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深夜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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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声音,元锦初收回脚,接着迷茫的光线看过去,隐约认出对方的身份。是月瑾澜身边的护卫之一,名字好像叫做月松。
“月松大哥,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吗?”
“公子有些发热,想劳烦姑娘去看看。”月松收回预备挡住元锦初袭击的双手,站直身体,然后说道。
“可是我不是大夫啊,乔大夫呢?你怎么不去找乔大夫?”元锦初并没有立马答应。
月松表情不变,一副万年面瘫的样子。“乔大夫到了缪城之后,就倒下了,一直病着呢。元姑娘若是能照看公子,月家必有重谢。”
“重谢就不用了,你等我一会,我去给谢鸾换块帕子。”
元锦初复又钻进帐篷,把湿布放在谢鸾的额头上。过后,她慢慢站起来,掀开帘子准备往外走。
“阿锦?你要去哪儿?”衣摆一下子被人拉住,元锦初回头,只见谢鸾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眼睛。虽然给他喂了半杯水,但他的声音仍旧沙哑。
“你的烧快退了,再睡一会吧,我等下就回来了。”
谢鸾的高烧虽然慢慢退了,但人还有些迷迷糊糊。刚刚要不是元锦初替他换湿布,他还不会醒。
“嗯,那你小心一点。”他口齿不清的说道。
“好。”元锦初摇着头,笑了一下,钻出帐篷。
月松还在等着,他身材挺拔,右手扣在腰侧的剑鞘上,看起来不可侵犯。
“月松大哥,你带路吧。”
月松走在前方,元锦初亦步亦趋跟在他的身后。周围光线很暗,只有后半夜雨停了,人们升起的火堆照明。她隐约看见对方漆黑的轮廓,一身玄衣,恨不得与黑夜融为一体。
这个身高……元锦初眯起眼睛,似乎想到了些什么。
很快,两个人来到月瑾澜的马车前。跟着一起来帮忙的人,都住在帐篷里,以月瑾澜的身份,自然不会跟一群陌生人挤在潮湿的帐篷当中。
马车周围,他的其他两个护卫,分别叫月柏和月桐,守在外面。还有个叫月桥的,元锦初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
月松掀开车帘,车子里面居然散发着一片明亮的荧光。
元锦初仔细一看,原来车顶上,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夜明珠。
车厢里,收拾出来一个简易的床榻,上面铺着一层薄被,月瑾澜和衣躺在上面,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
元锦初尽量放轻动作,爬到车里。支了床榻,能够容纳她的位置就小了,她只能跪在地上,才不至于太过难受。
低头看着他的脸,他双眼阖着,脸色绯红,唇色都比平日红艳了不少。
之前看他总是一副出尘绝艳的感觉,现在染上了一片绯色,总让人觉得他的身上,多了一些跟酒一样,令人目眩神迷的香气。
气质从内到外,都不太一样了。
他头上的纱布,大概是一直都没有更换,表面有些许脏污,伤口处渗出了鲜血,看起来有几分脆弱。
她小心翼翼将他头上的纱布摘下来,露出饱满白净的额头。虽然喂了不少血给他喝,但到底不是自己的身体,他头上的伤,好了很多,但后续愈合的速度,又慢了下来。
“你们有伤药和纱布吗?”元锦初朝车外的月松问道。
他在怀里掏出一瓶药和一卷纱布,递到元锦初的手上。“公子的伤怎么样了?”
“伤势愈合的不错,不过身体太累了,需要多休息。”
自从月瑾澜接到月三老爷之后,似乎一直没怎么睡过好觉。明明他也只有十五岁而已,但是发生事故时,总能在惊慌的众人当中,充当最冷静的那一个。
“他现在有些发热,你去月家的车队那边,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烈酒过来,给他擦身。我先给他换药,要不然伤口该感染了。”
“好的,我这就去找。”
早知道月瑾澜也发烧,她就可以趁机多要一些酒。正好谢鸾也发了一整夜的烧,还可以给他擦擦身子。
用烈酒擦身体降热,是民间经常用的土方子,十分管用。当年七皇子高烧不退,谢桐风便是用这个法子,让他退烧的。当时她也帮了不少忙,所以元锦初一直记着。
元锦初将月瑾澜头上的伤口重新上了药,然后用干净的纱布包好。旧的纱布她没有扔,等天亮拿开水洗了晒干,还能给其他伤员用。
本来她还以为,把自己的鲜血喂给别人,对方的身体也能快速康复。现在看来,要想让对方快速康复,之前那一点血恐怕是不够的。
这段时间,她已经连续不断失血好几次了,饶是再过人的愈合力,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虚弱起来。经常头晕眼花,手足无力。
“元姑娘,你要的酒。”月松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小坛酒。元锦初接过来,把封盖撕下来,鼻子凑上去闻了一下。
“好酒啊,这好像是……桃三酿。”
这一坛酒,元锦初一闻便知道是传说中的酒中仙——桃三酿。
桃三酿,顾名思义,桃花盛开的三月,酿出来的清酒埋在桃树之下,三年以后取出,香气逼人,带着一股清新的桃木味。酒水要是用纯白的瓷杯盛的话,便能看出隐隐透着一丝丝粉色。
而这一坛,闻着味道,少说也有十年的时间了。
十年的桃三酿被称为是“一杯酒,一两金”,贵到无法想象。但即使如此,仍然有无数文人骚客,为之趋之若鹜。
月松这手气,随便拿居然能拿到这么贵的酒,倒叫元锦初不舍得给月瑾澜退烧用了。
“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这一坛酒,少说也得十两黄金才能买到。”
“我家公子贵不可言,这酒能用在公子身上,才是物超所值。”
随便你怎么说吧,你开心就好。元锦初没再接话,用纱布沾了桃三酿,然后将月瑾澜的手臂从被子里拿出来,将他的衣袖掀开。
他的胳膊修长,皮肤跟白瓷一样细腻,一点瑕疵也没有。手臂上的肌理,有着少年人独有的遒劲有力,每一寸的线条,都十分好看。
元锦初只看了一眼,又默默的把他的衣袖拉下来,将他的手臂盖上。 锦绣良缘:富贵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