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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住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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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五岁那年,就在傅家做事了,跟着坊子里的老绣娘学习女红,这一晃都三十年多了。”珍娘不知想到了写什么,有些感慨道。

  “干娘,你知道傅家有个叫傅苓旖的女子吗?”元锦初问。若是珍娘知道这个名字,那她娘肯定就是他们所说的傅家无疑了。

  “叫傅苓旖的男子没有,倒是有个叫傅令崖的少爷。如果他还在世的话,应该还是傅家的现任家主。”

  一听珍娘说没有这个名字,元锦初心下有些失落。看来他们所说的傅家,并不是同一个了。

  “不过也不排除是傅家旁支的女子,其实事情过去那么久,我早就记不清了。只记得十四年前,傅家的前任家主跟着商队去了北边,结果一去不回。派去打听消息的人回来说,北方流寇横行,经常截杀来往的商队,只怕是凶多吉少了。后来他们又在宴河县待了一年,老家主再也没有回来,这才决定举家搬离这个伤心地。”

  “那你知道他们后来去了哪儿吗?”元锦初问。

  “据说是去了泰州。”

  “泰州?”元锦初记着,月瑾澜就是泰州水峪人。“那他们这些年也没有回来过吗?”

  珍娘摇摇头,表示不知。“当年我没跟着一起去,这些年每每想起都愧对傅家的培养,也不敢再去打听他们的事情,这一晃都十几年了。”

  “干娘莫要想这些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元锦初安慰道。

  她知道珍娘是为了个穷书生,才没有跟着傅家离开的。申氏说那个书生没再回来,她空等了这么多年,心里不知道有多少委屈。

  要不是她今日提起傅家的事,她也不会想起这些伤心事。

  “是啊,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对了,干娘,我有样东西,想让你帮我看看。”元锦初说完,匆匆回了自己房间,将她成为元锦初这个人时,穿的那件衣服找了过来。

  将衣服上绣的墨竹摊在桌子上,珍娘便一下子站了起来。她凑近仔细打量,眼眶里渐渐盈满泪水。

  “这是傅家独创的绣法,是锦绣。”

  “锦绣?”

  元锦初终于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这衣服上的绣法时,觉得十分熟悉,是为什么了!

  她曾经在七皇子的书房里看到过一副大亓堪舆图绣品,用的便是锦绣。据说是先皇在位时的贡品,后来当今陛下见七皇子喜欢,便赏赐给了他。

  “干娘,你也会这种绣法吗?”如果珍娘以前是傅家的绣娘,那么她应该会才是。

  珍娘怜惜的抚摸着那一簇簇墨竹,目光中满是怀念和感动。

  她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哽咽。“这是一门传女不传男的绣技,只要在傅家待了几个年头,就有机会去学。我当年自然是学过,只不过后来独自留了下来,这本手艺便再也没有用过。”

  确定了这个针法是傅家独创,那就十分确定,傅苓旖的确就是傅家的人。

  至于她的名字,珍妮并没有听过,只怕仅仅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辈了。

  元锦初没再继续追问,陪着珍娘回忆了一会儿往事,便也回房休息了。

  次日一早,她还没有醒来,就听见院子里一阵吵闹。

  “您这是说的哪里的话,都是街坊邻居,相互照应是应该的,送这么厚的礼,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元锦初推开门时,就听见申氏的声音。她走出去,往院子当中一看,只见一个个黑衣男人,腰上佩剑,手里分别抱着比他人还要高的礼盒。

  “唉,婶子,你还是接着吧。我们那个院子人多嘈杂,早上起得早,会在院子里打打拳练练剑,往后若是吵到您了,你看着我们先前送的礼,也就不好同我们发脾气了。”黑衣男人笑着说。

  元锦初一下子就听出他的声音。

  “月松大哥?”

  月松一听声音,把礼盒往地上一摞,朝元锦初看了过来。

  “阿锦姑娘?你怎么也在这儿啊?”他虽然这般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委实没有太多惊讶在当中,仿佛是老早就知道了似的。

  “我还想问你,你怎么会在这儿呢?”元锦初走到申氏旁边,疑惑不解的看着他。

  申氏来回打量着他们二人,凑到元锦初耳边,低声问道:“阿锦,你们认识?”

  元锦初点点头,何止是认识那么简单,她们也算是同甘共苦过的友谊啊!

  “我们逃荒路上认识的,月松大哥是水峪月家的人。”元锦初解释道。她突然想到什么,转头看向月松:“月松大哥,你在这儿,是不是代表你家公子也在附近?”

  月松点头,扬起笑脸,伸手指向申氏隔壁那个院落。

  “我们公子要在素云书斋念书,所以暂时买下了隔壁的院子住着。这一大早,公子就打发我们买了些见面礼,给周边的邻居送送,怕是以后会多有打扰。”

  “你们家公子住隔壁?”

  元锦初深吸了一口气,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隔壁原先住的是个富绅养的外室。虽然她觉得没什么,但是水峪月家的公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讲究了?

  “是呀,我们人多,想买个大点的院子,正好隔壁人家搬走了,公子见这地段不错,离书斋也不远,就买下来了。没想到,阿锦姑娘就住在这儿,那咱们以后可就是邻居了。”

  元锦初讪笑了几声,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你们请便。”元锦初打了个招呼,一头扎进厨房里。

  自从元锦初住到申氏这里,早饭就基本被她承包了。三个人的早饭,做起来并不难。煎饼或者煮面,有的时候凑合着对付一口。

  昨天元锦初起的比较早,蒸了不少馒头。所以今天早上就准备煮一锅白粥,在炒一碟酸菜配笋丝,就十分下饭了。

  粥在砂锅里熬着,元锦初拿了几个馒头,切成薄片,沾上鸡蛋液,放在油里煎成两面金黄,然后装盘,并撒上葱花。

  将饭菜都端上了桌,元锦初到院子里去喊申氏和珍娘吃饭,却发现月松居然还没有走。

  看他伸着脖子往厨房里看的样子,这是准备留下来吃早饭? 锦绣良缘:富贵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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