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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便河边坐落在S市西侧,一个很奇怪的地名,这条狭长的街道两旁,密密麻麻矗立着灰色的居民楼。污水和垃圾顺着下水道一路肆意流淌横行,就连树木也永远是灰蒙蒙的一片。
这里,仿佛是阳光永远照射不到的角落。
麦洁就在这里出生和成长。
很小的时候,母亲便和父亲离婚了,将两个女儿抛给父亲,她从此不知去向。
麦洁的父亲是一个脾气暴躁的退伍军人,脑子里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只有儿子才可以延续血脉和姓氏,虽然他只是一个很平凡的机修厂工人,并无任何家业可以继承,但生养一个儿子一直是他这一生里最热切的盼望和梦想。
可惜的是,一连两个都是女孩子。那种失望深深地隽刻在他疲惫的双眸中,在麦洁很小很小的时候,从她有记忆开始,爸爸就从来没有亲近过她和姐姐,他对邻家的男孩子都比对两个女儿要亲切许多。
麦洁几乎是大她6岁的姐姐抱大的。
从小麦洁便是一个倔强任性的女孩,跟姐姐温顺的性格完全不一样,永远在爸爸的拳头和棍棒下一声不吭,圆睁着双眼沉默以对。
10岁那年的春天,麦洁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了年级第一名的好成绩,将考卷拿给爸爸看,却被他一巴掌扫到地上:“滚开,女娃子读个破书有什么用!”
他蹲在角落里苦闷地抽烟,其实那个时候爸爸也过得很苦,有两个在念书的女儿要独立抚养,他还想找个女人再生一个儿子,但哪个女人会看上这个又穷、脾气又暴躁还拖着两个女儿的男人呢?
可是那时候的麦洁,哪里懂得爸爸作为一个男人的苦闷,她只是不理解为什么别的同学考了好名次爸爸妈妈会给许多的奖励,而自己的爸爸却还要如此粗暴地对待她。
她将考卷捡起来,小心地拍去灰尘,她的小心翼翼触怒了爸爸的粗犷神经,他劈手从她手里夺走考卷,“刷刷刷”将它们撕得粉碎,从窗口扔了出去。
纷纷扬扬的碎纸片,化落成泥,一个10岁孩子的心,刹那间跌得粉碎。
麦洁扑上去,捶打着爸爸的腿,她嚷着:“你还给我,你还给我!”
爸爸抬起手,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将她像碎纸片一样扫落在地上。
麦洁爬起来,擦干眼泪,怒视着他:“你赔我的考卷。”
麦洁愤怒的目光令爸爸更加心烦,他将她倒提起来,顺手拿起木棍,狠命地朝她击下来:“我打死你这赔钱货,我打死你算了,老子还少养一个丫头片子!”
麦洁很快就被打得鼻青脸肿,哭都哭不出来了。
爸爸终于放开她,将棍子扔到地上,大步走了出去,任由他10岁的小女儿趴在地上奄奄一息。
只有10岁的麦洁,明白恨远比爱要深刻许多。
她从地上爬起来,背起书包,一步一步挪了出去。
她不知道她要去哪里,身上也有没有一分钱,但是她知道自己只想离开这个没有半分温情的家,离开暴君一般可怕的父亲,她情愿去做小乞丐流浪也不想再见到他那张永远冷漠的脸。
走了很久很久,走出了便河边,走过了学校,黄昏的夕阳染红了天边,她终于走累了,蹲坐在地上,夕阳将她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她想她迷路了,她再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了。
她听到了脚踏车的铃声,抬起头来,看到从街角尽头飞奔过来一辆蓝色的脚踏车,车上穿白衬衣的飘逸少年,亚麻色头发被风吹得飘扬,他的眼眸闪烁着星星一般温润的光泽,嘴角噙着一缕若有若无的微笑。
他是那么的好看,比画册里所有的明星都好看!
脚踏车在她的面前停下了,他冲她微微一笑,雪白的牙齿闪着钻石一样的光泽:“嗨,你好。”
他蹲在她面前,深邃漆黑的眸子温柔地凝视着她,拿出一方整洁的散发着香味的湿纸巾,轻柔地擦拭着她脸颊上未干的泪痕。
“小妹妹,是不是迷路了?告诉哥哥,你住哪里,哥哥送你回家。”
他的声音温存清朗,他干净整洁的白衬衣上散发着好闻的薄荷香味,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她感觉到他的善良诚恳。
忽然,他的手停了下来,目光落在她裸露的胳膊上,那里一条一条满是紫色的伤痕。
他轻轻抬起麦洁的胳膊,眼里满是深深的怜惜:“这是怎么回事?”
麦洁带着哭音说:“是我爸爸打的……我爸爸不喜欢女孩子,他总是打我……”
麦洁是如此信赖他,愿意将自己所有的事情都告诉给他知道。而她的倾诉果然引起了他更深切的关心和同情。
他宠溺地揉着她的头发:“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萧篱,以后,你可以叫我萧篱哥哥。”他指指不远处,“我是14中的高中生,你可以来学校找我。”
麦洁迫不及待地告诉给了他自己的名字。
他牵着她的手,扶她坐到车后架上:“哥哥带你去吃KFC。坐稳了。”
脚踏车一路飞奔,她将手紧紧放在他的腰上,头发飞扬起来,刹那间她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幸福快乐的女孩子,因为她有一个这么英俊的哥哥呀!
在路过一个卖小商品的货摊上,萧篱从小贩那儿买了一个蓝色的风车,插在车头。
他对她说:“风车转啊转,就会把好运气转到你这里来。这只风车送给你,以后,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就去转动它,它就会给你带来好运气,带来快乐。”
从那天开始,她的生命里多了一个人,他叫萧篱。
整整两年时光,他们常常见面,总是麦洁去找他,被爸爸揍了以后,或者考试考得很好的时候,或者有心事想诉说的时候,她都会背着书包站在14中门口,等待萧篱放学,然后坐在他的脚踏车后架上,随他去吃汉堡包或者酸辣粉,而萧篱,经常送麦洁童话书、漂亮的日记本和金星钢笔。
她去过他的家,那是和她家完全不一样环境的漂亮小院落。
院子里盛开着大朵大朵的牡丹花,常青藤爬满了半壁,一只憨厚的黄金猎犬懒洋洋地趴在太阳底下晒太阳。雪白的土耳其地毯永远纤尘不染,大厅里咖啡色雕花茶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各式各样的水果和茶点,热情地款待所有来访的客人。
萧篱的父母均是海归派,收入优渥,待人温厚仁慈,在这样的父母培育之下,萧篱仿佛是温室里培养出来的软玉君子,优雅沉静,柔情似水。
阳光穿透紫荆花的玻璃窗棱,投射在洁白的书桌上。
铺上一方雪白的宣纸,麦洁拿着沾满浓墨的毛笔临摹书法。
萧篱轻轻地立在她身后,不时俯下头来,亚麻色的碎发斜斜地遮没他半边脸颊。他的手覆盖着她的手,教她一笔一划地写毛笔字。
他的书法极好,也会绘画,而他最擅长的,就是倚靠在大而明亮的落地玻璃前,徐徐地拉奏小提琴。
碎碎的阳光将他包绕,脸颊一半明亮一半沉浸在阴影里,琴声悠扬悲郁,他就像童话书里的王子那么优雅舒缓,身上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将她阴霾的童年天空照耀得璀璨。
有许多女孩子给他写情书,他都叠得整整齐齐的,收纳在一个堇色盒子里,他从来不拆开看,但却会尊重她们爱他的那颗柔软单纯的心。
有一次,他替她画素描,她一动不动坐在藤椅上,忽然说:“萧篱哥哥,长大了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停下了绘画,偏着头想了想:“你长大了,我就老了!”
那一年,他18岁,而麦洁,即将满12岁,胸部像一颗羞涩的花苞渐渐破土,因为生活给予太多的磨难,她比其他同龄女孩早熟许多,已经初解男女朦胧情愫。
麦洁开始幻想未来生命里那一位身披彩带骑白马而来的王子,长得跟萧篱一模一样。他会带自己去玫瑰花园里,亲手替她戴上一个五彩的花环,他会斜斜地垂下头来,长长的睫毛像羽毛一样轻柔,他的唇吻上她的脸颊,带着浓郁的玫瑰花香。天空变得暗淡,开始下流星雨,头_上顶着光圈的天使们骑在流星上,朝他们抛掷大把大把的鲜花和金币(请原谅她连做美梦也会如此市侩)……
“即使你老了,我也要嫁给你。好不好嘛?”麦洁娇憨地撒娇。麦洁曾以为自己不会撒娇,面对父亲那张永远飘着冰霜的脸,她从懂事以来就仿佛一步跨入了成年,唯独在萧篱的面前,她恢复了一个女孩子与生俱来的活泼娇气的本性。
过了许多许多年,麦洁才深深知道,这一生里你会遇到数不尽的面孔模糊的人,会说许多总也说不完的无聊的话,但,只有在命中注定的那一个人面前,你才会毫无掩饰地暴露心底最温柔的情愫,毫无保留地撒娇寻求依靠,像宠物无限信赖主人一样,将自己的爱情和珍贵的生命都交付在他的手心里。
他白皙的脸孔微微绽放一丝红晕,像玛瑙一般闪闪烁烁。
他温柔的眼眸深情地凝视着她,抿着淡若云霞般的嘴唇轻轻地笑。
他放下画板,走到她身边,伸出手替她梳理好发辫,温和地说:“好,等你长大了,萧篱哥哥一定娶你。”
2
12岁生日那天,他骑着脚踏车送麦洁回家,在污水横流的便河边,灰蒙蒙的树荫下,他唤住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红包。
他说:“每年我过生日,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一个红包,祝福我这一年能够快乐幸福。现在,我送给你红包,希望我可爱的麦洁妹妹也永远快乐幸福。”
小红包捏在手里,仿佛捧着的是一颗火热滚烫的心。
从来没有人对麦洁说过这样的话,给予这样细密体贴的关心,压岁钱或者生日礼物,于她来说都是童话书里不可能的梦境。
而现在,这个英俊秀气的少年,俯下头来,将第一份生日礼物郑重地放入她幼嫩的掌心。
就像将小小的希望的花种,埋到深沃的土壤里。等待来年的时候,长出一棵繁茂的满天星!
可是生活给予的欢乐总是那么短暂。回到家里,捏在掌心的小红包,被爸爸一把夺了过去。
“赔钱货,竟然敢偷老子的钱!”
麦洁着急地分辩:“是萧篱哥哥送给我的!”
“送钱给你?这世界上哪有这样好心的人会给别人送钱?你还敢撒谎!”爸爸伸出手,噼里啪啦连打了她三个耳光,还是姐姐跑过来,紧紧护着了她。
在麦洁12岁生日的这一天,爸爸送给她的礼物是三个重重的耳光,并且夺去了她第一次收到的礼物——尤其是,送礼物的人还是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人。
第二天,萧篱瞧见她肿起来的脸,惊讶地询问原因。
麦洁哭着告诉他原因,俊秀的少年拳头捏得紧紧的,脸孔涨得通红。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将她送到她家楼下,这一次,他第一次走进她的那个灯光昏暗凌乱不堪的家。
瘦弱的少年平静地正视着麦洁那当过军人的身体强壮的爸爸,说:“那个红包是我送给小麦洁的生日礼物,她没有偷你的钱。”
爸爸走近他,混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猾:“送钱给这赔钱货,你是不是占了她的便宜?”
萧篱生活的环境里,只有阵阵书香,只有细声细语的父母师长和同样单纯明媚的同学,猝不及防地,他第一次听到如此粗鲁不堪的话。
俊秀的脸庞涨得通红,拳头依然捏得紧紧的,憋了半天,他才郑重地说出来:“叔叔,请不要伤害麦洁,她还这么小,她是你的女儿。”
爸爸嘲笑地看着他:“关你屁事?小毛孩子也敢教训老子!”他扬起手臂,面对小白杨一样挺拔的萧篱,不知为什么那一巴掌竟然落不下去。
他收回手,讪讪地说:“钱老子已经花掉了,你是阔少爷就再送点钱来花花。”
萧篱正色说:“叔叔,你以后不要打麦洁了,她是你的亲生孩子,她长大了要孝顺你的,你把她打坏了难道你就不心疼吗?”
爸爸“哧”的一声冷笑:“她长大了是别人家的人,是赔钱货,哪里还会记得我?她是我女儿,我打死了也是她活该。”
萧篱说:“你以后如果再这样粗暴地殴打麦洁,我会拨打110,我会带我的同学和老师来参观你,我会告诉你所有的熟人,让他们知道你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孩子的。”
这番话说得文绉绉的,但他的神态那么安静而高贵,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凛冽。爸爸虽然一脸嘲笑,但或许也惧于这样凌然的正义感,再没有多说什么。
麦洁将萧篱送出门,在楼梯转角处,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枚色泽柔软的淡黄色玉石,轻轻挂在她的脖子上:“小麦洁,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爸爸调动工作要去广州了,我们全家也会跟着过去,会离开这儿……”
他还没有说完,麦洁的眼泪已经涌了出来。
好容易找到一个这么疼她的人,却就这样要离开她的视线,为什么她的生活里总是阴云密布呢?
他伸出白晳的手指,擦去她眼角晶莹的泪花:“小麦洁,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勇敢的女孩子,是我的好妹妹,我们一定会有再见面的时候。这枚玉石以后会陪伴着你长大,就像我一直在你身边一样。”他眨眨眼,漆黑的眸子闪烁着玉石一样柔软的光辉。
麦洁流着泪说:“萧篱哥哥,你会等我吗?我长大了来广州找你,你说过要娶我的。你会不会忘记?”
他伸出手指,和她拉钩:“萧篱哥哥永远不会欺骗我的小麦洁!”
麦洁站在灰蒙蒙的树荫底下,看着那个小白杨一样挺拔的少年,在黄昏透明的光线中骑着脚踏车飞身而过,就像看着一颗星星消失于她幽暗的世界边缘。
12岁,在别的女孩还窝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撒娇,躺在铺着蓝格子床单的温暖被窝里看郑渊洁的《舒克与贝塔》,和亲密的同学手牵手买雪白的棉花糖时,麦洁已经知道了人生里有相聚也有别离,有疼痛也有愉悦,有拥抱也有背影。
那以后,麦洁再也没有任何萧篱的消息,但她一直保存着那枚早已失去光泽的淡黄色玉石,就像珍藏着一段泛黄的旧梦。
如果,这一生她要嫁人,那只会是萧篱。
这是麦洁在12岁那年写在日记本上的句子,那以后这个秘密她除开姐姐再也没有告诉给任何人。但它已经深深烙进了她的心底深处,是一枚沉甸甸地盖给自己看的承诺火印。
3
月光如水,灯影朦胧。
麦洁在自己的小公寓里,从一个红色的锦盒里,翻出了那枚淡黄色的玉石。
已经很旧了,玉石的红绳也早已断了,但她还是将它当宝贝一样珍藏。
白日里邂逅的萧篱,仿佛还在眼前闪耀,他没有认出她来,面前那位穿着时尚的女孩,是他给予过温暖和爱护的弱小妹妹,是他曾亲口答应过要娶的女孩子。
他那么好的一个人,会不会早已有了心爱的妻子呢?也许还有了孩子?他会不会骑着脚踏车,载着他们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一路飞奔?
他是否已经忘记了自己,那个哭得眼泪斑驳的小女孩,坐在幽暗的角落里,等待着他像披着霞光的天使一样前来拯救。
麦洁眼角晶莹的泪滴一颗一颗滚落,萧篱哥哥,无论你是否还曾记得我,我也无怨无悔,一直为你等在原地。
麦洁来到传媒大学,找到了正在草坪上晒太阳听音乐的麦小粒。如今读大学怎么看着像在度假?
她诧异地瞪着她,不明白姑姑的来意。
“你认识萧篱吗?”
她本来就又圆又大的眼睛此刻瞪得像猫头鹰:“当然认识!他是我们学校里最年轻最英俊的副教授,大家都争着上他的课。”
麦洁轻轻吐了一口气,缘分近在咫尺,她却从来不曾知道。
麦小粒敏感地盯着姑姑:“你认识他,你看上他了?”
对于麦小粒这样无法用寻常思维来琢磨的女孩子,唯一的对付方法就是爽快承认,不要拖泥带水。
“他是我的旧时朋友——好吧,我承认,我不谈恋爱就是在等着他。”
麦洁原想自己这么深情款款这么直接地表态,一定会得到麦小粒的高度赞扬,哪里知道她双眼一翻:“青梅竹马啊,可惜你没戏了,人家……”
麦洁的心“叮咚”沉了下去,最坏的预测难道果然成真?
麦小粒继续毫不留情地打击她说:“人家早有女朋友了,都好了很多年,据说是大学同学。其实姑姑我觉得你还是挺有眼光的,萧老师虽然名草早有主,但追他的女孩子还是一排一排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密密麻麻。不过呢,萧老师这人挺怪,也不知道他女朋友给他吃了什么迷药,他一颗心都在她身上,两个人交往了差不多十年,一直没结婚,据说是对方想要出国所以一直拖着,但他还是不离不弃。”
麦洁一颗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只要没有结婚就行,除此以外所有的打击她都可以承受。
有PK才有成就感嘛!
再说,爱情并不一定就是占有,能再见到他,她觉得已经是上天对她最大的恩赐。
麦小粒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来劲了:“姑姑,你告诉我,萧老师在你心目中到底占了多大的比重?”
“打听这么清楚做什么?你这孩子,年龄不大,追八卦的劲头可真猛。”
她窃窃私笑:“得了吧,姑姑,别在我面前充大人了,男女之事我可比你懂得多。也许我还能帮上你的忙呢!你不肯说,那看来他不重要,我也没有必要告诉你更多和萧老师有关的信息了。”
再聪明的女人,遭遇爱情的时候都会变笨,麦洁明明知道这是麦小粒的激将法,却还是心甘情愿上当。
麦洁坐到麦小粒的身边,将她紧紧挽住像挽住救命的稻草:“实话告诉你,我本来是打算做尼姑的,因为我以为再也见不着萧篱了,没有想到他竟然是你们学校的副教授。明白了吧……”
麦小粒说:“明白了,尼姑遇到和尚,干柴遭遇烈火,还能不擦出火花吗?”
为了心目中的王子,麦洁决定忍,无视她的奚落,因为她的嘴里有她需要的情报。
麦洁从来就是一个目标明确的女子,为了追求目标可以无视一切不择手段,不管这个目标是爱情还是事业。
麦小粒上上下下打量着麦洁,不屑地撇嘴:“姑姑,你还是放弃吧,你绝对不是萧老师喜欢的那盘菜。”她看看四周,指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坐在树荫下翻着大部头书的女生说:“她还靠点谱。”
麦洁看着那女孩,素面朝天,鼻梁上架着一副无边框眼镜,身上散发着浓郁的书香气,但模样么,十分的普通。
“萧老师的女朋友叫向婷婷,双硕士学位,长得虽然没有你好看,但人家一看上去简直就是一本活动的书,哪像你,成天做通俗杂志,每天不是策划着‘女人未婚怀孕,让男人走开’就是‘嫁男人还是房子,这不是个问题’……别说萧老师有女朋友,就算没有,他也很难看得上你,人家多斯文呀,人家要找的是‘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温香软玉,不是成天挥舞着女权棒子的母夜叉!”
若换了平时麦洁早已板着脸训她了,可是现在她说的每一个字麦洁都会当真。萧篱在她的印象中,的确带着古色古风,自己也一定有了很大变化,否则他也不会在见到她的时候一点都没有认出来。
“那怎么办呢?难道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吗?”麦洁有些失望。
麦小粒又来给她打气了:“姑姑,你别灰心,大不了失败是成功的妈妈,好歹你也努力一次,也许瞎猫遇到死耗子,就让你给逮到了呢!”
这话说得,麦洁这个新《M漂亮》的年轻主编,在麦小粒心目中价值等同一只瞎猫或死耗子。
“当务之急,你得改变自己的形象,至少在萧老师面前,要让他觉得你符合他的审美观。”麦小粒神色笃定地说,“我会改造你的,而且,你身边还有一个情圣大叔,他是爱情高手,你讨好他,也许他能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开启你的情商。”
麦洁撇撇嘴:“你说的是李梦龙吧,我干吗要讨好他?”
心里却有些动心,的确,李梦龙的情商简直让人高山仰止,若他能助自己一臂之力,打败情敌只怕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麦洁要挑战的是一段已经尘封了整整13年的爱情,虽然她也爱了萧篱差不多十几年,可暗恋和明恋还是不一样的。
4
李梦龙一踏进麦洁的小公寓,第一句话就是:“哟呵,我来赴鸿门宴了。”
你说这人怎么能讨她喜欢呢?
为了招待他,麦洁已经忙活了整整一上午,在邋遢的菜市场里钻进钻出,买了一整只土鸡,搭配点香菇木耳金针菇小青菜鱼丸肉丸,炖了一个香喷喷的土鸡火锅。
麦洁的厨艺其实还算不错,但她不愿意下厨,一是下厨会让自己的身上沾染烟熏味——这可和著名的烟熏妆不是一个层次,二是她的精致紫色调小厨房从装修伊始就没有打算使用它,只是用来摆看的。哪个单身女子会真的使用厨房哟!
现在为了追逐爱情,麦洁做出了如此巨大的牺牲,她容易吗?
李梦龙穿着鳄鱼T恤,白色休闲裤,大刺刺地坐在沙发上,一眼就瞥到了茶几上堆满的资料。
早已等候他多时的麦小粒,眼放光明地说:“情圣大叔,我姑姑看上我们学校里的一位老师了,你帮帮她吧,不然她打算带发修行了。”
李梦龙从桌上拿起麦小粒偷偷拍摄的萧篱的近影,仔仔细细看了起来,半晌没吭声。
麦小粒说:“怎么样,不错吧,我们学校最年轻的副教授……”
李梦龙随手将照片抛开,撇撇嘴:“书呆子而已。”
麦洁急忙辩解:“谁说的,他多才多艺呢!会拉小提琴,会一手好书法,会讲故事,待人又特别好,对吧……”
麦小粒说:“姑姑,对男人你可真不了解,永远不要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外一个男人……我看情圣叔叔也吃醋了。”
李梦龙摇摇头:“我会吃一个老头子的醋吗?我是觉得,你姑姑如果爱上这老头,肯定没戏。”
麦洁白了他一眼,竟然称呼她英俊的邻家哥哥为老头子,真后悔不该做土鸡火锅的,请他吃个便当都算抬举他了。
李梦龙又拿起一个女人的照片,麦小粒解释说:“这是X老师交往了10年的女朋友,最近听说已经办好了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留学的手续。”
他仔细端详了一下,摇摇头:“这男人的品位不咋的,到底是书呆子,只喜欢书呆子,两个书呆子除了撞出一堆书本以外还能撞出什么火花来?”
麦小粒说:“我搜集了他所有的资料,你就替我姑姑出个主意吧!”
李梦龙得意地一笑:“那得看你姑姑的表现了。”
麦洁将一杯大麦茶重重地摆在茶几上:“李梦龙,你得了吧,我看你这人就是一小人,如果不是看你还有点情商找你帮个小忙,谁愿意跟你来往呀?”
李梦龙伸伸懒腰:“算了,我还是走吧!下班时间还要摆官架子的女人真没劲。别怪我乌鸦嘴,你还是别再妄想了,这个男的不会喜欢你的。”
麦小粒急忙拦着他,对麦洁说:“姑姑,你到底爱不爱萧老师呀?这么点委屈都受不了,还想泡我们学院里最出名的副教授?”
麦洁咬咬嘴唇,麦小粒说得没有错,萧篱不是一般男子,别说他已经有了一个交往了10年的女朋友,在他身边一定还围绕着各种莺莺燕燕,一个人品又好,模样又好,家世背景样样好,还有学问的男子,但凡有点品位的女人谁不会留意他?虽然说婚恋市场里永远男多女少,但实际上好男人的绝对数量是不多的,否则为什么“剩女”现象越来越严重?
越在乎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麦洁越会谨慎小心,不打没有把握的战。
麦洁只得将声音放柔和了一些:“对不起,我今天特意做了土鸡火锅,请你赏个脸吧!”
他有些洋洋得意:“拿出点诚意来嘛,男人也要哄的。”
麦洁强压着火气,低眉顺眼地说:“请,请上座。”
他得意地坐到桌旁,敲敲桌子:“满酒,满酒。别怪我没有教导你做女人,一个温柔乖巧的女人才能讨男人喜欢。”
麦洁白了他一眼:“没有酒,只有牛奶。再说,萧篱不喝酒的,资料上都写着呢!”
“所以说你笨嘛,这书呆子男人平时肯定是很刻板的,只有一种情况能让他犯错误,那就是喝酒。他不会喝酒,你可以劝诱他喝嘛!给我将牛奶满上。”
麦洁没好气地给他满上牛奶,心想萧篱如果是这种庸俗的男人才不会看上他呢!
麦小粒崇拜地望着李梦龙:“情圣大叔,你究竟交往过多少女朋友?”
李梦龙摇摇头:“我没有数过,数不清了。”
麦洁讽刺他:“所以说物以类聚,你跟柯豆那么要好,他是什么样的人,你也差不离。”
李梦龙说:“拜托你别将柯豆跟我比,他拿什么跟我比?他如果有我一半本领,也就不会去参加什么‘8分钟约会’了。”
麦洁的脸色顿时变了,不停地朝李梦龙使眼色。
幸亏麦小粒还没有反应过来(麦洁哪里知道她其实早知道柯豆就是老K了),她转移话题:“情圣大叔,你觉得我姑姑要怎么做才能泡到萧老师呢?你有什么绝招吗?”
李梦龙说:“好吧,小露一手,免得你以为我这个‘情圣’是白当的。首先你要以最自然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他喜欢有书卷气质的女孩,那么你也要改变自己。还有,不要暴露你对他的是爱情,以免给他压力,你要让他渐渐习惯身边有你这么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在根本无法预料到的时刻做一件事情让他深深感动。”
麦洁忍不住插嘴:“可是他身边已经有一个女朋友了。”
李梦龙摇摇头:“孺子不可教也。爱情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就是鲜血淋漓地撬人家的墙角。你也说了是女朋友不是老婆,而且这个女朋友马上要远走高飞了,记住,距离不会产生爱,距离只会产生‘小三’。这个女孩子能坚持十年不结婚,就肯定已经打定主意迟早放弃这段爱情,你还是有机会的,就看你怎么脱颖而出了。”
麦小粒说:“我姑姑跟他青梅竹马,典型的邻家哥哥照顾小妹妹,有这层关系应该也比一般人更有竞争实力吧?”
李梦龙说:“青梅竹马,那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呢,人家不会防着你,会一见你就觉得很亲切;坏处呢,就怕人家一直当你是妹妹,怎么也无法将这个关系更进一步。啊哟,这土鸡滋味还不错嘛,麦洁,认识你这么久,这次可以给你加点分了,有一手好厨艺的女人不愁嫁。”
呀,看来这个土鸡火锅没有白做,还得到了些许经验。
麦洁想,萧篱的确喜欢书卷气质的女孩子,那么去见他的时候,可得好好打扮一番。
只要他还能记得自己,能准许她时刻出现在他身边而不反感,她就离成功走近了一步。
麦洁是一个十分理智的女孩子,她以为,爱情是事业的一大部分,有了美好的爱情,有了美满的家庭,事业就成功了一大半。
事业的成功需要机遇,而爱情同样需要运气。人这一生里会遇见千千万万的人,但只有唯一的那一个,是你愿意一起分享财富、快乐和秘密的人,也是你愿意每天夜晚闭眼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每天清晨睁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你要与他一起共度光阴,要生育一个有你们共同基因的孩子,要吃同一个锅里的米饭,要称呼各自的父母为爸妈。你了解这个人就像了解自己一样。
只有唯一的那一个天命所归的人,才有这样的光荣和权利。
而现在,麦洁遇到了这个人,所以她绝不会放弃希望。 三个吻换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