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

第 5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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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 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 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 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 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 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 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 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 她这才发现, 原来抽的不是烟, 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 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 不过他才刚刚好转, 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

  正琢磨着,海面上突然出现一艘小船。

  她站起来眺望,正是陆启明的那艘。

  他这么快就回来啦,出什么事了吗?

  江妙妙忙跑到岸边,想问问他。

  陆启明还未靠岸,就遥遥地冲她喊:

  “快回家!”

  “什么?”

  “要来台风了,快回去!”

  台风???

  江妙妙往远处看去,果然,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底下狂风呼啸,巨浪滔天。

  她一直生活在内陆,对于台风只听说过没体验过。

  新闻上报道过台风的威力,那可是连大树都能连根卷起的,更别说至今体重未破百的她了。

  江妙妙闻言赶紧呼唤江肉肉,撒丫子往家跑,去院子里收衣服,收土豆,收咸鱼干。

  收到一半时,陆启明也到家了,脚上的沙子都没来得及冲,帮着她一起收拾。

  两人把院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回屋子里,马不停蹄地关门窗。

  楼下七八扇窗户,楼上七八扇窗户,平时不觉得多,现在可真要命。

  他们跑得快飞起来,终于只剩下两扇。

  一扇在东,一扇在西。

  江妙妙去了西边,把东边那扇留给陆启明。

  她跑到窗边,抓住边框准备关上,一阵狂风从外面吹进来,玻璃像面锣一样拍在她脸上,又重重弹开。

  她被打得脸颊发麻,头晕目眩,倒在地板上半天起不来。

  陆启明听见动静,加快手上的速度,关好窗户来扶她。

  “怎么样?受伤了吗?”

  江妙妙艰难地伸出手。

  “别管我,窗户!”

  风不停的往里吹,走廊上的挂画,床上的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台灯,全都被吹得飞离原位,满屋子乱滚。

  陆启明只好先放下她,顶着大风艰难地走到墙边,努力关窗户。

  可风就像跟他作对似的,他越用力,风也刮得越大,怎么都合不上。

  江妙妙努力爬起来,抓着他的衣摆借力走过去,四只手一同往里掰,使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窗户给合上了。

  房子并不牢固,四面八方都在漏风,外面的风声更是像鬼嚎一样,听得人心惊肉跳。

  很快天也变暗了,屋子里阴沉沉的。

  两人不敢在楼上待,跑到一楼看起来最为牢固的小房间里,把门关上,抱在一起。

  曾经看过的视频在脑海中浮现。

  台风把车吹飞。

  台风把树吹飞。

  台风把屋顶吹飞。

  江妙妙听见楼上传来哐当一声巨响,心脏跟着跳了跳,声音都变了调。

  “咱们的屋顶是不是没了?”

  陆启明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不至于,建在海边的房子没那么脆。”

  “可我刚才明明听见……”

  “你想出去看看?”

  “我才不想。”

  “那就是了。”陆启明摸摸她的头,“乖,没事干就睡觉,睡醒台风就过去了。”

  门外的动静跟来了群发疯的霸天虎似的,谁睡得着啊。

  江妙妙搂着他的腰,突然想起一事。

  “完了!”

  陆启明问:“怎么了?”

  “我挂在窗户上的海带没收回来!呜呜呜,我晒了好几天的海带啊,马上就干了,我都想好了用它炖汤的……”

  她痛心疾首,他却噗嗤一下笑出声,亲亲她道:

  “知道了江奶奶,你那点海带没了就没了,我再给你捞。”

  “呜呜……”

  她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非常害怕屋子倒下来,把两人压死。

  他们才过了两个月的好日子,远远不够啊。

  “陆启明。”

  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喊他。

  陆启明嗯了声,“还有什么忘了收?将来我都给你补上。”

  “我们结婚好不好?”

  “……什么?”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揉揉耳朵,想让她再说一遍。

  江妙妙完全是冲动之下说出那句话的,现在反应过来,很不好意思。

  “没什么。”

  她闭上眼睛打算睡觉,对方握着她的肩,摇筛子似的把她摇醒。

  “你要跟我结婚?!”

  江妙妙脸一红,推开他道:

  “我困死了,别吵我。”

  陆启明激动得不行,用力把她搂进怀里,力气大得像要勒死她。

  “好!我们结婚,明天就结!”

  江妙妙喘不过气,心里却甜滋滋的。

  不过几分钟后,她又有点后悔了。

  她喜欢陆启明,陆启明喜欢她,两人结婚顺理成章。

  可别人结婚都是男的先求婚,送钻戒,送鲜花,有求婚仪式,很隆重的。

  而她呢?

  台风中心血来潮的一句话,对方什么都没做,只一个“好”字,就把这事给定了?

  然而两人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陆启明也没地方买鲜花买钻戒。

  因此江妙妙把这点遗憾压进心底,开始琢磨自己的婚礼来。

  台风刮了半天加一夜,翌日早上才渐渐消失。

  二人从小房间出来,被外面的画面吓了一跳。

  客厅厨房一片狼藉,碗盘米面撒得到处都是,窗户破了好几扇,雨水流进屋子里,地板上全是水渍。

  他们走出去看街道,情况更糟糕,简直像被一窝土匪洗劫过。

  好好的镇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妙妙看得想哭。

  陆启明捡了两只颜色不一的拖鞋穿上,拿起垃圾桶说:

  “先收拾吧。”

  江妙妙点点头,踩着客厅里的那滩水,去楼上找抹布。

  台风过境只需要一夜,他们把家恢复原状却花了好几天。

  湿透的家具要搬出去晒,床单被子要洗,地板要擦干。

  打碎的盘碗和花瓶装了好几垃圾桶,江妙妙去隔壁邻居家里挑了许多完好的盘碗,运回家中填满橱柜。

  陆启明把破损的窗户修好了,从别的房子里拆下玻璃,安到他们家里。

  全都完成后,两人累得不想动,坐在院子里晾晒的沙发上,晒着太阳昏昏欲睡。

  江妙妙几乎都开始做梦了,陆启明猛地一下跳起来,推她。

  “醒醒!”

  她困倦极了,“干嘛呀,不都做好了吗?”

  “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结婚!”

  自从那天她说了那句话后,陆启明就一直心心念念,根本忘不了。

  江妙妙想起这个,有点害羞,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真的要结吗?还是算了吧,咱们结不结也没什么区别。”

  “必须结!什么事都可以懒,这个不能懒。”

  “可是我有点累……”

  “好吧,你继续休息,我来弄。”

  陆启明也累,爬上爬下修窗户废了他不少体力,但是一想到他们要结婚了,就生出无限动力。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突然停下,回头问:

  “结婚要做什么?”

  江妙妙愣了愣,努力回忆自己喝别人喜酒时的经历。

  “额……做顿好吃的?”

  陆启明若有所思,点点头,走进了屋里。

  所以她的婚礼很可能只有一顿饭?

  那可不行!

  求婚仪式已经省略了,这个不能省。

  江妙妙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追过去找他讨论,最后确定了几件事。

  1,结婚地点。

  镇上有教堂,但他们都不信神,所以只需要选个风景好的。

  湖边很不错,绿草如茵,水波荡漾。左边是山,右边是海,就选那里吧。

  2,食物。

  这个由陆启明负责,他手艺好,还会做蛋糕。

  婚礼上当然应该吃最好吃的。

  3,婚纱。

  岛上没有婚纱店,甚至没有服装店。但是江妙妙在一户人家里看到了脚踩缝纫机,还能用。

  而婚纱的布料跟窗帘布也差不了太多,都很华丽。

  所以她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给自己亲手做一件婚纱。

  至于结婚的日期,定在了全部准备完毕之后。

  做婚纱可是个浩大的工程,很需要时间。

  当天晚上,江妙妙让陆启明把缝纫机扛回来,放在客厅,然后拉着他陪自己满镇子转悠,找最好看的窗帘布。

  原住民们喜欢英式乡村风,窗帘不是小碎花就是格纹,用来做婚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

  两人找了很久,最后瞄准镇上唯一一家餐厅里的窗帘——白色的棉布上点缀着些许蕾丝,简约却优雅。

  由于前不久才经历了台风,窗帘上溅了很多泥点子,需要洗。

  陆启明扛来梯子,拆下四套窗帘。

  江妙妙用桶装着提到湖边,连夜洗刷干净,晾在院子里。

  第二天醒来,已经被海风吹干了。

  婚纱该怎么做?

  她找出一条尺寸适合自己体型的裙子,放在铺平的窗帘布上,比着样子剪出上半身。

  然后发挥想象力,剪了个大大的裙摆。

  婚纱裙摆要撑起来才好看,镇上找不到裙撑,只能多做几层裙摆,靠布料撑起来。

  她又剪了两个裙摆,把多余的废料堆到一边,打开了缝纫机。

  作为一个手残党,缝纫机她是从没摸过的。

  不过小时候家里有一台差不多的,她妈老用,还给她做过小裙子,所以隐约有点印象。

  貌似线是先从这边穿过去……然后再穿那里……

  江妙妙摆弄了一个上午,失败无数次,总算找到正确的步骤,缝纫机嗒嗒嗒的声音在屋子里响了起来。

  陆启明钓到两只大龙虾,提着桶从她前面经过,凑过来看了眼,意外地哟了声。

  “真能用?”

  “让开让开,你身上臭死了,别弄脏我的布。”

  “你确定你做得是婚纱,不是围裙?”

  江妙妙停下动作,瞪他一眼。

  他笑嘻嘻地冲她抛来个飞吻,走进厨房。

  把布料按照形状缝合好,挖出一个桃心领,锁边。

  一切进展的很顺利,第二天中午,成果便出来了。

  因为手艺不够精湛,裙子看起来很粗糙,只勉强有个婚纱的轮廓。

  但江妙妙非常喜欢,欢天喜地地把它捧上楼,站在镜子前面换上。

  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这件量身定做的裙子居然穿不进去!

  怎么回事?她按照自己衣服尺寸做的啊。

  江妙妙坐在地板上找了半天,找到原因——剪裁布料的时候,她没有留出锁边用的宽度,所以上身正好小了一个码。

  这下完了,要重新做一件?

  且不说布料够不够,时间也来不及啊。

  陆启明上楼喊她吃午饭,看见她怀里的裙子,挑眉问:

  “已经做好了?穿上给我看看。”

  她闪烁其词。

  “不行,得等结婚那天才能穿,不然就不是新的了,不吉利的。”

  “还有这种规矩?”

  “嗯!”

  “好吧,那就结婚的时候再看,吃饭去。”

  江妙妙放下裙子往外走,陆启明搂着她的肩,忽然凑过来亲她耳朵。

  “帮个忙怎么样?”

  “什么忙?”

  “那天也是我的婚礼,能不能给我也做一套像样的衣服?”

  “你?”

  她停下脚步,上上下下看了几眼,表情嫌弃。

  陆启明道:“对啊,我是你的结婚对象,你不希望我穿得帅气点?”

  “不希望,你裸奔我都没意见。”

  她做自己的婚纱都已经心力憔悴了,哪里还有精力给他做。

  陆启明开始耍赖,抱着她不让她下楼。

  “好妙妙,亲妙妙,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最能干的妙妙。拜托你了,给你老公做套好看的衣服,让他体体面面的结婚好不好?”

  央求还不算,他在她脸上狂亲,口水糊了她一脸。

  江妙妙无力招架,只好同意,心中计划着去邻居家找套男人的西服,按照他的尺寸改改就行了。

  两人终于下楼,来到餐桌旁。

  午饭是龙虾肉炒饭,加了腊肠与番茄酱,闻起来特别香。

  江妙妙拿起勺子,脑中突然浮现自己的婚纱,无视美食的诱惑,做出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

  她要减肥。

  不就是小了一个码么?给她几天时间,她能瘦下去。

  陆启明已经扫荡了半盘,发现她还没动,催道:

  “愣着做什么?吃啊,不吃我可吃了。”

  “你吃吧。”

  她毅然决然地把盘子推过去。

  陆启明惊讶。

  “你不吃饭?抽哪门子风?”

  “我不饿,睡觉去。”

  江妙妙转身上楼,再也没下来。

  陆启明放心不下,吃完饭后单独给她煮了碗面条,端到楼上敲门。

  “妙妙,饿了吗?出来吃一点。”

  江妙妙的声音隔着门传出来。

  “我不吃。”

  “尝两口吧,专门给你做的。”

  “我真的不饿,你走吧。”

  别再诱惑她了。

  陆启明叫了半天也不见她出来,只好放弃,去楼下洗碗。

  他怀疑她病了,可是到了下午,她又神采奕奕地走出来,拉着他去找西装。

  江妙妙一边给陆启明准备礼服,一边节食。

  实在饿得受不了时,就啃几个番茄满足一下胃。

  第三天时,她还特地跟陆启明出了趟海,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在近乎自虐般的减肥后,她感觉自己明显消瘦一大圈。

  再去试婚纱,尺寸刚刚好。

  江妙妙站在镜子前,自恋地转了几圈。

  陆启明推门而入,正好看见这一幕,愣住了。

  “你不是说……不能提前试穿,否则不吉利吗?”

  “有吗?我忘了。”

  “……”

  陆启明想起一事,欣喜地问:“那我能不能试试我的衣服?”

  昨天就改好了,正挂在衣柜里呢。

  江妙妙微微一笑,摇头,走到他面前。

  陆启明不解,“为什么?”

  “因为……”她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我们晚上结婚吧。”

  她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想要大吃一顿。

  陆启明没有异议,下楼鼓捣他的大餐。

  江妙妙又把婚纱改进了些,在领子和袖口处缝了一圈蕾丝,剪掉多余的线头,从餐厅仓库里的圣诞树上,摘下小星星缝到裙摆上。

  她找到一块红布,做了两朵胸花,在胸花底下的布条上,用自来水笔写了“新郎”和“新娘”。

  还差什么呢?

  头纱?这里没蚊帐,估计是没戏了。

  江妙妙站在阳台上,发现隔壁院子里开了些野花,跑去摘下来,配上铁丝和碎花布,做了一顶小小的花冠。

  岛上的原住民也有不少首饰,她从这家拿了耳环,从那家拿了项链,东拼西凑,凑出一整套。

  她忙碌的时候,陆启明也没闲着,把早就准备好的菜品做出来,搬了张餐桌放在湖畔草地上,铺好桌布,将菜和饮料都端过去。

  婚礼需要仪式感,他把酒吧的白色门框给卸下来,安在草地上,缠上鲜红的布条,看起来喜气洋洋。

  计划中的事情都完成了,可是换好衣服站在草地上,江妙妙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

  一坨毛茸茸的东西拱进她裙摆里,她提起来一看,想到了。

  “我的肉肉啊,怎么把你给忘了。”

  它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呢!

  江妙妙摘下头上的花冠,套在它脖子上,看起来像个项圈。

  至此,所有事情都做完了,二人一狗走到红框下。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彼此都有点尴尬。

  “咳咳。”

  陆启明穿着比他肤色更黑的西装,清清嗓子,突然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

  江妙妙错愕,“你从哪儿弄来的?”

  “酒吧里有个装饰用的银酒杯,我半夜偷偷磨的。”

  “……好吧,谢谢。”

  她伸出手指,准备戴上。

  陆启明却坚持走完全程。

  “江妙妙小姐,你愿意嫁给我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吗?我可能吃的比你多,死的比你早,你愿意对我不离不弃吗?”

  江妙妙笑嘻嘻。

  “我愿意,我还愿意在你走后住你的房子,花你的钱。”

  他眨眨眼睛。

  “可我没有房子没有钱,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你。”

  “是吗?那可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宝贝呢。”

  他轻笑,为她戴上戒指。

  皮肤黑,戒指亮,别有特色。

  陆启明站起身,江妙妙拉拉裙摆,“我没有半夜偷偷磨戒指,所以没法跟你交换了。”

  “没事,你欠着,用当牛做马偿还我。”

  江妙妙掐了他一把。

  “谁是牛,谁是马?”

  他连忙赔不是,“我是牛我是马。”

  “那我呢?”

  江妙妙扬起小脑袋,陆启明捏着她的下巴亲了口。

  “你是我举世无双的好宝贝。”

  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一场婚礼静悄悄地举行。

  新郎:陆启明。

  新娘:江妙妙。

  证婚人:江肉肉。

  男方家人:江肉肉。

  女方家人:江肉肉。

  伴郎伴娘:江肉肉。

  宾客:江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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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我命令你们马上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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