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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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章句卷二十八
仲尼燕居
凡一章。
仲尼燕居,子张、子贡、言游侍,纵言至于礼。子曰:“居,女三人者!吾语女礼,使女以礼周流,无不遍也。”女,人渚反。语,鱼钜反。下并同。
“周流”,谓泛应众事。“遍”,周详也。
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何如?”子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中,陟仲反。
“席”,坐次也。“越席”者,子贡少于子张而先问也。“敬”,谨恪也。“野”者,迫束无文之意。“恭”,庄逊也。“给”者,便捷足用而无实也。“勇”者,锐于有为之称。“逆”者,不顺事理。
子曰:“给夺慈仁。”
再称“子曰”者,良久更端而申说之。“夺”者,本有是心而因之丧失之谓。“野”“给”“逆”,三者皆德之累,而“野”与“逆”其失易见,惟“给”近于敏,似习于礼者之为,而志气外流,交物不以其诚,则虽有慈仁之心且丧失之矣,是其为害最大,故特申言之。
子曰:“师,尔过,而商也不及。子产犹众人之母也,能食之,不能教也。”食,详吏反。
“过”“不及”,以用情言。子产以惠养人,其用爱过矣,而不能教,未尽父母之道,则有所过者即有所不及,是过之终于不及也,非果有能过者也。
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句,中也。”夫,防无反。
“礼乎”者,疑辞;再言“礼”者,决辞也。礼为天理人情之极至,斯无可过,而循之以行,自无不及也。所以然者,礼之所自制,因乎夫人性情之交,本有此喜怒哀乐大中适得之矩则而节文具焉,圣人因而显之尔。则率是以行,自与所性之大中合符,而奚过不及之有哉!
子贡退,言游进曰:“敢问礼也者,领恶而全好者与?”子曰:“然!”
“领”,统也。“全”,尽也。言人好恶之情万变不齐,而礼以通众情而斟酌之,使天下之人皆得以远所恶,遂所好,无所徇而自无不给,乃所以无过不及而得其中也。
“然则何如?”
子游欲悉知其大用,故问。
子曰:“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也;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也;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
天曰“神”,人曰“鬼”。“郊社”言“鬼”者,以所配言之也。“昭穆”,犹言祖考。“馈”,虞祭。“奠”,丧奠。“死丧”,谓亡者。“射”,乡射。“乡”,乡饮酒。“食”,以礼食宾;《礼》有《公食大夫》。飨,具礼饮宾。“仁”者,达其情而致爱敬之谓。礼行情达,则幽明遐迩好恶通而无有间隔矣。
子曰:“明乎郊、社之义,尝、禘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
王道以人情为极,情深而文明,幽明无二礼也。此节之文屡见经传,所指各殊,而郊禘之义深远广大,随所引而义著,盖不可以一端尽也。
“是故以之居处句,下文放此。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处,昌与反。长,丁丈反。朝,直遥反。下并同。
“居”处,谓燕居坐立。“三族”,父族,母族,妻族。“闲”,进止闲习有法也。此节言事待礼以成,盖情达理得,则分定人和事叙而功成矣。周子曰:“中也者,和也。”和则行之天下而无不达矣。
“是故宫室得其度,量鼎得其象,味得其时,乐得其节,车得其式,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加于身而错于前,凡众之动得其宜。”错,仓故反。下同。
“度”,高卑深广之制。“量”,豆区釜斛。“鼎”,谓钟鼎盘盂之属。“时”,谓四时所宜,《周礼》所谓“视春”“视夏”之类。“节”,洪细清浊之差。“式”,法制也。“飨”,谓尚臭、尚味、尚声之宜也。“得其哀”者,丧服丧礼与哀称也。“党”,类也,谓义类也。“体”,尊卑相临之分。“施”,政事之施各以时地也。“加于身”,被服之也。“错于前”,陈设之也。此节言物得礼以成,礼行而物皆得其宜也。盖物无定制,以人之好恶为则,违其所恶而成其所好,则人心安之而用无不宜矣。
子曰:“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怅怅乎其何之?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若无礼,则手足无所错,耳目无所加,进退揖让无所制。“治也”“其治”之“治”,直利反。相,息亮反。
“即事”,就事也。“怅怅”,罔昧之貌。“终夜”,长夜也。“手足无所错”,不能行也。“耳目无所加”,不能明也。“揖让无所制”,不知节也。人之好恶无恒,而事物之得失无据,非礼以为天则,则虽有欲善之心,而非过即不及,事不可得而治矣。
“是故以之居处,长幼失其别;闺门,三族失其和;朝廷,官爵失其序;田猎,戎事失其策;军旅,武功失其制。宫室失其度,量鼎失其象,味失其时,乐失其节,车失其式,鬼神失其飨,丧纪失其哀,辨说失其党,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加于身而错于前,凡众之动失其宜。如此,则无以祖洽于众也。”祖,盖相字之误。
“策”,军谋。“制”,节制也。“无以相洽”者,不能达好恶以仁之,而皆不适也。
子曰:“慎听之,女三人者!吾语女,礼犹有九焉,大飨有四焉。苟知此矣,虽在畎亩之中事之,圣人已。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揖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下管《象》《武》《夏》龠序兴;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是故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县,古涓反。“行中”“还中”“鸾中”之“中”,俱陟仲反。还,似宣反。齐,疾资反。
“九”者,“入门县兴”一也,“升堂乐阕”二也,“升歌《清庙》”三也,“下管《象》《武》《夏》籥”四也,“行中规”五也,“还中矩”六也,“和鸾中《采齐》”七也,“出《雍》”八也,“《彻振羽》”九也。皆不言而以礼乐相示者也。“大飨”,诸侯相朝而主飨宾也。九者大飨皆有之,而言“四”者,行还之度、和鸾之节,人君之恒度;出《雍》、彻《振羽》,祭祀所通用,惟四者为大飨之独也。“事”,羽其仪而通其精意也。“圣人已”,谓道合于圣人也。“县兴”者,金奏作也,宾入奏纳夏。“阕”,止也。入门而兴,无先时者,升堂而阕,无后时者,揖让周还,疾徐应节也。“下”,堂下。管吹《象》而舞《大武》,籥吹而舞《大夏》,献酢时所奏也。“序兴”,《夏》继《武》而作也。“行”,周行。“还”,折行。“和鸾”,主君以车出迎送宾之车音也。“出”,宾出。“《雍》”,《雝诗》。“彻”,彻宾俎。“《振羽》”,《振鹭》之诗。此杂天子诸侯之乐,盖鲁礼也。“物”,事也。“示事”,以文德武功之事相劝进也。礼乐之实,中和之化,发见于法象,言不能及,默不能藏,所以达情昭德者,皆即此以为用;其翔洽于音容之表,熏陶人心以相喻而相浃,使人情自顺,至德自孚,事功之起,自鼓舞而不倦,则所谓“仁”也。《易》曰:“显诸仁,藏诸用。”其是之谓也。身亲行之,自感通而喻其理,故曰“知仁”。至教之显,无非仁之发见,以移人性情,故曰“相示”。此与下篇“天有四时,地载神气,无非教也”之旨,其理本一,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在学者体验而默识之尔。
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
“理”者,事物始终循用之条理。“节”者,性情之所必至,无过不及而顺以相生者也。作,兴起也。事功皆成于动而始于作,而无理则不成,无节则不和,故礼乐者不言之至教也。
“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缪,眉救反。
“能”者,学而有德也。“缪”,乖也,不达于情,与物相乖戾也。“素”,朴陋也。无得于欢欣畅豫之几,则拘迫无文也。诗、乐二者皆涵养性情之致,而尤必积行纯粹,使仪文皆载诚以行,而后非虚饰也。上文既极言礼之为用广大深微,此下二节乃推本躬行为修德凝道之原,盖一章之枢要也。
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
“人”,谓有德者。
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夔其穷与?”与,以诸反,下同。
“穷”,尽也。子贡以夫子言能乐则礼不素,故问夔能审乐,当穷尽礼之意。
子曰:“古之人与!古之人也。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夫夔达于乐而不达于礼,是以传于此名也,古之人也。”夫,防无反。
“偏”,不中也。“传于此名”,谓独以乐名也。礼乐同原而互用,中非和不行,和非中不立,惟古者礼乐始制之时则专官以求其独至,后世礼明乐备,学者当旁通曲尽以交修于礼乐,不可以古人自恕也。
子张问政。
疑民不足以与于礼乐之教。
子曰:“师乎,前吾语女乎,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
“前”,即上文所云。政虽有科条禁告之繁,皆本礼乐而推行之。
子张复问。复,如字,扶又反。
问举错之实。
子曰:“师,尔以为必铺几筵,升降、酌献、酬酢,然后谓之礼乎?尔以为必行缀兆,兴羽籥,作钟鼓,然后谓之乐乎?
此则民所不能与,而非可错以治民者也。
“言而履之,礼也;行而乐之,乐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夫是以天下大平也。诸侯朝,万物服体,而百官莫敢不承事矣。“乐之”之“乐”,卢各反。夫,防无反。朝,直遥反。
“言”,论定当理也。“履之”,践其所言也。“乐之”,欣喜不倦也。“物”,事也。“服体”,谓如衣服之附体,委顺而安也。“承事”,听顺也。人君履中蹈和以躬修于上而天下景从,是即礼乐之大原可以昭示臣民者,盖即上文归本于德之意而切言之也。
“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目巧之室则有奥阼,席则有上下,车则有左右,行则有随,立则有序,古之义也。室而无奥阼,则乱于堂室也;席而无上下,则乱于席上也;车而无左右,则乱于车也;行而无随,则乱于途也;立而无序,则乱于位也。昔圣帝明王诸侯辨贵贱、长幼、远近、男女、外内,莫敢相逾越,皆由此途出也。”长,丁丈反。
“众”者,尽人之辞。“治”,谓心安事理。混“乱”者,心不安、言不顺,而事不成也。“目巧之室”,筑土缚木,不劳规矩准绳,以目力视之而成也。“古之义”者,谓自有室席车涂以来即显其义也。“远近”,宾主也。礼为治乱之原,而无物不有、无事不著,故极其用之极致,虽非愚贱之所可与;而先王推其躬行之实,以务民义,必举夫入所可知可能而不可斯须离者立为大纲,以使民率由之,而政理兴焉,则益可无疑于政与礼之有殊用矣。
三子者既得闻此言也于夫子句,昭然若发矇矣。
发,开也,谓若矇者之明复开也。
右第一章。
《礼记章句》卷二十八终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