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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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筒电量有限,江妙妙把太阳能充电宝也带进来了,但是顶多支撑三天,因此没事时不舍得开灯,摸黑生活。
他们不知道要这样生活多久,事实上刚进来两个小时,她就开始感觉无聊。
身下是被子,她蜷缩在上面闭眼小憩,在黑暗中眨了眨眼睛,忍不住喊了一声。
“陆启明。”
“嗯。”
听到熟悉的声音就在耳边,她安心了许多。
“你困吗?”
“不困。”
“来聊天?”
陆启明轻笑,低低的笑声在逼仄的地下室回荡。
“你是不是害怕了?”
她撇嘴,“我才没有。”
“那你为什么主动找我聊天?”
陆启明感觉两人的关系挺奇怪,说好不好,说坏不坏。
遇到危险时,她很愿意听他的指挥,不顾一切配合他,两人一起摆脱危险。
可是回归安全后,又总是聊不到三句就会吵架。
江妙妙被他问得心烦意乱,“不聊就不聊,谁稀罕一样,哼。”
旁边就是堆放食物的架子,她在黑暗中摸索,找到一包泡椒凤爪,独自啃了起来。
咯吱咯吱的声音不停响起,活像只小老鼠。
陆启明的声音阴森森的。
“你听说过鸡爪的故事吗?”
江妙妙茫然,“鸡爪能有什么故事?”
“从前有一个大排档老板,生意一直很不好,快倒闭时遇到高人指点,转型卖鸡爪,突然爆火起来。
他的鸡爪很独特,其他地方都吃不到那个味道,但是每天只限量供应一百份,特别难买。
有天其他店老板想去偷学他手艺,躲在他家厨房看,却发现他从柜子里拖出来一个人,剁下那人的手和脚,丢进锅里煮……”
江妙妙顿时觉得嘴里的凤爪越吃越恶心,干呕一声吐出来。
陆启明还在用他那断气般要死不活的语调说:“……他吓得满身大汗,想跑。这时老板突然弯下腰,笑着对他说‘明天的鸡爪找到了’……”
“啊!”
她头皮发麻,惊叫一声扑进他怀里,对着他的胸口就是一顿老拳。
“闭嘴闭嘴!不要说了!”
陆启明摸着她的头发笑话她,“胆小鬼。”
她气得要死,张嘴就是一口,咬得他惨叫。
“还说不说?”
“不说了,你松口。”
她这才放过他。
陆启明摸了摸自己胸前的伤口,叫苦不迭。
“你这牙口,不当丧尸真是可惜了。幸好我不是女的,不然被你咬得以后娃都没办法奶。”
江妙妙冷哼,“谁让你故意吓我的,活该。”
她回到之前的位置上躺着,可是躺了没多久,脑中一直回想他说的故事,瘆得慌,忍不住往他身边挪了挪。
陆启明大约也觉得无聊,背靠水泥墙壁,忽然开始哼歌。
他的声音是低沉的,听起来让人很有安全感。
歌词哼得模糊,江妙妙听了半天,也听不清在哼什么。
她想问问他在唱什么,可是这样的环境太让人感到舒适——安静、黑暗、他的体温和歌声。
才过去几分钟,她便进入梦乡,沉沉睡去。
醒来时眼前有亮光,江妙妙揉揉眼睛细看,发现是陆启明在做饭。
煤气罐太重,容易爆炸,因此没有搬下来。
陆启明用铁桶做了个简易的柴油炉,上面放锅,下面放油,使用起来很方便。
油炉照出摇曳的微光,因为环境限制,不方便做菜,他只煮了两包方便面。
水烧开后放入面饼和调料包,香味很快蔓延。
江妙妙缓缓坐起身,看着他的背影庆幸。
要是当初他没有来到这栋别墅,恐怕她早就自杀了,哪里能活到现在?
只是在末世里,活着也未必是件好事。
陆启明盛了碗面,回头看见她,眼神意外。
“醒了?饿不饿。”
她点点头,陆启明把面递给她,给自己也盛了一碗,灭掉炉子,与她肩并肩地坐在黑暗中吃面。
“丧尸潮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这段时间我们要过得艰苦一些,但是地下室的物资应该足够撑过去。”
“撑过去之后呢?”
“嗯?”
“你是不是要去找你的朋友了?”
陆启明沉默几秒,嗯了一声,随即补充道:
“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带你一起去。”
江妙妙摇头,摇完想起他看不到,于是说:
“不用了,那是你的朋友,又不是我的朋友。我干啥啥不会,吃啥啥不剩。太平年代也就算了,这种时候跑过去,岂不是拖人后腿?我还是自己苟着吧。”
陆启明道:“没关系啊,我力气大,我可以照顾你。”
江妙妙还是拒绝,闷头吃面不接茬。
泡面这玩意儿,闻着香,吃起来不如闻着。
她咀嚼着嘴里藤椒味儿的面条,想念烤鸭、炸鸡、猪蹄、甚至是一盘白灼小青菜。
陆启明在货架上摸来摸去,找到一包东西,撕开分她一半。
“海带丝要不要?”
江妙妙忙递出碗,就着海带丝吃泡面,嘴里总算多了点味道。
吃完饭,她很难得的主动去洗碗。
由于怕水用太快,洗碗时特别节约,用完的污水泼去角落里,碗放回柴油炉旁。
弄完这些,她准备躺下来,忽然想到一件尴尬的事。
“我们怎样上厕所?”
地下室大约五十平方,已经被各种物资堆满,留给他们活动的空间本来就少,去哪儿上厕所?
陆启明也忘了这个问题,被她一提想起来,考虑一番,用手电筒照向一个角落。
“在这里上吧。”
他把周围的东西搬开,走回来说:“以后那个角落就当厕所了。”
只凑活一天两天还好,可万一丧尸半个月都不走。他们在那里上半个月的厕所,那角落的画面……呕!
江妙妙想想都快吐了,咕哝道:“早知道还不如拧煤气。”
陆启明没说话,吃饱喝足困意上涌,两人化身成末世里最合格的猪,继续睡觉。
再次醒来,耳中听到敲打声。
江妙妙伸手摸手电筒,摸了半天,角落里亮起灯。
陆启明用手电筒照着她,光线太刺眼,她下意识挡眼睛,他立刻把灯光移开。
江妙妙问:“你在做什么?”
“挖坑。”
“挖坑干嘛?”
“这样污水和粪便起码不会到处流,挖出来的土我堆在旁边,以后用完就填进去一些。待会儿我再用剩下的木板做个盖子,平时不用把它盖上。”
江妙妙惊讶地跑过去。
“可是这地板能挖得穿吗?”
她之前试过的,手都凿断了也没能凿出个洞来。
陆启明表情得意。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已经走到他身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地上赫然有一个脸盆大小的坑。
“我再把它挖深一点,就能用了。”
陆启明说着把手电筒交给她,自己又拿起锤子和凿子。
江妙妙忍不住托起他的手细看,怀疑他的骨骼是铁打的。
对方的手很大,很温暖,因为才干了活,皮肤汗津津的。
他笑道:“是不是很崇拜我?”
她立马丢开,“得了吧,我是看看你到底多皮糙肉厚。”
他哭笑不得,“一会儿小白脸,一会儿皮糙肉厚,我很难啊。”
江妙妙道:“谁让你总忽悠我,不说实话。”
陆启明耸耸肩,岔开了话题。
“回去躺着,别挡我光线。”
江妙妙不肯走,“我帮忙。”
“你别在这里碍手碍脚,就是最大的帮助。”
……这话说的,她不干活还舒服点呢。
江妙妙回到被子上,习惯性地想拿点东西吃。脑海中浮现他讲的鬼故事,手默默缩回来,闭上眼睛默数他刨土的次数。
1、2、3……
数到453下时,陆启明完工了,用冷水洗了洗脸和手,回来躺下休息。
没过多久,方便面消化完毕,两人又开始做饭吃。
在地下室里看不到阳光,无法分辨白天和黑夜。
唯一能判断时间的,是江妙妙的手表。
她每隔12小时就在水泥墙壁上划一道,划到第8道时,感觉人已经快被憋疯了。
没搬进来之前,生活无聊归无聊,还算可以忍受。
现在要阳光没阳光,要蔬菜没蔬菜,连空气都是浑浊的,之前腻到不想做的练字和画画已成为奢求。
她盯着浴缸,甚至幻想丧尸们推开它冲进来,这样她就有理由点燃所有柴油结束这种生活。
陆启明比她淡定得多,每天按时做饭、吃饭、睡觉,甚至每天都坚持举水桶锻炼身体,非常适应这种猪一样的生活。
当刻痕划到第11道时,江妙妙靠在墙上,开始自言自语。
陆启明放下水桶,擦了擦汗,拿着桃花坐在她身边。
“我们来打个赌吧。”
“赌什么?”她恹恹地抬起头。
“赌丧尸潮还有多久会过去。”
陆启明信心满满,“我猜最多还有三天。”
江妙妙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
自打搬进地下室,她就老听到地面上有东西在响,估计丧尸早就进入别墅。
这些天动静逐渐变大,变频繁,显然丧尸的数量在增加,而且拼命寻找食物。
她摇头,“哪儿有你说得那么快。”
“那你猜多少天?”
江妙妙估了个数字,正要说,想到赌注都没提,便问:
“要是赢了,你给我什么?”
陆启明道:“我就把珠宝店的首饰都给你拿来。”
对方显然是喜欢珠宝的,那条项链她现在还带着呢,只是嘴上不承认罢了。
江妙妙果然心动,“我猜还有十天。”
“好,要是你输了怎么办?”
她仔细思索,却发现自己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只得问他。
“你想要什么?”
陆启明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
“我要你遇到危险时先想如何解决,而不是马上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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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妙:这太难了呀,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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