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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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
我之前写小说从来没有像写这本一样疑惑过。我之所以称它为小说,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我再也想不出能叫它什么。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故事的结局既不是死亡,也不是婚姻。死可以了结一切,因而常作为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婚姻来收尾也很恰当;那些世俗所称之的大圆满,自命风雅的人也无须鄙弃。常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男女女,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变迁,最终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实现,其兴趣也就转移到了未来的一代。然而,在我写到结尾时,读者仍然摸不着边际。这本书是我用来回忆我的一个故人的,这人虽然和我非常亲近,却总是好长时间才得以见上一面。他其间的经历我几乎毫不知晓。我想我能杜撰一些情节来补足这些空缺,从而使故事读起来更连贯,这种做法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如此。我只不过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如此而已。
早些年时,我曾经以著名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写过一本名为《月亮与六便士》的小说;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知之甚少,只是基于一点事实的启示,利用了小说家的特权,杜撰出了若干故事来描述我创造的人物。在本书中,我根本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的成分。书中人物的姓氏我都做了改动,务必使人认不出是谁,以免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之后感到不安。我写的这人并非名人;或许他永远不会出名;或许在他生命终结时,留在世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多。到那时候,假如还有人读我写的这本书,那可能是因为书本身引起的兴趣。但是,也许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以及他性格里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会对他人的影响日益加深,若是这样,可能在他去世多年以后,有人会意识到这个时代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到那时候,人们就能看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或许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在我看来,本书虽有如上所述的种种不足,但对于日后将为我朋友作传的人来说,仍不失为一本具有征引参考价值的书。
书中的谈话内容,老实说,我并没有逐字逐句地记录下来。在这类或其他场合下,我从未记录他们的谈话内容;然而,与我有关的事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鉴于这种情况,虽是我写的,但我保证所写内容能忠实地反映他们的谈话。我刚刚也说过,我没有进行杜撰;现在这句话要修正一下。如同希罗多德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加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并非我亲耳所闻,且也不可能亲闻。我这样做,其理由和那些历史学家是一样的,因为有些场合若只是重述,就会毫无生气,加进谈话则会生动、真切得多。既然我想让读者读我的书,我就会尽力让我的书值得一读。私以为做出一些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一看便知哪些地方做了虚构,至于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另一个让我在写这部作品时感到惶恐的理由,是这里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国人。了解人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情;我觉得除本国人之外,你很难说真正了解谁。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亦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会走路的农场或者城市公寓,儿时玩过的游戏,私下听来的荒诞故事,吃过的饭食,上过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诵过的诗篇和信仰的上帝。正是这一切让他们变成现在的模样,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才行。要了解他们,你就得是他们。正如你没有观察就不能了解一个异域的人一样,要在书中把他们真切地刻画出来就更难了。就连亨利·詹姆斯那样一位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居住了四十年,也没有能够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除几篇短篇小说外,从没有打算过写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需粗略勾勒而已;你只需要写出轮廓,细节之处任由读者自己补充。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做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答案很简单,我不能。如果我这样做,这些人物将会失真。我也不假装他们是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也没有试图去重新塑造他们言语的特殊性。许多英国作家尝试这样做,就如同许多美国作家一样试图去塑造英国人所说的语言,不够地道。俚语是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语故事中经常用俚语,但是还是与英国人使用的俚语有很大不同。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他所追求的口语的效果,还给英国读者一种语言混杂的不适感。
二
一九一九年我在去远东的路上,碰巧在芝加哥停留了两三周,停留的原因与该书没有任何关系。不久之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所以在当时也算是个新闻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人来采访。第二天早上,电话响起,我接了电话。
“我是艾略特·坦普尔顿。”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没有,我回来看望我姐姐,我们今天想请你共进午餐。”
“太棒了,我愿意去。”
他把时间和地址告诉了我。
我和艾略特有十五年的交情。他当时年近六旬、身材高挑、气宇轩昂、浓密的卷发稍稍有点花白,这使他看起来愈加与众不同。他总是衣着讲究。普通服饰用品买自夏费 商店,可衣服鞋帽要在伦敦买。他在巴黎塞纳河左岸时髦的圣·吉尧姆街上有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都称他为交易商,但是这简直是对他的污蔑,对此他义愤填膺。他有品位,又有学识,坦言他最初定居巴黎的几年,许多财力雄厚的画作收藏家受益于他的建议。后来,在交游中,他了解到一些穷困潦倒的英国的或者法国的贵族愿意出售精品画,碰巧他知道当时美国博物馆的董事正在寻求这些大师的优秀作品,自然很乐意地为双方撮合一下,帮助他们与美国博物馆的董事取得联系。在法国有很多没落家族,英国也有一些,迫于困境,有时他们不得不忍痛割爱,把带有布勒 签名的镶嵌工艺品或者是齐本德尔 亲自设计的写字台卖掉。但是他们又不愿意声张,不愿惊动别人,碰到他这样一位温文尔雅、举止完美的人能够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自然是梦寐以求的。有人可能自然而然地认为艾略特会在交易中获利。但是他们都是很有教养的人,谁也不愿意提及这件事。一些不友善的人断言他公寓的所有东西都待价而沽,说当他用美酒佳肴款待完美国阔佬们之后,他总有一两张有价值的画找不到了,要不然就是镶嵌细工的柜橱最后却只剩下烤漆表面。当人们问他为什么某件东西不见了,他就会巧言辩解说,他觉得这个还算不上上品,已经拿去更换了一个更好质量的。他又接着说,总是看同一样东西很无聊。
“Nons autres amerricians, ”他先张口说了一句法语,“我们美国人就喜欢变换花样,这一点既是我们的弱点,又是我们的优势。”
巴黎的一些美国名媛宣称对他非常了解,说他的家庭原来很穷,他之所以过得如此优渥是源于他的睿智。我不知道他能否算得上有钱,但是他的房东是位公爵,肯定在他的这所公寓上收取了很大一笔房租,公寓是由珍贵的材料装饰而成,墙上镶饰有法国绘画大师的作品,如华托、弗拉戈纳尔、克洛德·洛兰等等,镶木地板上有萨拉内里和奥步松生产的精美毯子。客厅里摆着路易十五时代套房的织锦画,极其精细雅致,正如他所说很可能是路易十五之妾蓬巴杜夫人的收藏。不管怎样,不用拼命赚钱,他就能过上他心目中上流人士过的那种生活。至于他过去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达到这样,如果你足够聪明,不希望与他断了联系,最好不要去提及。他既然没有了物质方面的后顾之忧,就专心致志地致力于他一生中主要的志趣——社会交际。他初到欧洲时,还是个年轻人,带着介绍信去见名流。后来和英国、法国那些家道中落的大家族建立了商务关系,这就巩固了他先前取得的社会地位。因为他出身于古老的弗吉尼亚家族,母系方面还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祖先。当他拿着介绍信去见那些有头有脸的美国名媛时,他的家世使他很受重视。他非常聪明、漂亮,舞跳得好,射击也不错,而且还很擅长打网球。无论什么宴会,他都是一个不可或缺、非常难得的人物。他出手阔绰,鲜花和价格不菲的盒装巧克力任意买来送人。虽然他很少请客,但请起客来,倒也别有情趣。那些阔太太们被他带着去一趟索霍区的波西米亚风味餐厅或者拉丁区的小酒吧,都觉得很开心。他随时准备着为别人效劳,如果你请求他帮忙,不论多么厌烦,没有他不愿意的。他费尽心思来博取那些年长女人的认可,不久,他就成为她们圈内的人,成为豪华贵族人家的宠儿。他和蔼可亲到了极致,假如有人爽约,他从不介意临时被拉出来凑数,而且让他坐在一位令人生厌的老太婆旁边,也完全可以放心,他懂得怎样献殷勤,怎样逗她开心。
过了两年的光景,对于一个年轻的美国人来讲,凡是能在伦敦和巴黎两地能够结交的朋友,他都结识了。他常住在巴黎,只是每年在派对季节要结束时去伦敦,初秋时分拜访有钱人的别墅。当最初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名媛们惊讶地发现他的交际圈是如此之广时,真是喜忧参半:一方面,她们很高兴他们青睐的年轻小伙子竟然如此成功不凡;另一方面,她们又有点儿恼怒,那些能与他打得火热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却仅仅止于形式。尽管他对她们依旧友好并且乐意效劳,她们心里却很不舒服,感觉自己是他在社交界获得威望的垫脚石。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当然他确实是。他是个大大的势利鬼。他是没有任何廉耻之心的势利鬼。为得到他想参加的宴会邀请函或者结识大名鼎鼎但是脾气暴躁的老年贵妇,他愿意容忍任何公开侮辱,他不在意任何冷落怠慢,他能够吞下任何无礼举止。他不知疲倦,不屈不挠。他盯着他的猎物,坚持不懈,搞不到手绝不罢休,如同生物学家为找到某一种珍贵的兰花,宁愿遭受洪水、地震、热病,甚至怀有敌意的当地居民的威胁。一九一四年的战争为他提供了最后一次机会。当战争爆发时,他加入了救护车队,起初在佛兰德斯服役,后来又去了阿尔贡。一年之后,他归来,纽孔上佩戴着红绶带,在巴黎的红十字会谋得一席之地。那时,他已经很富裕,大力协助显赫名流购入上等艺术品。他凭借着敏锐的眼光和与生俱来的组织能力,凡是广为宣传的慈善聚会,都可以看到他贡献其所长。他加入了巴黎最高级的两个私人会所。对法兰西那些最显赫的名媛贵妇而言,他就是亲爱的艾略特 。他终于飞黄腾达了。
三
我第一次遇到艾略特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作家,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他辨识人的功夫堪称一流,我们无论在哪里遇到,他总是诚挚地与我握手,但是并没有显示出要与我进一步交往的意愿。譬如,当我在剧院遇到他时,他正与一位显贵在一起,他就会装作没有看到我。但是那时恰巧我的剧本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不久我意识到艾略特对我热情了很多。有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请柬,约我参加在克拉里奇饭店的午餐。这家饭店高端奢华,也是他在伦敦时的落脚之处。此次宴会是一个小型聚会,也少有显赫之人。我觉察出他是在试探我的交际本领。但是从那之后,我的成功使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因此我便能经常见到他。我到巴黎去度秋,逗留了几个星期,在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的家中遇到了他。他问了我的地址,一两天后,我又收到请柬获邀参加午宴。这次是在他的公寓里。我到达那儿,惊讶地发现这全然是一个名流聚会。我不禁暗笑,且我心知肚明,凭他对英国社会的社交了解,我作为一个作家,无足轻重,但是在法国,如果一个作家稍有声望都会被当成贵宾。在之后的几年里,我们之间的交往日渐亲密,但还没有发展为真正的朋友。我也在疑虑艾略特是否曾有过真正的朋友。他只对社会地位感兴趣,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偶尔我去巴黎,或者他正好来伦敦,碰巧当他请客缺人时,或者不得不招待旅游而来的美国人时,他还会邀请我去聚会。我猜想这些人中有些人是老客户,有些人是带有介绍信来拜访他的素不相识的人。他们成了他的负担,他感觉他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但是又不愿意让他们见他极其重要的朋友。当然最好的打发方式便是请他们吃饭,带他们去看戏,可是把他们打发掉也是一件困难事,因为他每晚都有应酬,而且是早在三周前就约好了。他也料想到他们对此并不满意。既然我是作家,而且是无足轻重的作家,他也并不介意把这些烦恼告诉我。
“美国那些写介绍信的人真是太强人所难了。不是我不愿意见他们介绍过来的人,但是我觉得没有理由让我的朋友陪着受罪。”
为了略表歉意,他会送他们大篮的玫瑰花或者大盒的巧克力,这些措施有时也无济于事。有时无法推托掉而不得已请他们吃饭时,他就会给我说一番好话,邀请我去参加他筹备的这类宴会。当他向我发完牢骚后,再让我这样做,这确实有点天真。
“她们非常想见你,”他写信恭维我。“某太太是个很有文学素养的人,你写的书她一字不漏地都读过了。”
然后某太太告诉我她非常喜欢我的书,如《佩兰先生和特雷尔先生》,而且祝贺我的剧本《软体动物》演出成功。这些根本就不是我的作品,前者是休·沃波尔 的作品,后者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 的作品。
四
如果读者因为我的介绍,认为艾略特·坦普尔顿是一个卑鄙小人,那真是对他的不公平。
一方面,他是那种法国人说的“serviable”人,据我所知这个词在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词。查询字典可知“serviable”是个古语词,它的意思就是有帮助的、好施恩的和善良的。艾略特就是这样的人。他慷慨大方,虽则在他早期的社会活动中,他会送给他的熟人鲜花、糖果和礼物,当然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使到后来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他还是坚持这样做,因为这可以给他带来快乐。他热情好客。他的厨师可以和巴黎的任何一个厨师相媲美,而且在他的餐桌上你肯定可以吃到当季最美味的佳肴。再就是他的酒,也是极美妙的,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品酒行家。诚然,他的客人是根据社会地位来选择的,而不是根据亲疏远近。但是他会非常用心地去选择至少一两位能说会道的人来参加,因此他的宴会总是分外有趣。有人在背后嘲笑他,还称他为肮脏的卑鄙小人,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非常乐意接受他的邀请。他的法语说得流利、准确、口音完美。他很努力地把英语说得像英国人一样,只有那些听力特别敏锐的人才能偶尔听出一个美国音。他非常健谈,只要你避开公爵、公爵夫人之类的话题,他就会滔滔不绝。但是,既然目前他在社交领域的地位牢不可破,即使是公爵、公爵夫人这样的话题,他也会以诙谐幽默的方式谈起,特别是当你与他独处时。他有一张逗人的刻薄嘴,关于那些王公贵人的丑闻无一能逃脱他的耳朵。从他那里我知晓了谁是公主X最小孩子的父亲,谁是侯爵Y的情妇。我敢说马塞尔·普鲁斯特 知道的显贵秘闻,也并不见得比艾略特·坦普尔顿知道得更多。
在巴黎时,我们经常一起吃午餐,有时是在他的公寓里,有时是在酒店。我喜欢逛古董店,偶尔也买些东西,但更多时候只是看看而已。艾略特总是兴冲冲地陪着我。他很了解这些艺术品,并且对它们充满着热情。他对巴黎每一家这样的商店都非常熟悉,并和经营者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喜欢讨价还价。每次我们出发时,他都会叮嘱我:
“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不要尝试自己去买,只须给我个暗示,剩下的一切我来搞定。”
当他以半价帮我买了我中意的东西,他总是非常得意。看他讨价还价是一种享受。他会争论,以甜言蜜语哄骗,发脾气,想法让卖家心软,嘲弄卖家,吹毛求疵,威胁不再踏进这家店,叹息、耸肩、劝诫,皱着眉头生气地朝外走,最后卖家同意了他的价格,他黯然摇头,好像委曲求全,接受了一个次品。然后,他会用英语向我耳语。
“买吧,这样的价格,即使两倍的话也很便宜。”
艾略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居住在巴黎不久,就遇到了一位神父,这位神父过去成功地使众多异教徒皈依,应酬很多且以智慧见长。他的教育活动只限于富人和贵族。虽然出身卑微,但被许多高门大户尊为座上客。当然不可避免地,艾略特被这样一个人所吸引,于是向一位最近被这位神父说服改变信仰的美国贵妇吐露秘密说,虽然他的全家都是美国圣公会教徒,但他本人一直对天主教很感兴趣。一天晚上这位太太邀请艾略特和这位神父共进晚餐,仅他们三个人,神父果然风趣幽默。贵妇把话题引到天主教义,神父侃侃而谈,口沫横飞。他谈得饶有兴趣,虽为神父却以凡人自称,没有丝毫卖弄所学。艾略特发现神父竟然对他相当了解,有点儿受宠若惊。
“旺多姆公爵夫人前两天提起你,她认为你极其聪明。”
艾略特高兴得满面红光。他曾经拜访过公爵夫人。但是他从没想到她会再次记起他。神父用智慧和善意来谈论信仰;他心胸开阔,见解新颖,并且宽容大度。在艾略特看来,他把教会看成是一个教养良好的人为自己精心选择的俱乐部。六个月后,艾略特就入了教。他的皈依,加之他对天主教的布施,为他打通了更多的人脉。
也许在放弃他父辈们的信仰时,他的动机是复杂的。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他做这个决定时,是极其虔诚的。他每周日去优秀人士频繁光顾的教堂做弥撒,经常去忏悔室忏悔,定期去罗马朝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虔诚得到了回报,成为了罗马教皇的一个御前侍从,他的尽职尽责使他获得了圣墓教堂的勋章。他作为一个天主教徒的事业生涯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业生涯一样成功。
我自己时常困惑于这样的问题,艾略特,一个如此聪明、如此善良、如此有教养的人,为何执着于趋炎附势。他并非新贵,父亲是南部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是显赫的神学家。像艾略特这样聪明的人,绝不会看不出许多应他邀请的人大多只是混他一顿吃喝,有些人很愚蠢、有些人一钱不值。他们响亮头衔的魔力使他对他们的缺点熟视无睹。我只能这样猜想,与这些世袭的绅士们保持亲密的关系,做他们夫人的忠实侍从,给他带来一种永不乏味的胜利感。而且这一切,归根结底源于一种激情浪漫主义: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的法国伯爵身上见到跟随圣路易斯前往圣地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狐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陪伴亨利八世去金缕地的祖先们。和诸如此类的人在一起,他感觉就像生活在英勇古代的广袤天地里一样。我想,每当他翻开哥达年鉴的时候,心就会剧烈跳动,一个个姓氏,使他回想起年代久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城战、著名的争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不管怎样,这就是艾略特。
五
我本打算洗漱完毕,再去赴艾略特之约,共进午餐的,这时旅馆里的前台人员打电话来告诉我他在楼下等我。我有点吃惊,收拾好赶紧下楼。
“我想我自己来接你会更安全些,”他一边与我握手一边说道,“因为我不清楚你是否熟悉芝加哥。”
我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在国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在他们的心目中,美国是一个既复杂又颇具危险的地方,欧洲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摸不透周围环境状况的。
“时候尚早,我们可以走一段路。”他建议道。
外面略有寒意,但是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活动活动筋骨倒也不错。
“我想在你见到我姐姐之前,先把她的情况告诉你。”我们边走,艾略特边说。“在巴黎时,她有一两次住我那儿,但是那时你恰好不在。你知道,今天人不多,只有我姐姐、我姐姐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布拉巴赞。”
“那个室内装潢师?”我问道。
“是的,我姐姐房子的装修太糟糕了。我和伊莎贝尔都让她请人重新装修一下。我碰巧听说格雷·布拉巴赞在芝加哥,便让姐姐今天请他来吃午餐。当然,他不是个上等人,但他很有品位。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堡、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的装修都是他负责的。公爵夫人对他非常满意。你可以亲自去看看我姐姐路易莎的房子。我真不理解,这么多年她是怎么住过来的。不过说起这个来,我也搞不明白她怎么能够在芝加哥住下去。”
我从艾略特的口中得知,他姐姐布拉德利夫人是个寡妇,育有三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结婚成家,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另一个是子承父业,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外交界服务。布拉德利夫人的丈夫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工作过,在罗马做了一段时间部长,然后又在南美洲西海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当专员,在那里去世。
“我姐夫去世的时候,我想让路易莎卖掉在芝加哥的房子。”艾略特接着说,“但是,她对房子有很深的感情,舍不得。这套房子是布兰得利家族的老房子。布兰得利家族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早在一八三九年就从弗吉尼亚州原籍移居至此,在距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产,直到现在这些土地仍属于他们。”艾略特稍有犹豫,看看我是否愿意听他往下讲。“我猜想你可能会认为在这儿定居下来的布拉得利家族是农民,我不确信你是否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美国中西部开始开发,很多弗吉尼亚州的人,那些好人家的子弟受好奇心的驱使,离开他们丰衣足食的家乡,去探求未知的领域。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得利很看好芝加哥的发展前景,来这里进入一个律师事务所,做了律师。不管怎样,他赚的钱也够儿辈吃用的了。”
话虽如此,但从艾略特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离开了他祖传的豪华宅邸、千顷农田来律师事务所,恐怕还有更深的原因。不过,既然他最后积累了一笔财富,总还算弥补了这一点。后来有一次布拉德利夫人拿几张她们所谓的乡间小屋的照片给我们看时,艾略特很是不以为然,称之为“院子”,照片上是一所中等的宅子,有一个漂亮的小花园,但是谷仓、牛棚和猪圈仅隔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芜的草地。我情不自禁地想,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放弃这一切到城市里谋出路,一定是做好万全打算的。
说话间,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一直开到一座褐砂石房子前。房子又窄又高,要登上一段陡峭的石阶才能到前门。这条街道可一直通到湖滨大道,房子便坐落于连栋住宅中。房屋的外表,即使在阳光明媚的秋日里,也还是阴沉沉的。我不知道一个人对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好感。开门的是一个高高的、结实的白头发的黑人管家,他引我们进入客厅,当我们走入时,布拉德利夫人从椅子上起身,艾略特将我引见给她。她年轻时一定非常漂亮,眼眉虽然粗一点,但很好看,眼睛炯炯有神。但是,在那张几乎不施脂粉的脸上,肌肉已经松弛了下来,很明显,她也陷入了中年发胖的危机。我猜想她还不肯服输,因为当她入座时,腰杆在硬背的椅子上挺得笔直,直立的椅背没有软垫,但与绷紧的胸衣相比,已经算得上舒适。她穿了一件深蓝色的长礼服,上面饰带镶缀,高领子,鲸骨撑得笔挺。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波浪形,紧紧束起,发式极其复杂。她请的另一位客人还未到,我们一边等,一边海阔天空地闲谈。
“艾略特告诉我你是由南路来的,”布拉德利夫人说,“你在罗马停留了吗?”
“是的,我在那儿停留了一周。”
“那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好吗?”
对于她的这个问题我有些诧异,只好回答说我不知道。
“哦,难道你没有去看她吗?女王为人很好,我和我先生在罗马时,她曾接待过我们,当时我先生在使馆担任一等秘书职位。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你应该不会像艾略特一样,肤色太黑进不了奎里纳尔宫吧?”
“当然不是,”我笑着说,“事实是我并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布拉德利夫人问道,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不认识?”
“说实话,作家们一般来说不和国王与王后交往的。”
“但是,她不一样啊,她是那么亲切的人,”她劝告道,就好像我很傲慢,不屑于和这位王后交往,“我相信你会喜欢她的。”
这时,门开了,男管家把格雷·布拉巴赞领进房间。
尽管他的名字叫格雷·布拉巴赞,名字可谓雅致,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他又矮又胖,除了在他的耳朵旁边和后颈有一圈黑发外,头秃得如同鸡蛋,满面红光,看上去就像是在冒出一大堆臭汗一样,灰色的眼睛滴溜溜乱转,嘴唇多肉,下巴很厚。他是英国人,我曾经在伦敦波希米亚人的宴会上见到过他。他很和蔼、很热心,也很爱笑,但是即使你不是一个出色的人物性格评判者,也能看出他那聒噪的友善只不过是他作为一个精明商人的面具而已。多年来,他曾经是伦敦最成功的装潢师。他说话时声音洪亮,又有着一双极具表现力的小胖手。只要挥动起双手,说上一连串慷慨激昂的话,他就能打动一个踟蹰不决的客户,使人无法拒绝他那一番热情的话语。
男管家又进来了,端来一个托盘的鸡尾酒。
“我们不用等伊莎贝尔了。”布拉德利夫人端起一杯鸡尾酒说。
“她去哪儿了?”艾略特问道。
“他和拉里去打高尔夫球了。她说她可能晚一点回来。”
艾略特转向我。
“是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应该是已经和他订婚了。”
“艾略特,之前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我说道。
“我不喝的。”他非常严肃地说。他小口把他取的鸡尾酒喝尽,“但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里,你有什么办法?”他叹息道。“巴黎有些人家现在也开始用鸡尾酒来招待客人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可胡说哦,艾略特。”布拉德利夫人说道。
她说这话时非常优雅,但是也暗示了她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我从她看艾略特悠然自得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并没有将他视为了不起的大人物。
我想知道她是怎样看待格雷·布拉巴赞的。布拉巴赞一进来就用审视的眼光环顾四周,而后抬起了他那两道浓眉。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房间,壁纸、窗帘布的印花和软垫家具都是相同的图案;墙壁上的油画镶有大大的金色框架,很明显是布拉德利一家在罗马时买的,包括拉斐尔派的圣母、圭多雷尼派的圣母、祖卡雷利派的风景画、潘尼尼派的古罗马废墟。他们在北京逗留时购买的纪念品、雕刻的黑檀木桌子和巨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在智利和秘鲁买来的硬石上雕刻的胖人儿和陶制花瓶,一张齐本德尔的书桌和一只嵌木细工的马赛克玻璃橱。灯罩是用白色的丝绸做的,不知道是哪位鲁莽的画家在上面画了些华托装束的牧羊男女。屋子看上去令人害怕,但是,不知为什么,却很讨人喜欢。它有一种朴素的、生活的气息,使你觉得那近乎荒诞的大杂烩自有它的道理。所有这些不协调的东西有着相同的属性,他们是布拉得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刚喝完鸡尾酒,这时门被用力推开,进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晚了吗?”她问道,“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什么可以让他吃的东西吗?”
“我想是的,”布拉德利夫人微笑着说,“按下铃,告诉尤金再加一个座位。”
“他为我们开的门,我已经告诉他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拉德利夫人转身对我说,“这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赶快和我握了一下手,然后性急地转向格雷·布拉巴赞。
“你是格雷·布拉巴赞先生吧?一直渴望见到你。我喜欢你为克莱门泰因·多尔梅装修的房子,这个房子是不是很糟糕?多年来,我一直劝说妈妈装修装修,现在你来芝加哥,我们的机会来了,实话实说,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
我知道布拉巴赞死也不会说。他迅速地扫视了布拉德利夫人一眼,但是她泰然自若,没有给他传递任何信息。他断定伊莎贝尔说了算,狂笑一声。
“我相信这个房间的一切都很舒服,”他说道,“但是,如果你让我坦白说的话,我认为它的确很糟糕。”
伊莎贝尔身材高挑、鹅蛋脸、直鼻梁、一双秀目、丰满的嘴唇。这一切看来是布家的特征。她很标致,只是相对于她的年龄而言,显得略微胖了一点,我猜她是越变老越苗条。她有一双有力的、好看的双手,不过也稍稍有点胖;她穿着短裙,正好露出她微胖的双腿。她皮肤很好,是一种很健康的肤色。毫无疑问,这与运动以及开着敞篷车来来回回有着很大的关系。她开朗活泼、活力四射。她快乐、俏皮,热爱生活的开朗性格,和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往往使人心花怒放。她那种神态自如的风度,不管艾略特多么优雅,和她一比都不免有些俗气。她的青春和朝气,使得布拉德利夫人苍白、布满皱纹的脸愈显疲惫和苍老。
我们下楼用午餐,格雷·布拉巴赞一看到餐厅,眼睛就眯起来。餐厅的墙面上贴满了深红色的壁纸,充当花布,布拉德利先生已故的直系祖先的油画像也挂在墙上,个个表情严肃、脸色阴沉,画风极其糟糕。布拉得利先生本人的画像也在,浓密的胡须,穿着双排扣的长礼服,和白色的僵硬的领子,显得很呆板。布拉德利夫人的画像出自一位九十年代的法国艺术家的手笔。画像挂在壁炉架上,身穿浅蓝色丝缎的晚礼服,颈上戴着珠串,发际上有一颗钻石星。一只戴着珠宝的手,抚弄着印花围巾,围巾画得惟妙惟肖,甚至能数出围巾由多少针织成。另一只手很随意地拿着一把鸵鸟羽毛扇子。屋内橡木家具是黑色的,笨重不堪。
我们入座之后,伊莎贝尔问格雷·布拉巴赞:“你觉得这客厅怎么样?”
“我敢说客厅装饰花了很多钱。”他回答道。
“确实是,”布拉德利夫人说,“它是布拉得利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作为结婚礼物,我们带着它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就连意大利玛格丽特王后也羡慕不已。”
“如果是你的,你会怎么做呢?”伊莎贝尔问格雷·布拉巴赞,但还没等他回答,艾略特抢先替他说了。
“烧掉。”他说。
他们三个人开始讨论怎样装修这个房子。艾略特力荐路易十五时代洛可可风格,伊莎贝尔则想要修道院式的长餐桌和一套意大利椅子,布拉巴赞则认为本德尔式更适合布拉德利夫人的个性。
“我总是认为那很重要,”他说,“一个人的个性。”他转向艾略特,“你认识奥利方公爵夫人?”
“玛丽?她是我最亲近的朋友之一。”
“她想让我为她装修餐厅,我一看到她的人,就确定乔治二世时代的风格最适合她。”
“你判断得太对了,我上次在她那儿用餐时,就注意到了,那餐厅可真是雅致。”
谈话继续进行。布拉德利夫人在倾听着,但是你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几乎没说话,伊莎贝尔的男朋友拉里(我忘记他姓什么了),更是一言不发。他坐在我对面的艾略特和布拉巴赞之间,我不时地瞥他一眼。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个头和艾略特差不多高,不到六英尺,瘦瘦的、四肢柔软灵活。他相貌端正,不是特别漂亮但也不普通,腼腆而不引人注目。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虽然,根据我的记忆,自从进入房间,他说的话几乎不到五六句,但是,他很自在,而且很奇怪的是,尽管他没开口,也好像在参与谈话。我注意到,他的手很长,但是相对于他的个头来说,不算大,手型很漂亮,很有力,我想画家一定会喜欢上画这双手。他身材苗条但看起来并不柔弱。相反,我应该说他身材结实。他的脸,恬淡严肃,被太阳晒得黝黑,要不是这样就看不出什么血色。他五官端正,但并不出众。颧骨很高、太阳穴凹陷、深褐色的头发,微微有点卷曲。一双眼睛看起来比实际的要大,因为它们深深地陷于眼窝里,睫毛又浓又长、眼珠颜色非常特别,与伊莎贝尔遗传的她母亲和她舅舅的浓浓的浅褐色不同,而是很深的颜色,虹膜和瞳孔差不多一个颜色,这使得他的眼睛特别深邃。他的体态优雅自然,很具吸引力,难怪伊莎贝尔对他如此倾心。伊莎贝尔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他脸上,从她的表情,我可以看出她对他不只是爱意,更多的是依恋。他们的目光相遇时,他的眼睛满含柔情,特别美。年轻相爱异常动人,这令我这已届中年的人也会产生嫉妒之心。但是,同时,不知怎的,我又为他们感到遗憾。当然这很愚蠢,因为,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阻碍他们的幸福,他们的处境都很优渥,他们没有理由不结婚,也没有理由不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格雷·布拉巴赞继续谈论房子重新装修的问题。试图说服布拉德利夫人,哪怕是得到她的认可,要为装修房子做点什么,但是,她只是和蔼地微笑着。
“你们千万不要催促我,我想好好思考一下。”她转向那个男孩,“拉里,你对这一切怎么看?”
他环顾下众人,眼中露出微笑。
“我认为重新装修或者不重新装修并不重要。”他说。
“你这个浑蛋,拉里,”伊莎贝尔大叫,“我专门告诉过你要支持我们的。”
“如果路易莎伯母对目前的一切非常满意,那改变的目的是什么呢?”
他对问题的回答是如此切中要害,而且很合乎情理,我禁不住笑了,他看了看我,也笑了。
“请你不要把嘴咧成个鬼样子,你自以为讲了一句俏皮的话,但我觉得很蠢。”伊莎贝尔说。但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我注意到他的牙齿很小、很白、很整齐。他望着伊莎贝尔的眼神,不知怎的使她脸红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除非我判断错误,她疯狂地爱上了他。但不知什么缘故,我感觉她对他的情感中,有一种母性的爱。这在这么小年纪的女孩身上,有点儿出乎意料。她莞尔一笑,又把注意力转向格雷·布拉巴赞。
“不用在意他,他很笨拙,完全没有教养,对什么事都不懂,只懂得飞行。”
“飞行?”我问道。
“他在战争中曾经是一名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这么年轻不曾参加过战争。”
“他确实年轻,他太小了,淘气至极,溜出学校,跑到加拿大,编造弥天大谎,人家真的相信他是十八岁,这样他就加入了空军,停战协定签订的时候,他还在法国作战呢。”
“你母亲的客人们可不愿意听你唠叨这些,伊莎贝尔。”拉里说道。
“我从小就认识他,当他从部队回来时,穿着军装特别帅气,他的束腰大衣上有很多漂亮的奖章,于是,我就坐在他门口的台阶上,缠得他一刻不得安宁,只好答应和我结婚;那时候,竞争可真激烈。”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道。
拉里探下身子,对我说。
“我希望你不要相信她说的每一句话,伊莎贝尔不是个坏女孩,但她是个谎话精。”吃完午餐后不久,我和艾略特告辞了。我之前已经告诉他我打算去博物馆看看画展,他说他要带我去。我特别不喜欢有人和我一起去逛博物馆。但是我又不能说我喜欢独自去,所以,只好让他陪着。在路上,我们谈起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到这两个小家伙如此相爱,真让人羡慕。”我说道。
“他们太小了,不适合结婚。”
“为什么呢?趁年轻时恋爱结婚是很有趣的事。”
“不要开玩笑,她十九岁,他也只有二十岁,况且他还没有工作,仅有微薄的收入,路易莎告诉我他一年只挣三千美元,不管怎样说,路易莎也不算多么富裕,她只是自给自足,没有任何剩余。”
“嗯,他可以找份工作的。”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儿,他不努力去找工作,好像对这种无所事事的日子非常满意。”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一定吃了不少苦头,也许需要休息一下。”
“他已经休息了一整年了,时间肯定是足够长了。”
“我觉得他看起来是一个非常好的男孩。”
“哦,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成见,他的出身很好。他的父亲原籍是巴尔的摩,过去是耶鲁大学罗马语助理教授,大致如此,他母亲过去是费城的老贵格会成员。”
“你口口声声地说‘过去’,他们现在都不在世了吗?”
“是的,他母亲在分娩时去世了,他父亲在十二年前离世了。他被他父亲大学时的一个老朋友抚养长大,那人是麻汶的一个医生,所以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和他相识。”
“麻汶在什么地方?”
“那就是布拉德利乡间住所在的地方,路易莎每年夏天都去那儿,她很同情拉里。纳尔逊医生又是个单身汉,连养育孩子的基本常识都不懂。是路易莎坚决要求把他送到圣保罗中学,每年圣诞,她总是把他接来过节。”艾略特法国式地耸了耸肩膀,“我本来应该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这时我们到达了博物馆,注意力被吸引到绘画作品上去。我又一次被艾略特的学识和品位所折服。他领我参观各个画室,好像把我当作初来乍到的游客。他讲起这些画来,使人受益匪浅,任何美术教授都会自叹不如。我决心独自再来一次,那时我可以随意逛逛,现在就由他说去。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手表。
“我们走吧,”他说道,“我待在博物馆的时间从不超过一个小时,那是一个人的欣赏力能持续的最长时间,我们改天再来看完所有的绘画作品。”
我真诚地向他致谢后才与他分别。此行是否受益,我不知道,但确定的是,我正变得烦躁。
我和布拉德利夫人告别的时候,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邀请了她的几位年轻朋友来家吃晚餐,之后一起去跳舞,如果我能参加,等孩子们离开后,我还可以和艾略特好好聊聊天。
“你一直对他很好,”她接着说,“他在国外待了好多年,在这儿他感觉很不习惯,似乎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我接受了,我们在博物馆阶梯上分手时,艾略特告诉我,他很高兴我答应下来。
“在这座大城市里,我好像迷失了灵魂,”他说道,“我向路易莎承诺我要和她在一起待六个星期,自从一九一二年后,我们彼此就没见过面。但是在这里我度日如年,每天都在数日子,希望快点回到巴黎。巴黎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人能居住的城市。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他们这儿的人怎么看我吗?他们把我看作是一个怪物。真是一群野蛮人。”
我笑了笑,离开了。
六
第二天晚上,艾略特打来电话要来接我,我拒绝了他,选择独自前去。因为有人来访,我耽搁了一会儿,但只是迟到了一会儿。上楼时,听到客厅里人声喧哗,我想客人一定很多,结果到了之后,却吃惊地发现包括我在内只有十二个人。布拉德利夫人身着绿色绸缎衣服,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显得雍容华贵。艾略特穿着那件剪裁考究的无尾礼服,看起来很优雅,刚好衬托出他的气质。当他与我握手时,一种混合了多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扑鼻而来。他把一位体态臃肿、身材高大的客人介绍给我,那人一张红红的脸,穿着晚礼服,看起来有些不自在。他是纳尔逊医生。但是在那个时刻这一切对我毫无意义。参加晚会的其他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是我根本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听到之后马上忘记。这些女孩都年轻漂亮,男子也都年少英俊。但对于那些人我都没什么印象,仅有一个男孩吸引了我,因为他又高又魁梧。他一定有六英尺三四英寸高,肩膀宽阔。伊莎贝尔看起来非常可爱,她穿着丝绸做的白色的、长长的窄底裙,正好遮住了她的粗腿。她连衣裙的剪裁样式显得她的胸部很丰满;裸露的胳膊微微有点胖,但是她的颈部很美。她兴高采烈,一双秀目闪闪发光。毫无疑问,她是一位非常漂亮、悦人心意的女孩,但是,很明显如果她继续这样下去,她的身材过于臃肿的。
席间,我被安排在布拉德利夫人和一个非常羞涩、沉闷的女孩之间。这个女孩看起来比其他的女孩年龄都小。我们落座的时候,为了使气氛缓和些,布拉德利夫人介绍说这个女孩的父母都住在麻汶,她和伊莎贝尔曾是同学。我从旁人口中得知她叫索菲。席间,桌子对面的人相互逗趣,大家都高谈阔论、欢声笑语。他们看起来彼此非常熟悉。当女主人没与我交谈时,我便试图与我旁边的女孩攀谈,但是谈得并不顺利。她比其他的人都要安静些,她不漂亮,但她的脸很有趣,鼻尖微翘、大大的嘴巴、碧绿色的眼睛、沙棕色头发,发型简单。她非常瘦弱,胸部和男孩子一样平。大家在打趣她时,她也笑,但是这种笑很不自然,有点儿强装笑颜,使人觉得,她实际上并不感到好笑。我猜想她是一直在尽力敷衍。我搞不懂这是因为她有些笨拙,抑或仅仅是过于羞涩,我曾经几次尝试和她攀谈都没有成功。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话题来交谈,我便请她告诉我席间的这些人都是谁。
“嗯,你认识纳尔逊医生吧,”她说道,指的是在我对面的那位中年男子,他坐在布拉德利夫人的另一边,“他是拉里的监护人,他住在麻汶,是我们的医生,他是个聪明的人,发明飞机上用的小装置,不过没人理会他,当他不搞发明时,就会喝酒。”
当索菲谈论这些的时候,她淡蓝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这使我对自己最初的猜测产生怀疑,看来她不只是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她继续为我一一介绍这些年轻人,他们的名字、他们父母的身份。如果是男孩,她还会介绍他们上过哪所大学、做过什么工作,但大都非常笼统。
“她非常亲切”,或者“他高尔夫球打得很好”。
“那位浓眉的大个子是谁?”
“那个,哦,那是老格雷·马图林。他的父亲在麻汶的河边建了一座很大的房子。他是百万富翁,我们都因他而自豪,他把我们的身价都抬高了。马图林、霍布斯、雷纳还有史密斯。他是芝加哥的最富裕的人之一,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提及一连串客人的名字时,说话酸溜溜的,我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她的脸红了起来。
“请告诉我更多关于马图林先生的事情。”
“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他很富裕,备受尊重,他在麻汶为我们修建了一所教堂,还捐献了一百万美元给芝加哥大学。”
“他儿子一表人才。”
“他还不错啦。你可能想象不到,他祖父是贫穷的爱尔兰人,他祖母是瑞典人,在一个小吃店当侍者。”
格雷·马图林很引人注目,但是并不好看。他有着粗犷的、未经修饰的面孔,短短的钝鼻子、性感的嘴、红润的爱尔兰肤色;一头浓密乌黑的头发、梳得油光可鉴,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他虽然块头很大,但是长得非常匀称。假如脱掉衣服,一定是个身材极好的男子。他非常强健,那种男子气概令人印象深刻。这使得紧挨着他坐的拉里显得很瘦弱,虽然拉里只比他矮三英寸或者四英寸。
“喜欢他的人可多了,”索菲说道,“我知道几个女孩不惜一切代价,都在拼命追他,但是她们还是没有机会。”
“为什么没有机会呢?”
“你一点儿都不知道吗?”
“我怎么可能知道呢?”
“他深爱着伊莎贝尔,就像疯了一样,而伊莎贝尔爱上了拉里。”
“他干吗不竞争一下呢?”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
“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谁让格雷愿意当个道德楷模呢。”
我不能确定她说这些是不是认真的,抑或她的语气中有一种嘲弄的意味。她的举止没有任何的莽撞和无礼,然而却给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她既不缺少幽默,又不失精明。我猜不出当她和我谈话时,她内心真正想的是什么。但是,这一点我知道我永远也搞不清楚。很明显,她缺少自信,我猜可能她是独生女,与比她大得多的人在一起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我发现她的迷人之处在于谦虚而不显山露水。倘若我对她的猜测不错的话,我猜想她一直生活得很孤寂,一直在默默地观察那些与她生活在一起的年长的那些人,而且对他们都有一定的看法。我们这些成年人很少觉察到年轻人对我们的判断有多无情,却又多么深刻。我又一次看着她碧绿色的眼睛。
“你今年多大了?”我问道。
“十七岁。”
“你读书读得多吗?”我随便地问道。
但是没等她回答,布拉德利夫人为了尽她女主人的职责,用她的话把我吸引到她的身边,在我能够脱身之前,宴会结束了。年轻人立刻走得不知去向,我们四个留下来,到了楼上的客厅。
被邀请参加这个宴会,我非常惊讶,因为经过短暂的漫无目的的谈话之后,他们开始谈论我本来认为的他们应该私下讨论的事情。我不能决定我怎样做更有分寸,我应该起身离开还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做一个对他们有用的旁观者。他们讨论着拉里不愿意去上班的古怪倾向,后来又谈到马图林先生,马图林先生是适才吃晚饭时的那个男孩的父亲,主动答应在他的公司里给拉里提供一个职位,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凭借拉里的能力和勤勉,在适当的时机,有望赚上一大笔钱。小格雷·马图林希望他接受这份工作。
我记不清当时他们具体说了什么,但是谈话的要点我还清晰地记得。拉里从法国回来时,他的监护人纳尔逊医生曾经建议他去上大学,但是他拒绝了。这是人之常情,他应该好好休整一段时间,什么也不做,毕竟他在战争中度过了非常艰难的时期,还负过两次伤。虽然都不严重,但纳尔逊医生认为他对战争还心有余悸,让他休息直至完全恢复健康,这也不失为一种好做法。但是几周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自从他从部队回来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了,事情并没有好转。他在陆军航空兵团似乎干得很好,回来后他成为芝加哥的重要人物,因此好几位商界人士主动为他提供职位。他对他们表示感谢,但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他给出的唯一理由是他还没决定今后要做什么。他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布拉德利夫人对此一点不感到意外,因为他们在一起已经很多年,她知道伊莎贝尔一直爱着拉里。布拉德利夫人本人也喜欢拉里,认为他会使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性格比拉里更坚强,可以弥补他的短处。”
虽然他们年龄都很小,布拉德利夫人却很愿意他们立刻结婚,但是这一切得等到拉里工作之后才行。他自己有一点积蓄,但是即使他有再多,哪怕比现在多十倍的财产,她也坚持等拉里工作之后才允许他们结婚。据我推测,布拉德利夫人和艾略特想从纳尔逊医生那里得知,拉里究竟想做什么。他们想让纳尔逊医生给拉里施压,让拉里接受马图林先生提供的这份工作。
“你们知道,对拉里来说,我并没有太多的威慑力,”他说道,“即使小时候,他也是一意孤行。”
“是啊,你全然让他逍遥自在,结果他没有走上歪路,真是不可思议。”
纳尔逊医生已经饮了很多酒,愁眉苦脸地看了她一眼,他的脸比之前更红了。
“我很忙,我有很多自己的事情要料理,当初我收养他是因为他再无其他去处,而且他的父亲是我的朋友。这孩子是不容易管教的”。
“我不知道你为何这么说,”布拉德利夫人尖刻地回答,“他性情很温和。”
“如果一个男孩从来不与你争吵,但总是我行我素,即使你生气时,任凭你怎么狂怒咆哮,他仅仅说声对不起,换作你,你会怎么做呢?如果他是我自己的儿子,我本可以打他的,但是我不能打一个在世界上举目无亲的孩子。他父亲之所以把他托付给我,是因为相信我会友善待他。”
“现在说这些都无关紧要。”艾略特有点气愤地说,“问题是这样的:他游手好闲的时间太久了,现在有一个很好的职位,薪水很高。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他就必须接受这份工作。”
“他必须明白目前的状况。”布拉德利夫人插话说,“男人必须工作,他现在正当强健。我们都知道这次世界大战之后,有些男人从战场上回来之后,没有做过一点事情,成了家庭的累赘,对社会毫无益处。”
就在此时,我插了话。
“但他给出拒绝各种工作的理由了吗?”
“没有,无非就是这些工作对他缺少吸引力。”
“他就没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很明显不是。”纳尔逊医生又随便倒了一杯威士忌,这一杯他喝了很长时间,然后看着他的两位朋友。
“你们想不想听听我对他的看法?我不敢说我很懂人性,能做出很好的评判,但是不管怎样,根据我三十多年的行医经验,我对此还是略知一二。战争对拉里产生了影响,战争后回来的拉里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拉里了,不仅仅是因为他年龄大些了,而是战争中所发生的事情改变了他的个性。”
“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呢?”我问道。
“不知道,他对自己的作战经历只字不提。”纳尔逊医生转向布拉德利夫人,“路易莎,他有没有和你谈起过这些事情?”
布拉德利夫人摇了摇头。
“没有,当他刚刚回来时,我们试图让他给我们讲述他的冒险经历,但是他只是笑了笑,说没有什么可谈的,他甚至都没和伊莎贝尔谈起过这些事情,她屡次问他,可是什么也没问出来。”
谈话就以这种不冷不热的方式进行着,不久,纳尔逊医生看了看他的手表,说必须告辞。我想和他一起走,但是艾略特硬要我留下来。当纳尔逊医生离开之后,布拉德利夫人向我道歉说,因为他们的私事给我添麻烦了。
“但是,你知道的,我的确很挂念此事。”她说道。
“路易莎,毛姆先生很擅长拿捏分寸的,告诉他什么都不必担心。我感觉到鲍勃·纳尔逊和拉里不大亲密,但是,路易莎和我认为有些事情我们最好不要对他提起。”
“艾略特。”
“你都告诉他这么多事情了,干脆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他。我不知道你在宴会上是否注意到了格雷·马图林?”
“他那样高大,怎么能注意不到他。”
“他也是伊莎贝尔的追求者,拉里不在的时间,他一直非常殷勤。她也喜欢格雷,如果战争再持续更长的时间,她很可能已经和格雷结婚了。格雷向她求婚,她不知所措。路易莎大概是想等到拉里回来后再做选择。”
“格雷为什么不去参战呢?”我问道。
“他曾因踢足球用力过度,伤了心脏。严重倒是不严重,但是陆军不愿接收他。不管怎样,当拉里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没有机会了,伊莎贝尔断然拒绝了他。”
对此我不知道该怎样说为好,所以我选择了沉默不语。艾略特继续谈着。以他出众的外表和牛津口音,说他像外交部的高级官员再合适不过了。
“拉里当然是个好孩子,他能私自加入陆军航空兵团也可谓了不得,不过我阅人的功夫还是非常一流的……”他流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接下来竟然开始提到在古董买卖生意上发了财,我印象中这是他唯一一次这么做。“要不然的话,我此刻不会拥有一大堆政府债券了。我的观点是拉里成不了大器,他既没有可以用来做谈资的钱财,也没有地位。格雷·马图林的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他出生于一个非常好的爱尔兰家族,祖上有一位是主教、一位是剧作家,还有几位是杰出的军人和学者。”
“你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道。
“我就是知道啊,”他漫不经心地答道,“实际上是前几天我在俱乐部浏览《国家人物传记大辞典》时,碰巧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认为我犯不着多事,把宴会上我邻座的女孩告诉我的事情告诉他,说格雷·马图林的祖父是贫穷的爱尔兰水手,他的祖母是瑞典的一名侍者。艾略特继续说下去。
“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多年了。他是一个很好的人,而且非常富有。格雷将进入芝加哥最好的经纪人公司,前程似锦,他想和伊莎贝尔结婚,对女方来讲,这是一门很好的亲事,他俩是非常般配的。我本人完全赞同这件事,我知道路易莎也完全赞同。”
“艾略特,你离开美国太久了,”布拉德利夫人说道,勉强地一笑,“你忘记了在这个国家女孩不会因她们的母亲和舅舅支持她们的婚姻就会结婚的。”
“这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儿,路易莎,”艾略特刻薄地说道,“根据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适当地对地位、财富和环境重视的婚姻,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优于只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法国,毕竟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在法国,伊莎贝尔会毫不迟疑地嫁给格雷,往后再过一两年,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把拉里作为她的情人,格雷可以置一所豪华公寓养一个女明星,这样大家都会过得很幸福。”
布拉德利夫人并不是个傻瓜,她看着自己的弟弟,狡黠地一笑。
“艾略特,问题是纽约的剧团每年来这儿的演出时间很有限,格雷那所豪华公寓的姑娘能住多久,谁也说不清。这肯定会让大家都感到不便的。”
艾略特笑了。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谋一个经纪人的职位,毕竟,如果你非得住在美国,纽约是你唯一的选择。”
我在这之后不久就离开了,但是还没来得及走,艾略特就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吃午餐,去见见马图林父子,我不知道为什么。
“亨利是美国商界人士中最好的典型,”他说道,“我认为你应该见见,他已经为我们管理产业多年了。”
我并不特别想去,但是我又没有理由拒绝,因此说我很愿意去。
七
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曾有人介绍我加入一家俱乐部,俱乐部有一个不错的阅览室;第二天一早,我去那里翻阅一两种大学刊物,因为这些杂志除非长期订阅,平时不容易碰见。时间尚早,阅览室里仅有一人,他坐在一个大皮椅子里专注读书。我很诧异地发现这个人就是拉里。我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当我走近时,他抬起了头,认出了我,似是要站起来。
“别起来,”我说,紧接着随口问道,“你在看什么?”
“一本书,”他微笑答道,可是这微笑如此动人,连他回话里那种冷落怠慢的口吻都丝毫不会让人生气了。
他合上书,用一种尤其模糊的眼神盯着我。
“你昨晚玩得可好?”我问。
“痛快至极,五点钟才回到家。”
“你来这么早又有精神,可真努力啊。”
“我经常来这儿。一般来说,这个时候此地总是由我独享。”
“我不打扰你了。”
“你并未打扰我啊。”他再次展露出笑意说道。这时候,我才发觉到他嫣然般的笑。这种笑并非是那种灿烂的、闪烁的笑,而似有一种内在的光,由内向外把他的脸都照亮了。他坐在凸出来的书柜间,旁边还有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椅子把手上说:“坐坐吧?”
“好的。”
他把手里的书递给了我。
“这就是我读的书。”
我看了一下,原来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心理学史上很重要的作品,而且书的可读性很强;不过我确实没有想到这位曾经当过飞行员,跳舞跳到早上五点钟的年轻人,手里竟会有这样一本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个呢?”我问。
“我的知识太浅薄了。”
“你年纪也还小呢。”我笑着说。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我开始觉得这气氛有些尴尬。在我想动身去找我想要的杂志时,我却觉得他有话想说。他出神地看着前方,表情严肃且凝重,似乎若有所思。我静静地等着他,也好奇于原因何在。最终他开口时,好像只是继续先前的谈话,未察觉到这期间冗长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后,他们都劝我上大学。我实在做不到。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我觉得没办法回去念书了。何况,我在读预科学校时一无所获。我觉得我无法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大学生们保准不会喜欢我。我也不想强迫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情,并且我认为老师们教授的知识并非是我想学的。”
“我知道这事与我毫不相干,”我说,“不过,我并不认为你是对的。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我也能懂得一个经历了两年战争的人,回来却做一个光鲜亮丽的大学生,这是相当乏味的。我不相信他们会不喜欢你。我并不是很熟悉美国的大学,然而,我认为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大学生差不多,或许活泼一点,甚至有些胡闹,可是,整体来说,还是些懂事的孩子;我敢说,假如你不想过他们那种生活,只要稍微用一下脑子,你可以过你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像我的兄长一样去剑桥读书,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机会,然而,我都自愿放弃了,只想着去外边的世界闯荡。现在仔细想来,真后悔之前做出的决定,让我犯了不少本来可以避免的错误。大学老师有很广的阅历,你学得也会较快一些,没有人指导,难免走不少冤枉路。”
“也许吧。我并不怕做错事。说不准,在一条冤枉路上,我能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你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
“正是啊,我还不大确定。”
我一语不发,因为好像我不知如何回应。就我自己而言,自打小时候起,我就有清晰的目标,因而对此觉得不耐烦;可是,我还是按捺住了脾气,直觉告诉我,这孩子虽然内心迷茫但是却还肯上进,或许是尚未成熟的想法,或者是刚萌生的情感,使得他的灵魂有些躁动,努力寻找自己未来的路。他莫明地激起了我的同情。我从来没有听他说过太多的话,并且直到现在才察觉到他说起话来极其动听,极具说服力并且颇具疗效。想到这一点,加之他那迷人的笑,富于表现力的黑眸,我就很能理解伊莎贝尔为什么爱上他了。他身上确乎有种令人生爱的地方。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没有丝毫的局促不安,但是,眼睛里有一种表情,似是在打量我,又似是在笑我。
“昨天晚上我们全部走开去跳舞时,你们谈到了我吧?我说得对吗?”
“有这么一段时间。”
“我想他们硬要把鲍勃大叔邀来正是因为如此吧。他不愿意出门的。”
“好像有人给你找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一个绝美的差事。”
“你干不干呢?”
“不一定。”
“为什么不?”
“我不想做。”
这与我没有丝毫关系,我真是多事,可是我有个直觉,好像正因为我是个来自国外的局外人,因而拉里觉得同我谈谈没有关系。
“人们常说,当一个人一无是处的时候,那就去当作家吧。”我轻声地笑了。
“我没有才能。”
“那么,你要做些什么呢?”
他轻轻微笑,明媚而迷人。
“混日子。”他说。
我只好笑了。
“我觉得,芝加哥并不是做这种事最好的地方,”我说,“不管啦,你还是看书吧。我想去看一下《耶鲁季刊》。”
我站了起来。当我离开阅览室时,拉里依然沉迷于威廉·詹姆斯的那本书。我独自一人在俱乐部里吃了午饭,由于阅览室里异常安静,加之回到那里去抽了雪茄,这样消磨了一两个小时的光阴,看书写信。我很诧异地发现拉里还沉醉于读书。我走开后,他看起来好像就没有动过。等到大约四点钟我离开时,他依旧在那里。他这种凸显的聚精会神的能力,让我惊讶不已。他既没有察觉到我走,也没有察觉到我来。下午我有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做,直到该换衣服赴晚宴时,才回旅馆。在回来的路上,我忽然被突来的好奇心驱使,再一次走进俱乐部,进入了阅览室。那时候,阅览室里已有不少人,在看报什么的。拉里依旧坐在那张椅子里,专注于那本书。奇怪!
八
第二天,我受艾略特之邀前往巴玛大厦与马图林父子共进午餐,一桌只有我们四人。亨利·马图林个子高大,和他的儿子相差不大,满脸红润,下颌宽大,同样长了一个坚挺的鼻子,他的眼睛较小,眼珠呈淡蓝色且,眼神老谋深算,虽然年纪至多五十开外一点,可是看上去要老十年,头发已经稀得很厉害,并且全白了;乍看上去,并不给人好感。多年来他自己混得好像很不错。我对他的印象是一个残酷、精明、能干的人,他这种人在生意场上无论如何都毫无慈悲可言;起初,他说话很少,我觉得他在打量我。我当然觉察到艾略特在他的眼中只是个笑料而已。格雷友善谦恭,几乎沉默不语。若不是艾略特的交际手段出色,并且滔滔不绝地随意说着话,此次聚餐就要陷入尴尬境地了。我猜他过去和那些中西部商人做交易时,一定收获了丰富的经验,那些商人若是不被甜言蜜语哄骗,绝不会以如此昂贵的价钱买一个早期绘画大师的作品。没多久,马图林先生变得轻松自如起来,小聊两句,我才发现他比外表看起来更聪明,而且的确还有些许的冷幽默。其间,谈话曾转移到证券股票上。因为我知道艾略特尽管做了很多荒唐事,却一点都不傻,当我发现艾略特讲到该话题时很有见地时,并不感到意外。这时,马图林说道:“今天早上,我收到了格雷朋友拉里·达雷尔的一封信。”
“你并没有告诉我,爸。”格雷说。
马图林转向我。
“你认识拉里吧?”我点了一下头。“格雷让我把他带到我公司来上班,他们是好朋友,格雷对他评价颇高。”
“他说了什么,爸?”
“他感谢我,他说他知道对于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个绝佳机会,他经过认真思考,认为他与其以后让我失望,还不如现在就拒绝的好。”
“他真是个傻瓜。”艾略特说。
“的确这样。”马图林先生说。
“真是非常抱歉,爸,”格雷说,“倘若我和拉里能一起做事,那该多好。”
“牛不喝水莫按头。”
马图林边说着这些话边看着儿子,眼睛不再那么警觉了。我发现这无情商人的另一面;他太爱他的大块头儿子了。他再次转向我。
“你知道,这个孩子在上周天的场子上打了两盘让点赛,赢了我七点和六点。我本来能够用球击碎他的头部,但想起来还是我亲自教会了他高尔夫球。”
他充满了自豪:“我也开始喜欢他了。”
“是我运气太好了,爸。”
“根本不是运气。你把球从洞里打出来,又把球落到距离洞口只有六英尺的地方,难道这也是运气吗?那一球,刚好三十五码远。我想让他参加明年的业余锦标赛。”
“我抽不出时间来。”
“我是你的老板,没错吧?”
“难道我不知道吗?迟到一分钟,你就会大发脾气。”
马图林咯咯地笑了。
“他这是把我描述成一个专制君王,”他和我说道,“你别听他的,我就是我的生意,和我搭伙的人都不行,我为我的生意而感到骄傲,我让这孩子先从最基层做起,并且期望他能够逐步发展,就像我雇用的其他年轻人一样,这样当他代替我的职位的时候,他能够做好准备。这是一个很大的责任,我从事这一行,有些顾客将自己的投资交给我管理已达三十年之久,他们信任我。说句实在话,我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意看到他们有所损失。”
格雷笑了。
“前不久的一天,一个老妇人来这儿要给一个不可靠的项目投资一千块钱,说是她牧师推荐她这样做的。他不愿接下这个活儿。但是她坚持非做不可,他大为恼火,因而她哭着离开。后来他又见了那个牧师,也让牧师大吃苦头。”
“人们通常会对我们做经纪人的说三道四,但是经纪人之间也有差别。我就不想让人们赔本,我想让他们赚钱。可是,他们那种做法,他们中的大多数会让你觉得,他们生命唯一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变得一文不值。”
马图林父子离开并回了办公室。在我们离开的时候,艾略特问道:“你觉得他们如何?”
“我总是很乐意接触新事物。我认为他们的父子之情相当感人,这在英国不大多见。”
“他相当喜欢这孩子。他真是古怪至极,他那些有关顾客的评价是大实话。他照顾着数百个老妇人、退伍军人、牧师,他们的积蓄都由他打理。我的确认为他们这些人带来的麻烦胜过好处,但是他,却以得到这么多人的信任为荣。但是,当他碰到一大笔有利可图的生意时,没有人能比他更残酷无情。那时在他看来没有任何仁慈可言,非要撕下一块肉不可,几乎没什么可以阻拦住他。只要引起他的反感,他不但让你破产,而且还会为此开怀大笑。”
一回到家,艾略特就告诉了布拉德利夫人,拉里谢绝了亨利·马图林。伊莎贝尔正跟女友们共进午餐,她进来时,他们还谈着这件事,也就告诉了她。从艾略特的话中得知,他费了不少口舌。尽管十年来他一点工作也没做,尽管他用以积聚财富的工作也没有丝毫艰苦可言,他却坚定地认为工业是人类生存之必备。拉里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年轻人,毫无社会影响力,他丝毫没有理由不遵从他本国共同推崇的风俗。在像艾略特这样有远见的人来看,很显然,美国正走向一个空前的繁荣时代。拉里现在有一个优先入门的机会,只要他埋头苦干,到他四十岁前,成为一个亿万富翁并非难事。到那时,他要是愿意退休,做个绅士,或者在巴黎杜布瓦大街弄一所公寓,或者在都兰置一所府邸,艾略特都无话可说。可是,布拉德利夫人的话更简洁了当,更无辨别的机会。
“他倘若爱你,就理应做好为你工作的准备。”
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怎样答复这样的话,可是,她的确聪慧过人,明白长辈说的话不无道理。她所认识的所有的年轻男子,要么在学习,要么在上班,拉里不能仰仗他空军生涯的非凡业绩生活一辈子。战争已结束,人人都厌恶至极,渴望尽快忘掉,越快越好。大家最后的讨论决定是伊莎贝尔同意把这件事情和拉里一次性摊开交谈。布拉德利夫人建议伊莎贝尔找拉里开车把她送到麻汶去。布拉德利夫人刚好正在定制客厅里的新窗帘,遗失掉了量好的尺寸,因而让伊莎贝尔再去量一下。
“鲍勃·纳尔逊会留你们吃午饭的。”她说。
“我有个比这更好的点子,”艾略特说,“为他们准备一个食物篮子,让他们在游廊上吃午餐,饭后他们就可以谈。”
“这倒有些意思。”伊莎贝尔说。
“没有什么能比舒服地吃一顿野餐更让人愉悦的了,”艾略特自满地说,“老迪泽公爵夫人过去常跟我讲,就是再倔强的男人在这种场合也能变得温和了。你要给他们准备什么午饭?”
“奶酪酿馅鸡蛋和一个鸡肉三明治。”
“胡说八道,既然是吃野餐,就必须有肥鹅肝酱。刚吃饭时你得给他们咖喱虾仁,接着是鸡脯冻,加上点生菜心色拉,这得由我亲自做。用过肥肝酱以后,你可自便,如果你能接受美国习惯的话,就再来一个苹果派。”
“我给他们奶酪酿馅鸡蛋和一块鸡肉三明治,艾略特。”布拉德利夫人坚定地说。
“好吧,那我敢说事情必败无疑,到时这也只能怪你自己了。”
“拉里吃得很少,舅舅,”伊莎贝尔说,“而且他根本不会注意吃什么。”
“我希望你不要把这当成他的优点,傻孩子。”她舅舅回应道。
但是布拉德利夫人说给他们吃的那些东西,就是他们那天吃的。后来艾略特和我说这次出游的结果时,他很法国范儿地耸了耸肩。
“我告诉他们一定会完败。我请求路易莎放一瓶我在战前送给她的蒙特拉谢酒,可是,她就是不听我的。她只带了一个保温杯的咖啡,此外无任何东西。你还能指望什么?”
当时好像布拉德利夫人和艾略特正单独坐在客厅里,就在这时他们听见了车子停在门口,伊莎贝尔走进了屋里。恰逢夜幕降临,刚拉起窗帘。艾略特躺在扶手椅里,在炉边读小说,布拉德利夫人在做一块绣帐,准备当防火屏用。伊莎贝尔并没有进来,而是径直走向了她在楼上的卧室。艾略特透过眼镜望了望他姐姐。
“我想她是去脱帽子,不一会儿应该要下楼。”她说。
然而,好几分钟过去了,伊莎贝尔并没有下楼。
“或许她累了,在床上躺着呢。”
“你难道不希望看到拉里跟进来?”
“艾略特,不要惹别人生气。”
“好吧,反正这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他接着看书,布拉德利夫人继续干活。但是,过了半小时,她突然站起来。
“我想,我最好是去上楼看看她怎么了。如果在休息,我就不打扰她了。”
她离开房间,可是,没过多一会儿就下来了。
“她一直在哭泣。拉里要去巴黎,在那里待两年。她承诺等他。”
“他为什么要去巴黎?”
“问我没有意义,艾略特,我也不知道。她什么都不愿意告诉我。她说她明白,也不愿意阻碍他。我和她说:‘如果他打算丢下你两年,说明他不够爱你。’她说:‘我爱莫能助。重要的是我非常爱他。’我说:‘就算今天这样以后,你还是爱他?’她说:‘今天让我比之前任何时候都更加爱他,而且,他也真切地爱着我,我敢保证。’”
艾略特思考了一会儿。
“那两年之后又会怎么样呢?”
“我告诉你我也不晓得,艾略特。”
“难道你不认为这不尽如人意?”
“非常。”
“只能说,他们都还年轻。等两年对他们俩来说都没有什么。可是在这两年里,任何事情都可能会发生。”
两人一致认为,最好不要惊动伊莎贝尔,那天晚上,他们本来打算出去吃晚饭的。
“我不想让她难过,”布拉德利夫人说,“如果人们看到她眼睛肿胀得厉害,一定很诧异。”
可是第二天午饭以后,家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布拉德利夫人又一次提到了这个话题。但是,从伊莎贝尔口中一无所获。
“真是没有什么可以告诉你了,该说的都说了,妈。”她说。
“可是,他要去巴黎做什么?”
伊莎贝尔笑了一下,因为他知道她的回答在妈妈看来是多么荒谬不通。
“混日子。”
“混日子?这话什么意思?”
“正是他告诉我的。”
“我真是受够你了。如果你还有点儿志气的话,就应该当场和他断绝关系。他简直是耍你玩儿。”
伊莎贝尔看了看她左手戴着的戒指。
“我能怎么办呢?我爱他。”
这时,艾略特加入到对话中来了。他用他擅长的交际手腕来谈这一问题。“并非因为我是她舅舅,亲爱的老兄,而是作为一个饱经世事的人和一个经验不足的女孩谈话。”然而,他的收获比布拉德利夫人好不了多少。给我的印象是伊莎贝尔让他别管闲事。当然,这话说得很有礼貌又没有丝毫的含糊。当天晚上稍微晚一些时候,在黑石旅馆我住的小起居室里,艾略特把这一切告诉了我。
“当然路易莎是完全正确的。”他补充说,“这事确实很不尽如人意,但是,当你让年轻人去安排自己的婚姻,他们除了相互爱慕之外,其他全然不顾,碰上这种事是一种必然。我告诉路易莎不要因此而担忧;我认为事情要比她预料的好。拉里不在跟前,小格雷总待在这里——是吧,如果我还能懂点人情世故的话,结局已经很明显了;人们在十八岁时情感是非常热烈的;却不能持久。”
“你真是完全洞察了人情世故,艾略特。”我微笑说。
“我总算没有枉读拉罗什富科。你知道芝加哥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们总是天天约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有一个男孩子这般钟情于她,当然让她大悦;待她明白她的那些女性朋友们没有一个不百般乐意嫁给他的时候——那样的话,我问问你,从人性上讲,她是不是要排挤掉每一个人呢?我的意思是,这好比有人请客于你,你明明知道受不了那腻味,而且唯一可吃喝的东西只有柠檬水和饼干,但是你依然会去,因为你知道如果你最好的朋友们被邀请,也会不惜任何代价前往。”
“拉里何时走?”
“不晓得。我想或许还没有定下来。”艾略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长长的、薄薄的用白金和黄金镶起来的烟盒子,取出了一支埃及烟。法蒂玛、特醇烟、骆驼和好运到,都不适合他抽。他微笑着看着我,笑容充满了暗示。“当然我不愿意和路易莎这样说,但是,告诉你却没啥;我却暗地里对这年轻的小伙子深表同情。我想他在参战时见过巴黎,如果他对这个世界上唯一适合文明人居住的城市着迷,我丝毫不会责怪他。他年轻,我敢确定他要在开始家庭生活以前,尽情荒唐放任。这既很自然又很正当。我会留意,把他介绍给那些合适的人;他风度挺好,再加之我指点一二,就完全可以去见人;我敢保证带他看看美国人很少有机会看到的法国生活的另一面。老兄,相信我,一般美国人进天国要远比进圣日耳曼大街容易得多。他二十岁,年轻有魅力。我想我应该能够给他找一个年岁大一点的女人。这能让他成熟。我一直认为一个年轻人能做一个上了相当年纪女子的情人,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的教育。当然,如若这女子是我想象的那类人,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你懂的,就会让他立刻在巴黎拥有地位。”
“你把这话和布拉德利夫人讲了吗?”我微笑地问。
艾略特窃笑起来。
“老兄啊,假如我有什么地方值得我自负的话,那就是我的为人处世之道。我并没有告诉她。她是不会懂的,可怜的女人。对于路易莎这件事上,我有一点始终不懂,她虽然半辈子都在外交界混,而且在世界上过半的首都住过,可她依然是一个极其无可救药的美国人。”
九
那天晚上,我去位于湖滨大道的一所大厦赴宴。这房子全是用石头砌成的,看上去,就好像在起初建筑师本来打算盖一座中世纪城堡,然后在中途时改变了想法,决定改建为一幢瑞士木屋。那是个盛大的宴会,当我走进那所极其宽敞且又奢华的会客大厅时,看到的全是些雕像、棕榈、吊灯、古画和满满的家具。我很高兴看到至少有几个人我是认识的。亨利·梅图林给我介绍了他那骨瘦如柴、满脸脂粉的妻子。我向布拉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打了招呼。伊莎贝尔身穿一件红绸缎的衣服,和她的一头乌发、深褐色的眼睛很相宜。她看上去精神很好,没有人会想到她前些日子痛苦的经历。她正和围着她的两三个年轻人谈笑风生,格雷是其中之一。晚饭时,她坐在另一桌,因而我看不到她。吃过饭后,我们男人都慢腾腾地喝咖啡、白酒,抽着雪茄,许久才得以回到客厅。此时我总算有机会和她说几句话。我对她了解甚少,不能把艾略特告诉我的那些话直接告诉她,但是我还是认为她是很乐意听到这些话的。
“那天在俱乐部里我偶然碰见你的男友。”我随口说道。
“哦,是吗?”
她说话也像我一样随便,但是,我还是能看得出她立刻警觉了起来,眼睛警惕地张望着,而且我看出了其中的恐惧。
“他当时在阅览室里读书;他的专注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刚过十点进阅览室时,他在读书;午饭回来以后,他依旧在读书,当我离开去外边吃晚饭路过俱乐部时,他还在读书。我想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足有十个小时。”
“他读的什么?”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眼睛往下看去,这让我没有办法知道我所说的话对她产生了什么影响,可是,我察觉到,她好似迷惑不解,却又如释重负。就在这时主人过来把我拉去打桥牌,到牌局散场时,伊莎贝尔和她母亲已经走了。
十
几天过后,我去向布拉德利夫人和艾略特告别。当时正碰到他们喝茶。紧随我其后的伊莎贝尔也进来了。我们谈到我即将到来的远东旅行,并感谢他们对我在芝加哥停留期间的热情招待;坐了一会儿,我便起身告别。
“我陪你走到药房那儿吧,”伊莎贝尔说,“我刚想起要去买一些东西。”
布拉德利夫人最后嘱托我:“你下次看见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时,代我向她问候好吗?”
我再也不费力去否认我认识那位尊贵的女士了,就爽快答应了。
当我们走到街上时,伊莎贝尔微笑着瞥了我一眼。
“你要来一杯冰激凌苏打吗?”她问道。
“我可以试试。”我谨慎地回答。
当我们走向药房时,伊莎贝尔没说一句话;我也没有什么要说的,所以也没有吭声。我们走进了药房,坐到一个桌子旁边的椅子上,椅背和椅子腿都是用铁条扭成的,坐起来不算舒服。我点了两杯冰激凌苏打。有个人在柜台那边买东西;还有两三对客人坐在其他桌子上,但是他们都忙于自己的事情,所以也算只有我们两个。我点上烟等着,伊莎贝尔看起来非常惬意地吸着长吸管。但是我看出了她的紧张。
“我想和你谈谈。”她突然开口道。
“我猜到了。”我笑了笑。
有那么好一会儿,她若有沉思地看着我。
“前天晚上,你在萨特思韦特家为什么说到拉里那件事情?”
“我以为这会让你很感兴趣。我感觉你可能不完全懂得他说的混日子是什么意思。”
“艾略特舅舅真是个爱说闲话的人。当他说要去黑石旅馆找你聊天时,我就知道他会把一切告诉你的。”
“我认识他已经好多年了,这你知道。他就是爱谈论别人的事情。”
“他的确这样,”她笑了笑。可是,微笑一闪而过。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里满是严肃,“你觉得拉里怎么样?”
“我只见过他三次,人貌似很不错。”
“还有别的吗?”
她的声音里带着忧伤。
“不,并非完全这样。怎么说呢,你知道的,我跟他非常不熟。当然,他很让人喜欢。他身上有谦虚、和蔼、温柔的地方,很有魅力。年纪轻轻,却很有自制力。他完全不同于我在这里见到的别的男孩子。”
当我这样支支吾吾地想把自己脑子里还没有弄清楚的印象表达为言语时,伊莎贝尔专心地看着我。我讲完以后,她轻叹了口气,似是有所释怀。她闪过一丝笑容,带着点淘气。“艾略特舅舅说他经常惊讶于你的观察力。他说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但是,作为一名作家,你最大的优点是你有常识。”
“我能想出比这个更宝贵的优点,”我漫不经心地说,“比如天资。”
“你知道的,我找不到一个人去商量这件事情。我妈只站在她自己的立场看待问题。她想让我的未来有所保障。
“这很自然啊,不是吗?”
“艾略特舅舅只从社会地位看待问题。我自己的朋友们,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一代人,认为拉里很无用,这让我很难过。”
“当然了。”
“并不是说他们对他不友好。任何人都没办法对他不好。但是,人们总是看不起他,开他的玩笑。他们老是戏弄他,他似乎并不介意,只是笑笑而已,这使得他们很是恼火。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吗?”
“我只知道艾略特告诉我的事情。”
“我可否把我们那天去麻汶发生的事情如实地告诉你呢?”
“当然了。”
我依照回忆把伊莎贝尔当时对我所讲的话重新整理了一下,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根据我自己的想象。但是,她和拉里之间的谈话时间很长,一定要比我现在打算要说的多得多。我想这就好比人们在这类场合通常的做法,他们不但讲了许多不相干的话,而且一遍又一遍重复同样的话。
那天伊莎贝尔醒来时,见天气很好,就给拉里打去了电话,说她母亲让她去麻汶一趟,替母亲做点事情,让他开车送她去。除了母亲关照的让尤金准备的一瓶咖啡外,她又慎重地在篮子里放进一瓶马天尼酒。拉里最近刚买了一辆双人跑车,很是得意。他开车很快,速度使两人都非常兴奋。到达之后,伊莎贝尔量了一下要换掉的窗帘尺寸,让拉里记下来。后来就在上廊沿把午餐摆出来。廊沿上什么风都吹不到,沐浴在温暖的阳光天气里。建于泥土路边的那栋房子和新英格兰的老式木屋比较起来,没有什么美丽可言。你最多能感觉到它就是宽敞舒适一些而已。但是,在廊沿处可以见到赏心悦目的景色,一座有黑色顶子的红色大谷仓、一丛老树,除此之外,在视力可及处能看到褐色的田野。景色虽单调,可是阳光加之热烈秋天的色调,却让那一天显得可爱至极。展现在你面前的广阔寂然里,有一种欢愉。冬天这里一定寒冷寂寥,夏天或许干燥炙烤,然而,此时在这个季节却令人兴奋不已,因为宽阔的视野邀请灵魂踏上一次冒险之旅。
他们享受着午餐,就像健康的年轻男女一样,他们在一起感到幸福。伊莎贝尔把咖啡倒出来,拉里点上烟斗。“现在就直说吧,宝贝。”他说,眼睛里露出顽皮的神情。
伊莎贝尔甚是吃惊。
“直说什么?”她尽量扮出无辜的样子。
拉里扑哧笑了一声。
“亲爱的,你难道真把我当作彻头彻尾的傻瓜了吗?若你母亲不知道客厅里窗帘的尺寸,我就砍掉我自己的头。这不是你要我开车送你来的理由。”
伊莎贝尔镇定下来,对着他灿烂地笑了笑。
“或许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玩一天会很有趣。”
“可能吧,不过,我觉得事情并不是这样。我猜艾略特舅舅已经告诉你,我谢绝了亨利·马图林给我的工作。”
他说得很轻松愉快,伊莎贝尔觉得用这种口吻谈下去也方便。
“格雷一定失望极了。他一直觉得和你在同一个办公室干活是件特棒的事。你得抽个时间开始工作了,你离开工作越久,它对于你来说就会越困难。”
他则吞云吐雾地抽着烟,望着她温柔地笑着,以至于让她都难以分清他到底是严肃抑或是开玩笑。
“你知道吗?在我的人生中,我想做的,不是光卖债券而已。”
“好吧。你还想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学医。”
“不,我也不想做那个。”
“所以你想做什么呢?”
“混日子。”他平静地回应道。
“哦,拉里,别胡扯了,这真的是件很严肃的事。”
她的声音颤抖着,双眼噙着泪水。
“亲爱的,不要哭泣。我不想让你难过。”
他走过去坐在她身边,伸出胳膊搂住了她。正是他声音里的温柔让她彻底崩溃了,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但她还是擦干了眼泪,硬是在嘴角挤出一丝微笑。
“虽然你说不想让我难过。可你现在却让我难过。你明白,我爱你。”
“我也爱你,伊莎贝尔。”
她深深叹了口气,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并与他隔开了距离。
“让我们都理智一点吧。每个人都得工作的,拉里,这事关自尊。这个国家还很年轻,参与她的各项活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亨利·马图林就在前几天还说我们已经在开启一个足以使以前的成就不值一提的时代。他说他能看到无限的进步,并且他也相信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我们的国家将会成为全世界最富庶、最伟大的国家。你不觉得这相当振奋人心吗?”
“相当振奋人心。”
“在这以前一个年轻人从未能有如此良机。我本应该想到你会为加入到我们目前的工作而自豪的。这将是多么非比寻常的经历啊。”
他淡淡地笑了。
“我相信你是对的。阿尔穆和斯威夫特将会装收更多更好的肉,麦克美将会生产更多更好的收割机,亨利·福特将会生产更多更好的车。每个人都将会变得越来越有钱。”
“谁说不是呢?”
“正如你所说的,谁说不是呢?可钱从未吸引我。”
伊莎贝尔咯咯地笑了。
“亲爱的,可别像一个傻瓜一样说话。一个人没有钱的话是活不下去的。”
“我还有点钱,这足以让我干自己想干的事了。”
“混日子?”
“是的。”他微笑着回答。
“你这样让我很为难,拉里。”她叹了口气说。
“对不起,如果我有其他办法的话也不会这么做的。”
“你会有其他办法的。”
他摇了摇头,一时沉默了,陷入了沉思。他最后说的一些话让她大为震惊。
“死者死的时候他们看上去是死得多么彻底。”
“你究竟想说什么?”她疑惑地问道。
“就是这样。”他沮丧地朝她一笑,“当你独自在云端的时候你有很多时间去思考。你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什么想法?”
“模糊的、不连贯的、困惑的。”他笑着说。
伊莎贝尔对这个问题不禁沉思片刻。
“你难道不觉得如果你接受了一份工作的话,这些想法就会给自己定位,而你,也会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吗?”
“我也想过这个。我想我会跟着一个木匠学做木工或者去汽车修理站工作。”
“哦,拉里,人们会认为你疯了的。”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我来说,有关系。”
他们再一次陷入沉默。最后伊莎贝尔打破了沉默,她叹了一口气。
“现在的你跟此前去法国的你大不一样了。”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你知道,在我身上发生太多事了。”
“比如?”
“一些琐事罢了。我在空军部队最要好的朋友因为救我而丧生了。我很难踏过这个坎儿。”
“跟我说一下吧,拉里。”
他望着她,眼神满含深切的哀伤。
“还是不说的好。总之都是些琐事罢了。”
生性多情善感的伊莎贝尔眼里再次噙满泪水。
“你不高兴了吗,亲爱的?”
“不,没有,”他笑着回答,“唯一一件让我不开心的事便是我让你不开心了。”他牵起她的手,这双手是多么友善啊,又多么有力,亲密中透着温情,以至于让她不得不紧咬双唇来克制自己哭泣。“我在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想法之前,内心是平静不了的。”他严肃地说。他犹豫着。“有些话真的很难启齿。一旦想努力说出来,就会感到尴尬。只得自言自语:‘我还要花费心思去考虑我是谁,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吗?或许这一切都源于我的狂妄自大,自命清高。也许沿着别人走过的道路前行,随遇而安,这样更好呢?’你再想一下你的一个同伴,一个小时以前还生龙活虎,意趣横生,现在却直挺挺地死了。这一切都太残忍、太荒唐了。这很难不让我不扪心自问,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其意义何在,又或者一切都是命运造成的悲剧。”
当拉里以颇为优美伤感的语调,以令人心痛的真诚,断断续续宛如强迫自己说出这些以前未曾说出的话的时候,人的内心免不了一番触动。此时伊莎贝尔觉得自己不讲话为好。
“你暂时离开这儿会不会好一点儿?”
她问这问题时带着失落,他良久才答。
“我也这样想。你竭力想要不理会别人的看法,然而,这不容易。当社会舆论与你敌对时,你心里也变得敌对起来,这样你就得不到平静。”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呢?”
“那是因为你啊。”
“让我们彼此都坦诚相待吧,亲爱的。到现在为止,在你的生命里都还没有我的位置。”
“你是说你再也不想做我的未婚妻了吗?”
她嘴角颤抖着,硬生生挤出一丝微笑。
“不是的,傻瓜,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做好等待的准备了。”
“有可能一年,也有可能两年。”
“没关系,还有可能更短的时间。你想到哪里去呢?”
他认真地看着她,仿佛要努力看穿她内心的最深处。她则浅浅一笑以此掩饰深切的悲伤。
“我想动身去巴黎,那里没有认识我的人。没人会干涉我。我在部队里休假时曾去过巴黎几次。我不知道什么缘故,但我认为,在那里,所有让我迷迷糊糊的思想都会变得清晰。那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在那里你感觉你能够把自己要想的事情想个透彻。我想在那里,我会找到我要走的路。”
“那万一事情不是这样的该怎么办呢?”
他咯咯地笑了。
“那样我就回到我们美国十足的务实的人生观,放弃这一切,再回芝加哥做任何我能得到的工作。”
这情景深深地打动着伊莎贝尔,以至于她在跟我讲述时难免情绪激动,等她讲述完,她一脸可怜地看着我。
“你觉得我做得对吗?”
“我认为你只不过是做了你能做的事,而且,在我看来,你是如此善良、慷慨、善解人意。”
“我爱他,我想让他幸福。你是知道的,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离开并非让我难过。我想让他脱离这个充满敌意的环境。这不仅是为他好,也是为我自己好。当人们说他永远不能成大事的时候,我是不能去责备他们的。但我会因此讨厌他们,然而我却一直沉浸在恐惧之中,害怕他们是对的。别再说我善解人意了,我都不清楚他想要的是什么。”
“或许你的内心是明白的,在理智上却体会不到。”我笑着说,“你为何不同他结婚,然后与他共赴巴黎呢?”
她的眼睛里浮现一丝微笑。
“没有什么比这让我更乐意的事情了,但我不能这样。你知道,尽管我不想承认,但我的确觉得没有我他会更好。如果纳尔逊医生说得没错的话,他正遭受延迟性惊恐症,那也只有新的环境和新的爱好能够治好他。等他的精神状态再次恢复平衡,他就会回到芝加哥,就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加入到工作中了。我不想嫁给一个无业游民。”
伊莎贝尔从小就是被用这样的方式带大的,接受灌输给她的原则。她从不考虑钱,因为她从来就不曾尝到没有它的滋味。但天性使然,她能意识到金钱的重要性。金钱意味着权力,意味着势力,意味着社会影响。为人就应该挣钱,这是再自然不过、再明显不过的事。他的平凡一生就应该放在这上面。
“你不理解拉里我并不感到奇怪,”我说,“因为我相当确定连他自己都未能了解自己。如果他对自己的目标只字不提,那或许是因为目标对于他来说还未曾明晰。但注意,我对他知之甚少,这只是一种猜测。他想找点别的事情做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找点什么他并不知道,甚至有没有他都没有把握,会不会呢?或许他在战争中的一些遭遇,暂且不问是些什么遭遇,使他的心情平静不下来。你不觉得他或许在寻找某种虚无缥缈的理想吗?就像一位天文学家仅凭数学计算就能找寻存在的星体一样。”
“我感觉有什么事让他苦恼。”
“他的内心吗?或许他有点害怕自己了。或许他不相信他用心灵所隐约洞察到的真实性。”
“他有时会给我一种很奇怪的印象,他就像一个梦游的人一样,突然在一个奇怪的地方醒来,又不知自己在哪儿了。”他在战前是多么正常。他最可爱之处便是对生活的热爱。他是如此快乐。和他在一起是如此美好。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改变了这么多?”
“我也不知道。有时一些小事也会对一个人产生很大的影响。这取决于环境和你当时的心境。记得在万圣节,在法国也称之为亡灵节,我去一个乡村教堂做弥撒,这个村子在德国人首次入侵法国时被骚扰过。那里挤满了穿着黑色衣服的士兵和戴孝的女人。教堂墓园里,插着一排木质的小十字架。庄严肃穆且略带悲伤的弥撒仪式在进行时,男男女女都在哭泣,我反倒感觉那些躺在小十字架下的人要比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好受得多。我把这一想法告诉了一位朋友,他反过来问我什么意思。我无法解释,而且我也看出他认为我是一个十足的傻瓜。我记得战争之后法国士兵的尸体都叠在一起。他们看起来就像是破产了的木偶剧团,被匆匆扔到脏乱墙角的皮影戏里的牵线木偶一样,因为它们再没有用了。这让我想起拉里对你所说的,这些死的人死得多么彻底。”
我并不想给读者一个印象,好像我要把拉里在大战中那件使他极端不能平静的遭遇搞得神秘化,到适当时候,再加以揭露。我没想过他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但他的确这么做了。多年以后,他告诉了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苏珊·鲁维埃:一位年轻的空军因为救他丧生了。苏珊把这件事转告了我,所以我也只能通过二手资料重述事情的经过。我是根据苏珊的法语转译过来的。拉里很显然在小分队里和一位男孩儿结下了一段深厚的友谊。苏珊只知道男孩的绰号,现在看来,这个绰号十分具有讽刺性。
“他是一个长有红头发的小鬼,爱尔兰人。我们以前叫他帕特斯,”拉里告诉苏珊,“他是我见过的人中最有活力的。上帝啊,他就是一个生龙活虎的人。他有着有趣的面庞,带着滑稽的笑。所以当你看他的时候总觉好笑。他是一个性格粗鲁的家伙,老是做最疯狂的事情。他总是受到上层领导的惩罚。绝对没有什么事能够让他害怕的。当他死里逃生时还咧着嘴满脸笑,就好像这是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但他又是天生的飞行员,飞行时他既冷静又谨慎。他教给了我很多东西。他比我年长一点,一直照顾着我。这真的很滑稽,因为我比那家伙足足高了六英寸,要动真格的话,我能把他打趴下。有一次他在巴黎喝醉了,我担心他又找麻烦,真的把他打昏了。
“刚加入空军中队的时候总感觉有些格格不入,而且担心自己表现不够好,但他同我讲些打趣的话又让我重拾自信。他从来不严肃对待战争,对德国佬亦是没有丝毫憎恨。但是,他喜欢打架,和德国佬打仗让他从心底里开心。他把打下德国人的一架飞机当成是一个玩笑。他粗鲁、野蛮又毫无责任感。但他又是如此真诚,让与他交往的人欲罢不能。他会随便在你身上花钱,也会把你的钱随便花光。你如果感到孤独、想家,或者害怕,我有时就是这样的,他看到的话,会笑着冲你挤眉弄眼,并说些好话让你重新开心起来。”
拉里抽了一口烟,苏珊等他继续讲下去。
“我们以前经常耍些鬼把戏,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休假了,我们在巴黎的时候,他这人就野了。我们在一起度过了非常美好的时光。我们打算在三月上旬就开始短暂的休假,那是在一九一八年,我们也已提前制订好了计划。无论什么事情,我们都打算尝试一下。在走之前,我们还要飞往敌军上空侦察,还要把我们看到的写成报告拿回来。突然,我们遇到了德军敌机,还没有弄清怎么回事,就被卷入了战斗之中。他们其中的一架飞机从我后面追来,但我先得了手。我瞥了一眼,看他是否坠机了。我眼角一瞄发现又有一架敌机紧跟不舍。我俯冲下去以图避开他,而他霎时追上了我,我想我这次算是玩完了。随后我便看到帕特斯宛如闪电般地飞了过来,拼尽了全力救我。敌军吃尽了苦头掉头就走了,我俩也回到了大本营。我的飞机已经被打得不成样子了,但我还是设法降了机。帕特斯比我先落地。当我下飞机的时候他们刚刚把他抬下了飞机。他躺在地上,战友们都在等着救护车。当他看见我时,又咧嘴笑了。
“‘我已经搞定那个追你的浑蛋了。’他说。
“‘你怎么了,帕特斯?’我问。
“‘没事,我胳膊被打中了。’
“他看起来面如死灰。突然他的脸上浮现出奇怪的神情。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快要死了,而死的可能性从来未在他的头脑中闪现过。他们还没来得及阻止他,他就坐起来笑了。
“‘哦,我累垮了。’他说。
“他倒下死了,他才二十二岁。战争结束后他还要同一位爱尔兰姑娘结婚呢。”在我同伊莎贝尔聊天后的第二天,我便离开了芝加哥前往旧金山,在那儿乘船去远东。 毛姆小说精选集(共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