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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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我走到城中区,想找个地方边喝咖啡边读杰克的自白。结果一路走到了泰瑞莎小馆。我绕过吧台,避开坐在吧台椅上、正全神贯注于一碗汤的弗兰基·杜卡斯,找了个他只能瞧见我后脑勺的雅座坐下。

  我不想吃午餐,我想起上回来这儿时,点了一块派和一杯咖啡。他们没有草莓大黄派,但有核桃派,我决定试一试。

  这则新闻剪报的主角是一对男女,两人在简恩街一个《邮报》称之为“波西米亚爱巢”的处所遭人枪杀。套上“波西米亚”的形容词是因为该处位于格林威治村,是暗巷里一处简陋的寓所——久远前是面对热闹大街的联邦时期豪宅附属的马车房。称作“爱巢”是因为两名受害者全身赤裸躺在床上,而且男方已婚。

  他是纽约金融圈里呼风唤雨的人物,名叫 G.戴克·雷恩斯,G 是高登(Gordon)的起首字母,这人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企业并购和融资收购的新闻里。她名叫玛西·康薇尔,来到纽约是为了当演员,结果却成了女招待,不过她倒是上过一些表演课,也曾跟着某些小剧团以及表演坊登台演过戏。

  某天晚上她负责为雷恩斯的桌子上菜。他对她一见钟情,隔晚便独自跑到那家餐厅用餐。打烊时间他还没走,一路护送她回到她当时住的伊万杰琳楼。这是位在西十三街的女生宿舍,男性访客不能上楼进寝室,不过他俩可以肩并肩坐在大厅讲话。

  一个星期以后,她就搬到简恩街的住所了,再也没回到餐厅端盘子。几个月以后她死了,而他也是。

  这些资料我不全是靠着剪报或者杰克的相关记录得知的。我把新闻从头到尾细细读了几遍,然后移步到图书馆的微缩胶片室,调阅了《纽约时报》所有关于该案的报导。这起事件发酵许久,记者不可能轻易放过这种题材:她是美女而他则是亿万富豪,他的妻子是社交名媛,小孩都上名贵的私校,更妙的是案子一直没破。案情或许很单纯,只是入室抢劫擦枪走火的结果,但也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或许是雷恩斯的敌手安排杀手干掉他,也可能是嫉妒引来的杀机:雷妻打翻醋坛子,或者玛西某名前男友妒火烧身。她有过好几个男人,包括一名登记在案、有施暴史的酒保。警察敲了许多扇门,问了许多问题,但他们还是一无所获。

  或许该说“我们”,而不是“他们”,因为命案发生当时,我还在纽约警局的第六分局服务。案子虽然由我们承办,但我并没有分派到相关任务,而且没多久后因为新闻炒得沸沸扬扬,案子便改由重案组接管。

  这是许久以前的事了。那之后,一颗杀死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子弹让我离开了原先的轨道,夺走了我的工作以及婚姻,把我送进西北旅馆的一个房间;那之后,杰克·艾勒里因为别的案子吃了官司被送进黑牢,并于出狱后戒酒成功。双尸案是整整十二年前的事了,案子早已冷却并积了厚厚的灰尘。有些悬案你知道凶手是谁,但苦无证据抓人。另外也有不少悬案警方毫无头绪可寻,这件案子便属此类。

  可我心里知道,凶手就是杰克。杰克和斯蒂文。

  “这份自白书不能公开,”杰克的叙述如是开头,“由于这是我第四步的一部分,我会于第四步进行期间添写细节,并于第五步进行期间和格雷格交换心得。由于另有别人介入此事,我提前写下自白只是为求心安。当然这也是为我的更高指导灵写的——他时时守护我,他知道我最隐秘的心思。”

  接着便是关于更高指导灵亦即上帝之本质的思考。这我还读得下去,但没什么特别之处,说穿了只是杰克自说自话而已。

  接连几段类似的文字之后,他才回到主题。他讲述起一名旧相识跟他提及玛西·康薇尔,说她以前是演员兼女招待,后来因为找到了一名有钱的甜心老爹,便空出大把时间可以参加试镜并上表演课。“我姑且称他为 S 好了。”他补充道,这份报告之后便一直以这个代号称呼这个人,完全没有描述他的长相、特色,或者任何相关信息,从头到尾就只给了这个字母。

  杰克没说他们是怎么查出地址的,只说他们拿到钥匙打开上锁的大厅,然后穿过长长的甬道抵达两人的寓所。他们是在近黄昏时私闯入门的,冲进卧室时,这对恋人还在混沌中,没有知觉。

  “

  我手里攥了把枪,”他写道,“

  男人作势抬手时,我想都没想就开枪打去。当时他光着身子,伸手其实是要抓裤子遮羞。不知怎么我误以为他是想抓枪。我一枪打中他胸部,他往后倒下,我说我们得采取行动,打电话找人才行。然后 S 就取走我的枪,要我闭嘴。他要我冷静下来,他说她已经看到我们的脸,可以指认我们的身份。当时她两手遮着身子,哭喊着求饶;我赶紧说不行,千万别动她,但他一如往常冷血无情,一枪便打到她双乳正中,她弯身倒在男人身边。我无从判断她是死是活。然后 E.S. 便把那枪塞回给我,他的手包住我的手,一边说开枪吧你非开不可。于是我将手指搭上扳机,他的手指盖上我的,我们一起开枪打向她的前额。之后他抽走手枪,往男人的头上再补一枪,以防万一。”

  这便是整起事件的始末。

  他把事件转述给格雷格时,改动了内容。场景从格林威治村移到了上西城,角色也改头换面,大富豪和女伴成了毒贩及西班牙女友。S 把枪压进他手里,强逼他杀死女孩的关键影像,也没有进入他改编的版本。

  他苦心剪辑这段故事,是担心格雷格看出端倪。他成功了,而且连我也无法根据格雷格的转述联想到任何案子。此外,我想他改编故事也是因为不愿意给格雷格太大打击。杰克虽然一心向善,但他无法做到百分之百的诚实。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得走。

  我离开图书馆时,天色已经转暗。我全然忘了时间,现在一看表,才发现已过了五点。虽然还没完全暗下来,但太阳已经下山,灰蒙蒙的白天即将抵达终点。每一天太阳都比前一天更早消失,这点其实并不稀奇,年年都是如此,然而有时候我却会有些感伤,因为想到了这可怜的一年是一天又一天地走向消亡。

  再过一天,我戒酒就满一年了。

  在这忙碌的一天,我已几乎忘却此事,然而此时又想了起来——我站在图书馆前的石阶上,夹在两头石狮子之间,沉沉的暮色迫近,先前读到的信息更是幽黑不见底的重担。高登·戴克·雷恩斯、玛西·安·康薇尔、约翰·约瑟夫·艾勒里——他们全都死了。另外还有一个人,名叫 S 或者斯蒂文或者平稳斯蒂文,他是他们死亡的元凶。而我则头脑清醒处于存活状态,并且再过一天戒酒就满一年了。

  我知道我该去参加聚会。中午太忙没有参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午的曼哈顿聚会场所极少,不过晚上五到七点之间城中那一带倒是有好几处——为的是可以网罗众多下了班的上班族吧,我想。我去过几次一个叫“快乐时光”的聚会,另有一个叫作“上班族特供”,就在宾州车站附近,还有一个是在中央车站附近的转角。我目前位于四十二街和第五大道的交界处,离中央车站大约几个路口远。也许不用走那么远就可找到一处聚会场所,问题是我忘了带聚会簿出来。通常我都是把本子塞进裤袋,但今早出门前我显然忘了将本子移转到新换的长裤,所以现在是哪里都去不了。

  我决定干脆回家,冲个澡刮刮胡子,或许还能悠闲地吃点东西,也可以顺便把牛皮纸信封收好。此时袋中除了新闻剪报以及杰克针对十二年前发生的简恩街命案写下的报告以外,还添加了我在图书馆手写的笔记。之后我打算到我惯常去的圣保罗教堂报到,并举手向众人宣布明天就是我的一周年纪念日。

  或者等到明天再去宣布也行。

  无论今天或明天,大家总是会鼓掌的。他们会拍手叫好,仿佛我做了多伟大的事一样。也许我还真做了呢。

  不对,其实我还没做到。宣言可以等,我想着,等到我确实满一年的明天。

  我很累,一心想叫辆出租车代步,然后才想起现在是交通高峰,堵车会很严重。我可不想坐在一辆动弹不得的出租车里,看着信号灯的颜色变来变去,可我也没有心情面对高峰时间地铁汹涌的人潮。

  早先下了一点雨。我觉得有可能下更大,但也可能会暂时止住吧——至少在我走路回到家以前。

  雨开始下时,我离我的旅馆还有四五个路口远。察觉到头几滴雨时,我正好走过一家连锁杂货店,但我觉得雨势不大,没理由花那三四块美金买伞。我的房间已经摆了四五把这种伞,如果再买一把,就等于有了五六把,而通常离开房间时,除非已是倾盆大雨,我绝对不会拿伞出门。

  我走过一两个路口以后,雨势变小,我正因自己判断正确而洋洋得意之际,天却开了口子。我赶紧奔进一家修鞋的铺子,老板仅有的雨伞叫价高达十块美金。我买了一把。等我出了店门撑开伞时,雨倏然停了,我一路走完回程都没再落下半滴雨。

  碰到某些日子,这类遭遇会引动我大笑两声,要不至少也会咧个嘴。不过今天不是那种日子。我很想摔个什么,比方手上这把伞,或者是卖伞给我的家伙。不过我没动手。毕竟我现在是戒酒模范生,离周年庆只有一天,我一边提醒自己这点,一边收了伞,并将它携回我的旅馆。

  没有留言。我搭电梯上楼,穿过甬道走向我的房间。我拿出钥匙,突然仿佛有种感觉,不祥的预感吧。也许我还真的感应到了什么,也许我是透过锁孔或者门缝闻到了不知什么气味。

  或许什么也没有。人的记忆会搞鬼,我也许只是神经过敏,把过去在别处的经验搬到这里来补白。我也许感应到了什么,也许什么也没有,无论这样或那样,我都还是得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门。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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