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

第 3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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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妙妙对套房里的私人泳池觊觎已久。

  泳池面积不算很大, 二十来个平方,位于全封闭式的阳台里,三面都被透明到毫无存在感的落地窗包围。

  池内采用的是天蓝色瓷砖, 当阳光明媚时,在里面游泳就像在天空中畅游。

  由于套房里的卫生环境不错,即便已经半年没有人打理, 池里的水依然清澈见底,宛如一块巨大的蓝宝石。

  江妙妙早就想进入游两圈或者洗个澡,但是舍不得。

  这么漂亮的泳池啊, 弄脏了就再也没有了,留着不用,起码可以赏心悦目。

  不过在房间里厮混了好几天后, 两人决定再放纵一把, 去泳池里游泳。

  陆启明拿来一瓶椰汁和两个高脚杯, 放在泳池旁的小桌子上。

  江妙妙喝了一口椰汁, 趴在泳池边缘,望着浩瀚的城市风景,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

  要是每一天都能像现在这样悠闲就好了。

  池水波动,陆启明游到她身后, 亲了亲她的后脖颈。

  江妙妙反手摸了摸, 确定他没有再来一次的打算, 继续放心地趴着。

  陆启明哭笑不得, “你在掏鸡蛋吗?摸一把就放手。”

  她耸肩。

  “我有什么办法?谁让你整天不穿裤子耍无赖, 担心哪天被肉肉当成火腿肠一口咬掉。”

  “咬掉了心疼的可是你。”

  江妙妙讥嘲, “我心疼?我点鞭炮庆祝差不多。”

  “是么?”

  陆启明坏笑着模仿她昨晚的声音。

  “你晚上是怎么说的?好舒服, 再快一点……明明喜欢成这样, 你确定自己舍得?”

  比口才比不过他, 比脸皮厚也比不过。

  江妙妙气得毫无办法,准备转身咬他一口,看着池水里他赤|裸的身躯,却怎么也下不去嘴。

  陆启明身上的伤疤是真多。

  最醒目的是腿上那一长条,养了几个月依然无比狰狞。

  其他的肚子上有一条,胸口有好几块,背上的稍微轻些,手臂、手背、掌心……没有一块好皮肉,除了脸。

  反观自己,虽然也受过伤,但都是很轻微的。

  痂壳脱落后就没什么存在感了,得凑近仔细看,才能看出与周围的肤色略有差异。

  原文里女主男主,包括许多配角都是陆启明这个样子的。

  在与丧尸的打斗中受过很多伤,即便活到最后,也留下一身养不好的旧伤。

  她之所以能在丧尸爆发半年后,依然健健康康活蹦乱跳,完全是因为陆启明帮她挡下了大部分危险。

  心情忽然变得低落,鼻根也酸酸的。

  她握着的拳头松开,在他胸口的伤疤上摸了摸,轻轻靠在他肩头。

  “陆启明,咱们能一直活下去吧?”

  “当然能。”

  陆启明摸摸她的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

  二人回头,发现江肉肉也跳进泳池里。

  陆启明不干了,“傻狗出去!”

  “汪汪汪!”

  江肉肉回骂,灵活地划动四肢,躲开他的手,朝江妙妙游去。

  原本平静的泳池被搅成一锅粥。

  -

  第二天,两人决定结束这段心血来潮的小假期,走出腻歪多日的套房,开始干活。

  陆启明查找一圈,在消防通道里发现从丧尸身上掉落的腐肉,确定它就是从这里爬上来的。

  他们准备将楼道封上,反正近段时间估计不会出去,但用什么封要认真斟酌。

  得是手头有的材料,还要挡得住丧尸。

  二人在楼里找了很久,企图找到些水泥砖头之类的材料,把楼道直接砌上。

  很可惜,搜了一圈都没发现,最后陆启明的注意力落在办公楼层数不完的椅子上。

  既然无法从硬度上下手,那就从技术上下手。

  丧尸们力气大,敏捷度高,智商却很一般,尤其不会手工活。

  以往它们想进入哪里,都是用脑袋撞破门窗直接冲进去的,连门把手都不会用,搬桌子搬椅子估计也不行。

  他们找了许多办公室,收集起来近千把椅子,将从十五楼到二十楼,中间整整五层楼的消防通道,全部用椅子摞满,一把卡着一把,中间的缝隙小得连只猫都爬不过去。

  椅子腿朝外,丧尸们要是想靠蛮力冲进来,金属制的椅子腿会直接把它天灵盖戳出个窟窿。

  陆启明还拆了几个货架,顶住最后一层椅子,两边牢牢卡进墙壁里。

  这样一来,别说丧尸,哪怕来头大象,想闯到超市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做完这些,江妙妙还是有点不放心。

  “超市有不少窗户都破了,万一丧尸从外面爬进来怎么办?”

  陆启明道:“我们现在在第几层?”

  “第二十层啊。”

  “丧尸生前也是人,不是蜘蛛侠。尽管现在它们变得强了些,但肯定有个界限在。哪怕请个攀岩高手,让他徒手爬二十层楼也不是件容易实现的事,对于丧尸来说同样如此。”

  江妙妙若有所思。

  他随即又说: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把破损的窗户封上。另外从今天开始,每隔三个小时就绕着窗户巡逻一遍,看看有没有丧尸在攀爬。如果有,就提前做好准备。”

  “好,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封窗户吧。”

  江妙妙指着身边一堆拆开的货架,“还是用这些材料吗?”

  陆启明点头,拿起电锯,准备把它们切割成合适的长度。

  谁知电锯“嘎吱嘎吱”响了几声后,不转了。

  两人凑过去研究,得出一个令人沮丧的结果——电锯没电了。

  这是他们对付丧尸最有效的利器,眼下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充电。

  难道从今往后面对丧尸时,只能空手上吗?或者拿个拖把?

  电锯用不了,窗户仍得封。

  陆启明找来一把小钢锯,费力地切割起来。

  工作效率因此大大降低,即使江妙妙也竭尽所能地帮忙,他们还是用了整整两天才处理好那些材料。

  之后安装又用了两三天,好在期间没有丧尸出现,暂时还算安全。

  江妙妙有时帮不上忙,就站在窗边往下看,俯瞰建筑和道路。

  偶尔能看见几个丧尸一闪而过,速度很快,但数量比洪水前是大大降低了,不仔细寻找都发现不了它们的存在。

  废弃城市成了狩猎场,它们是猎人,但不代表他们就是坐以待毙的猎物。

  结束了手头的工作,二人决定寻找新的武器。

  超市里没有合适的,上面还有五六十层楼没探索。

  于是一天早晨,两人吃完早饭,把江肉肉留在安全的总统套房里,带着水,与当午饭用的饼干出发了。

  酒店楼上还是办公区,占据了三四十层,办公室里的东西看久了都千篇一律。

  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这些原主人花了很多钱采购的必备品,对他们却没有半点用处。

  偶尔也能发现一把瑞士军刀,或者打火机之类的小玩意儿,可惜用来对付丧尸还是不实用。

  他们需要杀伤力强的,最好一拿出来就能爆掉丧尸的头,免得在打斗中受伤。

  花了一天时间才搜完十层楼,两人不敢休息,加快速度,一口气搜了五天。

  从第七十层开始,所见的就不再是办公室了,而是一些高档餐厅和私人住所。

  他们从餐厅里找到不少做菜用的喷|火|枪,温度比普通打火机要高得多,耐用性也强,是个好宝贝。

  陆启明装了满满两大袋,然后集中注意力搜索私人住所。

  这些住所大多是上千平方一套的大平层,门上装了高档智能门锁。

  断电后便自动把门锁死,得输入密码启动备用电池,才能打开门。

  江妙妙站在一堵门前,试密码试了足足几分钟,一个都不正确。

  陆启明从腰间摸出一把瑞士军刀,把手里的袋子交给她,让她退后。

  她让出位置,抱着袋子看着他将刀刃插向门锁,看似严密无缝的锁硬生生被他撬开一个口子。

  他咬牙又往里插了半截,不知切断了电线还是什么机关,咔哒一声,门开了。

  她目瞪口呆。

  “你这是跟谁学的技术?教教我呗。”

  亏她之前被他关在房间里时,手都撬断了也没撬开。

  陆启明收起军刀,放回口袋,勾着嘴角笑了笑。

  “技术?我只需要暴力。”

  ……好吧,力气大了不起。

  二人一前一后走进这套房子。

  自从末世爆发,江妙妙到处搜索物资,已被有钱人家里的装修惊艳过无数次。

  这家一开始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很常见的欧式华丽风,沙发窗帘都是手工刺绣,地板恨不得铺纯金的。

  但是当她推开一扇门,就再也舍不得出来了。

  衣帽间,比以前她家里客厅都大的衣帽间!

  一整面墙的巨大衣柜里挂满了漂亮的衣服,另一面墙壁上全是各式各样的高跟鞋。

  落地镜的角度恰到好处,把人照得又高挑又白,宛如自带美颜。

  住在这里的原主人,得是多么精致的仙女啊?

  陆启明见她半天没出来,走过来看了眼,发现她正在如痴如醉地摸一双鞋子。

  “你该不会又想在这里住下来吧?”

  江妙妙当然想,不过这里与超市隔着快六十层呢,一天的时间也就够打个来回的,爬楼都要爬断腿。

  相比穿衣,显然还是吃饭更重要。

  她恋恋不舍地把鞋放回原位,准备离开时,发现墙上嵌了块很漂亮的水晶,好奇地摸了下。

  咔哒——

  墙壁里传来响声,她连忙跑到陆启明身边,警惕地问:

  “你听见了吗?是不是有丧尸躲在这里?”

  陆启明目光严肃地盯着传出声音的位置,几秒后,鞋柜完全翻了个面,露出藏在背面的深红色柜门。

  他走到旁边,打开柜门,里面整整齐齐排列着四把枪。

  一把小到可以藏进口袋里的迷你手|枪。

  一把正常尺寸的手|枪。

  两把看起来有点不同,但到底不同在哪里她也分不清的步|枪。

  此外还有许多配件,消|音|器、望远镜、弹夹等等。

  江妙妙:“……”

  老天爷是知道她已经很久没看过电影,所以特地让她开开眼界吗?

  陆启明没有太惊讶,随手拿下一把步|枪,装上弹夹,对着镜子开了一枪。

  砰——

  子弹瞬间将镜子打了个粉碎。

  江妙妙没有防备,身体猛地震了一下。

  陆启明连忙问。

  “吓到你了?”

  她摇摇头,他放下心来,数了数弹夹。

  “50发手|枪子弹,100发步|枪子弹,我们接下来几个月里都不用担心遭遇丧尸了。”

  江妙妙想不通。

  “衣帽间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莫非原主不是什么小仙女,而是暗黑嗜血的暴力芭比?

  陆启明递给她一张名片。

  “这是你对着鞋子流口水时,我在书房找到的。”

  她低头一看,上面写着——长州安保公司董事长,顾长州。

  顾长州……听起来挺耳熟啊。

  等等!这不是原文里的男二嘛,她居然到了他的家!

  顾长州本是退伍军人,给明星和商界大佬当私人保镖。

  因为头脑好,早早创业,名下的安保公司规模在国内首屈一指。

  丧尸爆发时,他非常机智地组织起护送队伍,保护许多位大佬及其家人撤退到基地,取得末世后的第一批资源,在基地里地位高,与政府也有合作。

  女主与他是通过一次援救任务结识的,他对她一见钟情,一直想把她纳入麾下,可惜她不买账。

  这里既然是他的家,那么存有枪支也不算稀奇了,毕竟他可是国内少数能合法持枪的人。

  至于为什么他家里有个女人用的衣帽间……

  根据原文描述,顾长州已经四十多岁,二十岁刚出茅庐时初恋女友意外怀孕。

  由于他家境一般,女友父母不同意二人结婚,等孩子出生就扔给顾长州,将女友带走,此后两人再也没见过面。

  他一边照顾没断奶的女儿,一边工作,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

  当他的公司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女儿却被对家收买保姆绑架,扔河里淹死了。

  之后他再也没结婚,无论住在哪里,家里始终留有女儿的房间,衣服、鞋子、甚至护肤品,都按照她本该有的年纪备全。

  江妙妙看到这一段时,为他心疼了好久。

  此刻她亲自站在他为女儿准备的房间里,想起原文里的种种描述,脑海中不由想象出他在这里生活时的画面。

  陆启明看了她半天,看不懂她的表情。

  “你在想什么?”

  “如果你有一个女儿,你会多爱她?”

  “我为什么要有一个女儿?”

  陆启明莫名其妙,随即想到一个可能性,面色微变。

  “你该不会想生孩子吧?”

  她当然不想,疯了才在这种环境里生孩子呢。

  不过他那是什么表情?

  江妙妙突然有点烦躁,转身说:

  “走吧,回家。”

  回超市得爬六十多层楼,这一点也不比翻山越岭容易。

  抵达家中时夜幕早已降临,二人随便吃了点东西,洗完澡,就赶紧回酒店躺着。

  一连几天都在爬楼,江妙妙的腿都不是自己的了,走起路来像面条,软绵绵的没力气。

  她躺在床上,看见陆启明进来,想让他帮自己捏腿。

  但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就先丢给她一个东西。

  她拿起来一看,不解。

  “你给我枪干嘛?”

  她又不会用,从小到大只在小学摸过水枪,还老被同学打得满教室跑。

  陆启明说:

  “教你用,防身。”

  “那你干嘛不给我最小的那把?这把我拿着都费劲。”

  枪身本来就大,一只手不好抓,得两手握着。

  加上子弹以后,重量估计得有五六斤,跟拎只老母鸡的感觉差不多,用不了多久手腕就发酸。

  他摇头。

  “不行,那把瞄准比较难,威力也小,除非正好打中丧尸的头,否则没多少杀伤力。”

  “这把呢?”

  “你只需要瞄准对方的胸膛,就算打偏一点点,也可以把它整个胸腔都炸烂。”

  胸腔后面是脊椎,只要把脊椎也炸断,哪怕丧尸还有意识,也没办法行动了,非常适合她。

  江妙妙闻言大吃一惊,激动起来。

  “还等什么?快教我吧。”

  按照现在城市里丧尸的数量,她学会以后一枪一个,可以横着走了。

  陆启明挑眉,嘴角噙着抹玩味的笑。

  “你确定你准备好了?”

  “是啊!”

  “走,我们换个大点的产地。”

  酒店里有健身房,面积大的可以打篮球。

  陆启明搬来一张桌子,在上面放了三个啤酒瓶。

  江妙妙按照他的指示,站在距离桌子差不多十米的地方,准备开枪。

  “等等。”

  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不是让你趴着么?”

  “趴着太低,不好瞄准。”

  陆启明摇头,颇为严肃地走过来,调整她的姿势。

  江妙妙在他的要求下改为趴在地上,莫名有点怕他。

  平时嬉皮笑脸的,开什么玩笑都不要紧。可当他正经起来,就让她忍不住联想起高中班主任。

  陆启明又做了一次微小的调整,然后拍拍她的肩。

  “好了,瞄准完毕就可以开枪,记住我教你的方法。”

  说完他退到旁边,抱着胳膊看着她。

  江妙妙感觉到一股压力,深吸一口气,集中注意力调整枪口方向。

  等到她认为差不多了,便按照陆启明交的,使劲扣下扳机。

  砰——

  枪没有上消|音|器,耳边炸开一声巨响,震得她脑袋里嗡嗡的,耳朵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与此同时,一股强劲的后坐力袭来,她差点拿不住枪,两条胳膊麻到毫无知觉。

  当子弹冲出枪口时,枪上的一个部件往后弹,正好撞在她嘴唇上,痛得她松开手,捂着嘴唇哭出了声。

  “呜呜呜,我的牙……”

  陆启明忙跑过来,掀开她的嘴唇查看。

  她眼泪狂流,口齿不清地问:“我门牙是不是断了?”

  嘴里都能舔到血味。

  陆启明捏着她的门牙摇了摇,松口气。

  “没有。”

  “真的?你别骗我。”

  “真的没断,不信你自己摸。”

  他握着她的手,引到门牙上。

  江妙妙用还不太听使唤的手指捏了捏,总算安心了。

  这年头可找不到牙医,要是门牙断了,补都补补回来,她永远只能当个豁牙老太了。

  幸好幸好。

  她看看完好无损的啤酒瓶,又看看地上的枪,心里发怵。

  “这真是人用的东西?”

  陆启明把它拿起来,“要不怎么让你练,等你用习惯了,就不至于这么惨了。再来一次?”

  江妙妙连忙摇头说改天。

  再来一次,她的门牙怕是撑不住。

  陆启明看着她红肿的嘴唇,越看越觉得像兔子,忍不住笑了两声。

  她恼怒,“你是不是故意的?所以开枪之前都不提醒我。”

  “我要是故意的,就让你站着开枪,后坐力绝对能让你摔个大屁蹲。”

  “好啊,你还想让我摔跤,看我不咬死你!”

  江妙妙扑上去要咬他,陆启明躲开,搂着她的腰把她往肩上一扛,轻轻松松地扛进卧室,反锁了房门。

  她被他扔到床上,敏捷地爬到床头抱着枕头,一脸警惕。

  “又想来?你肾不虚吗?”

  “谁想来?你不要倒打一耙。”

  “不想来你关门干嘛?”

  “因为安全。”

  “你脱衣服干嘛?”

  “因为热。”

  “你、你拿套干嘛?”

  “因为……”

  陆启明一步一步靠近她,蹲在床边握住她的手,笑眯眯地亲了亲她指尖。

  “妙妙,怎么办?我好像对你上瘾了。”

  “哦。”江妙妙面无表情,“我上完厕所没洗手。”

  “……”

  “还摸了狗嘴。”

  “……”

  “还捡了狗屎。”

  “……明天我就把那条狗炖了。”

  陆启明阴森森地说完,爬上床,正要亲她时,忽然敏锐的察觉到一股目光,正紧紧盯着他们。

  他停下,从漆黑的房间里望向窗外。

  江妙妙问:

  “怎么了?”

  他没说话,掰过她的脸,让她看窗户。

  盛夏的浩瀚星空下,一个严重腐烂的丧尸趴在窗外,隔着玻璃,直勾勾地看着他们。

  江妙妙惊叫一声,躲到陆启明背后。

  后者却不慌不忙地摸摸她头,走向玻璃。

  “你疯了?别过去!”

  “没事,它进不来。”

  陆启明走到丧尸面前,抬手按在玻璃上,盖住它眼睛。

  丧尸的脑袋稍微往后退了点,用尽全力撞向他,整面玻璃墙壁都被它撞得震动。

  江妙妙浑身紧绷,很担心它会和之前的丧尸一样撞破玻璃冲进房间,偷偷把枪握在手里。

  离这么近,应该可以打得中吧。

  要是能活下来,豁牙就豁牙,大不了她以后再也不照镜子,让陆启明一个人辣眼睛。

  不过玻璃比她想象中坚硬得多,丧尸连撞十七八下,额头都撞破了,硬是连条裂痕都没有。

  外面刮过一阵大风,它只剩三根指头的右手没抓紧,身体猛地往下一沉。

  江妙妙连忙跑过去查看。

  丧尸悬在六七米高的空中随风晃悠了一阵,又爬回来,看着他们龇牙咧嘴,灰黑色的黏液滴在玻璃上。

  这该怎么办?它进又进不来,下又下不去,难道放任不管?

  晚上睡觉多渗人。

  江妙妙考虑怎么解决他,陆启明突然拉着她的手,走到客厅里,敲了敲那里的窗户。

  丧尸跟着他们爬过去,他拿出步|枪扛在肩上,对她说:

  “你跟肉肉待在这里,我马上回来。”

  “你要去哪里?”

  “超市。”

  陆启明说完便引领丧尸往楼下走,离开酒店。

  江妙妙放不下心,悄悄跟在他身后。

  只见他和丧尸都下到超市,停在一扇窗户内外。

  他端起枪口,丧尸撞碎玻璃爬进来。

  他似乎都没瞄准,很随意地扣下扳机。

  咻——

  消|音|器里传出一声轻响,丧尸脑袋炸开了花,后仰着摔出去,很久才传来落地声。

  陆启明衣服上溅到点黏液,皱眉,抽纸巾擦掉,拿来工具敲敲打打封窗户。

  一瞬间从帅气的黑夜杀手变成农民工。

  江妙妙的担忧彻底打消,笑眯眯地走出去。

  “丧尸呢?被又帅又善良的神仙带走了吗?”

  陆启明抬起头,一滴汗珠顺着下巴滑落。

  “热死了,给我拿瓶水。”

  江妙妙拿来矿泉水,拧开盖子喂他,看着他上下滚动的喉结,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

  陆启明挑眉。

  “你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呀。”

  她眨着眼睛装傻,“快点弄完吧,我都困了。”

  “……”

  陆启明无奈地笑笑,加快手上的速度。

  好事总是连着来,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下雨,气温骤降好几度,特别凉爽。

  江妙妙一大早饭都没吃,跑去查看种下的蔬菜。

  天气热,种子发芽得快,几天没管就已经冒出绿油油的小嫩芽。

  预计用不了多久,他们又有新鲜蔬菜可以吃。

  想到这里,她开心地哼起了歌。

  “我去上学校,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陆启明靠着门框喝麦片粥,看见她这幅模样,问:

  “你考不考虑换个名字?”

  “换名字?换啥名啊?”

  “江傻妞。”

  “……傻子才喜欢傻妞呢,你承认自己是傻子咯?”

  陆启明耸耸肩,一口气喝完麦片粥,准备下楼。

  江妙妙忽然蹲在地上叹气。

  他停下脚步,“怎么了?”

  “要是天天都像这样凉快就好了,等雨停温度又要升回去,从早热到晚,身上衣服就没有干的时候。”

  陆启明回想前些天的日子,确实热得让人受不了。

  可这高楼大厦的,除非开空调,否则温度降不下去。

  开空调得有电,这么大个大楼,肯定有备用电源。

  到底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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