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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谷的气候四季如春,身在谷中总会有种不知今夕何年的迷醉感。清晨的微风,缓缓的轻抚着竹屋外说不上名字的大叶绿色植物。五彩的雀鸟,站在叶子上啄着上面晶莹剔透的露水,画面美的让人沉醉。
清晨,清雪是被脖根的瘙痒感唤醒的,她刚一睁开惺忪的睡眼,就看到凌天耀一手拿着一块皮质的东西,一手解着她的衣服。看到她醒来,立马做贼心虚的把东西藏在了背后。清雪诧异的低头一看,不由的大惊失色。
只见她身上的外袍和里衣已全部被解开,露出了里面绣着鸳鸯戏水的大红色肚兜。而刚才,凌天耀定是在解她脖子上的肚兜带子,所以她才会觉得痒的难受。
清雪秀眉一凛,快速拿衣服遮住自己道:“凌天耀,你色鬼投胎啊!居然敢脱我的衣服!”
凌天耀忙解释道:“闪闪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咱们还没互留名字呢!我这不是想给你留个纹身么……你别生气啊……我真没有那种想法!”
清雪听他这么说,心下稍安道:“背后藏着什么东西,拿出来我看看。”
凌天耀嘿嘿一笑,从背后拿出了一块幼儿手掌般大小的鹿皮,上面有个红色的耀字,写的笔锋犀利、龙飞凤舞,想来是出自他的手笔。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这抹红色竟是无数小虫,正是清雪给云老太太印火苗型印记的那种。
清雪气呼呼的说道:“你就不想想我带着这么个纹身回去,丫头们会怎么看我?难道以后都不许她们服侍了不成?”
听到清雪这么说,凌天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我这次回去就上公主府提亲,看到也没关系啊。咱们回去就再办一次喜事,你早早嫁进王府,就不怕她们看到了啊!”
清雪听他越说越不像样子,气结道:“谁家姑娘年方十岁就急吼吼的送出阁啊?公主府养不起我是怎么着?你不要脸面了,我还要呢!”
在大齐,只有养不起孩子的穷人家才会早早的把女儿嫁掉。好节省些自家的口粮,还能得一笔彩礼钱,可谓是一举两得。前世时,清雪为了早日脱离侯府那个牢笼,还未及笄就出了阁,为此没少被那些长舌的贵夫人们耻笑。
谁知凌天耀听完后惊喜的说道:“闪闪,你同意我去公主府提亲了?”
清雪哭笑不得的说:“凌天耀,我哪句话同意你去提亲了?你说你是怎么想的?我真服了你了!”
凌天耀耍无赖的说道:“咱们都成亲了,回去不过是再办一次婚事给京中的人看罢了。我不管,你是我的妻子,你娶的我,你要是敢始乱终弃,我就死给你看!”
看着这样的凌天耀,清雪很诧异。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凌天耀吗?那个每次见了自己,都好像要吃人一般的黑面神?别人口中那个性格乖张、喜怒无常的世子爷?他该不会是被鬼附身了吧!
其实啊,凌天耀在和清雪的相处中总结出了一个规律。清雪心软,跟她耍赖比强硬要管用的多,苦肉计就更是上上之策了,所以才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跟清雪撒娇卖痴。只能说凌大世子深得其父的真传啊,他老子当年就是这么挽回他母妃的,果然上梁不正下梁歪,哦不,虎父无犬子…… 重生之侯门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