫饿了,只好去要饭,可是她太笨了,要不到饭来吃,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脏乱,变成这里独一无二的小乞丐。
前面那些都是韵陶衫的臆想,江凌几句:怎么了?又走丢了?你干嘛呢?还有点用吗?彻底把韵陶衫从幻想中打捞出来,韵陶衫发现,江凌就站在她的身后,便充满感激的看江凌。
江凌一把手把她拉起来,拍拍她身上的灰尘道:“跟好我了,别再丢了,我们还有不远就到达目的地了。”
韵陶衫小心翼翼的问道:“你可以牵着我走吗?这样我就不会给你添麻烦了。”韵陶衫像个缩成一团的小白兔,眼中尽是柔美善良,只要见过她一眼的人,都会毫无顾忌的认为,她就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毋庸置疑。
江凌犹豫了一会,说道:“你牵着我的衣摆,我也不会让你走丢的。”
韵陶衫牵着江凌跟在后面,果然如江凌所说,不一会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片沟壑丛生的山谷。
山谷里面开满鲜花,空气格外清新怡人,韵陶衫进入到山谷的时候低下头,一头银白色的发丝在花丛中熠熠生光。韵陶衫透过山中的溪流看到了她的银发。
“我有些怕,我会突然变老,就像这头发一样苍老。”韵陶衫一动不动的盯着溪流里的自己。
江凌站在旁边,线条柔软,皮肤白的反光,正是应了那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你这银发是天生的,不是苍老,那是上天交付你的使命,你注定不凡。”江凌说道。
韵陶衫也站起身来,看着溪流里的两个人,江凌比她高了很多,她的下巴刚好达到江凌的胸口。
“这儿是哪儿?”韵陶衫问道。
“百蝶谷,这儿的蝴蝶都是有毒的,从前我研制药品的时候,就来过这儿。”江凌身上的气质,是有些身为医者身上所特有的正义之气的。
“百蝶谷?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呢。”韵陶衫随手捻起一只蝴蝶,却不托起它的蝶翼,而是抓起蝴蝶身上的小脚。
“你听说过这儿?”江凌已经开始动手采集蝴蝶身上的毒素,蝴蝶身上的粉末有大量的剧毒。
“对啊,我不会告诉你是在哪儿听见的,哈哈~我来帮你吧!”韵陶衫觉得江凌此刻有些笨手笨脚的。
蝴蝶的采集需要很身为大夫才能做的工作,对江凌此类的神医来说,很容易,但不容易的却是,百蝶谷的蝴蝶受到危险的时候,会集体出动攻击人,但有了韵陶衫,就不一样了。
韵陶衫是天生的尊者,是自然所出的尊者。
等到江凌采集完蝴蝶有毒的粉末,蝴蝶也没有攻击他们。
“这些粉末,是用来拿回小玉米的。没有小玉米,这场征战,会少了很多的胜算,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江凌盯着粉末说道。
韵陶衫纯净的心灵却检测不到江凌身上有一丁点儿的野心。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韵陶衫望着江凌的侧脸出神。
江凌笑出声,声音像是个成熟的邻家大哥哥,说道:“那这个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呢?”
韵陶衫不知道怎样回答,也就不回答了,反正江凌也不会怪她的。 木槿花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