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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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他必须承认,它很像,像得令人不安。报纸和电视上都出现了,那是他的脸部素描,眼睛专注地瞪着前方,好像照片里的人瞪着相机镜头似的。但这不是照片,一定是由警方的绘图专家和目击证人合作画出来的。
可是什么目击证人?当然不会是珍恩街那栋大楼的门房。那门房简直睁不开眼睛,更别说能有好眼力了。而他离开那栋大楼时值班的另一个门房,也只是勉强瞥了他一眼。他的职责是有人进来时要检查,而不是离开时检查。
那么会是谁?
啊,当然了。店里那个女人。伊莱恩·斯卡德,艺术品与古董经销商。那个侦探的老婆,已过世的莫妮卡的好友。
没错,他一定要剥她的皮。从她的手和脚开始剥,然后一路剥下其他部位。
不过首先要解决那幅画的问题。要是任何路人瞥他一眼都可能报警,那他就无法顺利地四处行动,不能去做他必须做的事。要是他同时还要扮演猎物角色的话,又怎能全神贯注于捕猎呢?
他面前放着一张素描,是从今天早上的《每日新闻》上撕下来的。那双眼睛多么炯炯有神!他这才明白自己的眼睛散发出何等的力量和意志。当然,这种炽热的双眼是逐渐发展出来的,是他个人演化的一种过程。一般不是说眼睛是灵魂之窗吗?当然,灵魂是虚构的东西,但若改称为心灵或本质,意思就不难明白了。他的眼睛反映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他的力量逐渐壮大之时,他的眼神也随之改变。
他在浴室镜子里研究自己的脸,已故的乔·波汉偶尔记得刮胡子时,一定也曾在这面镜子中看到自己。没错,他的眼睛真的就像那张画像里一样炽热。
这让他觉得很高兴。
他也很高兴地注意到那张画像里的小胡子有多么醒目。那是最明显的特征,会吸引人们的目光,不经意看到的人只会记得小胡子,忘了那张脸的其他特征。
而他再也不需要小胡子了。
没了小胡子会有帮助,但他不确定这样就够了。这个城市有八百万人,很难说其中会不会有个人照样能看清小胡子底下那张脸。
因此,他的任务就是要改变自己的外形,让自己看起来不像那张素描。长期以来,他不是已经非常习惯于重新创造自己吗?他的一生不就是不断重新创造的过程吗?
事情很简单,他心想,只要剃光头发就行了。几年前他剃过一次,目的只是想看看而已,他开心且不无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头形很好看,没有那些该遮起来的突起、坑凹或疤痕。
剃光头发会立刻带来激烈的转变,但他知道这个主意不好。剃光头的人会让人一览无遗。光光的脑袋会吸引别人的目光,而且看的人会不禁想着,如果那个头上还有头发的话,不知会是什么样。
不行,他的目的是要避免吸引目光。他希望看起来跟他的画像不一样,但还是和其他人很协调。他希望能融入人群,而不是显得突出,他希望自己非常普通,平凡无奇,毫不起眼。
他已经去过杂货店,现在他把买来的东西摊在浴室的架子上。他脱光上身的衣服,开始工作。
首先是发际线。他很幸运拥有满头的头发,而且的确就跟画像上一样浓密。一般人的目光会被光头所吸引,却绝不会对前额渐秃的脑袋多看一眼。他先利用小剪刀清理,然后用剃刀,操作熟练精准得有如整容医师,仔细地剃出了一道新的发际线,比他原来的后退了一英寸半,在太阳穴两旁后退得更明显。完成的结果,就是男性秃发的标准范例,只除了头顶的头发并未稀疏。可是要在头顶弄出一块地中海,唉,靠自己实在是不太可能办到。
保持简单,他告诉自己。
真是个好句子。保持简单,轻松去做,先做第一要务。他最近老跟一堆笨蛋混在一起,那些人他再也不想看到了,不过他的确喜欢那些人讲的某些箴言,而当他偶尔对那些人讲出一两句他自己的箴言时,他们似乎也都很喜欢那些句子。
你碰上了只能认命,他曾经这么说过,然后看着那些傀儡的头赞同地上下摆动着。
他保持简单,把自己的发际线处理完毕。接下来是眉毛,要处理得用上小剪刀和拔毛器。
他自己的眉毛一点也不浓密,不过还是有点显眼。修剪并拔除可以让眉毛不再那么显眼,而且大幅改变了他眼睛的整个外观。在比较细、比较稀疏的眉毛底下望出去,他的目光不知怎的变得柔和些,也没那么慑人了。
接下来就是染发。他原来的中度褐色头发有着令人视而不见的优点;在亚洲或北欧或许会引人注目,但在美国却十分寻常。这是个不要改变的好理由,但再三考虑后,他遵照染发剂盒子上的指示,把头发染得稍微暗一点。他知道不能染成黑色——即使是天生的黑发,看起来也还是像染的——而且他挑的颜色几乎就像他原来的发色一样平庸,但肯定是不一样的颜色。
他的眉毛就不染了,这样看起来还更不起眼。
他的新发际线露出了一块未经日晒的皮肤,因此比其他部分的皮肤要白。其实没差多少,但还是看得出来,就像戴久了戒指或手表所造成的效果一样。他还是考虑了一下,然后用了一点褐色的美黑乳液涂在那块苍白的区域,其他在脸上也涂了些。他天生肤色就淡,也晒不黑,所以脸上涂点颜色会让他看起来更像一般人。
最后,一副眼镜。
不要太阳眼镜。虽然太阳眼镜可以遮住眼睛,把脸盖掉一些,但缺点就是看起来像是在遮掩什么的样子。相对地,戴上一副普通眼镜后,隐藏双眼并改变脸型的效果和太阳眼镜几乎一样,但看起来却不会有刻意遮掩的感觉。
他的视力很好,两眼都不止一点零,而且虽然他已经到了该有老花眼的年纪,看近处却没有任何影响,连阅读时都不需要戴眼镜。
他想配一副真正的眼镜,不是舞台道具或那种药房里卖的有现成度数的便宜眼镜。昨天他到一家“眼镜巧匠”连锁店去,让店里的验光师检查他的眼睛。他假装看不清图表下方几行的字,让验光师替他配一副能“改善”视力的眼镜。他戴上新眼镜后并没有看得更清楚,但也不会变差太多,而且他想这副眼镜不会弄得他头痛。
何况他只有出门时才会戴。
戴上了眼镜,他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眼光前后凝视着,从他镜中的自己转到那张素描,再回到镜中。
啊,就算他自己的母亲也认不出他来。
但这种事情他不愿意去想,现在不想,从来不想,他很快就把思绪抛到脑后。没有人会认出他来,这才是重点。无论是《每日新闻》的读者,还是电视新闻节目《五点现场》的观众。以那些警察惯有的笨拙,绝不会多看他一眼。马修·斯卡德也不会认出他来,直到那把梅瑟制造的鲍伊型猎刀插进他肚里,把他开肠破肚,从肛门到嘴巴一路切。至于伊莱恩……
没错,他一定要剥她的皮。
当然,问题出在这栋大楼的其他住户,也就是乔·波汉的邻居们,他们之前见过他——没有小胡子,他在这里从不戴胡子的;但他们见过他满头浓密且颜色较浅的头发,见过他比较白的皮肤,见过他完整的眉毛和他没戴眼镜的眼睛。其中有几个人肯定不只瞥过他一眼而已,或许某些只是在楼梯上曾擦身而过罢了,但有几次他和拉斯科斯基太太多聊了两句,还跟其他一两个在白天碰过面。
所以最好能避开他们,最好能尽量降低他出入这栋大楼的次数。更审慎的做法,可能得放弃这个地方,另找别的住处。不过不能再去住廉价旅馆了。警方第一个就会去查那类地方。
或许他还是可以待在这里。时间对他有利,警方找了几天徒劳无功之后,自然会降低警觉,也失去了原来的热度。媒体会懒得再登他的照片,而一般大众则会被新的影像和新的恐怖事件轰炸,逐渐忘记了他的长相。
这种事需要时间,你只能随遇而安。
但他等到天黑了才离开这栋大楼,等到拉斯科斯基太太肯定离开了她喜欢的前门阶梯,回去舒舒服服地看电视。然后他把那把詹金斯制造的折叠刀放进口袋,下楼出门,走入夜色中。
在位于东城的另一家金考连锁影印店,他上网去看他订阅的一个新闻组。他浏览新的贴子,其中几篇看完全文,然后自己贴了一篇新的讨论主题。
他写道:
那些自称或一般所谓的专家,那些犯罪学家、心理学家和新闻记者,认为我们这些为乐趣而杀人的是被迫的,基本上是自己完全无法控制的强迫性行为。无疑地,去相信一个人“必须”杀人而非他就是“喜爱”杀人,是比较能让人心安的。
那些专家告诉我们,我们杀人是根据历法,我们的行为是由月亮的圆缺所支配。事实上我们已故的弟兄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解决他的年轻朋友,就是以一个月为间隔周期。当然如果一个人想建立一个模式,吸引大众注意到有个连环杀人狂在运作,难道不会故意等上一个月再干下一桩吗?但似乎没有人考虑到这个可能性。
可以确定,我们有些人是受强迫作用的影响而去杀人,但也有些人并不是。必要时我们可以等,无论月亮如何引起我们血液中的潮汐。而且只要时机得当,我们可以立刻行动,无须任何内在的刺激。我们比你们所愿意相信的要更危险,也更不可预测。
他看了一遍,考虑着要不要署名,最后决定不必。然后他点了“发送”键。
回到公寓,他想着自己刚刚贴的那篇文章。他所必须做的,他知道,就是给自己时间。让斯卡德夫妇放松警戒的时间,让警方失去兴趣的时间,让一般大众忘记的时间。
但稍早时候,走在这个城市中,他曾抬头看了月亮一眼,印证了他自己血液中早已告诉他的事实:再过一天,顶多两天,就是月圆之夜。
他不是机器人,他不会只因刺激就做出反应。他不是命运随机制造的产物,他要决定自己的宿命,开创自己的命运。
然而他怎能辩驳说满月对他毫无影响?
满月把海水吸向天空。没有人能否认月亮是潮水的源头。那又怎能否认月亮也吸引着人类血管中的血液?
杜朗戈那一晚是月圆之夜吗?除了那盏床头灯的光芒之外,月光可曾照耀那道喉咙,吸引那把鲍伊型猎刀划过去?
他宁可认为是这样。
明天,他知道,那道引力将会达到最强。那是无法抗拒的吗?不,当然不是。他的意志将会比潮水更强,比月亮更强。
但月亮可能会影响他匆促行事,去冒不必要的险。解决斯卡德夫妇的事情拖得愈久,就愈能确保他的成功。所以他得压抑因为月亮所引起的冲动吗?他必须把这股冲动撇开,或许直到下一次满月,甚至更久吗?
他在对病人进行心理咨询辅导时,常常会强调脱离二元思维的重要性。小心非黑即白的二选一陷阱,他会劝告他们。如果你认真寻找,往往会发现第三个选择。
对他来说,第三个选择,也就是唯一真正的选择,其实很明显。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解除压力。
星期一傍晚,在下班后的高峰时间,他挤上了往南的E线地铁列车。当列车驶离五十街车站时,他抽出口袋里的刀,手腕熟练轻轻一挥,弹开刀子。周围其他乘客的身体挡住了他的动作,没有人看得到他将刀滑进紧挨着他的那个女人的两根肋骨之间。
当刀身触到心脏时,他感觉得到那股气吸到一半突然中止。那一刻她似乎在他的刀尖上跳舞,然后舞蹈中止。他感觉到生命离她而去,而他将之吸入,连同她的香气。
列车驶入时代广场站。门开了,他跟着许多人一起下车,他在那个女人有足够空间可以倒下之前,就已经站在月台上。等到大家腾出足够的空间想救她,他已经上了楼梯。在任何人有一丁点儿怀疑到她已经死了之前,他早已经回到地面的街道上了。
好啦。
太容易了。因为月圆了,或只是因为他喜欢去做能带给他喜悦的事情,所以他觉得自己需要杀个人。但他不会让这种需要逼迫自己计划,或让自己暴露于不必要的风险之中。他找到了一个简单而无风险的行事方法,而且进行得非常成功。
现在他可以等待。现在他可以等着好时机,躲在乔·波汉舒适的公寓里,继续跟他的新闻组联系,在网上闲逛,阅读有关阿普尔怀特的精彩报道——那些报道很快就变成了有关伯丁森的报道——在里士满逐一披露。
你可以带着一把汤匙或一个水桶走向海洋,他以前常告诉他的病人,大海不在乎少那么一点水。
一个很实用的意象,这个道理放诸四海皆准。他一直很喜欢。
的确,带着一把汤匙或一个水桶。或是一把刀。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