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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版后记

李致文存:我与巴金 李致 1622 2021-04-0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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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版后记 注释标题 此系三联书店2003年出版的《我的四爸巴金》后记。 |

  看完本书校稿,要说的话已不多了。

  为什么要写巴金的做人?我在《要有信仰》中有一段话:

  早在60年代初期,原《中国青年》杂志总编辑邢方群同志(他是巴金的三哥李尧林的学生),曾建议我运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做一些有关巴金的研究工作。当时正处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尽管我喜欢文学又喜欢写作,但早已吃过苦头,不愿再去“触雷”。“文革”期间张春桥、姚文元一伙,全部否定巴老的著作,引起了我的不平。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产生了要为巴老的书说“公道话”的愿望。可是我忙于工作还没有提笔,已有许多人出来写文章了。徐开垒和李存光等经过多年积累和研究,也先后出版了巴老的传记和评传。巴老既看重作文,更看重做人。与巴老多年接触,在这方面我有许多感受。我并没有一套写作计划,也没有专门采访过巴老,但总不断有感情要倾诉。这样,我着重在巴老做人和教我做人上,写了一些散文。我愿意有更多的人了解巴老的为人,从中汲取有益于自己的东西。

  至于写作的过程,在我的散文集《昔日》的《后记》里有过这样的叙述:

  写作一般总是从自己熟悉之人和事入手。巴金是我的四爸,更重要的是我赞同他的许多主张。我第一篇写巴老的是《永远不能忘记的四句话》。鉴于巴老不喜欢他的亲人写他,因此我用李国枚为笔名。这篇文章发表后,有一些报刊转载。一家《选刊》要我写作者简介,我只得婉拒了。可是在成都市少年儿童中开展向“巴金爷爷学习”的活动中,一家报纸未与我商量刊载了该文,并把笔名李国枚换成本名李致,在李致前还加上了我的职务。我颇有被“曝光”之感。既如此,就豁出去了,反正我写的是事实,文责自负。以后干脆用李致之名写有关巴老的文章。幸好巴老知道这个过程,没有就此责备我。

  由于发表时独立成篇,时间跨度达二十三年,某些地方难免重复,请读者谅解。体例和某些称谓不完全统一,为当时行文所需;为保持原貌,此次结集也未加修改。唯一可告慰的是:我忠于事实,绝不加以创造。如有误记,将尽快改正。这是我写这类文章必须遵守的原则。

  多年来,由于大家尊重巴老,我的文章被一些报刊转载或被选入书,这是好事。但被选用时,有的不事先通知,以致未能刊用我的修改稿,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个别失误(如把时间弄错)得不到改正。有的虽先通知,我挂号寄去修改稿,但刊出的仍是没改动的原稿。最使我尴尬的是,把我的几篇文章揉成一篇长文,另取题目,使读者误以为是我的新作,看后失望。为了对读者负责,我期望自己的权益能受到保护。

  写巴老必须学巴老,不能只言不行。我随时以此提醒自己。

  巴老今年进入百岁,谨以此书献给巴老。尽管巴老卧病在床,我深感自己的心和巴老的心将永在一起。

  2003年3月23日 李致文存:我与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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