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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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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锦被她的冲力撞得后退了一步。

  “来人,快来人!”感觉到压在她肩上的重量越来越沉,黎笑笑眼里迅速浮起一层雾气,

  “我没事……”纤秀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揪着胸口的浴袍,似是缓过了一口气,他半睁着迷离的眼,看了眼慌乱无措的女孩子,轻勾唇角,安抚地极轻地叫了声笑笑。

  这是……在安慰她吗?

  黎笑笑觉得非但没有被他安慰到,反而更难过了。

  “小叔叔,我扶你回房间。”

  “嗯。”盛锦咳嗽了一声,轻弱地应了。

  陈嫂在厨房里给黎笑笑榨了杯橙汁,听见她的喊声,惊得手一抖橙汁撒出来小半。

  “少爷!”她放下杯子,湿漉漉的双手在围裙上搓了搓,慌慌张张地跑出来,环顾了下,见楼下没人,急吼吼地蹬蹬跑上楼。

  黎笑笑正和佣人合力将他扶坐在二楼的沙发上,拿了哮喘喷剂让他吸。陈嫂见过少爷发作得厉害的样子,这会儿已不太吓人,忙跑去房间抱了两床毛绒毯过来,又调高了中央空调的温度。

  盛锦阖着眼,呼吸已渐渐平缓下来,黎笑笑细心地将毯子掖好,握着他的手垂头跪坐在新西兰纯羊毛地毯上。

  “笑笑小姐。”陈嫂轻声叫她。

  “嘘!”黎笑笑转过头,水汪汪的眼睛泛着红,站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到一边,压低了声音问,“温庭什么时候过来?”

  盛家名下有一家私人医院,同仁医院的医疗设施和医疗团队都是国内一流。温庭是同仁医院的副院长,也是盛锦的私人医生。

  陈嫂轻声说,“老周已经打过电话了,很快就能过来。”想了想又拉着黎笑笑的手往楼梯走了走,犹豫了一下说,“笑笑,少爷这段时间经常回来得很晚,有时候还不回来,听老周说都是直接睡在公司了,他身体一直不算好,太劳累了对他没好处,酒也最好别喝。我们说的他也不肯听,你有机会也劝劝他。”

  前世,她为了周恒铭和小叔叔屡次闹不愉快,昨晚的那次爆发之后,更是加深了彼此的成见。她始终对小叔叔心怀怨怼,而小叔叔,怕是对她心冷了。

  陈嫂是知道她和小叔叔关系紧张的,也知道她吃软不吃硬,所以陈嫂没有明着劝她低头,只是委婉地让她关心一下小叔叔。

  黎笑笑感激她这份心,握着陈嫂的手笑着点头,“陈嫂,我都明白的,以前是我不懂事,给你们也贴了很多麻烦。谁才是真的对我好,我都明白的。以后小叔叔有什么事情,一定要通知我。叫她们都下去吧,我看着他。”

  “欸。”陈嫂讶然地看了眼黎笑笑,见她神情温和沉静,竟似真的一夜之间长大了,不由得又惊又喜,连连应了两声便下了楼。

  盛锦只晕过去一会儿,其余时候都是清醒的,黎笑笑和陈嫂说话他也听见了。

  轻巧的脚步声在沙发前停下,有人执起他的手。

  盛锦累得不想说话,不愿意承认,却不得不承认,他的身体早在日复一日的觥筹交错、熬夜应酬中拖垮了,人人只看见盛家的家大业大辉煌无比,却看不到他为了守住这份光鲜亮丽付出了多少,健康,仅是其中之一。心里偶尔会涌上一股对命运无可奈何的乏力挫败之感。

  一直没听见黎笑笑开口,盛锦眼睛睁开一条缝,只见女孩子侧颜光洁而精致秀气,她一动不动地跪在地毯上,单薄的背脊弯起一道优美的弧度,简直像信教徒在虔诚地膜拜主耶稣。

  他心里头被这个比喻一愣,怎么会这么想?简直太荒谬,他说一百句一千句,黎笑笑只要肯听进去他一句,他就老怀大慰了。

  盛锦只轻轻动了动手指,黎笑笑如惊弓之鸟似得霍然抬头看他。

  “好点了没有?”黎笑笑忧心地看着他,脸色好苍白,嘴唇也没什么颜色。

  眼睛还红彤彤的,凝着水汽,可怜兮兮的样子。盛锦轻声笑,“不叫我小叔叔了,果然是不肯认我了?”

  嗓音也虚弱得很,飘忽得像是聚散无常的烟云。

  “当然不是,我怎么可能不认你?”黎笑笑激动大喊,握紧了他的手指不让抽走,惭愧道,“小叔叔,你别生我气,我那时鬼迷心窍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混账话,你跟我计较就吃亏了,气坏了怎么办?”这么狡辩也是够无耻的了,黎笑笑心下哀嚎,摇了摇他的食指,撒娇哀求道,“小叔叔,我那时候说的话都是醉话,通通不算数,你通通忘掉好不好?”

  十二岁那年,她前景无限痴迷医学的父亲黎柏城,国家文工团的歌唱家母亲宋妍,盛家这对风光无限的夫妻因为车祸双双罹难,老爷子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唯一的独子,悲痛之下心脏病发作。

  之后的大半年,爷爷都见不得她,一见到她就难受得不行,她也不敢去见爷爷。而妈妈那边的亲戚,在外公因为玩忽职守贪污受贿被双规落马之前,宋家和黎家是势均力敌且敌对的两家,妈妈为了嫁给爸爸,和宋家断绝了联系。

  她成了真正的孤儿,无亲无故。

  小叔叔盛锦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跟爷爷提议带她去盛家。爷爷年纪大了,的确没有心力照顾她,见她又喜欢缠着盛锦,便只好将她交托给盛家了。那时候小叔叔也不过22岁。

  盛家和黎家是世交,小叔叔的爷爷和爸爸的爷爷称兄道弟,小叔叔的父亲和爷爷又来往甚密,小叔叔的父亲是他爷爷老来得子,到了这一代,小叔叔才比爸爸小上许多岁。

  她和小叔叔的渊源,几乎从她懂事认人开始起,就知道小叔叔的存在了。

  站在树荫下,一只手插在裤兜里,穿着白衬衣黑西裤校服的长腿“哥哥”,是比阳光更刺眼的存在。

  那是年幼时黎笑笑对于男孩子第一个印象。

  后来,她才知道,不是没个男孩子都是这样纤尘不染清秀沉静;不是每个男孩子都是这样从容淡然微笑如水;不是每个男孩子都是这样高高在上优秀到难以企及。

  他们会流着鼻涕玩泥巴,会打架打得面红耳赤毫无形象,会狗腿地追着漂亮女孩子不停献殷勤,也会扯女孩子的小辫子,用毛笔往她脸上画抽象山水画。

  那个漂亮女孩子比如她。

  那个倒霉女孩子也比如她。

  对他们,黎笑笑从来是不屑一顾的。她给院子里的男孩子下了个定义,那些都是熊孩子,只有小叔叔才称得上男孩子。 重生之小叔叔是我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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