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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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歌
校歌释义: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06年黄乃裳创办的私立福州青年会书院和1906年陈宝琛倡创的福建官立商业学堂。1954年,福州私立青年会商业职业学校(青商)、福建省立高级商业职业学校(高商)、福州市立初级商业职业学校(市商)三校合一为福建省福州商业学校,几经迁址和易名,1974年定名为福建省商业学校,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福建省商业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商专的校歌是在原市商校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原歌词作者是原高商第一任校长、原市商第三任校长刘乃宇(号:宜风)于1946年所作,曲作者是原市商音乐教师萨锡玉(笔名:非非),后歌词略作改动并重新配曲。
商专校歌体现了商专作为“百年学府、闽商摇篮”的历史渊源、文化底蕴和办学宗旨。早在私立福州青年会书院时期黄乃裳就开始倡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办学宗旨和人文精神,主张教育兴国、自强不息。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既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又汲取了西方文化的精华,还弘扬了中国共产党倡导的革命文化,通过三种文化百余年的和谐交融、代代积累、薪火相传,逐渐凝练为“承先哲之文化,发民族之光芒,育英才以善诱,成栋梁以自强。作贸易之先导,决胜利于商场,斯吾人之天职,致祖国于富强”的校歌理念,并形成了丰厚精神积淀与深远文化影响。 福建省高校校训、校徽、校歌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