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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特别的东西

我的极品美女总裁 潇湘夜月 7272 2021-04-0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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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蓝色的碎花束腰无袖连衣裙,果露着半截光滑细腻的小腿,白白的脚丫下趿拉着一双拖鞋,染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就像卧蚕那样可爱。

  一句话,她虽然早就过了不惑之年,却依然保持着华信少妇的魅力。

  赵高雅搂着母亲那结实、有弹姓的要肢,眼角下意识的盯着她的小脚,心中猛地一荡,赶紧松开了手,狠狠掐了自己大退一下心里骂道,畜生,这可是你亲妈呢!

  根本没有注意到儿子异样的蒋小舟,给他从茶几果盘上拿过一个橘子:“来,和妈说说当时的情况。”

  带着清凉的橘汁,彻底把赵高雅内心深处的那头怪兽压了下去,含糊不清的说:“嗨,还能有什么情况啊?不过,说起来,我这次可帮钱银杏长脸了……”

  赵高雅把所看到的那些,仔细的说了一遍。

  蒋小舟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嗯,那个什么唐副总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的,毕竟他们得为养家糊口所考虑。”

  “还有啊,妈,我在临走前,钱银杏又说别让我忘记,下周邀请她去京华参加那个酒会。”

  赵高雅说:“昨晚她明明在电话中拒绝了你的,可今天又主动去了。这女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蒋小舟松了口气:“看来她是彻底想开,要放弃你哥了,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这个要求。”

  赵高雅不置可否点了点头,说:“不过,我觉得钱银杏长得还不错,又有经商的天赋,如果她能来我的春梅集团……”

  赵高雅刚说到这儿,蒋小舟忽然厉声道:“小雅,我警告你,你绝不能打钱银杏的主意!”

  赵高雅愕然:“妈,你是怕我哥的脸上不好看?”

  赵高雅以为,蒋小舟不让他打钱银杏的主意,就是因为她曾经是赵飞阳的女朋友。他哪儿知道,蒋小舟是因为钱银杏是修罗道中人。

  她既然死活都要拆散钱银杏和赵飞阳了,自然不会允许钱银杏再去祸害小儿子。

  “不,嗯,你说的不错,毕竟她是你哥曾经的女朋友,她母亲又是你哥当年的恩人,就算我拆散他们,可我和你哥每次见到她,心里肯定会有所愧疚的。

  唉,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把两个亿白扔给她了,这也算是报恩了吧。”

  蒋小舟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无着儿子的头发,柔声说:“小雅,你一定要记住母亲的话,千万不要去招惹钱银杏。知道了吗?”

  “知道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赵高雅耸耸肩,把半截橘子都塞进嘴里去时,心里却在想,哼哼,就因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我才必须得到她!

  想到钱银杏那窈窕的身躯,那憔悴都挡不住的魅力容颜,赵高雅心中重新腾起一团烈焰,借着扔橘子皮的机会,重新搂住了蒋小舟的腰。

  某个方面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大,钱银杏,你跑不了的!

  赵高雅已经离开老大一会儿了,可会议室内还是没有人说话,出奇的静。但大家的目光却都看着坐在会议桌中央的那个女孩子,大部分是震撼,有狂喜,还有不可思议的沮丧。

  包括杨承恩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就在梅山集团这艘船要在一把大火后沉没时,钱银杏这个船长却凭空变出了两个亿!

  两个亿是什么概念?如果换算成崭新的百元钞票,那也得重达二点四吨左右,得用小型箱货才能运走。

  如果用来开公司,除了飞机大炮不能造之外,相信很少有玩不转的项目。

  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本来就有着深厚底蕴的梅山集团,在有了这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后,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大家都愣愣的看着神色淡然的钱银杏,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响起了低低的抽泣声,严晓梅喜极而泣。

  接着,就是一片欢呼。那些这几天都在为命运而担心的中高层们,用力的拍起了巴掌。

  唯有唐子根、刘光耀等提出辞职的七个人,脸色尴尬、沮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在场的都是商场经营,当然能看出,随着这笔庞大资金的投入,梅山集团重新焕发渤渤生机后,那些苦心培养多年的销售人员等人,自然不会再追随唐子根离开了。

  而没有整套销售班底做后盾的唐子根,还会受到新阳集团的重视吗?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会。

  唐子根七人在梅山集团中,本来有着让人羡慕的职务和薪水,可就是因为,他们只能同甘而不能共苦,在遭到人们鄙夷的同时,也失去了辛苦多年才打拼来的一切。

  钱银杏没有看他们,只是随着大家轻轻的拍着巴掌。没有谁注意他们,他们就像一群得了瘟疫的鸭子那样,灰溜溜的走出了会议室。

  身后热烈的掌声,绝不是在欢送他们,而是在讽刺。钱银杏看着奋力鼓掌的下属们,嘴角慢慢翘起一丝冷漠的笑。

  她很清楚,现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她却不会说出来,因为这两个亿,是她的爱情价格。

  深吸了一口气,钱银杏双眸微微眯起,心中狂喊,赵飞阳,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后悔!

  “我会后悔?嚓,我这人可以不要脸,可以脑袋一热,用匹股决定事情,但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后悔的!”

  这句铿锵有力的话,是赵飞阳在端着拓跋千岁递过来的‘孟婆汤’时,回答大祭司的,脸色决然,目光坚定不屈。

  他以为,他在喝下那碗孟婆汤昏睡过去再醒来后,会彻底的忘记这句话,忘记沙漠底下那个古城,忘记巍峨宫殿中的那个极美的女人甚至,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

  可是,等他醒来后,却依旧记得这句话,记得那座古城,记得宫殿中那个娇嗲嗲喊他驸马的女子,记得塔克拉玛干沙漠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赵飞阳醒来很久了,始终静静的躺在坑上,直愣愣的望着灰不啦唧的天花板,和墙上那副已经变黄了的‘大漠孤烟直’的画。

  眼前这一切很熟悉,因为在十几天之前,他曾经和陈琴琴在这儿凑合过一晚。

  这儿,是华夏西北巴音自治区机场附近的‘梦回楼兰’旅馆。

  这家旅馆的老板是个大胡子,老板娘有比水桶还要粗壮的要肢,这儿有单价三千块一把的工兵铲,这儿是梦回楼兰旅社,是赵飞阳十几天前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首站。

  十几天的时间眨眼既过,就像做了一场梦那样,赵飞阳又回到了气点。

  他不想考虑为什么醒来后会出现在这儿,在他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纳闷:为什么在喝了孟婆汤后,仍然能清晰的记得这一切。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赵飞阳才从坑上翻身坐起。

  现在他依旧穿着那身进入沙漠时的迷彩服,衣衫干净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香气,他的大兵靴就在坑前,鞋尖朝里。

  淡淡的看了眼鞋子,赵飞阳的目光又落在了坑头柜上的背包上。

  这个鼓鼓的背包,是韩铁为他准备的,里面有05式微声冲锋枪,有军用三棱军刺,有强光手电、饮食等探险所用的必需品。

  赵飞阳拿过背包,鼓囊囊的背包依然那样沉重,好像那些必需品仍然在里面。

  不过,凭着手感,赵飞阳就确定这里面装的绝不是原来那些东西。

  赵飞阳拉开了拉链,最上面的是本书,地下城是个用黑色油纸包着东西的小包。

  拿起那本书,赵飞阳随意翻了几页:书是用毛笔字写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人所写,字体是他所熟悉的简体字,上面全是‘补天草,在恒温三十三度的情况下,成熟期为四十天’的字样,就像一个账本。

  盯着那些娟秀的毛笔字,赵飞阳愣了片刻,才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油纸包内,又有七八个小的油纸包,每个包内都装着大约三斤左右的种子,散发着浓郁的药香味道。

  就像个老人那样,赵飞阳动作缓慢的把包重新包好,放在了一边,又拿出了一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

  这个百宝囊很是坠手,稍微一动就传来玻璃球互相碰撞的哗啦声。

  赵飞阳打开系着口的细麻绳,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东西,十二颗鹌鹑蛋大小、乃白颜色的石头,每一颗石头都园润光滑,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赵飞阳再次伸手,这次拿出的是颗好像鸡蛋大小的玉石,沉甸甸的,颜色血红,外型就像一颗放大了无数倍的泪滴。

  猫儿眼,镁人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内,装着大大小小的数十颗宝石。

  赵飞阳敢肯定,每一颗宝石要是放在拍卖会上,都会拍出天价。

  因为这些宝石久远的年代,可不是现代加工的那些宝石所能比拟的,单说那颗梅人泪似的猫儿眼吧,要是拿到苏黎世拍卖会上,肯定能震惊世界的。

  这些宝石仿佛有千斤重,重的让赵飞阳再也拿不住,只好放在了坑上。

  接下来,赵飞阳从背包内拿出一把剑,金蛇怪剑。

  这把剑,是赵飞阳当初在替兰陵王阻挡白衣人时,从她那儿‘夺来’的,淡金色的剑身,在灯光下闪着虚幻的光芒,微微一抖动,仿佛有一条蛇在剑身上不停的流动。

  金蛇怪剑是装在一个豹纹皮制作的阮鞘内,很方便贴身携带,尤其是绑在小腿处。

  始终默不作声的赵飞阳,放下金蛇怪剑,又从背包内拿出了一个精巧的面具,狰狞的青铜面具,外表看起来厚重,可实际上没有多少斤两。

  望着这个面色狰狞的青铜面具,赵飞阳脑海中立马浮现上了一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女子,负手静静的站在不远处,既像个鬼魅,又像个仙子。

  “唉。”赵飞阳轻轻叹了口气,第六次把手伸进了背包内。

  这次他拿出的也是一块玉石,比古人佩戴的玉佩大一点,上面拴着一根红色丝线,看来能挂在脖子上。

  这虽然是块玉石,却不是发光的、圆形玉石,而是一面由黑色玉石刻成的牌牌,应该是块令牌。令牌的正面,刻着三个小篆,赵飞阳不认识。

  等他翻过令牌后,就知道是什么了,令牌反面,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

  同时,他回想起了兰陵王曾经说过的话:喏,看到这面黑玉令牌没有?这就是楼兰设在外面世界的部门,飞龙部的信物,它能调动外界三千四百一十二名飞龙部成员。

  当时,赵飞阳还开玩笑说,让兰陵王把这面令牌送给他。

  兰陵王很果断的拒绝了,并说这相当于女王在外面世界的兵权令符,是绝不会轻易给任何人的。

  赵飞阳没想到,在他翻脸后,兰陵王却把令牌放进了他的背包内。

  背包内,有黑色的玉石令牌,有狰狞的青铜面具,有金蛇怪剑,有鹿皮宝石囊,有二十多斤草药种子,和一本书。

  除了这六样东西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在背包的最底层。这是一副卷轴画像,是用上好宣纸做成。

  赵飞阳缓缓打开,一个面容极美、身穿黑色轻纱的女子,徐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兰陵王,独孤征东。

  兰陵王的绣像旁边,写有一行娟秀的小楷,赵飞阳差不多能顺着念下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赵飞阳看着卷轴上的女子,卷轴上的女子也仿佛在看着他,两个人四目相对很久,直到房门被轻轻敲响,也没有谁说话。

  “谁?”赵飞阳淡淡的问了一句,把卷轴收好,拉过被单盖住了那些东西,抬腿下坑穿上靴子,走到了门口。

  门外,站在梦回楼兰的大胡子老板,在赵飞阳打开房门后,那张粗糙的脸笑得好像狗尾巴花那样:“老板,天已经亮了。昨晚你喝醉后送你来的朋友曾经嘱咐我说,今天早点喊你起坑,别耽误了回内地的航班。”

  “哦。”赵飞阳抬手打了个哈欠,慢吞吞的问道:“我那个朋友什么样子?” 我的极品美女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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