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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卷九

船山遗书(全15册) 王夫之 24769 2021-04-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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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记章句卷九

  礼运

  “运”者,载而行之之意。此篇言礼所以运天下而使之各得其宜,而其所自运行者,为二气五行三才之德所发挥以见诸事业,故洋溢周流于人情事理之间而莫不顺也。盖惟礼有所自运,故可以运天下而无不行焉。本之大,故用之广,其理一也。故张子曰:“《礼运》云者,语其达也;《礼器》云者,语其成也。达与成,体与用,合体与用,大人之事备矣。”第一章皆夫子之言。第二章记者引夫子之言推论之。后二章则记者之所述撰。其中错简相仍,复多淆讹,窃附朱子序定《大学》之义为别次之。至于石梁王氏疑篇内“大同”“太一”之说,与老庄之言相似,则抑不知其辞同而理异,而其言礼也亦褊矣。凡四章。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上,喟然而叹。仲尼之叹,盖叹鲁也。言偃在侧曰:“君子何叹?”与,羊洳反。观,古乱反。

  称“昔”者,明此一篇皆记者之辞,引夫子之言为发端也。“蜡”,周正十二月。国索神鬼而祭之,因以属民而饮酒。饮酒之礼,有宾,有介,有众宾。“与”者,为众宾也。“事毕”者,其明日也。“游”,游目而望。“观”,阙也。天子有两观,鲁僭设之,在雉门间。“上”者,门观有台,仰视之也。“叹鲁”者,叹其徒具礼文而昧其实。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

  “行”,流行于天下也。“英”,华也。精也,谓饰之以文而精意寓焉也。“未之逮”,谓道不行,无由见之。大道之行,民淳则政可简,为之上者恭己无为,而忠信亲睦之道自孚于下土。三代以降,时移俗异,民流于薄,而精意不足以喻,故王者敷至道之精华制为典礼,使人得释回增美而与于道。盖其术之不同,由世之升降,而非帝王之有隆污也。能逮夫三代之英,则大道之行不远矣,故夫子之志之一也。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天下为公”,谓五帝官天下,不授其子。“选”,择;“与”,授也;谓择贤能而禅之。“讲信”者,讲说期约而自践之,不待盟誓。“修睦”者,修明和睦之教而人自亲,不待兵刑也。凡此皆人道之固然,尧舜因之以行于天下。与贤而百姓安之,讲信修睦而天下固无疑叛,则礼意自达,无假修为矣。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长,丁丈反。矜,古顽反。养,余亮反。恶,乌路反。为,于伪反。

  “不独亲其亲”,老其老以及人之老也。“不独子其子”,幼其幼以及人之幼也。“终”,生养而死葬也。“用”,各得其职业也。“有分”,谓分田制产,无侵并之者也。“有归”,室家不相弃也。“货恶其弃于地”,不欲以有用置无用而已。“力恶其不出于身”,可以有为而不偷也。此皆民俗之厚,不待教治,而无非礼意之流行也。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谋”,相倾诈之术。“闭”,塞绝也。“盗窃”,盗之小者。“乱贼”,贼之大者。“外户”,户枢在外而反掩之,足以蔽风雨御猛兽而己。“闭”,键龠也。“大同”,上下同于礼之意也。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隐”,昧也;谓流俗蔽锢,人不能著明之也。“天下为家”,传子也。大道不著明,则好恶私而风俗薄,故禹欲授益而百姓不归,周公总己而四国流言虽欲公天下,不可得已。

  “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

  “礼”,常也。三代之王知民情之若此,故制世及之法以止乱,不足,又为之城郭沟池以守之。

  “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知,珍义反。为,于伪反。此节旧在“以立田里”之下,盖错简,今定之于此。

  “以贤勇知”,疑有阙误;旧说谓以勇知为贤,义亦略通。“以功为己”,谓居劝自伐而望其报也。

  “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此节旧在“以贤勇知”之上,今定之于此。

  “义”者,礼之质;“礼”者,义之实也。“制度”,宫室、车服、上下之等。“田里”,井疆之制也。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制度、井疆,皆待礼义以行于天下,谋作兵起,强者干犯之而弱者不能自尽,故圣人为修明之。

  “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选,须绢反。

  言成王者,周公制《周礼》而成王行之也。“选”,最也;谓德最优也。“义”者,礼之精意。“著”,谓表著其所以然之理而显之于事,使民之喻也。“考”,验也。“信”,果能之也。谓验其有礼,则知其果有德行。“著”,表暴之也。立礼为则,有失自见,不能由礼者,则知其不肖也。“刑”,则也;谓仁藏于中而礼显其型则也。“讲”,发挥之意。“仁让有常”者,大道之归而礼之本也;以礼体之,使民有所率循而行于大道也。

  “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执,古“势”字。

  “由此”,谓用礼也。“在执”,言居尊位。“去”,贬削之也。“众以为殃”者,疾恶而放逐之也。谓出乎礼则入乎刑,以整齐天下。

  “是谓小康。”

  “康”,安也。“小康”者,民不能康而上康之,异于“大同”。此上十节,皆言大道之行,三代之英,相为表里,所以齐天下而共由于道,其继世为功而不废者有如此。礼衰而乱,文具徒设,则大道之精意尽泯,圣人之所由叹也。

  言偃复问曰:“如此乎,礼之急也?”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复,如字,扶又反。夫,防无反。

  “天之道”,顺也;“人之情”,和也。理顺则气亦顺,情和则体亦和;失之而生,幸而免尔。此甚言礼之为急也。按天道之情乃一篇之大指,盖所谓大道者,即天道之流行,而人情之治忽则同异康危之所自分,斯以为礼所自运而运行于天下者也。

  “《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相,息亮反。

  “相”,视也。“体”,形具也。“遄”,速也。人所恶而欲死之,则生非生矣。引《诗》以证得生失死之意。

  “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夫,防无反。冠,古乱反。朝,直遥反。

  “本”者,原其礼之所自出也。“殽”,设也。地载万物,各得其所,礼之所取则也。《易》曰:“礼卑法地。”“列”,犹参耦也。谓此理之屈伸变化,体物不遗,明则为礼乐,幽则为鬼神,参耦并建而成用也。“达”者,有本而推行皆通之谓。“示之”,谓教民也。此上三节,推上文之意而言三代圣人所以必谨于礼,非徒恃为拨乱反治之权,实以天道人情,中和化育之德皆于礼显之,故与生死之故,鬼神之情状合其体撰,所以措之无不宜,施之无不正。虽当大道既隐之世,而天理不忘于人者,藉此也。夫既合撰天地而为生死与俱之礼,则自有生民以来,洋溢充满于两间而为生人之纪,大同之世未之有减,而三代亦莫之增也。则三代之英与大道之公,又岂容轩轾于其间哉!

  言偃复问曰:“夫子之极言礼也,可得而闻与?”复,如字。与,以诸反。

  “极言”,谓盛称其为天道人情之至。“可得闻”者,欲详问其所自始终。

  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

  “之”,往也。《夏时》,夏治历以授民时之书。“《坤》《乾》”,殷《易》、《归藏》,首“《坤》”次“《乾》”。今其书皆亡。世传有夏小正者,乃战国时人所为,非孔子所得之旧文也。于《夏时》《坤》《乾》而得礼意者,所谓“承天道以治人情”也。韩起见《易象》与《春秋》,而曰“《周礼》在鲁”亦此意与!天之时,地之义,为先王制礼之本原,则三代之英载大道之公以行,益可见矣。

  “《坤》《乾》之义,夏时之等,吾以是观之。

  “义”,精意。“等”,秩序也。“观之”者,观其承天治人,通大道为公之意而建之为礼,如下文所云。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衣,于既反。合,古沓反。享,普庚反。养,余亮反。此节旧在“昔从其初”之下,“故玄酒”之上,今定之于此。

  “先王”,上古君天下者。“营窟”,穴土为窟而垒其外,以泻水潦,备虫兽。“橧”,与“层”通。层累架木,若鸟巢也。“茹”者,不择而吞,谓去毛不净而食之。“范金”,为型范以铸金。“合土”,抟埴为甓墼也。合土为墙甃,范金为斧斤,斫削木以为榱栋。“炮”,苴裹而烧之,去皽。“燔”,灼。“亨”,煮。“炙”,火逼烙之也。“酪”,酸浆。“朔”,初也。此言上古五行之用未修,天之道未显,人之情未得,至于后圣之作,因天之化,尽人之能,宫室衣食各创其制,人乃别于禽兽,而报本反始之情,自油然以生而各有所致。此礼之所自始,非三代之增加,实创于大同之世也。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然后饭腥而苴孰,故天望而地藏也。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皆从其初。号,皋,俱胡刀反。饭,扶晚反。苴,子余反。首,舒救反。知,如字。乡,许亮反。此节旧在“敬于鬼神”之下,“昔才先王”之上,今定之于此。

  “皋”,呼声。“某”,死者名。复称名者,古礼质,无爵与字之别也。“饭”,实尸口。“腥”,生米也。“苴”,包也;谓包祖奠置圹中以送死。不言遣车者,亦古礼质也。“孰”,与“熟”通,谓烹牲体也。“天望”,谓望天而复。“地藏”,谓藏苴以送之。“魄”,耳目口鼻含识之质。“知”,知觉运动之灵也。魄著于体,知凭于气。人死则魄降,故养道藏之于地;知气升,故望天而求其神之复。“北首”葬也。“南乡”,乡明而治。其理亦生阳死阴,望天藏地之义也。“初”,本始之理;所谓天之道而人之情也。此节就丧礼而言礼之始制,其道虽质,而原于本始之理,则自然有其秩序而不妄,三代之英亦循是而修饰之尔。观此所言阴阳生死之义,则《夏时》《坤》《乾》为二代礼意之所存,亦可思矣。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夫,防无反。捭,卜麦反。污,乌爪反。蒉,本“”字之误,苦对反。桴,方无反。此节旧在“吾以是观之”之下,“及其死矣”之上,今定于此。

  “燔黍”,谓未有釜甑,烧石而加黍其上,炒以为糒也。“捭”,裂也,裂豚肉而燔之也。“污尊”,坎地蓄水。“抔饮”,手掬而饮。“蒉”,土。“桴”,所以击鼓。“土鼓”,陶土为腔而鞔之,今武陵人莳稻,则丸泥掷瓦腔长鼓以劝农人,其遗制也。此节言自后圣修火政以来,民知饮食则已,知祭祀之礼,致敬于鬼神,一皆天道人情之所不容已,其所从来者远,非三代之始制也。自此以下,乃推三代之礼皆缘此以兴,而莫不惟其朔初之是从焉。前言礼达于丧、祭、冠、射、御、觐、问,而此下专言祭者,以吉礼为凶、宾、军、嘉之本。扬雄所谓“礼莫重于祭”者是已。抑此章因鲁蜡祭失礼而发,故其感为尤深也。

  “故玄酒在室,醴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在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粢,与“齐”同,才细反。

  “醴”者,醴齐,酒成而汁滓相将若醴然。“”,旧说以为盎齐,酒成葱白色。“粢醍”,旧说以为缇齐,酒成而红赤。“澄”,与“沉”通,旧说以为沉齐,酒成而滓沉,《周礼》五齐之四也。“酒”,三酒,《周礼》所谓“事酒、昔酒、清酒”,较五齐为清者也。醴齐、盎齐、朝践王与后之所献也。缇齐、沉齐,馈食王与后之所献也。不用泛齐者,文略耳。三酒者,以酢王及宾者也。玄酒上古所饮,四齐近古所用,三酒则当时之所制也。“户”,室内当户;在户亦在室,而殊言之者,文互见耳。“堂”,户外堂上。“下”,堂下也;沉齐与缇齐同用,宜言在堂,而谓“澄酒在下”,记者纂夫子之言,欲令成文,遂不审也。朝践事尸于堂而尊在室,礼尤重,故尊,馈食事尸于室而尊在堂,礼稍杀,故降。酒用酢酬于事亵,故在下,又以重古质而轻时制也。“陈其牺牲”者,谓先夕陈而省之。“琴瑟”,堂上升歌之乐。“管磬”,堂下笙奏之乐。“钟鼓”,金奏,愈在下。“祝”者,祝为主人飨神之辞。“嘏”者,尸酢主人已。抟黍致福而祝为之辞也。“降”,下也;知气在上,致下之也。“上”,尊也,远也;谓禘祫太祖及所自出之帝。“先祖”,祖祢也。“正君臣”者,率臣民以事其祖考。“笃父子”者,报本之义也。“睦兄弟”者,合昭穆于庙中,“齐上下”者,定异姓尊卑之位也。“夫妇有所”,谓君在阼,夫人在房,献荐交错而有别也。“祜”,福也。天以其道阴骘下民,彝伦攸叙,而善承之以尽人道之大顺,斯以为备福也。此节备举三代祭祀之礼,仪文事义之盛,而其所自始,一沿夫上古饮食致敬之意推广行之,而天道人情皆得焉,盖亦莫不从其朔初也。

  “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孰,古“熟”字。越,户括反。

  “作”,建也。“祝号”,牲币玉之号,以告神者。玄酒虽不酌,设之亦以备祭仪也。荐血以告杀,荐毛以告纯。“腥其俎”者,豚解而以俎盛之以献也。“孰其殽”者,既烹体解而汤之以献也。“与”,当作“举”,奉也。“越席”,剪蒲席。“疏布”,布若大功者。“幂”,覆尊也。“浣帛”,练染帛以为祭服。“醆”,亦盎齐。“燔”,燔肉。“炙”,炙肝。君初献肝从,夫人亚献燔从。“醴醆”,近古之饮。“燔炙”,近古之食也。“嘉”乐而合之也。夫妇翕则父母顺,所以冀祖考魂魄之歆也。“莫”虚无也。先祖之神在虚无之中,异于生人之形质,不以亵味文物黩之,而尚质以致其精意,所以希合于冲漠也。此节言朝践事尸于堂之礼,以神为用,以质为敬,皆原本朔初以起义也。

  “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享,普庚反。告,工沃反。

  “退”,谓事尸于室也。“合亨”者,取乡肉更烹之。“体”,别骨体之贵贱,分而登俎。“簠”,盛稻粱。“簋”,盛黍稷。“笾”,竹器,盛脯果。“豆”,木器,盛菹醢。“铏”,如鼎而小,实和羹。凡此皆以今人所食之味,用生者之器进之于尸,冀神嗜之也。奉养为“孝”,锡福为“慈”。“大祥”,谓礼极文备,通于时宜,以尽协神人之情而咸受其福也。此节言事尸于室馈食之礼。变质为文,用今易古,以尽人之情而合诸天道,难极乎文之盛,而要不离乎朔初致敬之诚也。

  “此礼之大成也。”

  总结上文,礼因时而向盛、而原委初终,实相因而立,则古今初无导致,斯三代之所以反斯世于大道之公。若其精义之存,一以天道人情为端,质文通变,与时偕行,而顺承天者,固可于《夏时》《坤》《乾》而得其斟酌损益之由矣。

  右第一章。此章问答,反复申明三代制礼之精英。自火化熟食以来,人情所至,则王道开焉。故导其美利,防其险诈,诚先王合天顺人之大用,而为意深远,非徒具其文而无其实,以见后之行礼者,苟修文具而又或逾越之,则不能承天之祜,而天下国家无由而正矣。其曰“礼始于饮食”,则见人情之不容已;其曰“承天之祜”,则见天之不可诬;自生民以来莫之或易者,亦既深切著明矣。后之为注疏者,不能涵泳以得其旨趣,而立大同、小康抑扬之论,以流于老庄之说,王氏、陈氏遂疑其非先圣之格言,其亦未之察矣。今为定其错简,通其条贯,庶几大义昭明,而谤诬者其可息与。

  孔子曰:“呜呼哀哉!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天子之事守也。”金,书也反。

  此一节孔子之言,记者因前章叹鲁之说未及发明,故引夫子他日之言以证之。周自厉王无道,流死于彘,畿内大乱,幽王承之,遂丧宗周,故老绝,版章灭,几与杞、宋之无征等。鲁秉周礼,而社稷安存,文献足考,可以征礼,然因成王过赐,遂习于僭,名实不称,事多错乱,与周公制礼之意殊相背戾,而盛德不彰,故夫子深叹之。“郊”,祀天之祭。禹也,契也,谓禘也。“事守”,谓守其先世之事也。杞、宋之祀帝于郊与禘禹、禘契,皆因其先世有天下而行天子之事,故后王使嗣之。鲁统于周,无事可守,而徒僭焉,斯周公之道所由替也。鲁之失礼不但于僭,夫子观蜡之叹亦不徒以其僭,乃非僭而不能由礼者有矣,未有僭而能合乎礼者也。饰其所本无而为之文,则诚意自不足以相及,而望其达乎先王承天治人之精意,不可得已。礼之所由亡,僭为其大端也。

  故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谓大假。假,古伯反。

  自此以下,皆记者推夫子之言而明礼不可僭之意。“祭天”,郊也。“祭地”,谓遍祭四望及海内名山大川。“常古”,旧章也。“假”,至也;谓礼法之大纲,至极而不可易者也。“圣人之大宝曰位”,天尊地卑,上下定而精理奠焉,故位之所在,德之所及,则诚足以至之,祭各有分而不可逾也。

  祝嘏辞说,藏于宗祝巫史,非礼也,是谓幽国。

  “辞”者,下告上。“说”者,上逾下。“祝”为辞,“嘏”为说。“幽”,暗昧也。天子之祭,其祝与嘏皆为有天下之言,沿于古者,昭告天下,莫之易也。诸侯郊禘,祝嘏之辞说,言一国则非其伦,言天下则嫌于欲篡,故藏之宗而不敢示人,是人神相欺,为草窃暗昧之行也。

  斝及尸君,非礼也,是谓僭君。

  “”,玉爵,天子以酳尸者。《明堂位》曰:“爵用玉盏。”“斝”,玉斝。《周礼·郁人》云:“受举斝之卒爵。”“尸”,以嘏天子者也;鲁僭禘而用之。“僭君”,僭窃之君。

  冕弁、兵革藏于私家,非礼也,是谓胁君。

  “冕”,玄冕,大夫冕而祭于公。“弁”,爵弁。二者皆大夫之所得服,然必受命赐于君而后敢服。“藏于私家”,盖世以相传而自服之也。大夫帅师,受甲于公,还而车还于甸,甲散于邱,不敢以入私门,今据为己有,则胁君自立而夺其兵柄也。上二节言诸侯僭礼。自此以下三节,则言大夫僭诸侯之事。盖君僭于上,臣僭于下,理势之必然者也。

  大夫具官,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是谓乱国。

  “官”,谓有司。“具官”,不摄也。“声”,金奏。“乐”,佾舞。

  故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三年之丧与新有婚者期句,不使句。以衰裳入朝,与家仆杂居齐齿,非礼也;是谓君与臣同国。期,居之反。衰,七雷反。朝,直遥反。

  “仆”,谓若仆御然;《春秋传》曰“僚”。臣仆,父母之丧则三年不从政,新婚者则期不从政,入则听治,归则致政,不敢擅国事为己有而得遂其私也。“以衰裳入朝”,当丧而不释事,欲以自固其权耳。“与家仆杂居齐齿”者,谓仆登于朝与公臣为列,若《春秋传》“公臣不能具三耦,取足于家臣”是已。

  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处,昌吕反。

  “田”,《王制》所谓“间田”,以封王之子弟也。“有国”,谓以国制禄。“有采”者,世禄而不世官也。上言诸侯大夫相习于僭以极于乱,自此以下三节则推本言之,谓谨制度修礼法当自天子始,天子正而后诸侯正,诸侯正而后大夫莫敢不正。反是,则乱之始也。

  故天子适诸侯,必合其祖庙,而不以礼籍入,是谓天子坏法乱纪。坏,古拜反。

  “籍”,典章也。非巡狩之常,载于礼籍,而入诸侯之国,如出居于郑,狩于河阳是也。

  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是谓君臣为谑。

  “谑”,戏也。天子、诸侯各授其臣以有国,有家,而使安于所处以共戴己;若自为陵夷,俯而就之,召其僭而已矣。

  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故政不正则君位危,君位危则大臣倍,小臣窃。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法无常而礼无列,礼无列则士不事也。刑肃而俗敝,则民弗归也,是谓疵国。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别,必列反。倍,与“背”同。

  “傧”,接也。“肃”,急也。“不事”,谓无恒守。“疵”,病也。“藏身”,谓安其身于上,不事刑威之炫赫以服民也。承上文而言臣之僭君皆因于君之失正,而君之所以自正而正人者则惟礼而己矣。礼所以治政;而有礼之政,政即礼也。故或言政,言礼,其实一也。礼以自正而正人,则政治而君安,不待刑而自服。若无礼以正上下而虑下之倍窃,则必过为刑法以钤束之。刑愈密,法愈繁,而民愈偷,士失其职,民怨其上。以此立国,杂霸之术,所以为上下交病之道也。记者因夫子叹鲁之事,而推乱之所自生,本于天子之失正,乃反复推明先王制治未乱保邦未危之道,一惟齐民以礼而不以刑。与前章夫子极言礼之意相为发明,虽其所论有体用精粗之别,而意实贯通,读者可详玩而得之也。

  是故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夫,防无反。

  “本”者,本其道。“殽”者,效其法。“降命”者,播而旁及于鬼神之等,因以定人神之秩序也。承上文而言礼所以治政安君,故政之所自立,必原于礼之所自生。礼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莫不有自然之理,而高卑奠位,秩叙章焉。得其理以顺其叙,则鬼神以之傧,制度以之考,仁义以之别矣。

  命降于社之谓殽地。

  “命”者,天命自然之理,因之以制典礼者也。“降”者,由天而渐播之以差降者也。“殽地”者,天尊地卑自然之道,不亢地于天而祭达于诸侯,所以效地之顺也。由此考之,则社即后土之祀,而汉人北郊方泽之邪说,亦不辨而知其诬矣。

  降于祖庙之谓仁义。

  祖庙、山川、五祀皆本天子事天之精意而推之,而自然之等杀立焉,故皆谓之“降”。仁以尽其孝敬,义以裁其兴废,天子诸侯大夫各得祀其先,而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义之所至,仁亦至焉。或远或近,或祭或祧,皆仁义所著也。

  降于山川之谓兴作。

  命本于天,效于地,而天地之间有兴有作,以变化生成万物,则惟山川之兴云雨以承天地而起德业也,故因其理而制山川之祀以通幽明。于是天子遍海内名山大川,诸侯祭其境内山川,而大夫不得祭,盖有其土者斯有兴作之事,功相配而情相逮,故差等以之立也。

  降于五祀之谓制度。

  “五祀”,自天子达于大夫。“降”,命之下者也。五祀之神各司其令而不相逾,威福讫于家,故有家者皆以为守,则制度之所定也。

  此圣人所以藏身之固也。

  “圣人”,谓在天子之位而制礼者。本天,效地,别仁义,起兴作,考制度,以傧鬼神,礼由是立,而凡人君所以治政安君,使上下交正而远于倍窃,亦即此而在焉。圣人所以藏身深固,不待刑罚而民自服也。

  故圣人参于天地,并于鬼神,以治政也。

  “并”,列也。礼之既立,政即行焉。结上文。

  处其所存,体之序也。玩其所乐,民之治也。处,昌吕反。乐,卢各反。治,直吏反。

  “处”者,存于中而以为则之谓。“所存”者,天地、鬼神、高卑、合散,神所奠丽而定位者也。“体之序”者,礼之等者。“玩”者,观其敷施秩序而通之于事也。“所乐”者,既有定位,各依以为安,而发挥于事业者无不顺也。“民之治”者,政之效也。此又承上节而申明之,言圣人参天地,并鬼神以达于礼而立政者,莫不因其实理之固然:条理之不昧者而效法之也。礼,体也;政,用也。体用合一,而皆承天以治人,则礼之不可已而为治乱之大司明矣。

  故天生时而地生财,人其父生而师教之,四者君以正用之。故君者,立于无过之地者也。

  “生时”,谓气之变合而先阴阳以成乎风雨寒暑者也。“正用”,谓裁成之也。人君授时理财,生遂而教训之,兼天地父师之任以居民上,必自处于无过之地而后能尽其职,礼所以为天下寡过者也。自此以下六节,皆言君道之重,以申明上文“礼者君之大柄”之意。

  故君者,所明也,非明人者也;君者,所养也,非养人者也;君者,所事也,非事人者也。故君明人则有过,养人则不足,事人则失位。

  “所明”,谓制礼立政而人就之以知从违。“明人”,决从违于人也。“养”,以贡赋言。“事”,谓分职任功也。君待明于人,法不自己立,而惟下所兴废,由是下皆见其过而玩之,故损公益私,臣令君从之害皆起焉,旨日贫蹙而位不安矣。

  故百姓则君,以自治也;养君,以自安也;事君,以自显也。

  法制明于上而百姓则之,故人皆恃君以寡过,故养君乃以自安,而事君乃能自显。修明于上而下皆则之者,惟礼而已矣。

  故礼达而分定,故人皆爱其死而患其生。分,扶问反。

  “礼达”则民明于则以自治,“分定”则奉养服侍之不敢后,虽驱之危亡之地,而无畏死贪生之情矣。此礼所以为君之大柄,不待刑肃而民自服也。

  故用人之知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贪。知,珍义反。去,起吕反。

  “去”,远也。“仁”,慈柔。“贪”,谓荏弱恤私。礼以为大闲,则人无不可用之材,而皆变化其气质之偏,君之所立于无过之地以为天下寡过者也。

  故国有患,君死社稷谓之义,大夫死宗庙谓之变。

  “大夫死宗庙”,如晋变盈、宋荡山之类。“变”,不正也。礼达分定,人不敢爱其私,大夫或见放逐,则引身而去,不敢以国君死社稷之义自处而与君抗争矣。此上六节,既以申明礼为君柄之旨,而反覆推明人君秉礼以治人之道,则又以起下三节以礼治人情之意。盖自“是故夫政”以下八节,皆言礼以承天之道;而此下三节,则以言礼以治人之情;皆以发明第一章夫子所言之义。天道人情,虽无异致,而于天道这承征礼之体,人情之治著礼之用,则本末功效之间亦已别矣。而此上六节则络贯而曲通之,其立言之序错综而不紊,读者不可不察也。

  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耐,古“能”字。辟,匹赐反。

  “意”,谓以私意立法而强人从也。“辟”,喻也。“义”者,情之所宜。“利”者,情之效也。承上文而言,礼达分定而人无不专致于上之情,无不可效用于上之材,合小康之世而为大同者,惟有礼以治其情也。

  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德、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故圣人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恶,乌路反。“弟弟”,下特计反。长,丁丈反。云,起吕反。舍,书也反,下同。

  礼者,以达情者也。礼立则情当其节,利物而合义矣。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必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度,徒洛反。“美恶”之“恶”,如字。余,乌路反。见,贤遍反。

  “大端”,谓喜、怒、哀、惧、爱,皆自此生也。“一”,齐也。“穷”,尽也。“以”,用也。欲恶藏于心而善恶隐,人情亦至变矣。乃先王齐之以礼,既不拂人之情,而于饮食男女之事,使各获其应得,其于死亡贫苦之故,又有以体恤而矜全之;至于非所欲而欲,非所恶而恶,则虽饰情以希求而终不可得,则变诈不仇,而人皆显白其情以归于大同矣。此先王所以治人之情,不待刑罚,而天下国家自正也。乃其节文等杀之不忒,则一本诸天道之自然。故治人之情而即以承天之道,其致一也。

  右第二章。此章因论僭礼之失,而推礼之所以为安君治政之大用,以终前章夫子叹鲁之意,而要以天道人情为之大旨,则即前章承天治人之义,而与下二章相为表里,非徒为僭礼者言也。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其”者,想像之辞。“德”者,礼之凝而化之本也。“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三者一也。仁义者,阴阳刚柔之理以起化者也,人道于是而立,以别于万物之生,是“天地之德”也。阴阳以撰言,鬼神以用言。张子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交”,谓互相为成而形性皆具也。“会”,犹际也。神来而伸,于人息之,鬼屈而往,人之所消,则鬼神往来于两间,人居其中,而为之际会也。五行之气,用生万物,物莫不资之以生,人则皆具而得其最神者。郑氏曰“木神仁,火神礼,土神信,金神义,水神智”,皆其气之秀者也。此节承上章天道人情而言。人之有情皆性所发生之机,而性之所受则天地、阴阳、鬼神、五行之灵所降于形而充之以为用者,是人情天道从其原而言之,合一不间,而治人之情即以承天之道,固不得歧本末而二之矣。

  故天秉阳,重日星,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

  “秉”者,持以施生之谓。“垂”,谓光明之下逮也。“窍”气所自通也。“生”,生明也。“三五”,十五日。“盈”,望。“阙”,晦也。天之用阳也,而阳不亢,于日星而垂其光辉暄和,以施于地而作其生之德。地之用阴也,而阴不闭,因山川之窍墟蒸为风雨露雷,以承天之阳而终其生之德。是天地之道,皆以其升降会合而施生者为德也。“五行”,地之翕聚而成材者也。“四时”,天之运行而起化者也。五行之化气合离融结,弥纶于地上,而与四时之气相为感通,以为生物之资,是亦天地阴阳相交之所成也。日为阳而外景以施明,天气之精也。月为阴而内景以受明,地气之精也。月近日而不相当则明死;远日而与日相映则明生。日阳入乎地中,交乎阴而上映于月,和之象也;月阴升于天,与日并驱,不和之象也。十五日而盈,又十五日而阙,感必以时,离合消长之宜也,则亦天地阴阳之气交相施受以成德也。此言天地阴阳之体,以和合交感成用于两间者为德之盛也。

  五行之动,迭相竭也。五行、四时、十二月,远相为本也。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五色、六章、十二衣,还相为质也。还,似宣反。和,胡卧反。

  “动”者,所效于气味声色而成用者也。“竭”,犹消也;气偏至而滞则不和,迭相消竭,而燥温刚柔,明暗无所过胜,转以互济也。五行之序,地气之推迁;四时之序,天气之运行。十二月以月与日合之次为纪,是阴阳之所自和也。“本”者,相生之谓。五行、四时、十二月,以成乎岁而各有其纪。若六气则以初之气厥阴风木为本,四时则以冬至为本,十二月则以诹訾之次合朔为本。错综以纪而定时,各因其理之顺也。此以历法征五行之动也。“十二管”,律吕也;律有雌雄,合而为六,分而为十二也。“宫”,君也。如黄钟为宫,则林钟为征,大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之类。详见蔡氏《律吕新书》。“五声”,凡用五管而成一奏,所谓“浊不过宫,清不过羽”也,盖亦和合而成音。此以声律征五行之动也。“和”者,相得而适之谓,甘与辛和,辛与咸和,咸与酸和,酸与苦和,苦与甘和也。“十二食”未详。或胾、殽、脍、炙、炮、燔、腶、脯、菹、醢、臡、羹之谓。“还相为质”者,以一味为主而余辅之。此五行之动应乎五味之和也。“五色”,青、赤、黄、白、黑。“六章”,若黑与白谓之黼,青与黑谓之黻之类。“十二衣”,《虞书》所谓“十二章”。“还相为质”者,以一色为质而加余色为绘。此五行之动应乎五色之采也。此节言天地阴阳之用著于五行,而五行之所以能成其美者,则以互相和合错综而无所偏用,斯以为五行之秀也。以上二节,皆以发明天地之德、阴阳之交、五行之秀,周遍调合,成生物之大化,以起下文惟人为能体备之意。其不言鬼神者,则以鬼神即二气、五行之屈伸,而月之盈亏,五行之动竭,皆有消息之理焉,则鬼神之理亦存乎其中矣。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别,必列反。

  “心”者,形气之灵,理之所自显也。“端”,犹萌也。“被”,施及也;谓施明于色而喻之也。天地之理,刚柔顺健,升降交和,其同异翕辟合之际,触感而灵,则神发而理著焉。此天地之心,人之所凝以为性,而首出乎万物者也。“五行”,万物皆资之以生,而其既成乎水、火、木、金、土,则其质丽乎粗,形而下之器也。若其神之所缊于两间,以承天地之化而生物,则甫有其萌,而为水、火、木、金、土之所自成;此犹未离乎形而上之道,而于人乃成为形,是“五行之端”也。万物之生,莫不资于天地之大德与五行之化气,而物之生也,非天地合灵善之至,故于五行之端偏至而不均,惟人则继之者无不善,而五行之气以均而得其秀焉。故其生也,于五行之化质,皆遇其故,以不昧其实,食而审于味,听而辨于声,视而喻其色,物莫能并焉。则天地之理因人以显,而以发越天地五行之光辉,使其全体大用之无不著也。心凝为性,性动为情,情行于气味声色之间而好恶分焉,则人之情与天之道相承终始而不二,具可知矣。上文言“四时十二月”,而此之不及者,言人为五行之端则其理著于人心,而时月之纪,寒暑启闭之宜,亦惟人之良能而物所不得与,亦可以类推已。

  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

  “作则”,谓立政也。“本”者,原其礼之所自出。“端”者,即其萌而推其著也。“柄”,持而运行之也。“纪”,分别之以垂法也。四者所谓本于天也。“月以为量”,谓施如其受之量,如月受日明,有盈阙也。“徒”,类也。人者鬼神之会,故理可类推也。“质”者,人所自生,以五行之德为质而生礼也。此三者所谓“殽于地”也。“礼义”者,因义制礼,而礼各有义也。“器”,成用者也,本天殽地以为道,而实著之礼以成用也。“田”者,谷所自生。“以人情为田”,言礼皆缘人情而起也。“灵”,物之神者。“畜”,谓驯致之也。本天道以尽人情,则物之性亦尽。故礼成而瑞应之,盖天人一致之征也。承上文而言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而备阴阳、四时、日月、五行、鬼神之理,故先王立政,制为礼以达人情,即以合天德,体用一原而功效不爽也。

  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以阴阳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时为柄,故事可劝也。以日星为纪,故事可列也,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鬼神以为徒,故事可守也。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复,芳服反。行,下孟反。

  “物”,亦事也。“举”,统也。得其本而理皆具,事无不统也。“情可睹”者,得其大端而事物之情状悉知也。“事可劝”者,运行有序而人乐为之也。“列”,陈列之而下皆喻也。“艺”,常也;功有量则可常也。“事可守”者,达于幽明之理则守人道,而鬼神之理已得,不徒务于虚罔也。“复”者,反合于道也。“考”,成也。“奥”,主也。得人之情,人归之为主也。“饮食有由”者,谓德被民物则享天下之奉而不虚也。言先王天道以治人情,故礼行政立而无不宜也。

  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故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凤以为畜,故鸟不獝;麟以为畜,故兽不狘;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

  “鲔”,大鲤,尤善逸者,“淰”,惊散也。“獝”,狂飞。“狘”,惊走。三者在是,则其属聚而绕之,“人情不失”,谓灼之以卜而知吉凶之情状。此释四者所以为灵,而致之足以为瑞也。

  故先王秉蓍龟,列祭祀,瘗缯,宣祝嘏辞说,设制度,故国有礼,官有御,事有职,礼有序。

  “秉”,奉也。“列”,定其制也。“缯”,币也。牺牲币玉皆祭之物,独言“瘗缯”者,盖有阙文。“宣”,告也。“制度”,宫室衣服之等。“礼”者,吉、凶、军、宾、嘉之仪。“官”,《周礼》六官。“御”,所治也。“序”,上下之等杀。官有御而因事赋功无不举之职也,国有礼而尊卑上下无相越之序也。蓍龟、祭祀以承天,制度、官礼以治人,皆所谓“礼义以为器也”。而惟通于天人情理之故,故幽明咸受治而皆得也。

  故先王患礼之不达于下也,故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祖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偿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庙,三公在朝,三老在学;王前巫而后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无为也,以守至正。朝,直遥反。

  “定天位”者,天不可以方所求之,就郊而远之,以尊之也。“于国”者,社在公宫之右也。“列地利”者,地生财以养人而各有封守,故因而分祀之也。山川为地之所窍以交于天,鬼神之所自屈伸,故专以鬼神属之。“本”,谓仁与事之原。孝为仁之本,五祀各有所司,分职任事之本也。“巫”“史”,皆有事于祭者。“卜”“筮”,卜人,筮人,以诹日及尸。“鼓”,乐工。“侑”,佐食。“中”,居其间。“心无为”者,肃雍不言而存之于心也。“至正”者,端庄诚敬之至也。承上文而言人神之治皆先王所以本天治人之事,而精意所存,不能遍喻于愚贱,故躬行于上者特以祭为礼之尤重,加之意焉。祀典既定,上下咸秩,而当祭之日,任宗祝于庙中,与三公之在朝,三老之在学均其隆重,巫、史、瞽侑交相天子,肃穆端静以通神明,所谓“庙中者天下之象”也。以此作则于上,庶几民感于上之所敬修者,潜移默喻,以习知制度官礼之各有本原而非以强天下,则不待告诫而礼自达焉。是人情之所自治,必本于天地阴阳之精理,亦愈可见矣。

  故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

  “礼行”,谓典修官备而敬以行之。“百神受职”,风雨寒暑不愆其节也。“极”,至也。“百货极”者,物顺成也。“服”,事也;谓人皆以孝慈为当然而尽其事也。不言礼行于山川者,略文。“法则”,谓以神有专司,知人有恒守也。“藏”,函也。祭祀之义修,而制度官礼之良法美意皆函于此也。申结上文,而言其效之著于人神者,以终本天道以治人情之意。

  右第三章。上章言先王制礼,既承天道,抑顺人情,此章乃言天道人情合一之理,明人之有情,率原于天道之自然,故王者必通其理以治情,而情无不得,则礼之所自设,深远普遍而为生人急者,其愈明矣。前四节推明人生受命之原,以显人道之所自立,盖言命而性在其中,与《中庸》《孟子》意相发明,而周子《通书》、张子《西铭》皆自此出,学者不可不详玩焉。

  是故夫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夫,防无反,下同。大,他盖反。

  “大”,至也。至一者,理无不函、富有万殊而极乎纯者也。语其实则谓之诚;无所感而固存,四应而不倚,则谓之中。其存于人而为万善之所自生,则谓之仁;其行焉皆得而不相悖害,则谓之顺;天之德,人之性而礼之缊也。“分”者,体之立也。“转”者,气之变合也。“变”者,运行之化也。“列”,序也;谓屈伸往来之序也。天地、阴阳、四时、鬼神,皆大一之所函,函则必动,体有阖辟而天地定矣,气有嘘吸而阴阳运矣,变通相禅四时成矣,由是而生化之机出焉。伸以肇天下之有则神也,屈以归固有之藏则鬼也,莫不橐合于大一之中,以听自然之推荡,而高卑之位,刚柔之德,生杀之序,幽明之效,皆于是而立,则礼之所本也。

  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

  “降曰命”者,即所谓“殽以降命”,礼之秩序也。“官”,效其职也;谓皆以效大一之动而著其能也。

  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分,扶问反。

  自其一理浑沦,阖焉辟焉,而清浊高下各奠其位,则天地固大一之所分矣。而阖辟之朕,初无二几,清者升则浊者自降,是大一之生众理者皆具于天,而地者其动之所成也。礼所自生,存中而发外,因用而成体。其用者天之德,其成而为体则效地之能,是本于天而动于地也。由是而事之序、时之宜,分艺之各效,酬酢万变而不穷,皆以行其中和自然之节而为仁之所自显,斯一本而万殊之实也。“分”者,职所守。“艺”者,才所任也。

  其居人也曰养,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养,盖“义”字之误,宜寄反。食,祥吏反。冠,古乱反。朝,直遥反。

  “居”,存也。“义”者,人心之宜,礼之所自建者也。存于中则为义,天之则也;施于行则为礼,动之文也。“饮”,燕飨。“食”,馈食、公食。“货力、辞让”,则饮食、冠昏、丧祭、觐问、射御之所资以为礼者也。

  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故惟圣人为知礼之不不可以已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坏,古拜反。丧,息浪反。去,起吕反。

  “人之大端”,谓吉凶得失之主也。“固”者,操敛之,勿使偷佚以耗其生也。“会”,腠理。“束”,脉络也。“事鬼神”,谓祭祀。“窦”者,天人之通也。“亡人”,戕其生者。讲信修睦,则争乱息而无外患;固其肌肤之会筋骸之束,则淫泆远而无内戕,丧亡之害免矣。礼原于天而为生人之本,性之藏而命之主也,得之者生,失之者死,天下国家以之而正,惟圣人知天人之合于斯而不可斯须去,所为继天而育物也。此上四节,皆明礼本于天德而道不虚行,非达天德者不能体之,以起下文本仁达顺之意。

  故礼之于人也,犹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

  礼待人而行,犹酒之待糵而成也。君子敦仁以致顺,则礼达于上下;小人饰文以窃礼,徒为礼蠹而已矣。故典礼具存,而夫子叹三代之英未能逮者,盖以此也。

  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

  义为礼之制,“柄”也;礼为义之章,“序”也。义之柄,礼之序,盖天道之著于人情者。圣王本仁达顺,修其德以凝其道,则人情治而人之大端立矣。

  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种,之用反。

  “田”,谓礼所自植。“耕之”,修治使淳美也。“陈”,分别其宜也。“种之”者,义为礼本,犹种之生苗也。义非学不精,“耨之”才。去其似义而非者也。仁者心之德,学以精义,而不存仁以为之本,则无以会通而合于天德也。“播”,达也;达之以乐,所以大顺人情之和也。礼所自立,原于天德,故非修德者不足以治人情而符天道,依于仁而本立,成于乐而用行,斯修德之极至,而后礼非虚行也。

  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

  礼为义之实,而礼抑缘义以起,义礼合一而不可离,故必陈义以为种也。

  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协于艺,讲于仁,得之者强。

  “艺”,学也。“分”,区别其宜也。“节”,则也。“讲”,习也。“强”,固也。义由学而精,而受则于仁,故必讲学存仁,而义礼乃坚固也。

  仁者,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者尊。

  礼以精义,而天德自然之符以施之事物而咸宜者,非仁不足以体之,故仁为义本。“顺”者,乐之德也;乐为顺之用而仁则其体也。“尊”,崇也,谓为物所信从也,以上五节,反复推原圣王修德以行礼之本而极之于仁。盖仁者大一之缊,天地阴阳之和,人情大顺之则,而为礼之所自运,此一篇之枢要也。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明乎此,则三代之英所以治政安君,而后世习其仪者之流于倍逆僭窃,其得失皆缘于此,所谓“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以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弗肥也。

  “无耜”,则亦不在耕矣。“合”,谓内皆符于心也。“弗获”,则非己有。“弗食”,不能利其用。“弗肥”,不能享其成也。仁者顺之体,体立于至足,举而措之以尽其用,则仁之利溥矣。仁为礼乐之合而天道人情之会也。

  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谓大顺。

  “革”,皮也。“法”,秉法不阿。“廉”,方值也。“相序”,辑睦而共理也。“德”,谓仁也。载礼之谓“车”,行礼之谓“御”。“信”,实行。“考”,成也。敦仁而行之以顺,则天下无不顺矣。大顺斯大同矣,三代之英所以与大道之公而合德也。自此以下至章末,皆以极言顺德之美而赞仁用之大。

  大顺者,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常也。养,余亮反。

  大顺而后礼非虚行,以承天道,治人情而不匮也。

  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细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间,连而不相及也,动而不相害也,此顺之至也。苑,于粉反。缪,眉救反。“细行”之“行”,下孟反。间,余字。

  “事大”,谓临大事。“积”,冗也。“苑”,滞也。“缪”,悖也。“细行”,小节。“失”,疏忘也。“深”,意深远也。“通”者,能达其意。“茂”,密也。“有间”,疏通也。“连”者,事相因。“不相及”,各成其章而不紊也。“动”,变也。“不相害”,变而不违其初也。以大顺之道接事应物而无不咸得,此顺之效而乐之实,若其体则仁也。

  故明于顺,然后能守危也。

  “顺”者,以至仁而体人之情,人情得则虽危而不倾,政治而君安也。

  故礼之不同也,不丰也,不杀也,所以持情而合危也。故圣王所以顺,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合男女,颁爵位,必当年德,用民必顺。杀,色戒反。当,丁浪反。

  “不同”,谓等杀之宜。“持情”者,人情之流,喜放恣而厌约束,得其宜则有以定其情而自持也。“合危”,谓安危一致。“山者”,山居者。“渚者”,泽居者也。“敝”,劳也,各安其居,习其利,不病之也。“饮食”者,土谷之产,与水、火、金、木为六府。“时”,因其德王材成之时。“合男女”,谓婚嫁。“年”者,女二十而嫁,男三十而娶,四十授职,五十授爵。“德”,因能任职也。“用民”,力役之事。“顺”,得其时制而人乐为之。此言顺之达于人情者也。

  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子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余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也。棷,与“薮”同,素旦反。

  “昆虫”,螟螣之属。“凶”,疫也。草木之异曰“妖”,禽虫之怪为“孽”。“疾”,害也。“爱”,吝也。“道”,谓三辰之轨,寒暑之正。“器车”,未详,“可俯而”,不惊骛也。此言顺之达于天道者也。

  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句,此顺之实也。

  “是”,此也。“无故”,谓无异故。礼者义之实,修礼而义达矣。信者实理,天之德、仁之藏也。仁者顺之体,故体信而达顺矣。天道人情,凝于仁,著于礼,本仁行礼而施之无不顺,皆其实然之德也。

  右第四章。此章承上三章而言礼之一本于天,而惟体天德者,为能备大顺之实,以治政安君而天人无不顺焉。三代之英所由绍大道之公而继天立极也,乃推求其本,则一言以蔽之曰仁。盖此章之言仁与《中庸》之言诚,一也,是礼之所自运而运于天下则顺者也。故夫子答颜子问仁而曰“复礼”,学者由是而体察之,则天德王道体用合符之理,可不昧其要归矣。

  《礼记章句》卷九终 船山遗书(全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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