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大全说卷二·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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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四书大全说卷二·中庸
中庸序
随见别白曰知,触心警悟曰觉。随见别白,则当然者可以名言矣。触心警悟,则所以然者微喻于己,即不能名言而已自了矣。知者,本末具鉴也。觉者,如痛痒之自省也。知或疏而觉则必亲,觉者隐而知则能显。赵格庵但据知觉之成效为言耳,于义未尽。
名篇大旨
《中庸》之名,其所自立,则以圣人继天理物,修之于上,治之于下,皇建有极,而锡民之极者言也。二“极”字是中,“建”字“锡”字是庸。故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又曰:“中庸不可能也。”是明夫中庸者,古有此教,而唯待其人而行;而非虚就举凡君子之道而赞之,谓其“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能中,“平常不易”之庸矣。
天下之理统于一中:合仁、义、礼、知而一中也,析仁、义、礼、知而一中也。合者不杂,犹两仪五行、乾男坤女统于一太极而不乱也。离者不孤,犹五行男女之各为一〇,而实与太极之〇无有异也。审此,则“中和”之中,与“时中”之中,均一而无二矣。朱子既为分而两存之,又为合而贯通之,是已。然其专以中和之中为体则可,而专以时中之中为用则所未安。
但言体,其为必有用者可知;言未发则必有发。而但言用,则不足以见体。“时中”之中,何者为体耶?“时中”之中,非但用也。中,体也;时而措之,然后其为用也。喜怒哀乐之未发,体也;发而皆中节,亦不得谓之非体也。所以然者,喜自有喜之体,怒自有怒之体,哀乐自有哀乐之体。喜而赏,怒而刑,哀而丧,乐而乐,音岳。则用也。虽然,赏亦自有赏之体,刑亦自有刑之体,丧亦自有丧之体,乐音岳亦自有乐之体,是亦终不离乎体也。《书》曰:“允执厥中。”中,体也;执中而后用也。子曰:“君子而时中。”又曰:“用其中于民。”中皆体也;时措之喜怒哀乐之闲,而用之于民者,则用也。以此知夫凡言中者,皆体而非用矣。周子曰:“中也者,和也。”言发皆中节之和,即此中之所为体撰者以为节也。未发者未有用,而已发者固然其有体。则“中和”之和,统乎一中以有体,不但中为体而和非体也。“时中”之中,兼和为言。和固为体,“时中”之中不但为用也明矣。
中无往而不为体。未发而不偏不倚,全体之体,犹人四体而共名为一体也。发而无过不及,犹人四体而各名一体也。固不得以分而效之为用者之为非体也。若朱子以已发之中为用,而别之以无过不及焉,则将自其已措咸宜之后,见其无过焉而赞之以无过,见其无不及焉而赞之以无不及。是虚加之词,而非有一至道焉实为中庸,胥古今天下之人,乃至中材以下,得一行焉无过无不及,而即可以此名归之矣。夫子何以言“民鲜能久”,乃至“白刃可蹈”,而此不可能哉?
以实求之:中者体也,庸者用也。未发之中,不偏不倚以为体,而君子之存养,乃至圣人之敦化,胥用也。已发之中,无过不及以为体,而君子之省察,乃至圣人之川流,胥用也。未发未有用,而君子则自有其不显笃恭之用。已发既成乎用,而天理则固有其察上察下之体。中为体,故曰“建中”,曰“执中”,曰“时中”,曰“用中”;浑然在中者,大而万理万化在焉,小而一事一物亦莫不在焉。庸为用,则中之流行于喜怒哀乐之中,为之节文,为之等杀,皆庸也。
故“性”“道”,中也;“教”,庸也。“修道之谓教”,是庸皆用中而用乎体,用中为庸而即以体为用。故《中庸》一篇,无不缘本乎德而以成乎道,则以中之为德本天德,性道。而庸之为道成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贯之。是以天命之性,不离乎一动一静之间,而喜怒哀乐之本乎性、见乎情者,可以通天地万物之理。如其不然,则君子之存养为无用,而省察为无体,判然二致,将何以合一而成位育之功哉?
夫手足,体也;持行,用也。浅而言之,可云但言手足而未有持行之用;其可云方在持行,手足遂名为用而不名为体乎?夫唯中之为义,专就体而言,而中之为用,则不得不以“庸”字显之,故新安陈氏所云“‘中庸’之中为中之用”者,其谬自见。
若夫庸之为义,在《说文》则云“庸,用也”;字从庚从用,言用之更新而不穷。《尚书》之言庸者,无不与用义同。自朱子以前,无有将此字作平常解者。庄子言“寓诸庸”,庸亦用也。《易》文言所云“庸行”“庸言”者,亦但谓有用之行、有用之言也。盖以庸为日用则可,日用亦更新意。而于日用之下加“寻常”二字,则赘矣。道之见于事物者,日用而不穷,在常而常,在变而变,总此吾性所得之中以为之体而见乎用,非但以平常无奇而言审矣。
朱子既立庸常之义,乃谓汤、武放伐,亦止平常。夫放君伐主而谓之非过不及,则可矣,倘必谓之平常而无奇,则天下何者而可谓之奇也?若必以异端之教而后谓之奇,则杨、墨之无父无君,亦充义至尽而授之以罪名,犹未至如放君伐主之为可骇。故彼但可责其不以中为庸,而不可责之以奇怪而非平常。况《中庸》一篇元不与杨、墨为敌,当子思之时,杨、墨之说未昌。且子言“民鲜能久”,则《中庸》之教,著自古者道同俗一之世,其时并未有异端起焉,则何有奇怪之可辟,而须标一平常之目耶?
子所云过不及者,犹言贤者俯而就,不肖者企而及,谓夫用其喜怒哀乐者,或过于情,或不及夫情,如闵子、子夏之释服鼓琴者尔。至其所辨异于小人之道无忌惮而的然日亡者,盖亦不能察识夫天命之理,以尽其静存动察之功,而强立政教如管、商之类,为法苛细,的然分明,而违理拂情,不能久行于天下而已。岂其无忌惮也,果有吞刀吐火、御风入瓮之幻术,为尤异于汤、武之放伐也乎?
朱子生佛、老方炽之后,充类而以佛、老为无忌惮之小人,固无不可。乃佛、老之妄,亦唯不识吾性之中而充之以为用,故其教亦浅鄙动俗,而终不能奇;则亦无事立平常之名,以树吾道之垒也。
况世所谓无奇而为庸者,其字本作“佣”。言如为人役用之人,识陋而行卑,《中庸》所谓“鲜能知味”之下游也。君子之修道立教而为佣焉,其以望配天达天之大德,不亦远哉?故知曰“中庸”者,言中之用也。
第一章
一
《章句》言“命犹令也”。小注朱子曰:“命如朝廷差除。”又曰:“命犹诰勅。”谓如朝廷固有此差除之典,遇其人则授之,而受职者领此诰勅去,便自居其位而领其事。以此喻之,则天无心而人有成能,审矣。
董仲舒对策有云“天令之谓命”,朱子语本于此。以实求之,董语尤精。令者,天自行其政令,如月令、军令之谓,初不因命此人此物而设,然而人受之以为命矣。令只作去声读。若如北溪所云“分付命令他”,则读“令”如“零”,便大差谬。人之所性,皆天使令之,人其如傀儡,而天其如提者乎?
天只阴阳五行,流荡出内于两闲,何尝屑屑然使令其如此哉?必逐人而使令之,则一人而有一使令,是释氏所谓分段生死也。天即此为体,即此为化。若其命人但使令之,则命亦其机权之绪余而已。如此立说,何以知天人之际!
二
《章句》于性、道,俱兼人物说,或问则具为分疏:于命则兼言“赋与万物”,于性则曰“吾之得乎是命以生”;于命则曰“庶物万化繇是以出”,于性则曰“万物万事之理”。与事类言而曰理,则固以人所知而所处者言之也。其于道也,则虽旁及鸟兽草木、虎狼蜂蚁之类,而终之曰“可以见天命之本然,而道亦未尝不在是”,则显以类通而证吾所应之事物,其理本一,而非概统人物而一之也。
《章句》之旨,本自程子。虽缘此篇云“育物”,云“尽物之性”,不容间弃其实,则程、朱于此一节文字,断章取义,以发明性道之统宗,固不必尽合《中庸》之旨者有之矣。两先生是统说道理,须教他十全,又胸中具得者一段经纶,随地迸出,而借古人之言以证己之是。
若子思首发此三言之旨,直为下戒惧慎独作缘起。盖所谓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以措诸日用者也。若然,则君子亦将于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然而有不能者,则以教沿修道而设,而道则一因之性命,固不容不于一动一静之闲,审其诚几,静存诚,动研几。而反乎天则。是行乎事物而皆以洗心于密者,本吾藏密之地,天授吾以大中之用也。审乎此,则所谓性、道者,专言人而不及乎物,亦明矣。
天命之人者为人之性,天命之物者为物之性。今即不可言物无性而非天所命,然尽物之性者,亦但尽吾性中皆备之物性,使私欲不以害之,私意不以悖之,故存养省察之功起焉。
如必欲观物性而以尽之,则功与学为不相准。故或问于此,增入学问思辨以为之斡旋,则强取《大学》格物之义,施之于存养省察之上。乃《中庸》首末二章,深明入德之门,未尝及夫格致,第二十章说学问思辨,乃以言道之费耳。则番阳李氏所云“《中庸》明道之书,教者之事”,其说为通。亦自物既格、知既致而言。下学上达之理,固不待反而求之于格致也。
况夫所云尽人物之性者,要亦于吾所接之人、所用之物以备道而成教者,为之知明处当,而赞天地之化育。若东海巨鱼,南山玄豹,邻穴之蚁,远浦之苹,虽天下至圣,亦无所庸施其功。即在父子君臣之间,而不王不禘,亲尽则祧,礼衰则去,位卑则言不及高。要于志可动气、气可动志者尽其诚,而非于不相及之地,为之燮理。故理一分殊,自行于仁至义尽之中,何事撤去藩篱,混人物于一性哉?
程子此语,大费斡旋,自不如吕氏之为得旨。故朱子亦许吕为精密,而特谓其率性之解,有所窒碍;非如潜室所云,但言人性,不得周普也。
至程子所云马率马性,牛率牛性者,其言性为已贱。彼物不可云非性,而已殊言之为马之性、牛之性矣,可谓命于天者有同原,而可谓性于己者无异理乎?程子于是显用告子“生之谓性”之说,而以知觉运动为性,以马牛皆为有道。
夫人使马乘而使牛耕,固人道之当然尔。人命之,非天命之。若马之性则岂以不乘而遂失,牛之性岂以不耕而遂拂乎?巴豆之为下剂者,为人言也,若鼠则食之而肥矣。倘舍人而言,则又安得谓巴豆之性果以克伐而不以滋补乎?
反之于命而一本,凝之为性而万殊。在人言人,在君子言君子。则存养省察而即以尽吾性之中和,亦不待周普和同,求性道于猫儿狗子、黄花翠竹也。固当以或问为正,而无轻议蓝田之专言人也。
三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借《中庸》说道理,以辨异端,故或问备言释、老、俗儒、杂伯之流以实之,而曰“然学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验之”,则亦明非子思之本旨也。小注所载元本,乃正释本文大义,以为下文张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则“是故君子”二段理事相应之义,皎如白日矣。
程、朱二先生从《戴记》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随拈一句,即与他下一痛砭,学者亦须分别观之始得。子思之时,庄、列未出,老氏之学不显,佛则初未入中国。人之鲜能夫中庸者,自饮食而不知味;即苟遵夫教,亦杳不知有所谓性道,而非误认性道之弊。子思于此,但以明中庸之道藏密而用显,示君子内外一贯之学,亦无暇与异端争是非也。
他本皆用元注,自不可易。唯祝氏本独别。此或朱子因他有所论辨,引《中庸》以证之,非正释此章语。辑《章句》者,喜其足以建立门庭,遂用祝本语,非善承先教、成全书者也。自当一从元本。
四
所谓性者,中之本体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然自此以后,凡言道皆是说教,圣人修道以立教,贤人繇教以入道也。生圣人之后,前圣已修之为教矣,乃不谓之教而谓之道,则以教立则道即在教,而圣人之修明之者,一肖夫道而非有加也。
故程子曰“世教衰,民不兴行”,亦明夫行道者之一循夫教尔。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为道,是道之流行于天下者不息,而何以云“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教即是中庸,即是君子之道,圣人之道。《章句》《或问》言礼、乐、刑、政,而不提出“中庸”字,则似以中庸赞教,而异于圣言矣。然其云“日用事物”,是说庸。云“过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为庸。则亦显然中庸之为教矣。
三句一直赶下,至“修道之为教”句,方显出中庸来,此所谓到头一穴也。李氏云“道为三言之纲领”,陈氏云“‘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皆为下“道也者”单举“道”字所惑,而不知两“道”字文同义异。吕氏于“率”字说工夫,亦于此差。“率性之谓道”一句是脉络,不可于此急觅工夫。若认定第二句作纲,则“修道”句不几成蛇足耶?
五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以者用也,即用此阴阳五行之体也。犹言人以目视,以耳听,以手持,以足行,以心思也。若夫以规矩成方员,以六律正五音,体不费费烦之费而用别成也。天运而不息,只此是体,只此是用。北溪言“天固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乃似不知有天在。又云“藉阴阳五行之气”,藉者借也,则天外有阴阳五行而借用之矣。
人却于仁、义、礼、智之外,别有人心;天则于元、亨、利、贞之外,别无天体。《通考》乃云“非形体之天”,尤为可笑。天岂是有形底?不见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乃此所云“天”者,则又自象之所成为言,而兼乎形之所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即资此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以始以生也。而又曰“乃统天”,则天之为天,即此资始万物者统之矣。有形未有形,有象未有象,统谓之天;则健顺无体而非无体,五行有形而不穷于形也。只此求解人不易。
六
拆著便叫作阴阳五行,有二殊,又有五位;合著便叫作天。犹合耳、目、手、足、心思即是人。不成耳、目、手、足、心思之外,更有用耳、目、手、足、心思者!则岂阴阳五行之外,别有用阴阳五行者乎?
七
《章句》“人物各有当行之路”,语自有弊,不如或问言“事物”之当。盖言“事物”,则人所应之事、所接之物也。以物与人并言,则人行人道,而物亦行物道矣。即可云物有物之性,终不可云物有物之道,故经传无有言物道者。此是不可紊之人纪。
今以一言蔽之曰:物直是无道。如虎狼之父子,他那有一条径路要如此来?只是依稀见得如此。万不得已,或可强名之曰德,如言虎狼之仁、蜂蚁之义是也。而必不可谓之道。
若牛之耕,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马当得如此拖犁带鞍!倘人不使牛耕而乘之,不使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当然,于牛马何与?乃至蚕之为丝,豕之充食,彼何恩于人,而捐躯以效用,为其所当然而必繇者哉?则物之有道,固人应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专以人而言也。
八
教之为义,《章句》言“礼乐刑政之属”,尽说得开阔。然以愚意窥之,则似朱子缘《中庸》出于《戴记》,而欲尊之于《三礼》之上,故讳专言礼而增乐、刑、政以配之。
二十七章说“礼仪三百”,孔子说“殷因于夏礼”,韩宣子言“周礼在鲁”,皆统治教政刑,繇天理以生节文者而谓之礼。若乐之合于礼也,经有明文。其不得以乐与刑政析言之,审矣。《或问》“亲疏之杀”四段,显画出一个礼来,何等精切!吕氏“感应重轻”一段文字,俱与一部《中庸》相为括。《章句》中言品节,亦与“礼者天理之节文”一意,但有所规避,不直说出耳。
自其德之体用言之,曰中庸;自圣人立此以齐天下者,曰教。自备之于至德之人者,曰圣人之道;自凝之于修德之人者,曰君子之道。要其出于天而显于日用者,曰礼而已矣。故礼生仁义之用,而君子不可以不知天,亦明夫此为中庸之极至也。
九
《章句》“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是从“天命之谓性”说来;“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亦就教而言之矣。“道也者”三句,与“莫见乎隐”两句,皆从章首三句递下到脉络处,以言天人之际,一静一动,莫不足以见天命,而体道以为教本。
“戒慎不睹,恐惧不闻”,泰道也。所谓“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所以配天德也。“慎其独”,复道也。所谓“不远复,无祗悔”,“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所以见天心也。道教因于性命,君子之功不如是而不得也。
十
朱子所云“非谓不戒惧乎所睹、所闻,而只戒惧乎不睹、不闻”,自是活语,以破专于静处用功、动则任其自然之说。然于所睹所闻而戒惧者,则即下文所谓慎独者是。而自隐微可知以后,大段只是循此顺行,亦不消十分怯葸矣。
后人见朱子此语,便添一句说“不睹不闻且然,则所睹所闻者,其戒惧益可知”,则竟将下慎独工夫包在里面,较或问所破一直串下之说而更悖矣。
十一
圣贤之所谓道,原丽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于耳目与耳目之得被于事物者,则有限矣。故或问以目不及见、耳不及闻为言,而朱子又引《尚书》“不见是图”以证之。夫事物之交于吾者,或有睹而不闻者矣,或有闻而不睹者矣,且非必有一刻焉为睹闻两不至之地,而又岂目之概无所睹,耳之概无所闻之谓哉?则知云峰所云“特须臾之顷”者,其言甚谬。盖有多历年所而不睹不闻者矣。唯其如是,是以不可须臾离也。
父在而君不在,则君其所不睹也。闻父命而未闻君命,则君命其所不闻也。乃何以使其事君而忠之道随感而遂通?此岂于不睹君之时,预有以测夫所以事之之宜;而事君之道,又岂可于此离之,待方事而始图哉?
君子之学,唯知吾性之所有,虽无其事而理不闲。唯先有以蔽之,则人欲遂入而道以隐。故于此力防夫人欲之蔽,如朱子所云“塞其来路”者,则蔽之者无因而生矣。
然理既未彰,欲亦无迹,不得预拟一欲焉而为之提防。斯所谓“塞其来路”者,亦非曲寻罅隙而窒之也。故此存养之功,几疑无下手之处。而蛟峰所云“保守天理”,初非天理之各有名目。朱子答门人持敬之问,而曰“亦是”,亦未尝如双峰诸人之竟以敬当之。
乃君子之于此,则固非无其事矣。夫其所有得于天理者,不因事之未即现前而遽忘也。只恁精精采采,不昏不惰,打迸着精神,无使几之相悖,而观其会通,以立乎其道之可生,不有所专注流倚,以得偏而失其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备者,扑实在腔子里,耿然不昧,而条理咸彰。则所以塞夫人欲之来路者,亦无事驱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矣。
使其能然,则所睹闻在此,而在彼之未尝睹、未尝闻者,虽万事万物,皆无所荒遗。而不动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之待决,要非无实而为之名也。要以不睹不闻之地,事物本自森然,尽天下之大,而皆须臾不离于己,故不可倚于所睹所闻者,以致相悖害。
戒慎恐惧之功,谨此者也。非定有一事之待睹待闻而歇之须臾,亦非一有所睹遂无不睹,一有所闻遂无不闻,必处暗室,绝音响,而后为不睹不闻之时。况如云峰所言“特须臾之顷”者,尤如佛氏“石火电光”之谓乎?微言既绝,圣学无征,舍康庄而求蹊间,良可叹也!
十二
《大学》言慎独,为正心之君子言也。《中庸》言慎独,为存养之君子言也。唯欲正其心,而后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有以知善而知恶。唯戒慎恐惧于不睹不闻,而后隐者知其见,微者知其显。故《章句》云“君子既常戒惧”,《或问》亦云“夫既已如此矣”,则以明夫未尝有存养之功者,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昏焉而莫辨其善恶之所终,则虽欲慎而有所不能也。
盖凡人起念之时,间向于善,亦乘俄顷偶至之聪明,如隔雾看花,而不能知其善之所著。若其向于恶也,则方贸贸然求以遂其欲者,且据为应得之理,而或亦幸阴谋之密成,而不至于泛滥。又其下焉者,则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乃至昭然于人之耳目,而己犹不知其所自起。则床笫阶庭之外,已漠然如梦,而安所得独知之地,知隐之莫见,微之莫显也哉?
唯尝从事于存养者,则心已习于善,而一念之发为善,则善中之条理以动天下而有余者,人不知而己知之矣。心习于善,而恶非其所素有,则恶之叛善而去,其相差之远,吉凶得失之相为悬绝者,其所自生与其所必至,人不知而己知之矣。
乃君子则以方动之际,耳目乘权,而物欲交引,则毫厘未克,而人欲滋长,以卒胜夫天理,乃或虽明知之,犹复为之,故于此尤致其慎焉,然后不欺其素,而存养者乃以向于动而弗失也。“有不善未尝不知”,“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之谓也。“知之未尝复为”,慎独之谓也。使非存养之已豫,安能早觉于隐微哉?此朱子彻底穷原,以探得莫见莫显之境,而不但如吕氏以“人心至灵”一言,为笼统覆盖之语也。若程子举伯喈弹琴之事以证之,而谓为人所早知为显见,《或问》虽有两存之语,《章句》已不之从矣。
所传伯喈弹琴事,出于小说,既不足尽信。小说又有夫子鼓琴,见狸捕鼠,颜渊疑而退避事,与螳螂捕蝉事同,要皆好事之言。且自非夔、旷之知,固不能察其心手相通之妙。是弹者之与闻者,相遇于微茫之地,而不得云莫见莫显。且方弹之时,伯喈且不能知捕蝉之心必传于弦指,则固己所不知而人知之,又与独之为义相背而不相通。况夫畏人之知而始惮于为恶,此淮南之于汲黯,曹操之于孔融,可以暂伏一时之邪,而终不禁其横流之发。曾君子之省察而若此哉?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自知自觉于“清明在躬、志气如神”者之胸中。即此见天理流行,方动不昧,而性中不昧之真体,率之而道在焉,特不能为失性者言尔。则喜怒哀乐之节,粲然具于君子之动几,亦犹夫未发之中,贯彻纯全于至静之地。而特以静则善恶无几,而普遍不差,不以人之邪正为道之有无,天命之所以不息也;动则人事乘权,而昏迷易起,故必待存养之有功,而后知显见之具足,率性之道所以繇不行而不明也。一章首尾,大义微言,相为互发者如此。《章句》之立义精矣。
十三
若谓“显”“见”在人,直载不上二“莫”字。即无论悠悠之心眼,虽有知人之鉴者,亦但因其人之素志而决之;若渊鱼之察,固谓不祥,而能察者又几人也?须是到下梢头,皂白分明,方见十分“显”“见”。螳螂捕蝉之杀机,闻而不觉者众矣。小人闲居为不善,须无所不至,君子方解见其肺肝。不然,亦不可逆而亿之。
唯夫在己之自知者,则当念之已成,事之已起,只一头趁着做去,直尔不觉;虽善恶之分明者未尝即昧,为是君子故。而中间千条万绪,尽有可以自恕之方,而不及初几之明察者多矣。故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也。
然必存养之君子而始知者,则以庸人后念明于前念,而君子则初几捷于后几。其分量之不同,实有然者。知此,则程子之言,盖断章立义,以警小人之邪心,而非圣学之大义,益明矣。
十四
章首三个“之谓”,第四节两个“谓之”,是明分支节处。《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分此章作三截,固于文义不协;而“喜怒哀乐”四句,亦犯重复。《或问》既以“道也者”两节各一“故”字为“语势自相唱和”,明分“道也者”二句作静中天理之流行。《章句》于第四节复统已发、未发而云“以明道不可离之意”,亦是渗漏。
绎朱子之意,本以存养之功无间于动静,而省察则尤于动加功;本缘道之流行无静无动而或离,而隐微已觉则尤为显见;故“道不可离”之云,或分或合,可以并行而不悖,则微言虽碍,而大义自通。然不可离者,相与存之义也。若一乘乎动,则必且有扩充发见之功,而不但不离矣。倘该动静而一于不离,则将与佛氏所云“行住坐卧不离者个”者同,究以废吾心之大用,而道之全体亦妄矣。此既于大义不能无损,故《或问》于后二节,不复更及“不可离”之说。而《章句》言“以明”言“之意”,亦彼此互证之词,与“性情之德”直云“此言”者自别。朱子于此,言下自有活径,特终不如《或问》之为直截耳。
者一章书,显分两段,条理自著,以参之《中庸》全篇,无不合者,故不须以“道不可离”为关锁。十二章以下亦然。“天命之谓性”三句,是从大原头处说到当人身上来。“喜怒哀乐之未发”二句,是从人心一静一动上说到本原去。唯繇“天命”“率性”“修道”以有教,则君子之体夫中庸也,不得但循教之迹,而必于一动一静之交,体道之藏,而尽性以至于命。唯喜怒哀乐之未发者即中,发而中节者即和,而天下之大本达道即此而在,则君子之存养省察以致夫中和也,不外此而成“天地位、万物育”之功。是两段文字,自相唱和,各有原委,固然其不可紊矣。
后章所云“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天道诚,故人道诚之,而择善固执之功起焉。功必与理而相符,即前段之旨也。其云“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外自成、自道而诚道在,天在人中。不外物之终始而诚理著,而仁知之措,以此咸宜焉。尽人之能,成己成物。而固与性合撰,功必与效而不爽,一后段之旨也。以此推夫“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本天以言至诚,推人道以合天道,要不外此二段一顺一逆之理,而杨氏所谓“一篇之体要”,于此已见。
若前三言而曰“之谓”,则以天命大而性小,统人物故大,在一己故小。率性虚而道实,修道深而教浅,故先指之而后证之。以天命不止为己性而有,率性而后道现,修道兼修其体用而教唯用,故不容不缓其词,而无俾偏执。谓命即性则偏,谓道即性则执。实则君子之以当然之功应自然之理者,切相当而非缓也。故下二“故”字为急词。
后两言曰“谓之”者,则以四情之未发与其已发,近取之己而即合乎道之大原,则绎此所谓而随以证之于彼。浑然未发而中在,粲然中节而和在,故不容不急其词,而无所疑待。实则于中而立大本,于和而行达道,致之之功,亦有渐焉,而弗能急也。致者渐致,故《章句》云“自戒惧”云云,缓词也。功不可缓而效无速致,天不可恃而己有成能,俱于此见矣。
乃前段推原天命,后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后段不及修道之功,则以溯言繇人合天之理,但当论在人之天性,而不必索之人生以上,与前之论本天治人者不同。若夫教,则“致中和”者,固必繇乎修道之功,而静存动察,前已详言,不必赘也。《章句》为补出之,其当。
若后段言效而前不及者,则以人备道教,而受性于天,亦惧祇承之不逮,而不当急言效,以失君子戒惧、慎独、兢惕之心。故必别开端绪于中和之谓,以明位育之功,乃其理之所应有,而非君子之缘此而存养省察也。呜呼!密矣。
要以援天治人为高举之,以责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为切言之,以彰理之勿或爽;则中庸之德,其所自来,为人必尽之道;而中庸之道,其所征著,为天所不违之德。一篇之旨,尽于此矣。故知《或问》之略分两支,密于《章句》一头双脚之解也。
十五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是儒者第一难透底关。此不可以私智索,而亦不可执前人之一言,遂谓其然,而偷以为安。
今详诸大儒之言,为同为异,盖不一矣。其说之必不可从者,则谓但未喜、未怒、未哀、未乐而即谓之中也。夫喜、怒、哀、乐之发,必因乎可喜、可怒、可哀、可乐。乃夫人终日之闲,其值夫无可喜乐、无可哀怒之境,而因以不喜、不怒、不哀、不乐者多矣,此其皆谓之中乎?
于是或为之说曰:“只当此时,虽未有善,而亦无恶,则固不偏不倚,而亦何不可谓之中?则大用咸储,而天下之何思何虑者,即道体也。”
夫中者,以不偏不倚而言也。今曰但不为恶而已固无偏倚,则虽不可名之为偏倚,而亦何所据以为不偏不倚哉?如一室之中,空虚无物,以无物故,则亦无有偏倚者;乃既无物矣,抑将何者不偏,何者不倚耶?必置一物于中庭,而后可谓之不偏于东西,不倚于楹壁。审此,则但无恶而固无善,但莫之偏而固无不偏,但莫之倚而固无不倚,必不可谓之为中,审矣。此程子“在中”之说,与林择之所云“里面底道理”,其有实而不为戏语者,皆真知实践之言也。
乃所云在中之义及里面道理之说,自是活语。要以指夫所谓中者,而非正释此“中”字之义。曰在中者,对在外而言也。曰里面者,对表而言也。缘此文上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而非云“一念不起”,则明有一喜怒哀乐,而特未发耳。后之所发者,皆全具于内而无缺,是故曰在中。乃其曰在中者,即喜怒哀乐未发之云,而未及释夫“谓之中”也。若子思之本旨,则谓此在中者“谓之中”也。
朱子以此所言中与“时中”之中,各一其解,就人之见不见而为言也。时中而体现,则人得见其无过不及矣。未发之中,体在中而未现,则于己而喻其不偏不倚耳,天下固莫之见也。未发之中,诚也,实有之而不妄也。时中之中,形也,诚则形,而实有者随所著以为体也。
实则所谓中者一尔。诚则形,而形以形其诚也。故所谓不偏不倚者,不偏倚夫喜而失怒、哀、乐,抑不偏倚夫喜而反失喜,乃抑不偏倚夫未有喜而失喜。余三情亦然。是则已发之节,即此未发之中,特以未发,故不可名之为节耳。盖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乐之理,以效健顺五常之能,而为情之所繇生。则浑然在中者,充塞两闲,而不仅供一节之用也,斯以谓之中也。
以在天而言,则中之为理,流行而无不在。以在人而言,则庸人之放其心于物交未引之先,异端措其心于一念不起之域,其失此中也亦久矣。故延平之自为学与其为教,皆于未发之前,体验所谓中者,乃其所心得;而名言之,则亦不过曰性善而已。善者,中之实体,而性者则未发之藏也。
若延平终日危坐以体验之,亦其用力之际,专心致志,以求吾所性之善,其专静有如此尔;非以危坐终日,不起一念为可以存吾中也。盖云未发者,喜、怒、哀、乐之未及乎发而有言、行、声、容之可征耳。且方其喜,则为怒、哀、乐之未发;方其或怒、或哀、或乐,则为喜之未发。然则至动之际,固饶有静存者焉。圣贤学问,于此却至明白显易,而无有槁木死灰之一时为必静之候也。
在中则谓之中,见于外则谓之和。在中则谓之善,延平所云。见于外则谓之节。乃此中者,于其未发而早已具彻乎中节之候,而喜、怒、哀、乐无不得之以为庸。非此,则已发者亦无从得节而中之。故中该天下之道以为之本,而要即夫人喜、怒、哀、乐四境未接,四情未见于言动声容者而即在焉。所以或问言“不外于吾心”者,以此也。
抑是中也,虽云庸人放其心而不知有则失之;乃自夫中节者之有以体夫此中,则下逮乎至愚不肖之人,以及夫贤知之过者,莫不有以大得乎其心,而知其立之有本;唯异端以空为本,则竟失之。然使逃而归儒,居然仍在。则人心之同然者,然,可也。彼初未尝不有此自然之天则,藏于私意私欲之中而无有丧。乃君子之为喜、为怒、为哀、为乐,其发而中节者,必有所自中,非但用力于发以增益其所本无,而品节皆自外来;则亦明夫夫人未发之地,皆有此中,而非但君子为然也。此延平性善之说所以深切著明,而为有德之言也。
子思之旨,本以言道之易修,而要非谓夫人之现前而已具足。程、朱、延平之旨,本以言中之不易见,而要非谓君子独有,而众人则无。互考参观,并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十六
序引“人心惟危”四语,为《中庸》道统之所自传,而曰“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也”,然则此所谓中者即道心矣。乃喜、怒、哀、乐,情也。延平曰:“情可以为善。”可以为善,则抑可以为不善,是所谓惟危之人心也。而本文不言仁、义、礼、知之未发,而云喜、怒、哀、乐,此固不能无疑。
朱子为贴出“各有攸当”四字,是吃紧语。喜、怒、哀、乐,只是人心,不是人欲。“各有攸当”者,仁、义、礼、知以为之体也。仁、义、礼、知,亦必于喜、怒、哀、乐显之。性中有此仁、义、礼、知以为之本,故遇其攸当,而四情以生。乃其所生者,必各如其量,而终始一致。
若夫情之下游,于非其所攸当者而亦发焉,则固危殆不安,大段不得自在。亦缘他未发时,无喜、怒、哀、乐之理,所以随物意移,或过或不及,而不能如其量。迨其后,有如耽乐酒色者,向后生出许多怒、哀之情来。故有乐极悲生之类者,唯无根故,则终始异致,而情亦非其情也。
惟性生情,情以显性,故人心原以资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则喜、怒、哀、乐固人心,而其未发者,则虽有四情之根,而实为道心也。
十七
看先儒文字,须看他安顿处,一毫不差。或问“喜、怒、哀、乐,各有攸当”二句,安在“方其未发”上,补本文言外之意,是别嫌明微,千钧一发语。“浑然在中”者,即此“各有攸当”者也。到下段却云“皆得其当”,“得”字极精切。言得,则有不得者。既即延平“其不中节也则有不和”之意,而得者即以得其攸当者也,显下一“节”字在未发之中已固有之矣。
又于中而曰“状性之德”,则亦显此与下言“谓之和”者,文同而义异。不是喜怒哀乐之未发便唤作中,乃此性之未发为情者,其德中也。下云“著情之正”,著者,分别而显其实也。有不中节者则不和,唯中节者斯谓之和,故分别言之。其中节者即和,而非中节之中有和存,则即以和著其实也。
此等处,不可苟且读过。朱子于此见之真,而下语斟酌,非躁心所易测也。
自相乖悖之谓乖,互相违戾之谓戾。凡无端之喜怒,到头来却没收煞,以致乐极悲生,前倨后恭,乖也。其有喜则不能复怒,怒则不能复喜,哀乐亦尔。陷溺一偏,而极重难返,至有临丧而歌,方享而叹者,戾也。中节则无所乖,皆中节则无所戾矣。
十八
云“‘天地位,万物育’,以理言”者,诚为未尽。盖天地所以位之理,则中是也;万物所以育之理,则和是也。今但言得位育之理于己,是亦不过致中而至于中,致和而至乎和,而未有加焉,则其词不已赘乎?
但以事言之,而又有功与效之别。本文用两“焉”字,是言乎其功也。《章句》改用两“矣”字,则是言乎其效也。今亦不谓圣神功化之极,不足以感天地而动万物,而考之本文,初无此意。泛求之《中庸》全书,其云“配天”者,则“莫不尊亲”之谓尔;其云“譬如天地”者,则“祖述”“宪章”之谓尔;其云“如神”者,则“前知”之谓尔;其云“参天地”者,则“尽人、物之性”之谓尔。未尝有所谓三辰得轨,凤见河清也。
《或问》所云“吾身之天地万物”,专以穷而在下者言之。则达而在上者,必于吾身以外之天地万物,著其位育之效矣。夫其不切于吾身者,非徒万物,即天地亦非圣人之所有事。而不切于吾身之天地万物,非徒孔、孟,即尧、舜亦无容越位而相求。
帝尧之时,洪水未治,所谓天下之一乱也。其时草木畅茂,禽兽繁殖,则为草木禽兽者,非不各遂其育也,而圣人则以其育为忧。是知不切于身之万物,育之未必为利,不育未必为害。达而在上,用于天下者广,则其所取于万物者弘;穷而在下,用于天下者约,则取于万物者少;要非吾身之所见功,则亦无事于彼焉,其道一也。
至于雨旸寒燠之在天,坟埴山林之在地,其欲奠位于各得者,亦以济人物之用者为位。而穹谷之山或崩,幽涧之水或涌,与夫非烟非雾之云,如蜜如饧之露,不与于身之所资与身之所被及者,亦不劳为之燮理也。
若其为吾身所有事之天地万物,则其位也,非但修吾德而听其自位,圣人固必有以位之。其位之者,则吾致中之典礼也。非但修吾德而期其自育,圣人固有以育之。其育之者,则吾致和之事业也。祀帝于郊而百神享,在璇玑玉衡而四时正,一存中于敬以位天也,而天以此位焉。奠名山大川而秩祀通,正沟洫田畴而经界定,一用中于无过不及以位地也,而地以此位焉。若夫于己无贪,于物无害,以无所乖戾之情,推及万物,而俾农不夺、草不窃、胎不伐、夭不斩,以遂百谷之昌、禽鱼之长者,尤必非取效于影响也。万物须用之,方育之,故言百谷禽鱼。若兔葵、燕麦、蝾螈、蚯蚓,君子育之何为?又况堇草虺蛇之为害者耶?
《或问》云“于此乎位,于此乎育”,亦言中和之德所加被于天地万物者如是。又云“圣神之能事,学问之极功”,则不但如《章句》之言效验。且《章句》推致其效,要归于修道之教,则亦以礼乐刑政之裁成天地、品节万物者言之,固不以三辰河岳之瑞、麟凤芝草之祥为征。是其为功而非效亦明矣。
抑所云“吾身之天地万物”,亦推身之所过所存者而言。既不得以一乡一家为无位之圣人分界段,而百世以下,流风遗教所及,遂无与于致中和之功。而孝格父母,慈化子孙,又但发皆中节之始事。据此为言,义固不广。
若不求其实,而于影中之影、象外之象,虚立一吾身之天地万物以仿佛其意象,而曰即此而已位育矣,则尤释氏“自性众生”之邪说。而云:“一曼答辣之内,四大部洲以之建立;一滴化为乳海,一粒化为须弥,一切众生,咸得饱满。”其幻妄不经,适足资达人之一笑而已。
今请为引经以质言之曰:“会通以行其典礼”,“以裁成天地之宜,辅相天地之道”,“位焉、育焉”之谓也,庶不诬尔。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皆其事也。
十九
以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为天地位,则亦可以鸟飞于上、鱼游于下为天地位矣。父、夫为天,子、妇为地,是名言配出来的。鸟属阳,亦天也;鱼属阴,亦地也。如此,则天地之外,更有何万物来?且言一家有一家之天地,一国有一国之天地,则亦可云一身有一身之天地,头圆象天,足方象地,非无说也。然则倒悬之人,足上而首下,而后为一身之天地不位乎?
总缘在效验上作梦想,故生出许多虚脾果子话来。致中和者,原不可以不中不和者相反勘。不中不和者,天地未尝不位,万物未尝不育,特非其位焉育焉之能有功尔。“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圣贤之言,原自平实,几曾捏目生花,说户牖闲有天地万物在里面也?
二十
使云一家有一家之万物,一国有一国之万物,犹之可也。以语天地,真是说梦。或穷或达,只共此一天地。不成尧、舜之天地,到孔子便缩小了!孔子删《诗》《书》,定《礼》《乐》,立百王之大法,尽有许多位天地之事。只此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以为之范围,曾何异于尧、舜?故曰“无不持载”,“无不覆帱”。倘以一家一国之效言,则其不持载覆帱者多矣。且孔子相鲁时,将鲁之天地位,而齐之天地有薄蚀崩涌之灾否耶?
第二章
《或问》于第二章、第三章,皆有“未遽及”之语。此朱子一部《中庸》浑然在胸中,自然流出来底节目,非汉人随句诠解者所逮,而况后人之为字诱句迷,妄立邪解者乎?
《中庸》第一章既彻底铺排,到第二章以后,却又放开,从容广说,乃有德之言涵泳宽和处,亦成一书者条理之必然也。不则为皮日休《天隐子》、刘蜕《山书》,随意有无,全无节次矣。
自第二章以下十章,皆浅浅说,渐向深处。第二章只言君子小人之别,劈开小人在一边,是入门一大分别。如教人往燕,迎头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则是往粤。而既知北辕以后,其不可东北而之于齐,西北而之于晋,皆所未论。《中庸》只此一章辨小人,径路既分,到后面不复与小人为辨,行险侥幸是就情事上说,非论小人之道。直至末章,从下学说起,乃更一及之。
《或问》于第三章云:“承上章小人反中庸之意而泛论之。”吃紧在“泛论”二字。不可误认朱子之意,以民之鲜能为反中庸。小人自小人,民自民。反则有以反之,鲜能只是鲜能。末章云“小人之道”,小人固自有道,与不兴行之民漫无有道者不同。民无小人陷溺之深,则虽不兴行,而尚不敢恣为反中庸之事。民亦无小人为不善之力,则既鲜能中庸,而亦不得成其反中庸之道。
向后贤知之过,愚不肖之不及,则又从鲜能之民,拣出中间不安于不知味者言之。所谓愚不肖者,亦特对贤知而言天资之滞钝者也,与夫因世教衰而不兴行、可繇而不知之民,自进一格。到十一章所言“索隐行怪”,则又就贤知之专志体道而为之有力者身上撇开不论,而后就遵道之君子进而求作圣之功。此《中庸》前十章书次第之井井者也。
“小人反中庸”,只如叔孙通之绵蕞,欧阳永叔之濮议,王介甫之新法,直恁大不可而有害于世,故先儒以乡原当之,极是。若鲜能之民,则凡今之人而皆然。贤知之过,愚不肖之不及,则孔、孟之门多有之。要亦自其见地操履处,显其过不及,而未尝显标一过不及者以为道。且过不及,亦皆以行乎中庸之教,而初未反戾乎中庸。抑过则业亦有所能,而不及者亦非全乎其不能,与不兴行之民自别。至于“索隐行怪”,则又从天理上用力推测安排,有私意而无私欲,其厌恶小人而不用其道者,更不待说,盖庄、列、陆、王之类是也。
小人只是陷于流俗功利而有权力者,如欧阳濮议,但以逢君;王介甫狼狈处,尤猥下。隐怪方是异端,过不及乃儒之疵者。三种人各有天渊之别。此十章书步步与他分别,渐撇到精密处,方以十二章以后八章,显出“君子之道”,妄既辟而真乃现也。一书之条理,原尔分明不乱。
“舜知”“回仁”“夫子论强”三章,乃随破妄处,随示真理,皆只借证,且未及用功实际,终不似“道不远人”诸章之直示归宿。盖阅尽天下之人,阅尽天下之学术,终无有得当于中庸,而其效亦可睹,所以云“中庸其至矣乎”。北溪所云“天下之理无以加”者,此之谓也。
或以隐怪为小人,或以贤知为隐怪,自《章句》之失。而后人徇之,益入于棼迷而不可别白。取《中庸》全书,作一眼照破,则曲畅旁通矣。
第三章
一
“天下之理无以加”,是赞“至”字语。若以此为“至”字本释,则于文句为歇后,其下更须著一字,如《大学》言“至善”方尽。后人于此添入至平、至奇、至微、至大一切活套话,皆于此未谛。所以《章句》用“未至”“为至”二语反形,乃得亲切。
“至”字有二义:极也,到也。《章句》却用至到一释,不作至极说。所行者至于所道,则事理合辙,而即天理即人心,相应相关。犹适燕而至于燕,则燕之风物,切于耳目肌肤,而己所言行,皆得施于燕也。
此中庸之为德,上达天地鬼神,下彻夫妇饮食,俱恰与他诚然无妄之理相为通合。若射者之中鹄,镞已入侯,而非浮游依倚,相近而实相远,故曰至也。论语“知及之”“及”字,及十二章“察”字,正可作此注脚。
二
“中庸之为德”,“德”字浅,犹言功德;亦与“鬼神之为德”“德”字一例,则亦可以性情功效言之。但中庸是浑然一道理,说不得性情。其原本可与鬼神之性通,其发生可与鬼神之情通,而大要在功效上说。可令人得之而见德于人,则亦可云德之为言得也。特与行道而有得于心不同,以未尝言及行之者,而心亦无主名故。
三
唯道不行、不明,故民鲜能。民者,凡民也,待文王而后兴。有文王,则此道大明,而流行于家、邦、天下,民皆率繇之矣。《江汉》之游女,《兔罝》之野人,咸有以效其能于中庸。唯有德位者或过或不及,以坏世教,而后民胥梦梦也。
中庸之道,圣以之合天,贤以之作圣,凡民亦以之而寡过。国无异政,家无殊俗,民之能也。岂尽人而具川流敦化之德,成容、执、敬、别之业,乃云能哉?三山陈氏逆说,不成理。
第四章
《或问》“揣摩事变”四字,说近平浅,却甚谛当。所谓“知者过之”,只是如此。本文一“之”字,原指道而言。贤知者亦在此道上用其知行,固与异端之别立宗风者迥别。如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佛氏说“本觉妙明,性觉明妙”,他发端便不走者条路,到用处便要守雌守黑,空诸所有,乃至取礼乐刑政,一概扫除,则相去天渊,不可但云“过之”矣。如人往燕,过之者误逾延庆、保安,到口外去;异端则是发轫时便已南辕。故知知者之过,亦测度揣摩,就事而失其则耳。
此章及下章三“道”字,明是“修道之谓教”一“教”字在事上说。《章句》所云“天理之当然”,乃以推本教之所自出,而赞其已成之妙。云峰以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分释,依稀亦似见得。以朱子元在发而皆中之节上言无过不及,则亦言道之用而已。
道之用即是教。就子臣弟友以及于制礼作乐,中闲自有许多变在。先王所修之道,固已尽其变,而特待人择而执之。若但乘一时之聪明志意,以推测求合,则随物意移,非不尽一事之致,极乎明察,而要非经远可行之道,此知者之过也。若贤者之过,则亦如徐积之孝,不忍履石,屈原之忠,自沈于渊,乃至礼过繁而乐过清,刑过核而政过密,亦岂如异端之绝圣智而叛君亲也哉?此等区处,切须拣别,勿以异端混入。
第六章
一
行道者,行此道以成化也。明道者,明此道以立教也。舜惟知之,故道行于民。颜子惟服膺而弗失,故可与明道。若贤知之过,愚不肖之不及,则已失立教之本,而况能与天下明之而行于天下哉?与天下明之而行于天下,则教不衰;而民虽愚贱,亦不至鲜能之久矣。就中显出明行相因,只举一舜、颜便见。而舜之行道,颜子之明道,则不待更结言之也。
二
《或问》前云“舜之知而不过”,“回之贤而不过”,单反“过”一边,后却双影“过”“不及”分说,此等处极不易看。当知说书者,须是如此开合尽理。说个贤知,自然是美名。舜之知,亦止与过者同其知;回之贤,亦止与过者同其贤。及至德之已成,则虽舜、颜,亦但无不及而已。
抑论天资之难易,自然尽着贤知一流,而付以行道、明道之任。若愚不肖者,则其用功固必倍也。乃言贤知,则愚不肖之当企及亦见。于此活看,足知《或问》之密,而《中庸》之为有归宿矣。
第七章
择乎中庸而不能守,兼过不及两种说。须知愚不肖者,亦未尝不曰“予知”也。《或问》“刻意尚行,惊世骇俗”,亦偏举一端。总繇他择乎中庸后,便靠硬做,则或过高而不可继。盖于制行时无加一倍谨始慎微之力,则中闲甘苦条理,不得亲切,故不能守之期月而不失。是贤者之过,大端因孟浪疏粗而得,其不能守其所知也固然。若不肖者,虽知之而守之无力,又不待言矣。
第八章
《章句》于舜用中,说个“行之至”,“至”字微有病,似只在身上说,未及于天下。则是舜行道而道因以行矣。至颜子,却作三节说,又于“择乎中庸”上,加“真知”一层。愚意《中庸》引夫子说,既只重行,而夫子所言颜子之“择乎中庸”,亦与“予知”之人同词而无异,则更不须添一“真知”于上。
且《章句》以“言能守”系之“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闲”之下,则“弗失之矣”四字,别是一意。此一句不是带下语,勿仅于“拳拳服膺”句仅作一读。“弗失”者,“默而识”之“识”也。颜子既能得之于己,则至道皆成家珍,了了识念,使以之立教,可无恍惚亿中、不显不实之病矣。颜子早世,固不得见其明道之功,与舜之行道于天下者等。然观夫子“丧予”之叹,则所以期颜子者,非但取其自明也。
第九章
一
第九章之义,《章句》《或问》本无疵瑕,小注所载《朱子语录》,则大段可疑。程、朱虽摘出《中庸》于《戴记》之中,不使等于诸礼,而实不可掩者,则于“修道之谓教”注中,已明中庸之非无定体矣。今乃云“中庸便是三者之间,非是别有一个道理”,则竟抹杀圣贤帝王一段大学术、大治道,而使为浮游不定之名,寄于一切。则尧、舜、禹之所以授受,上因天理自然、不偏不倚之节文,下以尽人物之性者,果何所择而何所执乎?
此一章书,明放着“子路问成人”一章是显证据。“天下国家可均”,“冉求之艺”也。“爵禄可辞”,“公绰之不欲”也。“白刃可蹈”,“卞庄子之勇”也。“文之以礼乐”,则“中庸”是已。到中庸上,须另有一炉锤在,则于以善成其艺、廉、勇之用,而非仅从均之、辞之、蹈之之中,斟酌较好,便谓中庸。使然,则本文只平说可均、可辞、可蹈,固彻上彻下而为言,何所见其有太过不及而非中也哉?
《中庸》一书,下自合妻子、翕兄弟,上至格鬼神、受天命,可谓尽矣,而终未及夫辞禄蹈刃。则以就事言之,其局量狭小,仅以尽之在己,而不足于位天地、育万物之大;以人言之,则彼其为人,称其性之所近,硬直做去,初未知天下有所谓中庸者而学之也。
唯均天下国家,则亦中庸之所有事。而但言均而已,不过为差等其土宇昄章,位置其殷辅人民,则子路所谓“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者,固可治千乘之赋。求之后世,则汉文几至刑措,可谓均之至矣;而至于礼乐,固谦让而未遑。唯其内无存养省察之功、见天命流行之实体,而外不能备三重之权以寡过也。
存养省察者,三重之本,天理悉著于动静,而知天知人之道见。静见天心则知天,动察物理则知人。三重者,存养省察中所为慎独乐发,以备中和之理而行于天下者也。《中庸》一篇,始终开合,无非此理。今乃区区于均天下、辞禄、蹈刃之中求中庸,又奚可哉?均天下国家者,须撇下他那名法权术,如贾生、晁错议定诸侯等。别与一番经纶,使上安民治,风移俗易,方展得中庸之用出。若以辞爵禄言之,则道不可行,而退以明道为己任,如孔子归老于鲁,著删定之功,方在中庸上显其能,而非一辞爵禄之得其宜,便可谓之中庸。至蹈白刃,则虽极其当如比干者,要亦逢时命之不犹,道既不可行而又不可明,弗获已而自靖于死,不得爱身以存道矣。
本文前三“也”字,一气趋下,末一“也”字结正之。谓可乎彼者之不可乎此,非谓尽人而不可能;亦能均天下、能辞禄、能蹈刃者之不可许以能乎中庸尔。可均、可辞、可蹈者而不可能,则能中庸者,必资乎存养省察、修德凝道以致中和之用者而后可。故下云“唯圣者能之”,语意相为唱和,义自显也。中庸之为德,存之为天下之大本,发之为天下之达道,须与尽天下底人日用之,而以成笃恭而天下平之化,岂仅于一才一节之闲争得失哉?
《或问》云“盖三者之事,亦知、仁、勇之属”,一“属”字安顿极活;较小注“三者亦就知、仁、勇说来,盖贤者过之之事”等语,便自不同。三者之于中庸,堂室迥别,逵径早殊。仅能三者,而无事于中庸,则且未尝不及,而况于过?
前章所云过不及者,皆就从事于中庸者言也。若就三者以言乎过不及:则均天下者,黄、老过也,申、商不及也;辞爵禄者,季札过也,蚳蛙不及也;蹈白刃者,屈原过也,里克不及也。乃其过亦过夫三者,其不及亦不及夫三者,何尝与中庸为过不及哉?
若其为知、仁、勇之属,则就夫人性中之达德而言,亦可谓有此三者之资,足以入中庸之德,犹冉求、公绰、卞庄之可与进文礼乐而已。至于用中之知,服膺之仁,中和而不流不倚之勇,彼固未尝问津焉,而何足以与于斯?
故《或问》以“取必于行”指其不能中庸之病根,则谓其就事求可而置大道于未讲也;抑云“事势之迫”,则又以原夫辞爵禄、蹈白刃者不能中庸之故。而比干之剖心,一往之士可引决焉;箕子之陈范,则非箕子者终不能托迹也。后儒不察,乃于三者之中求中庸,亦相率而入于无本之学矣。
二
《章句》云“三者难而易,中庸易而难”,固已分明作两项说。若云“三者做得恰好,便是中庸”,则三者既难矣,做得恰好抑又加难,当云“中庸难而且难”,何以云易哉?三者之中,随一可焉,中庸不可能也;三者而皆可焉,中庸亦不可能也。张子房奋击秦始皇而不畏死,佐汉高定天下,已乃谢人闲事,从赤松游,顾于存养省察之心学,尧、舜、文、武三重征民之大道,一未之讲。是三者均可,而中庸不可能之一证。安得谓中庸即在三者之中哉?
第十章
“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俱就功用说。《章句》云“非有以自胜其人欲之私,不能择而守”,是推原语。君子之所以能为强者在胜欲,而强之可见者,则于和不流、中立不倚征之。故与下二段一例,用“强哉矫”以赞其德之已成。四段只是一副本领。其能为尔者,则胜欲而守乎理也。就其与物无竞,则见其和。就其行己不失,则见其中立。就其不随物意移,则见其不流。就其不挟私意以为畔岸,则见其不倚。
所以知此中和为德成之用,而非成德之功者:若存养而立本,则不待言不倚;省察而中节,则不待言不流。故择守之外,别无工夫,而唯加之胜欲,以贞二者之用而已。
知、仁是性之全体,勇是气之大用。以知、仁行道者,功在存理。以勇行道者,功在遏欲。至于和不流,中立不倚,则克胜人欲,而使天理得其正也。须知此一节,只写出大勇气象;其所以能为勇者,未尝言也。
第十一章
一
小注谓“深求隐僻,如邹衍推五德,后汉谶纬之说”,大属未审。《章句》于“隐”下添一“僻”字,亦赘入。隐对显而言,只人所不易见者是,僻则邪僻而不正矣。五德之推,谶纬之说,僻而不正,不得谓隐。凡言隐者,必实有之而特未发见耳。邹衍一流,直是无故作此妄想,白平撰出,又何所隐?
此“隐”字不可贬剥,与下“费而隐”“隐”字亦大略相同,其病自在“索”上。索者,强相搜求之义。如秦皇大索天下,直繇他不知椎击者之主名,横空去搜索。若有迹可按,有主名可指求,则虽在伏匿,自可擒捕,不劳索矣。
道之隐者,非无在也,如何遥空索去?形而上者隐也,形而下者显也。才说个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为可按之迹、可指求之主名,就者上面穷将去,虽深求而亦无不可。唯一概丢抹下者形,笼统向那没边际处去搜索,如释氏之七处征心,全不依物理推测将去,方是索隐。
又如老氏删下者“可道”“可名”的,别去寻个“绵绵若存”。他便说有,我亦无从以证其无;及我谓不然,彼亦无执以证其必有。则如秦皇之索张良,彼张良者,亦未尝不在所索之地界上住,说他索差了不得;究竟索之不获,则其所索者之差已久矣。
下章说到“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可谓妙矣,却也须在天渊、鸢鱼、飞跃上理会。鬼神之德,不见、不闻而不可度,也须在仁人孝子、齐明盛服上遇将去。终不只恁空空窅窅,便观十方世界如掌中,果无数亿佛自他国来也。
道家说“有有者,有未始有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者”,到第三层,却脱了气,白平去安立寻觅。君子之道,则自于己性上存养者仁义礼知之德,己情中省察者喜怒哀乐之则。天之显道,人之恒性,以达鬼神后圣之知能,皆求之于显以知其隐,则隐者自显。亦非舍隐不知,而特不索耳。
索隐则行必怪。原其索而弋获者非隐之真,则据之为行,固已趋入于僻异矣。若夫邹衍之流,则所索已怪,迨其所行,全无执据,更依附正道以自解免,将有为怪而不得者。故愚定以此为异端佛老之类,而非邹衍之流也。
二
勇带一分气质上的资助,虽原本于性,亦知仁之所生故。而已属人情。《中庸》全在天理上生节文,故第二十章言“人道敏政”,人道,立人之道,即性也。只说“修道以仁”,说“知天知人”,而不言勇;到后兼困勉,方说到勇去,性有不足而气乃为功也。
知、仁以存天理,勇以遏人欲。欲重者,则先胜人欲而后能存理,如以干戈致太平而后文教可修。若圣者,所性之德已足,于人欲未尝深染,虽有少须克胜处,亦不以之为先务;止存养得知、仁底天德完全充满,而欲自摒除。此如舜之舞干羽而苗自格,不赖勇而裕如矣。
朱子于前数章平叙知、仁、勇之功,到此却删抹下勇而曰“不赖”,才得作圣者功用之浅深,性学之主辅。许东阳“皆出于自然”之说,恶足以知此!
第十二章
一
愚不肖之与知与能,圣人之不知不能,天地之有憾,皆就君子之道而言。语大、语小,则天下固然之道,而非君子之所已修者也。本文用“故君子”三字作廉隅,《章句》以“君子之道”冠于节首,俱是吃紧节目,不可略过。
唯君子修明之以俟后圣,故圣人必于此致其知能,而因有不知不能之事。君子修之以位天地,故天地亦有不能如君子所位之时。若夫鸢飞鱼跃,则道之固然而无所待者,日充盈流荡于两间,而无一成之体,知能定有不至之域,不待言圣人之有所诎矣。
且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圣人如何能得,而亦何用能之?抑又何有不能飞天跃渊、为鸢为鱼者?道之不遐遗于已然之物也,而既已然矣。故君子但于存心上体认得此段真理,以效之于所当知、所当能之事,则已足配其莫载之大,莫破之小,而经纶满盈;实未须于鸢之飞、鱼之跃,有所致其修也。
道有道之上下,天地有天地之上下,君子有君子之上下。上下者,无尽之词。天地者,有所依之上下也。“察乎天地”,已修之道昭著之见功也。故不言察乎上下,而云“察乎天地”,亦以人之所亲者为依耳。
察乎天而不必察乎鸢飞之上,察乎地而不必察乎鱼跃之下。认取时不得不极其广大,故不以鸢鱼为外,而以存充周流行、固然之体于心。至其所以经之、纪之者,则《或问》固云“在人则日用之际,人伦之间”,已分明拣出在天在人之不同矣。此中有一本万殊之辨,而吾儒之与异端径庭者,正不以虫臂、鼠肝、翠竹、黄花为道也。
二
“君子之道”而圣人有所不知不能者,自修道而言,则以人尽天,便为君子之事。《章句》以夫子问礼、问官当之,极为精当。少昊之官,三代之礼,亦非必尽出于圣人之所定,故仅曰君子。知能相因,不知则亦不能矣。或有知而不能,如尧非不知治水之理,而下手处自不及禹是也。只此亦见君子之道非天地自然之道,而有其实事矣。
然到第二十七章,又以此为“圣人之道”,则以言乎圣人之行而明者,以君子所修为则;君子之修而凝者,以圣人之所行所明为则也。因事立词,两义互出,无不通尔。
三
“语小,天下莫能破”,言天下之事物莫有能破之者。《章句》一“内”字极难看。“内”字作中间空隙处解,谓到极细地位,中间亦皆灌注扑满,无有空洞处也。以此言天理流行、一实无间之理,非不深切。然愚意本文言“莫破”,既就天下而言,则似不当作此解。
破者,分析教成两片,一彼一此之谓也。则疑天下之事物,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乃君子推而小之,以至于一物之细、一事之微,论其所自来与其所自成,莫非一阴一阳、和剂均平之构撰;论其所体备,莫不有健顺五常,咸在其中而无所偏遗。故欲破此一物为有阴而无阳,彼一物为有阳而无阴,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义,彼一事道在义而不在仁,而俱不可得。
大而大之,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无有堤畔;小而小之,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一滴之中也是者阳蒸阴润所交致之雨。则“礼仪三百”,三百之中,随一焉而仁至义尽;“威仪三千”,三千之中,随一焉而仁无不至,义无不尽也。此亦借在人者以征天地固然之道。
故“鸢飞戾天”,疑于阳升,而非无阴降;“鱼跃于渊”,疑于阴降,而非无阳升。健顺五常,和成一大料药,随奿一丸,味味具足,斯则以为天下莫能破也。如此,方得与“天下”亲切。
四
唯是个活底,所以充满天地之闲。若是煞著底,则自然成堆垛。有堆垛则有间断矣,间断处又是甚来?故知空虚无物之地,者道理密密绵绵地。所以不睹之中,众象胪陈;不闻之中,群声节奏。
泼泼者,如水泼物,着处皆湿也。在空亦湿空。空不受湿,湿理自在。与“”字音义俱别。泼,普活切。,北末切。即是活意,泼泼则言其发散充周,无所不活也。
但非有事于存心者,则不见他生而不竭之盛。即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二语,直恁分明觉得,必非与物交而为物所引蔽,及私意用事索隐于不然之域者,能以此而起兴。程子所谓“必有事,而勿正”,意止如此,不可误作从容自然,变动不居解。于此一错,则老氏所谓“泛兮其可左右”,佛氏所谓“渠今是我,我不是渠”,一例狂解而已。
五
“造端乎夫妇”,自是省文,犹云“造端乎夫妇之所知能”也。不知道之谓愚,不能行道之谓不肖,非谓其不晓了天下之事而拙钝无能也。只此与圣人对看,尽他俗情上千伶百俐,勤敏了当,也只是愚不肖。以此知“夫妇”云者,非以居室而言也。
今亦不可谓居室之非道,乃若匹夫匹妇之居室,却说是能知、能行此道不得。况上文原以“君子之道”而言,则固非一阴一阳之道矣。人唤作夫妇,大率是卑下之称,犹俗所谓小男女,非必夫妇具而后云然。《论语》云“匹夫匹妇……自经沟渎”,亦岂伉俪之谓哉?
《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是大概须如此说。实则可云三阴三阳之谓道,亦可云六阴六阳之谓道,亦可云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阴、五千七百六十阳之谓道。而亁之纯阳,亦一阳也;坤之纯阴,亦一阴也;夬、姤之五阳,亦一阴也;剥、复之五阴,亦一阳也。师、比、同人、大有等皆然。所以下云“继之者善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则亦一仁一知之谓道矣。
《或问》此处夹杂《参同契》中语。彼唯以配合为道,故其下流缘托“好逑”之义,附会其彼家之邪说。朱子于此辨之不早,履霜坚冰,其弗惧哉!
第十三章
一
“道不远人”,与上章所引《旱麓》诗词原无二义。云峰谓上章言性体之广大,此言率性者之笃实,大是妄分支节。率,循也,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岂率性者之别有阶梯,而不必遽如性之广大乎?
“以人治人”,观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不愿勿施”,观乎人之施己而得爱人之道也。“庸德庸言之慥慥”,观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盈天地之效于我者,人而已矣。一吾目之见鸢见鱼而心知其飞跃,鸢鱼之在天渊以其飞跃接吾之心目者也。而道不远于此,则亦何笃实之非广大哉?
内顾,而己之愿不愿者,尽乎人之情矣。外顾,而人之宜尽第二节。与其不克尽者,尽乎物之理矣。不能触处得理以择而执之,则必以私意为道,拂乎人而揉乱之矣。此“皆曰予知”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陈氏以老、庄当之,亦未为得。
二
己所不愿,则推人之必不愿而勿施之,是恕。推己所不愿,而必然其勿施,则忠矣。忠恕在用心上是两件工夫,到事上却共此一事。
《章句》云“忠恕之事”,一“事”字显出在事上合一。后来诸儒俱欠了当在,乃以忠为体,恕为用,似代他人述梦,自家却全未见影响。
三
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于人一层,大是蛇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仁者性命得正后功用广大事。若说恕处,只在己所不欲上推。盖己所不欲,凡百皆不可施于人,即饮食男女,亦须准己情以待人。若己所欲,则其不能推与夫不可推、不当推者多矣。仁者无不正之欲。且其所推者,但立达而已。文王固不以昌歜饱客,而况未至于仁者哉?
四
此章之义,《章句》尽之矣。其他则唯蓝田之说为允。或问改蓝田一段,不及元本“其治众人也”“其爱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为切当。若双峰以下诸说,则一无足取。缘其所失,皆硬擒住“忠恕”二字作主。要以《论语》一贯之旨,横据胸中,无识无胆,不能于圣贤言语,求一本万殊之妙。朱子一片苦心,为分差等,正以防此混乱,何诸子之习而不察也!
本文云“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只此是忠恕事。显然见此但为人之为道者,能近取譬,一入德之门而已。若子曰“吾道一以贯之”,而曾子乃云“夫子之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而已矣”,则岂可哉?
此亦可言忠恕者,如孟子言“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亲亲敬长可言仁义,其得以孩提之亲亲敬兄,谓仁义之全体大用尽于此乎?知此忠恕专在施上说,则其上之不足以统治人,下之不足以统自治,亦明矣。且本文所云“忠恕违道不远”者,就人心道体而言,所包犹广;而其云“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则指事而言,尤一节之专词耳。
史伯璇心无忠恕,漫为指射,乃以末节为“推己所欲者施之于人”。举君父与兄而为众贱之词曰“人”,事君、事父、事兄而为下逮之词曰“施”,言不顺则事不成,其颠悖莫此为甚!
故本文但于朋友言施,而尤必以先施为情礼之当。则朋友且不可仅言施,而况于君父?故可言施者,必谊疏而卑于己者也。其可言人者,必并不在朋友之科,而为泛然无交,特其事势相干、言行相接之人也。
故自有文字来,无有言施忠于君、施孝于父者。至于上云“治人”,其所治之人,则已固有君师之任,事在教而不在养。治之之术,戒休董威,不问其可愿不可愿也。
且末节言所求乎子、臣、弟、友,其所求之子、臣、弟、友,朱子谓为己之子臣若弟,亦以在己者痛痒自知,而其求之也较悉尔。实则天下固有年未有子,位未有臣,而为人之季弟者,其又将何所取则以事其上哉?是所求云者,不论求己之子、臣、弟、友,与从旁公论天下之为子臣、为弟友者,而皆可取彼旁观之明,以破当局之暗也。则抑知我之所求者,亦得其理于人,故曰“道不远人”。而非为在己之所欲,如史氏之所云者。人事人父以孝,于己何欲哉?
要此三段文字,每段分两截。“伐柯伐柯”五句,言治人之道不远于人也;“以人治人,改而止”,则不远人以为治人之道也。“忠恕违道不远”,言爱人之道不远于人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则不远人以为爱人之道也。“君子之道四”十句,言治己之道不远于人也;“庸德之行”以下,则不远人以为自治之道也。
“道不远人”一“人”字,唯黄勉斋兼人己而言之之说为近。缘忠恕一段,谓以爱己之心爱人,故可兼己而言。乃施诸己者他人也,于人之施者,得勿施于人之道,则虽云以爱己之心为准,而实取顺逆之度于人矣。
大抵此章之旨,本言费之小者,故极乎浅易。然于以见斯道之流行,散见于生人情理之内,其得失顺逆,无非显教,与鸢飞鱼跃,同一昭著于两间。故尽人之类,其与知与能,与其所未知未能,皆可以观察,而尽乎修己治人之理。盖以明斯道之充满形著,无所遗略,无所间断,而即费可以得隐。则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而谓取之一心而已足也。
《中庸》以观物而论天理之行,《论语》以存心而备万物之理。《中庸》致广大,而《论语》观会通。固宜忠恕之义,大小偏全之不一,而“不愿勿施”,但为忠恕之一端也。守朱子之诂,而勿为后儒所惑,是以读《大全》者之贵于删也。
第十四章
一
目前之人,不可远之以为道;唯斯道之体,发见于人无所间,则人皆载道之器,其与鸢鱼之足以见道者一几矣。现在之境,皆可顺应而行道;唯斯道之,散见于境无所息,则境皆丽道之墟,其与天渊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目前之人,道皆不远,是于鸢得飞、于鱼得跃之几也。现在之境,皆可行道,是在天则飞、在渊则跃之理也。无人不可取则,无境不可反求,即此便是活泼泼地。邵子《观物》两篇,全从此处得意。
双峰乃以十三章为就身而言,十四章为就位而言,则前云子、臣、弟、友者,未尝不居乎子、臣、弟、友之位;后云“反求诸其身”者,亦既归之于身矣。彼殊未见此两章大意,在只此是费之小者,就人、境两端,显道之莫能破。故新安谓“第十五章承上言道无不在,此四字好。而进道有序”,极为谛当。但新安所云承上者,似专承《素位》一章。如愚意,则必两承,而后见道之无不在也。
二
《章句》分“素位而行”与“不愿其外”为两支,道虽相因,而义自有别。“素位而行”,事之尽乎道也;“不愿其外”,心之远乎非道也。观上言“行”而不言“愿”,可知矣。
乃“不愿乎其外”一支,又有两层:“不陵”“不援”者,据他人所居之位以为外也;“不怨”“不尤”者,据己所未得之位以为外也。乃人之有所觊于未得者,必因他人之已然而生歆羡,故“不陵”“不援”为“无怨”之本;而所谓“正己”者,亦别于上文随位尽道之实,但以心之无邪而即谓之正矣。“正己”如言立身,“行”则言乎行己,行与立固有分也。
抑“不陵”“不援”而统谓之“不求”,且于在上位者而亦云无怨尤,此疑乎说之不可通者。以在上位而愿乎其外,必将以诸侯干天子,大夫干诸侯。若但陵其下,则非有求于下,势可恣为,不至于不得而怀怨。若在上位而愿下,则又疑人情之所必无。
按《春秋传》,凡言强凌弱者,字皆作“凌”,左傍从“冰”,谓如寒威之逼人也。其云“侵陵”,云“陵替”者,字则作“陵”,左傍从“阜”。陵者,山之向卑者也。离乎上而侵乎下,若山之渐降于陵而就平地也。则“不陵”“不援”,义正相类。陵下者,言侵下之事以为己事也。
夫人之乐上而不乐下,固情也。乃当其居上而覆愿为下之所为者,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如人当在台谏之职,未尝不思登八座;及登八座而不能与台谏争搏击之权,则固有愿为台谏者矣。乃以此心而居八座,则必身为大臣,不恤国体,而侵陵台谏之职,欲与小臣争一言之得失。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又人之方为子,岂不愿己之有子?及身老而子孙渐长,则动成拘忌,乃滨老而有童心,思与子孙争一旦之忧乐。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夫唯天子则不宜愿为臣民,而唐宣且自称进士,武皇且自称大将军。况所云“在上位”者,初非至尊无偶之谓乎?
审乎此,则“陵下”“援上”,皆据一时妄动之心而言。而除取现在所居之位为昔之所居而今怀之,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其为外也,一而已矣。此圣贤之言,所以范围天下之人情物理而无遗。蓝田云“陵下不从则罪其下”,既于“陵”字之义未当;又云“反仁反知所以不陵”,则是素位而行之事,而非不愿乎外之心:胥失之已。
三
“徼”只是求意。小注云“取所不当得”,于义却疏。求者,其心愿得之;取,则以智力往取而获之矣。若幸可取而得焉,则不复有命矣。富贵福泽,尽有不可知者。君子俟之,则曰“命”。小人徼之,则虽其得也,未尝不有命在;而据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愿,不可云“命”,而谓之“幸”矣。
《章句》云“谓所不当得而得者”,亦是奚落小人语,其实不然。如以孟郊之文,登一进士,亦岂其不当得?乃未得之时,则云“膀前下泪,众里嫌身”,既视为几幸不可得之事;迨其既得,而云“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其欣幸无已,如自天陨者然。则不特人以小人为幸,而小人亦自以为幸;乃至人不以小人为幸;而小人亦自以为幸:则唯其位外之愿无聊故也。
第十六章
一
《章句》一“然”字及“是其”二字,一串写得生活。“弗见”“弗闻”,微也;“体物不可遗”,显也。义既两分,故不得不用“然”字一转。乃如朱氏伸竟为分别,则又成窒碍矣。弗见弗闻者,即以言夫体物者也。体物不遗者,乃此弗见弗闻者体之也。
侯氏形而上下之言,朱子既明斥之矣。双峰犹拾其余沈而以为家珍,则何其迷也!形而下者只是物,体物则是形而上。形而下者,可见可闻者也。形而上者,弗见弗闻者也。如一株柳,其为枝、为叶可见矣,其生而非死,亦可见矣。所以体之而使枝为枝,叶为叶,如此而生,如彼而死者,夫岂可得而见闻者哉?
物之体则是形。所以体夫物者,则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层事,故曰“形而上”。然形而上者,亦有形之词,而非无形之谓。则形形皆有,即此弗见弗闻之不可遗矣。
不可见、不可闻者之体物不遗,鬼神之性情固然。此弗见弗闻之体物不遗,以使物得之为物者,则其功效也。三句全写性情,而功效则在言外,不可以体物不遗为功效。
二
于鬼神内摘出祭祀一段说,是从弗见弗闻中略示一可见可闻之迹。延平云“令学者有入头处”一语,甚精。此不可见闻者,物物而有。直是把一株柳去理会,则尽量只在可见可闻上去讨,急切间如何能晓得者里面有那弗见弗闻底是怎么生。及至到祭祀上,却得通个消息。
“天下之人”四字,是大概说。除下那嫚侮鬼神底不道,其余则浅者有浅者之见,深者有深者之见。是他一时精气凝聚,散乱之心不生,便忾乎如将见之,如将闻之,而信不遗者之真不可遗也。若到圣贤地位,齐明盛服以修其身,出门使民,皆以承祭之心临之,则不但于祭祀时见其洋洋,而随举一物,皆于其不可见者,虽不以目见而亦见之;不可闻者,虽不以耳闻而亦闻之矣。
乃此理气之洋洋者,下逮于天下之人,固亦时与之相遇,特习而不察,繇而不知,穷视听于耳目之间,而要亦何尝远人而托于希微之际也?故曰:“诚之不可掩如此夫!”东阳许氏以祭祀为“识其大者”,殊属孟浪。
第十七章
“舜其大孝也与!”只此一句是实赞其德,下面俱是说道用之广。舜之所以为舜者,一“孝”尽之矣,所以“造端乎夫妇”而“察乎天地”也。东阳许氏说“下五句为孝之目”,极是乖谬。舜之孝,固有“五十而慕”及“烝烝乂,不格奸”之实,为极其大,岂可将此等抹煞,但以圣人而为天子为其孝乎?
孟子说:“天下之士悦之。”士者,贤人君子之称;悦者,悦其德也。天下皆悦其德,乃圣人“莫不尊亲”之实。而孟子固曰“人悦之、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则舜之不以此为孝明矣。
就中唯“德为圣人”一语,可附会立义,谓修德立身,乃孝之大者。其说大抵出于《孝经》。而《论》《孟》中说孝,总不如此汗漫。人子之于父母,使不得转一计较在。故先儒疑《孝经》非孔子之旧文,以其苟务规恢而无实也。孔子说“父母惟其疾之忧”,曾子说“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此是痛痒关心处,不容不于此身而见父母之在是。孟子谓“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但云“不失”,则已载夔夔恻恻之意,而不敢张大其词,以及于德业。若《孝经》所称立身成名,扬于后世,却总是宽皮话,搭不上。以此为教,则将舍其恩义不容解之实,而求之于畔援、歆羡之地,于是一切功名苟简之士,得托之以为藏身之区薮矣。
人所疑者,“德为圣人”,实有圣学、圣功、圣德、圣业在,不与尊富之俟命于天者同。不见《尚书》说“天锡勇知”,《诗》称“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子贡亦曰“固天纵之将圣”?德至圣人,徒可以人力强为之乎?若云不全恃天而废人,则位禄与寿,得其名即为圣人。亦非无临御保守、尊生永命之道,岂但圣德之为有功耶?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则为仁之事,皆自孝弟而生。倘云修德以为孝,则是为仁为孝弟之本矣,岂不颠倒本末而逆施先后哉?
况子思引夫子此言,以见中庸之道即匹夫匹妇所知能者;驯至其极,而德无不备,命无不可受。此以为察乎天地之实,则一本万殊之旨;斯以显君子之道,费无不彻,而隐不易知。若云修德受命而后为能尽孝,则是造端乎大,而以成夫妇之知能矣。是天地位,万物育,而后能致中和,不已逆乎?故唯《章句》“道用之广”四字为不可易,其余皆不足观也。
第十八章
所云“无忧者其唯文王”,亦但以统论周家一代之事,前自太王、王季而开王业,后至武王、周公而成王道,以见积数世圣贤之功德以建治统,而文王适际夫俟命之时也。初非上下古今帝王,而但谓文王为无忧。则海陵、云峰之说皆不足存。
“忧”字有两义:有事不遂志而可忧者,在文王固有之,《系传》言“作《易》者其有忧患”之谓也;有事在可为而不必劳其忧思者,则此言“无忧”是也。天命未至,人事未起,不当预计天下之何以治、何以教,而但守先德以俟。故武王之缵绪克商,周公之制礼作乐、忧勤以图成者,皆文王之所不为,而非其不足以体道之广,乃唯文王宜然耳。使武王、周公而亦犹是,则是忘天下,而道之不行不明也,无所托矣。自非文王,则道用本广,不得以惮于忧而置之也。
若如二胡氏所云舜、禹无圣父,尧、舜无肖子,则父之不令,既非人子所可用其忧者,故舜亦但以不顺父母为忧,而不以瞽瞍之顽为忧。孟子谓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终身欣然,深见人子之心,唯知有亲,而其贤不肖,直不以改其一日之欢。至子之不肖,则天也。乐天知命夫何忧!杜子美非知道者,且云“有子贤与愚,何必挂怀抱”,况以此而得窥圣人之忧乐哉?若其以“父作子述”为言者,则以明文王虽无忧,而先世后昆,相为开继,则周之体道以承天者,未尝息也。
在夫子立言之旨,则以见时未至而事未起,则文王遵养以为道;时已至而事已集,则武、周忧劳以见功。若子思引此以释道用之广,则见三圣开周,因仍次序,以集武功而成文德,故制作隆而中和之极建,乃以体君子之道而无所旷。率性之道,自唐、虞以前而未有异;修道之教,至成周而始隆。所为道有显微,不可掩而抑不可尽,非一圣人之知能所得竟也。彼屑屑然较父子之贤愚于往古者,其何当焉!
第十九章
一
《章句》云“以其所制祭祀之礼,通于上下者言之”,盖谓推其孝思以立则于天下,礼虽有同异,而以敬其所尊、爱其所亲者同也。“春秋修其祖庙”以下三节,皆通上下而言。故《章句》于祖庙备纪诸侯、大夫、适士、官师之制,则亦以明夫非但武、周所自行之礼也。
然就中有兼言者,有分言者,有上下一例者,有差等各殊者,直不可执一立解。杂举自天子以至于士之礼,或全或偏,正以见其周遍。即其独为天子之礼,亦必有其可通于大夫、士之道。如大夫以下助祭者,无爵可序,而自有贵贱之可辨。非若郊、社、禘、尝,专言王侯而不及大夫也。
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诸侯大夫亦固有之。《章句》云“若周之赤刀、大训”云云,举一周以例其余,故曰“若”。亦可云若鲁之宝玉、大弓,卫孔悝氏之鼎也。许东阳徒以《顾命》所陈之宝当之,自属泥窒。而裳衣、时食,凡有庙者之必设必荐,又不待言矣。
其云“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者,谓以禘祫序列祖宗昭穆之礼,行之于凡祭,以序助祭之同姓,乃通合祖之义以合族也。死者既各有庙,唯禘祫则合于太庙,以父南子北序之,此唯王侯之大享为然。而以此礼通诸合族之义,则自大享以达于时祭,自天子以达于士,自太庙以达于祢庙,苟其有同姓在助祭之列者,皆不复问其爵之有无、族之亲疏,而一以昭穆序之。举夫朝廷之贵贱有级,宗室之大宗、小宗有别,宗室谓宗子之家。至此而尊尊之义皆绌焉,而一以行辈为等夷,所以加恩于庶贱而联之也。特牲馈食礼有“众兄弟”“兄弟子”之文,则虽士祭其祢,同姓咸在,岂必天子之大享而后序昭穆哉?
其为王侯之制,而下不概于大夫者,唯序爵耳。以士不受命,不得称爵,大夫之祭,唯士与焉,则固无爵之可序也。若序事辨贤,自通乎上下而言。在特牲馈食礼,固有公有司及私臣为宗、祝、佐食者;而少牢馈食,则司士、司马、宰夫、雍人咸备焉。其在诸侯之备官,又无论矣。乃若旅酬之典,下逮于士,祭毕之燕,于士无禁,礼有明文,固可考也。
是知《章句》所云“通于上下”者,括修庙以至燕毛而统言之矣。然则所云“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既承上文而无特起之词,则亦通上下之承祭者而言也。践主祭之位,得致敬以昭对于祖考,曰“践其位”;位谓阼阶。行其所得为之礼,以秩神而叙人,曰“行其礼”;奏其所得奏之乐,以合漠而娱神,曰“奏其乐”。此三“其”字,乃泛指之词。泛言“其”,而隆杀差等之不一者见矣。
又云“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亦谓武、周既以此礼自敬其先王之所尊,爱其先王之所亲;而使诸侯以达于士,皆得以敬爱其先人之所尊亲者,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文无不称,情无不尽,斯以广爱敬之德于天下,而先王之志以继,事以述也。故曰“孝之至也”。
《章句》前云“礼通上下”,而此乃云“‘其’指先王”,则有自相矛盾之病。特其所云“‘其’指先王”者,则以释“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之“其”,而不以上累乎“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之“其”。观朱子引《虞礼》“反哭升堂,主妇入室”之文以明之,则亦显夫“其”者,指主祭者而非先王之谓。上章言祭用生者之礼,正与此“其”字合。而《章句》中文义未为界断,斯后人积疑之所自生。乃“其”专以先王而言,则句自成疵。固当统言先人,而后与通于上下之旨不相背也。黄氏云“上下通践其位”,大破群疑,而于以为功于朱子者不小矣。
总以此章之旨,谓武王、周公尽其孝之道,而创制立法,推行上下,无不各俾尽其性之仁孝;于以见道用之广,而夫妇所知能之理,孝。极其至而察乎上下。故末复以郊禘之义明而治国无余蕴者终之。若但以天子之自承其祭者言之,则极乎烦重,而但以毕其孝思;则本大末小,体广用微,岂不与中庸之道相为刺谬?而异端“万法归一”之逆说,自此生矣。
知此,则广平之言表,固贤于蓝田之言里。是以朱子或问中虽兼采游、吕之说,而《语录》独称广平之周密。若谭氏致敬之论,则其泥而不通也久矣。
二
序事辨贤,唯龟山之说为当,蓝田殊未分晓。人之当为宗、当为祝、当为有司,固先已各居其职矣。至有事于庙中,则太宰赞鬯,宗伯莅裸,举王侯以例其余。祝自为祝,有司自各司其事,非临时差遣,随命一人而授以事也,明甚。
其云“所以辨贤”者,辨者昭著之义。以平日之量德授位,因能授职,至此而有事为荣,则以显贤者之别于不贤者;而堂室异地,贵贱异器,又以彰大贤者之殊于小贤也。上言“辨贵贱”,亦是此意。不然,爵之贵贱,岂素无班序,而直待庙中始从而分别之哉?辨贤只是辨官,位事惟能,建官惟贤。贤也者,即位之谓也。
其别于上所云“序爵”者,则公、侯、伯、子、男、卿、大夫之谓爵,六官之属之谓位。爵如今王、公、侯、伯及光禄大夫至修职佐郎是。位则内阁、六部至仓巡、驿递等衙门是。辨贤者,即辨此之尊卑。古今原分作两等,此序爵、序事之所以别,而贵贱与贤,亦可以互文见意也。
《周礼》固有“泽宫选士”之文,然所选者士尔。太宰、宗伯之类,既以尊而不待选,在大夫则家老亦然。祝则世其职而不容旁选。唯如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有二人,具员已繁,不能尽与于祭,则以射择之耳。而供戒具、荐羞、视涤濯者,亦必就此五十六人中择之,终不他取于别官之贤者,而一听之于射。故曰“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亦如诸侯之得与祭,亦以射择,而宋公之有淫威,鲁侯之为懿亲,则不待选于射而必与焉。盖爵之贵,贤之尊,虽素有等威之别,而合之于庙中,俾其贵其贤得昭著以为荣焉,此“爱其所亲”之道也。
《读四书大全说》卷二终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