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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公主
叶蓁蓁不知道的是, 这种爱屋及乌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最近她每天白天都会陪阮林江来学校, 陪他上完这最后一周的课程。有一天她在琴房陪阮林江练琴的时候, 遇到了他们钢琴表演课的一位老师。
那位老师听过他们的四手联弹之后, 对叶蓁蓁的评价很高, “没想到小姑娘不是音乐专业的, 琴弹得还挺不错, 看起来很有灵性。可惜了,没报考我们学校呀!小阮,你怎么不劝劝你女朋友?”
阮林江笑了笑, 一脸宠溺地看向叶蓁蓁。他怎么可能会干预她的前途,只是为了让她陪伴自己,就自私地阻碍她追求梦想呢?
叶蓁蓁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哪里哪里, 老师您过奖了。我弹琴只是业余爱好而已。真要考首音, 还差得远呢。”
老师摇头笑道:“我要是面试官,肯定收你进首音。不说别的, 你不在, 小阮都不肯和别人四手联弹啊!这么精彩的演奏, 却不能经常听到, 真是可惜, 可惜……”
老师摇着头走了,留下一脸错愕的叶蓁蓁:“小阮哥哥, 你……”
“我只想和你一起弹琴。”
叶蓁蓁咬咬唇,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其实, 他没必要这样子的。只是和别人一起弹奏而已, 她不会因为这种事和他闹,和他作。
不过平心而论,如果是男生还好,如果是和女生的话……叶蓁蓁想了想他和别的女孩子四手联弹的画面,心里头还真是有一点点不舒服。
或许听众倒不会觉得什么,可在和他一起弹琴的时候,叶蓁蓁好像真的能够通过指尖的动作,通过音乐的魅力,与他的灵魂交融。
他们的灵魂最接近的时候,不是在对彼此说甜言蜜语的时候,也不是紧紧相拥着亲吻的时候,而是共奏的时候。
这真是一件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无比奇妙的事情。
叶蓁蓁和阮林江这俩人,一个少女作家,一个钢琴王子,俩文艺青年凑在一起,生活中当然缺少不了风花雪月,缺少不了浪漫。
然而在他们的生活里,除了音乐与诗,还充满了人间烟火味。
每天下午阮林江上完课,他们就会开车来到阮林江家附近的菜市场,手牵着手一起买菜。
阮林江的口味和叶蓁蓁差不多,平日里都喜欢吃比较清淡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忌口。所以一般就是叶蓁蓁这个“小主妇”来决定买什么菜,他只负责默默地提东西。
每次看到阮林江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手里却提着一个她买的大妈款菜篮子,叶蓁蓁都会觉得特别出戏,但也特别想笑。
他真的好乖哦。
回到家之后,两人换好家居服之后,阮林江会先洗好一些水果拿给她吃。
叶蓁蓁在家的时候就是这样,水果永远都是爸爸妈妈准备好的,她自己从来都懒得洗。
叶壮志以前常说她,说这孩子懒得家里油瓶倒了都不会扶。其实叶蓁蓁自己住的时候还是挺勤快的,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住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就懒了,浑身懒肉根本不听她的大脑支配。
叶蓁蓁去北京之后,时不时地会和爸爸妈妈视频。有一回正好阮林江在旁边,就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叶壮志心里早就认定阮林江这个女婿了,也不把他当外人,就提醒他说:“小阮啊,蓁蓁这孩子懒,不爱洗水果,你记得多提醒提醒她多吃水果啊。”
“哎呀,爸爸!”叶蓁蓁有点懊恼地说:“不许说我坏话!”
阮林江倒不觉得什么,“叔叔,您放心,我每天都有给她洗水果吃。”
叶壮志听了有点意外,但他并没有露出特别高兴的表情,反而有点吞吞吐吐的样子。
阮林江向来擅长察言观色,见状便问:“怎么了叔叔,有什么不妥么?”
叶壮志问:“她是不是吃的不多?”
阮林江一怔,“是,叔叔知道是怎么回事么?”
叶蓁蓁见他们俩聊起来这事儿,早已经捂着脸跑开了。
叶壮志就告诉他说:“她在家里吃水果的时候,必须切成一块一块的才肯吃。她不喜欢吃她妈妈切的,因为切的太大块了。比如吃苹果吧,她要吃削了皮,再切成小块的,一块不能大过一口。还有哈密瓜也是,我给她切成哈密瓜的时候,不能切成大块带皮的,要把皮都切掉,再把哈密瓜切成小块……”
阮林江一边听,一边认真地点点头。等叶蓁蓁上完厕所回来,就发现视频已经挂断了,阮林江正拿着个小本子在那里狂记。
叶蓁蓁好奇地凑过去,就见他在记事本上写着:
苹果削皮、去骨、切块;哈密瓜削皮、去种、切块;草莓洗净、去梗……
叶蓁蓁满脸黑线地说:“我爸爸教你的?”
阮林江点点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你的生活习惯?”
听叶爸爸说完他才觉得,自己真是太大意了。之前他和叶蓁蓁也算是一起生活了一段日子,可是却没有发现这些细节。
“我……我不好意思啊。”叶蓁蓁有点脸红,“我这样是不是特别公主病?”
“你是公主,但这并不是一种病。”他拉起她的手,在她手背上轻轻一吻,“你是我的小公主。”
他一本正经地说出这种话,叶蓁蓁感觉又雷又苏的,可是还是忍不住好开心好开心,好像整个世界都在冒着粉红色的小泡泡。
她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幸福得都要飞起来了。
“可是,怎么能麻烦王子殿下给我切水果呢。”
“没关系,我的小公主不是也每天为我洗手作羹汤?”
这段时间,他们两个中午吃食堂,晚上都是叶蓁蓁做饭,阮林江洗碗。只有周末他们才会叫外卖,或者去下馆子。
听阮林江这么说,叶蓁蓁一想也是。自己总是把他看得太高了,觉得他出身比自己高,不会伺候人,所以总是想着多为他做点什么。
可是,既然他愿意为她做这些事,愿意对她好,那她又有什么理由拒绝?
如果可以,谁不愿意被人宠着呢。
于是小两口在同居之后,分工越发明确了。
每天早上,要是叶蓁蓁不赖床,两人就一起去外面吃早饭。如果叶蓁蓁起不来,就由阮林江去为她买早餐。
午餐在外面解决,下午两人一起去市场买菜或者逛超市,回来后叶蓁蓁先休息,阮林江为她切好水果,叶蓁蓁一边吃一边指挥阮林江洗菜。如果有的时候做肉,也是由叶蓁蓁指挥,阮林江来切。因为叶蓁蓁特别讨厌切肉,一是切不动,二是总觉得肉不干净。
阮林江刚开始还切得不是很好,不过他学得很快,几天的功夫就能把肉切得大小均匀,样子好看了。
他做完准备工作之后,叶蓁蓁就系上围裙,开始炒菜。吃完饭之后,阮林江负责收拾碗筷,叶蓁蓁有时候弹弹琴,有时候窝在沙发上看看书。等他洗好了,两个人就一起去楼下散步。
散完步回来,两人就各干各的事情。阮林江怕吵到叶蓁蓁,所以只要她开始码字,他就不弹琴,而是安安静静地看书。
偶尔叶蓁蓁不急着赶更新,两人就依偎在一起,一起看一部老电影。
每到周末,都会有阿姨来做一次大扫除,帮他们擦地板、洗衣服什么的。其实叶蓁蓁倒是觉得不是很有必要,这房子不大,这点家务他们两个完全能做。不过谁都不是天生干活的命,阮林江愿意花钱解决这个问题,她也没必要提出反对意见。
对于有钱人来说,他们的思维模式就是花钱来省时间。
至于做饭洗碗这种事情,一是因为阮林江不喜欢每天都有外人来打扰他们,二来他很享受这种和叶蓁蓁一起做饭的感觉。好像他们是一对新婚夫妻,正在一起过日子一样。
对他来说,这不是为了生存,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情趣。
他很喜欢吃叶蓁蓁做的饭。叶蓁蓁做饭是挺好吃的,不过阮林江简直把她夸到了天上去,每次吃都赞不绝口。
互相欣赏的两个人就是这样,无论对方做什么都觉得好喜欢。每天都处于被夸奖的状态,恐怕没有人会讨厌这种生活。
自我的价值被肯定,自己的付出被感恩,这样的一段关系才是良性的。
叶蓁蓁有时候偶尔也会想起自己那个渣到不行的前男友。她和姜旭光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他总是嫌弃她,说她胸小,说她放不开,说她这样那样的各种不好,害得叶蓁蓁那段时间负能量爆棚,总觉得自己浑身都是缺点,在他面前自卑得抬不起头来。
现在回想起来,幸亏她那个时候果断地把姜旭光给甩了,不然还不知道自己要被打击成什么样子。就看看吕烁兰现在的模样就知道了。虽说他们已经分手很久了,可吕烁兰一直都没有再谈恋爱,显然是被上一次的感情经历伤得很深。
被恋人“打压式操控”,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像叶蓁蓁和阮林江这种互相吹捧,互相崇拜的,或许也并非完美的情侣相处模式。可是他们除非遇到什么原则性问题,的确极少吵架,每天在一起的时候都开开心心的。
叶蓁蓁所求不多,这样的日子就足够了。
阮林江停课之后,叶蓁蓁还是会陪他去学校练琴,不过她不会一直和他腻在一起。
毕竟她不是音乐生,没有必要天天练琴。白天的时候,叶蓁蓁会背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着阮林江的学生卡去图书馆码字。
幸好学校图书馆是打卡就可以进,而不是需要人工检查的。不然图书管理员见到她一个小姑娘拿着一个男生的学生卡,肯定要把她轰出去。
这天叶蓁蓁和平常一样,一个人来到图书馆,打算找个安静的角落码字。
她最喜欢首音图书馆的顶楼,那里人少,清净,宽敞,而且有一扇大大的落地窗,视野特别好,可以俯瞰大半个首音的风景。
乘电梯来到平时的位置坐下来后,叶蓁蓁打开电脑,戴上耳机,正要准备开工,忽然发现自己旁边站了一个人。
对方好像和她说了句什么话。
叶蓁蓁连忙摘下耳机,抬起了头。 重生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