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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情人
F君是一位作家,80年代末下海经商,靠卖书起家,脱贫致富,步入富人行列。先是买车买房,而后是找情人,这一点,作家和常人没什么两样,一样的不能免俗。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在情人这件事上,多了几分浪漫(亦或是浪费),他认为情人与妻子不同,可以不必一对一。因此,他计划在他喜欢并常去的几个城市,各找一个情人。既能体验不同地域女人的风情,又能借女人之手,尽快融入原本陌生的城市。
的确,没有什么比女人更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性格、城市的风韵了!她们是浓缩的城市,是城市的样品。因此,了解一个城市的最快方式,就是和这个城市的女人谈恋爱。但是商业时代,凡事都有成本,恋爱亦如此。F君又是一个性情中人,在别的方面尚能把成本控制在理性范畴之内,但是在对待情人这件事上,常常超乎原则。只要情人高兴,往往不计成本,小到首饰,衣物,大到汽车、房子。几年下来,他在上海、成都、重庆各大城市都有了情人、汽车和房子。他去的时候,便是这汽车和房子的主人。走了以后,汽车和房子就成了情人的。一年中他总是走的时候多,所以汽车和房子多归情人使用。至于是一个人用,还是另有人共同享用,他一概不问。
有人说他傻。既然花钱买车供房,不如干脆包一二奶,产权明晰,自己独用。他却不这么想。在这方面,他一向比较开明。独乐乐,其乐乐,有什么区别?而且搞不好还会弄出个私生子来。他不想家外有家,给自己额外增加许多负担。只想找个驿站,可以临时停泊。所以宁可用包二奶的钱,培养一个情人。情人最大的好处是自由。想什么时候在一起就在一起,想什么时候分开就什么时候分开。又相互依恋,又互不干涉内政。至于汽车和房子,虽然花费贵了点,但是住酒店、包车一样也要开销,不如用自己的,舒适、方便、随意,还有佳人相伴,真正的宾至如归。
虽然每位情人如果进行成本核算,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F君家大业大,只是触及皮肤,伤不着筋骨。真正伤筋动骨的,是听信一位靓女-当时他正在追求她-的建议,投资600万做了一部电视连续剧,让这位靓女出演女主角,结果一下砸进去了,成了他商旅生涯的滑铁垆。
与拿破仑不同,F君没有囚禁在圣海伦娜岛,而是住进了医院的单人病房。他患了一种罕见的“人群恐惧症”,这种病就是一看到人多的场面就受不了。轻者心烦意乱,手足无措;重则倒地昏厥,不醒人事。F君属于病情比较严重的,不能在超过4个人以上的场所里呆,大部分时间需要独处,会客只能一对一,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好在他也没什么客,商场上的朋友,原本就是为利而来,如今他人在医院,没什么生意可谈,也就断绝了来往。还有就是情场上的,妻子原本就感情不合、貌合神离,起初还做做样子,隔断时间来探望一次,后来借口出国和他离了。情人们亦如此,不管是来看过他的还是从来没登过医院门的,最后都如飞鸟投林,在各自的城市陆续建起各自的家庭。
F君刁然一身,住在医院,到现在已经5年了,是院龄最长的病人。疾病,让他远离人群,也耗尽了他所有的积蓄。他只好又回到老路上来,重新拿起已经陈放多年的笔,卖文为生。昔日的情人们,都化为纸上的浪漫故事,帮他赚了不少稿费。虽然离收回成本还相差甚远,但付医院床费倒也绰绰有余。他也因此落得个“情人作家”的美名。不过在医院里,大家还是把他当做病人。他自己好像并不介意。也许情人和病人,原本就是一回事。 半支烟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