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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挑衅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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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锦初他们虽然穿着冬衣,但是并不厚实,冰凉的河水灌进脖子里,冷的人直打哆嗦。

  她抬起头,看见岸上岸上站着几个十多岁的孩童,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们两人。

  “哟,看看,小蛮种变落汤鸡咯!”

  “哈哈哈哈哈……”

  几个孩子笑成一团,又拿起一块石头丢进水里。元锦初眼疾手快,拉着元锦修快速后退。

  蛮种是大亓人对于北疆游牧族的称呼,野蛮嗜血,生吃粗狂等习惯风情,都给人以原始未开化的粗鄙印象。

  加上有些北疆民族,有食人的恶习,在战乱之时,更是以人肉重当军粮,在大亓地界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以至于让大亓百姓闻之栗栗危惧,谈之变色。

  如今大亓和北疆虽然有生意往来,也有通婚,可自古以来恶劣的印象却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元锦初兄妹二人,五官相较大亓的百姓更为深邃一些,且瞳孔颜色特殊,表面看着是浅灰色,但凑近隐隐能看见一丝丝绿色的冰纹,很容易就能跟大亓的百姓区分开来。

  北疆人在大亓不受待见,也难怪这些熊孩子,这般针对他们二人。

  “你们不要太过分了!”元锦修疾言厉色道。

  “我爹娘说了,你们这些北疆人,在大亓烧杀捋掠,还吃人肉,都不是个好东西。”

  “我们不是北疆人,和你们一样是大亓人!”

  “呸,就你们这些小蛮种,还想当大亓百姓,你们也配!”带头的男孩,一脸讽笑,朝旁边吐了一口口水。

  “我们配不配,是你能决定的?口口声声骂我们是蛮种,你这样粗鄙无知,又仗势欺人的人,跟你们口中所说的蛮种,又有什么区别!”

  元锦初面不改色的说,但是手上却渐渐收紧,如果这些孩子还那么口无遮拦,她不介意把他们几个全都丢到河里清醒清醒。

  “去你奶奶的,居然把我们比作蛮种。兄弟们,打她!”

  带头的男孩身边,一个抱着石头,看上去十分壮硕的男孩,将那颗巨大的石头,朝他们兄妹二人扔了过来,元锦初赶紧拉着元锦修闪到一边。

  那几个孩子,纷纷围了过来,一群人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元锦修护着元锦初,一只手抓着她的手,准备找机会,带她冲出重围。

  他们一行又七八人,虽然看起来都没有元锦修高,但是人多力量大,正面硬碰硬,肯定打不过。

  “把这两个小蛮种给我抓起来,嘴巴不干净,让我用尿给他们洗洗嘴!”

  “哈哈哈哈……”

  启蒙学习的时候,孩子们一般学的第一本书就是三字经。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元锦初在这些孩子的身上,根本看不到。

  他们人多势众,一起过来的时候,她都感觉到了一些压力。

  其中一个人直接拿着石头,就往元锦修的头上砸。被她看见,拉过元锦修的同时,朝那人踢了一脚。

  这一脚用了十足的力气,那孩子虽然比她高了半个头,却被踹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其他人看到伙伴被打,纷纷过来要抓住元锦初。她身材矮小灵活,闪躲及时,可是元锦修却没有那么好运。

  他被人抓住,挣扎了几下没挣开,肚子上还挨了一拳。

  他痛呼一声,弯下腰,咬着牙,猛地朝手边的人撞过去。那人被他撞到在地,另一个抓住他胳膊的人,一个人也无法继续挟持,再次被他撞倒。

  他这边打的艰难,元锦初那里却是游刃有余。如果这群人换成是项庭之他们,她可能还得掂量掂量自己。但是他们大的才只有元锦修那么大,小的跟她差不多。

  她个子虽然不高,身上却有着北疆人的血统,所以比同龄的男孩要高出不少。

  加上她这一路走来,慢慢恢复了之前的实力,虽然力气不大,可灵活度和准确度都是够的。不过一会的时间,就把那些嘴欠的孩子们,打的没有还手之力。

  不过,到底是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有十六只手,元锦初的体力不支,也渐渐有些吃力。

  躲闪之中,她对着一个男孩的屁股,狠狠的踹了一脚。

  在场所有人,只听见扑通一声,河面溅起剧烈的水花。众人动作微微停顿下来,朝河面望去。那个被踢下水的孩子,正手忙脚乱的站起来。

  “看着我干什么,把她给我踢进水里啊!”那孩子抹了一把脸,朝众人怒骂道。

  几个人面面相觑,他们当中最强的一个已经被踢下了河,剩下的都是绣花枕头,根本没什么作用。

  “你们一起的,还是整整齐齐的好。我就不下去掺和了,你们去吧!”说罢,元锦初一脚一个,岸边的孩子们,接二连三的掉进河中。

  剩下没有落水的,连忙跑开,再不敢往她面前凑。

  “到底是谁落汤鸡?”她蹲在河边,望着站在河里被冻的涩涩发抖的孩子们,莞尔一笑,反问道。

  “死蛮种,臭蛮种,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随便。”

  她把湿衣服全都拧干,装进木桶里。元锦修走过来,从她手中接过木桶,恶狠狠的看了他们一眼。

  “下次再让我看见你们,见一次打一次!”

  两人携手回了茅屋,元易还没回来。元锦初去附近砍了一根细竹子,拖回来当晾衣杆。元锦修陪她把衣服晾了,两人将茅屋收拾干净,才从微不足道的行礼当中拿出之前在缪城换来的陶罐。

  他们身上的食物剩的不多,是路上买的剩下的。虽然灾情结束了,可粮价依然贵的吓人。他们根本买不起,只能买便宜粟米和红薯作为食物。

  她煮了一个红薯粟米粥,一路打猎封存的干货,还剩一些。她取了一块腿肉,切成小丁,也丢进锅里一起煮。

  闷了一会,肉香和红薯的香气,混合的粟米天然的味道,从袅袅的水汽中散发出来,两人都吸了吸鼻子。

  洗了半天衣服,又打了一架,两人早就饿了。但是元易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他们也不能先吃,只好坐在茅屋前边烤火边等。

  大概快要到巳时中半的时候,元易终于回来了。

  不过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身后跟着十几个气势汹汹的成年男女,看样子来者不善。 锦绣良缘:富贵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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