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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事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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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大夫?你能治好我的眼睛?”萧时蕴眼中闪现一抹希冀,很快消失。

  “能。”

  听到元锦初肯定的答案,萧时蕴突然阴沉一笑,露出几分让人觉得陌生又嗜血的表情。他微微勾起一边唇角,暗淡无光的眼眸,锁定了元锦初的位置。

  “若是治不好,我会挖了你的眼睛哦。”他说话的时候在笑,但是笑容里却没有一丝温度。

  元锦初曾见过他坏笑着威胁人,捉弄人,却从未见过他这般让人脊背发冷的一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这个原本单纯的少年,有了这样的巨变呢?

  “若是治不好殿下,我定挖了这双眼睛,给殿下赔罪。”元锦初信誓旦旦,也从容不迫,似乎并没有被他的话吓到。

  孟大夫和项庭之都为她捏了一把冷汗,看到萧时蕴不再继续为难,都松了一口气。

  就在此时,房门突然被人敲响。

  吱嘎一声,房门从外面被人推开,陈长庚走了进来。

  萧时蕴下意识的瑟缩,他看不见,不知什么危险会向他靠近。出宫这段日子,他已经接连遇到好几次刺杀。

  要不是他福大命大,刚到缪城那会儿就已经死了。

  直到听见陈长庚的声音,他才恢复常色。

  陈长庚本来以为,萧时蕴还没有醒,所以就直接进来了。等他看到坐在床边的萧时蕴时,先是一惊,随后立马跪在了项庭之的旁边。

  “属下保护不力,请殿下赎罪。”

  萧时蕴受伤昏迷之前,是看到陈长庚跟此刻殊死搏斗的。虽然不知道这几个半路被梁州知府派来保护他的人可不可信,但萧时蕴现在,已经没有别的办法。

  “你有何事?”

  “回禀殿下,马车行李都已经准备,可以立即启程去灵阮。”

  萧时蕴茫然道:“去灵阮,治我的眼睛?”

  “治疗殿下的眼睛,需要一味药材,只有灵阮才有。”

  “原来如此,那事不宜迟,马上出发吧。”

  项庭之二人应了是,起身去搀扶萧时蕴。

  萧时蕴却挥开二人的手,自行扶着床弦站起身来。他伸手摸索了一阵,然后朝着元锦初的方向,“你过来扶我。”

  闻言,所有人都看向元锦初。

  她亦是有些意外,却也没说什么,上前托住萧时蕴的胳膊。碰到他时,他很明显的抖动了一下,随手将自己的一只手,搭在元锦初的手上。

  他醒来之后,第一个就是听见她的声音。

  娇软,温柔,还是个小姑娘。在萧时蕴的心中,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安全一些。

  当然,元锦初没有想这么多。

  一路这么扶着他下了楼,然后指引他如同正常人般,坐上马车。

  和萧时蕴同车的,除了元锦初外,还有默默跟在后面的孟大夫。项庭之和陈长庚,则坐在车辕上,充当车夫。

  车子缓慢的行驶起来,元锦初往萧时蕴旁边放了两个枕头。

  “七皇子殿下之前失血过多,要不然还是闭目养神,稍作休息一下吧。”

  萧时蕴摇了摇头,他现在醒着,和睡着有什么分别。暗淡无光的眸子,看向元锦初的方向,“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元,叫锦初,家里人都管我叫阿锦。”

  “阿锦?”萧时蕴呢喃这两个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笑了起来,“真是个好名字,你父母想必很疼你吧。”

  “哪有父母不疼子女的。”元锦初含糊道。

  上辈子的她,在家里就是个出气筒,不被打骂就已经算是万幸。这辈子,她没有见过傅苓旖,但是听元锦修说的关于她的事情,想来她应该是个很温柔的女子。

  至于元易,元锦初说不出对他是什么感情。

  他本人是个很沉闷内敛的人,不论是对待元锦修还是对待她,都鲜少有和颜悦色的时候。不过这可能是天下父亲的通病,习惯于在子女面前摆出威严的模样,以此获得敬畏。

  元锦初如今跟他相安无事的相处,倒也还说得过去。可是有的时候,她就有点不服气,总觉得元易对他们的管束实在太过了。

  “呵,是啊,哪有父母不疼爱子女的。”他似是轻嘲,唇角微动,过后就不再言语了。

  此去灵阮,坐马车的话要三四天左右才能到。

  晚上他们并没有赶上最近的城镇,便露宿在荒郊野外了。

  项庭之派了两个人出去找柴打水,自己则在附近巡视了一圈,顺便打回来一只野鸡,还摘了不少野果和山菌。

  行囊之中,其实带了不少吃食,不过都是干粮,可以顶饱,但是味道却实在一般。

  元锦初知道萧时蕴从小身骄肉贵,从未吃过苦头。从他受伤醒来到现在,除了喝了些水外,就再也没有吃任何东西。

  元锦初曾经照顾了他好几年,把他当作自己的弟弟一般。当年愿意豁出命去救他,对他自然不一般。

  看到他没有胃口,正好项庭之猎到野鸡,便想着法的让他吃些东西。

  她到泉水边将野鸡杀了,清洗干净,随后将项庭之采来的野果山菌切成小块,拌上盐、酱油之类的调料,塞入鸡肚子里,用芒草缝好。

  她再到附近采了几片清脆的大叶片,将山鸡包在其中,最后在叶片之外,包上泉水边挖来的淤泥。处理好野鸡,便可直接投入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

  处理完野鸡,元锦初又用铁锅烧了一锅野菜鸟蛋汤,还顺带给萧时蕴还有自己,熬了补血的药。

  “当年我可是吃过你做的菜,到了这里,本想尝尝你的手艺,可惜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今天,有口福了。”项庭之帮元锦初看着火,笑眯眯的道。

  “你如今身份不同,只怕吃过不少好东西了。我会做的,也不过是普通的家常菜而已。”

  “那怎么一样呢。”项庭之反驳。

  在缪城时,元锦初将他射伤,他可是吃了好几顿她亲自做的饭。

  在那之前,他哪里还管食物美味不美味,能填饱肚子就行。但吃了她做的饭之后,突然生出活着真好,若是能有一个家更好的想法。

  这和他花钱去酒楼大吃大喝,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感受。 锦绣良缘:富贵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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