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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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星期天下午,我找到了那个电影狂。

  根据菲尔·菲尔丁的记录,他叫阿诺德·莱韦克,住在离录像带店六条街远的哥伦比亚大道,因为是出租公寓,离高级小区就更远了。

  找到那栋公寓时,只见两个男人坐在台阶上,喝着牛皮纸袋里面的罐装啤酒。其中一个男人的大腿上抱着个小女孩,她正在吸奶瓶里的柳橙汁。

  门铃上没有阿诺德·莱韦克的名字,我走过去问那两个坐在台阶上的男人阿诺德·莱韦克是不是住这里。他们耸耸肩,摇着头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我走进去看,连管理员的门牌也找不到,只好按一楼住户的电铃,直到有人开门让我进去。

  走廊上散发着老鼠和尿臊味。尽头的门打开,一个男人探出头来,我向他走去,他说:“你要干吗?不要走这么近!”

  “别紧张。”

  “你才不要紧张!”他说,“我有刀。”

  我把手举起来,让他看到我的手里空无一物,我说我要找一个叫阿诺德·莱韦克的人。

  “哦,是吗?希望他没有欠你钱。”

  “为什么?”

  “因为他死啦。”说完便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是个老头儿,有着一头稀疏的白发和深陷的眼眶,看来好像再过不久就要去和莱韦克做伴似的。他的裤子很松,用吊带吊着,法兰绒衬衫道袍似的挂着。除非他是去二手商店买衣服,否则就是他最近真瘦了很多。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我生病了,不过别担心,这病不会传染。”

  “我比较怕那把刀。”

  “哦,天哪。”

  他把刀子拿出来给我看,是一把木柄法国碳钢菜刀。

  “进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不会砍你的。”说着他把刀放在靠门的桌上,领我进屋去。

  他的房子很小,被隔成两个狭窄的房间,大的那间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是这房子唯一的照明设备。三个灯座中有两个灯泡已经烧掉了,剩下的那个最多只有四十瓦。房间整理得很干净,可是闻起来仍有一股老年人生了病的气味。

  “你是怎么认识阿诺德·莱韦克的?”他问。

  “我不认识他。”

  “你不认识他?”他拽一条手巾捂住嘴咳嗽。“该死!”他说,“那些混蛋把我浑身上下从屁眼到胃口都切除了,还是一点用都没有。这病拖得太久了,因为我怕他们真会查出什么来。”

  他忽然尖厉地笑起来:“结果还真被我料中了。”

  我什么也没说。

  “莱韦克这家伙嘛,人还不错,是法裔加拿大人,不过他一定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因为他没什么口音。”

  “他在这里住很久了?”

  “多久才算很久?我在这里住了四十二年啦,你相信吗?在这种鬼地方一住就住了四十二年,今年九月就要满四十三年了,不过九月之前我就会搬出去——到一个更小的空间。”说完他又放声大笑,笑得咳嗽不停,得再拽出手帕捂住嘴巴。等咳嗽稍微止住,他又说:“一个更小的地方,像个六英尺的盒子,懂不懂?”

  “我猜把这种事情拿来开玩笑可能会好过一点。”

  “没这回事,没有什么会让我觉得好过。阿诺德住这儿大概有十年了,因为没选择余地,你懂吗?大部分时间他都把自己关在屋里,当然啰,以他那种体型是不可能上街去跳踢踏舞的。”

  我的脸一定看起来非常茫然。因此他说:“哎呀,我忘了你根本不认识他。他呀,胖得跟猪一样,我是说阿诺德。”

  他手往前一比,从上到下划一个愈来愈宽的弧形。

  “就像一颗梨,走起路来和鸭子一样摇摇晃晃。他住三楼,不管去哪,出门就得爬两层楼,所以他才不常出来。”

  “他年纪多大?”

  “不清楚,四十岁吧,一个人胖成那样,实在很难看得出来到底几岁。”

  “他是做什么的?”

  “你是说以什么维生吗?不知道。他以前上过班,后来就不常出门了。”

  “据我了解,他很喜欢看电影。”

  “哦,那还用说吗?他有一台那叫什么玩意儿?那种可以在电视机上看电影的机器。”

  “录像机。”

  “我差点就想到了。”

  “那后来他怎么啦?”

  “你说莱韦克吗?你到底有没有注意听?他死啦。”

  “怎么死的?”

  “被他们杀啦,不然你以为呢?”

  这个“他们”,是一个很笼统的称呼。阿诺德·莱韦克被人从背后刺杀,横死街头。照那老头的说法,吸食快克的人流浪到街头之后,治安就一年比一年糟糕,他们会为了一张地铁车票把你杀掉,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我问他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应该是一年前吧,可是在菲尔丁的资料中,他最后一次交易记录是四月十九日,我说莱韦克四月时还活着,他回答,他的脑袋已经没办法记得那时候的事了。

  他告诉我如何才能找到管理员。“她也没做什么事,就收收房租罢了。”问他名字,他说叫格斯,再问他姓什么,一抹狡黠的笑容出现在他脸上。“知道我叫格斯就够了,你不告诉我你姓什么,我又为什么要跟你说?”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他接过来,伸直手臂举着那张名片眯起眼看,并大声念出我的名字。他问我可不可以留着名片,我说当然可以。

  “我到上面见到阿诺德之后,一定会转告他说你在找他。”说完他又笑个不停。

  格斯姓吉泽金德,这是我从信箱上发现的,我可不是个偷懒的侦探。管理员的名字叫赫塔·艾根,就住同一条街隔两户的地下室。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可能连五英尺都不到,一张谨慎多疑的小脸,说话时略带中欧口音,还会一边伸展手指。因为关节炎,她的手指都变形了,不过活动起来还算灵活。

  “警察来过,还把我带到城里去看他。”她说。

  “他们要你认尸?”

  她点点头。“‘是他没错,’我说,‘是莱韦克。’之后又把我带回来,要我开门让他们进去搜查,我跟在后头进屋,他们却说:‘你现在可以走了,艾根太太。’‘不要紧,我留在这儿吧。’因为这些人,有些还好,有些就会背着死人偷钱,这句俗语是不是这样说的?”

  “没错。”

  “‘背着死人偷银子’,是银子才对,不是钱。”

  她叹了口气:“搜查完了之后,我把门锁好问他们,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人会来把他的东西拿走?他们说会与我保持联络,然后就没下文了。”

  “他们就没消息了?”

  “没,没人告诉我谁会来领走他的遗物或我该怎么办。既然他们不联络我,我只好打电话给管区警局,可是他们竟然搞不清我说什么。大概被谋杀的人太多了,谁都懒得继续追查下去。”

  她耸耸肩,“我呢,我得把那间公寓租出去。除了家具以外,其他东西都被我搬到这里,没人领我就把它们扔了。”

  “你把录像带卖掉了。”

  “录像带?我把它们拿到百老汇大道,卖几个钱。那样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

  “我又没偷,如果他有家人的话我早就还他们了。可是莱韦克先生连个亲人都没有,他住这里已经很多年了,我来上班之前他就住这里了。”

  “你什么时候来上班的?”

  “六年前吧……等等,我说错了,是七年前。”

  “你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不然呢?难不成是英国女皇?”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人,她告诉房客她是管理员,但实际上她就是房东。”

  “喔,当然啦,”她说,“当然这栋房子是我的,所以我才能住地下室。其实我是一个大富婆,一个喜欢像老鼠一样住在地下的大富婆。”

  “那这栋房子到底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我看着她,然后她说,“你去告我好了,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谁知道?雇我的是一家管理公司,我收了房租就交给公司,随他们怎么办。至于房东,我从来也没见过。房东是谁很重要吗?”

  的确不太重要。于是,我又问她莱韦克是什么时候死的。

  “去年春天吧,再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我回旅馆后打开电视,三个台都在转播大学篮球赛,战况激烈到我根本看不下去。后来找到一个台转播网球比赛,相比之下这个节目就安静多了。说自己在“看”球赛不知对不对,可是当他们把球在网带上空打来打去时,我的确睁着眼睛坐在电视机前面。

  我和吉姆在第九大道上的一家中国餐厅吃饭,那是我们星期天晚餐碰面的老地方。老板不在乎我们坐多久,也不在意替我们添几次茶水,因为那里从来都不会客满。这里的食物并不差,真搞不懂它的生意为什么没有更好一点。

  他问我:“你今天有没有看《纽约时报》?上面有篇文章访问一个写了畅销小说的天主教神父,我忘了他叫什么。”

  “我知道你在说谁。”

  “因为有电话民意测验的支持,他说这个国家只有百分之十的已婚夫妇有过婚外情,为什么?因为大家都很诚实。可他要怎么证明这个说法呢?很简单,因为那些电话受访者都这么说。”

  “我们仿佛正处于道德复兴的关键期。”

  “那就是他的重点。”

  他掂起筷子,当作鼓棒敲。“不知道他有没有打电话到我家来。”

  “嗯?”

  他避开我的眼光,幽幽地说:“我想贝弗利有外遇。”

  “知不知道是谁?”

  “是她在酗酒者亲友互助协会认识的男人。”

  “也许他们只是朋友罢了。”

  “不,不是的。”

  他替我们俩斟满茶。

  “你知道,戒酒之前,我曾经胡搞过好一阵子,每到一个酒吧去,我就告诉自己要找寻艳遇。通常到最后只落得个烂醉如泥,可是也有走运的时候,其中有几次我甚至还记得。”

  “有时候你宁愿自己忘记是吧?”

  “是啊,重点是我刚开始参加戒酒计划的时候,还没完全放弃这种生活,酗酒最严重时,婚姻也差不多濒临破裂。可是后来我爬出泥沼,渐渐清醒了,也度过了婚姻危机,她开始到酗酒者亲友互助协会去展开自己的生活,我们继续维持下去。不过我在外面还是有别人,你知道。”

  “我不知道。”

  “真的?”他想了一下,“啊,这么说来这事一定是在我认识你之前,那时你还没开始戒酒。因为几年后我就不再拈花惹草了。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只是不再那么做罢了,也许是基于健康的理由吧,先是疱疹,再来是艾滋病,我不知道。倒也不是被吓到,是我不再感兴趣了。”

  他啜了一口茶。

  “如今,我是菲尼神父口中的那百分之九十,而她却开始在外面花起来了。”

  “轮到她去找乐子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喔。”我应道。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她知不知道你已经察觉?”

  “谁知道她知道些什么?谁又知道我到底知不知道?我只希望所有的事情都保持原状。可是你知道吗?那是不可能的。”

  “我知道,”我说,“昨天晚上我和伊莱恩一起,她说了那个M开头的字。”

  “什么M开头的字?‘操你妈的’(Mother fucker)?”

  “结婚(Marry)。”

  “还不一样,婚姻就是操你妈的,她想结婚啊?”

  “她没这么说。她只说如果我们结婚了,她就停止和客户来往。”

  “客户?”

  “嫖客。”

  “喔,是这样啊。这就是条件?跟我结婚我就不做了?”

  “没那回事,假设而已。后来她为此跟我道歉,我们都同意保持现状就好。”我用凝视威士忌酒杯的眼神看着我的茶杯。“我看不太可能。当两个人都不希望改变时,就是产生变化的时候了。”

  “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别急,一天一天慢慢来,千万别喝酒。”

  “嗯,我喜欢,”他说,“听起来不错。”

  我们又坐了好一会儿,天南地北聊个没完。我谈到手上正在办的两件案子,一件是受到正式委托却始终掌握不到头绪,另一件案子根本没有人委托我,我却紧咬着不放。我们还聊到棒球,因为职业棒球老板强行停工,春季训练可能要延期了。此外就是我们聚会里的一个小孩,他过去有着惊人的记录——嗑药酗酒什么都来,在戒酒四个月之后去世了。

  大约八点时,他说:“今天晚上我想做一件事: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聚会,把我和贝弗利这些烂事全部吐出来。我没法在这里的聚会上吐。”

  “你可以啊。”

  “是可以,但我不想。在这里我可是洪荒时代就戒酒的老前辈,在那些新来的人面前,可不想破坏我那完美的长老形象,”他笑了,“我要到市区去,把自己说得听起来彷徨无助,搞不好会有一个恋父情结的年轻小姐正在寻找她心目中的父亲形象。”

  “真是个好主意,”我说,“顺便帮我问问看她有没有妹妹。”

  我独自去参加聚会。

  星期天圣保罗没有聚会,所以我到罗斯福医院,出席的人大部分曾是戒毒所的病人。演讲者一开始染上了海洛因,她参加明尼苏达州一个为期二十八天的住院疗程,戒掉之后,在接下来的十五年又染上酒瘾,现在她已经戒酒三年了。

  等她讲完,大家围成一圈做着自我介绍,大部分人只讲自己名字就继续往下轮。我决定要多说一点。例如她今天讲得很好,很高兴她戒酒成功,可是轮到我时我只说:“我叫马修,是个酒鬼。今晚我只听就好。”

  聚会结束后,我回到旅馆,没有人留话。我回房看了两小时书,是一本向人借来的平装书,书名叫《新门刑案日志》,内容是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的犯罪记录,这本书在我手上大概一个多月了,每晚睡觉前都会翻上几页。

  大部分的案子都很有趣,其中更有几起案子特别精彩。我读了好几个晚上,感触很深。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以前的人,为了各种理由,或根本不为什么理由互相残杀,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尽各种手段。

  有时这本书似乎变成翌晨早报的解毒剂。每天报上写的那些犯罪事件,让人很容易就下结论说,人性的丑恶正在空前急剧地恶化,世界末日来了,我们都要下地狱去了。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发现几世纪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为了情爱自相残杀时,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

  然而在其他的深夜里,这个发现带来的不是放心,而是绝望。我们从古至今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好。历史上因我们的罪而牺牲的人,简直是死得轻如鸿毛,我们回报以更多的罪恶,我们的罪恶之源永不枯竭。

  那天晚上读的案子并没有给我什么启示,而我又还不想睡。午夜时分,我出去走走。天气又变冷了,寒风飒飒吹在哈得孙街上。我走到葛洛根开放屋,那是米克·巴卢开的爱尔兰酒吧,不过执照和产权证用的都不是他的名字。

  酒吧里几乎全空了,有两个独饮的酒客各自占据长吧台两端,一个喝啤酒,另一个则在细细品味一杯健力士黑啤酒。两个老头穿着旧货店买的外套,在靠墙的桌前共饮。柏克站在吧台后面,不等我开口,他便告诉我米克整晚都没来过。

  “他可能随时会出现,但我想他是不会来了。”他说。

  我叫了杯可乐,坐在吧台前,有线电视在播《小凯撒》的黑白老片,中间没有广告,由爱德华·罗宾逊主演。

  我看了大约半小时,米克还是没来,也没有其他的客人再进来。

  喝完可乐,我便起身回家。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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