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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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我到塔希提岛后没几天就遇见了尼柯尔斯船长。一天早晨,我在旅馆的露台上吃早饭,他走过来,作了自我介绍。他听说我对查尔斯·史特利克兰感兴趣,特意过来跟我聊聊这个人。塔希提岛上的居民跟英国乡下人一样,很喜欢扯闲话,我随便向一两个人打听过史特利克兰的画,看来这消息不胫而走了。我问这位不速之客有没有吃过早餐。
“吃过了,我很早就喝过咖啡了,”他回答说,“不过我可以喝点威士忌。”
我把旅馆的华人侍者喊过来。
“你不会觉得现在喝酒太早了吧?”船长说。
“你该问问你的肝再做决定。”我回答说。
“我其实是提倡禁酒的。”他边说边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乐部牌威士忌。
尼柯尔斯船长笑起来露出一口残缺不全的黑牙,他身材干瘦,个头很矮,花白的头发剪得很短,留着乱糟糟的花白山羊胡。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刮脸了。他脸上皱纹很深,因为长年日晒,皮肤很黑。一双蓝色的小眼睛滴溜溜转得飞快,连我极细微的手势都不放过,这样的眼神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不过这会儿他对我倒是显得满腔热诚仗义。他身穿邋里邋遢的卡其布外套,两只手早该好好洗一洗了。
“我跟史特利克兰很熟。”他说,身体仰靠到椅子背上,点着了我递给他的雪茄,“他就是通过我的关系到岛上来的。”
“你是在哪里认识他的?”我问。
“马赛。”
“你在马赛做什么?”
他讨好我似的笑了笑。
“也就到处流浪碰机会吧。”
从我这位朋友的外表可以看出,今天他的境遇也好不到哪儿去,我打算跟他好好交往下去。跟这些海滩流浪汉相处,你得付出一点小代价,但最终总不会吃亏。这些人很容易接近,爱聊天。他们很少摆架子,请他们喝杯酒就一定能让他们跟你掏心掏肺的。要跟他们混熟不必费劲,你只要在他们侃侃而谈时洗耳恭听,他们不但会对你推心置腹,还会感激你。他们把聊天看作生活中最大的乐趣,用天南海北的闲聊来证明自己见多识广,而且这些人多半谈话很有趣。遇到阅历不足的时候,他们会用丰富的想象力来弥补,照样能说得头头是道。不能说这些人毫无狡诈之心,不过在法律得到强大力量支持的时候,他们也能够约束自己遵守法律。跟他们玩扑克很容易受骗,不过他们的精明也给这种世界上最好玩的游戏增添了特别的乐趣。在我离开塔希提岛之前,我已经跟尼柯尔斯船长混得很熟了,而且跟他的交往使我受益良多。虽说我常常请他抽雪茄,喝威士忌(他从来不喝鸡尾酒,因为他实际上是提倡戒酒的嘛),他也从我这里借过一点钱,每次开口借钱都是一副要帮我忙的神气,转眼间几块钱就从我的口袋跑到了他的口袋里去,但是我仍觉得我付出的代价无论如何抵不过他给我带来的快乐。始终是我亏欠他的。如果我拘泥于手头已有的素材,强迫自己只用三言两语就把他一笔带过,我会感到良心上过不去。
我不知道尼柯尔斯船长当初为什么离开英国。他对这个话题讳莫如深,而对他这种性子的人来说,直截了当问他是不够明智的。从他的话里话外可以听出来,他好像蒙受了什么不白之冤,而他无疑把自己看作是执法不公的受害者。我发挥想象力猜测了各种形式的诈骗和暴力事件,至少在他大骂古老英国当局太僵化时,我倒是深表赞同的。令人欣慰的是,不管他在自己的国家遭遇了什么不幸,他满腔热忱的爱国情怀却丝毫没有减弱。他经常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英国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他觉得自己作为英国人,比美国人、殖民地土著人、达戈人、荷兰人、卡纳加人,都更有优越感。
可是我认为他日子过得并不舒坦。他有消化不良的毛病,经常可以看到他嘴里含着胃蛋白酶药片。每天上午他的胃口都不好,不过只是这点病痛倒也不至于让他情绪低落;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导致他的生活并不美满:八年前他轻率地娶了一个老婆。这个世上有一些男人是注定要一辈子打光棍的,这是仁慈的老天爷的旨意,但是他们有的一意孤行,有的迫于环境压力,偏偏不听老天爷的安排。世上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可怜的了。尼柯尔斯船长就是这样一个结了婚的单身汉。我见过他的老婆,她约莫二十八岁,不过她是那种永远让人猜不透年龄的女人,二十岁时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到了四十岁也不会显得更老。她给我的印象是哪儿都是紧绷绷的,并不漂亮的脸上抿着两片薄薄的嘴唇,显得很紧,皮肤紧紧包着骨头,笑起来脸上的肉紧紧的,头发扎得紧紧的,衣服也是紧紧的,哪怕穿一身白色斜纹粗布长裙,看上去也活像是裹着一身黑色的丧服。我想象不出,尼柯尔斯船长为什么会娶这样一个女人,娶了又为什么还没抛弃她。或许他已尝试过多次想要甩掉她,他的忧郁也正是因为哪一次都徒劳无功。不论他跑多么远,不论他藏身在多么隐秘的地方,我相信尼柯尔斯太太总会像命运一样如影随形,像良心一样冷漠无情,很快又会回到他身边。他逃不脱这个女人,就像有因必有果。
无赖跟艺术家一样,或许也跟绅士一样,不属于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他们既不会为贩夫走卒的粗俗无礼感到难堪,也不会因王公贵族的礼仪排场而无所适从。不过尼柯尔斯太太出身于一个可以明确界定的阶层,这个阶层近来名声响亮,也就是所谓的社会中下层。实际上,她的父亲是个警察,而且我相信他一定精明强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缠着船长不放,但是我想应该不是因为爱情。我从来没听见过她说话,不过说不定她私下里很能唠叨。不管怎么说,尼柯尔斯船长怕她怕得要死。有时我跟他一起坐在旅馆的露台上闲聊,他会突然觉察到他老婆在旅馆外的马路上走来走去。她也不叫他,没有任何迹象可以看出她已经知道了船长坐在露台上,她只是镇定自若地在路上来回溜达。这时船长就会莫名其妙地浑身不安起来,他会看看手表,长叹一口气。
“好吧,我该走了。”他说。
这时,俏皮话和威士忌都留不住他了。然而,他是一个曾经面对狂风巨浪也面不改色的男子汉,只要手里有一把左轮手枪,即使被十几个没有武器的黑人围住,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大战一场。有时尼柯尔斯太太会派他们的女儿到旅馆来找他,那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脸色苍白,总是无精打采的。
“妈妈要你回去。”她带着哭腔嘟囔一句。
“好的,我的乖孩子。”尼柯尔斯船长说。
他立刻站起身来,伴着女儿一路走去。我想这是精神战胜物质的一个绝佳例子,所以跑题写下这段插曲还是有些教育意义的。 毛姆小说精选集(共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