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喜欢一个人就好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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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上卖饮料和零食的乘务员经过,傅寻要了两瓶水,一瓶放在了林夏面前的小折叠桌上。
林夏回过神来,吹了下自己的刘海:“谢,谢谢。”
傅寻没回应,向她摊开手:“手机借我用下。”
林夏解了锁把手机递给他,傅寻一顿操作猛如虎,把自己的电话和微信都从黑名单里移了出来,手机就扔回给她。
林夏:“……”
这之后傅寻低头玩手机,没再说话。
两人又迎来了一阵沉默。
每次回老家,高铁车程都是两小时十三分钟。
林夏在离下车前三十五分钟时,对傅寻说了声:“对不起唉。”
傅寻听到这话,将手机揣进兜里,偏头盯着她:“对不起什么?”
林夏鼓了下腮帮,指了指他的脸。
和江司白打架那次,傅寻吃了不少亏,满是傲气的脸硬是被江司白揍得像条花斑鱼。
尽管肿胀已经褪去,但傅寻的眉骨旁还有道褐色的痂皮。
傅寻抬手摸了下眉毛,冷笑了声:“和你无关,不用跟我为这事道歉。”
林夏愣了愣,无关吗?明明就是因她而起。
林夏沉默了,当她再度想把视线转向窗外时,耳边又传来傅寻冷傲的声音:“你确实需要向我道歉,是在别的事情上。”
林夏转过头,茫然地看着他。
傅寻的眼神和她对了会儿,又移开。
他伸手帮林夏拧开那瓶未开启的水,再放回原处说:“喜欢一个人就好好喜欢,中途放弃算怎么回事?”
嗯?
林夏被说愣了。
明明是她表白,他拒绝地那么彻底,还三番五次的说些伤人的话,怎么现在反过来都成了她的错是的。
林夏盯着傅寻,眼睛眨巴着。
傅寻的舌尖抵了下自己脸颊:“为什么不喜欢我了?”
砰砰,砰砰。
心又开始跳快了起来。
她大脑飞速回忆着自己和傅寻这几年来发生过的事。
高二那年,傅寻成立乐队。
他作为乐队的核心鼓手,头一回在校演出就吸粉无数。
林夏为了能和他有共同语言,趁暑假也报了爵士鼓兴趣班,会打第一首歌的那天她就跑去了傅寻的地下乐队,得意的在他面前打了首……儿歌。
过程有点惨烈。
最后迎来的是傅寻和他地下乐队成员的疯狂嘲笑。
高三毕业典礼,学校举行了万人趴,校长带头在台上蹦迪。林夏没考好,心情低落喝了很多酒。她失态地趴在傅寻肩头大哭,傅寻却嫌弃将她推远,告诉她,他上衣很贵。
诸如此类的事太多,林夏一切的记忆中,都是自己死乞白赖跟在傅寻身后。
而他,从来不肯给予她任何的回应,甚至不给她一丝一毫的怜悯。
现在他却问,为什么不喜欢他了?
“很难回答吗?我没耐心,尤其不喜欢等人。”傅寻喝口水,似乎暗示她那天在学校食堂后门等那么久已经是破例了。
林夏垂眸,还是那句话:“傅寻,我说过的,我有男朋友了。”
“和他分手,我们谈。”傅寻将瓶子放在小桌上,声音很重。
林夏的心脏也仿佛被这瓶子狠狠砸了一记。
她手指互相勾着,拧得发白,汗液在手心里密集滋生着。
“傅寻,你是喜欢我才想和我谈恋爱么?”林夏很想知道,特别想。
如果傅寻说是,她很可能会不争气得选择性失忆,忘掉之前所有的伤痛。
傅寻冰冷地涌出句:“我不能输给任何人。”
林夏一愣,然后苦笑。
傅寻的态度大转变,原来是因为江司白。
也对,从小到大傅寻从来就没输过,永远都是别人围着他转。巴结他,讨好他,喜欢他。
在傅寻的心里,大概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应当的。他的优越感与生俱来,早就习惯了俯视别人。
林夏吸口气摇摇头,忍着心脏的酸涩,骗他说:“不了。我很喜欢江司白。”
傅寻那张风云不变的脸上涌起了雷电。
他眯眼,靠近她,几乎把她逼仄到一个极小的角落说:“你就是气我的,何必呢?”
林夏咬了下小嘴巴:“信不信……由你。”
“呵。”傅寻挺直背,鼻腔里发出一声蔑笑,笃定这是林夏欲擒故纵的手段。
谈话间,乘务员播报站点。
下车后,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站。
傅寻在一辆市价五百万的黑色古斯特前停下步子。
司机下车为傅寻打开车门。
他一脚迈进车,回头冷冰冰地对林夏说:“东西也好人也好,只要我想要,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
林夏的两条小眉毛互相靠近,呆萌地问:“什么意思?”
傅寻配了新的眼镜,很窄的长方形镜片,他冷着脸勾起嘴角,伸手扶了下耳旁的那根金属架。
“你很快会知道。”傅寻钻进车,黑色古斯特很快绝尘而去。
林夏惶惶不能心安,总觉得会发生什么。 强势锁婚:江先生的心尖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