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肾的时代里,我想走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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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们儿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和我们说,他曾交往过七个女孩。整个群炸了,集体队形回复:“渣男!”这哥们儿很委屈。后来,这哥们告诉我:“我恋爱了。”
我问:“这次走心了吗?”
他说:“是。”
我说:“那就好,好好对她,争取娶她。如果可以,欢迎你来上海发展,这样,我在上海又多一个可以喝酒写字的哥们了。”
他说:“我得考虑考虑,等有实力再去,现在太弱了。”
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能让浪子安稳下来的女子,是什么样的呢?时代变化太快,如今年轻人越来越奉承走肾不走心的套路,只是,在走肾的年代里,我们应该回归了,走走心吧。哥们儿是个有故事的人,也写过好多故事。他说:“我被伤了那么多次,我已经没有心了。”他开始伤人,无心之人反而更有人陪伴,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闯过一场又一场酒局,谈过一个又一个姑娘,再也不知伤心为何物。好几年过去,他仍偶尔会热血冲头,非要与人厮杀到你死我活才罢,可慢慢地,棱角被磨平,喝几口啤酒,消磨在无谓光阴中,说声罢了罢了,便不争。他仍疯狂到辞职去开店再破产再去走四方,像极了那种不管不顾的清瘦少年,但脸圆了肚子也圆了,他望着镜中渐显沧桑的自己,叹息一句,又去酒馆里醉生梦死。醒来时,难以分辨是黑夜还是白昼,只知道一阵阵空虚,哪怕身边的姑娘换了又换,可就是走不了心。他终于又恋爱了,我知他动了情,敬他一杯酒,敬还能走心的爱情。我与他谈心后,唏嘘不已。我和他某些部分是相像的,我在谈过几次恋爱后,对感情愈发失望,越来越想念曾经的人。我和他常在聊完写作后“打情骂俏”,男生们聊完事业后的话题,无非是逃不开的酒、欲望与姑娘,又或是少年执剑走天涯,誓要看过星辰大海习得屠龙之术。
我们得到的,终是无妄之灾,世上无龙,一身屠龙之术倒将自己逼成了一事无成的废人,狼狈逃亡后,总会遇见那个姑娘。我写过一个又一个故事,讲述那些残缺的人遇见另一个残缺的人最终变得完整的爱情,故事总是会有个happy ending,是出于我想宽慰自己。我已不知该怎么描述自己想要的爱情了。我有一个大概的轮廓,始终不清晰,这些年来,我自以为每段恋情会无疾而终,谁知都变成不治之疾,我也在每段恋情结束之后,更肆无忌惮去喝酒,认识更多人,不与任何人倾诉,只想填满习惯有人陪而此刻身边无人的寂寞感。寂寞是对比出来,每次狂欢之后,我都在独自归去的途中,看上海夜间的风景在后视镜里疾速而过,我沉默,也无奈,痛恨极了想念这个词,却仍是想念某个人。
要不要跨越千山万水去见她?哪来的那么夸张,仅一张机票的事。只是怕见到,感性又吞没了好不容易修得的理性,我不愿。
哥们儿问我:“不会觉得上海太锋利了吗?”
我说:“我喜欢这锋利,它让我理性。理性啊,它会让你既不走肾伤别人,也不走心伤自己,多温柔。”
我会对那些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只为见见心爱的女孩再抱抱她的人说:“你傻不傻。”结果,我仍会那么做。
我会对那些不停问我“我忘不掉那个人我该怎么办”的人说:“你笨不笨,迟早会忘掉的。”结果,我也忘不掉。
我会对那些爱了好多次、失望好多次,可还是想要爱的人说:“你蠢不蠢啊, 好好生活去。”结果,我还是想爱。
十五岁和二十五岁时的爱情观早已千差万别。十五岁是我爱她,我怕失去她远远不敢告白,为了她我可以用放弃一切来证明我爱她。二十五岁是我爱她,她爱我便勇敢追求,她对我无感我也勇敢让她知道,为了她我想要拥有一切再向她证明我爱她。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从男孩到男人,十年的蜕变,我走心过,也失心过,在走肾的时代里,我坚定过,也茫然过,走马观花般看过声色犬马后,身心俱疲,仍觉:还是走走心吧。
曾经听不懂Eason的《十年》,他没有声嘶力竭,仅如同问候老友般,轻缓唱道:“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我终于完完整整地听懂了。
下次见面,我仍是想拥抱你。走过万水千山,我愿如歌中所唱“漂洋过海来看你,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 请给我一个好的情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