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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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孟子
离娄上篇
一
以六律正五音,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五音言,而人声之五音不在其中。盖人声之五音一因其自然,直是无可用力正得处。律之所能正者,以立长短、大小、多少、轻重之法,而取清浊、缓急、修促、洪细之定则也。耳无定准,藉数以立质,随质以发声,而八音之宫、商、角、徵、羽乃以分焉。盖八音之有响,虽天地之产,使有可以得声之材,而其成音也必由人制。制之自人,则或增或损,无成则而必乱,故必以六律一成之数为之准,而合于数者合于音矣。若人声之清浊敛纵,一仍乎自然之喉、舌、唇、齿、腭,一成以还,莫之为而自动于窍,虽有六律,亦安所施哉?此亦不待审乐者而后知也。
若夫歌唱之节,亦有所待以取和,则又恃五音已正之八音定其疾徐之度耳。故六律者以正五音于八音,而八音者又以其五音之叶正人声之五音也。在古乐,则房中升歌以瑟,余乐以笙磬。于今世俗之乐,则南以拍板,北以弦索。古乐今乐,雅、郑不同,而人声之受正于五音,不受正于六律,一也。
程氏复心只此不知,乃谓“圣人制五音以括人声”,矮人观场,无劳饶舌可已。
二
“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唯宋仁宗可以当之。其“不可法于后世者”,则汉文、景是已。齐宣王不忍一牛,孟子许其足以王者,犹谓乍见孺子而怵惕恻隐之人可以保四海,无欲穿窬之人可使义不胜用耳。偶然半明半灭之天良,安得遽谓之有仁心耶?
至若梁武帝者,篡其君而推之刃,惧冤报之相寻,思以苟免其人诛鬼谪之大罚,而又择术不审,托于无父无君之教以自匿;抑且贪非所据,愤不自戢,杀人盈于城野,毒祸中于子孙。正孟子所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不仁之尤者也。乃云“天下知其慈仁”,知之者谁耶?不过游食之髡,饱其利养,赞叹功德而已。若天怒人怨,众叛亲离,本纪可考,安所得“慈仁”之称哉?
以齐宣爱牛之心而行先王之道,若因半星之火,欲成燎原之势。自非孟子为之吹嘘播飏之,固必不能。盖其一暴十寒之心元自不给于用,而扩充之也自非旦夕之功。若彼始为乱贼、继为浮屠之萧衍,即使依样胡卢,行井田,立学校,亦与王莽之效《周官》以速亡者无以异。安所得泽被于民而法垂于后耶?范氏于是为失言矣。
庆源云“武帝有仁闻而非其真”,差为近实。然衍之恶积而不可掩,不仁之声,遗臭万年,岂但失真而已哉!
三
“不愆不忘”两“不”字,元是工夫字,与无愆无忘不同。不以有意而愆谬之,不以无意而遗忘之,乃能循用旧章以遵先王之道。在《诗》之以祝王之子孙者,固为愿望之词,非有率用旧章者,而以赞其无愆无忘之美。孟子断章引此,亦正于“不愆不忘”显遵法者学古之功。不得以“不愆不忘”为无过,“率由旧章”为遵法,逆文立意也。遵法而可无过,乃孟子引伸诗人言外之旨,故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以补《诗》所未言之效。若《诗》已有无过意,则当以“此之谓也”直结之矣。集注未安。
四
法律之不可胜用,仁之覆天下,虽圣人之以为法于后世者以此,乃圣人之自以制器审音,平治天下,先须用此。非在圣人独恃其耳目心思已足给用,但为天下后世不能如己之不待于法,故须与立个法度也。
《集注》似误看一“继”字,将耳目心思之既竭,作圣人自用之道,圣人已自了当后,又加上一种方便与后人。如此说来,未免害理。此虽为上古圣人而言,然其云竭目力之圣人者,岂其明之过于娄、班?竭耳力之圣人者,岂其聪之过于师旷?竭心思之圣人者,岂其睿智之过于尧、舜?则亦但竭其耳目心思,终不能制器审音而仁天下;于是继求之一定之法,使目有凭以用其明,耳有凭以用其聪,心有依据以行其仁,然后知向之徒勤于耳目之力、心之思者,必至此而后非妄也。规矩准绳元不是目力看出来底,六律元不是耳力听出来底,不忍人之政元不是师心亿度想出来底。
《集注》“犹以为未足”一语,殊不稳妥。岂但以为未足哉!直是耳目心思之力,与形之方圆、声之五音、天下治平之理,全然凑泊不著。规矩准绳因乎象,六律因乎数。圣人不于目求明,于耳求聪,而以吾心之能执象通数者为耳目之则。故规矩、六律之所自制,不得之耳目者而得之于心思,以通天下固有之象数,此以心而治耳目也。不忍人之政,上因天时,下因地利,中因人情。圣人不任心以求天下,而以天下固然之理顺之以为政,此以理而裁心思也。故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察迩言以执两端而用其中。岂有闭门造车、出门合辙之自用者哉!圣人用之而自不可胜用,乃以垂之后世而亦不可胜用,其理一,其效均也。
如谓先王为天下后世故,制此法度,若圣人之自为用者,一目击而方圆即定,一流耳而五音即定,一致思而仁即被于天下,则此圣人者,将如佛氏之观十方世界如掌中果,一按指而海印发光,一皆成就耶?言之无实,亦不祥矣。
既者,已事之词也;继者,遂事之词也。“已竭耳目心思”云者,劳已尽而绩未成也。“继之以规矩、准绳、六律、仁政”云者,言彼无益,而得此术以继之,乃以遂其所事也。双峰乃云“唯天下不能常有圣人,所以要继之以不忍人之政”。然则使天下而恒有圣人,则更不须此不忍人之政乎?是孔子既作,而伏羲之《易》,唐、虞之《典》,殷、周之《礼》,皆可焚矣!此老子“剖斗折衡”之绪论,释氏“黄叶止啼”“火宅”“化城”之唾余。奈何游圣贤之门者,不揣而窃其旨也!
五
人君之所不得于天下者,亦唯不亲、不治、不答以敬而已。其以莅下土而定邦交者,亦唯爱之、治之、礼之而已。仁、智、敬之皆反求矣,则亦更有何道之可反求也?只此三者,包括以尽。“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是总括上文以起下义。双峰乃云“上面三句包括未尽,‘皆’字说得阔”,徒为挑拨,了无实义,当亦未之思尔。
六
林氏所云“诸侯失德,巨室擅权”,自春秋时事。逮乎战国,天下之持权者又不在世卿而在游士矣。“不修其本,而遽欲胜之”,唯晋厉、鲁昭、齐简为然。战国时,列国之卿与公室争强弱者,仅见于田婴、韩朋,然亦终不能如三家、六卿之强逆也。以蟠根深固之魏冉,而范雎一言则救死之不暇。七国之贵公子者,劣以自保其富贵。安得有君欲胜之不能而取祸者哉?
孟子说“不得罪于巨室”,与周公“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意同,乃以收拾人心于忠厚仁慈之中,而非有称兵犯顺之王承宗、跋扈不恭之韩弘须为驾驭,不然则效安、史、滔、泚之为也。看孟子说“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则其云“为政不难”者,为施德教之令主言也。若唐宪宗一流恩、威两诎之君,本无德教,不足言矣。
《孟子》七篇,屡言兴王业之事,而未详所以定王业者。唯此一章是已得天下后经理措置之大业。所谓“为政”者,言得天下而为之也。得天下而为之,而先以尊尊、亲亲、重贤、敦故之道行之于庙堂之上,君臣一德,以旬宣而绥理之,勿使游谈之士持轻重以乱天下之耳目,则指臂相使,而令下如流水之原矣。当此之时,君臣一心德而天下待命焉,安所得擅权之巨室,杀之不能,纵之不可,须以处置遥持其生命乎?
裴晋公之进说也,挟韩弘、承宗之叛服以为辞,而云“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此等章疏,便是三代以下人习气。上失格君之道,下乖纯臣之义,只靠著祸福声势胁持其君以伸己意,而其文字流传,适以长藩镇之恶而不恤。以皇甫镈之不可使居相位为老臣者,不能正君心于早以杜其萌,则唯称引古谊,以明贵义、贱利、尊君子、远小人之大道;若其不听,无亦致位以去而已。今乃引叛臣之向背以怵其君,使之惧而庸吾言,则己志伸而国是定;即其不听,而抑有所操挟以自免于诛逐。其于“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之义,相去远矣。三代以下无大臣者,此也。奈何引孟子而同之!
七
粗疏就文字看,则有道之天似以理言,无道之天似以势言,实则不然。既皆曰“役”,则皆势矣。《集注》云“理势之当然”,势之当然者,又岂非理哉!所以庆源、双峰从理势上归到理去,已极分明。
“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理也。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小役大,弱役强”,势也。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
大德大贤宜为小德小贤之主,理所当尊,尊无歉也。小德小贤宜听大德大贤之所役,理所当卑,卑斯安也。而因以成乎天子治方伯、方伯治诸侯、诸侯治卿大夫之势。势无不顺也。
若夫大之役夫小,强之役夫弱,非其德其贤之宜强宜大,而乘势以处乎尊,固非理也。然而弱小之德与贤既无以异于强大,藉复以其蕞尔之土、一割之力,妄逞其志欲,将以陨其宗社而死亡俘虏其人民,又岂理哉!故以无道之弱小,而无强大者以为之统,则竞争无已,戕杀相寻,虽欲若无道之天下尚得以成其相役之势而不能。则弱小固受制于强大,以戢其糜烂鼎沸之毒。而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已。
曹操曰:“使天下无孤,则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自操言之,固为欺凌蔑上之语,若从旁旷观,又岂不诚然耶?是虽不得谓强大之役人为理之当然,而实不得谓弱小之役于人非理之所不可过也。故本文云:“小役大,弱役强,天也。”自小弱言之,当役而役,岂非理哉!是非有道之天唯理,而无道之天唯势,亦明矣。
双峰以势属之气,其说亦可通。然既云天,则更不可析气而别言之。天者,所以张主纲维是气者也。理以治气,气所受成,斯谓之天。理与气元不可分作两截。若以此之言气为就气运之一泰一否、一清一浊者而言,则气之清以泰者,其可孤谓之理而非气乎?
有道、无道,莫非气也,此气运、风气之气。则莫不成乎其势也。气之成乎治之理者为有道,成乎乱之理者为无道。均成其理,则均成乎势矣。故曰:“斯二者,天也。”使谓泰有理而非气,否但气而无理,则否无卦德矣。是双峰之分有道为理,无道为气,其失明矣。
若使气之成乎乱者而遂无理,则应当无道之天下,直无一定之役,人自为政,一彼一此,不至相啖食垂尽而不止矣。其必如此以役也,即理也。如疟之有信,岂非有必然之理哉!无理之气,天地之间即或有之,要俄顷而起,俄顷而灭。此大乱之极,如刘渊、石勒、敬瑭、知远。百年而不返,则天地其不立矣!
理与气不相离,而势因理成,不但因气。气到纷乱时,如飘风飘雨,起灭聚散,回旋来去,无有定方,又安所得势哉!凡言势者,皆顺而不逆之谓也;从高趋卑,从大包小,不容违阻之谓也。夫然,又安往而非理乎?知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则双峰之言气,亦徒添蛇足而已。
八
言理势者,犹言理之势也,犹凡言理气者,谓理之气也。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
双峰错处,在看理作一物事,有辙迹,与“道”字同解。道虽广大,然尚可见,尚可守,未尝无一成之侀。故云“天下有道”,不可云“天下有理”。则天下无道之非无理,明矣。
道者,一定之理也。于理上加“一定”二字方是道。乃须云“一定之理”,则是理有一定者而不尽于一定。气不定,则理亦无定也。理是随在分派位置得底。道则不然,现成之路,唯人率循而已。故弱小者可反无道之理为有道之理,而当其未足有为,则逆之而亡也。孟子于此,看得“势”字精微,“理”字广大,合而名之曰“天”。进可以兴王,而退可以保国,总将理势作一合说。曲为分析,失其旨矣。
九
“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自是三项人。国削兵衄,犹自偷一日之安者,“安其危”也。能为国家之灾害者,而彼反以为利,如虞公之璧马,平原君之上党,祸所自伏,而偏受其饵者,“利其灾”也。荒淫暴虐,为酒池、肉林、琼林、大盈者,“乐其所以亡”也。
不仁者之有此三者,亦各有所因。昏惰而不能自强于政治,故“安其危”。贪利乐祸,小有才而忮害无已,故“利其灾”。嗜欲蔽锢,沉湎而不知反,故“乐其所以亡”。三者有一,即不可与言矣。
如宋理宗亦无甚利灾、乐亡之事,而但居危若安,直是鼓舞警戒他不动。梁武帝未尝安危、乐亡,乃幸侯景之反覆,以希非望之利,故虽自忧其且败而纳景。首祸之心,终不自戢,则人言又何从而入?若唐玄宗之晚节,未尝安危而利灾也,特以沉湎酒色,而卒致丧败,则虽知张九龄之忠,而终幸李林甫之能宽假以征声逐色之岁月,故言之而必不听。
三者有一,则必至于亡国败家。而若楚怀王、秦二世、隋炀帝、宋徽宗,则兼之者。以其昏惰安危贪忮利灾沉溺嗜欲乐亡者而言之,则统为不仁。然不仁者未必皆合有此三者也。
双峰归重末句,自未分晓。其意以为唯荒淫暴虐者,则与《集注》“心不存”之说相为吻合。乃《集注》“心不存则无以辨于存亡之著”一语,亦抬起此不仁者太高。若论到存心上,则中材之主能保其国家者,若问他仁义之心在腔子里与否,则无论“三月不违”,即日月一至,乃至一念之分明不昧,亦不可得。然而以免败亡而有余者,则未能仁而犹不至于不仁,尚可与言也。人而谓之不仁,岂但不能存其心哉,直已丧其心矣!
心不存者,谓仁义之心不存也;丧其心者,并知觉运动之心而亦丧也。昏惰、贪忮、沉溺之人,他耳目口鼻、精神血气,只堆垛向那一边去,如醉相似,故君子终不可与言,弗能为益而只以自辱。若仅不能存其心,则太甲、成王之早岁固然,正伊尹、周公陈善责难之几也,何遽云不可与言耶?
十
“反身而诚”,与《大学》“诚意”“诚”字,实有不同处,不与分别,则了不知“思诚”之实际。“诚其意”,只在意上说,此外有正心,有修身。修身治外而诚意治内,正心治静而诚意治动。在意发处说诚,只是“思诚”一节工夫。若“反身而诚”,则通动静、合外内之全德也。静而戒惧于不睹不闻,使此理之森森然在吾心者,诚也。动而慎于隐微,使此理随发处一直充满,无欠缺于意之初终者,诚也。外而以好以恶,以言以行,乃至加于家国天下,使此理洋溢周遍,无不足用于身者,诚也。三者一之弗至,则反身而不诚也。
唯其然,故知此之言诚者,无对之词也。必求其反,则《中庸》之所云“不诚无物”者止矣,而终不可以欺与伪与之相对也。朱子曰:“不曾亏欠了他底。”又曰:“说仁时恐犹有不仁处,说义时恐犹有不义处,便须著思有以实之。”但依此数语,根究体验,自不为俗解所惑矣。
大学分心分意于动静,而各为一条目,故于“诚其意”者,说个“毋自欺”。以心之欲正者居静而为主,意之感物而有差别者居动而为宾,故立心为主,而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从心,而毋以乍起之非几凌夺其心,故曰“毋自欺”,外不欺内、宾不欺主之谓也。
今此通天人而言诚,可云“思诚者”人不欺天,而“诚者天之道”,又将谓天下谁欺耶?故虽有诚不诚之分,而无欺伪之防。诚不诚之分者,一实有之,一实无之;一实全之,一实欠之。了然此有无、全欠之在天下,固不容有欺而当戒矣。
“诚者天之道也”,天固然其无伪矣。然以实思之,天其可以无伪言乎?本无所谓伪,则不得言不伪;如天有日,其可言此日非伪日乎?乃不得言不伪,而可言其道曰“诚”;本无所谓伪,则亦无有不伪;本无伪日,故此日更非不伪。乃无有不伪,而必有其诚。则诚者非但无伪之谓,则固不可云“无伪者天之道”也,其可云“思无伪者人之道”乎?
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通吾身、心、意、知而无不一于善之谓也。若但无伪,正未可以言诚。但可名曰“有恒”。故思诚者,择善固执之功,以学、问、思、辨、笃行也。己百己千而弗措,要以肖天之行,尽人之才,流动充满于万殊,达于变化而不息,非但存真去伪、戒欺求慊之足以当之也。尽天地只是个诚,尽圣贤学问只是个思诚。即是“皇建其有极”,即是二殊五实合撰而为一。
十一
孟子言“皆备”,即是天道;言“扩充”,即是人道。在圣学固不屑与乡原之似忠信、似廉洁者为对,在王道亦不屑与五伯之假仁假义者为对。学者先须识得此字,然后见处真,立处大,可有至百步之力,而亦不昧于中百步之巧。若将此“诚”字降一格,使与“欺”字“伪”字作对,则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之小人便是配天之至诚矣。
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大段事,只当得此“思诚”一“思”字,曰“命”、曰“性”、曰“道”、曰“教”,无不受统于此一“诚”字。于此不察,其引人入迷津者不小。
广平引《大学》“欲诚先致”释明善、诚身之序,自是不谬,以致知、诚意是思诚者知行分界大段处也。若庆源死认诚意为诚身,而孤责之隐微之无欺,则执一砾石而谓太山之尽于是,亦乌知其涯际哉!
十二
文王当商命未改之时,犹然受商之钺以专征,故无图天下之心,而后为大公无私。若孟子所以期当时之侯王者,则异是。周德已讫,而民之憔悴甚矣。天命须是教有所归,斯民须是令之有主,此亦有广土众民者义之所不得辞。则但行文王之政,不必心文王之心,而已无愧于文王。
况乎汉高之王汉中,秦已亡而天下裂,义帝之在郴南,初未尝正一日君臣,如夏、商世德相承之天子,为汉之所必戴也。至项羽之稔恶已盈,固不足以为盟主,分汉王于汉中,非所宜顺受之命。使汉君臣不以天下为图,徒保守一隅,养民致贤而一无所为,为之,则一吴芮、尉佗而已矣。《集注》以私罪汉,未合于时措之宜也。
到廓然大公处,却在己在人,更不须立町畦,自贻胸中渣滓。上审天命,下察人心,天理所宜,无嫌可避。使文王而当七雄、秦、项之际,上无可服侍之故主,下无可推让之邻国,又岂得不以天命不可旷、民望不可违为大公至正之道哉!
七雄之不仁,项羽之不义,既恶剧于崇、密而必不可北面事之;苟有其德,允当其位,而当此两不相下之势,如项羽之不并天下不休者,又岂如四海乂安,仅保一方之三苗可舞干而格?则以天下为己任者,“勿贰尔心”,而夙夜以期乎必济,正以其身为天下用,而不徇小名小义以自私。藉令汉高而忘天下也,膜视此中国糜烂瓜分于项氏之手,又岂文王之所忍为乎?
乃若汉高之德愧文王者,则其所致之贤非伯夷、太公、颠夭、宜生之属,两生、四皓终不见庸,而滥以天爵施及哙伍;其养民之政,因陋就简,使五帝、三王强教悦安之大德斩焉不传于后世,斯以为周、汉醇疵之差别尔。若其图天下于秦、项之手而往必求济也,则与尧、舜、汤、文何异道之有哉?
十三
以手援嫂,自是惊天动地事。《集注》云“非若嫂溺可手援”,忒把手援看作等闲,坐为孟子“子欲手援”一语赚惑。孟子自缘淳于髡滑稽无赖,到底不屑与他正经说,只折合得他便休。其与告子、任人辈语,皆然。“子欲手援天下乎”,非法语也。
此处唯南轩及朱氏公迁看得精析不乱。嫂溺自是用常礼不得处,与汤、武征诛,伊、周放戮,大舜不告一例。若当时天下之溺只是正道上差错了,要与他整顿却易,只消得守道之常为之匡正,则事半而功已倍矣,何用似以手援嫂,做出者样非常事来!
故孟子之道,合则行,不合则止,犹男女无别时只依着授受不亲之常礼,便足整顿。自生民以来,一治一乱,圣贤看来全无诧异;而由乱向治之时,为之拨乱反正,大经大法,如运之掌,固不消手忙脚乱也。其云“子欲手援天下乎”,谓援处与溺处各有登对,无事张皇,如嫂命滨危,须破礼合权耳。
十四
双峰说:“曾晢不私其口腹之奉,常有及物之心,这便是好底意思,曾子便能承顺他。”此言害道不小。子之事亲,若在饮食居处之际较量着孰得孰失,得则顺之,失则逆之,即此便是不孝之尤。陈了翁云:“臣弑君、子弑父者,常始于见其有不是处耳。”见其有是,即见其有不是矣。
以余食及人,当甚好处?曾子、曾元皆处贫约,即撙节而俾无失肉,以得尽养,亦未便是不好。曾元胸中正执此道理与父母计较耳。且余食之所及者,果饥寒待此以为命者乎?或在童稚,或在仆妾,亦只是呴呴之爱。有如父索所余之财货,以授非所当得之爱妾,则固溺爱不明而陷于恶矣。
乃天下不孝之子,才于此辨是非,便做出逆天大恶来也不顾恤。故舜之琴、弤、干、戈,自非象之所宜得,然使父母欲以与象,岂便固执不与?“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则亦无是底父母也。凡此之类,父母即极其不是,也只欣然承顺。双峰云“要谕之使合于道”,一谕便是责善,责善便是争,争便是忤逆。父子之间,各执一是以相讼,而人道灭矣!
若礼所云有过则谏者,自是关系行检大纲目处,岂在脔肉、杯酒、斗粟、尺布之间苛求其得失!贵戚之卿,且必君有大过而后谏,况子之事亲耶?且过之大小,亦因乎人之生平。若文王、孔子以为父,则一举动之可疑,不妨以异同请益;若在瞽瞍,则但不格奸而已足。至于言行好恶之纰缪,一一而辨其得失,将终日疾首蹙额于问安视膳之时,即欲求一刻之承欢而不得矣。
故唯亲之可谕于道而不怙其恶者,乃可施其几谏,要亦须于己所修之子职了无干涉,然后可见之言词。此非以避嫌也,才到干涉处,恒人之情便易动怒,相激而为贼恩之事,所必至矣。故曰:“直情径行,夷狄之道也。”新安云“一饮一食之间,尚承亲志如此,况其立身行己之间乎”,只此极得曾子之心。
十五
舜之于瞽瞍,便尽索其所有以与象,亦须欣然承顺。至于舜之孳孳为善,莫之能御,虽非瞽瞍之所欲,则又不敢量其亲之必无此志而不以玄德为承志也。
在亲自有志、事之分,在我又有失身、不失身之别。亲既不但有其志,而见之言语动静,如问有余之类。于我则虽不尽当于道,而终不至于失身,如以余食与非所当与者。者处正好行其“天下无不是底父母”之心。故舜之牛羊、仓廪、琴、弤、干戈,便瞽瞍将授之盗贼,也不得留纤芥于胸中。
其不可者,唯欲使象代舜为天子耳。以天子之位,天授之,尧禅之,非舜之有也。人子之于亲,能有几桩事物与舜之有天下一例,乃忍区区较其为公为私、为得为失哉!甚矣,双峰之俗而悖也。
十六
唯瞽瞍欲以舜之天下与象,则不可承顺;若泰伯、伯夷,则亦必欣然承顺。舜受尧之天下,本非所有而以道受之。徇私亲而以与象,便是失道,失道则失身矣。泰伯、伯夷以世及之国,幸亲不以与异姓而欲授其弟,则承志而逃之,方是求仁,方是至德,方是不失其身。
叔齐之贤不能过伯夷,而以偏爱故,乱长幼之序,双峰所云“不好底意思”,孰甚于此!浸令伯夷见亲之过,而欲以谕孤竹君,使勿紊长幼之礼,岂非卫辄之流亚乎!且到者处所,岂但伯夷,即凶悍贪嚚之子,也难出口去谕。欲谕而不能,而又怀必谕之心,怀忿浸淫,而商臣之恶起矣。故曰:双峰之说害道不小。
十七
“人之易其言”与“好为人师”两“人”字,云峰以为与《大学》“修齐”章“人”字不异,亦自分晓。但为“易其言”者说,则所谓征色发声而后喻者,自不可与上智同年而语。然苟有责而不易其言,犹在困学之科。云峰云“为泛然之众人而言”,则又太屈抑之矣。泛然之众人,一面受诟骂,一面谰言无忌也。若惠施之遇匡章,理愈穷则词愈嫚,又何尝肯自愧怍而息其邪说,况悠悠之人并不逮惠施者乎?至于“好为人师”者,则泛然之众人固不特无其事,而抑并无其志,且虽“好”之,而人终不师之,则亦何“患”之有?
云峰缘《书》言“敩学半”,《礼》言“教然后知困”,孔子以朋来为乐,孟子乐得英才而教育,疑圣贤之不以此为患,故有“泛然众人”之说,乃不知决一疑,又入一疑也。解圣贤文字,须如剥笋相似,去一层,又有一层在,不可便休,须到纯净无壳处,笋肉方见。
孟子此言,元对当时处士而言。圣贤既不以为患,众人又无好为师之事,唯若惠施、公孙龙一流人,他不理会自家,只要开立法门,终日揣摩卜度,宛转曲折以成其说,千枝万叶,总欲璀璨动人,苟伸其一偏之旨,而以为人所宗主。只此他劈头便从虚诳上着力,故其学之也亦非不博,思之也亦非不深,执之也亦固,而推之也亦远,乃其意中,唯有此为师之好,将孔子也看做恁样做出来底,则迎头便差,堕入非辟。故曰人之患在此,以其蔽、陷、离、穷,“载胥及溺”而莫能淑也。
凡此一类,皆有过人之资,而又不无好学深思之事;乃以徇名求利、自尊好胜之心,可惜此一项有用人才堕入禽狄去,故曰患。患者,自外来者也,非其所应有之忧,而以一好累之,则既可深恶,而抑可深悼。如人之有病患,非形体所固有,乃以不正之气所感,流传腑藏,遂以伤生者然。
孟子当时,饶有此人,只贪一个北面皋比,“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便惹下人心世道一大害来。故直指他受病根本,为此辈清夜钟声:言汝之所以舍正路,放本心,而放恣横议者,只在此处,趁门风,图利赖而已;若能去此一好,则以汝之才,亦何至充塞仁义而率兽食人乎!此所谓可深悼者也。
乃尽他说得天花乱坠,公然与尧、舜、周、孔为对垒,也只是收合一起闲汉、做成一部文章的本愿。勘破他此处,却元来自家也不曾果有邪僻在,但为些须名利,造下者场虚谎,此则所可深恶者也。
后来王仲淹全是此病,而韩退之亦所不免。通也,愈也,亦岂泛然之众人哉!近世龙溪以下诸儒,傍释氏之门庭,以入流合俗而建宗风,盖亦不读孟子此语耳。
十八
“实”与“本”确然不同。本者,枝叶之所自生;实者,华之所成也。《集注》谓“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其意亦犹此”,是大纲说道理,恐煞说二者是实,则嫌于以仁民、爱物、贵贵、尊贤等为虚花,故通诸有子之说,以证其有可推广相生之义。实则有子之意,以孝弟为为仁之本,教学者从此立定根基发生去,孟子则言凡尽五常之德者,皆当以此为实也。
若一向在外面去做,却于二者有缺,则是心已不着在腔子里,与自家根本真心相体认,尽着外面推排,都是虚壳子撑架着。寻常说仁、义、礼、知、乐,及至反躬自验,而其或为切近,或为迂远,或为精实,或为虚疏,一倍了然自喻,知唯此之为实矣。
诸说唯西山说见大意。劈头仁、义二条,即是教为仁义者一依据紧要事,故五“实”字一般元无差异。云峰横生异同,将前二“实”字作人本心说,便不得立言之旨。
若论原头发生处,但有远近亲疏之别,初无先后之序。人性之中,仁义之全体大用,一切皆备,非二者先而其余皆后。一落后,则便是习,不是性矣。唯斯二者,痛痒关心,良心最为难昧,故曰“实”。当身受用处,较其余自别。如谷有实,乃是人吃得饱满物事也。双峰及张彭老之说,皆不合本旨。
十九
蔡氏将“知而弗去”作两件说,真成诧异;向后引证,愈见支离。
说是、非为二,又与此“知明”“守固”不相干涉。倏而此为二,倏而彼为二,就蔡氏言之,已为四矣。况从是而往,尽智之用,有千万而无算者乎?礼有三统,乐有五音,又岂礼有三实,乐有五实邪?
其曰“如五行水土,俱旺于子”,乃不知土生于申,是术家附会安排,大不恰好处。使土果生申而旺子,则《月令》位土于长夏之中宫,当午、未之余尚在未得长生之地,而辰亦土位,恰当墓库,又何说也?即以术家之言推之,亦当谓土生于辰、巳之交可耳。水、土相克,故不得同宫俱王也。
且此亦何足为四德五常征!生王之说以化气言,四德五常以体性言。如水生申,旺子,绝巳,岂人心之智,亦申生、子旺而巳遂绝耶?
又云“五脏,心、肝、脾、肺皆一,而肾独二”,其说尤鄙。肾有二,肝与肺且不啻二矣。且以六腑言之,太阳寒水为膀胱,膀胱亦有二耶?内形既然,外形亦尔。如口一而耳、目、鼻皆二,其于五常四德,又何象哉?
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虽终始一理,却不是一个死印板刷定底。盖可以形而上之理位形而下之数,必不可以形而下之数执形而上之理。若撇下本领,只向画影、图形、握算子、分部位上讨消息,虽其言巧妙可观,而致远必泥,君子不为也。
孟子说“知斯二者弗去”,只是一套话,说教详尽,何尝分为两扇,如肾二枚相似!庆源云“知既明,则自然弗去”,较之蔡说,自免于邪。然孟子一“知”字,只浅浅说,故加个“弗去”,未尝如庆源于“知”字下加一“明”字说得尽也。
以实求之,事亲从兄,初无深隐莫察之蕴,亦人所易知,而特难于弗去。其所以难于弗去者,以斯二者与其他事理不同。凡理之有所得而复去者,类为私智邪说之所乱,故知之明则不复去。乃斯二者,虽极不孝不弟之人,亦无私智邪说爚乱他,别作一番假名理,只是其知之也不能常常不昧,一会惺忪,一会懵懂,遇昏着时便忘了也。
“去”字当如字读,与“不违仁”“违”字一义。俗作上声读者不通。常知不昧,便是弗去。恰紧在弗去上见智,非恃其知之明而即以弗去也。故庆源之说贤于蔡氏,而要于此未当。
二十
事亲方是仁之实,从兄方是义之实,知斯二者方是智之实,节文斯方是礼之实,乐斯方是乐之实。若不于斯二者尽得,则虽爱以为仁,敬以为义,明察以为智,习仪以为礼,娴于音律舞蹈以为乐,却都是无实;无实便于己不切,即非心德。孟子立言之旨,大概如此。
所以到乐上,又须引伸一段。缘乐之为教,先王以和人神,学者以治性情,似所用以广吾孝弟者,而非孝弟之即能乎乐,故孟子又推出学乐者一段真情真理来。自非心有日生之乐,志和气顺以手舞足蹈,自然无不可中之节奏,则竟不可以言乐。故学者之学于乐,必足之蹈夫舞缀之位,手之舞夫干羽之容,得之心,应之手足,不知其然而无不然,斯以为乐之成。然使其心之乐不日生不已,则非其郁滞,即其放佚,音节虽习,而不可谓乐也。
唯能以事亲、从兄为乐,而不复有苦难勉强之意,则心和而广,气和而顺,即未尝为乐,而可以为乐之道洋溢有余;乃以之为乐,则不知足蹈手舞之咸中于律者,斯以情益和乐,而歌咏俯仰,乃觉性情之充足,非徒侈志意以取悦于外物也。此乐孝弟者所以为乐之实也。
“乐斯二者”一“乐”字有力,是事亲、从兄极顶位次。孔子所谓“色难”者,正难乎其乐也。故朱子曰:“要到乐处,实是难得。”不是现成乐底,须有功夫在。其始亦须着意,但在视无形、听无声上做去,调治得者身心细密和顺,则自然之乐便生。自然之乐,是“生”字上效验,勿误以解“乐”字。始乐时,一须加意去乐,此圣贤一步吃紧工夫,不可删抹。
足蹈手舞,自当如庆源说,是作乐之事。不然,此二语更无归宿。圣贤恰紧文字,断不作有说无义、镜花水月语也。若莆田黄氏向此段无“是也”二字作商量,一片闲言游语,读之令人欲哕!
说事亲、从兄,便有知之弗去,节文而乐在里面。抑能知之弗去,节文得当而乐之,方叫得事亲、从兄。双峰以智、礼、乐为“道生”,大是差谬。作文字时,须如此宛转分配,实则言人能常知事亲、从兄,外尽其节文而内极其和乐,则仁、义、礼、智、乐之实皆在是也。
《集注》“然必知之明”云云,是朱子补出言外之意,非孟子大旨,其欹重知,亦微有病。盖爱之推及民物,敬之施于贵与贤者,求以尽仁义之大用,则存乎知、行之并进;而事亲、从兄,在孩提稍长而已知,其吃紧工夫,唯力行而已。天下之不能事亲、从兄者,岂不知亲之当事、兄之当从哉!故于智必言“弗去”,常提醒此心明了不忘,是之谓智。非未行之前,日取事亲、从兄之理,学之问之,思之辨之,以致其知也。
《论语集注》“知犹记忆也”,恰与此处吻合。知处有工夫而无条目,只分明记忆得便是。若夫事亲、从兄所应修之职,辨之须明而处之须当者,在此章则又属礼之节文,而非智之事。故曰:“知”字说浅,不须加一“明”字。兼乎华,则并尚知,纯乎实,则专尚行,《集注》于此,不无渗漏。
二十一
“不可以为人”,语意极严;“不可以为子”,较宽一步说。“不顺乎亲”,是子道之未尽,而不可以为吾父之子也。“不得乎亲”,则人而禽矣。
朱子“人是大纲说”一段文字差错。此处轻重失审,则将有轻天性之爱,而专意于责善者。舜恰紧在得亲上,故曰“尽事亲之道”。延平先生“无不是底父母”一语,正于此立万世之权衡。
二十二
“各止其所而无不安”,《集注》此语说得广大。如申生固能为人之所不能为,却令天下之父子许多疑难处依旧不得个安静在。中材以下,要死既难,贤智者又虑死之犹未为尽道,从此便开出歧路,以至不忍言之事而亦犯之。舜却平平常常,移易得恰好,依旧父爱其子,子承其父,天下方知无难处之父子,何用奇特张皇,不安其所而强有事也!孟子此语,笼罩千万世智愚贤不肖父子在内,故《集注》以广大深微语配之,读者勿忽。
离娄下篇
一
舜之于父,文王之于君,俱非“行乎中国”事,而尤不可谓之“得志”。孟子所言乃大行之常道,南轩所云乃忧患之微权,相去正犹径庭。若论圣人处权变,则道固不同。舜传贤而禹传子,文服侍而武伐商,一堂之父子君臣早已异矣,况千岁而可执一耶?
新安“此心此理”之说,自象山来。象山于此见得疏浅,故其论入于佛。其云“东海、西海”云云,但在光影上取间架,捉线索,只是“三界唯心”一笼统道理,如算家之粗率。乃孟子之言“一揆”也,于东夷西夷,千岁前后,若论心理,则何有于时地!以时地言者,其必以事迹之因时而制地者审矣。
圣贤之立言也,正在天理烂漫、形著明动上征道之诚然;终不向烛影萤光寻个相似处测其离合。而《孟子》一书,十九为当时药石,显真理以破妄说。此一章书,自缘战国游谈之士,非先王之道者,谓时异地殊,法必改作,不可以虞、周之治治今日,不可以蒲坂、岐阳之治治他国,故孟子显示两圣人所以行乎中国者,时地相去之远如此,而所以揆度天下之务者无异。“揆”字自当如庆源解,玩“其揆一也”文义自见。则齐、楚、秦、赵何不可移易之风俗,而井田、学校何徒可行于古而不可行于今!彼坏法乱纪,苟简趋时以就功名,如赵武灵、商鞅、李悝者,徒为乱而已矣。
朱子于《学庸章句》《论语集注》,屡易稿本,唯《孟子注》未经改定,故其间多疏略,未尽立言之旨,如此类者不一。而门人后学以师说未定,辄借陆氏之诐词附会成义,以叛入异端。后学之责,当相与修明,岂得雷同以遵注为了境邪!
二
“行辟人”,亦是平政之事。尊卑等秩,各安其所,正所谓政也。君子之平其政,至于“行辟人”而可,则虽不近人情,而自尊卑人,亦以为平也。此二语是救正子产不知大体处。焉有大夫之车而庶人可乘之以渡水者乎?此二句是一意。“焉得人人而济之”,连下三句是一意。孟子文章简妙处,不须立柱子,分对仗,只一气说下,自有片段。苏氏唯不知此,故以间架文字学孟子,文且不相似,而况其道乎!
《集注》亦于此看不出。浸云君子能平其政矣,则虽行辟人焉而亦可,然则政之未平者,便当罚教与百姓肩摩衽接,一场胡哄耶?
看文字,须向周、汉以上寻章法,不可据八大家割裂排仗,勾锁分支。此其得失虽小,而始于害文者终于害意,始于害意者终于害道,亦非细故也。《四书》分节处,不可执作眼目,类如此。
三
朱子说子产有不忍人之心,而不能行不忍人之政,贴得孟子本意分明。唯其有不忍人之心,所以可谓之“惠”。庆源讥其有内交、要誉之心,此酷吏生入人罪语。儒者立法严而宅心恕,不宜尔也。
惟其有不忍人之心,故孟子以“不知为政”箴之。令其有内交、要誉之心,则此种彻底诈伪人,不知为政,奸亦不深;使其娴于政理以济其奸,则恶益滔天而无忌矣。
子产自是赤心救国一个社稷臣,终不似陈氏之厚施,王莽之谦恭,唯以内交、要誉为心。王莽以有此心,故一部《周礼》依样画出,适以流毒天下。故曰:知为政以济其奸,而恶益滔天也。
孟子说“五伯假之也”,亦只在事上假。若论他立心处,虽有不端,却一直做去。若触处便起私心,虽在拯溺救焚时也只在内交、要誉上商量,则天下又岂可尽欺!只一两端,便雪融尸现,直成一事不得,又何以为五伯,何以为子产,而孔、孟且以“惠”许之邪?
四
《孝经》云:“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则君之与父,不得合敬而又同爱矣。“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延平此语全从天性之爱上发出,却与敬处不相干涉。若论敬,则陈善闭邪之谓也。苟不见邪,更何所闭?潜室套著说“天下无不是底君”,则于理一分殊之旨全不分明。其流弊则为庸臣逢君者之嚆矢;其根原差错则与墨氏二本同矣。
君之有不是处,谏之不听,且无言易位,即以去言之,亦自须皂白分明。故汤、武、伊、霍之事,概与子之事父天地悬隔,即在道合则从,不合则去,美则将顺,恶则匡救。君之是不是,丝毫也不可带过,如何说道“无不是底”去做得!若人子说道“无不是底父母”,则谏而不从,终无去道也。
如云此自君之加我者而言之,而非自其用人行政之失言也,乃去就之际,道固不可枉,而身亦不可失,故曰“士可杀而不可辱”,假令君使我居俳优之位,执猥贱之役,亦将云“天下无不是底君”,便欣然顺受邪?
韩退之唯不知道,故其《拟文王操》有云“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显出他没本领、假铺排勾当,又何曾梦见文王心事来!朱子从而称之,亦未免为其佞舌所欺。
夫使文王而以纣为圣明也,果其心见以为然邪,抑心固知其不然而姑为此爱之之语邪?果其心见以为然,则是非之心已为恭敬所掩,所谓“之其所畏敬而辟”,爱而不知其恶矣。如知其不然而姑为此语,则与王莽之泣祷于天,愿代平帝之死者,又何以别?
圣人人伦之至,不是唇舌卖弄底。君之当敬,岂必圣明而后敬哉!故曰“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而岂得以舜之所以事瞽瞍者事君乎?如云“臣罪当诛”,则文王自见当诛,必将以崇侯为无罪矣,而又胡为乎伐崇也?
圣人一诚而已矣。为臣而尽敬于君,诚也。君之不善,不敢以为圣明,己之无罪,不敢自以为罪,亦莫非诚也。“臣罪当诛,天王圣明”,则欺天欺人,欺君欺己,以涂饰罔昧冥行于人伦之际,而可以为诚乎?
孟子“国人”“寇仇”之言,不为无过,即以孟子去齐宿昼之事证其不然足矣。韩退之以私意窥圣人,潜室以浅见学延平,非予所知。
五
即于唐、宋人诗辞求之,自有合理体语。如云“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云“不须愁日暮,天际乍轻阴”,既不失忠爱之旨,而缁素自在。较诸“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之语,岂不有诚伪之分也!
说到自家忠孝分上,一剿袭即入大妄。退之是从凯风“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剿来,正与潜室之袭延平同病。胸中无真血性,只依他人见处,一线之差,便成万里。如退之说“博爱之谓仁”,亦是如此。由他胸中未尝有仁,只揽取近似处,凑手作文字。其实他人品心术,却在颜延之、庾信、杜甫、韦应物之下,细取其诗文读之,败露尽见也。
六
孟子所谓“大人”,皆自道也,是“充实之谓美”进一步地位,不屑屑与小人对。横渠“精义入神,观其会通”等语,极切。义理充实,方有可会通之势。不得充实,便有缺陷处,则靠支贷处去补。补处早是窒碍,如何会通得?既已充实,而又致其精义入神之功,则光辉生于笃实之中,便礼义皆从天真流出,何至有“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礼义从中流出,充满笃实,大要得之“养气”;其会通而入神以有其光辉者,大要得之“知言”。至此,便浑身在天理上恣其择执,此几与孔子“不惑”“耳顺”同一境界。但须著“弗为”字有力,则未至于从欲不逾、化、不可知之境耳。
以此知孟子之所云“大人”者,皆自道其所至,而非但对小人而言也。“非礼之礼,非义之义”,为之者未便大差,岂至于与似是而非者同科!其云“似是而非”者,云峰之妄也。似是而非,则固非矣;今云“非礼之礼,非义之义”,犹然为礼义也。似是而非,乃乡原之以乱德者。如原思辞粟,自是“非义之义”,岂遂如紫之夺朱、莠之乱苗哉!
只缘大人以降,义礼有不足处,如贫家请客,烹饪未能合宜,不获已,且与迁就。若集义而无所馁,学不厌,教不倦,而言入心通,则如官山府海,随所取舍,不至有“何有何亡,黾勉求之”之事矣,曾何小人之足云!
七
言养,则自与教不同,非君子之须有异术,乃受教、受养者之品地别也。教是个大垆冶,“与其洁而不保其往”者,无不可施,故不可行之于子弟。养须是有可养之具,倘如荑稗,纵然养就,亦不成穑。
《集注》谓“无过不及之谓‘中’,足以有为之谓‘才’”,即此二语,自有分晓。或过或不及而未足有为者,自不至如“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之顽讼也。唯在所养之人为有可养之材,故或不须董之以威,而待其自熟;乃欲养之,则必尽其壅培修剔之力,而非有所故为宽假。此于“君子不教子”常法之外通一格,言子弟之可养者,不当执不教之律,坐视其可以有成而弃之。
养与弃相对说,只重在不弃,不须于“养”字上作从容缊藉解。《书》称“敬敷五教在宽”,与此全别。彼言教愚蒙不可使知之民,此言可养之子弟;彼言敷五教,大纲不干名犯义,是粗底事,此言养之使中且才,进德修业,是精底事。新安引据全差。
八
朱子说“著个‘不失’字,便是不同处”,极须向不同处分晓。若认大人、赤子了无不同,则已早侵入异端界也。
凡看古人文字,有颠倒读皆顺理者,有只如此顺直说倒不得者。如“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则倒说“正己而物正者大人也”亦可;若此章,则倒说“不失其赤子之心者大人也”不可。“不失其赤子之心”,未便即是大人,特谓大人者虽其笃实光辉,而要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在“有诸己之谓信”者,已能不失其赤子之心矣。此数章书,自相连说下,反覆见意。大人者言虽不必信,行虽不必果,而赤子之心则必不失。无不诚之明,无无本之道也。
赤子之心,是在人之天。《集注》云“无伪”,与《易》“无妄”一义,由人见其无伪,非不为伪之谓。赤子岂刻意而不为伪者哉!
大抵人欲便妄,天理便真。赤子真有未全,而妄不相涉。大人之不失,所谓“无欲而后可以行王道”者是已。双峰却从饥便啼、喜便笑上著解,乃不知饥之啼、喜之笑,是赤子血气分上事,元非赤子之心。煞认此为真心,是所谓“直情径行,戎狄之道”耳。释氏以行住坐卧、运水搬柴为神通妙用者,正在此处堕入禽狄去。孟子说个“赤子之心”,是从天道上见得,不容向一啼、一笑讨消息。
孟子“道性善”,则固以善为赤子之心可知。“心统性情”,赤子便有性而未有情,只性之善者便是,若知啼知笑,则已移入情矣。双峰之说,正告子“食色性也”之邪说。
九
既曰“赤子之心即‘性善’之善”,则尽性者唯圣人,乃又云“有诸己之谓信,已能不失赤子之心,未便是大人”,岂不自相矛盾?此又不然。虽曰“性善”,性却不能尽善之致,善亦不能尽性之藏。“可欲之谓善”,早已与性相应矣。“不失”,未便到尽处。可欲之善,有诸己之信,岂可谓之失其性乎?
孟子亦止道“性善”,却不得以笃实、光辉、化、不可知全摄入初生之性中。《中庸》说“昭昭”之天,“无穷”之天,虽无间别,然亦须分作两层说。此处漫无节奏,则释氏“须弥入芥子”“现成佛性”之邪见,皆由此而生。愚每云“性日生,命日受”,正于此处分别。在天之天“不贰”,在人之天“不测”也。
十
小注中朱子及辅、陈二氏之说,全以自然释“自得”,与南轩别。乃《集注》既云“自然”,又云“得之于己”,则兼采南轩之说以尽其义,亦不可定谓南轩之弊有如庄子也。
本文云“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语相呼应。深造之功,正与自然之得相应。深造不以道,以道而造之不深,则其时有所得,是拿着一定要得,却刻期取效,乍可有得而据之,此正与自然而得者相反。如谚云“瓜熟蒂落”,则深造而得之不劳矣。
然所谓“自然而得”者,亦即于己得之之意。彼拿着守着、强勉求得者,唯其刻期取效于见闻,而非得于心。深造之以道,则以道养其心,而心受养于道,故其自然而得者,唯吾心之所自生也。
既深造以道,便已资于学问义理之养,则与庄子守此无物之己,堕耳目、弃圣智以孤求于心者不同。庄子撇下物理求自,孟子借学问思辨之力以养其自,大分别处只在此。到头来,庄子自得其己,而不问道之合离;孟子得道于己,而充其万物皆备之体也。岂至一言“自”而即相混哉!
南轩唯“他人”二字下得不好,没着落在,必求其归,则疑与庄子同。看来,他意旨原不尔,只带出一他人作反照,未免苟简无实耳。所以朱子既用程子“自然而得”之解,仍须加“于己”二字,使学者无疑得诸己者之非,而靠定闻见,断弃此心,从小体而失其大。
此“自”字唯不须立一“人”字作对,却与“反身而诚”言“反身”者相近,亦与《论语注》“不言而识之于心”一“心”字相通,亦是学者吃紧论功取效处,不可删抹。即以“自然而得”言之,所谓“自然”者,有所自而然之谓也。如人剪彩作花,即非自然,唯彩虽可花,而非其自体所固有,必待他剪。若桃李之花,自然而发,则以桃李自体固有其花,因其所自而无不然,无待于他。由此言之,则吾心为义理所养,亲得亲生,得之己而无倚,唯其有自而然,斯以自然而然,明矣。
天下之义理,皆吾心之固有;涵泳深长,则吾心之义理油然自生。得之自然者,皆心也;其不自然者,则唯其非吾心之得也。此是学问中功候语,与老、庄舍物求自以为道者本自不同。若因迹近庄子,而遂以为不然,则夫“自然”者,老、庄亦尝言之矣,又何以可言“自然”而无害邪!
十一
佛氏不立文字,庄子弃糟粕之说,他差错处,非能背驰,只是躐等。天下哪有两个道理,许佛老与我并立而背驰?只是他颠倒用来,便于事理种种差错。如稻麦之有苗叶,所以为粟之房干,而粟必由是以生,非可辄于苗叶作可食不可食之想,因弃苗而求粟。
圣贤之学,则须说“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佛、老欲自得,即向自得上做去,全不理会何以得,何以自得,颠倒说深造之以道,便非自得。
圣贤则须说“博学而详说之,以反说约”。佛、老欲说约,则一句便从约说起,而于约之所以为约者,只据一星两星,便笼罩迁就去,颠倒说博学详说,便不得约。
此是吃谷种见解:见人雨谷于田,颠倒笑人,可惜此可食之谷,却教堕泥土中变作草也。思及此,异端之愚真可笑可悯。儒者不察,乃谓彼有径直门庭,我须与他分别,则是见彼吃谷种子之愚,便不粒食,又奚可哉!
圣贤之道则是“一以贯之”,异端则是以一贯之。他一字小,圣贤一字大。他以一为工夫,屈抑物理,不愁他不贯;圣贤以一为自得之验,到贯时自无不通。
他“自”字孤另,圣贤“自”字充实。他“约”字巧妙,圣贤“约”字包括。他极顶处,说“佛法无多子”,只是趁此一线萦着去,便谓之约,谓之自,谓之一。圣贤却看得无事无物非在己所当知明而处当者;此一个万物皆备之身,须约束着万事万理,无使或逾。
故不深造之以道,必不能自得;不博学而详说,必无以说约。天下只有约,说不尽,行不彻也。尧、舜之禅受,汤、武之征诛,周公之用而行,孔子之舍而藏,六十四卦之错综,二百四十二年之天道王事,皆约中所贯彻之实,如何可以少见多怪而能说之?
《集注》“夸多斗靡”云云,是专就俗儒记诵词章之学反说。若孟子之意,则俗儒、异端之妄俱于此辟之。故徒博无益,径约则谬。两说若废其一,不足以尽本文“将以”二字之旨。此言“将以”,前章言“欲其”,其义正同。言所以如彼者,乃以如此。而俗儒之徒博,异端之径约,其皆舛错可知已。
朱子答或问一段,极切当。盖世间所称博学者,只在风云、月露、花鸟、禽鱼上用功,合下便不可谓之学,而所当学者全然不省,更何有于博?见之不真,言之无实,又如何唤得详?既云“博学而详说”,则显与俗儒不同年语矣。
吃紧破妄处,只缘不知约者,妄意一言片语穿插伶俐,做成一场大虚妄来,故孟子特地与说必博学而详说,乃可说约。故君子将以反说夫约,必博且详焉。则汝以我之博且详为与俗儒之斗靡夸多者同病而乖异乎约者,真全不知学以自诬而诬人也。圣贤分别处,只是深造以道,只是博学、详说,于此做得清楚有绪,更不消向自得及说约处立门庭矣。
十二
西山云:“人物均有一心,人能存,物不能存。”此语鲁莽,害道不小。自古圣贤,吃紧在此处分别。孟子明白决断说一个“异”字,西山却将一“均”字换了。“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告子犹能知其不然,而西山却灭裂此心,教同牛犬蛇蝎去,悲哉!
心便是统性情底,人之性善,全在此心凝之。只庶民便去,禽兽却不会去。禽兽只一向蒙蒙昧昧。其或有精明处,则甘食悦色而已,此心存之,又将何用!朱子云“今人自谓能存,只是存其与禽兽同者”,此语如迅雷惊蛰,除朱子外,无人解如此道。必知其异,而后可与言存。若云与禽兽均有之心,但存得即好,其不致“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者几何哉!
西山于此,似认取个昭昭灵灵、自然觉了能知底做心,而以唤醒着、不沉不掉为存。此正朱子所谓存禽兽之心者。看孔子作《春秋》,天道备,人事浃,定王道之权衡而乱臣贼子自惧,全是雷雨满盈、经纶草昧事,何曾与禽心兽心有毫发相似,如所谓昭昭灵灵、唤醒主人者哉!
十三
鳏鱼警夜,鹅鸣夜半,鸡鸣将旦,布谷知春,鹖知寒,蟋蟀吟秋,明驼测水,灵岩三唤主人翁,只是此物,此则与禽兽均有之心也。孟、朱两夫子力争人以异禽,西山死向释氏脚跟讨个存去,以求佛性于狗子。考亭没而圣学充塞,西山且然,况其他乎!
十四
不识得“异”字,固是西山一大罪过,扣紧“存”字作工夫,则始于和靖之失,而朱子亦未之定也。
西山云“人能存而物不能存”,若谓禽兽不能存人心,则彼本无人之心,而更何所存;若谓禽存禽心,兽存兽心,即与君子同功,愈不成说。
此“存”字,与“去”字对说。庶民之去,亦非决意用力而去之,但就其迷失无存,而谓之去。君子之存,亦非必有物焉为其所据,但纲纪不紊,终远禽兽而谓之存耳。“存之”,在成德上见天理、民彝,人官、物曲,节节分明。既不使此身此心坠于利欲之中,与麀之淫、虎之暴、狼之贪等,亦必不使此心孤据一空洞昭灵,以握固而守之,与鹤之警、鹦鹉之慧、眠牛饱豕之漠然无求同。乃以使吾人居天地之闲,疆界分明,参天地而尽其才,天下万世乃以推其德成之效,而曰人之道于是而存也。
其曰“几希”者,则谓其相去之际,出乎此则入乎彼,其界限不远。乃所以异者既不远,则凡终身所为,终食所念,有几希之不能异者,即以无别于禽兽。故“几希”者严词,亦大词也。一指万重山。而非有一物焉,孤孤另另,亭亭特特,为人之独得可执而存之,为君子之所奉持,而彼庶民者取此一宝命而掷弃之也。
以要言之,此处添一个“心”字不得。人之自身而心,自内而外,自体而用,自甘食悦色,人甘刍豢,牛甘蒿刍;毛嫱、西施,鱼见之深藏,鸟见之高飞。即食色亦自迥异。以至于五达道、三达德之用,哪一件不异于禽兽,而何但于心?件件异,件件所异者几希。异便是存,不存异便是去。若孤据一心,则既于心争异,而又于心言均,其不自谓能存而但存禽兽之心者鲜矣。
双峰说“做个存的样子”一语,极好。君子之存,在德业上有样子可见,如舜、禹所为等,而非有下手工夫秘密法也。只如明伦察物、恶旨酒、好善言等事,便是禽兽断做不到处。乃一不如此,伦不明,物不察,唯旨是好,善不知好,即便无异于禽兽,故曰“几希”。和靖说“舜是存,君子便是存之”,把定“存之”作工夫,则硬执“几希”为一物事,而为君子者战兢惕厉,拿定者些子不教放下,其与释氏三唤主人相去几何?恐其所谓“些子”者,正朱子所谓与禽兽同者也。
硬认着些子作命脉,便是执一。要执一,即是异端,异端则是禽兽。释氏说“三界惟心,万法唯识”,正拿定“几希”以为所存之物。其二六时中不教放下者,和靖所谓“存之”也。其云“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者,和靖所谓“存”也。
乃不知圣贤全不恁地用功,仁义且不把作一物拿着来用,故曰“非行仁义”。在舜固然,禹、文、孔子亦无不然,汤、武、周公亦无不然。且如武王“不泄迩,不忘远”,自是道理周匝,流通不竭,岂拿定远迩作降伏其心之具而持之也乎?故“君子之泽”一章但言道统,不言心法。圣人、君子到此初无二致,只件件与立人纲,修人纪,更无安、勉之分。和靖强与分析,以犯异端之垒,朱子未与折中,亦疏矣。
十五
若论异,则甘食、悦色处亦全不同;若论其异仅几希,则仁义之异亦复无几。虎狼之父子亦似仁,蜂蚁之君臣亦近义也。随处须立个界限,壁立万仞,方是“君子存之”。若庶民,便爱亲敬君,也只似虎狼蜂蚁来,趁一点灵光做去也。苟知其所以异,则甘食、悦色之中井井分别处,即至仁大义之所在,不可概谓甘食、悦色便与禽兽同也。
圣贤吃紧在美中求恶,恶中求美,人欲中择天理,天理中辨人欲,细细密密,丝分缕悉,与禽兽立个彻始终、尽内外底界址。若概爱敬以为人,断甘食、悦色以为禽兽,潦草疏阔,便自矜崖岸,则从古无此苟简径截之君子。而充其类,抑必不婚不宦,日中一食,树下一宿而后可矣。
朱子说人能推,禽兽不能推,亦但就才上见得末流异处,而未及于性。禽兽之似仁似义者,当下已差了。虎狼之父子,只是姑息之爱;蜂蚁之君臣,则以威相制而利相从耳。推得来又成甚伦理?
《中庸》说“诚之者,人之道也”,方是彻底显出诚仁、诚知、诚勇,以行乎亲、义、敬、别、信之中,而彻乎食色之内,经纬皆备,中正不忒,方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明伦察物,恶旨酒,好善言,以至于作《春秋》,明王道,皆从此做去。岂孤保其一念之善,而求助于推广之才哉!
十六
目言“仁义之心”,则以“存之”为工夫,孔子曰“操则存”,孟子曰“存其心”者是也。若人之异于禽兽,则自性而形,自道而器,极乎广大,尽乎精微,莫非异者,则不可以“仁义”二字括之。故曰“非行仁义”,明夫非守“仁义”二字作把柄,遂可纵横如意也。特其人纪之修,人极之建,则亦往往依仁义以为用,故曰“由仁义行”。此自舜至孔子,无不以之尽君子之道者。
此章将汤、武、周公与舜、孔子并叙,不可更分性、反。汤、武他处不及舜、孔,到此人禽关界,小有蹉跌,则已堕入异类,而舜、孔虽圣,亦不能于此上更加藻缋,何得又推高舜于君子之上,徒添蛇足!和靖扼“存之”作工夫,故横立异同。循其说而不加之裁正,则必以顽守一心为存,或且执虎狼之爱、蜂蚁之敬为仁义,而务守其冥合之天明。则正朱子所谓存禽兽之所同者,其害岂小哉!
十七
《集注》说性兼说形,方是彻上彻下、知天知人之语。性之异者,人道也;形之异者,天道也。故曰“形色,天性也,唯圣人然后可以践形”。《中庸》以至诚为天道,亦是此理。
仁义只是性上事,却未曾到元亨利贞、品物流行中拣出人禽异处。君子守先待后,为天地古今立人极,须随在体认,乃可以配天而治物,“行仁义”者不足以当之也。孔子作《春秋》,何曾有仁义作影本!只权衡来便是仁义。若论其实,也不过人之异于禽兽者耳。
古今此天下,许多大君子或如此作来,或如彼作来,或因之而加密,或创起而有作,岂有可传之心法,直指单传,与一物事教奉持保护哉!人自有性,人自有形,于性尽之,不尽禽性,于形践之,不践禽形,而创制显庸,仁义之大用立矣。呜呼!此孟子之所以为大人,而功不在禹下也。
十八
古之善射者,类以羿名。孟子曰“羿之教人射”,盖唐、虞之羿,以射教人者,非有穷后也。有穷后之死,自以淫田不道,非有人妒天子之善射而杀之者。《集注》以篡弑、党逆为言,要为未审。如果羿与寒浞,则彼此俱为乱贼,与安、史父子等,皆蹈滔天之恶,必诛不赦,而但以取友不审较量其罪之厚薄,不已迂乎!
《集注》又讥庾斯废公全私,亦未察于春秋时事。春秋列国之相侵伐,固不以斩将陷阵为功。如献麋遗弓,奉浆摄饮,当时正以此服人,则不必其师友而释之,亦未为不可。盖彼此均为侯国,旦干戈而夕玉帛,杀一人未足以为利,而徒深其怨,故虽纵敌而军刑不加。其或胜或败,初不关宗社之存亡,自不可以后世之武臣所与争一旦之命者非夷狄则盗贼,胜则安而败则危者比也。其必以折馘执俘、虔刘滨尽为功,自战国始有,而成于秦、项之际,要非可论于春秋疆埸之争一彼一此者也。不然,则庾斯卖国全私,与秦桧之班师、周延儒之纵敌等,其罪又岂在逢蒙之下,而何以得称为“端人”!
十九
程子所云“此章专为智而发”一句,极难看。云峰孟浪听得,便与勉强穿合,云“本欲言智而先言性,智,五性之一也”。但作此见解,则上面“天下之言性也”一句作何安顿?孟子欲言智,而故为此迂远不相登答之说,作八寸三分幞头起,古人未有此虚脾文字。
朱子云“人之为恶,水之在山,则非自然之故”;言水者,即通下治水。禹之治水,使之下也。又云“天下之理,本皆利顺”。夫然,则朱子显以“所恶于智者”一段申“故者以利为本”之义,见言性之当循其利而不可凿,而以禹之行所无事、顺其利下之理者为征。是以智言性而非于性言智,明矣。乃又取程子之说,而赞之曰“得此章之旨”,则以天下之言性而不循利以为故者,类皆聪敏辨慧之士,特以有智而不知所用,则遂至凿其所本不可通者而强之使通,是不知用智之过,而以成乎言性之失,故曰“凿以自私,则害于性而反为不智”。盖性隐于无形,而已然之迹,其利不利之几亦不易察,自非智足观理,则无以审之于微而传之于显,则智本有功于言性之具,而其所恶者特在凿智耳。
其曰“害性”者,非伤害其性中淳朴天真之谓,乃言其说之蠹害于所性之理,犹孟子之所云“率天下而祸仁义”也。迨其说戾于性,而言以移心,心以害事,则邪说诐行,交相牿亡,即以自贼其性而有余。然要为智以害性而成不智,而非即以害性中之智,如云峰牵合之说也。
说“性善”,便是行其所无事;说“性无善无不善”等,即是凿。以水喻性,以行水喻言性,显与下言治历,同为譬说,故亦与答告子“过颡”“在山”之说通。若谓智以应天下之事理者而言,则禹之行水即用智之事,而何以云“若”,云“亦”?其为取类相譬,以喻言性者之当善用其智,固本文之极易知者也。
《集注》前后元无两义,特以程子之言不易晓了,故为曲通之如此,以防天下之误解程说,割裂本文者,而云峰尚尔不知。学者之大病,才读一句书,便立地要从此解去,以趋悖谬。安得好学深思之士而与论大义哉!
二十
《集注》释“凿”字,上加一“穿”字,朱子沿俗语而失者也。“穿凿”出《淮南子》,上音“串”,下音才到切。穿,笋也;凿,孔也。穿凿者,谓以方笋入圆凿,不相受也。于此处不切。
此“凿”字自如字读,如凿石凿渠之凿。本无罅径,强用力以求通,如人性本无恶,却强说恶,就桀、纣之丧失其性者凿之成理,名之曰性,以曲成其说而使之通,则唯非已然之迹,而其不顺利也久矣。若禹之疏瀹决排,则俱在故有底水道上施功,终不似夫差、炀帝、李垂、贾鲁强于高原、平地上凿一河以挽水使入。只此字喻极切,加“穿”字,则失之矣。
二十一
“已然之迹”,谓可见之征也。潜室云“善恶皆已然之迹”一句,足折群疑。乃均此已然之迹,而或利或不利,此正在当身体会。若但据迹以为征,则虽有其故,而不利者多矣。故天下之言性者,云“有善有不善”,则有尧、舜、微、比、瞽瞍、象、纣以为之故;云“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则有文、武、幽、厉以为之故。盖凿以言性,而性若实然,则凿以言故,而故亦有其可征者矣。唯反而求之以自得之,则利不利以别,此陈迹不足尽恃,而唯心理之安者为有本也。
性藏于心,安于心者为性之真,犹夫历因于度数,顺于度数者为历之合。仁山不知此,乃谓苟求已往日至之数,则将来者可坐而定,则是但有故而即可定,不论其利不利矣。充其说,则桀、纣亦已往之征也,其亦可定性之恶矣!
“千岁之日至”一句,自兼已往、将来说。历家亦无板局,故无可执之陈迹而务求之。求者,求其利也。如岁差之法,虽始于何承天、虞劆,乃杜预所推春秋长历,往往与后人置岁差之历合辙,想古法固有进退增减。唯如刘歆三统,执定一十九、八十一,迁就以使必合,则拘于故而不问其利不利,强凿之以求通也。
古今历法,唯郭守敬为得理,用天而不用人,晷景长极便是冬至,短极便是夏至,历元在数十年之内,周天定于万分,因其自然之利,而尽撤黄钟、大衍之死法,方与孟子言性就当人之心四端上求故一理。若旁引陈迹,不必其固然;而执以为固然,未有能利者也。仁山之论历,王安石之回河,荀、杨之言性,皆守故而不问其利,凿而已矣。
二十二
“禹、稷、颜子”一章,只《集注》说得好,诸小注皆过高而无实。和靖竟以“时”许三贤,亦非愚所敢知。章内说禹、稷处详,说颜子处略,则疑颜子之但安贫不仕,便是时措合宜。庆源只就出处上说无偏无倚,无过、不及,忒把圣贤“致中和”之全体、大用说得容易。
南轩谓此即是圣贤之异于杨、墨。夫杨氏之失,虽同室斗而不救,墨氏之病,虽乡邻而必披发缨冠以救之,固也。乃即杨之为己,岂其足以与于颜子之乐?墨之兼爱,岂其合于禹、稷之心?则圣贤之异于彼者,不但一或出、或处而尽之,实有其学术、德业之不同,本异而末亦殊也。
若以颜子不仕乱世而即合乎无偏、无倚,无过、无不及之时中,则与禹、稷同立于唐、虞之廷,若岳、牧、百工以下,讫乎共、,及夫危乱之世,嫉俗自贵而不仕,若沮、溺、丈人以洎乎庄周、列御寇、颜蠋、陈仲子之流,而皆时中矣。
《集注》“各尽其道”及“退则修己”八字,是扼要语。且不须抬高论到大本、达道、一贯、时中去。而“颜子不改其乐”,唯此一乐是与禹、稷同道底真血脉,不可以“晔晔紫芝,可以忘饥”,“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者当之。若但潇潇洒洒,全性命于乱世,正使有为,只做得管仲、乐毅已足,何曾得见禹、稷项背来!
此须兼以《论语集注》中“所乐何事”求之。孟子于“万物皆备”“反身而诚”处,见得此道流动充满,外不以世移,内不以事间,无非以体天德而凝王道,故曰“禹、稷、颜子同道”。唯然,故其闭户也,实有以异于杨朱之闭户;其往救也,实有以异于墨翟之往救。而隐则为沮、溺,出则为管、乐者,皆不足云矣。知此,则庆源喜怒应感之说,犹水上打毬,了无泊处,盖亦不足为有无矣。
万章上篇
一
舜之处象,与周公之处管、蔡,其所以不同者,先儒论之详矣。然所谓“管、蔡之叛,忧在社稷,孽在臣民;象之欲杀舜,其事在舜之身”,此语亦须分别看,非谓一身小而社稷臣民大也。
使象恶得成,则天下且无舜,而昏垫之害谁与拯之!舜之一身所系固不轻,而以乱天下万世君臣兄弟之大伦者又岂细故!此处只论舜与周公所处之不同,更不论象与管、蔡罪之大小与事之利害。到兄弟之性,更以利害较大小,则已落私欲。若以罪之大小言,象之亲弑君亲,又岂可以祸不及于臣民为末减哉!
圣人之敦伦、尽性,只是为己,故舜于此且须丢抹下象之不仁,不商较其恶之浅深、害之巨细,而唯求吾心之仁。故象唯欲杀舜,则舜终不得怒而怨之。管、蔡唯欲危成王之社稷,故周公不得伸其兄弟之恩。以兄弟之恩视吾君宗社之存亡,则兄弟为私;以己身之利害视兄弟之恩,则己身为私。总为不可因己身故,而藏怒宿怨于兄弟,故不特不忍加诛,而且必封之。若其比肩事主而借兵端于我以毁王室,则虽未至有安危存亡之大故,而国法自不可屈。故孟子言瞽瞍杀人,而舜不得禁皋陶之执;若象以杀舜为事,事虽未遂,而弑械已成,其罪固浮于瞽瞍之杀人也远甚,藉使皋陶欲执之以抵罪,则舜必禁之矣。
虽云圣人大公无我,然到此处,亦须照顾自己先立于无憾之地,然后可以立情法之准。世儒不察,便谓圣人概将在己、在人作一视同等,无所分别,无所嫌忌,但以在彼善恶功罪之小大为弛张,而曰此圣人之以天地为一体者也。为此说者,蔑差等以直情而径行,其与异端所云“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一流荒诞无实之邪说又何以异!所以圣人言礼,必先说个别嫌明微,以为义尽仁至之效。若于所当避之嫌,一概将在己、在物看作一例,却向上面辨理之曲直、害之大小,即此便是人欲横行,迷失其心。
胡文定传《春秋》,谓孔子自序其绩,与齐桓等,为圣人以天自处,视万象异形而同体,亦是议论太高不切实处。使孔子视己之绩如人之绩,美词序之而无嫌,则舜可视象之杀己与天下之杀其兄者同,则又何待其害及于宗社臣民而始加诛哉!尧授天下于舜,则舜必让之。如但以社稷臣民为大,则安社稷、绥臣民者,宜莫如舜,胡不慨然自任,而必逡巡以逊耶!
象之欲弑舜也,盖在舜未为天子之日,故小儒得以孽害之小大立说。向令舜已践帝位,象仍不悛,率有庳之不逞以图篡弑,岂不与管、蔡之流毒者同!将为舜者遂可俘之馘之以正其辜耶?使然,则汉文之于淮南,且但迁之而未尝加辟,然且“尺布、斗粟”之讥,千古以为惭德,然则使周公而身为天子,其不可加管、蔡以上刑亦明矣。
夫周公者,人臣也,不得以有其身者也。身不得有,故兄弟亦不得而有。兄弟之道,视乎身者也,非父母之比也。不得有身,斯不得有其兄弟;得有其身,则得有其兄弟矣。身所有之社稷,身所有之臣民,何患乎无君而又何患乎乱之不治,乃亏天伦以曲全之!是犹剸首以救肤,割肌以饱腹也,不亦傎乎!
二
“百姓如丧考妣,丧如字,谓以父母之服服之。四海遏密八音”,《书》有明文;“帅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孟子之释《书》又已分晓。古者民不得称百姓,至春秋时始通称之。古之言百姓者,皆赐氏而有姓者也。周则大夫世官而赐氏,夏、商以上,唯诸侯为有姓。“如丧考妣”者,即所谓“帅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也。若氓黎之不得以父母之服服天子,自理一分殊、天理自然之节文,与诸侯之不得郊禘、庶子之不得丧其母、支子之不主祭一例。故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且礼也者,文称其质,物称其情者也。天下之大,万民之众,知愚贤不肖之杂,即有君如尧,可以感其哀于仓猝,而必不能固其情于三年。民之质也,虽企及而必不逮者也。乃驱天下而服三年之丧,保无有斩衰菲屦,纵饮狂歌,以绖舞而以杖斗者乎?则是乱礼丧真,而徒媟其君亲矣。故于礼无庶人服天子之文。其言“百姓”者,实诸侯也。汉文短臣子之丧,而反令庶人同制二十七日之服,薄于亲而厚于疏,乱上下之别,其悖甚矣。南轩以“天下臣民”为言,亦未可与言礼也。
三
“人君为不善,而天命去之”,于命言之,则非正命,于天言之则自正;于人之受命而言之,则非正,于天之命人而言则正。“惠迪吉,从逆凶,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正天命之正也。南轩于此,辨得未精。舜、禹之相历年多,自是正;尧、舜之子不肖,自是不正。故朱子说“本是个不好底意思,被他转得好了”。总之,正不正,只可于受命者身上说,不可以之言天,天直是无正无不正也。
故乾之四德,到说“贞”处,却云“各正性命”,亦就人物言正。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本体上只有元亨,到见功于人物上,方有利不利、贞不贞。利贞于此者,或不利不贞于彼;利贞于彼者,或不利不贞于此:天下无必然之利,一定之贞也。
尧、舜与天合德,故于此看得通透。子之不肖而不传之,本不利而非正,却顺着天,用他所利所贞者,吾亦以之利而得其正,则所谓“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矣。
然此道唯施之子则可,若舜之于父母则不然。“号泣于昊天,于父母”,不受其不正也。舜之有父有子,皆命之非正者,特舜或顺天,或相天,一受之以正耳。
若桎梏死者,天命自正,受之不正也。唯天无正无不正,故曰“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有为有致,而后可以正不正言也,天岂然哉!
四
论舜、禹、益之避,《集注》“深谷可藏”四字大启争辨,自是立言不精。此岂避兵、避仇之比,且“南河之南”更有甚山谷如仇池、桃源也?
朱子抑云“礼之常也”,乃是定论。自尧以前,帝王亦皆传子,到尧时始有此君禅相摄之事。则三年丧毕,总己事终,自不得不避者,礼之正也。天下诸侯将迎推戴而出,自是奇特,非礼之所恒有;则亦舜、禹、益之所不谋。既必不冀望,亦不须防备。君有适嗣之可立,己亦有先君之显命,两者俱有可立之理,自无心于去留,一听之天人而已,何容心焉!
想来,“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亦如此则已纯乎天理而无可加矣。朱子却又深说一步,云“唯恐天下之不吾释,益则求仁而得仁”,则又成矫异。夫舜、禹岂求仁而不得仁乎?若必以天下之吾释为幸,向后坚卧不起,又谁能相强耶?
尧、舜禅授之说,愚于《尚书引义》中论之颇详,想来当时亦不甚作惊天动地看。唯其然,故益之避亦甚寻常,天下之不归益亦甚平淡。此处正可想古之圣贤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之妙。若谓“唯恐天下之不吾释”,则几与越王薰穴、仲子居於陵一样心胸。虽可以砥砺贪顽,而不足与于天理、人心之至。圣贤心迹,与莽、操、懿、裕天地悬隔,不但相反而已。
欲知圣贤者,当以季札、子臧、汉高帝、宋孝宗、诸葛孔明、郭子仪一流作对证,拣出仁至义尽来,方有合处。
五
或问“朱、均不顺”一说,极为俗陋,罗长源作《路史》,似亦为此所惑。舜、禹当年是何等德业,朱、均虽不肖,固亦不得不服矣。刘裕心同懿、操,唯小有功于晋耳,然当其自立,晋恭帝且欣然命笔草诏,况圣人乎!有天下而为天子,不是小可事,云“不顺”者,乃似朱、均可以手揽而襟系之者然,真三家村学究见地也!上世无传国玺如汉元后之可执留者,不成朱、均介马孤立,大声疾呼以争于众曰“我欲为天子”邪?俗儒乐翘异以自鸣,亦不知量而已。
六
庆源“远而去,近而不去”之释,两“而”字下得不分明。此是通论圣人处。未仕之前,就之为近,不就为远;既仕之后,义不可留则去,道有可行则不去。倘作一串说,则不特孟子为敷衍骈赘之句,且既已远矣,盖未尝来,而何得言去?方其近也,且自立于可去、可不去之势,而亦何得遂定其不去邪?
七
吕氏说有命、无命处,极精当,正从孟子“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上体出,显义、命之异而后见其合。南轩云“礼义之所在,固命之所在”,虽与吕氏小异,然亦以见礼义之所不在,便命之所不至也。
新安错看“得之不得曰有命”,将不得亦作命说。不知“命”字自与“理”“数”字不同,言命,则必天有以命之矣。故《中庸注》《录》以差除、诰敕拟之。既不得矣,则是未尝命之也。
孔子曰“有命”者,谓我若当得卫卿,天自命之也。“得之不得曰有命”者,言当其不得,则曰我若当得,则天自命我,而今未也。故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道则人有事焉,命则天有事焉之词。若不求,则不可以道言;不得,则不可以命言矣。
或疑孔子以道之将废为命,孟子抑曰“莫非命也”,则不必受命得位而后可以命言矣。乃孔子之言废者,则既得而复失之词。孟子之言“莫非命”者,则以言乎吉凶祸福之至,犹朝廷之一予一夺皆有诰敕以行其令也。唯吉凶祸福大改异处,故以天之有所予夺者而谓之命。若人所本无,因不予之,人所本有,因不夺之,君子于此,唯有可行之法而无可受之命,故谓之曰“俟”。俟者,未至之词也。藉当居平无得无丧之时,而莫不有命,则更何所俟哉?故生不可谓之命,而死则谓之命,以其无所夺、有所夺之异也;不得不可谓之命,而得则谓之命,以其无所予、有所予之异也。
若概乎予不予、夺不夺而皆曰命,则命直虚设之词,而天无主宰矣!君子之素位而行,若概乎生与死、得与不得而皆曰有命,则一切委诸大造之悠悠,而无行法尊生之道矣!且不得而亦言命,则是得为常而不得为非常。君子而以非常视不得也,又岂非据愿外以为固有、惊宠辱而生怨尤也哉!
天既生人以后,士则学,农则耕,天子之子则富贵,士庶之子则贫贱,日用饮食,一切寻常事,都不屑屑劳劳授之以命,而唯人之自为质。此天之所以大,而人之所以与能也。世俗不知,乃云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于是有啖鲙餐糕、破枕蹂花之诞说,以恣慵惰放逸者之自弃。使然,则立乎岩墙之下亦无不可,而其自云“知命”者,适以为诬命而已矣。是与于无命之甚者也,而况义乎!鉴于此,而后知吕氏立说之精。
万章下篇
一
《集注》“无不可事之君,无不可使之民”,是伊尹胸中至大至刚语,然须于此看出伊尹偏处。其云至大至刚者,言气足以举之也,须与孔子“天下有道,丘不与易”自有分别。伊尹但在自家志力学术上见得恁地有余,谓己有此格君救民之道,更不论他精粗软硬,无往不成。若孔子则直与天地生物一般,须如此生生长长,收收成成,不徒恃在己者有此可化可育、可亭可毒之用。“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说得极平易,却广大高明,无可涯际在。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是学孔子处,不徒以己有兼善天下之才为本领也。
二
孟子于“圣”上更加一“智”字,已显示圣功、圣学更不容但在资禀上说。若说资禀,则人皆可以为尧、舜,而况三子之于孔子!使孔子而天纵以智,为三子之所必不逮,则孟子之愿学,又从何处描摹耶?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不可认作托言以诱学者。使然,则夫子此语早已不忠不信矣。学者于此处若信圣人不过,则直是自弃者,不足与言。
夫射者之有巧力,力固可练,巧固可习,皆不全由资禀;而巧之视力,其藉于学而不因于生也为尤甚。总缘用功处难,学之不易得,庸人偷惰,便以归之气禀尔。
朱子言“颜子所进未可量”,又云“缘他合下少致知工夫,看得有偏”云云,深得孟子之旨。即如伊尹在畎亩之中乐尧、舜之道,便且就尧、舜之泽生民上着意;及云“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只在以其知觉觉天下上看得仁义之用,则亦似未尝向静存动察中体备着位天地、育万物大合煞处分明至极也。则使三子者以孔子之下学上达者为作圣之功,亦何资禀之可限乎?
三子之得为圣,是他人欲净尽,天理流行,故造其极而无所杂。乃其以人欲之净行天理之所流,则虽恁莹澈条达,而一从乎天理流行之顺直者一径蓦直做去,则固于天理之大无外而小无间者,不能以广大精微之性学凝之。盖人欲之净,天资之为功半于人事,而要不可谓无人力。若天理之广大精微,皆备而咸宜,则固无天资之可恃,而全资之人事矣。
孔子“吾十有五”一章,自说得工夫何等缜密!虽在知命以还,从容中道之妙,非期待刻画以为功,而其存养以洗心退藏者,要岂一听之自然乎?故孟子言“圣、智之事”两“事”字,恰紧与“必有事焉”之意同。此或未察,乃云“为学者言之”,则圣人之圣智既绝乎人事矣,学者乃以“事”学之,岂非拟登天而以梯耶?
夫射者之习为巧也,固有内正外直、审几发虑之功,学者之所必习,亦羿之所必习也。故人可使学为羿,而岂羿之巧自性生,为人事所必不至者哉!唯释氏为怪诞亡实之论以欺人,故装点就“未离母胎已证菩提”“堕地七步唯吾独尊”一派淫邪之说。圣人之道,人道也,君子之学,圣学也,亦安有此耶!故知归三子之偏于气禀,盖朱门诸子诬其师之印可,而非朱子之云然。
三
东阳云“此章‘圣’字与‘大而化之’之圣不同”,非也。如伯夷求仁得仁而无怨,伊尹处畎亩乐尧、舜之道,幡然一改而伐夏救民,此岂更有未化者哉!“大而化”之化,与《中庸》之言“变则化”者,固有在己、在物之分。然于己未化,则必不能化物,而不能化物者,亦即己之未化也。如夷、惠之流风,兴起百世之下,伊尹格正太甲,俾其处仁迁义,则既于物而见其化矣,是岂其居之为德者犹有所碍,而不能达于变通者乎?
孟子曰“伯夷隘”,隘似与化相反,故东阳疑之,而其实不然。大同中之条理有其化,一致中之条理亦有其化也。人欲净而天理行,则化自顺。伯夷之隘,固不与鲍焦、申徒狄一流私意用事、悁戾疾物者等,故鲍焦、申徒狄满腹是怨,而伯夷不然。求仁而得仁,固已优游厌饫于天理之中,无往而不顺矣。伯夷之隘,隘亦化,故曰“圣之清”。伯夷之化,化于隘中,则虽圣而亦隘也。
孟子之答浩生不害,于圣上又加神之一位,盖以三子为圣,而孔子为神。曰“圣之时”,时则天,天一神矣。《易》曰“化不可知”,化自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如春之必温,秋之必凉,木之必落,草之必荣,化之可知者也,三子所得与之化也;物之品物流形者而以各正性命,各正性命者而以保合太和,元亨利贞用于至微而体于至显,春夏秋冬有其定位而无其专气,化之不可知者也,孔子之所独也。孔子之异于三子,不于其广大高明之性,而于其中庸精微之德,故以射之巧譬之。不能化则无以行远,犹射者之不能至。如鲍焦、申徒狄之清,邓禹、陶侃之任,东方朔、阮籍之和,行将去便与道相龃龉。三子却一直顺行去,更无蹭蹬差池,是可谓“大而化之”矣。
不知者乃谓孔子能化而三子不能,直将“化”之一字看得玄妙无定体。唯孟子知圣之深,则直在洗心藏密处拣出极深研几之妙。盖化之粗者,便奇特亦自易知,日月之广照、江海之汪洋是也;化之精者,即此易知处便不可知,水之澜、日月之容光必照是也。两者俱化,而可知、不可知分焉。不可知者,藏之密也,日新而富有者也。何尝有超陵变幻,为出于三子所化之外别有作用也哉!
化则圣也,不可知则圣之时也。化则力之至也,不可知则巧之审中于无形者也。以此辨之,则以言三子之德也不诬,而学孔子也亦有其津涘矣。
四
“不可知”只是不易见,非见之而不可识也。人之所不易见者,唯至精至密者而已。虽云不可知,却是一定在,如巧者之于正鹄然。天之有四时,其化可见,其为化者不可见。若人所为,便大纲露出本领来,分派下做作用,赏则喜之形,罚则怒之形,尽他奇特,都有迹在。如伯夷之清,其始如是,则终莫不如是,可以掐着搦着算定,总为他在粗枝大叶上布规模,立轨则。若天之有时,绵绵密密,而所以为寒暑生杀者,总在视不见、听不闻之中。孔子之不显其德以为载于无声无臭者,下学而上达,知之者唯天。人在作用上著心目,则更无亲切处也。乃其所以示人,则又无所隐,而若未有知者。然非使人见之而不能测识之,如异端之所谓神通者比。此以《中庸》“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求之,则庶几不差。学者未到孟子知圣地位,且就博文约礼上讨线索,煞定仕、止、久、速看他功用,鲜不迷矣。
五
程子以孔子为乘田则为,为司寇则为,孟子必欲得宾师之位,定孔、孟差等。如此说道理,是将孔子竟作释氏“一乘圆教”“四无碍”看。圣人精义入神,特人不易知尔,岂有于此亦可,于彼亦可,大小方圆,和光同尘之道哉!
孟子曰“孔子圣之时”,与《易》“六位时成”之义同,岂如世俗之所谓合时者耶!春夏秋冬固无一定之寒暑温凉,而方其春则更不带些秋气,方其夏则了了与冬悬隔,其不定者皆一定者也。圣贤有必同之心理,斯有可同之道法,其不同者时位而已。一部《周易》,许多变易处,只在时位上分别;到正中、正当以亨吉而无咎,则同也。故孟子以论世为尚友之要道。
孔子之先,自华督之难奔鲁而仕于鲁,到鄹大夫时,亦为鲁之世臣矣。春秋时,世禄之法未坏,而士之子必为士,而仕者非有大故,必于其宗国。则孔子既嗣鄹大夫之禄,自不得不仕。乘田、委吏,为职虽小,而亦筮仕者初登仕版所必循之阶,岂可以我有圣德而操一不屑之心乎!古者五十始爵,乃命为大夫,周礼固在,不容越也。孔子之为此,自在蚤岁,义之宜,道之正,而岂故为委屈耶!
孟子虽鲁之公族,而失其禄位,降在氓黎者已久。鲁缪、平之世,三家不复执鲁政,疑悼公、元公尽去三桓,不复列其子孙于在廷矣。孟子于宗国无可仕之阶,逮游道既通,则已在五十受爵之年,固不容自乞卑官,以枉道辱己。且齐、梁之君卑礼厚币聘之以来,若更自请散秩以受微禄,不承权舆而甘为折节,愈不可矣。
抑乐正子固云“前以士,后以大夫”,则孟子曾为士矣,未尝必得宾师而后仕也。孟子既以抱关击柝为禄仕之宜,则其不必宾师之位者可见。孔子道不行于鲁,不脱冕而行,则其处司寇者,与处乘田、委吏之去就,固不同矣。
圣人居上不骄,在下不忧,方必至方,圆必至圆,当方而方则必不圆,当圆而圆则必不方,故曰“规矩方圆之至,圣人人伦之至”也,而岂有方圆无不可之理哉!学者之大忌,在推高圣人,以为神化不测,而反失其精义入神、合规应矩之大经,则且流于俗学,入于异端,而成乎无忌惮之小人矣。
六
朱子讥贾谊失进言之序,斟酌事理,允为定论。从来评贾生之得失者,未能及也。
古者大臣坐而论道,以至庶人、工、瞽,咸可进言。然庶人、工、瞽之所言者,必非百官之所言;小臣之所言者,必非大臣之所言也。唯大臣所论者道,则朝廷之建立因革,一切制治保邦,文章度数,须通盘彻底,料理一成局而陈之,以授百工之作行。若居言职者,则必有愆而后绳,有缪而后纠,方无愆缪,且不可立意思,逞议论,徒增聚讼。有官守者,则在兵言兵,在农言农,在礼言礼,以专治其事则利害亲而言之无妄也。至于庶人、工、瞽之谏,则又必国家显著之事理,介于得失安危之大,在廷者蒙蔽不以上闻,而后可陈其一得以待采焉。
今谊所言者,外制匈奴,内削侯王,上求主德,下正民俗,以洎乎礼乐制度,正朔服色,为天子所操三重之权者巨细毕举,尽取汉家之天下,画一成局,而欲竟授之有司,遵而行之。此大臣所从容坐论于燕间之道,而谊以疏远小生,辄以纸窗竹屋之所揣摩者握朝野中外以唯其所指使。则是以天下为佹得佹失,试少年议论文章之物,而可哉!
故知位卑言高,急于自炫之罪,不可以加之朱云、郇谟、郑侠、陈东直言敢谏之士,而唯谊允当之。而孟子之旨,本以为为贫而仕者留一优游进退之局,以尽其素位之道,非概以出位而言责小臣,而归言责于大臣,义自著明,无容惑也。
七
不敢见,礼也;不可召,义也。一章之中,纵说横说,乃于“义礼”二字,条理则自分明。如云“且”,云“何敢”,云“奚可”,云“岂敢”,云“况乎”,直恁清出。
礼有常经,义由事制。唯合夫义之宜者,则虽礼之所无,而礼自可以义起。如君欲有谋则就之,尧与舜迭为宾主,一合于尊贤之义,则当其行之,不患乎礼之不中于节文,而不必引君尊臣卑之礼以守其不敢矣。若礼所本有,则义即不宜,而一以礼之经为宜。如孔子非鲁君之所可召,而召必赴焉,则礼有其常,为礼屈而非为势屈,于义固宜,抑不必据不可召之义以自亢矣。
礼义相为错综以成经纬,固有合一之理。乃圣贤审物度己,则必既求之礼,又求之义,虽求之义,亦必求之礼,无不可者,而后决然以行其志。此孟子所以不陷于一偏,其以养君子之刚大者,即以定人道之高卑。乃知“王前”“士前”“贫贱骄人”之说,苟自矜厉以亏典礼。而蹑王门者,既以自辱其身,而犯上干主,其越礼逾分,亦已甚矣。《注》《录》未悉。
八
易位之事,后世所以不可行者,非孟子之言不可通于来今也。霍光行之,毕竟是胡乱。盖封建之天下自与郡县异,到秦、汉以后,天下事大段改易,如此诧异事更不可倚古人行迹莽撞。
且孟子所言,要为诸侯言尔。诸侯危社稷,则贵戚变置之,抑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旁告四邻,可以相信相从,而贵戚之卿虽首发策,亦无嫌于犯上。若夫天子之不可易者,非徒三仁不能行之于纣,三代之末主之失道者多矣,从未有为此举动者。盖天子之于臣,纯乎臣者也;古者诸侯之卿命于天子,则不纯乎臣者也。亦几与今之首领同。不纯乎臣,而上又有天子可以请命,则虽贵戚之卿易之,而实天子易之矣。若四海一帝,九州一王,君虽不君,谁敢制命自己,而侥幸以成非常之事哉!“委任权力”,亦何足恃,而可以为三仁之所不敢为乎?此霍光之所以不学无术而酿山、禹之逆,司马昭、桓温所以为枭獍之魁而不可逭也。
《读四书大全说》卷九终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