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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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正蒙注
首叙
境识生,则患不得;熟,则患失之。与其失之也,宁不得。此予所知而自惧者也。五十以前,不得者多矣;五十以后,未敢谓得。一往,每几于失。中间不无力为檠括,而檠括之难,予自知之,抑自提之。
诗言志,又曰诗以道性情。赋亦诗之一也。人苟有志,死生以之,性亦自定,情不能不因时尔。楚人之谓叶公子高,一曰君胡胄,一曰君胡不胄,云胄云不胄,皆情之至者也。叶公子高处此,殆有难言者。甲寅以还,不期身遇之。或谓予胡胄,或谓予胡不胄,皆爱我者,谁知予情?予且不能自言,况望知者哉?
此十年中,别有《柳岸吟》,欲遇一峰白沙定山,于流连骀宕中学诗,几四十年。自应舍旃,以求适于柳风桐月,则与马、班、颜、谢了不相应,固其所已。彼体自张子寿《感遇》开之先,朱文公遂大振金玉。窃谓使彭泽能早知此,当不仅为彭泽矣;阮步兵仿佛此意,而自然别为酒人。故和阮和陶,各如其量,止于阮陶之边际,不能欺也。
庚申上巳,湘西草堂记。
宋史·张子本传
张载,字子厚,长安人。少喜谈兵。至欲结客取洮西之地。年二十一,以书谒范仲淹,一见知其远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载读其书,犹以为未足,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知无所得,反而求之《六经》。尝坐虎皮讲《易》。京师听从者甚众。一夕,二程至,与论《易》,次日,语人曰:“比见二程,深明《易》道,吾所弗及,汝辈可师之。”撤坐辍讲。与二程语道学之要,涣然自信曰:“吾道自足,何事旁求?”于是尽弃异学,淳如也。举进士,为祈州司法参军、云岩令。政事以敦本善俗为先,每月吉日,具酒食,召乡人高年会县庭,亲为劝酬。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因问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熙宁初,御史中丞吕公著言其有古学,神宗方一新百度,思得才哲士谋之,召见问治道,对曰:“为政不法三代者,终苟道也。”帝悦,以为崇文院校书。他日见王安石,安石问以新政,载曰:“公与人为善,则人以善归公;如教玉人琢玉,则宜有不受命者矣。”明州苗振狱起,往治之,末杀其罪。还朝,即移疾屏居南山下,终日危坐一室,左右简编,俯而读,仰而思,有得则识之,或中夜起坐,取烛以书。其志道精思,未始须臾息,亦未尝须臾忘也。敝衣蔬食,与诸生讲学,告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之道,学必如圣人而后已。以为知人而不知天,求为贤人而不求为圣人,此秦、汉以来学者大蔽也。故其学尊礼贵德、乐天安命,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黜怪妄,辨鬼神。其家婚丧葬祭,率用先王之意,而传以今礼。又论定井田、宅里、发敛、学校之法,皆欲条理成书,使可举而措诸事业。吕大防荐之曰:“载之始终,善发明圣人之遗旨,其论政治略可复古。宜还其旧职,以备谘访。”乃诏知太常礼院。与有司议礼不合,复以疾归,中道疾甚,沐浴更衣而寝,旦而卒。贫,无以敛,门人共买棺奉其丧还。翰林学士许将等言其恬于进取,乞加赠恤,诏赐馆职,半赙。载学古力行,为关中士人宗师,世称为横渠先生。著书号《正蒙》,又作《西铭》。铭载《乾》称篇首。程颐尝言:“《西铭》明理,一而分,殊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自孟子后盖未之见。”学者至今尊其书。嘉定十三年,赐谥曰明公。淳佑元年封郿伯,从祀孔子庙庭。
序论
谓之《正蒙》者,养蒙以圣功之正也。圣功久矣,大矣,而正之惟其始。蒙者,知之始也。孟子曰:“始条理者,智之事也。”其始不正,未有能成章而达者也。
或疑之曰:“古之大学,造之以《诗》《书》《礼》《乐》,迪之以三德六行,皆日用易知简能之理。而《正蒙》推极夫穷神、知化、达天德之蕴,则疑与大学异。”子夏曰:“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今以是养蒙,恐未能猝喻而益其疑。则请释之曰:“大学之教,先王所以广教天下而纳之轨物,使贤者即以之上达而中人以之寡过。先王不能望天下以皆圣,故尧舜之仅有禹、皋陶,汤之仅有伊尹、莱朱,文王之仅有太公望、散宜生,其他则德其成人,造其小子,不强之以圣功而俟其自得,非有吝也。《正蒙》者,以奖大心者而使之希圣,所繇不得不异也。”
抑古之为士者,秀而未离乎其朴,下之无记诵词章以取爵禄之科,次之无权谋功利苟且以就功名之术;其尤正者,无狂思陋测,荡天理,蔑彝伦而自矜独悟,如老聃、浮屠之邪说,以诱聪明果毅之士而生其逸获神圣之心,则但习于人伦物理之当然,而性命之正自不言而喻,至于东周而邪慝作矣。故夫子赞《易》而阐形而上之道,以显诸仁而藏诸用,而孟子推生物一本之理,以极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所繇生。《大学》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备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不知止至善,则不定,不静,不安,而虑非所虑,未有能得者也。故夫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所志者,知命、耳顺、不逾之矩也,知其然者,志不及之,则虽圣人未有得之于志外者也。故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宜若登天而不可使逸获于企及也。特在孟子之世,杨、墨虽盈天下,而儒者犹不屑曲吾道以证其邪,故可引而不发以需其自得。而自汉、魏以降,儒者无所不淫,苟不抉其跃如之藏,则志之摇摇者,差之黍米而已背之霄壤矣,此《正蒙》之所繇不得不异也。
宋自周子出,而始发明圣道之所繇,一出于太极阴阳人道生化之终始,二程子引而申之,而实之以静一诚敬之功,然游、谢之徒,且歧出以趋于浮屠之蹊径。故朱子以格物穷理为始教,而檠括学者于显道之中;乃其一再传而后,流为双峰、勿轩诸儒,逐迹蹑影,沉溺于训诂。故白沙起而厌弃之,然而遂启姚江王氏阳儒阴释、诬圣之邪说;其究也为刑戮之民,为阉贼之党,皆争附焉,而以充其无善无恶、圆融理事之狂妄,流害以相激而相成,则中道不立、矫枉过正有以启之也。
人之生也,君子而极乎圣,小人而极乎禽兽,然而吉凶穷达之数,于此于彼,未有定焉。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则为善为恶,皆非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下焉者何弗荡弃彝伦以遂其苟且私利之欲!其稍有耻之心而厌焉者,则见为寄生两间,去来无准,恶为赘疣,善亦弁髦,生无所从,而名义皆属沤瀑,两灭无余,以求异于逐而不返之顽鄙。乃其究也不可以终日,则又必佚出猖狂,为无缚无碍之邪说,终归于无忌惮。自非究吾之所始与其所终,神之所化,鬼之所归,效天地之正而不容不惧以终始,恶能释其惑而使信于学!故《正蒙》特揭阴阳之固有,屈伸之必然,以立中道,而至当百顺之大经,皆率此以成,故曰“率性之谓道”。天之外无道,气之外无神,神之外无化,死不足忧而生不可罔,一瞬一息,一宵一昼,一言一动,赫然在出王游衍之中,善吾伸者以善吾屈。然后知圣人之存神尽性,反经精义,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为职分之所当修,非可以见闻所及而限为有,不见不闻而疑其无,偷用其蕞然之聪明,或穷大而失居,或卑近而自蔽之可以希觊圣功也。呜呼!张子之学,上承孔、孟之志,下救来兹之失,如皎日丽天,无幽不烛,圣人复起,未有能易焉者也。学之兴于宋也,周子得二程子而道著。程子之道广,而一时之英才辐辏于其门;张子敩学于关中,其门人未有殆庶者。而当时钜公耆儒如富、文、司马诸公,张子皆以素位隐居而末繇相为羽翼,是以其道之行,曾不得与邵康节之数学相与颉颃,而世之信从者寡,故道之诚然者不著。贞邪相竞而互为畸胜,是以不百年而陆子静之异说兴,又二百年而王伯安之邪说熹,其以朱子格物、道问学之教争贞胜者,犹水之胜火,一盈一虚而莫适有定。使张子之学晓然大明,以正童蒙之志于始,则浮屠生死之狂惑,不折而自摧;陆子静、王伯安之蕞然者,亦恶能傲君子以所独知,而为浮屠作率兽食人之伥乎!
周易者,天道之显也,性之藏也,圣功之牖也,阴阳、动静、幽明、屈伸,诚有之而神行焉,礼乐之精微存焉,鬼神之化裁出焉,仁义之大用兴焉,治乱、吉凶、生死之数准焉,故夫子曰“弥纶天下之道以崇德而广业”者也。张子之学,无非《易》也,即无非《诗》之志,《书》之事,《礼》之节,《乐》之和,《春秋》之大法也。论、孟之要归也,自朱子虑学者之骛远而忘迩,测微而遗显;其教门人也,以《易》为占筮之书而不使之学,盖亦矫枉之过,几令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继天立极、扶正人心之大法,下同京房、管辂、郭璞、贾耽壬遁奇禽之小技。而张子言无非《易》,立天,立地,立人,反经研几,精义存神,以纲维三才,贞生而安死,则往圣之传,非张子其孰与归!
呜呼!孟子之功不在禹下,张子之功又岂非疏洚水之歧流,引万派而归墟,使斯人去昏垫而履平康之坦道哉!是匠者之绳墨也,射者之彀率也,虽力之未逮,养之未熟,见为登天之难不可企及,而志于是则可至焉,不志于是未有能至者也,养蒙以是为圣功之所自定,而邪说之淫蛊不足以乱之矣,故曰《正蒙》也。
衡阳王夫之论。
张子正蒙注卷一
太和篇
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圣之功,下学之事,必达于此,而后不为异端所惑,盖即太极图说之旨而发其所函之蕴也。
太和所谓道,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缊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
涵,如水中涵影之象;中涵者其体,是生者其用也。轻者浮,重者沉,亲上者升,亲下者降,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赴止者静,皆阴阳和合之气所必有之几,而成乎情之固然,犹人之有性也。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荡,其必然之理势;胜负,因其分数之多寡;乘乎时位,一盈一虚也。胜则伸,负则屈;胜负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则动之几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长死生自然之数,皆太和必有之几。
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
来,谓始动而化之初;究,谓已成形体也。几微,气之初;动易简者,唯阳健阴顺而已。广大,品物流形,坚固,体成而不易毁也。乾、坤有体则必生用,用而还成其体。体静而用动,故曰“静极而动,动极而静”,动静无端。
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简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体,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简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顺,故知于此起,法于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不可象为神。
太和之中,有气有神。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阴与阳和,气与神和,是谓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不如野马、缊,不足谓之太和。敔按:野马者,天之神;缊者,天之气。
此言体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倚之中,合气于神,合神于性,以健顺五常之理融会于清通,生其变化,而有滞有息,则不足以肖太和之本体,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变化者,心之化。
语道者知此,谓之知道;学《易》者见此,谓之见《易》。
见,实证之于心也。《易》曰:“阴阳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之谓也。健顺合而太和,其几必动,气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于神气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于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虽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称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则灼见道体,而知无不起,法无不效矣。敔按:知道见《易》,始谓之智;智不足而恃才,虽美如周公,亦不足称。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
于太虚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气自足也,聚散变化,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敔按:理具阴阳,阴阳具理,理气浑然,是为本体。
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
日月之发敛,四时之推迁,百物之生死,与风雨露雷乘时而兴,乘时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来谓之客。发敛,谓日月出入之道。
至静无感,性之渊源;
于物感未交、至静之中,健顺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穷。
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
识知者,五常之性所与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义,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无知,精未彻也;愚蒙之无知,物不审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唯尽性者一之。
静而万理皆备,心无不正,动而本体不失,意无不诚,尽性者也。性尽,则生死屈伸一贞乎道,而不挠太虚之本体,动静语默一贞乎仁,而不丧健顺之良能,不以客形之来去易其心,不以客感之贞淫易其志,所谓“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不显亦临,无射亦保”也。盖其生也异于禽兽之生,则其死也异于禽兽之死,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存顺而没亦宁。其静也异于下愚之静,则其动也异于下愚之动,充五常百顺之实以宰百为,志继而事亦述矣。无他,人之生死、动静有间,而太和之缊本无间也。
此上二章,兼动静、生死而言。动静之几,尽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动一静,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于一,则一也。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途,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
聚则见有,散则疑无,既聚而成形象,则才质性情各依其类。同者取之,异者攻之,故庶物繁兴,各成品汇,乃其品汇之成各有条理,故露雷霜雪各以其时,动植飞潜各以其族,必无长夏霜雪、严冬露雷、人禽草木互相淆杂之理。故善气恒于善,恶气恒于恶,治气恒于治,乱气恒于乱,屈伸往来顺其故而不妄。不妄者,气之清通,天之诚也。
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
散而归于太虚,复其缊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虽气禀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复健顺之性。散而仍得吾体,故有生之善恶治乱,至形亡之后,清浊犹依其类。
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气之聚散,物之死生,出而来,入而往,皆理势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不可据之以为常,不可挥之而使散,不可挽之而使留,是以君子安生安死,于气之屈伸无所施其作为,俟命而已矣。
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
气无可容吾作为,圣人所存者神尔。兼体,谓存顺没宁也。神清通而不可象,而健顺五常之理以顺,天地之经以贯,万事之治以达,万物之志皆其所涵。存者,不为物欲所迁,而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守之,使与太和缊之本体相合无间,则生以尽人道而无歉,死以返太虚而无累,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斯圣人之至德矣。
彼语寂灭者,往而不返;
释氏以灭尽无余为大涅槃。
徇生执有者,物而不化;
物,滞于物也。魏伯阳、张平叔之流,钳魂守魄,谓可长生。
二者虽有间矣,
徇生执有者尤拂经而为必不可成之事。
以言乎失道则均焉。
皆不知气之未尝有有无而神之通于太和也。
此章乃一篇之大指,贞生死以尽人道,乃张子之绝学,发前圣之蕴,以辟佛、老而正人心者也。朱子以其言既聚而散,散而复聚,讥其为大轮回。而愚以为朱子之说反近于释氏灭尽之言,而与圣人之言异。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则生之散而为死,死之可复聚为生,其理一辙,明矣。《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游魂者,魂之散而游于虚也,为变,则还以生变化,明矣。又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伸之感而屈,生而死也;屈之感而伸,非既屈者因感而可复伸乎?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即所谓清通而不可象者也。器有成毁,而不可象者寓于器以起用,未尝成,亦不可毁,器敝而道未尝息也。以天运物象言之,春夏为生、为来、为伸,秋冬为杀、为往、为屈,而秋冬生气潜藏于地中,枝叶槁而根本固荣,则非秋冬之一消灭而更无余也。车薪之火,一烈已尽,而为焰、为烟、为烬,木者仍归木,水者仍归水,土者仍归土,特希微而人不见尔。一甑之炊,湿热之气,蓬蓬勃勃,必有所归,若掩盖严密,则郁而不散。汞见火则飞,不知何往,而究归于地。有形者且然,况其缊不可象者乎!未尝有辛勤岁月之积,一旦悉化为乌有,明矣。故曰往来,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灭。生灭者,释氏之陋说也。倘如散尽无余之说,则此太极浑沦之内,何处为其翕受消归之府乎?又云造化日新而不用其故,则此太虚之内,亦何从得此无尽之储,以终古趋于灭而不匮邪?且以人事言之,君子修身俟命,所以事天;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所以事亲。使一死而消散无余,则谚所谓伯夷、盗跖同归一丘者,又何恤而不逞志纵欲,不亡以待尽乎!惟存神以尽性,则与太虚通为一体,生不失其常,死可适得其体,而妖孽、灾眚、奸回、浊乱之气不留滞于两间,斯尧、舜、周、孔之所以万年,而《诗》云“文王在上,于昭于天”,为圣人与天合德之极致。圣贤大公至正之道异于异端之邪说者以此,则谓张子之言非明睿所照者,愚不敢知也。
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聚而成形,散而归于太虚,气犹是气也。神者,气之灵,不离乎气而相与为体,则神犹是神也,聚而可见,散而不可见尔,其体岂有不顺而妄者乎!故尧、舜之神,桀、纣之气,存于缊之中,至今而不易。然桀、纣之所暴者,气也,养之可使醇,持之可使正,澄之可使清也;其始得于天者,健顺之良能未尝损也,存乎其人而已矣。
知虚空即气,则有无、隐显,神化、性命,通一无二,顾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从来,则深于《易》者也。
虚空者,气之量;气弥沦无涯而希微不形,则人见虚空而不见气。凡虚空皆气也,聚则显,显则人谓之有,散则隐,隐则人谓之无。神化者,气之聚散不测之妙,然而有迹可见;性命者,气之健顺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无迹可见。若其实,则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入于太虚则不形,抑必有所从来。盖阴阳者气之二体,动静者气之二几,体同而用异则相感而动,动而成象则静,动静之几,聚散、出入、形不形之从来也。《易》之为道,乾、坤而已,乾六阳以成健,坤六阴以成顺,而阴阳相摩,则生六子以生五十六卦,皆动之不容已者,或聚或散,或出或入,错综变化,要以动静夫阴阳。而阴阳一太极之实体,唯其富有充满于虚空,故变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凶大业生焉。阴阳之消长隐见不可测,而天地人物屈伸往来之故尽于此。知此者,尽《易》之蕴矣。
若谓虚能生气,则虚无穷,气有限,体用殊绝,入老氏有生于无自然之论,不识所谓有无混一之常。
老氏以天地如橐龠,动而生风,是虚能于无生有,变幻无穷;而气不鼓动则无,是有限矣,然则孰鼓其橐龠令生气乎?有无混一者,可见谓之有,不可见遂谓之无,其实动静有时而阴阳常在,有无无异也。误解《太极图》者,谓太极本末有阴阳,因动而始生阳,静而始生阴。不知动静所生之阴阳,为寒暑、润燥、男女之情质,乃固有之蕴,其缊充满在动静之先。动静者即此阴阳之动静,动则阴变于阳,静则阳凝于阴,一《震》《巽》《坎》《离》《艮》《兑》之生于《乾》《坤》也;非动而后有阳,静而后有阴,本无二气,繇动静而生,如老氏之说也。
若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则物与虚不相资,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
浮屠谓真空常寂之圆成实性,止一光明,藏而地水火风根尘等皆繇妄现,知见妄立,执为实相。若谓太极本无阴阳,乃动静所显之影象,则性本清空,禀于太极,形有消长,生于变化,性中增形,形外有性,人不资气而生而于气外求理,则形为妄而性为真,陷于其邪说矣。
此道不明,正繇懵者略知体虚空为性,
差愈于告子“食色性也”、荀子性恶之论尔。
不知本天道为用,
天即道为用,以生万物。诚者,天之道也,阴阳有实之谓诚。
反以人见之小因缘天地。
但见来无所从,去无所归,遂谓性本真空,天地皆缘幻立,事物伦理一从意见横生,不睹不闻之中别无理气。近世王氏之说本此,唯其见之小也。
明有不尽,则诬世界乾坤为幻化。幽明不能举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
未能穷理知性而言天人之际,是谓躐等。
不悟一阴一阳,范围天地,通乎昼夜,三极大中之矩。
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围也。散入无形而适得气之体,聚为有形而不失气之常,通乎死生犹昼夜也。昼夜者,岂阴阳之或有或无哉!日出而人能见物,则谓之昼,日入而人不见物,则谓之夜;阴阳之运行,则通一无二也。在天而天以为象,在地而地以为形,在人而人以为性,性在气中,屈伸通于一,而裁成变化存焉,此不可逾之中道也。
遂使儒、佛、老、庄混然一途,语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梦幻,则定以有生于无,为穷高极微之论。入德之途,不知择术而求,多见其蔽于诐而陷于淫矣。
陷于佛者,如李翱、张九成之流,而富郑公、赵清献虽贤而不免;若陆子静及近世王伯安,则屈圣人之言以附会之,说愈淫矣。陷于老者,如王弼注《易》及何晏、夏侯湛辈皆其流也;若王安石、吕惠卿及近世王畿、李贽之属,则又合佛、老以溷圣道,尤其淫而无纪者也。
气坱然太虚,
坱然,犹言滃然,充满盛动貌。遍太虚中皆气也。
升降飞扬,未尝止息,《易》所谓“缊”,庄生所谓“生物以息相吹”“野马”者与!
升降飞扬,乃二气和合之动几,虽阴阳未形,而已全具殊质矣。“生物以息相吹”之说非也,此乃太虚之流动洋溢,非仅生物之息也。引此者,言庄生所疑为生物之息者此也。
此虚实、动静之极,阴阳、刚柔之始。
虚者,太虚之量;实者,气之充周也。升降飞扬而无间隙,则有动者以流行,则有静者以凝止。于是而静者以阴为性,虽阳之静亦阴也;动者以阳为性,虽阴之动亦阳也。阴阳分象而刚柔分形,刚者阳之质,而刚中非无阴;柔者阴之质,而柔中非无阳。就象而言之,分阴分阳;就形而言之,分柔分刚;就性而言之,分仁分义;分言之则辨其异,合体之则会其通,故张子统言阴阳刚柔以概之。机者,飞扬升降不容已之几;始者,形象之所繇生也。
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
天地之法象,人之血气表里、耳目手足,以至鱼鸟飞潜,草木华实,虽阴阳不相离,而抑各成乎阴阳之体。就其昭明流动者谓之清,就其凝滞坚强者谓之浊;阳之清,引阴以偕升,阴之浊,挟阳以俱降,其神之清通者,则贯彻乎其中而未有碍也。
其感遇聚散,为风雨,为雪霜,万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结,糟粕煨烬,无非教也。
感者,交相感;阴感于阳而形乃成,阳感于阴而象乃著。遇者,类相遇;阴与阴遇,形乃滋,阳与阳遇,象乃明。感遇则聚,聚已必散,皆升降飞扬自然之理势。风雨、雪霜、山川、人物,象之显藏,形之成毁,屡迁而已结者,虽迟久而必归其原,条理不迷,诚信不爽,理在其中矣。教者,朱子所谓“示人以理”是也。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
离明,在天为日,在人为目,光之所丽以著其形。有形则人得而见之,明也。
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
无形则人不得而见之,幽也。无形,非无形也,人之目力穷于微,遂见为无也。心量穷于大,耳目之力穷于小。
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
聚而明得施,人遂谓之有;散而明不可施,人遂谓之无。不知聚者暂聚,客也,非必为常存之主;散者,返于虚也,非无固有之实。人以见不见而言之,是以滞尔。
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
明则谓有,幽则谓无,众人之陋尔;圣人不然。
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矣。
示人以可见者,此而已矣。
文理之察,非离不相睹也。
法象中之文理,唯目能察之,而所察者止于此;因而穷之,知其动静之机,阴阳之始,屈伸聚散之通,非心思不著。
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尽心思以穷神知化,则方其可见而知其必有所归往,则明之中具幽之理;方其不可见而知其必且相感以聚,则幽之中具明之理;此圣人所以知幽明之故而不言有无也。言有无者,徇目而已;不斥言目而言离者,目其静之形,敔按:成形则静。离其动之用也。敔按:藏用于动。盖天下恶有所谓无者哉!于物或未有,于事非无;于事或未有,于理非无;寻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则曰无而巳矣。甚矣言无之陋也!敔按:此即前章形不形之所从来也。
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
人之所见为太虚者,气也,非虚也。虚涵气,气充虚,无有所谓无者。敔按:先子《和陈白沙六经总在虚无里诗》云:“六经总在虚无里,方信虚无不是无。”
故圣人语性与天道之极,尽于参伍之神变易而已。
性天之旨尽于《易》,《易》卦阴阳互相参伍,随时变易,而天人之蕴,幽明之故,吉凶大业之至赜备矣。《乾》有六阳,《坤》有六阴;而其交也,至《屯》《蒙》而二阳参四阴,至《需》《讼》而二阴参四阳,非阴阳之有缺也。《屯》《蒙》之二阳丽于明,四阳处于幽,《需》《讼》之二阴处于明,四阴处于幽;其形而见者为《屯》《蒙》,其隐而未见者为《鼎》《革》;形而见者为《需》《讼》,隐而未见者为《晋》《明夷》余仿此:变易而各乘其时,居其位,成其法象,非所见者有,所不见者无也。故曰“《乾》《坤》其《易》之蕴邪”,言《易》藏畜阴阳,具足充满,以因时而成六十二象。惟其富有,是以日新,有幽明而无有无,明矣。
诸子浅妄,有有无之分,非穷理之学也。
浅则据离明所得施为有,不得施为无,徇目而心不通;妄则诬有为无,庄、列、淮南之流以之;而近世以无善无恶为良知者,亦惟其浅而成乎妄也。
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
气之未聚于太虚,希微而不可见,故清;清则有形有象者皆可入于中,而抑可入于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对之谓,气聚于太虚之中则重而浊,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碍于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滞然也。其在于人,太虚者,心涵神也;浊而碍者,耳目口体之各成其形也。碍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于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为谋;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声,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则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聪明不相及,则执其所见,疑其所罔。圣人知气之聚散无恒而神通于一,故存神以尽性,复健顺之本体,同于太虚,知周万物而仁覆天下矣。
凡气,清则通,昏则壅,
天有光风霁月、曀阴霾雾之异,人有高明广大、庸沓鄙陋之殊,其理一也。
清极则神。
不为形碍,则有形者昭明宁静以听心之用而清极矣。神则合物我于一原,达死生于一致,缊合德,死而不亡。
故聚而有间,则风行而声闻具达,清之验与!
间,形中之虚也。心之种居形之间,惟存养其清通而不为物欲所塞,则物我死生,旷然达一,形不能碍,如风之有牖即入,笙管之音具达矣。
不行而至,通之极与!
神,故不行而至。至清而通,神之效也。盖耳目止于闻见,唯心之神彻于六合,周于百世。所存在此,则犹旷窅之墟,空洞之籁,无所碍而风行声达矣。
此二章言存神为圣功之极致。
繇太虚,有天之名;繇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
名者,言道者分析而名;言之各有所指,故一理而多为之名,其实一也。太虚即气,缊之本体,阴阳合于太和,虽其实气也,而未可名之为气;其升降飞扬,莫之为而为万物之资始者,于此言之则谓之天。气化者,气之化也。阴阳具于太虚缊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乘其时位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则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谓之道。此二句兼人物言之;下言性心,则专言人矣。太虚者,阴阳之藏,健顺之德存焉;气化者,一阴一阳,动静之几,品汇之节具焉。秉太虚和气健顺相涵之实,而合五行之秀以成乎人之秉彝,此人之所以有性也。原于天而顺乎道,凝于形气,而五常百行之理无不可知,无不可能,于此言之则谓之性。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数陈,名立而义起,习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故繇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于聚而有间之中,统于一心,繇此言之则谓之心。顺而言之,则惟天有道,以道成性,性发知道;逆而推之,则以心尽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而尽心知性,则存顺没宁,死而全归于太虚之本体,不以客感杂滞遗造化以疵类,圣学所以天人合一,而非异端之所可溷也。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
阴阳相感,聚而生人物者为神;合于人物之身,用久则神随形敝,敝而不足以存,复散而合于缊者为鬼。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与天相通;鬼自明而返乎幽,然历乎人之能,抑可与人相感。就其一幽一明者言之,则神阳也,鬼阴也,而神者阳伸而阴亦随伸,鬼者阴屈而阳先屈,故皆为二气之良能。良能者,无心之感合,成其往来之妙者也。凡阴用之分,不可执一言者,类如此;学者因所指而详察,乃无拘滞之失。若谓死则消散无有,则是有神而无鬼,与圣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异矣。
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太虚妙应之目。
至诚体太虚至和之实理,与缊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与太虚妙应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则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适得吾体,迹有屈伸,而神无损益也。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
日月、雷风、水火、山泽固神化之所为,而亦气聚之客形,或久或暂,皆已用之余也,而况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无幽明之异。语寂灭者不知不亡之良能,执有徇生者据糟粕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穷,寒暑已;众动不穷,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环而如相反,四时之行,生杀之用,尽此矣:盖二气之嘘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动之变,不能离此二用,动静、语默、喜怒、行藏之变,尽此矣:盖二气之舒敛也。
鬼神之实,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嘘一吸,一舒一敛,升降离合于太虚之中,乃阴阳必有之几。则鬼神者,天之所显而即人之藏也。静以成形,鬼之属也,而可以迎神而来;动而成用,神之属也,而将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时,而尽性以存神,则天命立于在我,与鬼神合其吉凶矣。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
阴阳未分,二气合一,缊太和之真体,非目力所及,不可得而见也。
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
其合一而为太和者,当其未成乎法象,阴阳之用固息也。
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虚必成实,实中有虚,一也。而来则实于此,虚于彼,往则虚于此,实于彼,其体分矣。止而行之,动动也;行而止之,静亦动也,一也。而动有动之用,静有静之质,其体分矣。聚者聚所散,散者散所聚,一也。而聚则显,散则微,其体分矣。清以为浊,浊固有清,一也。而清者通,浊者碍,其体分矣。使无一虚一实,一动一静;一聚一散,一清一浊,则可疑太虚之本无有,而何者为一。惟两端迭用,遂成对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动所静,所聚所散,为虚为实,为清为浊,皆取给于太和缊之实体。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如水唯一体,则寒可为冰,热可为汤,于冰汤之异,足知水之常体。
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
阴阳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异;惟异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藉令本无阴阳两体虚实清浊之实,则无所容其感通,而谓未感之先初无太和,亦可矣;今既两体各立,则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非有一则无两也。
故圣人以刚柔立本,《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圣人之存神,本合乎至一之太虚,而立教之本,必因阴阳已分、刚柔成象之体,盖以繇两而见一也。乾之六阳,坤之六阴,健顺之德具足于法象,故相摩相荡,成六十二卦之变易,以尽天下之斖斖。若阴阳不纯备乎乾、坤,则六十二象之往来者何所从生邪,其何以见《易》乎?圣人成天下之盛德大业于感通之后,而以合缊一气和合之体,修人事即以肖天德,知生即以知死,存神即以养气,惟于二气之实,兼体而以时用之尔。
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
游气,气之游行也,即所谓升降飞扬。纷扰者,无心之化,无择于施,阴阳老少互相遇而无一成之轨,乾、坤立而六子、五十六象多寡消长之无典要,成天下之至赜,乃其象矣。合者,阴阳之始本一也,而因动静分而为两,迨其成又合阴阳于一也。如男阳也而非无阴,女阴也而亦非无阳,敔按:如气血魂魄之属,男女毕具,是阳必具阴,阴必具阳也。以至于草木鱼鸟,无孤阳之物,亦无孤阴之物,唯深于格物者知之。时位相得,则为人,为上知;不相得,则为禽兽,为下愚;要其受气之游,合两端于一体,则无有不兼体者也。
其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
义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谓。阴阳不偏,循环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为经常不易之道,此仁义中正之理所从出。曰诚,曰无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谓此也。然则万殊之生,因乎二气,二气之合,行乎万殊,天地生生之神化,圣人应感之大经,概可知矣。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
《易·系传》文。
神易无方体,
《易·系传》云:“神无方而易无体。”无方者,无方而非其方,无体者,无体而非其体,屈伸不异明矣。
一阴一阳,
《系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一一者,参伍相杂合而有辨也。卦或五阳一阴,或五阴一阳,乃至纯乾纯坤,而阴阳并建以为《易》之蕴,亦一阴一阳也,则阴阳之不以屈伸而息亦明矣。
阴阳不测,
《系传》云:“阴阳不测之谓神。”不测者,乘时因变,初无定体,非“幽明异致,阴阳分界”如邵子“四方八段”之说,亦非“死此生彼,各有分段”如浮屠之言明矣。
皆所谓通乎昼夜之道也。
昼夜者,非天之有异,乃日月出没,而人之离明有得施不得施之别尔。日月寒暑之两行,一阴一阳之殊建,人以睹其明,定其岁,而谓之为方体;实则无方无体,阴阳不测,合同于缊而任其变化,乃神易阴阳之固然也。昼夜分两端,而天之运行一;生死分两端,而神之恒存一;气有屈伸,神无生灭,通乎其道,两立而一见,存顺没宁之道在矣。
昼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昼夜乎!
气之屈伸往来,一也。
天道春秋分而气易,犹人一寤寐而魂交。
寤则魂交于明,寐则魂交于幽,神固未尝亡也。
魂交成梦,百道纷纭,对寤而言,一身之昼夜也;气交为春,万物糅错,对秋而言,天之昼夜也。
魂交者,专指寐而言。身内为幽,身外为明;生物者客形尔,暂而不常,还原而忘其故,故如梦。秋冬敛物之精,适得太虚缊之体,故如寐之返于真也。昼为生,夜为死,气通乎昼夜者,合寤寐而如一,故君子无不正之梦而与寤通理。
此篇之旨,以存神而全归其所从生之本体,故以秋配昼寤,以春配夜梦。而下章推物欲之所自出,唯不能通夜于昼,而任魂交之纷纭,故有发无敛,流于浊而丧其清,皆随气迁流,神不存而成贞淫交感之势也。
旧与下通一章,今按文义分为二章。
气本之虚,则湛本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
湛,澄澈而止也。感而生,游气交感而人资以生也。言太和缊为太虚,以有体无形为性,可以资广生大生而无所倚,道之本体也。二气之动,交感而生,凝滞而成物我之万象,虽即太和不容已之大用,而与本体之虚湛异矣。
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以气化言之,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而解散仍返于太虚。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则与物为对,而利于物者损于己,利于己者损于物,必相反而仇;然终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气化性情,其机一也。
故爱恶之情同出于太虚,而卒归于物欲,
相反相仇则恶,和而解则爱。阴阳异用,恶不容已;阴得阳,阳得阴,乃遂其化,爱不容已;太虚一实之气所必有之几也,而感于物乃发为欲,情之所自生也。
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发之间,其神矣夫!
爱恶之情无端而不暂息者,即太虚之气一动一静之几;物无不交,则情无不起,盖亦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存神以合湛,则爱恶无非天理矣。
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
大同必有小异。
以是知万物虽多,其实一物;无无阴阳者,
若使但依种性而成,则区别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毁,既毁而复聚,一唯阴阳之变合,故物无定情,无定状,相同而必有异。足知阴阳行乎万物之中,乘时以各效,全具一缊之体而特微尔。
以是知天地变化,二端而已。
一气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荡之而变化无穷,是以君子体之,仁义立而百王不同法,千圣不同功。
万物形色,神之糟粕,
生而荣,如糟粕之含酒醴;死而槁,如酒醴尽而糟粕存;其究糟粕亦有所归,归于神化。
“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
神之有其理,在天为道,凝于人为性。易,变易也。阴阳摩荡,八卦兴,六十四象成,各有时位错综,而阴阳、刚柔、仁义之体立,皆神之变易也。互相易而万物各成其形色,变易之妙,健顺五常之用为之,故圣人存神以尽性而合天。敔按:神无方,易即其方;易无体,神即其体。
心所以万殊者,摩外物为不一也,
心函缊之全体而特微尔,其虚灵本一。而情识意见成乎万殊者,物之相感,有同异,有攻取,时位异而知觉殊,亦犹万物为阴阳之偶聚而不相肖也。
天大无外,其为感者,缊二端而已。
缊之中,阴阳具足,而变易以出,万物并育于其中,不相肖而各成形色,随感而出,无能越此二端。人心万殊,操纵、取舍、爱恶、慈忍,一唯此阴阳之翕辟,顺其理则为圣,从其妄则为狂,圣狂之分,在心几变易之间,非形色之有善恶也。
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乡。一万物之妙者与!敔按:此节言天人合一之原,故下文以“天与人交胜”发明其感通。
此言圣人存神之妙,物无不相感应之理。其出而加乎物,物入而应乎己,用无不利,有不知其所以然而然之妙。盖繇万物之生成,俱神为之变易,而各含缊太和之一气,是以圣狂异趣,灵蠢异情,而感之自通,有不测之化焉。万物之妙,神也;其形色,糟粕也;糟粕异而神用同,感之以神而神应矣。
气与志,天与人,有交胜之理。
气者,天化之撰;志者,人心之主;胜者,相为有功之谓。唯天生人,天为功于人而人从天治也。人能存神异性以保合太和,而使二气之得其理,人为功于天而气因志治也。不然,天生万殊,质偏而性隐,而因任糟粕之嗜恶攻取以交相竞,则浊恶之气日充塞于两间,聚散相仍,灾眚凶顽之所繇弥长也。
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气一之动志也;凤凰仪,志一之动气也。
尧、舜在上而下民有昏垫之咨,其时气偶不顺,于是圣人忧勤以相天之不足,气专于偏戾,而圣人之志在胜天,不容不动也。地平天成,凤凰来仪,则圣人胜天之功用成,而天为之动矣。人物之生,皆缊一气之伸聚,虽圣人不能有所损益于太和;而二气既分,吉凶、善不善以时位而不齐,圣人贞其大常,存神以御气,则为功于变化屈伸之际,物无不感而天亦不能违之,此圣道之所自立,而异于异端之徇有以私一己,灭有以忘天下之诐辞也。敔按:此言气动志,志动气,犹言天胜人,人胜天也。今《孟子大全集》以此释本文,失其旨矣。
参两篇
此篇备言天地日月五行之理数,理本于一而通极于万变,以因象数而见理之一原。但所言日月疾迟与历家之言异,太祖高皇帝尝讥其非。天象高远,不能定其孰是,而以二曜南北发敛迟疾例之,则阳疾阴迟之说未可执。据愚谓在天者即为理,不可执理以限天。《正蒙》一书,唯此为可疑,善读者存之以待论可也。
地所以两,分刚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参,一太极两仪而象之,性也。
天一地二,阳之爻函三为一而奇,阴之爻得三之二而偶,偶则分,奇则合。在天者浑沦一气,凝结为地,则阴阳分矣。植物有刚柔之殊,动物有男女之别。效者,效著以成形也。法者,物形之定则。凡山川、金石、草木、禽虫以至于人,成乎形者皆地之效而物之法则立焉,两者之分不可强而合矣。若其在天而未成乎形者,但有其象,缊浑合,太极之本体,中函阴阳自然必有之实,则于太极之中,不昧阴阳之象而阴阳未判,固即太极之象,合而言之则一,拟而议之则三,象之固然也。性以理言,有其象必有其理,惟其具太和之诚,故太极有两仪,两仪合而为太极,而分阴分阳,生万物之形,皆秉此以为性。象者未聚而清,形者已聚而浊,清者为性为神,浊者为形为法。
此章引伸《周易》参天两地之说,而推其所以然之理。而君子因有形之耳目官骸,即物而尽其当然之则,进退、舒卷各有定经,体无形有象之性,以达天而存其清虚一大之神,故存心养性,保合太和,则参两相倚以起化,而道在其中矣。
一物两体,气也。
缊太和,合于一气,而阴阳之体具于中矣。
一故神,张子自注:两在故不测。
神者,不可测也,不滞则虚,善变则灵,太和之气,于阴而在,于阳而在。其于人也,含于虚而行于耳目口体肤发之中,皆触之而灵,不能测其所在。
两故化,张子自注:推行于一。
自太和一气而推之,阴阳之化自此而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原本于太极之一,非阴阳判离,各自孳生其类。故独阴不成,孤阳不生,既生既成,而阴阳又各殊体。其在于人,刚柔相济,义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万变之理,而皆协于一。
此天之所以参也。
自其神而言之则一,自其化而言之则两。神中有化,化不离乎神,则天一而已,而可谓之参。故阳爻奇,一合三于一;阴偶,一分一得二;阳爻具阴,阴爻不能尽有阳也,分则太极不离而离矣。
地纯阴凝聚于中,天浮阳运旋于外,此天地之常体也。
此言天者,天之体也。聚而成形者谓之阴,动而有象者谓之阳。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浑天之说如此。
恒星不动,纯系乎天,与浮阳运旋而不穷者也。
恒星,三垣二十八宿之经星。此言不动,谓其左旋者天体也。然以北斗回指言之,抑未可通。
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
并包乎地,言居地之外,与地为体而同转。以经星属天,以七政属地,乃张子之创说。
地在气中,虽顺天左旋,其所系辰象随之,稍迟则反移从而右尔;
所系辰象,谓日月五星也。七政随天左旋,以迟而见为右转。张子尽破历家之说,未问孰是,而谓地亦动而顺天以旋,则地之不旋,明白易见,窃所未安。
间有缓速不齐者,七政之性殊也。
如历家之说,月最速,金、水、日次之,火次之,木次之,土星最迟。此随天左旋之说反是。七政既随地而行,又安得自行其性?此亦未安。
月阴精,反乎阳者也,故其右行最速;
右行最速,左行最缓也。
日为阳精,然其质本阴,故其右行虽缓,亦不纯系乎天,如恒星不动。
以外景内暗《离》卦之象推之,故曰其质本阴。不纯系乎天者,谓并包乎地也。
金、水附日前后进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未详。
镇星地类,然根本五行,虽其行最缓,亦不纯系乎地也。
谓根本五行者,木、火、水、金皆依土而生者也。行最缓,以不及天而行,如左旋之说,则其行于七政为最速。不纯系乎地,二十八岁而其行始不及天一周,几与天同其健行矣。
火者亦阴质,为阳萃焉,然其气比日而微,故其迟倍日。
阳萃者,阳聚于外而含阴也。其迟差日一倍,二岁而一周天。
惟木乃岁一盛衰,故岁历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岁之象也。
辰,十有二次也;日月交者,一月则易一次而交之。说与历家异。历家以象起数,此以理论数,此其所以异乎!
凡圆转之物,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非自外也。古今谓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论尔,不考日月出没,恒星昏晓之变。
此直谓天体不动,地自内圆转而见其差,于理未安。
愚谓在天而运者,唯七曜而已。
即所谓系乎地而不系乎天也。系乎地,故与地偕动,迟缓但因其性尔。
恒星所以为昼夜者,直以地气乘机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汉因北为南,日月因天隐见。
“左”,当作“右”。谓地气圜转。与历家四游之说异。
太虚无体,则无以验其迁动于外也。
太虚,至清之郛郭,固无体而不动;而坱然太虚之中,虚空即气,气则动者也。此义未安。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
处其中者,谓日月五星。其说谓七曜亦随天左旋,以行迟而不及天,人见其退,遂谓右转。与历家之说异,未详孰是;而与前地旋而见天之左,抑不相通。
地,物也;天,神也;物无逾神之理,顾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尔。
天无体,太和缊之气,为万物所资始,屈伸变化,无迹而不可测,万物之神所资也。聚而为物,地其最大者尔。逾,谓越此而别有也。地不能越天之神而自为物,成地者天,而天且沦浃于地之中,本不可以相配。但人之生也资地以生,有形乃以载神;则就人言之,地之德可以配天尔。知此,则抗方泽之祀于圜丘,伸母斩衰之服以齐于父,徇形重养而不恤义,后世所以沦乎幽而成乎乱也。张子之论韪矣。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虽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气升降其间,相从而不已也。
《月令》言“天气下降,地气上升”,谓气也;此则言形随气而升降,未审然否。
阳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虚也:阳日降,地日进而上者,盈也。
谓冬至以后,地日渐下,去日渐远而昼长;夏至以后,地日渐高,去日渐近而昼短;与日行南北二陆之说异。虚,谓天地之间空旷;盈,谓天地相近而气充满。
此一岁寒暑之候也。
谓地高近日则暑,地下远日则寒,不用南北二陆远近之说。
至于一昼夜之盈虚升降,则以海水潮汐验之为信:
以潮验地之升降,谓地升则潮落,地降则潮生,地有一岁之大升降,又有一昼夜之小升降也。其谓寒暑因地之升降,皆自此测之。乃水亦地中之一物,故谓土为四行根本,而水必比地以安,则未可以水之盈虚验地之升降矣。
然其间有小大之差,则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此说又与上异。水之盈虚与月相感,使诚因乎此,则非地之升降矣。不及专家之学,以浑天质测及潮汐南北异候验之之为实也。敔按:质测之说出近日,历家谓据法象以质实测之。
日质本阴,月质本阳;
日,火之精也,火内暗而外明,《离》中阴也;月,水之精也,水内明而外暗,《坎》中阳也。日月不可知,以水火《坎》《离》测之。
故于朔望之际,精魄反交,则光为之蚀矣。
谓日精月魄交射,而易其外见之阴阳,故光为之夺。与历家之说异,历说为允。
亏盈法:
谓月晦朔弦望亏盈之理。
月于人为近,日远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视其初终如钩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亏盈之验也。
此说未详。亏盈之故,晓然易知,沈存中之说备矣。
月所位者阳,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则光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位,谓定位而成质也。不受日之精,精相食则光亦不受,《坎》外之阴不为阳易也。此以理推度,非其实也。天者理所自出,在天者即为理,执理以测之,必有所窒矣。日月食自以历家之说为允,但暗虚之说,疑不可从尔。
日月虽以形相物,
因其形而各谓之一物。
考其道则有施受健顺之差焉。
日施光而月受之,施者健,受者顺也。所以谓日阳而月阴,道取诸此。
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阴受而阳施也。
谓星亦受日光,近天文家亦有云然者。然以太白昼见验之,与月之在昼而暗者异,则说亦难通。金水受光于日火,以镜及止水验之,亦物理之一端而已。
阴阳之精互藏其宅,则各得其所安。
精者,阴阳有兆而相合,始聚而为清微和粹,含神以为气母者也。苟非此,则天地之间,一皆游气而无实矣。互藏其宅者,阳入阴中,阴丽阳中,坎、离其象也。太和之气,阴阳浑合,互相容保其精,得太和之纯粹,故阳非孤阳,阴非寡阴,相函而成质,乃不失其和而久安。
故日月之形,万古不变。
互藏之精相得而不舍,则其相生也不穷,固与太虚之太和通理。天不变,故日月亦不变。
若阴阳之气,则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缊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
此则就分阴分阳各成其气以主群动者言也。循环迭至,时有衰王,更相为主也。聚散相荡,聚则成而荡其散者之弱,散则游而荡其聚者之滞也。升降相求,阴必求阳,阳必求阴,以成生化也。缊相揉,数本虚清,可以互入,而主辅多寡之不齐,揉杂无定也。二气所生,风雷、雨雪、飞潜、动植、灵蠢、善恶皆其所必有,故万象万物虽不得太和之妙,而必兼有阴阳以相宰制,形状诡异,性情区分,不能一也;不能一则不能久。
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谓之何哉?
屈伸无方者,生死之所以不恒,而聚散不能仍复其故也。运行不息,则虽不复其故,而伸者屈,屈者必伸也。鼓动于太虚之中,因气之纯杂,而理之昏明、强柔,性各别矣。故自风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为理,变化数迁,无一成之法则也。以此论之,太和未分之前,初得其精者,日月也;阴阳成质以后,而能全其精者,人也。人之所以继天立极,与日月之贞明同其诚而不息;能无丧焉,斯圣矣。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苍苍之形也。
此上二节,皆因《易》“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之义而推言之。自然者,有自而然也。阴阳合而各有良能,神气凝而为精,此日月之所自而能久照者,与太虚保合太和于无声无臭之中者同其理,故曰“得天”。
闰余生于朔,不尽周天之气。
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天气一周,一岁之朔十二,止得三百五十四日有奇。不尽者,气盈朔虚也。置闰者,所以合月于日。
而世传交食法,与闰异术,盖有不知而作者尔。
合朔之法,以日月为朔望之准,用推闰余,乃使分秒之积不差,如谷梁子晦食食既朔之说,及《四分》《三统》诸历有经朔无定朔,皆不知而作也。此法今历为密。
阳之德主于遂,阴之德主于闭。
德,谓性情功效;性情者其所自据之德,功效者见德于物也。遂,发生成物;闭,收藏自成。凡发生畅遂,皆阳之为而用夫阴;收敛成形,皆阴之为而保其阳。天地、水火、四时、百物、仁义、礼乐无不然者。
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散。
天地之化,人物之生,皆具阴阳二气。其中阳之性散,阴之性聚,阴抱阳而聚,阳不能安于聚必散,其散也阴亦与之均散而返于太虚。
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
雨云皆阴也,阴气迫聚于空虚而阳不得下交,阳为阴累矣。然阳不久困,持于上而使阴不升,阴势终抑而雨降,阳乃通矣。阴气缓聚而欲升,与阳不相亢,而相入以相得也,则阳因其缓而受之。以其从容渐散轻清不聚者为阳,虽含阴气亦阳也;其聚于地中与地为体者为阴,虽含阳气亦阴也。凡阴阳之名义不一,阴亦有阴阳,阳亦有阴阳,非判然二物,终不相杂之谓。
故云物班布太虚者,阴为风驱,敛聚而未散者也。
阴气上升,初尚轻微,无形无象,阳气欲散之,而驱之太骤,则阴弗能即与相得,而相保以聚,有为雨之势,故曰敛聚;然多不雨,弥久而后交于阳,故曰未散。前言飘扬而升者,倏起旋灭之云;此言班布太虚者,弥亘不散之云也。
凡阴气凝聚,
凝聚于地上也。地天之际,人物之区,阴阳往来之冲,气为尤厚。天气浑沦,入有入无,一也,而入有者以有碍而难散,则气聚于其间,轮屯纷遝,天气舒缓以入,地气得之相挟以聚,因互相凝结,即阳气亦以聚而成阴矣。阴阳有定性而无定质也,故独言阴而不言阳。
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
内,地中也。阴气在外锢之,迫而怒发。《震》,二阴锢一阳于内,雷从地出之象。
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
外,地上空界也。空而无碍,可恣其游衍周旋。不舍,八风相报也。《巽》,二阳在一阴之上,风行地上之象。
其聚有远近、虚实,故雷风有小大、暴缓。
聚,阴聚也。阴之所聚,阳所不得而出入也。远则风大而缓,近则风小而暴,虚则雷易出而小,实则雷难出而暴。
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
雨雪则阴降入地中而任阳之出入,和而散其聚矣;霜露又其微而缓者。
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
阳急欲散而阴之凝结益固,然其势必不能久聚,激为戾气曀霾而后散焉。戾气,雹类。
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阴之必聚,其性然也。聚之缓而不惜散,则风雨应候,而不怙结以成戾,风雨时,则寒暑有节而正矣。
此章言雷风云雨之化,精极理势,于篇中尤醇矣。
天象者,阳中之阴;风霆者,阴中之阳。
轻清上浮者阳也,而有象有形,聚者为阴:出地而有实者阴也,而形无固形,究归于散为阳。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非判然两分而不相合也。
雷霆感动虽速,然其所繇来亦渐尔。
阳气积习于地中,盈而后奋。
能穷神化所从来,德之盛者与?
德盛于中,故神化疾速,于雷霆可验:如伊尹乐尧、舜之道,一介无非道义,故一出而伐夏救民,莫之能御,其所从来者盛也。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内光,能辟而受。受者随材各得,
大小、昏明各如其量而止。
施者所应无穷。
容光必照,远而不御。
神与形,天与地之道与?
形则限于其材,故耳目虽灵,而目不能听,耳不能视。且见闻之知,止于已见已闻,而穷于所以然之理。神则内周贯于五官,外泛应于万物,不可见闻之理无不烛焉,天以神施,地以形应,道如是也。地顺乎天,则行无疆;耳目从心,则大而能化;施者为主,受者为役。明乎此,则穷神合天之学得其要矣。
此上二章,因天化以推心德之主宰,尤学者所宜尽心也。
“木曰曲直”,能即曲而反伸也;
既曲可伸,伸抑可曲。
“金曰从革”,一从革而不能自反也。
从者,不易其质,革者,其形可变。能从能革,具斯二德,此云不能自反,于义未安。
水火,气也,故炎上润下,与阴阳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水火,有质而胜用在气,气,故可旁达,与金木之用止于形中异矣。与阴阳升降者,以阴阳升降为体也。土不得制者,不受命于土也。炎以散寒,润以解燥,与上升下燥各为二德,此独就上下释之。
木金者,土之华实也,
木者,土之敷荣;金,土之结而坚者尔。
其性有水火之杂。故水之为物,水渍则生,火然而不离也,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交也。金之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当作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烁之反流而不耗,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际也。
渍而生,然而不离,惟其中有水火之性也。水火之交,谓水火之气与阴阳升降,融彻土中,故土感其气,合同而化,以发生浮华,以此知土中具有燥濡之性,为水火所资生,虽不能制,自包函之。燥者,土函火;濡者,土函水,木受水火之气,故浮;金乃水火之精所结,故实。相待,谓金有津润还可生水,燧镜还可生火,交相待以生,不相害,谓水火不能毁金,火虽烁金而金反流。流者,生动之机。火既去仍无所耗,若水则终不损金也。际者,两相接而成之谓。水濡之,火燥之,土坚实而成金。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
始生于土,终归于土,神有往来,土受之而成形。
地之质也,
地一土而已,木金皆其所生,水火依之而成。
化之终也。
二气变化,至形成而止矣。
水火之所以升降,
火依地而升,水依地而降,下彻黄垆,炎润之性在焉。故无依空之水,火离土依空则息。
物兼体而不遗者也。
水、火、木、金皆与土为体,则万汇之生,有形有质,土皆兼体而不遗矣。《洪范》之言五行,以人事言,利用厚生之资,故于土但曰稼穑。若自天化而言,即地也,四行所不得抗也。周子《太极》第一图,太极之本体;第二图,阴阳二气,天之蕴也;第三图,五行顺布,地之撰也。第二图阴阳分左右,而中有太极,阴阳分体太极,而太极自不杂,在天之极也;第三图位土于中,周行水、火、木、金而别无太极,明上为在地之极也。土不待水火而生,而水火依土;木金、土之华实,非土外之有木金。张子此论,究极物理,与周子吻合。而术家之言谓火生土、木克土者,其陋明矣。盖尝论之,天以神御气,地以气成形,形成而后五行各著其体用。故在天唯有五星之象,在地乃有五行之形。五气布者,就地而言。若七曜以上之天,极于无穷之高,入于无穷之深,不特五行之所不至,且无有所谓四时者。然则四时之行,亦地天之际气应所感,非天体之固然矣。人生于天地之际,资地以成形而得天以为性,性丽于形而仁、义、礼、智著焉,斯尽人道之所必察也。若圣人存神以合天,则浑然一诚,仁、义、礼、智初无分用,又岂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因感而随应者。然下学上达,必循其有迹以尽所得为,而豁然贯通之后,以至诚合天德,固未可躐等求也。
冰者,阴凝而阳未胜也;
“冰”当作“水”。水本以阳为质,而依于土之至阴,比而不离,一阳在陷而不能胜阴,终与地为体而成乎阴。
火者,阳丽而阴未尽也。
火本以阴为质,而丽于阳木以发,其光焰然,其中含阴暗,终不尽失其性,则固系乎地而不属乎天。
火之炎,人之蒸,有影无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气阳也。
蒸,谓身之暖气。阳散阴聚,阳施阴受,精含于内,气发于外,故人知日火之炎明而不知其中之暗,知暖气之蒸为炅热而不知其中之寒。《素问》曰“阳虚故外热”,得此旨矣。君子之自居德务保其精,而知人之明不取其外浮之气,悉此理也。
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
《坎》《离》其象也,皆以阳为主,君子词也。
《张子正蒙注》卷一终
张子正蒙注卷二
天道篇
前二篇具明天道,此篇因天道以推圣德,而见圣人之学,惟求合于所自来之天而无所损益;其言虽若高远,而原生之所自,则非此抑无以为人。周子曰:“贤希圣,圣希天。”希圣者,亦希其希天者也。大本不立而欲以学圣,非异端则曲学而已。学者不可以为若登天而别求企及之道也。
天道四时行,百物生,无非至教;圣人之动,无非至德,夫何言哉!敔按:四时行,百物生,大德之敦化也;圣人之动,至教之入神也;参互言之。
天言教者,天之曲成万物,各正性命,非以自成其德也。圣言德者,圣人动无非善,非为立教而设,只以自成其德,然而学者之所学在此也。圣者,极乎善之谓。夫何言哉,知天知圣者于此学之,自不待言而至,非圣人之有秘密,求之于言语道断间也。夫何言哉,旧本“夫”作“天”,今正之。
天体物不遗,犹仁体事无不在也。
天以太虚为体,而太和之缊充满焉,故无物不体之以为性命。仁以无欲为体,而视听言动之节文生焉,故无事不体之以为心理之安。天者仁之全体,仁者天之心,一也。敔按:仁之全体即天,于心见天,故曰天之心,天人一矣。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无一物而非仁也。
心所不容已而礼不容已矣,故复礼斯为仁矣。礼者,复吾心之动而求安,以与事物相顺者也。敔按:复吾心之动而求安,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也。
“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无一物之不体也。敔按:礼者,天理之节文也,曰明,曰旦,节文于斯显矣。
无一事之不有体,则无一物之可与天违也。
此章合天与仁而言,其全体切近人心,朱子谓其从赤心流出,允矣。而显仁于体,俾学者有所持循,尤求仁者之实务,非凭虚以言存养而与异端相似之比。张子之学,以礼为鹄,此章其枢要也。
上天之载,有感必通;
百物之生,情动气兴,天命即授以成其形性,盖浑沦流动,有可受斯应之。
圣人之为,得为而为之应。敔按:得为而为之,是以以时制礼。
浑然一仁,道无不足,时可为则如其理而为之。
天不言而四时行,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诚于此,通于彼,神之道与?
《观》之象曰“神道设教”,非假鬼神以诬民也,不言而诚尽于己,与天之行四时者顺理而自然感动,天下服矣。天以化为德,圣人以德为化,惟太和在中,充实诚笃而已。
天不言而信,
四时不忒,万物各肖其类之谓信。
神不怒而威。
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
诚,故信;
天惟健顺之理,充足于太虚而气无妄动;无妄动,故寒暑化育无不给足,而何有于爽忒。敔按:气无妄动,理之诚也,无妄,信也。
无私,故威。
圣人得理之全,无所偏则无所用其私,刑赏皆如其理而随应之,故天下自服。
此章申明上章诚此通彼之理而著其所以然之实,盖人惟托于义理之迹而无实,则据所托以为己私而思以诎天下。圣人喜怒恩威,至虚而灵,备万物生杀之理,至足而无所缺陷,何私之有?天之诚,圣人之无私,一也。御六气,用阴阳,非人之所能测矣,此神之大用也。
天之不测谓神,神而有常谓天。敔按:天之不测,天之神也;神而有常,人之天也。
天自有其至常,人以私意度之则不可测。神,非变幻无恒也,天自不可以情识计度,据之为常,诚而已矣。
运于无形之谓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敔按:运于无形,兼天道人道而言。
形有定而运之无方,运之者得其所以然之理而尽其能然之用。惟诚则体其所以然,惟无私则尽其能然;所以然者不可以言显,能然者言所不能尽。言者,但言其有形之器而已,故言教有穷,而至德之感通,万物皆受其裁成。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天道也。
化之有灾祥,物之有善恶灵蠢,圣人忧之而天不以为忧,在天者无不诚,则无不可成其至教也。
圣不可知也,无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圣人虽与民同其忧患,而不役心于治教政刑以求胜之,唯反身而诚,身正而天下平,故不亲不治不答,皆以无心应之。彼迫于治物者,皆心以应物而物不感,见圣人之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测其所以然之理,则固不能知之。
“不见而章”,已诚而明也;
“见”,如字。诚有其理,则自知之,如耳目口鼻之在面,暗中自知其处,不假闻见之知。
“不动而变”,神而化也;
有言有教皆动也。神者以诚有之太和感动万物,而因材各得,物自变矣。
“无为而成”,物不贰也。
诚不息,神无间,尽诚合神,纯于至善,而德盛化神,无不成矣。有为者以己闻见之知,倚于名法,设立政教,于事愈繁,于道愈缺,终身役役而不能成,恶足以知其妙哉!
已诚而明,故能“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承上章而括之以诚。神,非变幻不测之谓,实得其鼓动万物之理也。不贰,非固执其闻见之知,终始尽诚于己也。此至诚存神之实也。
“富有”,广大不御之盛与!“日新”,悠久无疆之道与!
富有,非积闻见之知也,通天地万物之理而用其神化,则广大不御矣。日新,非数变其道之谓,体神之诚,终始不间,则极乎悠久无疆矣。释《易·系传》,而示学者勿侈博以为广大,勿逐物以为日新。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过于耳目心思。
心思倚耳目以知者,人为之私也;心思寓于神化者,天德也。
天视听以民,明威以民,故《诗》《书》所谓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天无特立之体,即其神化以为体;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若民私心之恩怨,则祁寒暑雨之怨咨,徇耳目之利害以与天相忤,理所不在,君子勿恤。故流放窜殛,不避其怨而逢其欲,己私不可徇,民之私亦不可徇也。
“化而裁之存乎变。”存四时之变,则周岁之化可裁;存昼夜之变,则百刻之化可裁。
存,谓识其理于心而不忘也。变者,阴阳顺逆事物得失之数。尽知其必有之变而存之于心,则物化无恒,而皆豫知其情状而裁之。存四时之温凉生杀,则节宣之裁审矣;存百刻之风雨晦明,则作息之裁定矣。化虽异而不惊,裁因时而不逆,天道且惟其所裁,而况人事乎!
“推而行之存乎通。”推四时而行,则能存周岁之通;推昼夜而行,则能存百刻之通。
通者,化虽变而吉凶相倚,喜怒相因,得失相互,可会通于一也。推其情之所必至,势之所必反,行于此者可通于彼而不滞于一隅之识,则夏之葛可通于冬之裘,昼之作可通于夜之息,要归于得其和平,而变皆常矣。故或仕或止,或语或嘿,或刑或赏,皆协一而不相悖害。惟豫有以知其相通之理而存之,故行于此而不碍于彼;当其变必存其通,当其通必存其变,推行之大用,合于一心之所存,此之谓神。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知上天之载,当存文王。
文王之德“不显亦临,不闻亦式”,能常存此于心,则天载之神,化育亭毒于声臭之外者,无不明矣。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学者常存德性,则自然默成而信矣。
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
存文王则知天载之神,存众人则知物性之神。
众人之聪明明威,皆天之所降神也。故既存圣人藏密之神,抑必存众人昭著之神。天载者,所以推行于物性,而物性莫非天载也。天之神理,无乎不察,于圣人得其微,于众人得其显,无往而不用其体验也。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声;
老氏以谷神为众妙之门,然就其心量之所及而空之,以待物而应,则天下之理不得者多矣,犹谷之应声不能远。
圣人之神惟天,故能周万物而知。
圣人通天载而达物性,不立一私意而无一物之滞者,惟其万物之理皆得而知四达也。盖神运于虚,而老氏以虚为神,暂止其躁动窒塞之情,亦能以机应物而物或应;惟其虚拟圣人之天载而遗乎物性,则与太虚之缊一实者相离,而天下之不能通必矣。
圣人有感无隐,正犹天道之神。
仁义、礼乐、刑赏、进退之理无倚,而皆备于虚静之中,感之者各得所欲而无不给,与天之缊不息,物感之而各成者,同其肆应不劳,人所不能测也。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形而上者,道也。形之所从生与其所用,皆有理焉,仁义中正之化裁所生也。仁义中正,可心喻而为之名者也。得恻隐之意,则可自名为仁,得羞恶之意,则可自名为义,因而征之于事为,以爱人制事,而仁义之象著矣。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若夫神也者,含仁义中正之理而不倚于迹,为道之所从生,不能以一德名之。而成乎德者亦不著其象,不得已而谓之曰诚。诚,以言其实有尔,非有一象可名之为诚也。
故语道至于不能象,则名言亡矣。
存之于心者得之尔。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识自然之为体尔。
孩提爱亲,长而敬兄,天高地下,迪吉逆凶,皆人以为自然者也。自然者,缊之体,健顺之诚,为其然之所自,识之者鲜矣。
有天德,然后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
存神以存诚,知天地之道唯此尔,故可一言而尽。
正明不为日月所眩,正观不为天地所迁。
“正”,《易》作“贞”,宋避庙讳作“正”。贞者,正而恒也。自诚而明,非目之倚,日月为明,还为所眩也。观者,尽于己而示物也。天地,以气化之变言。治乱吉凶,天地无常数,而至诚有常理,不为所变也。
神化篇
此篇备言神化,而归其存神敦化之本于义,上达无穷而下学有实。张子之学所以别于异端而为学者之所宜守,盖与孟子相发明焉。
神,天德;
缊不息,为敦化之本。
化,天道;
四时百物各正其秩序,为古今不易之道。
德其体,道其用,
体者所以用,用者即用其体。
一于气而已。敔按:此言德者健顺之体,道者阴阳之用,健顺阴阳,一太和之气也。
气,其所有之实也。其缊而含健顺之性,以升降屈伸,条理必信者,神也。神之所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万变者,化也。故神,气之神;化,气之化也。
神无方,易无体。
神行气而无不可成之化,凡方皆方,无一隅之方。易六位错综,因时成象,凡体皆体,无一定之体。
大且一而已尔。
无所遗之谓大,无不贯之谓一,故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体斯道也,仁义中正扩充无外,而进退、存亡、刑赏、礼乐、清和、安勉,道皆随时而得中;若夷之清,惠之和,有方有体,不足以合神而体易矣。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则所繇至于大且一也。
虚明照鉴,神之明也;
太虚不滞于形,故大明而秩序不紊;君子不滞于意,故贞明而事理不迷。照鉴者,不假审察而自知之谓。
无远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无间也。
气之所至,神皆至焉。气充塞而无间,神亦无间,明无不彻,用无不利,神之为德莫有盛焉矣。
天下之动,神鼓之也;
天以神御气而时行物生,人以神感物而移风易俗。神者,所以感物之神而类应者也。
辞不鼓舞,则不足以尽神。
君子之有辞,不徇闻见,不立标榜,尽其心,专其气,言皆心之所出而气无浮沮,则神著于辞,虽愚不肖不能不兴起焉。若袭取剿说,则仁义忠孝之言,人且迂视之而漠然不应,不足以鼓舞,唯其神不存也。
鬼神,往来屈伸之义;张子自注:神示者,归之始;归往者,来之终。
始终循环一气也,往来者屈伸而已。
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天之气伸于人物而行其化者曰神,人之生理尽而气屈反归曰鬼;地顺天生物,而人繇以归者也,屈伸往来之利用,皆于是而昭著焉,故曰示。示居神鬼之间,以昭示夫鬼神之功效者也。
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
神化,形而上者也,迹不显;而繇辞以想其象,则得其实。
神为不测,故缓辞不足以尽神;
不测者,有其象,无其形,非可以比类广引而拟之。指其本体,曰诚,曰天,曰仁,一言而尽之矣。
化为难知。故急辞不足以尽化。
化无定体,万有不穷,难指其所在,故四时百物万事皆所必察,不可以要略言之,从容博引,乃可以体其功用之广。辞之缓急如其本然,所以尽神,然后能鼓舞天下,使众著于神化之象,此读《易》穷理者所当知也。
气有阴阳,
阴阳之实,情才各异,故其致用,功效亦殊。若其以动静、屈伸、聚散分阴阳为言者,又此二气之合而因时以效动,则阳之静屈而散,亦谓之阴,阴之动伸而聚,亦谓之阳,假阴阻之象以名之尔,非气本无阴阳,因动静屈伸聚散而始有也。故直言气有阴阳,以明太虚之中虽无形之可执,而温肃、生杀、清浊之体性俱有于一气之中,同为固有之实也。
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
其发而为阴阳,各以序为主辅,而时行物生,不穷于生,化也。其推行之本,则固合为一气,和而不相悖害。阴阳实有之性,名不能施,象不能别,则所谓神也。
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事备矣。
知者,洞见事物之所以然,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实,神之所自发也。义者,因事制宜,刚柔有序,化之所自行也。以知知义,以义行知,存于心而推行于物,神化之事也。
德盛者,穷神则知不足道,知化则义不足云。
知所以求穷乎神,义所以求善其化。知之尽,义之精,大明终始,无事审察,随时处中而不立矩则。惟纯体阴阳之全德,则可阴,可阳,可阳而阴,可阴而阳,如春温而不无凉雨,秋肃而不废和风,不待知知,不求合义矣。然使非全体天地阴阳之德,则弃知外义以遁于空感,洸洋自恣,又奚可哉!
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非气非时,则化之名何有,化之实何施!
惟其有气,乃运之而成化;理足于己,则随时应物以利用,而物皆受化矣。非气则物自生自死,不资于天,何云天化;非时则己之气与物气相忤,而施亦穷。乃所以为时者,喜怒、生杀、泰否、损益,皆阴阳之气一阖一辟之几也。以阴交阳,以阳济阴,以阴应阴,以阳应阳,以吾性之健顺应固有之阴阳,则出处、语默、刑赏、治教,道运于心,自感通于天下。圣人化成天下,其枢机之要,唯善用其气而已。
《中庸》曰“至诚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阴阳,与天地同流而无不通也。
至诚,实有天道之谓;大者,充实于内,化之本也。惟其健顺之德,凝五常而无间,合二气之阖辟,备之无遗,存之不失,故因天地之时,与之同流,有实体则有实用,化之所以咸通也。阴阳合为一德,不测之神也;存神以御气,则诚至而圣德成矣。
所谓气也者,非待其郁蒸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
阳为阴累则郁蒸,阴为阳迫则凝聚,此气之将成乎形者。养生家用此气,非太和缊、有体性、无成形之气也。
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
健而动,其发浩然,阳之体性也;顺而止,其情湛然,阴之体性也。清虚之中自有此分致之条理,此仁义礼知之神也,皆可名之为气而著其象。盖气之未分而能变合者即神,自其合一不测而谓之神尔,非气之外有神也。
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
健顺、动止、浩、湛之象,为《乾》《坤》六子者皆气也,气有此象也。
时若非象,指何为时?
随时而起化者,必以健顺、动止、浩、湛之几为与阴阳、翕辟、生杀之候相应以起用,不然,又将何以应乎时哉?
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此直可为始学遗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同语也哉!
释氏以真空为如来藏,谓太虚之中本无一物,而气从幻起以成诸恶,为障碍真如之根本,故斥七识乾健之性、六识坤顺之性为流转染污之害源。此在下愚,挟其郁蒸凝聚之浊气以陷溺于恶者,闻其灭尽之说,则或可稍惩其狂悖;而仁义无质,忠信无本,于天以太和一气含神起化之显道,固非其所及知也。昧其所以生,则不知其所以死,妄欲销陨世界以为大涅槃,彼亦乌能销陨之哉,徒有妄想以惑世诬民而已。敔按:释氏谓第七识为“末那识”,华云“我识”;第六识为“纥哩耶识”,华云“意识”。此言《乾》健之性、《坤》顺之性者,为仁繇己,《乾》道也;主敬行恕,要在诚意慎独,《坤》道也。
“变则化”,繇粗入精也;
变者,自我变之,有迹为粗;化者,推行有渐而物自化,不可知为精,此一义也。
“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
“谓之”,当作“存乎”。化之所自裁,存乎变易不测,不失其常之神。化见于物,著也,裁之者存乎己,微也,此又一义也。中庸变先于化,《易传》化先于变,取义不同;凡言阴阳动静,不可执一义以该之,类如此。中庸之言变,知义之事,化则神之效也。《易传》之言化,德盛之事,变则神之用也。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精微之蕴,神而已矣。
谷神不死,故能微显而不掩。
“谷”,当作“鬼”,传写之讹也。神阳,鬼阴,而神非无阴,鬼非无阳,祭礼有求阴求阳之义,明鬼之有阳矣。二气合而体物,一屈一伸,神鬼分焉;而同此气则同此理,神非无自而彰,鬼非无所往而灭,故君子言往来,异于释氏之言生灭。屈伸一指也,死生一物也,无间断之死灭,则常流动于化中;而察乎人心,微者必显,孰能掩之邪!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掩;人有是心,在隐微必乘间而见。
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则苟有其实,有不待形而见,不待声而闻。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若或使之发露,盖气机之流行,有则必著之也。
故君子虽处幽独,防亦不懈。
非畏其著见,畏其实有之而不能遏也。一念之邪不审,虽或制之不发,而神气既为之累,见于事为,不觉而成乎非僻,不自测其所从来而不可遏抑。盖神气者,始终相贯,无遽生遽灭之理势,念之于数十年之前,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故防之也不可不早,不得谓此念忘而后遂无忧,如释氏心忘罪灭之说也。敔按:此所谓“天夺其魄”也。天者神也,魄者形也,神气既累,必动乎四体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见闻之所推测,名法之所循行,人能也。
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
位,犹至也。尽心以尽性,性尽而与时偕行,合阴阳之化,乃位天德,实体之则实知之矣。
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
扩充其善以备乎理之用,则大矣,与时偕行而物无不顺,非恃其大而可至也。
在熟而已。
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故学莫妙于熟,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
《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
张子之言,神化极矣,至此引而归之于仁之熟,乃示学者易简之功,学圣之奥也。择善固执,熟之始功,终食不违则熟矣。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熟则不勉。
不已而天,则不测而神矣。
天之神化惟不已,故万变而不易其常。伯夷、伊尹不勉而大,而止于其道,有所止则不能极其变;唯若孔子与时偕行而神应无方,道在则诚,道变则化,化而一合于诚,不能以所止测之。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知无不合也。
心之所存,推而行之,无不合于理,则天不能违矣。理者,天之所必然者也。
虽然,得圣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犹不害于未化尔。大几圣矣,
伊尹自耕莘以来,集义而纯乎道,故以觉民为志,伐夏而天下服,放君而太甲悔过,虽所为有迹,矫时以立德,未几于化,而天理顺则亦几于圣矣。
化则位乎天德矣。
仁熟而神无不存,则与时偕行,万物自正其性命;故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孔子之道自参天地,赞化育,不待取必于天也。
大则不骄,化则不吝。
成物皆成己之事,而后骄心永释;因物顺应而己不劳,而后吝心不生;此广大高明之极也。学者欲至于大,当勿以小有得而骄;欲几于化,当勿以私有得而吝。若颜子之勿伐善、勿施劳,竭才以思企及,则得矣。
无我而后大,
诚者,成身也,非我则何有于道?而云无我者,我,谓私意私欲也。欲之害理,善人、信人几于无矣;唯意徇闻见,倚于理而执之,不通天地之变,不尽万物之理,同我者从之,异我者违之,则意即欲矣。无我者,德全于心,天下之务皆可成,天下之志皆可通,万物备于我,安土而无不乐,斯乃以为大人。
大成性而后圣,
德盛仁熟,不求备物而万物备焉,与时偕行,成乎性而无待推扩,斯圣矣。圣者,大之熟也。
圣位天德不可致知谓神,故神也者,圣而不可知。敔按:致知,犹言推测而知。
圣不可知,则从心所欲,皆合阴阳健顺之理气,其存于中者无仁义之迹,见于外者无治教政刑之劳,非大人以降所可致知,斯其运化之妙与太虚之神一矣。自大人而上,熟之则圣,圣熟而神矣,非果有不可知者为幻异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不杂乎人而一于天也。
见几则义明,
事物既至,则不但引我以欲者多端,且可托于义者不一,初心之发,善恶两端而已,于此分析不苟,则义明而不为非义所冒。
动而不括则用利,
括,收也,滞也。放义而行,一如其初心,推之天下,无中止之机,则用无不利矣。
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
滋,渐长而盛也。义明而推行之无所挠止,或屈或伸,无非理矣。时有否泰而身安,恒一于义,而心日广,德日润矣。此言学圣之始功在于见几。盖几者,形未著,物欲未杂,思虑未分,乃天德之良所发见,唯神能见之,不倚于闻见也。
“穷神知化”,与天为一,岂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尔。
存神以知几,德滋而熟,所用皆神,化物而不为物化,此作圣希天之实学也。几者,动之微;微者必著,故闻见之习俗一入于中以成乎私意,则欲利用安身而不可得,况望其德之滋乎!
“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
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而无不利。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
义已明则推而行之不括,无所挠止。用利身安,则心亦安于理而不乱,故吉凶生死百变而心恒泰。如其行义不果,悔吝生于所不豫,虽欲养其心以静正,而忧惑相扰,善恶与吉凶交争于胸中,未有能养者也。
“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外利内养,身心率循乎义,逮其熟也,物不能迁,形不能累,惟神与理合而与天为一矣。故君子欲穷神而不索之于虚,欲知化而不亿测其变,惟一于精义而已。义精而德崇矣,所繇与佛、老之强致者异也。盖作圣之一于豫养,不使其心有须臾之外驰,以为形之所累,物之所迁,而求精于义,则即此以达天德。是圣狂分于歧路,人禽判于几希,闲邪存诚,与私意私欲不容有毫发之差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
心思之贞明贞观,即神之动几也,存之则神存矣。舍此而索之于虚无不测之中,役其神以从,妄矣。
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
德未盛而欲变化以趋时,为诡而已矣。顺者修身以俟命,正己而物正。
存虚明,久至德,
澄心摄气,庄敬以养之,则意欲不生,虚而自启其明;以涵泳义理而熟之,不使间断,心得恒存而久矣。此二者,所以存神也。
顺变化,达时中,
贞观立而天地万物之变不忧不逆;行法以俟命,随时皆有必中之节,放义以行而不括。此二者,所以顺化也。
仁之至,义之尽也。
存神顺化,则仁无不至,义无不尽。
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人性矣。
知微知彰,虚明而知几也。不舍而继其善,久至德而达时中也。成性者,成乎所性之善,性焉安焉之圣也。成乎性而神化在我,岂致思助长者之所可拟哉!言人性者,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其化则动植之物,故曰:“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
天德良能,太和之气健顺,动止时行而为理之所自出也,熟则自知之。大人以下,立心求之,则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尔,非有变幻不测,绝乎人而不可测,如致思助长者之诧神异也。
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
圣而不已,合一于神。神者,圣之化也。庄生欲蔑圣功,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妄矣。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
德之独至者,为清,为任,为和,皆止于量,犹万物之动者因其质也。天之神,万化该焉,而统之以太和之升降屈伸;圣人之神,达天下之亹亹,而统之以虚明至德,故动皆协一。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存神于心之谓也。
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为也。
变化者,因天下之动也。其道则不私于形,不执一于道,不孤其德,神存而顺化以协其至常,六龙皆可乘以御天,特在时位移易之间尔,可于此以征神之所为。
见《易》则神其几矣。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变化极矣,而唯《乾》之六阳、《坤》之六阴错综往来,摩荡以成其变化尔,此神之所为也,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于此而知神之为用,纯一不息,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圣不可知,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
知几其神,繇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经,即所谓义也。事理之宜吾心,有自然之则,大经素正,则一念初起,其为善恶吉凶,判然分为两途而无可疑,不待终日思索而可识矣。张子之言,神化尽矣,要归于一;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则又至严而至简。盖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敔按:此所谓立天地之大义。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动存静养一于此,则存神以顺化,皆有实之可守,而知几合神,化无不顺。此《正蒙》要归之旨,所以与往圣合辙,而非贤知之过也。
几者,象见而未形也;
事无其形,心有其象。
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
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不待神也。然而知之已晚,时过而失其中,物变起而悔吝生矣。
“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
精义而存之不息,则所守之大经,固性命各正之理,于此闲邪存诚,一念之动罔非吉矣。故《易》曰:“介于石”,正其经也;“不终日,贞吉”,今一起而即与吉为徒也;顺天地之至常,变化而不渝矣。
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
不知神而以为无,是不得已而姑向之也,则亡乎爱;以为有,是以山妖木魅飨之也,则亡乎敬。
见《易》而后能知神。
《易》卦非错则综,互相往来。神伸而生,生则飨于鬼;神屈而死,死则返于神;错综往来不息之道也。
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
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礼乐所自生,一顺乎阴阳不容已之序而导其和,得其精意于进反屈伸之间,而显著无声无臭之中,和于形声,乃以立万事之节而动人心之豫。不知而作者,玉帛钟鼓而已。此好言明有礼乐,幽有鬼神,皆自无而肇有;唯穷神者两得其精意,以鼓舞天下而不倦,故以鬼神兴礼乐,以礼乐求鬼神者,从其类也。
“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义精则与神同其动止,以神治物,冒天下之道,不待事至而几先吉,非立一义以待一事,期必之豫也,故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豫道。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阴阳之糟粕,聚而成形,故内而为耳目口体,外而为声色臭味,虽皆神之所为,而神不存焉矣,两相攻取而喜怒生焉。心本神之舍也,驰神外徇,以从小体而趋合于外物,则神去心而心丧其主。知道者凝心之灵以存神,不溢喜,不迁怒,外物之顺逆,如其分以应之,乃不留滞以为心累,则物过吾前而吾已化之,性命之理不失而神恒为主。舜之饭糗茹草与为天子无以异,存神之至也。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
敦厚,敬持以凝其神也;化,因物治之而不累也。君子之于物,虽不徇之,而当其应之也必顺其理,则事已靖,物已安,可以忘之而不为累。若有体而无用,则欲却物而物不我释,神亦终为之不宁,用非所用而体亦失其体矣。敔按:庄子所谓“其神凝而物不疵厉”者,盖有体而无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己也。
必欲事之靖,物之安,则事求可,功求成,驰情外徇,而己以丧矣。敔按:此言管、晏之学。
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
大德,天德也。敦,诚以存神而随时以应;化,则大而化之矣。敦者仁之体,化者智之用。
性性为能存神,物物为能过化。
性性,于所性之理安焉而成乎性,不为习迁也。物物,因物之至,顺其理以应之也。性性,则全体天德而神自存;物物,则应物各得其理,虽有违顺,而无留滞自累以与物竞,感通自顺而无不化矣;此圣人之天德也。学圣者见几精义以不违于仁,动而不括以利用其智,立体以致用,庶几别于异端之虚寂、流俗之功名矣。
无我然后得正己之尽,存神然后妙应物之感。
此言存神过化相为体用也。徇物丧己者,拘耳目以取声色,唯我私之自累,役于形而不以神用,则物有所不通,而应之失其理。故惟无我,则因物治物,过者化,而己以无所累而恒正;存神,则贯通万理而曲尽其过化之用。过化之用即用存神之体,而存神者即所以善过化之用,非存神,未有能过化者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过则溺于空,沦于静,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范围天地者,神也,必存之以尽其诚,而不可舍二气健顺之实,以却物而遁于物理之外。释言“真空”,老言“守静”,皆以神化为无有而思超越之。非神则化何从生,非化则神何所存,非精义以入神,则存非存,知非知,丧己而不能感物,此二氏之愚也。
“旁行不流”,圆神不倚也。
圆者,天之道也。屈伸顺感而各得,神之圆也。不倚于形器,则不徇物而流。
“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作息饮食,何莫非神之所为,气动而理即在其中。百姓日所用者皆神,而徇物以忘其理,故如水之流而不止,违于神而趋于鬼,终屈而莫能伸也。
义以反经为本,经正则精;
经者,人物事理之大本;反者,反而求乎心之安也。止此伦物,而差之毫厘则失其正,无不正则无不精,非随事察察之为精也。
仁以敦化为深,化行则显。
敦厚以体万物之化,乃尽物性而合天行,而仁之用显,显者,显其所敦也,故《易》曰:“显诸仁。”
义入神,动一静也;仁敦化,静一动也。
存诸中者为静,见诸行者为动。义精而入神,则所动而施行者皆中存之天德,非因事求义而专于动也;仁敦化,则寂然不动之中,万化之理密运于心而无一念之息,非虚寂为仁而专于静也。敦化者岂豫设一变化以纷吾思哉?存大体以精其义而敦之不息尔。动静合一于仁而义为之干,以此,张子之学以义为本。
仁敦化则无体,义入神则无方。
《易》曰:“神无方而易无体。”仁函万物以敦其全体,则随所显而皆仁,六位时成,《易》之所以冒天下之道者此也。义之精者,体阴阳、屈伸、高下之秩序而尽其神用,义非外袭而圆行以不流,神之所以藏诸用者此也。无体,无孤立之体,异于老、释之静;无方,无滞于一隅之方,异于名、法之动。无体者,所以妙合无方之神,精义之德至矣哉!
《张子正蒙注》卷二终
张子正蒙注卷三
动物篇
此篇论人物生化之理,神气往来应感之几,以明天人相继之妙,形器相资之用,盖所以发知化之旨,而存神亦寓其间,其言皆体验而得之,非邵子执象数以观物之可比也。
动物本诸天,以呼吸为聚散之渐;
动物皆出地上,而受五行未成形之气以生。气之往来在呼吸,自稚至壮,呼吸盛而日聚,自壮至老,呼吸衰而日散。形以神而成,故各含其性。
植物本诸地,以阴阳升降为聚散之渐。
植物根于地,而受五行已成形之气以长。阳降而阴升,则聚而荣;阳升而阴降,则散而槁。以形而受气,故但有质而无性。
物之初生,气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气日反而游散。
有形则有量,盈其量,则气至而不能受,以渐而散矣。方来之神,无顿受于初生之理;非畏、厌、溺,非疫厉,非猎杀、斩艾,则亦无顿灭之理,日生者神,而性亦日生;反归者鬼,而未死之前为鬼者亦多矣。所行之清浊善恶,与气俱而游散于两间,为祥为善,为眚为孽,皆人物之气所结,不待死而为鬼以灭尽无余也。敔按:此论显然有征,人特未之体贴耳。
至之谓神,以其伸也;反之为鬼,以其归也。
用则伸,不用则不伸,鬼而归之,仍乎神矣。死生同条,而善吾生者即善吾死。伸者天之化,归者人之能,君子尽人以合天,所以为功于神也。敔按:全而归之者,必全而后可谓之归也,故曰归者人之能。
气于人,生而不离,死而游散者谓魂,聚成形质,虽死而不散者谓魄。
可以受聪明觉了之灵者,魄也;其不可受者,形也。嗜欲之性,皆魄之所攻取也,但魄离之则不能发其用尔。魄虽不遽散,而久亦归于土,其余气上蒸,亦返于虚,莫非气之聚,则亦无不归于气也。敔按:本文所谓不散者,非终不散也。
海水凝则冰,浮则沤;然冰之才,沤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与焉。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说。
冰有质,故言才;沤含虚,敌言性。不得而与,谓因乎气之凝浮,海不能有心为之也。凝聚而生,才性成焉;散而亡,则才性仍反于水之神。此以喻死生同于太虚之中,君子俟命而不以死为忧,尽其才,养其性,以不失其常尔。伊川程子改“与”为“有’,义未详。
有息者根于天,
息,呼吸也,动物受天气之动几。
不息者根于地。
植物受地气之静化。
根于天者不滞于用,
视听持行可以多所为。天气载神,故灵。
根于地者滞于方,
离土则槁矣。地气化形,故顽。
此动植之分也。
人者动物,得天之最秀者也,其体愈灵,其用愈广。
生有先后,所以为天序;小大高下相并而相形焉,是谓天秩。
少长有等,老稚殊用,别于生之先后也。高下,以位言;小大,以才量言;相形而自著者也。秩序,物皆有之而不能喻;人之良知良能,自知长长、尊尊、贤贤,因天而无所逆。
天之生物也有序,
其序之也亦无先设之定理,而序之在天者即为理。
物之既形也有秩。
小大高下分矣,欲逾越而不能。
知序然后经正,
经即义也。敬长为义之实,推而行之,义不可胜用矣。
知秩然后礼行。
尊尊、贤贤之等杀,皆天理自然,达之而礼无不中矣。秩序人所必繇,而推之使通,辨之使精,则存乎学问,故博文约礼为希天之始教。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
魄丽于形,鬼之属;魂营于气,神之属,此鬼神之在物者也。魄主受,魂主施,鬼神之性情也。物各为一物,而神气之往来于虚者,原通一于缊之气,故施者不吝施,受者乐得其受,所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琥珀抬芥,磁石引铁,不知其所以然而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亦惟其固有可感之性也。
不能感者,鬼神亦体之而化矣。
成形成质有殊异而不相逾者,亦形气偶然之偏戾尔。及其诚之已尽,亦无不同归之理。盖其始也皆一气之伸,其终也屈而归于虚,不相悖害,此鬼神合万汇之往来于一致也。存神者与鬼神合其德,则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已于诚,物无不体矣。如其骄吝未化,以善恶、圣顽相治而相亢,诚息而神不存,则可感者且相疑贰,而况不能相感者乎!
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
凡物,非相类则相反。《易》之为象,《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之相错,余卦二十八象之相综,物象备矣。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或同者,如金铄而肖水,木灰而肖土之类;或异者,如水之寒、火之热、鸟之飞、鱼之潜之类。或屈而鬼,或伸而神,或屈而小,或伸而大,或始同而终异,或始异而终同,比类相观,乃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利。金得火而成器,木受钻而生火,惟于天下之物知之明,而合之、离之,消之、长之,乃成吾用。不然,物各自物,而非我所得用,非物矣。
事有始卒乃成,非同异有无相感,则不见其成;不见其成,则虽物非物。
事之所繇成,非直行速获而可以永终。始于劳者终于逸,始于难者终于易,始于博者终于约,历险阻而后易简之德业兴焉。故非异则不能同,而百虑归于一致;非同则不能异,而一理散为万事。能有者乃能无,积之厚而后散之广;能无者乃能有,不讳屈而后可允伸。故曰:“尺蠖之屈以求伸,龙蛇之蛰以全身。”若不互相资以相济,事虽幸成,且不知其何以成,而居之不安,未能自得,物非其物矣。
故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凡天下之物,一皆阴阳往来之神所变化。物物有阴阳,事亦如之。其小大、吉凶、善恶之形,知其所屈,而屈此者可以伸彼,知其所伸,而伸者必有其屈;以同相辅,以异相治,以制器而利天下之用,以应事而利彼往之用,以俟命而利修身之用,存乎神之感而已。神者,不滞于物而善用物者也。
独见独闻,虽小异,怪也。出于疾与妄也;共见共闻,虽大异,诚也,出阴阳之正也。
目眚则空中生华,风眩则蝉鸣于耳,虽事所可有,而以无为有,非其实也。妄人之说,不仰观俯察,鉴古知今,而唯挟偶然意见所弋获,而据为道教与之同也。疾风迅雷,非常之甚矣。而共见共闻,阴阳之正,运于太虚,人不能察尔,放君伐暴,成非常之事;制礼作乐,极非常之观,皆体阴阳必然之撰,晓然与天下后世正告之而无思不服。
贤才出,国将昌;子孙才,族将大。
神气先应之也。于此可征鬼神之不掩。
人之有息,盖刚柔相摩、乾坤阖辟之象也。
一屈一伸,交相为感,人以之生,天地以之生人物而不息,此阴阳之动几也。动而成乎一动一静,然必先有乾坤刚柔之体,而后阖辟相摩,犹有气而后有呼吸。
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
开者,伸也,闭者,屈也。志交诸外而气舒,气专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神随志而动止者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
开则与神化相接,耳自为心效日新之用;闭则守耳目之知而困于形中,习为主而性不能持权。故习心之累,烈矣哉!
医谓饥梦取,饱梦与,凡寤梦所感,专语气于五藏之变,容有取蔫尔。
形闭而神退听于形,故五脏之形有欣厌,心亦随之而结为妄,形滞而私故也。形为神用则灵,神为形用则妄。
声者,形气相轧而成。
触而相迫曰轧。
两气者,谷响雷声之类;
锐往之气与空中固有之气相触而成也。
两形者,桴鼓叩击之类。
两形相触也。然运桴而气亦随之,迫于鼓而发声,则亦无非气也。声之洪纤者,形之厚薄疏密,其气亦殊感。
形轧气,羽、扇、敲矢之类;
敲,音雹,鸣镝也。三者形破气,气为之鸣。
气轧形,人声笙簧之类。
气出而唇舌、匏竹敛之纵之以激成响,气发有洪纤,体有通塞之异,而气之舒疾宣郁亦异。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习之而不察者尔。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能,自然之动几也。
形也,声也,臭也,味也,温凉也,动静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别,同异之变,皆帝则之必察者与!
温凉,体之觉;动静,体之用。五行之神未成乎形者,散寄于声色臭味气体之中,人资以生而为人用;精而察之,条理具,秩序分焉,帝载之所以信而通也。知天之化,则于六者皆得其所以然之理而精吾义,然亦得其意而利用,而天理之当然得矣。若一一分析以配合于法象,则多泥而不通。张子约言之而邵子博辨之,察帝则以用物,以本御末也,观物象以推道,循末以测本也,此格物穷理之异于术数也。
诚明篇
前篇统人物而言,原天所降之命也。此篇专就人而发,性之蕴于人所受而切言之也。《中庸》曰“天命之谓性”,为人言而物在其中,则谓统人物而言之可也。又曰“率性之谓道”,则专乎人而不兼乎物矣。物不可谓无性,而不可谓有道,道者人物之辨,所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故孟子曰“人无有不善”,专乎人而言之,善而后谓之道;泛言性,则犬之性,牛之性,其不相类久矣。尽物之性者,尽物之理而已。虎狼噬人以饲其子,而谓尽父子之道,亦率虎狼之性为得其道而可哉?禽兽,无道者也;草水,无性者也;唯命,则天无心无择之良能,因材而笃,物得与人而共者也。张子推本神化,统动植于人而谓万物之一源,切指人性,而谓尽性者不以天能为能,同归殊途,两尽其义,乃此篇之要旨。其视程子以率性之道为人物之偕焉者,得失自晓然易见;而抉性之藏,该之以诚明,为良知之实,则近世窃释氏之沈,以无善无恶为良知者,其妄亦不待辨而自辟。学者欲知性以存养,所宜服膺也。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
仁义,天德也。性中固有之而自知之,无不善之谓良。
非闻见小知而已。
行所不逮,身所不体,心所不喻,偶然闻一师之言,见一物之机,遂自以为妙悟,小知之所以贼道。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
理,天也;意欲,人也。理不行于意欲之中,意欲有时而逾乎理,天人异用也。
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
因理而体其所以然,知以天也;事物至而以所闻所见者证之,知以人也。通学识之知于德性之所喻而体用一源,则其明自诚而明也。
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通事物之理、闻见之知与所性合符,达所性之德与天合德,则物无小大,一性中皆备之理。性虽在人而小,道虽在天而大,以人知天,休天于人,则天在我而无小大之别矣。
义命合一存乎理,
义之所在即安之为命,唯贞其常理而已。
仁智合一存乎圣,
天德本合,徇其迹者或相妨也。圣人与时偕行,至仁非柔,大智非察,兼体仁智而无仁智之名。如舜好问好察,智也;隐恶扬善,仁也,合于一矣。
动静合一存乎神,
静动异而神之不息者无间。圣能存神,则动而不离乎静之存,静而皆备其动之理,敦诚不息,则化不可测。
阴阳合一存乎道,
太和所谓道,阴阳具而无倚也。
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诚者,神之实体,气之实用,在天为道,命于人为性,知其合之谓明,体其合之谓诚。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
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
仁人孝子所以事天成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
实知之,实行之,必欲得其心所不忍不安,终身之慕,终食之无违,信之笃也。
故君子诚之为贵。
有不诚,则乍勇于为而必息矣;至诚则自不容已,而欲致其诚者,惟在于操存勿使间断,己百己千,勉强之熟而自无不诚矣。
此章直指立诚之功,特为深切著明,尤学者之所宜加勉。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
天道然也,生之必成之,四时序而百物成。
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
人为之伪,意起而为之,意尽而止,其始无本,其终必忒。物,谓事也;事不成之谓无物。
“自明诚”,繇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繇尽性而穷理也。
存养以尽性,学思以穷理。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性以健顺为体,本太虚和同而化之理也,繇是而仁义立焉,随形质而发其灵明之知,则彼此不相知而各为一体,如源之分流矣;恃灵明之知发于耳目者为己私智,以求胜于物,逐流而忘源矣。
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
能安其所处为立,各效其材以有用为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莫如之何矣?
己私成,则虽有至教,不能移矣。
此章统万物于一源,溯其始而言之,固合人物而言;而曰立,曰成,则专乎人之辞尔。知之必有详略,爱之必有区别,理一分殊,亦存乎其中矣。亲疏贵贱之不同,所谓顺理也;虽周知博爱而必顺其理,盖自天命以来,秩序分焉。知其一源,则必知其分流。故穷理尽性,交相为功,异于墨、释之教,漫灭天理之节文而谓会万物于一己也。
天能为性;人谋为能。
天能者,健顺五常之体;人谋者,察识扩充之用也。
大人尽性,不以天能为能而以人谋为能,
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而非孤守其恻隐、羞恶、恭敬、自然之觉,必扩而充之以尽其致,一如天之阴阳有实,而必于阖辟动止神运以成化,则道弘而性之量尽矣,盖尽心为尽性之实功也。
故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天地有其理,诚也;圣人尽其心,诚之者也。
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
非己之私得。
则死无所丧。
理明义正而道不缺,气正神清而全归于天,故君子之生,明道焉尔,行道焉尔,为天效动,死则宁焉。丧者,丧其耳目口体,而神无损也。
未尝无之谓体,体之谓性。
无则不可为体矣。人有立人之体,百姓日用而不知尔,虽无形迹而非无实;使其无也,则生理以何为体而得存邪?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用也;用者必有体而后可用,以此体为仁义之性。
天所性者通极于道,
天所命人而为性者,即以其一阴一阳之道成之。即一非二曰通,此外无杂曰极。人生莫不有性,皆天道也,故仁义礼智与元亨利贞无二道。
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
禀气有昏明,则知能有偏全,而一曲之诚即天之诚,故“乍见孺子”之仁,“无受尔汝”之义,必发于情,莫能终蔽也。
天所命者通极于性,
命以吉凶寿夭言。以人情度之,则有厚于性而薄于命者,而富贵、贫贱、夷狄、患难,皆理之所察。予之以性,即予之以顺受之道,命不齐,性无不可尽也。
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
性存而道义出,穷通夭寿,何至戕其生理?
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学也。
任其质而不通其变,惟学有未至,故其端发见而不充,吉凶杂至而失其素。
性通乎气之外,命行乎气之内。气无内外,假有形而言尔。
人各有形,形以内为吾气之区宇,形以外吾之气不至焉,故可立内外之名。性命乎神,天地万物函之于虚灵而皆备,仁可以无不达,义可以无不行,气域于形,吉凶祸福止乎其身尔。然则命者私也,性者公也,性本无蔽,而命之戕性,惟不知其通极于性也。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
知人,知人道也;知天,知天性也。知性之合于天德,乃知人性之善,明者可诚而昏皆可明;性尽,则无所遇而不可尽吾性之道。繇是而知命之通极于性,与天之命我,吉凶无心而无非顺正者同其化矣。
知性知天,则阴阳鬼神皆吾分内尔。
知性者,知天道之成乎性;知天者,即性而知天之神理。知性知天,则性与天道通极于一,健顺相资,屈伸相感,阴阳鬼神之性情,皆吾所有事,而为吾职分之所当修者矣。
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
未生则此理在太虚为天之体性,已生则此理聚于形中为人之性,死则此理气仍返于太虚,形有凝释,气不损益,理亦不杂,此所谓通极于道也。敔按:朱子谓冰水之喻近释,以朱、张论聚散之本体不同也。说详《太和篇》注中。
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纳不二也。
此亦以水喻性。形之受性,犹水之受光。水以受光为性,人以通理为性,有小大、昏明者,气禀尔;而曲者可致,浊者可澄,其性本能受也,在学以明善而复初尔。此所谓气有昏明不足以蔽之。
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尔。张子自注:明天人之本无二。
体天之神化,存诚尽性,则可备万物于我。有我者,以心从小体,而执功利声色为己得,则迷而丧之尔。孟子言良知良能,而张子重言良能。盖天地以神化运行为德,非但恃其空晶之体;圣人以尽伦成物为道,抑非但恃其虚灵之悟。故知虽良而能不逮,犹之乎弗知。近世王氏之学,舍能而孤言知,宜其疾入于异端也。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
反天理,则与天同其神化;徇人欲,则其违禽兽不远矣。
性其总,合两也;
天以其阴阳五行之气生人,理即寓焉而凝之为性。故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莫非理之所宜。声色臭味,顺其道则与仁义礼智不相悖害,合两者而互为体也。
命其受,有则也;
厚生之用,有盈有诎,吉凶生死因之,此时位之不齐,人各因所遇之气而受之。百年之内,七尺之形,所受者止此,有则而不能过。
不极总之要,则不至受之分。
极总之要者,知声色臭味之则与仁义礼智之体合一于当然之理。当然而然,则正德非以伤生,而厚生者期于正德。心与理一,而知吾时位之所值,道即在是,穷通寿夭,皆乐天而安土矣。若不能合一于理,而吉凶相感,则怨尤之所以生也。
尽性穷理而不可变,乃吾则也。
性无所不可尽,故舜之于父子,文王之于君臣,极乎仁义而无不可尽。唯其于理无不穷,故吉凶生死,道皆行焉,所遇者变而诚不变,吾之则无往而非天则,非若命之有则,唯所受而不能越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谓命,不能无感者谓性。
万类灵顽之不齐,气运否泰之相乘,天之神化广大,不能择其善者而已其不善者;故君子或穷,小人或泰,各因其时而受之。然其所受之中,自有使人各得其正之理,则生理之良能自感于伦物而必动,性贯乎所受不齐之中而皆可尽,此君子之所以有事于性,无事于命也。
虽然,圣人犹不以所可忧而同其无忧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君子有事于性,无事于命,而圣人尽性以至于命,则于命不能无事焉。天广大而无忧,圣人尽人道,不可同其无忧,故顽嚚必格,知其不可而必为。是以受人之天下而不为泰,匹夫行天子之事而不恤罪我,相天之不足,以与万物合其吉凶,又存乎尽性之极功,而合两所以协一也。
湛一,气之本;
太虚之气,无同无异,妙合而为一,人之所受即此气也。故其为体,湛定而合一,湛则物无可挠,一则无不可受。学者苟能凝然静存,则湛一之气象自见,非可以闻见测知也。
攻取,气之欲。
物而交于物,则有同有异而攻取生矣。
口腹于饮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
气之与神合者,固湛一也,因形而发,则有攻取,以其皆为生气自然之有,故皆谓之性。生以食为重,故言饮食臭味以该声色货利。
知德者属厌而已,
性有之,不容绝也。知德者知吾所得于天之不专系于此,则如其量以安其气而攻取息。
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以末丧本焉尔。
心者,湛一之气所含。湛一之气,统气体而合于一,故大;耳目口体成形而分有司,故小。是以鼻不知味,口不闻香,非其所取则攻之;而一体之间,性情相隔,爱恶相违,况外物乎。小体,末也;大体,本也。
心能尽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检其心,“非道弘人”也。
天理之自然,为太和之气所体物不遗者为性;凝之于人而函于形中,因形发用以起知能者为心。性者天道,心者人道,天道隐而人道显;显,故充恻隐之心而仁尽,推羞恶之心而义尽。弘道者,资心以效其能也。性则与天同其无为,不知制其心也;故心放而不存,不可以咎性之不善。
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
牛之穿而耕,马之络而乘,蚕之缫而丝,木之伐而薪,小人之劳力以养君子,效死以报君国,岂其性然哉?其命然尔。至于命,则知命以乐天,取于人物者有节不淫,而杀生皆敦乎仁,立命以相天治。夫人物者,裁成有道,而茂对咸若其化,人物之命皆自我而顺正矣。
莫不性诸道,命诸天。敔按:性诸道,言人物之性莫非道;命诸天,言人物之命莫非天。
上智下愚,有昏明而无得丧;禽兽于人,有偏全而无违离。知其皆性诸道,故取诸人以为善,圣不弃愚;观于物以得理,人不弃物。知其皆命诸天,则秩叙审而亲疏、上下各得其理,节宣时而生育、肃杀各如其量。圣人所以体物不遗,与鬼神合其吉凶,能至人物之命也。
我体物未尝遗,物体我知其不遗也。敔按:物体我,犹言物以我为体。
能体物,则人物皆以我为体,不能离我以为道,必依我之绥以为来,动以为和,九族睦,百姓昭,黎民变,鸟兽草木咸若,物无有能遗我者。
至于命,然后能成己成物,不失其道。
己无不诚,则循物无违而与天同化,以人治人,以物治物,各顺其受命之正,虽不能知者皆可使繇,万物之命自我立矣。所以然者,我与人物莫不性诸道,命诸天,无异理也。
以生为性,既不通昼夜之道,且人与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
知觉运动,生则盛,死则无能焉。性者,天理流行,气聚则凝于人,气散则合于太虚,昼夜异而天之运行不息,无所谓生灭也。如告子之说,则性随形而生灭,是性因形发,形不自性成矣。曰性善者,专言人也,故曰“人无有不善”。犬牛之性,天道广大之变化也,人以为性,则无所不为矣。
性于人无不善,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理气一源而各有所合于天,无非善也。而就一物言之,则不善者多矣,唯人则全具健顺五常之理。善者,人之独也。
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
攻取之气,逐物而往,恒不知反。善反者,应物之感,不为物引以去,而敛之以体其湛一,则天理著矣。此操存舍亡之几也。
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
食色以滋生,天地之化也,如其受命之则而已。恃其攻取之能而求盈,则湛一之本,迷而不复。
命于人无不正,
天有生杀之时,有否泰之运,而人以人道受命,则穷通祸福,皆足以成仁取义,无不正也。
系其顺与不顺而已;
尽其道而生死皆顺也,是以舜受尧之天下,若固有之;孔子畏于匡,厄于陈、蔡而无忧。
行险以侥幸,不顺命者也。
故必尽性而后可至于命。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
气质者,气成质而质还生气也。气成质,则气凝滞而局于形,取资于物以滋其质;质生气,则同异攻取各从其类。故耳目鼻口之气与声色臭味相取,亦自然而不可拂违,此有形而始然,非太和缊之气、健顺之常所固有也。旧说以气质之性为昏明强柔不齐之品,与程子之说合。今按张子以昏明强柔得气之偏者,系之才而不系之性,故下章详言之,而此言气质之性,盖孟子所谓口耳目鼻之于声色臭味者尔。盖性者,生之理也。均是人也,则此与生俱有之理,未尝或异;故仁义礼知之理,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俱可谓之为性。而或受于形而上,或受于形而下,在天以其至仁滋人之生,成人之善,初无二理。但形而上者为形之所自生,则动以清而事近乎天;形而后有者资形起用,则静以浊而事近乎地。形而上者,亘生死、通昼夜而常伸,事近乎神;形而后有者,困于形而固将竭,事近乎鬼;则一屈一伸之际,理与欲皆自然而非繇人为。故告子谓食色为性,亦不可谓为非性,而特不知有天命之良能尔。若夫才之不齐,则均是人而差等万殊,非合两而为天下所大总之性;性则统乎人而无异之谓。
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
天地之性,太和缊之神,健顺合而无倚者也。即此气质之性,如其受命之则而不过,勿放其心以徇小体之攻取,而仁义之良能自不可掩。盖仁义礼智之丧于己者,类为声色臭味之所夺,不则其安佚而惰于成能者也。制之有节,不以从道而奚从乎!天地之性原存而未去,气质之性亦初不相悖害,屈伸之间,理欲分驰,君子察此而已。
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弗性,不据为己性而安之也。
此章与孟子之言相为发明,而深切显著,乃张子探本穷归之要旨,与程子之言自别,读者审之。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
昏明、强柔、敏钝、静躁,因气之刚柔、缓急而分,于是而智愚、贤不肖若自性成,故荀悦、韩愈有三品之说,其实才也,非性也。性者,气顺理而生人,自未有形而有形,成乎其人,则固无恶而一于善,阴阳健顺之德本善也。才者,成形于一时升降之气,则耳目口体不能如一,而聪明干力因之而有通塞、精粗之别,乃动静、阖辟偶然之机所成也。性借才以成用,才有不善,遂累其性,而不知者遂咎性之恶,此古今言性者,皆不知才性各有从来,而以才为性尔。商臣之蜂目豺声,才也,象之傲而见舜则忸怩,性也;舜能养象,楚不能养商臣尔。居移气,养移体,气体移则才化,若性则不待移者也。才之美者未必可以作圣,才之偏者不迷其性,虽不速合于圣,而固舜之徒矣。程子谓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为二,其所谓气质之性,才也,非性也。张子以耳目口体之必资物而安者为气质之性,合于孟子;而别刚柔缓急之殊质者为才,性之为性乃独立而不为人所乱。盖命于天之谓性,成于人之谓才;静而无为之谓性,动而有为之谓才。性不易见而才则著,是以言性者但言其才而性隐。张子辨性之功大矣哉!敔按:动而有为之谓才,才,所谓心之官。心之体为性,心之用为情,心之官为才。
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
天与性一也,天无体,即其资始而成人之性者为体。参和,太极、阴、阳,三而一也。气本参和,虽因形而发,有偏而不善,而养之以反其本,则即此一曲之才,尽其性而与天合矣。养之,则性现而才为用;不养,则性隐而惟以才为性,性终不能复也。养之之道,沉潜柔友刚克,高明强弗友柔克,教者,所以裁成而矫其偏。若学者之自养,则惟尽其才于仁义中正,以求其熟而扩充之,非待有所矫而后可正。故教能止恶,而诚明不倚于教,人皆可以为尧、舜,人皆可以合于天也。
性未成则善恶混,故亹亹而继善者,斯为善矣。
成,犹定也,谓一以性为体而达其用也。善端见而继之不息,则终始一于善而性定矣。盖才虽或偏,而性之善者不能尽掩,有时而自见;惟不能分别善者以归性,偏者以归才,则善恶混之说所以疑性之杂而迷其真。继善者,因性之不容掩者察识而扩充之,才从性而纯善之体现矣,何善恶混之有乎?
恶尽去则善因以亡,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
恶尽去,谓知性之本无恶,而不以才之偏而未丧者诬其性也。善恶相形而著,无恶以相形,则善之名不立,故《易》言:“继之者善,成之者性。”分言之而不曰性善,反才之偏而恰合于人,以其可欲而谓之善矣。善者,因事而见,非可以尽太和之妙也。抑考孟子言天之降才不殊,而张子以才为有偏,似与孟子异矣。盖陷溺深,则习气重而并屈其才,陷溺未深而不知存养则才伸而屈其性。故孟子又言“为不善非才之罪”,则为善亦非才之功可见。是才者性之役,全者不足以为善,偏者不足以为害,故困勉之成功,均于生安。学者当专于尽性,勿恃才之有余,勿诿才之不足也。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
继善而得其性之所固有曰德。此言气者,谓偏气成形,而气即从偏发用者也。胜气者,反本而化其偏也。德不至而听才气之所为,则任其一偏之为,而或迪或逆,善恶混而吉凶亦无据矣。以善之纯养才于不偏,则性焉安焉于德而吉无不利,则皆德之所固有,此至于命而立命也。
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
与天同德,则天之化理在我矣。
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
气成乎形,体之强弱形,则凝滞而不可变,故跖寿而颜夭。
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
形气之厚薄不可变也。
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
理御气而可变者也。
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
易简,乾、坤之德,所谓天德。成位乎中者,君师天下而参赞天地。
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
天之聪明,自民能通天下之志而悦之,人归即天与,此天命之实,理固然也。
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
仲尼不遇尧、舜之荐,无可乘之权,故德不加于天下,民不知归;而继世之君,非桀、纣之无道,尚能有其位。
“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
舜、禹未尝受天子之命于初生之气禀,唯以德驯致之,穷理尽性而命即理,于斯著矣。然理至而命自至,固无欲得之心,自无或爽之命,理则然也。
“必曰舜、禹”云者,非乘势则求焉者也。
继世之君乘势而有天下,命乎气也。汤、武则未尝无求之之心,非与天通理,故可曰俟命而不可曰至于命。有天下而不与,则以德驯致而无心,所以合一于神化。此明天子之位,舜、禹能以其德驯致,则吉凶、祸福何不自我推移,而特非有心为善以徼福者之所能与也。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
皆气之为也。其本体之清微者,无性而不通,不疾而速;及其聚而成象,又聚而成形,则凝滞而难于推致矣。
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御见闻,不弘于性。
风雷无形而有象,心无象而有觉,故一举念而千里之境事现于俄顷,速于风雷矣。心之情状虽无形无象,而必依所尝见闻者以为影质,见闻所不习者,心不能现其象。性则纯乎神理,凡理之所有,皆性之所函,寂然不动之中,万象赅存,无能御也。是以天之命,物之性,本非志意所与;而能尽其性,则物性尽,天命至,有不知其所以然者而无不通。盖心者,翕辟之几,无定者也;性者,合一之诚,皆备者也。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
气之偏者,才与不才之分而已;无有人生而下愚,以终不知有君臣父子之伦及穿窬之可羞者。世教衰,风俗坏,才不逮者染于习尤易,遂日远于性而后不可变,象可格而商臣终于大恶,习远甚而成乎不移,非性之有不移也。
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性无不善,有纤芥之恶,则性即为蔽,故德之已盛,犹加察于几微;此《虞书》于精一执中之余,尤以无稽、弗询为戒,为邦于礼明乐备之后,必于郑声、佞人致谨也。心无过而身犹有之,则不能纯粹以精,以成乎性焉安焉之圣德也。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识知,则丧其天矣。
思虑者,逆诈、亿不信之小慧;识知者,专己保残之曲学。天即理也,私意虽或足以知人而成事,而不能通于天理之广大,与天则相违者多矣。张子此言,与老、释相近而所指者不同,学者辨之。
“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异行而已焉。
一于天理之自然,则因时合义,无非帝则矣。异行者,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自成其能也。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
无不在之谓察。左右者,与时偕行而无所执也。
天理者,时义而已。
理者,天所昭著之秩序也。时以通乎变化,义以贞其大常,风雨露雷无一成之期,而寒暑生杀终于大信。君子之行藏刑赏,因时变通而协于大,中左宜右有,皆理也,所以在帝左右也。
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
小慧所测,记问所得,不恃以为学诲,所明者一以其诚而已。诚者,天理之实然,无人为之伪也。
和乐,道之端乎!
和者于物不逆,乐者于心不厌,端,所自出之始也。道本人物之同得而得我心之悦者,故君子学以致道,必平其气,而欣于有得,乃可与适道;若操一求胜于物之心而视为苦难,早与道离矣。下章言诚言敬,而此以和乐先之。非和乐,则诚敬局隘而易于厌倦,故能和能乐,为诚敬所自出之端。
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不气矜以立异,则时无不可行,物无不可受;不疲形以厌苦,则终食无违,终身不去。和乐者,适道之初心,而及其至也,则与天地同其久大矣。性体性也;太虚之体,缊大和,是以聚散无恒而不穷于运。孔子之学不厌,教不倦,人皆可学而不能岁,唯其用情异也。
莫非天也,
耳目口体之攻取,仁义礼智之存发,皆自然之理,天以厚人之生而立人之道者也。
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
阳动而运乎神,阴静而成乎形,神成性,形资养,凡物欲之需,皆地产之阴德,与形相滋益者也。气动而不凝滞于物,则怵惕恻隐之心无所碍而不穷于生;贪养不已,驰逐物欲,而心之动几息矣。
领恶而全好者,其必繇学乎!
好善恶恶,德性也;领者,顺其理而挈之也。阳明之德,刚健而和乐,阴浊则荏苒而贼害以攻取于物,欲澄其浊而动以清刚,则不可以不学。学者用神而以忘形之累,日习于理而欲自遏,此道问学之所以尊德性也。
不诚不庄,可谓之尽性穷理乎?
释氏以天理为幻妄,则不诚;庄生以逍遥为天游,则不庄;皆自谓穷理尽性,所以贼道。
性之德也未尝伪且慢,故知不免乎伪慢者,来尝知其性也。
性受于天理之实然,何伪之有!虽居静而函万化以不息,何慢之有!若王介甫之杂机朽,苏子瞻之好骄乐,皆自言知性,所知者释氏、庄生之所谓性也,恍忽无实而徜徉自废之浮气也。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乃以体性之诚;心恒存而性显,则不待推求而知之真矣。
勉而后诚庄,非性也。
勉强则志困而气疲,求其性焉安焉,未能也。
不勉而诚庄,所谓“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与!
勉者存其迹,不勉者存其神;存神之至,与天地同其信威。中庸言勉强则成功一,而张子以勉为非性,似过高而不切于学者。乃释此篇之旨,先言和乐而后言诚庄,则学者适道之始,必以和乐之情存诚而庄莅,然后其为诚庄也可继,驯而致之,圣人之至善合天,不越乎此。盖中庸所言勉强者,学问思辨笃行之功,固不容已于勉强;而诚庄乃静存之事,勉强则居之不安而涉于人为之偏。且勉强之功,亦非和乐则终不能勉;养蒙之道,通于圣功,苟非其本心之乐为,强之而不能以终日。故学者在先定其情,而教者导之以顺。古人为教,先以勺、象,其此意欤!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
义不当死,则慎以全身,义不可生,则决于致命,直也。气常伸而理不可屈,天所命人之正者此也。
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则免难于苟也。
处安平而枉以幸福,必临难而苟于求免。凭气数之偶然,幸而得福者有矣;以正言之,刑戮之民尔。
“屈伸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
屈则必伸,伸则必屈,善其屈以裕其伸,节其伸所以安其屈,天地不息之诚,太和不偏之妙也。人能以屈感伸,敛华就实,而德自著;以伸感屈,善其得者善其丧,皆体天地自然之实理,修身俟命而富贵不淫,贫贱不屈,夭寿不贰,用无不利矣。
“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
情,实也。事之所有为情,理之所无为伪。事可为而即为,而不恤其非理之实,以事起事,以名邀名,以利计利,则虽事或实然,而杂之以妄,幸而得利,害亦伏焉。
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
诚者,吾性之所必尽,天命之大常也。顺之则虽凶而为必受之命,逆则虽幸而得吉,险道也,险则末有不危者。故比干死而不与恶来同其诛,曹丕、司马昭虽窃大位而祸延于世,不可以屈伸之数,幸事之或有而不恤理之本无也。
此章释《易传》之旨而决之于义利之分,为天道物理之恒,人禽存去之防,其言深切。学者近取而验吾心应感之端,决之于几微,善恶得失,判为两途,当无所疑矣。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顺性命之理,则得性命之正;灭理穷欲,人为之招也。
性命之理本无不正,顺之,则当其伸而自天佑之,当其屈而不愧于天。若灭理穷欲以侥幸者,非其性之本然,命之当受,为利害之感所摇惑而致尔。
《张子正蒙注》卷三终
张子正蒙注卷四
大心篇
此上六篇,极言天人神化性命之理;自此以下三篇,乃言学者穷理精义之功。明乎道之所自出,则功不妄,反诸学之所必务,则理不差,君子之道所以大而有实也。此篇乃致知之要,下二篇乃笃行之实,知之至而后行无不得,又学者知止之先资也。
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
大其心,非故扩之使游于荒远也;天下之物相感而可通者,吾心皆有其理,唯意欲蔽之则小尔。繇其法象,推其神化,达之于万物一源之本,则所以知明处当者,条理无不见矣。天下之物皆用也,吾心之理其体也;尽心以循之,则体立而用自无穷。
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
闻见,习也;习之所知者,善且有穷,况不善乎!尽性者,极吾心虚灵不昧之良能,举而与天地万物所从出之理合而知其大始,则天下之物与我同源,而待我以应而成。故尽孝而后父为吾父,尽忠而后君为吾君,无一物之不自我成也;非感于闻见,触名思义,触事求通之得谓之知能也。
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
朱子谓知性乃能尽心,而张子以尽心为知性之功,其说小异,然性处于静而未成法象,非尽其心以体认之,则偶有见闻,遂据为性之实然,此天下之言性者所以凿也。
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
心不尽则有外,一曲乍得之知,未尝非天理变化之端,而所遗者多矣。
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
天下有其事而见闻乃可及之,故有尧,有象,有瞽瞍,有舜,有文王、幽、厉,有三代之民,事迹已著之余,传闻而后知,遂挟以证性,知为之梏矣。德性之知,循理而及其原,廓然于天地万物大始之理,乃吾所得于天而即所得以自喻者也。
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
萌者,所从生之始也。见闻可以证于知已知之后,而知不因见闻而发。德性诚有而自喻,如暗中自指其口鼻,不待镜而悉。
繇象识心,徇象丧心。
物之有象,理即在焉。心有其理,取象而证之,无不通矣。若心所不喻,一繇于象,而以之识心,则徇象之一曲而丧心之大全矣。故乍见孺子入井,可识恻隐之心,然必察识此心所从生之实而后仁可喻。若但据此以自信,则象在而显,象去而隐,且有如齐王全牛之心,反求而不得者矣。
知象者心,存象之心,亦象而已,谓之心,可乎?
知象者本心也,非识心者象也。存象于心而据之为知,则其知者象而已;象化其心而心唯有象,不可谓此为吾心之知也明矣。见闻所得者象也,知其器,知其数,知其名尔。若吾心所以制之之义,岂彼之所能昭著乎!
人谓己有知,繇耳目有受也;
受声色而能知其固然,因恃为己知,而不察知所从生,陋矣。
人之有受,繇内外之合也。
耳与声合,目与色合,皆心所翕辟之牖也,合,故相知;乃其所以合之故,则岂耳目声色之力哉!故舆薪过前,群言杂至,而非意所属,则见如不见,闻如不闻,其非耳目之受而即合,明矣。
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则其知也过人远矣。
合内外者,化之神也,诚之几也。以此为知,则闻之见之而知之审,不闻不见而理不亡,事即不隐,此存神之妙也。
天之明莫大于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几万里之高也;天之声莫大于雷霆,故有耳属之,莫知其几万里之远也;天之不御莫大于太虚,故心知廓之,莫究其极也。敔按:“几万里之远也”,“万’当作“百”。
言道体之无涯,以耳目心知测度之,终不能究其所至,故虽日之明,雷霆之声,为耳目所可听睹,而无能穷其高远;太虚寥廓,分明可见,而心知固不能度,况其变化难知者乎!是知耳目心知之不足以尽道,而徒累之使疑尔。心知者,缘见闻而生,其知非真知也。
人病其以耳目见闻累其心,而不务尽其心,
尽其心者,尽心之本知。
故思尽其心者,必知心所从来而后能。
心所从来者,日得之以为明,雷霆得之以为声,太虚缊之气升降之几也。于人,则诚有其性即诚有其理,自诚有之而自喻之,故灵明发焉;耳目见闻皆其所发之一曲,而函其全于心以为四应之真知。知此,则见闻不足以累其心,而适为获心之助,广大不测之神化,无不达矣。此尽性知天之要也。
耳目虽为性累,然合内外之德,知其为启之要也。
累者,累之使御于见闻之小尔,非欲空之而后无累也。内者,心之神,外者,物之法象。法象非神不立,神非法象不显。多闻而择,多见而识,乃以启发其心思而会归于一,又非徒恃存神而置格物穷理之学也。此篇力辨见闻之小而要归于此,张子之学所以异于陆、王之孤僻也。
成吾身者,天之神也。不知以性成身,而自谓因身发智,贪天功为己力,吾不知其知也。
身,谓耳目之聪明也。形色莫非天性,故天性之知,繇形色而发。知者引闻见之知以穷理而要归于尽性;愚者限于见闻而不反诸心,据所窥测,恃为真知。徇欲者以欲为性,耽空者以空为性,皆闻见之所测也。
民何知哉?因物同异相形,万变相感,耳目内外之合,贪天功而自谓己知尔。
形之所发,莫非天也;物变之不齐,亦莫非天也;两相攻取而顺逆之见生焉。若能知性知天,则一理之所贯通有真是,而无待是非之两立以相比拟,因天理之固然而不因乎闻见,则无恃以自矜其察矣。待有幽、厉而始知文、武之民善,待乌喙之毒而始知菽粟之养乎?同异万变,佹得佹失,不足为知也,明矣。
体物体身,道之本也;
万物之所自生,万事之所自立,耳目之有见闻,心思之能觉察,皆与道为体,知道而后外能尽物,内能成身;不然,则徇其末而忘其本矣。
身而体道,其为人也大矣。
视听言动,无非道也,则耳目口体全为道用,而道外无徇物自恣之身,合天德而广大肆应矣。
道能物身,故大;不能物身而累于身,则藐乎其卑矣。
物身者,以身为物而为道所用,所谓以小体从大体而为大人也,不以道用其耳目口体之能,而从嗜欲以沉溺不反,从记诵以玩物丧志,心尽于形器之中,小人之所以卑也。
能以天体身,则能体物也不疑。
天不息而大公,一于神,一于理,一于诚也。大人以道为体,耳目口体无非道用,则入万物之中,推己即以尽物,循物皆得于己,物之情无不尽,物之才无不可成矣。
成心忘,然后可与进于道。张子自注:成心者,私意也。
成心者,非果一定之理,不可夺之志也。乍然见闻所得,未必非道之一曲,而不能通其感于万变,徇同毁异,强异求同,成乎己私,违大公之理,恃之而不忘,则执一善以守之,终身不复进矣。万世不易之常经,通万变而随时得中。学者即未能至,而不恃其习成之见,知有未至之境,则可与适道,而所未至者,皆其可至者也。
化则无成心矣。
大而化之,则心纯乎道。尽无方无体之理,自无成心。
成心者,意之谓与!
意者,心所偶发,执之则为成心矣。圣人无意,不以意为成心之谓也。盖在道为经,在心为志,志者,始于志学而终于从心之矩,一定而不可易者,可成者也。意则因感而生,因见闻而执同异攻取,不可恒而习之为恒,不可成者也。故曰学者当知志意之分。
无成心者,时中而已矣。
中无定在,而随时位之变,皆无过不及之差,意不得而与焉。
心存,无尽性之理,故圣不可知谓神。张子自注:此章言心者,亦指私心为言也。
心存,谓成心未忘也。性为神之体而统万善,若以私意为成心,则性之广大深微不能尽者多矣。杨之义,墨之仁,申之名,韩之法,莫非道之所可,而成乎性之偏,惟挟之以为成心,而不能极道之深、充道之广也。尽性而无成心,则大人以下,有所执以为善者,皆不测其时行时止、进退劝威之妙,盖圣人之神,超然知道之本原,以循理因时而已。敔按:不可知者,谓大人以下皆不能测之也。
以我视物,则我大;
视听之明,可以摄物,心知之量,可以受物,于是而可以知物之不足而我之有余,则不徇物以自替其大矣。
以道体物我,则道大。
物与我皆气之所聚,理之所行,受命于一阴一阳之道,而道为其体;不但夫妇、鸢鱼为道之所昭著,而我之心思耳目,何莫非道之所凝承,而为道效其用者乎!唯体道者能以道体物我,则大以道而不以我。
故君子之大也大于道,大于我者,容不免狂而已。
于道无不体,则充实光辉而大矣。狂者见我之尊而卑万物,不屑徇物以为功名而自得,乃考其行而不掩,则亦耳目心思之旷达而已。
烛天理,如向明,万物无所隐;
烛天理者,全体而率行之,则条理万变无不察也。万象之情状,以理验其合离,则得失吉凶,不待逆亿而先觉。
穷人欲,如专顾影间,区区一物之中尔。
形蔽明而成影;人欲者,为耳目口体所蔽而窒其天理者也。耳困于声,目困于色,口困于味,体困于安,心之灵且从之而困于一物,得则见美,失则见恶,是非之准,吉凶之感,在眉睫而不知;此物大而我小,下愚之所以陷溺也。
此章直指智愚之辨,穷本推源,最为深切,尤学者之所宜知警也。
释氏不知天命,而以心法起灭天地,
天命,太和缊之气,屈伸而成万化,气至而神至,神至而理存者也。释氏谓“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置之不见不闻,而即谓之无。天地本无起灭,而以私意起灭之,愚矣哉!
以小缘大,以末缘本,其不能穷而谓之幻妄,真所谓疑冰者与!张子自注:夏虫疑冰,以其不识。
小,谓耳目心知见闻觉知之限量;大者,清虚一大之道体;末者,散而之无,疑于灭,聚而成有,疑于相缘以起而本无生。惟不能穷夫屈伸往来于太虚之中者,实有缊太和之元气,函健顺五常之体性,故直斥为幻妄。己所不见而谓之幻妄,真夏虫不可语冰也。盖太虚之中,无极而太极,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特视不可见,听不可闻尔。存神以穷之,则其富有而非无者自见。缘小体视听之知,则但见声色俱泯之为无极,而不知无极之为太极。其云“但愿空诸所有”,既云有矣,我乌得而空之?“不愿实诸所无”,若其本无,又何从可得而实之?惟其乍离人欲而未见夫天理,故以人欲之妄概天理之真,而非果有贤知之过,亦愚不肖之不及而已。
释氏妄意天性,而不知范围天用,
其直指人心见性,妄意天性,不知道心,而以惟危之人心为性也。天用者,升降之恒,屈伸之化,皆太虚一实之理气成乎大用也。天无体,用即其体。范围者,大心以广运之,则天之用显而天体可知矣。敔按:《中庸》云“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正所谓“天无体,用即其体”也。
反以六根之微因缘天地。明不能尽,则诬天地日月为幻妄,蔽其用于一身之小,溺其志于虚空之大,
万化之屈伸,无屈不伸,无伸不屈。耳目心知之微明,惊其所自生以为沤合,疑其屈而归于无,则谓凡有者毕竟归空,而天地亦本无实有之理气,但从见病而成眚。其云“同一雨而天仙见为宝,罗刹见为刀”,乃盗贼恶月明、行人恶雨泞之偷心尔,是蔽其用于耳目口体之私情,以己之利害为天地之得丧,因欲一空而销陨之,遂谓“一真法界本无一物”,则溺其志以求合,而君父可灭,形体可毁,皆其所不恤已。
此所以语大语小,流遁失中。其过于大也,尘芥六合;其蔽于小也,梦幻人世。
以虚空为无尽藏,故尘芥六合;以见闻觉知所不能及为无有,故梦幻人世。
谓之穷理,可乎?不知穷理而谓尽性,可乎?谓之无不知,可乎?
梦幻无理,故人无有穷究梦幻者。以人世为梦幻,则富有日新之理皆可置之不思不议矣,君可非吾君矣,父可非吾父矣。天理者,性之撰,此之不恤,是无性矣。故其究竟,以无生为宗,而欲断言语,绝心行,茫然一无所知,而妄谓无不知,流遁以护其愚悍,无所不至矣。
尘芥六合,谓天地为有穷也;
如华藏世界等说是也。不知法界安立于何所,其愚蚩适足哂而已。
梦幻人世,明不能究所从也。
不能究所从者,不知太和缊之实为聚散之府,则疑无所从生而惟心法起灭,故立十二因缘之说,以无明为生死之本。统而论之,流俗之徇欲者,以见闻域其所知也;释氏之邪妄者,据见闻之所穷而遂谓无也。致知之道,惟在远此二愚,大其心以体物体身而已。
中正篇
此篇博引《论语》《孟子》之言以著作圣之功,而终之以教者善诱之道。其云中道者,即尧、舜以来相传之极致,《大学》所谓至善也。学者下学立心之始,即以此为知止之要而求得焉,不可疑存神精义为不可企及而自小其志量也。
中正然后贯天下之道,
不倚之谓中,得其理而守之、不为物迁之谓正。中正,则奉天下之大本以临事物,大经审而物不能外,天下之道贯于一矣。有成心者有所倚,徇见闻者必屡迁;唯其非存大中而守至正,故与道多违。
此君子之所以大居正也。
居者,存之于心,待物之来而应之。
盖得正则得所止,得所止则可以弘而至于大。
所止者,至善也;事物所以然之实,成乎当然之则者也。以健顺之大常为五常之大经,扩之,则万事万物皆效法焉而至于大矣。
乐正子、颜渊,知欲仁矣。
仁者,生物之理。以此,生则各凝之为性,而终身率繇,条理畅遂,无不弘焉;是性命之正,不倚见闻之私,不为物欲所迁者也。知欲仁,则志于仁矣。
乐正子不致其学,足以为善人信人,志于仁,无恶而已。
学,所以扩其中正之用而弘之者也;学虽未弘而志于仁,抑可以无恶者。盖夫人之心,善则欲,恶则恶,情之所然,即二气之和,大顺而不可逆者也。恻然有动之心,发生于太和之气,故苟有诸己,人必欲之,合天下之公欲,不远二气之正,乖戾之所以化也。
颜子好学不倦,合仁与智,具体圣人,独未至圣人之止尔。
颜子之好学,不迁怒,不贰过,养其心以求化于迹,则既志于仁,抑能通物理之变而周知之,具圣人之体矣。未极乎高明广大至善之境,以贞万气于一原,故未造圣人之极致。
学者中道而立,则有仁以弘之。
中道者,大中之矩,阴阳合一,周流于屈伸之万象而无偏倚者,合阴阳、健顺、动静于一而皆和,故周子曰“中也者和也”。《中庸》自其存中而后发之和言之,则中其体也,和其用也。自学者奉之为大本以立于四达之道言之,本乎太和而成无过不及之节,则和又体而中其用也。仁者,中道之所显也;静而能涵吾性之中,则天理来复,自然发起而生恻隐之心,以成天下之用,道自弘矣。
无中道而弘,则穷大而失其居,
老之虚,释之空,庄生之逍遥,皆自欲弘者;无一实之中道,则心灭而不能贯万化矣。
失其居则无地以崇其德,与不及者同;
苟欲弘而失其居,则视天下皆非吾所安之土,故其极至于恤私而蔑君亲,纵欲而习放诞,以为不系不留,理事皆无碍,而是非不立,与不肖者之偷污等矣。
此颜子所以克己研几,必欲用其极也。
极,中道也。克己,则不徇耳目之见闻而为所锢蔽;研几,则审乎是非之微,知动静之因微成著而见天地之心。颜子知用中道之极以求仁,故仁将来复。
未至圣而不已,故仲尼贤其进;未得中而不居,故惜夫未见其止也。
不居,未能居也;居之安,则不思不勉而与天同其化矣。未见其止者,颜子早夭,故不及止于至善也。
大中至正之文极,必能致其用,约必能感而通。
大中者,无所不中;至止者,无所不正;贯天下之道者也。文有古今质文之异,而用之皆宜,非博辩而不适于用;约以礼,修之于己,无心于物,物无不应。盖文与礼,一皆神化所显著之迹,阴阳、刚柔、仁义自然之秩序,不倚于一事一物而各正其性命者也。
未至于此,其视圣人,恍惚前后,不可为像,此颜子之叹乎!
神化之理,散为万殊而为文,丽于事物而为礼,故圣人教人,使之熟习之而知其所繇;生乃所以成乎文与礼者,人心不自已之几,神之所流行也。圣人存神,随时而处中,其所用以感天下者,以大本行乎达道,故错综变化,人莫能测,颜子之叹以此。如《礼记》所载“拱而尚左”之类,亦文与礼之易知易从者,得其时中而人且不知,亦可以思圣人义精仁熟、熟而入化之妙矣。
可欲之谓善,志仁则无恶也,
无恶,则不拂人之性而见可欲。
诚善于心之谓信,
有诸己者,诚自信于心也。
充内形外之谓美,
义理足乎日用,德纯一致无疵颣曰美。
塞乎天地之谓大,
天地之间事物变化,得其神理,无不可弥纶者。能以神御气,则神足以存,气无不胜矣。
大能成性之谓圣,
大则无以加矣,熟之而不待扩充,全其性之所能,而安之以成乎固然,不待思勉矣。
天地同流,阴阳不测之谓神。
神者,圣之大用也。合阴阳于一致,进退生杀乘乎时,而无非天理之自然,人不得以动静、刚柔、仁义之迹测之,圣之神也。六者,以正志为入德之门,以存心立诚为所学之实,以中道贯万理为至善之止,圣与神则其熟而驯致者也。故学者以大心正志为本。
高明不可穷,博厚不可极,则中道不可识,盖颜子之叹也。
穷高明者,达太虚至和之妙,而理之所从出无不知也;极博厚者,尽人物之逆顺险阻,皆能载之而无所拒也。穷高明则文皆致用,极博厚则礼能感通,而后天下之富有,皆得其大中之矩以贯万理。颜子弥高弥坚之叹,非侈心于高坚,所以求中道尔。不穷高明,不极博厚,而欲识中道,非偏则妄矣。
君子之道,成身成性以为功者也。
身者道之用,性者道之体。合气质攻取之性,一为道用,则以道体身而身成;大其心以尽性,熟而安焉,则性成。身与性之所自成者,天也,人为蔽之而不成;以道体天,而后其所本成者安之而皆顺。君子精义研几而化其成心,所以为作圣之实功也。
未至于圣,皆行而未成之地尔。
欲罢不能而未熟,私意或间之也;行而不息,则成矣。
大而未化,未能有其大,化而后能有其大。
与时偕行而无不安,然后大无所御;以天地万物一体为量而有任之之意存,则动止进退必有所碍,不能全其大矣。任之之意,即有思勉,有方体也。
知德以大中为期,可谓知至矣。
大中者,阴阳合德,屈伸合机,万事万理之大本也。知之而必至于是以为止,知乃至其极也。
择中庸而固执之,乃至之之渐也。
中庸,中之用也。择者,择道心于人心之中,而不以见闻之人为杂天理之自然也。固执,动静恒依而不失也。择之精,执之固,熟则至矣。
惟知学然后能勉,能勉然后日进而不息可期矣。
知学,知择执以至于中也;不息,则成性而自能化矣。不知学者,俗儒以人为为事功,异端以穷大失居为神化;故或事求可,功求成,而遂生其骄吝,或谓知有是事便休,皆放其心而不能勉;虽小有得,以间断而失之。
体正则不待矫而弘,
体,才也;才足以成性曰正。聪明强固,知能及而行能守,则自弘矣。
不正必矫,矫而得中,然后可大。
得中道之一实以体天德,然后可备万物之理。才既偏矣,不矫而欲弘,则穷大失居,弘非其弘矣。盖才与习相狎,则性不可得而见,习之所以溺人者,皆乘其才之相近而遂相得。故矫习以复性者,必矫其才之所利;不然,陷于一曲之知能,虽善而隘,不但人欲之局促也。
故致曲于诚者,必变而后化。敔按:此言变化,与朱子《中庸章句》异,详后《致曲不贰》章。
变,谓变其才质之偏;化,则弘大而无滞也。
极其大而后中可求,止其中而后大可有。
大者,中之撰也;中者,大之实也。尽体天地万物之化理,而后得大本以随时而处中,得中道而不迁,则万化皆繇之以弘,而用无不备矣。
大亦圣之任,
圣之任,亦大之至尔。
虽非清和一体之偏,犹未忘于勉而大尔。
伊尹耕于有莘,亦夷之清;出而五就汤、五就桀,亦惠之和;可兼二子,而执义已严,图功已亟,皆勉也。
若圣人,则性与天道无所勉焉。
圣人,谓孔子。顺性而自止于大中,因天道而自合其时中,不以道自任,故化不可测,伊尹之道疑于孔子,而大与圣分焉,故辨之。
无所杂者清之极,无所异者和之极。勉而清,非圣人之清;勉而和,非圣人之和。所谓圣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
伯夷、柳下惠体清和而熟之,故孟子谓之为圣,化于清和也。伊尹大矣,而有所勉,夷、惠忘乎思勉,而未极其大。清和未极其大,故中不能止;任者未止于中,故大不能化。唯孔子存神而忘迹,有事于天,无事于人,圣功不已,故臻时中之妙,以大中贯万理而皆安也。
勉,盖未能安也;思,盖未能有也。
未能安,则见难而必勉;未能有,必待思而得之。见道于外,则非己所固有而不安;存神以居德,则虽未即至而日与道合。作圣之功,其入德之门,审矣。
不尊德性,则学问从而不道;
道谓顺道而行。不尊德性,徇闻见而已。
不致广大,则精微无所立其诚;
不弘不大,区限于一己而不备天地万物之实,则穷微察幽,且流于幻妄。
不极高明,则择乎中庸,失时措之宜矣。
不极乎形而上之道以烛天理之自然,则虽动必遵道而与时违。张子此说,与陆子静之学相近,然所谓广大高明者,皆体物不遗之实,而非以空虚为高广。此圣学异端之大辨,学者慎之。
绝四之外,心可存处,盖必有事焉,而圣不可知也。
凡人之心,离此四者则无所用心;异端欲空此四者而寄其心于虚寂惝恍,皆未能有事。圣人岂其然哉?“成性存存,道义之门”,非人所易知尔。
不得已,当为而为之,虽杀人,皆义也;
不得已者,理所必行,乘乎时位,已之则失义也。
有心为之,虽善,皆意也。
有心为者,立意以求功也。
正己而物正,大人也;
大人正己而已,居大正以临物,皆为己也。得万物理气之大同,感物必通矣。
正己而正物,犹不免有意之累也。
以欲正物,故正己以正之,贤于藏身不恕者尔。而政教督责,有贤智临人之意,物不感而忧患积矣。
有意为善,利之也,假之也;
利者利其功,假者假其名,非义也。
无意为善,性之也,繇之也。
性成乎必然,故无意而必为。繇者,以其存于中者率而行之也,《孟子》曰:“繇仁义行。”
有意在善,且为未尽,况有意于未善邪!
意者,人心偶动之机,类因见闻所触,非天理自然之诚,故不足以尽善。而意不能恒,则为善为恶,皆未可保。故志于仁者,圣功之始;有意为善者,非辟之原。志大而虚含众理,意小而滞于一隅也。
仲尼绝四,自始学至成德,竭两端之教也。
意、必、固、我,以意为根;必、固、我者,皆其意也,无意而后三者可绝也。初学之始,正义而不谋利,明道而不计功;及其至也,义精仁熟,当为而为,与时偕行,而所过者化矣。圣功之始基,即天德之极致,下学上达,一于此也。
不得已而后为,至于不得为而止。斯智矣夫!
不得已,理所不可止,义也;不得为,时所未可为,命也。义命合一存乎理,顺理以屈伸动静,智斯大矣。
意,有思也;
未能有诸己而思及之。
必,有待也;
期待其必得。
固,不化也;
事已过而不忘。
我,有方也。
一方之善可据而据之。
四者有一焉,则与天地为不相似。
天地诚有而化行,不待有心以应物无意;施生无方,栽培倾覆,无待于物以成德无必;四时运行,成功而不居无固;并育并行,无所择以为方体无我;四者忘,则体天矣。此言成德之极致,四者绝也。
天理一贯,则无意、必、固、我之凿。
随时循理而自相贯通,顺其固然,不凿聪明以自用。
意、必,固、我,一物存焉,非诚也。
凿者,理所本无,妄而不诚。
四者尽去,则直养而无害矣。
顺义以直行,养其中道,无私妄以为之害矣。此始学之存心当绝四者也。
妄去然后得所止,
意、必、固、我皆妄也,绝之,则心一于天理流行之实而不妄动。
得所止,然后得所养而进于大矣。
养其所止之至善,则知此心与天地同其无方而进于大。
无所感而起,妄也;
天下无其事而意忽欲为之,非妄而何?必、固、我皆缘之以成也。
感而通,诚也;
神存而诚立,诚则理可肆应,感之而遂通。
计度而知,昏也;不思而得,素也。
万事万物之不齐,善恶得失二端而已。大经正,大义精,则可否应违,截然分辨,皆素也。计度而知,设未有之形以料其然,是非之理不察者多矣。
事豫则立,必有教以先之;
明善乃所以立诚,教者所以明也。
尽教之善,必精义以研之;
以义为大经,研其所以然,则物理无不察,所立之教皆诚明矣。
精义入神,然后立斯立,动斯和矣。敔按:此言“斯立、斯和”,与《论语》本文小异,后《以能问不能章》解“私淑艾”亦然。凡此类注皆如张子之意而通之,不袭程、朱之旨。说见下卷《作者》篇。
得物情事理屈伸相感之义以教人,而审其才质刚柔之所自别,则矫其偏而立斯立,动其天而自和乐以受裁,竭两端之教,所以中道而立,无贬道以徇人之理。
志道则进据者不止矣,依仁则小者可游而不失和矣。
进而据者,德也;志道,则壹其志于性天之理,其得为真得,愈进而愈可据。小,谓艺也。和者,万事一致之理。依仁,则艺皆仁之散见,而知合于一贯,明非据事以为德,游小而忘大也。
志学然后可以适道,
志学者大其心以求肖夫道,则无穷之体皆可繇之而至。
强礼然后可与立,
强者力制其妄,敦行其节,动无非礼,则立身固矣。
不惑然后可与权。
理一而有象,有数,有时,有位,数赜而不乱,象变而不惊,时变而行之有素,位殊而处之有常,轻重、大小、屈伸通一而皆齐,可与权也。
博文以集义,集义以正经,正经然后一以贯天下之道。
申明不惑可权之义。言博文而集义之,蕃变无所疑惑,则无往而不得其经之正。此强礼之后,立本以亲用之学。经正则万物皆备,而天下之道贯于经之一,故其趋不同而皆仁也。权者,以铢两而定无方之重轻,一以贯之之象,随时移易而皆得其平也。明此,则权即经之所自定,而反经合权之邪说愈不足立矣。抑张子以博文之功在能立之后,与朱子以格物为始教之说有异,而《大学》之序,以知止为始,修身为本,朱子谓本始所先,则志道强礼为学之始基,而非志未大,立未定,徒恃博文以几明善,明矣。
将穷理而不顺理,将精义而不徙义,欲资深且习察,吾不知其智也。
理者,合万化于一源;即其固然而研穷以求其至极,则理明。乃舍其屈伸相因之条理而别求之,则恍惚幻妄之见立而理逆矣。义者,一事有一事之宜,因乎时位者也。徙而不执,乃得其随时处中之大常;若执一义而求尽其微,则杨之为我,墨之兼爱,所以执一而贼道。资深自得,则本立而应无穷;若即耳目所习见习闻者察之,则蔽于所不及见闻,言僻而易穷,如释氏生灭之说,足以惑愚民而已,奚其智!
知、仁、勇天下之达德,虽本之有差,及所以知之成之则一也。盖谓仁者以生知、以安行此五者,智者以学知、以利行此五者,勇者以困知、以勉行此五者。
朱子之说本此;而以生安为知,学利为仁,则有小异,其说可通参,各有所本。要之,知、仁、勇各有生安、学利、困勉之差,非必分属三品也。
中心安仁,无欲而好仁,无畏而恶不仁。天下一人而已,惟责己一身当然尔。
为天下之一人,岂可概望之天下哉!治天下,以天下而责一人之独至于己,故养先于教,礼先于刑,所为易从而能化也。
行之笃者,敦笃云乎哉!如天道不已而然,笃之至也。
敦笃者,奋发自强于必为,勇之次者也。如天道不已而然,则仁者之终身无违也。以天体身,以身体道,知其不容已,而何已之有!
君子于天下,达善达不善,无物我之私。
达者,通物我于一也。君子所欲者,纯乎善而无不善尔。若善则专美于己,不善则听诸物,是拒物私我而善穷于己,不善矣。
循理者共悦之,
己有善则悦,人有善,视之无异于己,是达善也。
不循理者共改之。
己有过则改,人有恶,则反求自讼而化之,是达不善也。
改之者,过虽在人如在己,不忘自讼;
“万方有罪,罪在朕躬”,非但天子为然。横逆不改而三自反,所以尽己而感人也。
共悦者,善虽在己,盖取诸人而为,必以与人焉。
己知之,待人言而行之,归其功于人,不自有也。
善以天下,不善以天下,是谓达善达不善。
形迹化而天理流行,神化之事也。然学者克去己私以存心,则亦何远之有哉!
善人云者,志于仁而未致其学,能无恶而已,“君子名之必可言也”如是。
学,谓穷理精义以尽性之功,名之曰善人,则其实也。无恶之谓善。
善人,欲仁而未致其学者也。欲仁,故虽不践成法,亦不陷于恶,有诸己也。
仁者心之安,心所不安则不欲,故不陷于恶。乡原则践成法以自文,而不恤其心之安,故自以为善者皆恶人,虽欲之相似而实相反。
“不入于室”繇不学,故无自而入圣人之室也。
善人而学,则洗心藏密而入圣人之室矣,圣非不可学而至也。
恶不仁,故不善未尝不知;
恶之诚则知之明,不善当前而与己相拂,如恶恶臭,过前而即知之。
徒好仁而不恶不仁,则习不察,行不著。
未尝取不仁之恶而决择之,则或见为当然,狎习之而不知恶。故穷异端之妄,必知其不仁之所在,然后别天理之几微;不然,且有如游、谢诸子暗淫于其说者矣。司马君实好善笃而恶恶未精,故苏子瞻与游而不知择。道虽广而义不得不严,君子所以反经而消邪慝也。
是故徒善未必尽义,徒是未必尽仁;
徒欲善而不辨其恶以去之,则义有所不正;徒行其是而不防是之或非,则仁有所不纯。
好仁而恶不仁,然后尽仁义之道。
严以拒不仁而辨之于微,然后所好者纯粹以精之理行,习之似是而非者不能乱也。故坤之初六,履霜而辨坚冰之至。荀彧唯不知此,是以陷于乱臣贼子之党而不自知。
“笃信好学”,笃信不好学,不越为善人信士而已。
越,过也。学以充实其所以然之理,作圣之功也。
此节旧连下章,传写之讹,今别之。
“好德如好色”,好仁为甚矣。
求必得也。
见过而内自讼,恶不仁而不使加乎其身,恶不仁为甚矣。
不容有纤芥之留也。
学者不如是,不足以成身,
成身者,卓然成位乎中,直方刚大而无愧怍于天人也。
故孔子未见其人,必叹曰“已矣乎”,思之甚也。
君子之好恶用诸己,小人之好恶用诸物,涵泳孔子之言而重叹之,张子之学所为壁立千仞,而不假人以游溢之便。先儒或病其已迫,乃诚伪之分,善恶之介,必如此谨严而后可与立。彼托于春风沂水之狂而陶然自遂者,未足以开来学,立人道也。
孙其志于仁则得仁,孙其志于义则得义,惟其敏而已。
孙,顺也,顺其志也;志于仁义而不违。志与相依而不违,则不能自已而进于德矣。此释说命“孙志时敏”之义,明孙非柔缓之谓,乃动与相依,静与相守,敏求而无须臾之违也。
博文约礼,繇至著入至简,故可使不得叛而去。
文者,礼之著见者也。会通于典札,以服身而制心,所谓至简也。不博考于至著之文,而专有事于心,则虚寂恍惚以为简,叛道而之于邪矣。
温故知新,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德,
温故知新,非以侈见闻之博;多识而力行之,皆可据之以为德。
绎旧业而知新益,思昔未至而今至,
即所闻以验所进。
缘旧所见闻而察来,
据所闻,以义类推之。
皆其义也。
皆博文之益也。存神以立本,博文以尽其蕃变,道相辅而不可偏废。
责己者当知天下国家无皆非之理,
人虽穷凶极恶,亦必有所挟以为名,其所挟之名则亦是也。尧以天下与人而丹朱之傲不争,若殷之顽民称乱不止,亦有情理之可谅。倘挟吾之是以摘彼之非,庸讵不可!而己亦有歉矣。大其心以体之,则唯有责己而已。
故学至于不尤人,学之至也。
学以穷理而成身,察理于横逆之中,则义精而仁弘,求己以必尽之善,则诚至而化行,乃圣学之极致。
闻而不疑则传言之,见而不殆则学行之,中人之德也。
传言,述之为教也;学行,模仿以饰其行也。资闻见以求合于道,可以寡过,非心得也,故夫子亦但以为可以得禄之学。
闻斯行,好学之徒也;
不阙疑殆而急于行,好学而不知道。
见而识其善而未果于行,愈于不知者尔。
此尤不足有为者,愈于不知而妄作者尔。
世有不知而作者,盖凿也,妄也;
慧巧者则为凿,粗肆者则为妄。
夫子所不敢也,故曰“我无是也”。
圣人且不敢,而况未至于圣者乎!
此章言恃闻见以求合,虽博识而仅为中人之德,若急于行、怠于行者,尤无德之可称,则闻见之不足恃明矣。然废闻见而以私意测理,则为妄为凿,陷于大恶,乃圣人之所深惧。盖存神以烛理,则闻见广而知日新,故学不废博,而必以存神尽心为至善,其立志之规模不同,而后养圣之功以正。大学之道,以格物为先务,而必欲明明德于天下,知止至善以为本始,则见闻不叛而德日充。志不大则所成者小,学者所宜审也。
以能问不能,以多问寡,私淑艾以教人,隐而未见之仁也。
私淑艾,谓取人之善以自淑,非以教人,而所以奖进愚不肖者,则教行乎其间矣。盖以多能下问,则苟有一得者,因问而思所疑,坚所信,则亦求深于道而不自已,其曲成万物之仁,隐于求益自成之中,教思无穷,愈隐而愈至矣。此大舜之德而颜子学之也。
为山平地,此仲尼所以惜颜回未至,盖与互乡之进也。
志于善则不可量,故不拒童子。颜子殆圣而圣功未成,一篑之差也。圣人望人无已之心如是。
学者四失:为人则失多,好高则失寡,不察则易,苦难则止。
为人,求诸人也,失多者,闻见杂而不精;好高者,目困而不能取益于众;易于为者,不察而为之则妄;知其难者,惮难而置之则怠。四者,才之偏于刚柔者也。知其失而矫之,为人而反求诸己,志高而乐取善,易于为而知慎,知其难而勇于为,然后可与共学。
学者舍礼义,则饱食终日,无所猷为,与下民一致,所事不逾衣食之间,燕游之乐尔。
甚言其贱也。困其心于衣食之计,暇则燕游,自谓恬淡寡过,不知其为贱丈夫而已。学者读陶靖节、邵康节之诗,无其志与识而效之,则其违禽兽不远矣,庄周所谓人莫悲于心死也。
以心求道,正犹以己知人,终不若彼自立彼为不思而得也。
以心求道者,见义在外,而以觉了能知之心为心也,性函于心而理备焉,即心而尽其量,则天地万物之理,皆于吾心之良能而著:心所不及,则道亦不在矣。以己知人,饥饱寒暑得其仿佛尔。若彼自立彼,人各有所自喻,如饥而食、渴而饮,岂待思理之当然哉!吾有父而吾孝之,非求合于大舜;吾有君而吾忠之,非求合于周公;求合者终不得合,用力易而尽心难也。
考求迹合以免罪戾者,畏罪之人也。故曰考道以为无失。
以诚心体诚理,则光明刚大,行于忧患生死而自得,何畏之有!无欠者,仅免于罪。
儒者穷理,故率性可以谓之道。
穷仁义中正之所自出,皆浑沦太和之固有,而人得之以为性,故率循其性而道即在是。
浮图不知穷理而自谓之性,故其说不可推而行。
释氏缘见闻之所不及而遂谓之无,故以真空为圆成实性,乃于物理之必感者,无理以处之而欲灭之;灭之而终不可灭,又为“化身无碍”之遁辞,乃至云“淫坊酒肆皆菩提道场”,其穷见矣。性不可率之以为道,其为幻诞可知;而近世王畿之流,中其邪而不寤,悲夫!
致曲不贰,则德有定体;
不贰,无间杂也。定体,成其一曲之善而不失。
体象诚定,则文节著见;
体象,体成而可象也。诚定者,实有此理而定于心也。所行者一,因其定立之诚,则成章而条理不紊。
一曲致文,则余善兼照;
余善,未至之善也。心实有善而推行之,则物理之当然,推之而通,行至而明达矣。
明能兼照,则必将徒义;
知及之则行必逮之,盖所知者以诚而明,自不独知而已尔。动而曰徙义者,行而不止之谓动。
诚能徙义,则德自通变;
徙义以诚,其明益广,其义益精,变无不通矣。
能通其变,则圆神无滞。
至变与大常合而不相悖,以神用而不以迹合,与时偕行,大经常正而协乎时中之道矣。此释《中庸》之义,而历序其日进之德,盖张子自道其致曲之学所自得者,脉络次序,唯实有其德者喻之,非可以意为想像也。
有不知则有知,无不知则无知;
有知者,挟所见以为是,而不知有其不知者在也。圣人无不知,故因时,因位,因物,无先立之成见,而动静、刚柔皆统乎中道。其曰“吾道一以贯之”,岂圣人之独知者哉!
是以鄙夫有问,仲尼竭两端而空空。
若有秘密独知之法,则必不可以语鄙夫矣。竭两端者,夫子以之而圣,鄙夫以之而寡过,一也。空空,无成心,无定则也,事理皆如其意得尔。
《易》无思无为,受命乃如响。
全体乎吉凶悔吝之理,以待物至而应之,故曰“《易》广矣”。大矣圣人之知无不通,所以合于鬼神。
圣人一言尽天下之道,虽鄙夫有问,必竭两端而告之。
凡事之理,皆一源之变化屈伸也;存神忘迹,则天道物理之广大皆协于一,而一言可尽,非以己所知之一言强括天下之理也。
然问者随才分各足,未必能两端之尽也。
非独鄙夫为然,颜、闵以下,亦各不能体其言之所尽,有所受益而自据为知,所以受教于圣人而不能至于圣。
教人者必知至学之难易。
有初学难而后易者,有初学易而后难者,因其序则皆可使之易。
知人之美恶,
刚柔、敏纯之异。
当知谁可先传此,谁将后倦此。
年强气盛则乐趋高远;而使循近小,虽强习必倦。
若洒扫应对,乃幼而逊弟之事;长后教之,人必倦弊。惟圣人于大德有始有卒,故事无大小,莫非处极。
圣人合精粗、大小于一致,故幼而志于大道,老而不遗下学。
今始学之人,未必能继,妄以大道教之,是诬也。
继,谓纯其念于道而不间也。若洒扫应对,则可相继而不倦;故产其志于专谨,且以毕小德而不俟其倦。
知至学之难易,知德也;
行焉而皆有得于心,乃可以知其中甘苦之数。
知其美恶,知人也。
曲尽人才,知之悉也。
知其人且知德,故能教人使入德。
顺其所易,矫其所难,成其美,变其恶,教非一也。
仲尼所以问同而答异,以此。
理一也,从人者异尔。
“蒙以养正。”使蒙者不失其正,教人者之功也;尽其道,其唯圣人乎!
才之偏,蒙也;养之者因所可施可受而使安习之。圣人全体天德之条理,以知人而大明其终始,故教道不一而尽。
洪钟未尝有声,繇扣乃有声;圣人未尝有知,繇问乃有知。
洪钟具大声之理,圣人统众理之神,扣焉而无不应,问焉而无不竭。
“有如时雨化之者。”当其可,乘其间而施之,
可者,当其时也;间者,可受之机也。
不待彼有求有为而后教之也。
有求则疑,有为则成乎过而不易救。
志常继则罕譬而喻,言易入则微而臧。
学者志正而不息,则熟于天理,虽有未知,闻言即喻,不待广譬也。逊志而敏求,则言易相人,但微言告之而无不尽善。此言教者在养人以善,使之自得,而不在于详说。
“凡学,官先事,士先志”,谓有官者先教之事,未官者使正其志焉。
所谓当其可也。即事以正志,即志以通事,徐引之以达于道。
志者,教之大伦而言也。
大伦,可以统众事者。正其志于道,则事理皆得,故教者尤以正志为本。
道以德者,运于物外,使自化也。
物者,政刑之迹。
故谕人者,先其意而逊其志可也。
意之所发,或善或恶,因一时之感动而成乎私;志则未有事而豫定者也。意发必见诸事,则非政刑不能正之;豫养于先,使其志驯习乎正,悦而安焉,则志定而意虽不纯,亦自觉而思改矣。
盖志意两言,则志公而意私尔。
未有事,则理无所倚而易明。惟庸人无志尔,苟有志,自合天下之公是。意则见己为是,不恤天下之公是,故志正而后可治其意,无志而唯意之所为,虽善不固,恶则无不为矣。故大学之先诚意,为欲正其心者言也,非不问志之正否而但责之意也。教人者知志意公私之别,不争于私之已成,而唯养其虚公之心,所谓“禁于未发之谓豫”也。
能使不仁者仁,仁之施厚矣;故圣人并答仁智以“举直错诸枉”。
“仁智合一”之说本此。
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尽道,所谓“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者也;
责人则明,责己或暗,私利蔽之也。去其蔽,责己自严。
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所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者也;
君子之自爱,无徇私之欲恶,无不可推以及人。
以众人望人则易从,所谓“以人治人改而止”者也;
大伦大经,民可使繇之,虽不可使知之而勿过求焉。
此君子所以责己、责人、爱人之三术也。
术者,道之神妙。
有受教之心,虽蛮貊可教;为道既异,虽党类难相为类。
君子道大教弘而不为异端所辱者,当其可,乘其间而已。
大人所存,盖必以天下为度。
念之所存,万物一源之太和,天下常在其度内。
故孟子教人,虽货色之欲,亲长之私,达诸天下而后已。
天下之公欲,即理也;人人之独得,即公也。道本可达,故无所不可,达之于天下。
子而孚化之,
子,禽鸟卵也;孚,抱也。有其质而未成者,养之以和以变其气质,犹鸟之伏子。
众好者,翼飞之,
众好,喻禽鸟之少好者;翼飞,喻哺而长其翼,教之习飞也。志学已正而引之以达,使尽其才,犹鸟之教习飞。
则吾道行矣。
师道立,善人多,道明则行。
《张子正蒙注》卷四终
张子正蒙注卷五
至当篇
此篇推前篇未尽之旨而征之于日用,尤为切近。然皆存神知化之理所一以贯之者,所谓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也。篇内言易简、知几而归本于大经之正,学者反而求之于父子君臣之间,以察吾性之所不容已,则天之所以为天,人之所以为人,圣之所以为圣,无待他求之矣。
至当之谓德,百顺之谓福。
当于理则顺。于事至当,则善协于一,无不顺矣。事无所逆之谓福。
德者福之基,福者德之致,无入而非百顺,故君子乐得其道。
以德致福,因其理之所宜,乃顺也。无入不顺,故尧水、汤旱而天下安,文王囚、孔子厄而心志适,皆乐也,乐则福莫大蔫。小人以得其欲为乐,非福也。
循天下之理之谓道,得天下之理之谓德,
理者,物之同然,事之所以然也。显著于天下,循而得之,非若异端孤守一己之微明,离理气以为道德。
故曰:“易简之善配至德。”
至德,天之德也。顺天下之理而不凿,五伦百行,晓然易知而简能,天之所以行四时、生百物之理在此矣。
“大德敦化”,仁智合一,厚且化也;
敦,存仁之体也;化,广知之用也。大德存仁于神而化无不行,智皆因仁而发,仁至而智无不明。化者,厚之化也,故化而不伤其厚,举错而枉者直,此理也。
“小德川流”,渊泉时出之也。敔按:此言用涵于体,体著于用,小德大德,一诚而已。
渊泉则无不流,惟其时而已,故德以敦仁为本。
“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大者器,则小者不器矣。
器者,有成之谓。仁成而纯乎至善,为不逾之矩则。小德如川之流,礼有损益,义有变通,运而不滞,而皆协于至一,故任让、进退、质文、刑赏,随施而可。
德者,得也,凡有性质而可有者也。
得,谓得之于天也。凡物皆太和缊之气所成,有质则有性,有性则有德,草木鸟兽非无性无德,而质与人殊,则性亦殊,德亦殊尔。若均是人也,所得者皆一阴一阳继善之理气,才虽或偏而德必同,故曰“人无有不善”。
“日新之谓盛德”,过而不有,不凝滞于心知之细也。
日新盛德,乾之道,天之化也。人能体之,所知所能,皆以行乎不得不然而不居,则后日之德非倚前日之德,而德日盛矣。时已过而犹执者,必非自然之理,乃心知缘于耳目一曲之明尔,未尝不为道所散见,而不足以尽道体之弘。
浩然无害,则天地合德;
以理御气,周遍于万事万物,而不以己私自屈挠,天之健,地之顺也。
照无偏系,则日月合明;
以理烛物,则顺逆、美恶皆容光必照,好而知恶,恶而知美,无所私也,如日月之明矣。
天地同流,则四时合序;
因天之时,顺地之理,时行则行,时止则止,一四时之过化而日新也。
酬酢不倚,则鬼神合吉凶。
应天下以喜怒刑赏,善善恶恶各如其理,鬼神之福善祸淫无成心者,此尔。故鬼神不可以淫祀祷,君子不可以非道悦。
天地合德,日月合明,然后能无方体;能无方体,然后能无我。
方体,以用言;我,以体言。凡方而皆其可行之方,凡体而皆其可立之体,则私意尽而廓然大公,与天同化矣。无方体者,神之妙;无我者,圣之纯。
礼器则藏诸身,用无不利。
礼器,礼运曲礼之要。礼器于多寡、大小、高下、质文,因其理之当然,随时位而变易,度数无方而不立所尚以为体,故曰“礼器是故大备”,言尽其变以合于大常也。全乎不一之器,藏于心以为斟酌之用,故无不协其宜,而至当以成百顺。
礼运云者,语其达也;礼器云者,语其成也。
运云者,运行于器之中,所以为体天地日月之化而酬酢于人事者也。达,谓通理而为万事之本;成者,见于事物而各成其事也。
达与成,体与用之道合。
礼运,体也;礼器,用也。达则无不可成,成者成其达也。体必有用,显诸仁也。用即用其体,藏诸用也。达以成而成其所达,则体用合矣。
体与用,大人之事备矣。
体无不成,用无不达,大人宰制万物、役使群动之事备矣。
礼器不泥于小者,则无非礼之礼,非义之义。盖大者器,则出入小者,莫非时中也。
礼器备而斟酌合乎时位,无所泥矣;不备,则贵多有时而侈,贵寡有时而陋,贵高有时而亢,贵下有时而屈,自以为礼义,而非天理之节文,吾心之裁制矣。达乎礼之运,而合吉凶、高下以不逾于大中之矩,故度数之小,可出可入,用无不利。
子夏谓“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斯之谓尔。
出入,损益也。虽有损益,不逾天地日月运行各正之矩,非谓小节之可以自恣也。
礼器则大矣,
能备知礼器而用之,大人之事备矣。盖礼器云者,以天理之节文合而为大器,不倚于一偏者也。
修性而非小成者与!
性,谓理之具于心者;修,如修道之修,修著其品节也。修性而不小成,所以尽吾性之能而非独明其器数。
运则化矣,
礼运本天地日月之化而推行于节文,非知化者不能体。
达顺而乐亦至焉尔。
通达大顺,得中而无不和,则于多寡、大小、高下、质文之损益,曲畅人情之安矣。律吕之高下,人心之豫悦,此理而已。盖中和一致,中本于和而中则和,著于声容,原于神化,阴阳均而动静以时,所谓“明则有礼乐”也。故礼器以运为本。敔按:中本于和,谓时中本于太和。
“万物皆备于我”,言万物皆有素于我也;
素,犹豫也,言豫知其理而无不得。此孟子自言其所得之辞。
“反身而诚”,谓行无不慊于心,则乐莫大焉。
知之尽,则实践之而已。实践之,乃心所素知,行焉皆顺,故乐莫大焉。
未能如玉,不足以成德;未能成德,不足以孚天下。
如玉,表里纯善而无疵也。放道而行,非诚有其得于心者,虽善,不足以感人。
“修己以安人”,修己而不安人,不行乎妻子,况可忾于天下?
忾,气相感也。修己之尽者,成如玉之德,无私无欲而通天下之志;如其不然,刻意尚行,矫物以为高,妻子不可行也。德至则感通自神,岂以己之是临物之非哉!
“正己而不求于人”,不愿乎外之盛者与!
君子之不愿乎外,非恬淡寡欲而已,随所处而必居正,则自无外愿也。盛,谓道之大者。
仁道有本,近譬诸身,推以及人,乃其方也。
心备万物之理,爱之本也。推以及人,于此求之而已。
必欲博施济众,扩之天下,施之无穷,必有圣人之才,能弘其道。
用之大者因其才,性其本也,性全而才或不足,故圣人不易及。然心日尽则才亦日生;故求仁者但求之心,不以才之不足为患。
制行以己,非所以同乎人。必物之同者,己则异矣;必物之是者,己则非矣。
制行必极于至善,非人之所能企及也。德盛则物自化,己有善而必人之己若,则立异而成乎过。君子不忍人之不善,唯严于责己而已。
此节旧分为二,今合之。
能通天下之志者,为能感人心。圣人同乎人而无我,故和平天下,莫盛于感人心。
天下之人,嗜好习尚移其志者无所不有,而推其本原,莫非道之所许。故不但兵农礼乐为所必务,即私亲、私长、好货、好色,亦可以其情之正者为性之所弘。圣人达于太和缊之化,不执己之是以临人之非,则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无不可感也,所以天下共化于和。敔按:《易·咸卦彖》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张子引伸其义,见圣人之化天下,唯无朋从而光大故也。
道远人则不仁。
仁者,己与万物所同得之生理。倚其偏至之识才,可为人所不能为者,老、释是已。己与天下殊异而不相通,则一身以外皆痿痹也;发焉而为已甚之行,必惨薄而寡恩。
易简理得则知几,知几然后经可正。
易简,乾、坤之至德,万物同原之理。知此,则吾所自生微动之几,为万化所自始,皆知矣。即此而见君臣、父子、昆弟、夫妇、朋友天叙天秩不容已之爱敬,则亲、义、序、别、信,皆原本德性以尽其诚,而无出入、过不及于大经之中。盖惟尽性者为能尽伦,非独行之士,一往孤行之忠孝也。
天下达道五,其生民之大经乎!经正则道前定,事豫立,不疑其所行,利用安身之要莫先焉。
终身所行,自此五者而外无事,仁民、爱物、制礼、作乐,全此五者而已。五者豫立,则推行万事,无不安利;舍此则妄揣冥行,事赜而志乱,吉凶悔吝莫知所从。张子推天道人性变化之极而归之于正经,则穷神知化,要以反求大正之中道,此繇博反约之实学,《西铭》一此意广言之也。
性天经,然后仁义行,故曰:“有父子、君臣、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性天经者,知大伦之秩叙自天,本吾性自然之理,成之为性,安焉而无所勉强也。能然,则爱敬之用扩充而无不行矣。礼义,仁义之用也,舍五者而泛施之,礼伪而义私,冥行而鲜当,刑名、法术之所以违天、拂人、戕仁义也。
仁通极其性,故能致养而静以安;
仁者,生理之函于心者也;感于物而发,而不待感而始有,性之藏也。人能心依于仁,则不为物欲所迁以致养于性,静存不失。
义致行其知,故能尽文而动以变。
义者,心所喻之物则也;知者,仁所发见之觉也。诚之明,知之良,因而行之,则仁之节文具而变动不居,无所往而非仁矣。
此章言义所以成仁之用,行无非义,则尽仁而复性矣。
义,仁之动也;流于义者于仁或伤。
仁存而必动,以加于物,则因物之宜而制之。然因物审处,则于本体之所存有相悖害者矣。故处物必不忘其静之所函,而屡顾以求安。
仁,体之常也;过于仁者于义或害。
体之常者,贯动静而恒也。乃方动而过持以静,则于事几之变失矣。故必静存万里、化裁不滞之圆神,曲成万物而不遗。
此章言仁义之相为体用,动静、刚柔以相济而不可偏也。
立不易方,安于仁而已乎!
乎,叹美之辞。随所立而不易其方,义也。然唯安于仁者,动而不失其静之理,故虽遇变而恒贞。
此章言仁所以立义之体,仁熟则义自正矣。以上三章,互相发明仁义合一之理。盖道之所自行,德之所自立,原其所本,则阴阳也,刚柔也,仁义也,当其缊而太和,初未尝分而为两;尽性合天者,得其合一、两在之神,则义不流,仁不过,而天下之理无不得。若徒袭仁义之迹,则或致两妨,故学者以存神为要。《易》以仁配阴,以义配阳,释者纷纭,唯此以一静一动为言,发明特切。然在天,在地,在人,理同而撰异,初不可画然分属,读者得意而舍迹可也。
安所遇而敦仁,故其爱有常心,有常心则物被常爱也。
安遇所以自处,敦仁则必及物。然人之所以不能常其爱者,境遇不齐而心为之变;心为境迁,则虽欲敦爱,而利于物者恐伤于己,仁不容不薄矣。若得丧安危,无遇不安,则苟可以爱而仁无所吝,一言一介,无迁就规避之心,不必泽及天下而后为仁也。
大海无润,因暍者有润;至仁无恩,因不足者有恩。乐天安土,所居而安,不累于物也。
无恩者,非以为恩于物而施之,爱犹大海,非为润人之渴而有水也。君子自存其仁,不为境迁,则物不能累己,而己亦不致为物之累,则因物之利而利之而已。若沾沾然以为恩于物为功,则必需势位以行爱而爱穷。
爱人然后能保其身,张子自注:寡助则亲戚畔之。能保其身则不择地而安;张子自注:不能有其身,则资安处以置之。不择地而安,盖所达者大矣;
四海之广,古今之变,顺逆险阻,无不可行矣。
大达于天,则成性成身矣。
大而化之,仁熟而无土不安,合于天德之无不覆,圣矣。无所遇而不安于性,以成身也。故舜之饭糗茹草,与为天子一也;孔子之困厄,与尧、舜一也。通乎屈伸而安身利用,下学而上达矣。
此章之指,言近而指远,尤学者所宜加省。
上达则乐天,乐天则不怨;下学则治己,治己则不无尤。
上达于天,屈伸之理合一,而不疑时位之不齐,皆天理之自然,富贵厚吾生,贫贱玉吾成,何怨乎!治己则去物之累,以责人之心责己,爱己之心爱人,不见人之可尤矣。圣之所以合天安土,敦仁而已。
不知来物,不足以利用;
来物,方来之事也。人之所以不利用者,据现在之境遇而执之也,若知将来之变不可测而守其中道,则无不利矣。
不通昼夜,未足以乐天。
屈伸往来之理,莫著于昼夜。昼必夜,夜必昼,昼以成夜,夜以息昼,故尧、舜之伸必有孔子之屈,一时之屈所以善万世之伸,天之所命无不可乐也。
圣人成其德,不私其身,故乾乾自强,所以成之于天尔。
身者,天之化也;德者,身之职也。乾乾自强,以成其德。以共天职,而归健顺之理气于天地,则生事毕而无累于太虚,非以圣智之功名私有于其身,所遇之通塞何足以系其念哉!
君子于仁圣,为不厌,诲不倦,然且自谓不能,盖所以为能也。
仁圣之道,乾乾不息而已。
能不过人,故与人争能,以能病人;
少有所得,则其气骄;广大无涯,则其志逊。
大则天地合德,自不见其能也。
时行物生,岂以今岁之成功自居,而息其将来之化哉!
君子之道达诸天,故圣人有所不能;
道通于天之化,君子之所必为著明;而天之盛德大业,古今互成而不迫,生杀并行而不悖,圣人能因时裁成,而不能效其广大。
夫妇之智淆诸物,故大人有所不与。
夫妇之智偶合于道,而天明孤发,几与蜂蚁之君臣、虎狼之父子相杂,故自经沟渎之信,从井救人之仁,夫妇能之而大人弗为,大人贞一以动也。
匹夫匹妇,非天之聪明不成其为人。
非能自立人道,天使之然尔。
圣人,天聪明之尽者尔。
天之聪明,在人者有隐有显,有变有通,圣人以圣学扩大而诚体之,则尽有天之聪明,而视听无非理矣。
大人者,有容物,无去物;有爱物,无徇物,天之道然。
大人不离物以自高,不绝物以自洁,广爱以全仁,而不违道以干誉,皆顺天之理以行也。
天以直养万物,
万物并育于天地之间,天顺其理而养之,无所择于灵蠢、清浊,挠其种性,而后可致其养直也。
代天而理物者,曲成而不害其直,斯尽道矣。
道立于广大而化之以神,则天下之人无不可感,天下之物无不可用,愚明强柔,治教皆洽焉,声色货利,仁义皆行焉,非有所必去,有所或徇也。若老、释之徒,绝物以孤立,而徇人以示爱,违天自用,不祥久矣。
志大则才大事业大,故曰“可大”,又曰“富有”;志久则气久德性久,故曰“可久”,又曰“日新”。
志立则学思从之,故才日益而聪明盛,成乎富有;志之笃,则气从其志,以不倦而日新,盖言学者德业之始终,一以志为大小久暂之区量,故《大学》教人,必以知止为始,孔子之圣,唯志学之异于人也。天载物,则神化感通之事,下学虽所不逮,而志必至焉,不可泥于近小,以苶其气而弃其才也。
清为异物,和为徇物。
清之过,和之流也。
金和而玉节之则不过,知运而贞一之则不流。
金坚玉白,而养之以和,节之以润,则至清而不异,智能运物,而恒贞于一,则至和而不徇,孔子之所以圣不可知,其涵养德性者密也。
此章上二句旧分一章,“金和”以下连下章,今正之。
道所以可久可大,以其肖天地而不离也;
肖其化则可大,乾乾不息而不离则可久。
与天地不相似,其违道也远矣。
意欲之私,限于所知而不恒,非天理之自然也。释、老执一己之生灭,畏死厌难,偷安而苟息,曲学拘闻见之习而不通于神化,以自画而小成,邪正虽殊,其与道违一也。“道二,仁与不仁而已”,天与人之辨焉耳。
久者一之纯,大者兼之富。
不杂以私伪,故纯;久,非专执不化也。穷天地万物之理,故富;大,非故为高远也。兼之富者,合万于一;一之纯者,一以贯万。一故神,两在故不测,下学而上达矣。
大则直不绞,方不刿,故不习而无不利。
大则通于万理而无不顺,直不伤激,方不矫廉,坤之六二,居中得正,刚柔合德,纯一而大,天下之理皆伸而情皆得,故无不利。
易简然后能知险阻,
以险阻之心察险阻,则险阻不在天下而先生于心,心有险阻,天下之险阻愈变矣。以乾之纯于健,自强而不恤天下之险,其道易;以坤之纯于顺,厚载而不忧天下之阻,其道简。险阻万变,奉此以临之,情形自著,而吾有以治之矣。
易简理得,然后一以贯天下之道。
险阻可通,况其大常者乎。
易简故能说诸心,知险阻故能研诸虑;
道在己而无忧,故悦,悦而忧惑不妄起,则所虑者正而自精。不然,在己无大常之理,物至情移,愈变而愈迷矣。
知几为能以屈为伸。
几者,动静必然之介,伸必有屈,屈所以伸,动静之理然也。以屈为伸,则善吾生者善吾死,死生不易其素,一以贯久大之德矣。《乾》之“知存亡进退而不失其正”,《坤》之“先迷后得”,所以平天下之险阻也。
“君子无所争”,彼伸则我屈,知也。
阴阳、柔刚,迭相为屈伸,君子、小人各乘其时,知者知此,则量自弘矣。
彼屈则吾不伸而自伸矣。
彼屈则我自伸,不待鸣其屈以求伸。
又何争!
屈亦无争,伸亦无争,保吾大正而已。
无不容然后尽屈伸之道,至虚则无所不伸矣。
于人有君子小人,于世有治乱,于己有富贵、贫贱、夷狄、患难,天地之化至大,其屈伸非旦夕之效也。人所以不能尽屈伸之道者,遇屈则不能容也。至虚,则古今如旦暮,人我如影响,交感于太和之中而神不损。龙蛇蛰而全身,尺蠖之伸在屈,浩然之气,亘古今而常伸。“言忠信,行笃敬,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利害于我何有焉?
“君子无所争”,知几于屈伸之感而已。
屈伸必相感者也,无待于求伸,而又何争!
“精义入神”,交神于不争之地,顺莫甚焉,利莫大焉。“天下何思何虑”,明屈伸之变,斯尽之矣。
精义,则伸有伸之义,屈有屈之义,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入神者,否泰消长之机化有变而神不变。故六十四象而乾、坤之德在焉,阴阳之多少,位之得失,因乎屈伸尔。知达于此,理无不顺,用无不利矣。彼与物争者,唯于天下生其思虑,而不自悦其心,研其虑,故憧憧尔思而不宁,唯己小而天下大,异于大人之无不知而无不容也。
此章旧分为二,今合之。
胜兵之胜,胜在至柔,明屈伸之神尔。
兵以求伸者也,而胜以柔,屈伸相感之神,于斯见矣。善为国者不师,至于用兵争胜,至能全体屈伸之神,窥见其几而已。老氏遂奉此以为教,欲伸固屈,以柔胜刚,与至虚能容之诚相违远矣。读者当分别观之。
敬斯有立,有立斯有为。
庄敬自持,而后耳目口体从心而定其物,则卓然知有我之立于两间,不因物而迁矣。有我而备万之诚存焉,奉此以有为而仁义行。
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
敬者,礼之神也,神运乎仪文之中,然后安以敏而天下孚之。
“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仁之至也,爱道之极也。
敛情自约以顺爱敬之节,心之不容己而礼行焉;不崇己以替天下,仁爱之心至矣。故复礼为为仁之极致,心之德即爱之理也。
己不勉明,则人无从倡,道无从弘,教无从成矣。
既明其理,尤详其事,君子之所以耄而好学,有余善以及天下后世也。
礼,直斯清,挠斯昏,
顺天理自然之节文为直;众论起而挠之,奉吾直而折之乃不乱。欧阳修、张孚敬皆成乎一说,惟其曲而不直也。敔按:《濮议》及《兴献帝谥说》,行乎一时而理不顺乎人心,故曰“曲而不直”。
和斯利,乐斯安。
顺心理而直行,和于人心而己心适矣;安而利,孰得而挠之!退让为节,直清为守,合斯二者而后可以言礼。
将致用者,几不可缓;
心之初动,善恶分趣之几,辨之于早,缓则私意起而惑之矣。
思进德者,徙义必精;
辨其几,则已取义矣;而义必精而后尽理之极致,故进此而研之以充类至尽。
此君子所以立多凶多惧之世,乾乾德业,不少懈于趋时也。
义精,则有以处凶惧而无不正矣。趋时者,与时行而不息,宵昼瞬息,皆有研几徙义之功也。
“动静不失其时”,义之极也。
动静,以事言,谓行止进退也。不失其时者,顺天下之大经,合于时之中,研几速而徙义精,一于正也。
义极则光明著见,
晓然可以对于天下后世而无不白之隐。
唯其时,物前定而不疚。
物,事也。前定者,义精而诚立,因时必发而皆当。
有吉凶利害,然后人谋作,大业生;
此屈伸相感之机也。故尧有不肖之子,舜有不顺之亲,文王有不仁之君,周公有不轨之兄,孔子有不道之世,皆惟其时而精其义,归于大正。
若无施不宜,则何业之有!
无施不宜,所遇皆顺也。知此,则不怨不尤,而乐天敦仁于不息矣。
“天下何思何虑”,行其所无辜,斯可矣。
所谓天下有道不与易也。处变则不怨尤,处常则不妄作,皆与时偕行之精义,非以己意思虑之。
旧本分为二,今合之。
知崇,天也,形而上也;通昼夜而知,其知崇矣。
知崇者,知天者也,知形而上之神也。化有晦明而人用为昼夜,神则不息,通昼夜而无异行;略屈伸之迹而知其恒运之理,知合于天,崇矣。时有屈伸而君子之神无间,《易》曰“知崇法天”,法其不息也。
知及之而不以礼性之,非己有也。
礼之节文见于事为,形而下之器,地之质也。性,安也。形而上之道,有形而即丽于器,能体礼而安之,然后即此视听言动之中,天理流行而无不通贯,乃以凝形而上之道于己,否则亦高谈性命而无实矣。
故知礼成性而道义出,如天地位而易行。
知极于高明,礼不遗于卑下,如天地奠位而变化合一,以成乎乾、坤之德业,圣学所以极高明而道中庸也。
知德之难言,知之至也。
天下之所言者,道而已。德则通极于天,存之以神,和之于气,至虚而诚有,体一而用两;若倚于一事一念之所得而畅言之,则非德矣。知已至,乃知其言之难。
孟子谓“我于辞命而不能”,又谓“浩然之气难言”。《易》谓“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又以尚辞为圣人之道,非知德,达乎是哉?
圣贤知德之难言,然必言之而后自信其知之已至,故以尚辞为道之极致。“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修辞立诚”,言其所自知,非中人以下所可与闻也。
黯然,修于德也;
入德以凝道。
的然,著于外也。
附托于道而不知德。
作者篇
此下四篇,皆释《论语》《孟子》之义,其说有与程、朱异者。盖圣贤之微言大义,曲畅旁通,虽立言本有定指,而学者躬行心得,各有契合,要以取益于身心,非如训诂家拘文之小辨。读者就其异而察其同,斯得之矣。
“作者七人”,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制法兴王之道,非有述于人者也。
周监于二代,则亦述而已矣。夫子言此,以明作者既盛,则道在述而不容更作。若嬴秦之坏法乱纪与异端之非圣诬民,皆妄作之过也。
以知人为难,故不轻去未彰之罪;以安民为难,故不轻变未厌之君。
谓尧不知诛四凶也。变者,诛其君而别立君,谓三苗也;三苗不服,民犹从之。
及舜而去之,
摄位时事。
尧君德,故得以厚吾终;舜臣德,故不敢不虔其始。
君以容蓄厚载为德,臣以行法无私为德,所以皆合时中。
“稽众舍己”,尧也;“与人为善”,舜也;“闻善言则拜”,禹也;“用人惟己,改过不吝”,汤也;“不闻亦式,不谏亦入”,文王也。
“惟己”,当作“惟其贤”。不闻、不谏,谓不待闻人之谏而旁求众论也。圣人之德,一于无我,至虚而受天下之善。
“别生分类”,孟子所谓“明庶物、察人伦”者与!
人物同受太和之气以生,本一也;而资生于父母、根荄,则草木鸟兽之与人,其生别矣。人之有君臣、父子、昆弟、夫妇、朋友,亲疏上下各从其类者分矣。于其同而见万物一体之仁,于其异而见亲亲、仁民、爱物之义,明察及此,则繇仁义行者皆天理之自然,不待思勉矣。
“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所过者化也,与人为善也,隐恶也,所觉者先也。敔按:所过者化,谓感人以诚;所觉者先,谓察理独精。
“象忧亦忧,象喜亦喜”之心,诚信之不可测者也,故必疑其为伪。约略言之,想见其心有此四者。盖圣人之心,大公无我,唯至仁充足,随所感通,即沛然若决江河而莫御,于天下且然,而况其弟乎!
“好问”,“好察迩言”,“隐恶扬善”,“与人为善”,“象忧亦忧,象喜亦喜”,皆行其所无事也,过化也,不藏怒也,不宿怨也。
圣人之心,纯一于善,恶之过于前,知其恶而已,不复留于胸中以累其神明,恶去而忘之矣。善则留,恶则去,如天地虽有不祥之物而不以累其生成。学者知此,则恶称人之恶而勿攻;若其恶不仁虽至,乃唯以自严而不加乎其身;所以养吾心之善气而泯恶于无迹,善日滋而恶日远,诚养心之要也。
舜之孝,汤、武之武,虽顺逆不同,其为不幸均矣。
瞽瞍底豫,顺也;桀放、纣诛,逆也。
明庶物,察人伦,然后能精义致用,性其仁而行。
舜惟一率其所生之性而审于亲疏轻重之辨,故人悦之,天下将归,皆不足以易其孺慕,而一言一动一举念之间,无非曲尽其为子之义,故坦然行之,无所忧疑,而终至于底豫,所谓性之也。
汤放桀,有惭德而不敢赦,执中之难也如是。
欲赦之则可无惭,而负上帝求莫之心;欲不赦则顺乎天,而于己君臣之义有所不安,择于二者之中,轻重之权衡难定,故虽决于奉天讨罪,而惭终不释。
天下有道而已,在人在己不见其有间也,“立贤无方”也如是。
乃其得天下以后不以己意行爵赏,明其本志唯在化无道为有道,与天下之贤者共治之,而昔之致讨有罪,非己私而可无惭于天下,曲折以合于义,所谓反之也。事至于不幸,虽圣人难之矣。明物察伦以安于仁,此易简之理所以配至德,非汤、武之所几及也。
“立贤无方”,此汤之所以公天下而不疑;
初行放伐之时,必且疑贤者之效尤,汤唯无求固其位之心,故天下安之。汉诛功臣,宋削藩镇,皆昧屈伸之义而己私胜也。
周公所以于其身望道而必吾见也。
旧注:“周公”上疑有“坐以待旦”四字。
“帝臣不蔽”,言桀有罪,己不敢违天纵赦;既已克之,今天下莫非上帝之臣,善恶皆不可掩,惟帝择而命之,己不敢不听。
汤放桀而不即自立,欲唯天所命、民所归而戴之为君,其公天下之心如是。所以既有天下之后,立贤无方,不倚亲臣为藩卫,如周之监殷,张子以此独称汤而略武王。
“虞、芮质厥成”,讼狱者不之纣而之文王。文王之生所以縻系于天下,繇于多助于四友之臣故尔。
縻系,为人所系属。文王无求天下归己之心,乃四友之臣宣其德化,而天下慕之尔。
以杞包瓜,文王事纣之道也。
杞柳为筐也,瓜易坏者,包椷而藏之,使无急坏。
厚下以防中溃,尽人谋而听天命者与!
纣之无道极矣,周虽不伐,天下必有起而亡之者。文王受西伯之命,以德威镇天下,故文王不兴师,天下不敢动,厚集其势,防中溃之变,所为尽人谋以延商者至矣。必天命之不可延而后武王伐之,天之命也,非己所愿也,斯其所以为仁至义尽,而执中无难,非汤、武之所可及与!
上天之载,无声臭可象,正惟仪刑文王,当冥契天德而万邦信悦。
文王之德,天德也,故法文王即合天载,求诸有可效者也。天之聪明自民聪明,故万邦作孚为契天之验。
故《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心存文王之所以为文,则神明之德在矣。
不以声色为政,不革命而有中国,默顺帝则而天下自归者,其惟文王乎!
不以声色为政者,非废声色也;有其心乃有其事,则物无不诚,而不于号令施为求民之从。其顺帝则以孚民志者,皆积中发外,因时而出,天下自悦而信之。
可愿可欲,虽圣人之知,不越尽其才以勉焉而已。
越,过也。圣人之愿欲广大,而不过尽其才之所可为,人道尽而帝则顺,屈伸因乎时也。
故君子之道四,虽孔子自谓未能;博施济众,修己安百姓,尧、舜病诸。是知人能有愿有欲,不能穷其愿欲。
有愿欲而欲穷极之,墨、释所以妄而淫。
“周有八士”,记善人之富也。
富,众也;贤才出,国所以昌。
重耳婉而不直,小白直而不婉。
婉则谲,直则正;故君子之道恒刚,小人之道恒柔;刚以自遂,柔以诱人。
鲁政之弊,驭法者非其人而已;齐而管仲,遂并坏其法,故必再变而后至于道。
法存则待人以修明之而已;法坏而欲反之于正,条理不熟,既变其法,又待其人,必再变而后习而安之。法者,先王礼乐刑政之大经,如《中庸》所谓“九经”是也。
孟子以智之于贤者为有命,如晏婴智矣,而独不智于仲尼,非天命邪!
性命于天,而才亦命于天,皆命也。晏婴才有所蔽,不足以至于孔子之广大,若是非之性则无以异也。仁义礼智之体具于性,而其为用必资于才以为小大偏全。唯存神尽性以至于命,则命自我立,才可扩充以副其性,天之降才不足以限之。故君子于此,以性为主而不为命之所限。
山节藻棁为藏龟之室,祀爰居之义,同归于不智,宜矣。
龟虽神物,而神非以其形也;媚其形器,不足以知神之所在,则与祀海鸟之愚同。
使民义,不害不能教当作“养”;爱犹众人之母,不害使之义。礼乐不兴,侨之病与!
义与爱,不相悖而相成,子产庶几知阴阳屈伸合同而化之道,则礼乐之兴达此而行尔。病而未能,故谓其有君子之道,言已得其道而惜其未成也。
献子者忘其势,五人者忘人之势;不资其势而利其有,然后能忘人之势。
人之势于己何有;而不忘之,必其资而利之也。无所求,则见有道而已。
若五人者有献子之势,则反为献子之所贱矣。
己忘之而人顾不能忘,此流俗之所以可贱也。
颛臾主事东蒙,既鲁地,则是已在邦域之中矣,虽非鲁臣,乃吾杜稷之臣也。
诸侯祀境内山川,而社稷为群祀之主,则颛臾必供祀事于鲁。《诗》称“锡之附庸”,其为供祀之臣可明矣。
《张子正蒙注》卷五终
张子正蒙注卷六
三十篇
三十器于礼,非强立之谓也。
尽其用之谓器,无动非礼,则立人之道尽矣。
四十精义致用,时措而不疑。
礼之所自出,义之当然也,精之,则尽变矣。
五十穷理尽性,至天之命,然不可自谓之至,故曰知。
义者因事而措理,则其合一之原也。理原于天化之神而为吾性之所固有,穷极其至,一本而万殊,则吾之所受于天者尽,而天之神化,吾皆与其事矣。不可谓至者,圣人自谦之辞。知,犹与闻也。
六十尽人物之性,声入心通。
合天之化而通之于物理,则人物之志欲情理,皆知其所自而随感即通,处之有道矣。物之相感也莫如声,声入心通,不待形见而早有以应之。
七十与天同德,不思不勉,从容中道。
穷理尽性之熟也。圣功之极致,与天合德,而其所自成,则以执礼精义为上达之本。盖礼,器也,义,器与道相为体用之实也;而形而上之道丽于器之中,则即器以精其义,万事万物无不会通于至诚之变化,故曰:“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天之为德,不显于形色,而成形成色,沦浃贯通于形色之粗,无非气之所流行,则无非理之所昭著。圣功以存神为至,而不舍形色以尽其诚,此所以异于异端之虚而无实,自谓神灵而实则习不察、行不著也。
常人之学,日益而不自知也。
学则必有益矣;闻见之力忽生其心,故不自知其所以益。
仲尼学行习察,异于他人,
学则行之而无所待,习则察其所以然,是其圣性之自然合道;而所志者天德,闻见日启而不恃闻见以知,皆诚于德而明自诚生也。
故自十五至于七十,化而知裁,其德进之盛者与!
学而行,无滞于行,则已行者化;习而察,则不执所习,而参伍以尽其变,故不执一德而裁成万理;德进之盛,殆繇此与!盖循物穷理,待一旦之豁然,贤者之学,得失不能自保,而以天德为志,所学皆要归焉,则一学一习皆上达之资,则作圣之功当其始而已异。此张、朱学诲之不同,学者辨之。
穷理尽性,然后至于命;尽人物之性,然后耳顺,与天地参;无意、必、固、我,然后范围天地之化,从心而不逾矩;
知命,从心,不逾矩,圣德之效也。有圣学而后圣德日升,圣学以穷理为之基,而与天地参者,灼见天地之神,穷理之至也。
老而安死,然后不梦周公。
此七十后圣心之妙也。范围天地之化,则死而归化于天,无不安者,屈伸自然无所庸其志也。《诗》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此之谓与!
从心莫如梦。
物无所感,自然而如其心之所志。
梦见周公,志也;
志则非时位所能为而志之。
不梦,欲不逾矩也,
矩,天则也。范围天地之化,屈伸行止,无往而不在帝则之中,奚其逾!
不愿乎外也,
无往而非天理,天理无外,何逾之有!
顺之至也,
于天皆合,则于物皆顺。
老而安死也。
顺自然之化,归太和缊之妙,故心以安。
故曰:“吾衰也久矣。”
形衰将屈,神将伸也。
困而不知变,民斯为下矣;不待困而喻,贤者之常也。
未尝处困而能喻乎道,贤矣。然困常而常,则喻其当然,而屈伸动静之变有不察者。
困之进人也,为德辨,为感速,孟子谓“人有德慧术知者存乎疢疾”,以此。
困之中必有通焉,穷则变,变则通。不执一之道,惟困而后辨之,人情物化变而有常之理,亦惟困而后辨之,故曰其德辨。心极于穷,则触变而即通,故曰其感速。不待困而喻者,知其大纲,忘其条理,因循故常,虽感亦不能速辨。
自古困于内无如舜,困于外无如孔子。以孔子之圣而下学于困,则其蒙难正志,圣德日跻,必有人所不及知而天独知之者矣,故曰:“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
无生安之可恃而不倚于学,迫其神明以与道合,下学之事也。正志者,正大经也。万变而反于大经,非贤者以下所知,惟天屈伸聚散,运行于太极之中,具此理尔。义日精,仁日熟,则从心不逾,困之所得者深矣。然则处常而无所困者,将如之何?境虽通而一事一物之感,一情一意之发,严持其心。临深履薄而不使驰驱,以研几于极深而尽性于至隐,则安利之境,不忘困勉之心,圣功在是。故知不待困而喻者,虽贤于人,终不可至于圣也。
“立斯立,道斯行,绥斯来,动斯和”,从欲风动,神而化也。
存礼乐刑政之神而达其用,以尽人物之性,与天之曲成万物者通理,则民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而感动于不容已者矣。
仲尼生于周,从周礼,故公旦法坏,梦寐不忘为东周之意;使其继周而王,则其损益可知矣。
礼随时为损益,义之所以精也,中道也,大经也。为周人则志周礼,继周王则且必变通之。
滔滔忘反者,天下莫不然,如何变易之?
述桀溺之意,所言亦近是。
“天下有道,丘不与易。”知天下无道而不隐者,道不远人;且圣人之仁,不以无道必天下而弃之也。
道不远人,有人斯可行道,定公之君,季斯之臣,三月而鲁大治,非孔子与以所本无也。即不我用,圣人不忍弃之。天不以嚚讼而夺小人之口体,不以淫邪而夺小人之耳目,自尽其化而已。
仁者先事后得,先难后获,故君子事事则得食;不以事事,“虽有粟,吾得而食诸!”仲尼少也国人不知,委吏乘田得而食之矣;及德备道尊,至是邦必闻其政,虽欲仕贫,无从以得之。
位望既尊,不可复为卑官。
“今召我者而岂徒哉”,庶几得以事事矣,而又绝之,是诚系滞如匏瓜不食之物也。
人不能不食,虽圣人必以事食;不能不食,则不能不事,故急于事,不轻绝人。此言虽浅,而学者以此存心,则饱食终身,为天地民物之累,亦尚知愧乎!
不待备而勉于礼乐,“先进于礼乐”者也;
先,谓未备物而急于行;后,谓备物而后行。礼乐不可斯须去身,故急于行者不待物之备。
备而后至于礼乐,“后进于礼乐”者也。
治定制礼,功成作乐,圣人而在天子之位,乃建中和之极。君子、野人,以位言。
仲尼以贫贱者必待文备而后进,则于礼乐终不可得而行矣,故自谓野人而必为,所谓“不愿乎其外”也。
素位行道,而无所待于大行。
功业不试,则人所见者艺而已。
艺,六艺也。圣人之德,非人所可测,则人见其功;道不行,则人但见其艺。功与艺有大小,而盛德之光辉不可掩,则一也。
凤至图出,文明之祥,伏羲、舜、文之瑞不至,则夫子之文章知其已矣。
文章,谓制礼作乐、移风易俗之事。圣德默成万物,不因隐见而损益,文章则不可见也。
鲁礼文阙失,不以仲尼正之,如有马者不借人以乘习。
借,犹请也。谓马未驯习,必假请善御者调习之乃可乘,喻鲁君不能正礼乐,当假夫子修习之。
不曰礼文而曰“史之阙文”者,祝史所任,仪章器数而已,举近者而言约也。
浅近易知者且阙失之,况其大者。“犹及”,谓力能任之;“今亡矣夫”,叹其终不可得而正矣。
师挚之始,乐失其次,徒洋洋盈耳而已焉。
有声无律,则其音滥。
夫子自卫反鲁,一尝治之,其后伶人贱工识乐之正。及鲁益下衰,三桓僭妄,自太师以下,皆知散之四方,逾河蹈海以去乱。圣人俄顷之助,功化如此。“用我者期月而可”,岂虚语哉!
圣人顺大经而存神,故感心之速如此。
“与与如也”,君或在朝在庙,容色不忘向君也。
与与,相授貌。心尽乎君,则容色不贰。
“君召使摈,趋进翼如”;张子自注:此翼如,左右在君也。
向君而趋,如两翼之夹身也。知非张拱者,近君不宜自为容。
“没阶,趋进翼如”;张子自注:张拱如翔。“进”字衍文。
文同而义异,上以向君,下以自饬也。
“宾不顾矣”,相君送宾,宾去则白曰“宾不顾而去矣”,纾君敬也。
敬无所施而过于恭,则自辱。
上堂如揖,恭也;
致圭于主,君当尽其恭。
下堂如授,其容纾也。
受命于君,已执圭而反于次,敬可少纾矣。
冉子请粟与原思为宰,见圣人之用财也。
财以成用,当其可则义精矣。
圣人于物无畔援,虽佛肸、南子,苟以是心至,教之在我尔,不为己甚也如是。
畔援,君子必与君子为类,交相倚也。圣人尽人物之性,在我者无不诚,不倚于物,故不为已甚,绝恶人以自表异。
“子欲居九夷”,不遇于中国,庶遇于九夷,中国之陋为可知。
九夷之陋陋于文,中国之陋陋于心。
欲居九夷,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可行,“何陋之有!”
圣人之化不可测,而大经之正,立诚而已矣。
栖栖者,依依其君而不能忘也。
疑微生亩之言,因孔子迟迟去鲁而发。
固,犹不回也。
执一必往之念,去则不可止。
仲尼应问,虽叩两端而竭。
即下学之中,具上达之理。
然言必因人为变化。所贵乎圣人之词者,以其知变化也。
尽人之性而知之明,则原于善而成乎偏者,洞知其所自蔽,因其蔽而通之,变化无方而要归于一,是其因人而施之教,未尝不竭尽上达之旨矣。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不惮卑以求富,求之有可致之道也;
此小人之设心则然。
然则乃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
曲谕小人,使知返而自安于命。
爱人以德,喻于义者常多,故罕及于利;
圣人之徒,正义而不谋利,无庸复与言利。
尽性者方能至命,未达之人,告之无益,故不以亟言;
求道于天而不求道于己,无益于进德。
仁大难名,人未易及,故言之亦鲜。
尽天下之理,皆吾心之恻然而动,不容已者;执事以言之,则倚于一曲而不全。
颜子于天下,“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
诚立而几明,则自知审,而即以验天下,无不知也;因人之不善以自警,则终身不行。
故怒于人者,不使加乎其身;愧于己者,不辄贰之于后也。
人有不善,则怒之矣;己不效尤,不使人将怒己,故曰不迁。贰,犹复也。此颜子力行之功,故夫子许为好学之实。
颜子之徒,隐而末见,行而未成,
未仕,故道不达;早亡,所求之志未竟。
故曰:“吾闻其语而未见其人也。”
所以知此为颜子之类言者,以用舍行藏知之。
“用则行,舍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颜子龙德而隐,故遁世不见知而不悔,与圣者同。
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颜子之学,见龙之德也,可以利见,而时在潜则潜,所学者圣学,故道同于圣。
龙德,圣修之极也;
修之极而圣德纯,则屈伸一致而六龙可御。
颜子之进,则欲一朝而至焉,“可谓好学也已矣”。
所谓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也。大学之道,止于至善;近小自期,非学也。
“回非助我者”,无疑问也;
大其心而正大经,则虽所未知,而闻言即贯,无疑则无容问矣。
有疑问,则吾得以感通其故而达夫异同者矣。
道有异同,推其异以会其同,学者当自求而得之。待教而喻,虽达异同,其所达者犹有方也。圣人因问而曲尽教思之无穷,然非学者进德之实益。
“放郑声,远佞人。”颜回为邦,礼乐法度不必教之,惟损益三代,盖所以告之也。
“三”,当作“四”。言行,言乘,言服,言韶舞,则皆现成之辞。是其度数文章,颜子皆已知之,不待详教,但告之损益而已。
法立而能守,德则可久,业可大;郑声、佞人能使为邦者丧所以守,故放远之。
德立而业成,于君道无憾矣。以郑声、佞人为不足虑而姑置之,终为盛德之累,且潜移风会而不知。唯守之纯一,而淫邪之微疵必谨,则居心一,百官正,风俗醇,可久可大之道,纯王之德也。
“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
二者疑于不相通。
盖“士而怀居,不可以为士”,必也去无道,就有道。
春秋之世,诸侯之国皆可仕,故不当怀土重迁而必去之。
遇有道而贫且贱,君子耻之。举天下无道,然后穷居独善,不见知而不悔,
夫子所以周流列国而后反鲁以老。
《中庸》所谓“惟圣者能之”,仲尼所以独许颜回“唯我与尔为有是”也。
无我之至,龙德而时中,夫子圣而颜子以此为学。
仲繇乐善,故车马衣裘,喜与贤者共敝;
子路所友,必其贤也;乐人之善,外见之仁也。
颜子乐进,故愿无伐善施劳;
进而不已,不见有可伐可施,乐己之进无穷,内修之仁也。
圣人乐天,故合内外而成其仁。
天者,理之无间者也。安之,信之,怀之,内尽于己者至;老安,友信,少怀,外及于物者弘。合于己而己无非天,颜子所欲进者此,而未逮尔。
子路礼乐文章,未足尽为政之道,以其重然诺,言为众信,故“片言可以折狱”,如《易》所谓“利用折狱”,“利用刑人”,皆非爻卦盛德,适能是而已焉。
《噬嗑》啮而合,非天理之自然;《蒙》三未出乎险,圣功不就,皆非盛德事。
颜渊从师,进德于孔子之门;孟子命世,修业于战国之际,此所以潜见之不同。
命世,世无人而已任责于天也。二子皆学孔子,而因时为位,无成心以执一,所以为善学。
犁牛之子,虽无全纯,然使其色骍且角,纵不为大祀所取,
大祀为郊庙。
次祀小祀终必取之,言大者苟立,人所不弃也。
大者,大节不失也。此教仲弓以用人之道,与“先有司、赦小过”意同。
有德篇
此篇亦广释《论》《孟》之义而开示进修之方,尤切身心之用,诚学者所宜服膺也。
“有德者必有言”,能为有也;
言以垂世立教,兴起天下而天下赖之,圣贤所以死而不亡。
“志于仁而无恶”,能为无也。
不以己私累天下,天下无所损,安而忘之。张子此言,以警学者至矣。纵欲趋利,则天下求无其人而不得,是人类之狼虿也。
行修言道,则当为人取。
道,顺于道也。取,取法也。
不务徇物强施以引取乎人,故往教妄说,皆取人之弊也。
君子之教,思无穷而道在己,则有志者自来取法;若不可与言而与言,必姑屈其说以诱使企及,成乎妄矣。往教之弊,终于妄说,枉己者未有能正人也。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志正深远,不务硁硁信其小者。
反大经则正,达天德则深,循大常则远。
辞取达意则止,多或反害也。
旁及则害于本意。
君子宁言之不顾,不规规于非义之信;宁身被困辱,不徇人以非礼之恭;宁孤立无助,不失亲于可贱之人。三者知和而能以礼节之也。
言必于信,恭以免辱。不择人而与亲,所以和天下也。以礼节之者,以礼立身,虽不与世侮而终不枉己,所以节和而不流。
与上有子之言,文相属而不相蒙者。凡《论语》《孟子》发明前文,义各未尽者,皆挈之。他皆放此。
挈,相引而及也。
德主天下之善,
主,所要归也。德得于心,而必以人心之同然者为归;偏见自得之善,非善也。
善原天下之一。
原,所从出也。天下者,万事万物之富,而皆原天道自然之化,阴阳相感,刚柔相济,仁义相成,合同而利用者也。若随其偶感之几,立异同以成趋尚,则有不善者矣。
善同归治,故王心一;
期于善天下而已。张弛质文,善不同而同治,王心定也。一者,括万理而贯通之。
言必主德,故王言大。
政教号令,因时因事,而皆主于心之所得以感人心之同得,则言约而可以统博,推之四海,垂之百世,咸为法则。此言王者之心,本于一原而散于万有,体天地民物之理,全备而贯通之,故随时用中,一致而百虑,异于执见闻以为我,私偏尚而流于霸功也。
言有教,
言皆心得而可为法则。
动有法,
动审乎几而不逾乎闲。
昼有为,
日用皆察著而力行之。
宵有得,
静思以精义。
息有养,
物无时不相引,而静正以养之,勿使牿害。
瞬有存。
心易出而外驰,持理勿忘以因时顺应。此张子自得之实修,特著之以自考而示学者。其言严切,先儒或议其太迫。然苟息心以静,而不加操持严密之功,则且放逸轻安,流入于释、老之虚寂;逮其下流,则有如近世王畿之徒,汩没诞纵,成乎无忌惮之小人。故有志圣功者,必当以此为法。
君子于民,导使为德而禁其为非,不大望于愚者之道与礼,谓道民以言,禁民以行,斯之谓尔。
文义未详,疑有阙误。大略谓不过望愚民而严为之禁,但修之己者,言可法,行可则,以示民而感之使善。
无征而言,取不信、启诈妄之道也。
以意度之,以理概之,虽其说是而取人不信,且使诈妄者效之,而造伪说以诬世。
杞、宋不足征吾言则不言,
得其大指,可以义起,而终不言。
周足征则从之,故无征不信,君子不言。
言天者征于人,言心者征于事,言古者征于今,所谓“修辞立其诚”也。
便僻,足恭;善柔,令色;便佞,巧言。
无识者取友,取此而已。故君子择交,莫恶于易与,莫善于胜己。己不逮而恶人之骄,自弃者也。“僻”当作“辟”。
节礼乐,不使流离相胜,能进反以为文也。
流于彼,则离于此矣。礼主于减,所以裁抑形神而使不过;然必进以为文者,鼓动其欢欣畅达之情以行礼,则无强制不安而难继之忧。乐主乎盈,以舒志气而使乐于为善;然必反以为文者,收敛神情,如其自得者而乐之,则无随物以靡、往而不复之伤。盖礼乐互相为节而成章,其数精,其义得,其合同而化之神,斯须不去而节自著,故乐之不厌。
骄乐,侈靡;宴乐,宴安。
其气骄者其用物必侈,侈则愈骄;其心好乐者必偷安,则愈不知戒惧。
言形则卜如响,
言形,谓可名言所疑,使卜人正告鬼神,无暗昧不可言之隐。
以是知蔽固之私心,不能默然以达于性与天道。
性者,神之凝于人;天道,神之化也。蔽固者为习气利欲所蔽,虽有测度性天之智而为所固隘,必且有意与天违之隐,不得已而托于默以自匿,是其求明之心,早与性天之廓然大公、昭示无隐者相违,亦犹怀私而不能昌言者,卜而神不告也。陆、王之学多所秘藏,与释氏握拳、竖拂同其诡,盖弗能洞开心意以通极于天则,故若明若昧,无繇测性天之实也。
人道知所先后,
谓笃亲不遗旧。
则恭不劳,慎不葸,勇不乱,直不绞,民化而归厚矣。
大经正则自得其和矣。合二章为一,亦挈前文之说,而于义未安。盖圣贤之言,推其极无不可以贯通,而义各有指,不可强合,此则张子之小疵。
肤受,阳也;其行,阴也。
以肤受激烈明诉,其迹阳也;险而隐,其情阴也。
象生,法必效,故君子重夫刚者。
象者心所设,法者事所著。肤受虽内阴而外阳,然其险谲不能终隐,则其后必苶然而自失,心柔则事必不刚也。刚者无欲而伸,有其心乃有其事,则纯乎阳,而千万人吾往矣。必言象法者,以凡人未有事而心先有其始终规画之成象,此阴阳之序,善恶之几,君子所必审察也。
归罪为尤,罪己为悔。
人归罪于己为尤,己既失而追自咎为悔。
“言寡尤”者,不以言得罪于人也。
言必于理之有征,人孰得而罪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恕己以仁人也。
恕己,犹言如己之心。
“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己虽不施不欲于人,然人施于己,能无怨也。
反仁,反礼而已。此仁者存心之常定也。
“敬而无失”,与人接而当也;
亲疏尊卑各得其分谊。
“恭而有礼”,不为非礼之恭也。
恭以自靖,非徇物也。
聚百顺以事君亲,故曰“孝者畜也”,又曰“畜君者好君也”。
畜之为言聚也。孝子于亲,忠臣于君,孤致其心而不假于外,非期聚乎自顺也。然其诚之专至,则凡心之所念,身之所为,物之所遇,皆必其顺于君亲者而后敢为,则不期于事之顺而自无不顺矣,然后可以养亲之志而引君于道。
事父母“先意承志”,
意将动而先知之,则顺其美而几谏其失;志之所存,则承之以行而无违。
故能辨志、意之异,然后能教人。
因礼文而推广之,于意言先,于志言承,则可从不可从分矣。意者,乍随物感而起也;志者,事所自立而不可易者也。庸人有意而无志,中人志立而意乱之,君子持其志以慎其意,圣人纯乎志以成德而无意。盖志一而已,意则无定而不可纪。善教人者,示以至善以亟正其志,志正,则意虽不立,可因事以裁成之。不然,待其意之已发,或趋于善而过奖之,或趋于不善而亟绝之,贤无所就而不肖者莫知所恶,教之所以不行也。
艺者,日为之分义,涉而不有,
得不居功。
过而不存,
不恃才而数为之。
故曰“游”。
所依者仁而已。艺者,仁之迹。
天下有道,道随身出;
身不徒出,道随以行。
天下无道,身随道屈。
道不可行,身必隐也。此谓爱身以爱道,见有道而不见有身。
“安土”,不怀居也;
怀则有所从违而不安。
有为而重迁,无为而轻迁,皆怀居也。
有为重迁,为利所靡也;无为轻迁,非义所当去,激于一往而去之。
“老而不死,是为贼。”幼不率教,长无循述,老不安死,三者皆贼生之道也。
率教、循述,以全生理;安死,以顺生气,老不安死,欲宁神静气以几幸不死。原壤盖老氏之徒,修久视之术者。屈伸,自然之理,天地生化之道也。欲于天化以偷生,不屈则不伸,故曰贼生。
“乐骄乐”则佚欲,
凡侈皆生于骄也。
“乐宴安”则不能徙义。
偷安则以义为繁难而外之,庄、告是也。
“不僭不贼”,其不忮不求之谓乎!
不忮,则不越分而妄作;不求,则不损物以利己;心平,则动皆无咎。
不穿窬,义也;谓非其有而取之曰盗,亦义也。恻隐,仁也;如天,亦仁也。故扩而充之,不可胜用。
仁义之全体具足于性,因推行而有小大尔。小者不遗,知天性之在人;大而无外,知人之可达于天。
自养,薄于人,私也;
欲希众而要誉。
厚于人,私也。
有意忘物。
称其才,
当作“财”。
随其等,无骄吝之弊,斯得之矣。
厚人者骄,自厚者吝。君子之用财,称物平施,心无系焉尔。
罪己则无尤。
引过自责,尽仁尽礼,尤之者妄人而已,不足恤也。
困辱非忧,取困辱为忧;
以取困辱为忧,则困辱不足忧矣。
荣利非乐,忘荣利为乐。
有道则若固有之。
“勇者不惧”,死且不避而反不安贫,则其勇将何施邪?不足称也;
人有气谊所激,奋不顾身,而不能安贫者,不受嘑蹴以死而受万钟。勇之所施,施于所欲而已。勇莫勇于自制其欲。
“仁者爱人”,彼不仁而疾之深,其仁不足称也;皆迷谬不思之甚。故仲尼卒归诸乱云。
思死与贫之孰重孰轻,则专致其勇于义矣;思彼之可疾惟其不仁,而我疾之甚,则自薄其爱,人将疾我矣。必内笃其仁而后爱笃以溥。
挤人者人挤之,侮人者人侮之。“出乎尔者反乎尔”,理也;
不仁、无礼者所应得。
势不得反,亦理也。
反则成乎相报无已之势,自反而无难于妄人,君子自尽容物之理。
克己行法为贤,
不已荣利失自守之道,克己之事也。审其宜而进退,行法之事也。
乐己可法为圣。
自有其乐,进退屈伸,因时而不累其心,皆得其中,允为行藏之法。
圣与贤,迹相近而心之所至有差焉。辟世者依乎中庸,没世不遇而无嫌,辟地者不怀居以害仁,辟色者远耻于将形,辟言者免害于祸辱,此为士清浊淹速之殊也。
知几则速,速则纯乎清矣。知几者,非于几而察之,心纯乎道,乐以忘忧,则见几自明。故曰:“知几其神乎!”
辟世辟地,虽圣人亦同,然忧乐于中,与贤者、其次者为异,故曰迹相近而心之所至者不同。
贤者未免于忧,自克而已;圣人乐天,虽忧世而不以为闷。
“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之意,与《表记》所谓“事君难进而易退则位有序,易进而难退则乱也”相表里。
君慎于进贤,非吝也;士慎于自进,非骄也。天位天职,非己所得私,君臣交慎,则天理顺而人能毕效矣。
“弓调而后求劲焉,马服而后求良焉,士必悫而后智能焉。”不悫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近。
君之取士,士之取友,以此求之则不失。悫者,人之恒心也。小人之误国而卖友者,唯无恒而已。
谷神能象其声而应之,
谷之虚而能应者曰神。象其声,无异响也。
非谓能报以律吕之变也,
以虚应物而能象之,仿佛得其相似者而已。不能穷律吕之变,不能合同于异,尽情理之微也。
犹卜筮叩以是言则报以是物而已,《易》所谓“同声相应”是也。
神之有方者,非能变者也。
王弼谓“命吕者律”,语声之变,非此之谓也。
命,犹倡也。律倡之,吕和之,而声之变乃备,律吕清浊洪细之不同,合异而同,变乃可尽。故孤阳不生,独阴不成,至中之理,仁义不倚,君子之道。出处语默之不齐,命官取友之无党,高明沉潜之相济,中道之矩,神化之所以行也。若应所同而违所异,则小人之道矣。惟其中无主而量不宏,以谷神为妙用而不以诚也。
行前定而不疚,光明也。
前定者,非执一而固必之;正大经以应天下,昭然使人喻之。
大人虎变,夫何疚之有!
大经正而万变皆载其威,神行不同而心则一,所以不疚。
言从作乂,名正,其言易知,人易从。圣人不患为政难,患民难喻。
德礼之精意,民不能知,挈其要以定大经。故修辞立诚,圣人有其难其慎者,详则多疑,略则不喻。《春秋》之笔削,游、夏不能赞一辞,以此。
《张子正蒙注》卷六终
张子正蒙注卷七
有司篇
有司,政之纲纪也。
素习其事,则大纲具悉。
始为政者,未暇论其贤否,必先正之,
正其职掌。
求得贤才而后举之。
为政者迫于有为,急取有司而更易之以快一时之人心,而新进浮薄之士骤用而不习于纲纪,废事滋甚。惟任有司而徐察之,知其贤不肖而后有所取舍,则事之利病,我既习知,人之贤否,无所混匿,此远大之规存乎慎缓也。
为政不以德,人不附且劳。
劳,为民扰也。不本诸心得之理,非其至当,虽善而拂人之性。
“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欲。”生于不足则民盗,能使无欲则民不为盗。假设以子不欲之物赏子,使窃其所不欲,子必不窃。故为政者在乎足民,使无所不足,不见可欲,而盗必息矣。
田畴易,税敛薄,则所可欲者已足;食以时,用以礼,已足而无妄欲,即养以寓教,民不知而自化矣。
为政必身倡之,且不爱其劳,又益之以不倦。
以乾乾夕惕之心临民,则民化;以无为清静自逸,则民偷。
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
自合六师曰讨,奉词合众曰伐。
故虽汤、武之举,不谓之讨而谓之伐。
“伐夏救民”,“变伐大商”,皆曰“伐”,是也。虽无可奉之命,必正告诸侯,众允而后连师以伐。
陈恒弑君,孔子请讨之,
圣人于名必正,不轻言讨,必有所据。
此必因周制邻有弑逆,诸侯当不请而讨。
胡氏曰:先发后闻可也。
孟子又谓“征者上伐下,敌国不相征”,然汤十一征,非赐钺,则征讨之名,至周始定乎!
疑汤之已赐钺,又疑夏、商未定征伐之名,皆正名必谨乎微之意。
“野九一而助”,郊之外助也;“国中什一使自赋”,郊门之内通谓之国中,田不井授,故使什而自赋其一也。
助九一、赋十一者,助则公田之耕其种馌,皆上给也。郊,近郊。滕地方五十里,三十里外之远郊,非其境矣。
“道千乘之国”,不及礼乐刑政,而云“节用爱人,使民以时”,言能如是则法行,不能如是则法不徒行,礼乐刑政亦制数而已尔。
节用,礼之本;爱人,乐之本;使民以时,则政简而刑不滥;制数皆藉此以行慈俭,存心于万物之原也。
富而不治,不若贫而治;
事得其理曰治。国不治,虽富而国必危。
大而不察,不若小而察。
尽民之情曰察。地大民众而不得民之情,民必不附。
报者,天下之利,率德而致。
自有德于人,不求报而自致。
善有劝,不善有沮,皆天下之利也。小人私己,故利于不治;
治,明辨也。德怨不报,苟利目前而已。
君子公物,利于治。
使天下乐于德而惮于怨,与人为善之公也。此明以德报怨为小人之术。
大易篇
此篇广释《周易》之指,有大义,有微言,旁及于训诂,而皆必合于道。盖张子之学,得之《易》者深,与周子相为发明。而穷神达化,开示圣学之奥,不拘于象数之末以流于术数,则与邵子自谓得伏羲之秘授,比拟分合者迥异,切问近思者所宜深究也。
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
明有所以为明,幽有所以为幽;其在幽者,耳目见闻之力穷,而非理气之本无也。老、庄之徒,于所不能见闻而决言之曰无,陋甚矣。《易》以《乾》之六阳、《坤》之六阴大备,而错综以成变化为体,故《乾》非无阴,阴处于幽也;《坤》非无阳,阳处于幽也;《剥》《复》之阳非少,《夬》《姤》之阴非微,幽以为缊,明以为表也。故曰“《易》有太极”,《乾》《坤》合于太和而富有日新之无所缺也。若周子之言无极者,言道无适主,化无定则,不可名之为极,而实有太极,亦以明夫无所谓无,而人见为无者皆有也。屈伸者,非理气之生灭也;自明而之幽为屈,自幽而之明为伸;运于两间者恒伸,而成乎形色者有屈。彼以无名为天地之始,灭尽为真空之藏,犹瞽者不见有物而遂谓无物,其愚不可瘳已。
《易》语天地阴阳,情伪至隐赜而不可恶也。
神化虽隐,变合虽赜,而皆本物理之固然,切生人之利用,故不可厌恶。
诸子驰骋说辞,穷高极幽,而知德者厌其言。
诸子论天人之理而终于无所行者,必不能与之相应,则又为遁辞以合于流俗,使人丧所守而波靡以浮沉于世。知德者,知其言之止于所不能见闻而非其实,故厌之。
故言为非难,使君子乐取之为贵。
可以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盛德大业资焉,而有益于学,则君子乐取之。
《易》一物而三才:阴阳,气也,而谓之天;刚柔,质也,而谓之地;仁义,德也,而谓之人。
才以成乎用者也。一物者,太和缊合同之体,含德而化光,其在气则为阴阳,在质则为刚柔,在生人之心,载其神理以善用,则为仁义,皆太极所有之才也。故凡气之类,可养而不可强之以消长者,皆天也;凡质之类,刚柔具体可以待用,载气之清浊、柔强而成仁义之用者,皆地也;气质之中,神理行乎其间,而恻隐羞恶之自动,则人所以体天地而成人道也。《易》备其理,故有见有隐而阴阳分,有奇有偶而刚柔立,有德有失而仁义审,体一物以尽三才之撰也。“谓之”云者,天、地、人亦皆人为之名,而无实不能有名,无理不能有实,则皆因乎其才也。
《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
若《火珠林》之类,有吉凶而无善恶,小人资之谋利,君子取之,窃所未安。
故撰德于卦,
不但言吉凶,而必明乎得失之原,《乾》且曰“利贞”,况其余乎!贞虽或凶,未有言利而不贞者也。
虽爻有小大,
阴过为小,阳胜为大,失其时位,则得失殊矣。
及系辞其爻,必谕之以君子之义。
有小人之爻,而圣人必系之以君子之辞。剥之六五,阴僭之极,而告以贯鱼之义,或使君子治小人,或使小人知惧,不徇其失而以幸为吉。若《火珠林》之类,谋利计功,盗贼可以问利害,乃小人侥幸之术,君子所深恶也。
一物而两体,其太极之谓与!阴阳天道,象之成也;刚柔地道,法之效也;仁义人道,性之立也。
成而为象,则有阴有阳;效而为法,则有刚有柔;立而为性,则有仁有义;皆太极本所并有,合同而化之实体也。故谓“太极静而生阴,动而生阳”。自其动几已后之化言之,则阴阳因动静而著;若其本有为所动所静者,则阴阳各为其体,而动静者乃阴阳之动静也。静则阴气聚以函阳,动则阳气伸以荡阴,阴阳之非因动静而始有,明矣。故曰两体,不曰两用。此张子之言所以独得其实,而非从呼吸之一几,测理之大全也。
三才两之,莫不有《乾》《坤》之道。
三才各有两体,阴阳、柔刚、仁义,皆太和之气,有其至健,又有其至顺,并行不悖,相感以互相成之实。
阴阳、刚柔、仁义之本立,而后知趋时应变。
三才之道,气也,质也,性也,其本则健顺也。纯乎阳而至健立,纯乎阴而至顺立,《周易》并建《乾》《坤》于首,无有先后,天地一成之象也。无有地而无天、有天而无地之时,则无有有《乾》而无《坤》、有《坤》而无《乾》之道,无有阴无阳、有阳无阴之气,无有刚无柔、有柔无刚之质,无有仁无义、有义无仁之性,无阳多阴少、阴多阳少、实有而虚无、明有而幽无之理,则《屯》《蒙》明而《鼎》《革》幽,《鼎》《革》明而《屯》《蒙》幽,六十四卦,六阴六阳具足,屈伸幽明各以其时而已。故小人有性,君子有情,趋时应变者惟其富有,是以可日新而不困。《大易》之蕴,唯张子所见,深切著明,尽三才之撰以体太极之诚,圣人复起,不能易也。邵子谓天开于子而无地,地辟于丑而无人,则无本而生,有待而灭,正与老、释之妄同,非《周易》之道也。
故:“《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乾》《坤》非有毁也,曲学之士,执所见闻偶然之象,而杂以异端之小慧,见《乾》则疑无阴,见《坤》则疑无阳,见《夬》《姤》则疑无《剥》《复》,见《屯》《蒙》则疑无《鼎》《革》,因幽之不可见而疑其无,则是毁之矣。毁《乾》《坤》十二位之实体,则六十二位之错综,何据以趋时应变哉?
六爻各尽利而动,
筮之策,老则动而变,盖道至其极而后可以变通,非富有不能日新。尧仁极矣,而后舜可用其窜殛;文王顺极矣,而后武王可行其燮伐;德未盛而变,则妄矣。
所以顺阴阳、刚柔、仁义、性命之理也。
其动也有大有小,有当位有不当位,盖在天之气有温肃,在地之质有利钝,在人之性有偏倚,化不齐而究无损于太极之富有,其理固然。则虽凶而无悔,虽吝而无咎,善用之者皆可以尽天道人事之变而反其大经。故父顽而有至孝之子,国亡而有自靖之臣,极险阻以体易简,则何屈非伸,而天下之理无不得。《易》之为君子谋者,顺性命而变不失常也。
故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天、地、人所必有之变也。
阳遍体众阴,众阴共事一阳,理也。
体者,为之干而达其情以治之也。顺事,而承之也。此因时之变而言之,《震》《巽》《坎》《离》《艮》《兑》,皆《乾》《坤》之变也。若《易》之全体,《乾》《坤》合德,君子小人同归于道,天理人欲,从心不逾,则为理之大宗,无所容其亢抑矣。
是故二君共一民,
争乱之端。
一民事二君,
立心不固。
上与下皆小人之道也;
上无让德,下有贰心,乱世之道,小人之时为之。以此而推,心无定主,而役耳目以回惑于异端,气不辅志,而任其便以张弛,皆小人之道。而忠信以为主,博学详说以反约,斯君子之所尚。明体适用之学,于此辨之而已。
一君而体二民,
容保者大。
二民而宗一君,
大一统。
上与下皆君子之道也。
上不泄忘,下无异志,治世之道,君子之时为之。
吉凶、变化、悔吝、刚柔,《易》之四象与!悔吝繇赢不足而生,亦两而已。
天地之四象,阴、阳、刚、柔也;《易》之四象,则吉、凶、悔、吝也。吉凶,天之命,阴阳之变化也;悔吝,刚柔,赢不足之情,因乎地之质也;皆自两仪而生。纯阳为天,纯阴为地,而天有阴,地有刚,又各自为阴阳;二而四,四而合二,道本如是,非判然一分而遂不相有也。在天有阴阳,在阳有老少,在数有九七,在地有柔刚,在阴有老少,在数有六八,于是而四象成。故《易》一爻之中,自阴有阳,有老有少,而四象备焉。《震》《坎》《艮》之一阳,老阴所变;《巽》《离》《兑》之一阴,老阳所变;故曰“四象生八卦”。邵子乃画奇耦各一之象为两仪,增为二画之卦为四象,又增三画之卦为四画之卦凡十六,又增为五画之卦凡三十有二,苟合其加一倍之法,立无名无象无义之卦,则使因倍而加,极之万亿而不可象,非所谓致远恐泥者欤!
尚辞则言无所苟,
尚,谓尊信而效法之。《易》辞本阴阳之定体以显事理之几微,尚之,修辞皆诚矣。
尚变则动必精义,
少不变,以循礼之中也;老变,以达事之穷也;尚之,随时而求当,义必精矣。
尚象则法必致用,
推阴阳、刚柔、动止以制器,其用必利。
尚占则谋必知来。
因其时义以定吉凶,君子之谋与神合,知屈伸自然之理而顺之也。
四者非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
《易》具其理而神存乎其中,必知神之所为,显于象数而非徒象数,然后能学《易》而尽四者之用。王辅嗣之流,脱略象占,固有所未尽;而谓《易》但为占用,几与《壬遁》《火珠林》等,则健顺毁而几无以见《易》。然则四尚之义,缺一而不足以知《易》,故善言《易》者,其唯张子乎!
《易》非天下之至精,则词不足待天下之问;
假设以启疑而断其必然也。天下之问至赜,《易》以易简之词尽之,问者各得焉,惟精于义而不倚形象之粗也。此言尚辞。
非深,不足通天下之志;
通天下之志,所以穷理也。此言尚变。
非通变极数,则文不足以成物,象不足以制器,几不足以成务;
极数,尽数之损益而止于其则,故大衍止于五十,《乾》《坤》之策止于三百六十,卦止于六十四,爻止于三百八十四,变通而有极,故言而有物,行而有制,制器而适于用。此言尚象。
非周知兼体,则其神不能通天下之敬,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乾》《坤》并建,阴阳六位各至,足以随时而相为隐显以成错综,则合六十四卦之德于《乾》《坤》,而达《乾》《坤》之化于六十有二,道足而神行,其伸不齐,其屈不悔,故于天下之故,遗形器之滞累,而运以无方无体之大用,化之所以不可知也。此明《易》之为道,圣人以天性之神,尽天地之妙,而立为大经,达为百顺,非其他象数之学所可与也。焦赣、京房、虞翻之流,恶足以知此,况如《火珠林》之鄙俗乎!
示人吉凶,其道显矣;
贞妄得失,吉凶必应其则,示天下以可知也。
知来藏往,其德行神矣;
吉凶未著,从其贞妄之性情而早知其变之必至,所以诏天下于德者,其用神也。
语蓍龟之用也。
用,所以前民而正其行也。
显道者,危使平,易使倾,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之道也。
吉凶之变,危而可使平,易而或以倾,得失争于善恶之几,能戒惧以持其终始,则要归于无咎,其道至约而昭示无隐,所谓显也,乃已成之象占也。
神德行者,寂然不动,冥会于万化之感而莫知为之者也。
道虽显于象占,而其所繇然,不待事几之至前,设其理于阴阳未剖之先,豫以应天下之感,人之所以不能知者,《易》已早知而待之。唯其达乎屈伸动静之妙,故不俟时至事起而谋之,此不测之神固乎诚者也。
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
天道人事本通一而相酬答也。
曲尽鬼谋,故“可以佑神”。
佑,助也。鬼神之谋,奚能喻于人;而《易》曲尽以著其忠告,是赞助乎神也。
开物于几先,故曰“知来”;明患而弭其故,故曰“藏往”。
弭患于前而后效著于后,《易》之戒占者,其贻谋久远也。
极数知来,前知也。
前知者,非偶因一数之盈虚而测之;尽其数之所有,而万变皆尽,来者无穷,莫之能逾也。
前知其变,有道术以通之,君子所以措于民者远矣。
变无常而道自行乎其中,劝进其善之利而戒以恶之所自积,则民咸可喻于君子之义,而天下万世共繇以利用安身。
“洁静精微”,不累其迹,知足而不贼,则于《易》深矣。
此释《礼记·经解》之言而示学《易》之法。洁静者,不以私渎乱而洁清其志,静以待吉凶之至也。精微者,察其屈伸消长之理而研于义之所宜也。不累其迹者,因数而知象,数为象立,不泥于数,固象而穷理,象为理设,不执于象也。知足不贼者,止于义之所可,而不谋利计功,侥幸于吉之先见以害正命也。如此以学《易》,则可以寡过,以占筮,则知惧而无咎矣。彼执象数而役志于吉凶者,固不足以与于《易》也。
“天下之理得”,元也;
万事万物皆天理之所秩叙,故体仁则统万善。
“会而通”,亨也;
理无不通,故推而行之皆顺。
“说诸心”,利也;
利合于义,则心得所安。
“一天下之动”,贞也。
大经正,则随所动而皆不失其正,此推本而言之。谓乾具此四德,故以备万善而协于一也。四德分而体用自相为因,元、贞,体也;亨、利,用也;惟元统天下之理,故于事通而于心说贞者,贞于其元。惟贞于仁,故通万变而心常安,乃必通乎事而理始咸得,说乎心而后居正不疑,则亨、利,用也而抑为体。故《文言》分析四德,而彖则大亨而利正,其义一也。孔子之《易》,曾何异于文王哉!
《乾》之四德,终始万物,迎之随之,不见其首尾。
天德之生杀,本无畛域;以一岁而言,循环往来,无有显著之辙迹,非春果为首,冬果为尾;以万物而言,各以其生杀为春秋,其春荣而冬落者,草木之凋者而已。盖四德随时而用,物亦随所受而见为德,此见为义者彼见为仁,缊一气之中,不倚一理以为先后,唯用之各得而已。故曰“天德不可为首”,有首有尾,则运穷于小成而有间断矣。
然后推本而言,当父母万物。《彖》明万物资始,故不得不以元配《乾》;《坤》其偶也,故不得以元配《坤》。
推其父母万物者而言之,则资始之德元为首;天生之,即地成之,故资生之德元为首。然未生而生,已生而继其生,则万物日受命于天地,而《乾》《坤》无不为万物之资,非初生之生理毕赋于物而后无所益。且一物有一物之始,即为一物之元,非天地定以何时为元而资之始生,因次亨、次利,待贞已竟而后复起元也。在人之成德而言,则仁义礼信初无定次。故求仁为本,而当其精义,则义以成仁;当其复礼,则礼以行仁;当其主信,则信以敦仁;四互相为缘起。此惟明于大化之浑沦与心源之寂感者,乃知元亨利贞统于《乾》《坤》之妙,而四德分配之滞说,贞下起元之偏辞,不足以立矣。《彖》之以《乾》元《坤》元言资始资生者,就物之生,借端而言之尔。
此章旧分为二章,今合之。
仁统天下之善,礼嘉天下之会,义公天下之利,信一天下之动。
惟其会于一原,故时措之而无不宜。不然,则一德之用在一事,而能周乎天下哉!先儒皆以智配贞,而贞者正而固;循物无违,正也,终始不渝,固也,则贞之为信,明矣。即以木火金水言之,《坎》之《彖》曰“行险而不失其信”,则君子之取于水者,取其不舍昼夜之诚,非取其曲流委顺,遇圆而圆、遇方而方之诡随也。君子之智以知德;仁而不愚,礼而不伪,义而不执,信而不谅,智可以周行乎四德而听四德之用。智,知也,四德,行也。匪知之艰,惟行之艰,行焉而后可为德,《易》之言贞,立义精矣。张子之知德,迥出于诸子之上,于此信矣。
六爻拟议,各正性命,故《乾》德旁通,不失太和而利且贞也。
此释《乾·彖》“《乾》道变化”四句之义,以龙德拟议,六爻之道,自潜而亢,各有性命之正;时位不齐,应之异道,而皆不违乎太和之理,则无不利而不失其正,此纯《乾》之所以利贞也。不然,因时蹈利,则违太和之全体而非贞矣。
颜氏求龙德正中而未见其止,故择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叹夫子之忽焉前后也。
得浑沦合一之理,则随变化而性命各正,合太和之全体,颜子之所欲几及而未逮也。
乾三、四,位过中重刚,庸言庸行不足以济之,
九二得中,故庸言庸行足济。
虽大人之盛有所不安。外趋变化,内正性命,故其危其疑,
九三曰“厉”,九四曰“或”。
艰于见德者,时不得舍也。
舍,止也。以庸言庸行为可据之德,止而不疑,则时可舍而舍矣。乾之三四,虽大人之庸德可行,而大经之正,必旁通于危疑,德不易见,安能据自信而释其忧乎!舜以“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为危疑,而后庸德可见,时为之也。
九五,大人化矣,天德位矣,成性圣矣,
历乎危疑而诚之至者,变无不通,故大化而圣。
故既曰“利见大人”,又曰“圣人作而万物睹”。
为天下所利见而天下化之,大人之进乎圣也。盖圣人之德,非于大人之外别有神变不测之道,但诚无不至,用以神而不用以迹,居德熟而危疑不易其心,及其至也,物自顺之而圣德成矣。
“亢龙有悔”,以位画为言,若圣人则不失其正,何亢之有!
上九之亢,圣人之穷,亦屈伸之常理,非圣人之亢有以致之。知进退存亡之必有,则安死全归而道合于太虚,况穷困乎?位画所直,圣人何疑焉!《乾》之六爻,纯乎龙德。九二之学问宽仁,其本也;三四之危疑,所以通乎变也;九五之利见,变而通也;上九之亢,屈伸之常也;相因而互成,此《乾》道之旁通而无不利者,不失其正也。
圣人用中之极,不勉而中;有大之极,不为其大。
仁熟则不待勉,义精则下学上达,不显其大,历乎危疑而成性,九五之德也。
大人望之,所谓绝尘而奔,峻极于天,不可阶而升也。
大人闲邪存诚而后光辉达,故不能测圣之藏。
《乾》之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乃大人造位天德,
造,七到反,至也。位,臻其域也。
成性跻圣者尔。
以《乾》道保合太和,历危疑而时乎中,大人义精仁熟而至乎圣,此孔子耳顺、从心之候也。
若夫受命所出,则所性不存焉。
时至则圣人不违尔。
故不曰“位乎君位”而曰“位乎天德”,不曰“大人君矣”而曰“大人造也”。
《乾》体本六阳纯成,而自爻言之,有渐造之象焉。惟德则日跻而圣,若位则乘时以登,无渐升之理。以为自潜而见,历危疑跃飞而有天下,则是曹操、司马懿之妄干神器,皆大人矣。《易》不为小人谋,故必以言德者为正。
庸言庸行,盖天下经德达道,大人之德施于是者溥矣。
溥,周遍也。明伦察物,无所遗也。
天下之文明于是者著矣。
秩叙明则礼乐兴。
然非穷变化之神以时措之宜,则或陷于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时变而执其常,则不中而非礼,不宜而非义。惟尽人物之性,善恶、吉凶达乎天之并育并行不相悖害者以贞其大常,而后成己成物无有不化,此《乾》道之所以必历三、四之危疑,而始得时中,以造飞龙之天德也。
此颜子所以求龙德正中,乾乾进德,思处其极,未敢以方体之常安吾止也。
颜子庸德已至,闲邪存诚,方进乎九三之惕厉,而未得九五之安止。方体之常,庸德之大纲也,拳拳服膺之善也。
惟君子为能与时消息,顺性命,躬天德而诚行之也。
万物皆备于我而会屈伸于一致,乃能与物消息。若大经未正而急于乘时,则性命不顺,圣德之时中,与无忌惮之迹相似而实相违也。诚行之者,无非心理之实然。
精义时措,故能保合太和,健利且贞,
时措则利,保合则贞,而圣功唯在精义,精义则入神。
孟子所谓始终条理,集大成于圣智者与!《易》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其此之谓乎!
大明者,智之事也。天下之变不可测,而不能超乎大经,大经之法象有常,而其本诸心之不贰者,变化该焉。故庸德之修,进而历危疑以尽变,具知万变之不齐皆屈伸之常,天德之诚不息,则无屈不伸而万物皆睹;是智之事,非徒聪明之察,乃刚健不息,历变而常,力行精义而抵乎大明之效也。故《乾》卦阅潜、见、跃、飞而终始乎刚健,惟其不贰,是以不测,天德圣功,一而已矣。以卦象言之,天之纯乎《乾》,无渐者也;以卦之数言之,筮者自一奇以至于十八变,纯乎奇而得《乾》,有渐者也。卦言《乾》而不言天,天无为而运行有序,圣有功而成章始达,不得以天之浑成言《乾》,乾为天而卦非徒言天也。
成性则跻圣而位天德。
谓九五。
《乾》九二正位于内卦之中,有君德矣,而非上治也。
庸德尽于己,则秩叙正,可以君天下矣。非上治者,未能尽万物之性,以达其变而使之化也。
九五言上治者,言乎天之德,圣人之性,故舍曰君而谓之天。见大人,德与位之皆造也。
君德正己以正物,天德正己而物自正。位,谓德效之成。
大而得易简之理,当成位乎天地之中,时舍而不受命,《乾》九二有焉。
《乾》以易知,而兼言简者,九二以阳居阴也。君德成矣而不欲受命,知前之有危疑,必《乾》惕而不可止故也。
及夫化而圣矣,造而位天德矣,则富贵不足以言之。
善世而不伐,欲罢而不能,加以乾乾夕惕,乃造于圣;圣则无疑于受命,时出则有天下而不与,时未出则以匹夫行天子之事,非徒富贵也。位天德者,德即其位也。
“乐则行之,忧则违之”,主于求吾志而已,无所求于外。
此圣功之始,黯然为己之修也。
故善世博化,龙德而见者也;
龙之为龙一也,蛰而见,见而飞,龙无异道,而蛰以求伸,道日盛,善世博化,光辉不能隐也。充实之美而进乎大,可以见矣。
若潜而未见,则为己而已,未及人也。
为己可以及人,然必成章而始达。
“成德为行”,德成自信,则不疑所行,日见乎外可也。
诚有诸己而充实,无疑于见之行矣。此初九之驯至乎九二也。
《乾》九三修辞亦诚,非继日待旦如周公,不足以终其业。
修辞所以成天下之务,立诚所以正在己之经。九二德成而可见之行,九三则修应世之业。业因物而见功,事赜而变不测,事变之兴,不易以达吾之义;惟处心危而历事敏,业乃可终。故九二立本,九三趋时,成章而达也。
九四以阳居阴,故曰“在渊”;
心隐而不能急喻诸物也。
能不忘于跃,乃可免咎。
含德自信而不求物之喻,可静而不可动,无以化天下,故必不忘跃。
“非为邪也”,终其义也。
然其不忘于跃,乃义之固然,变而不失其中,及物而非以失己,有密用焉,达此则可造于天德矣。义者,因时大正之谓;终其义,历险而成乎易也。
至健而易,至顺而简,
反天下之大经,无所间杂,故易简;天不能违,化物而倦,则健顺至矣。
故其险其阻,不可阶而升,不可勉而至。
心纯乎理,天下之至难者也;见闻之知,勇敢之行,不足以企及也。
仲尼犹天,“九五飞龙在天”,其致一也。
圣功熟则不测而天矣。
“《坤》至柔而动也刚”,乃积大势成而然也。
惟刚乃可以载物,地之载必积广厚,故曰地势《坤》。顺理之至,于物无挠,非老氏致柔之说也。
《乾》至健无体,为感速,故易知;
《乾》,气之健也。无体者,至健则不滞于一事,随方即应,可以御万理而不穷,故无所迟疑,洞达明示而易知。
《坤》至顺不烦,其施普,故简能。
《坤》,情之顺也。顺天而行,己无专见之能以烦扰争功,而《乾》之所至,随效法焉,故不言劳而功能自著。此以《乾》《坤》之德言。
坤先迷不知所从,故失道;后能顺听,则得其常矣。
以顺为德者,无必为之志,而听《乾》之生,因而成之,则先无适从,而有所顺听乃得大常之理,所谓“无成有终”也,臣道也,妇道也,下学之道也。君子之学,以《乾》为主,知之而后效,故大学之始,必知止至善以立大经,而后循循以进,斯善用《坤》而不迷。
造化之功,发乎动,
不动则不生,繇屈而伸,动之机为生之始,《震》也。
毕达乎顺,
动而顺其性,则物各自达,巽也。
形诸明。
毕达则形发而神见矣,《离》也。
养诸容,
不息其长养,惟其厚德能容也,《坤》也。
载遂乎说,
能容则物自得而欣畅,《兑》也。
润胜乎健,
“润”字疑误。自得坚胜而成质,《乾》也。
不匮乎劳,
历险阻而各有以自成,《坎》也。
终始乎止。
成则止矣。止者,即止其所动之功,终始一,则《艮》也。此释“帝出乎震”一章之义,而以动为造化之权舆,则以明夫不动不止,而历至于止皆以善其动而为功。彼以无为为化源者,终而不能始,屈而不能伸,死而不能生,昧于造化之理而与鬼为徒,其妄明矣。
健、动、陷、止,刚之象;顺、丽、入、说,柔之体。
体,谓体性。此言八卦成能之用,故不言阴阳而言柔刚。
“《巽》为木”,萌于下,滋于上;
阴弱为萌,阳盛为滋。益盛也。
“为绳直”,顺以达也;
阴不违阳,故顺而直。达者,顺之功效。
“为工”,巧且顺也;
阴不亢而潜伏,巧也。顺者,顺物之理。
“为白”,所遇而从也;
遇蓝则青,遇茜则赤;阴从于阳,无定质也。
“为长,为高”,木之性也;“为臭”,风也,入也;
臭因风而入,鼻不因形而达。
“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阳亢于阴,故躁。凡言为者,皆谓变化之象也。万物之形体才性,万事之变迁,莫非阴阳、屈伸、消长之所成,故《说卦》略言之以通物理,而占者得其事应,皆造化必然之效。然可以理通而不可以象测,执而泥之,则亦射覆之贱术而已矣。
“《坎》为血卦”,周流而劳,血之象也;
入于险阻,故劳。血经营身中,劳则溢。
“为赤”,其色也。
血亦水谷之滋,得劳而赤。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也。
“躁”,当作燥。一阴附于两阳,熯之而燥。
“《艮》为小石”,坚难入也;
阳止于上,下有重阴不能入。
“为径路”,通或寡也。
止则寡通。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
阳盛,阴虽附之,必为所决绝。
为毁折,物成则上柔者必折也。
一阴孤立于上,不能自固。
“《坤》为文”,众色也;“为众”,容载广也。
一色表著曰章,众色杂成曰文,坤广容物,多受杂色。
“《乾》为大赤”,其正色;
此取《乾》南《坤》北之象。
“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又取乾位西北之象。于此见八卦方位,初无定在,随所见而测之,皆可为方,故曰“神无方,易无体”,无方而非其方,无体而非其体也。分文王、伏羲方位之异,术士之说尔。
“《震》为萑苇”,“为苍筤竹”,“为旉”,皆蕃鲜也。
旉,花也。蕃盛鲜明,动则荣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一,奇画,读如奇。《坎》,阳陷阴中,入于坎宫;《离》,阴为主于内,二阳交附之。二卦皆以阳取义,不使阴得为主,扶阳抑阴之义。
《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
卦有《艮》体,则系之以光明。
著则明之义也。
阳见于外为著。阳明昭示而无所隐,异于《震》之动也微,《坎》之陷也匿。
蒙无遽亨之理,繇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初生始蒙,其明未著,无能遽通乎万事,惟九二得中,以阳居阴,循循渐启其明,则随时而养以中道,所以亨也。天之生人也,孩提之知识,惟不即发,异于雏犊之慧,故灵于万物;取精用物,资天地之和,渐启其明,而知乃通天之中也。圣人之教人,不能早喻以广大高明之极致,敷五教以在宽而黎民时变,循文礼以善诱而高坚卓立,不使之迫于小成而养之以正,圣人之中也。故曰:“大学之教存乎时。”
“不终日贞吉”,言疾正则吉也。
善恶之几,决于一念;濡滞不决,则陷溺不振。
仲尼以六二以阴居阴,独无累于四,故其介如石;
欲而能反于理,不以声色味货之狎习相泥相取,一念决之而终不易。
虽体柔顺,以其在中而静,何俟终日,必知几而正矣。
小人之诱君子,声色货利之引耳目,急与之争,必将不胜,惟静以处之,则其不足与为缘之几自见,故曰“无欲故静”;静则欲止不行,而所当为之义以静极而动,沛然勇为而无非正矣。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难必济而往有功也。
阳在内,心象也。二阴陷阳,险矣;而阳刚居中,秉正不挠,直行而无忧疑,忠臣孝子之所以遂志而济险,行其所当为,泰然处之而已。
《中孚》,上巽施之,下悦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盖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中孚》二阴在内,疑非施信之道;然以柔相感,如鸟之伏子,有必生之理,光武所谓“以柔道治天下”者,亦治道之一术也。敔按: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中孚》者,养道也,必信乃能养也。
物因雷动,雷动不妄,
以其时出则固不妄。
则物亦不妄,
雷出而物生必信。
故曰:“物与无妄。”
雷之动也,无恒日,无恒声,无恒处,此疑于不测而非有诚然,阳气发以应天,自与物候相感而不忒;圣人之动,神化不测,出人亿度之表,而乘时以应天,天下自效其诚。皆天理物性之实然,无所增损也。
静之动也,无休息之期,
众人之动,因感而动,事至而念起,事去而念息。君子于物感未交之际,耳目不倚于见闻,言动不形于声色,而不显亦临,不谏亦入;其于静也无瞬息之怠放而息,则其动也亦发迩而不忘远,及远而不泄迩,终身终日不使其心儳焉,此存心穷理尽性之学也。
故地雷为卦,言“反”又言“复”;
地,静体也;雷,动几也。反,止于静也;复,兴于动也。
终则有始,循环无穷。
事物有终始,心无终始。天之以冬终,以春始,以亥终,以子始,人谓之然尔;运行循环,天不自知终始也。谓十一月一阳生,冬至前一日无阳者,董仲舒之陋也。《复》之为卦,但取至静而含动之象,岂有时哉!卦气之说,小道之泥也。
入,指其化而裁之尔;
入,非收视反听,寂静以守黑之谓也;化之未形,裁之以神而节宣其化,入者所以出也。“入”,坊本作“人”,盖误。
深,其反也;
极深以穷其理,反求之内也。
几,其复也;
几,动而应以所精之义,复于外也。
故曰“反复其道”,
反而具复之道。
又曰:“出入无疾。”
其入不忘,故其出不妄,动静一致,而静不偏枯,动不凌竞矣。
“益长裕而不设”,益以实也;
《益》,损外卦四爻之阳以益初爻,使群阴得主,阳以富有之实而益人,故施之可裕,而非所不可损者强与之。盖《益》者《否》之变,益之以阳,所以消否。敔按:三阳三阴之卦,皆自《否》《泰》而来,故曰“《益》者《否》之变”。
妄加以不诚之益,非益也。
非所当得而益之为不诚。
井渫而不食,强施行,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叹与!
强施行,不忍置也;恻然,不食而情愈迫也。作《易》者,谓周公。周公尽心王室而成王不受训,心怀耿忧,所以叹也。其后孔子于鲁,孟子于齐,知不可而为之,世终莫知,圣贤且无知之何。故竭忠尽教而人不寤,君子之所深恻也。
阖户,静密也;辟户,动达也;
阴爻耦,辟象也;而言阖户者,《坤》之德顺,以受阳之施,阖而纳之,处静以藏动也。阳之爻奇,阖象也;而言辟户者,《乾》之德健而发,施于阴者无所吝,而动则无不达也。阴、阳,质也;《乾》《坤》,性也;阖辟之体用,互用不倚于质之所偏,此《乾》《坤》之互为质性,不爽夫太和也。
形开而目睹耳闻,受于阳也。
形,阴之静也。开者,阳气动而开之,睹闻乘其动而达焉。虽阴魄发光,而必待开于阳,故辟者阳之功能,寐则阴函阳而之于内,阴之效也。静以居动,则动者不离乎静,动以动其静,则静者亦动而灵,此一阖一辟所以为道也。敔按:庄子曰:“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张子盖取交言,而以《易》阖其辟之义通之。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
指,示也;所之者,人所行也。吉凶存乎命而著乎象,人所攸往之善,存乎性而亲其所趋。圣人正天下以成人之美、远人之恶者,其情于辞而见。故《易》之《系辞》,非但明吉凶,而必指人以所趋向。
指之以趋时尽利,顺性命之理,臻三极之道也。
指示占者使崇德而广业,非但告以吉凶也。趋时,因时择中,日乾夕惕也;尽利,精义而行,则物无不利也。能率吾性之良能以尽人事,则在天之命,顺者俟之,逆者立之,而人极立,赞天地而参之矣。盖一事之微,其行其止,推其所至,皆天理存亡之几。精义以时中,则自寝食言笑以至生死祸福之交,皆与天道相为陟降。因爻立象,因事明占,而昭示显道,无一而非性命之理。《易》为君子谋,初非以趋利避害也。
能从之,则不陷于凶悔矣,
因所占以进退精义,则无不利矣。
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
变动,谓占者玩占而徙义;利者,利用而合于义也。
然爻有攻取爱恶,本情素动,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变者;
时位不相当,阴阳不相协,故天数人事,有攻取爱恶之不同,性情动于积素以生吉凶悔吝,旦夕莫可挽回者,非天数之固然,攻取爱恶,所酿成者渐也。
乃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
君子之情豫定,则先迷而后必得;小人之情已淫,则恶积而不可掩。故履信思顺,则天佑而无不利,迷复则十年有凶;非理无可复,情已迁则不可再返也。
能深存《系辞》所命,则二者之动见矣。
命,告也,爻所告人者也。二者,尽利之道,迁变之情也。情迁者,君子安命而无求,利告者,君子尽道以补过,惟深察乎《系辞》,则自辨其所之矣。
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者,
当吉则居富贵而不疑,当凶则罹死亡而不恤,当否则退藏以听小人之利,当亨则大行而司衮钺之权。
圣人不使避凶趋吉,一以贞胜而不顾。
辞明示以凶而不为谋趋吉之道,贞胜则凶不避也。
如“大人否亨”、
虽否而亨。
“有损自天”、
祸福忽至而不知所自来。
“过涉灭顶凶无咎”、
虽凶无咎。
《损》《益》“龟不克违”,
福至非其所欲而不能辞。
及“其命乱也”之类。
虽吉而非正命。
三者情异,不可不察。
有陨自天不克违,则慎所以处之;其命乱,则必去之;否亨、凶无咎,则决于赴难而不惧。三者,天数物情之所必有,贞胜而不为所动,圣人之情亦见乎辞,此《大易》所以与术数之说喻义喻利之分也。
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爻象以理而生象数,在人为善恶得失之几初动于心,故曰内;吉凶因象数而成得失之繇,在人为事起物应而成败著见,故曰外。
“富有”者,大无外也;
神行于天地之间,无所不通,天之包地外而并育并行者,《乾》道也。
“日新”者,久无穷也。
顺受阳施以成万化而不息,荣枯相代而弥见其新,《坤》道也。
显,其聚也;隐,其散也。
聚则积之大而可见,散则极于微而不可见。显且隐,幽明所以存乎象;于其象而观之,则有幽明之异,人所知也。
聚且散,推荡所以妙乎神。
其聚其散,推荡之者神为之也,而其必信乎理者诚也。以《易》言之,《乾》阳显而阴隐,《坤》阴显而阳隐,《屯》《蒙》《鼎》《革》《剥》《复》《夬》《姤》之属相错而迭为隐显,聚之著也。《乾》《坤》并建,而大生广生以备天下之险阻,位有去来,时有衰王,维之荡之,日月、雷风、男女、死生、荣谢,同归而殊涂,万化不测而必肖其性情,神之妙也,非象所得而现矣。
“变化进退之象”云者,进退之动也微,必验之于变化之著,故察进退之理为难,察变化之象为易。
变者,阴变为阳;化者,阳化为阴;六十四卦互相变易而象成。进退者,推荡而屈伸也;推之则伸而进,荡之则屈而退,而变化生焉。此神之所为,非存神者不能知其必然之理。然学《易》者必于变化而察之,知其当然而后可进求其所以然,王弼“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之说非也。
“忧悔吝者存乎介”,欲观《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静,知所动之几微也。
悔吝非凶,故曰小疵。爻之有悔吝,动违其时,在几微之间尔。静察其理,则正而失宜,过不在大,审之于独知之际,以消息其应违,不容不戒惧矣。
往之为义,有已往,
如“素履往”之类。
有方往,
如“往蹇”之类。
临文者不可不察。
已往则保成而补过,方往则勉慎以图功,察其文,可以因其占而得所宜。
《张子正蒙注》卷七终
张子正蒙注卷八
乐器篇
此篇释《诗》《书》之义。而先之以《乐》,《乐》与《诗》相为体用者也。
乐器有相,周、召之治与!
相,韦表糠里。《记》曰“治乱以相”,相之音菀而不宣,所以节音之杂乱,周、召之治还醇止乱之道。
其有雅,太公之志乎!
雅,柷类,以木为桶,中有椎,击之。《记》曰“讯疾以雅”,促乐使疾也,功以速成而定,故曰“太公之志”。
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讯疾蹈厉者,太公之事邪!
敬胜怠,义胜欲,正己而正人,以伐无道,事不得缓。
《诗》亦有《雅》,亦正言而直歌之,无隐讽谲谏之巧也。
正《雅》直言功德,变《雅》正言得失,异于风之隐谲,故谓之《雅》,与乐器之雅同义。即此以明《诗》《乐》之理一。
《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维清》以奏之。张子自注:成童舞之。
戡黎伐崇,文王之武功。
《大武》,武王没,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张子自注:冠者舞之。酌,周公没,嗣王以武功之成繇周公,告其成于宗庙之歌也。张子自注:十三舞焉。
“酌”,《礼记》作“勺”。此明《诗》《乐》之合一以象功。学者学《诗》则学乐,兴与成,始终同其条理。惟其兴发志意于先王之盛德大业,则动静交养,以墒于四支,发于事业,蔑不成矣。
兴己之善,观人之志,群而思无邪,怨而止礼义,入可事亲,出可事君。但言君父,举其重者也。
奋发于为善而通天下之志,群而贞,怨而节,尽己与人之道,尽于是矣。事父事君以此,可以寡过,推以行之,天下无非中正和平之节,故不可以不学。
志至诗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体,故礼亦至焉。
象,心有其成事之象也。礼,见于事而成法则也。诗以言达志,礼以实副名,故学诗可以正志,可以立体。
幽赞天地之道,非圣人而能哉!
凡有其理而未形,待人而明之者,皆幽也。圣人知化之有神,存乎变合而化可显,故能助天地而终其用。
诗人谓“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赞育之一端也。
天能生之,地能成之,而斟酌饱满以全二气之粹美者,人之能也。穑有可丰美之道而未尽昭著,后稷因天之能,尽地之利,以人能合而成之,凡圣人所以用天地之神而化其已成之质,使充实光辉,皆若此。
礼矫实求称,或文或质,居物后而不可常也。
实,情也,情不足则益之以文,情有余则存之以质。物亦实也,情已动而事且成,乃因时因事而损益之,在情事之后,矫之正也。文质各矫其偏,故不可常。
他人才未美,故绚饰之以文;庄姜才甚美,乃更绚饰之用质素。
质已成之后,礼因损益之以致美,无一定之绚在才质之先也。此明因才节宣之道存乎礼,故有其质者,不可不学礼以善其后。
下文“绘事后素”,素谓其材,字虽同而义施各异,故设色之工,材黄白者必绘以青赤,材赤黑必绘以粉素。
绘非异色,则文不足以宣,故礼以人之情而著其美,酌情事之异而损有余、补不足也。敔按:此章注义,亦就张子之意而通之。
“陟降庭止”,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德修业,欲及时也。“在帝左右”,所谓欲及时者与!
作而有为,上也,陟也;退而自省,下也,降也;一陟一降,皆有天理之明明赫赫者临之于庭,则动静无恒而一于正道。不执一,则存省愈严,陟降一心,德业一致,此朝乾夕惕、存神尽性之密用,作圣之功于斯至矣。
《江沱》之媵以类行而欲丧朋,故无怨;嫡以类行而不能丧其朋,故不以媵备数。
类者,贵贱之分,朋,私心也。媵安于卑贱之类而忘己私,嫡处于尊贵而恃其类,怀私以不能容物,此得朋丧朋之异,公私之分也。
卒能自悔,得安贞之吉,乃终有庆而其啸也歌。
自悔,则能丧其私而先迷后得矣。坤之为德,以厚载有容为美,而私心间之,则吝而骄;惟去私以广容,而后能承天以利正,妇道也,臣道也,下学逊志,遏欲以存理之始功也。
采枲耳,议酒食,女子所以奉宾祭、厚君亲者足矣;又思酌使臣之劳,推及求贤审官,王季、文王之心,岂是过与!
此引伸《毛传》之旨而广言之。尽仁孝以为本,而推以爱贤任官,王季、文王之德也;后妃以顺承之,则乾、坤合德矣。
《甘棠》初能使民不忍去,中能使民不忍伤,卒能使民知心敬而不渎之以拜,
以拜为致敬之辞,于义未安。
非善教寝明,能取是于民哉!
繇善教,故仁声作。
“振振”,劝使勉也;“归哉归哉”,序其情也。
先劝君子急公而后望其归,发乎情,止乎礼义。
“卷耳”,念臣下小劳则思小饮之,
兕觥。
大劳则思大饮之,
金罍。
甚则知其怨苦嘘叹。妇人能此,则阴诐私谒害政之心,知其无也。
一于正则不邪。
“绸直如发”,贫者纵无余,顺其发而直韬之尔。
纵以帛敛发而作,古者不露发,帛有余,则斜缠绕之,帛不足,则裁直条如其发之长而直韬之,此言俭而不失其容也。
《蓼萧》《棠华》“有誉处兮”,皆谓君接己温厚,则下情得伸,谗毁不入而美名可保也。
处,谓居之安也。谗毁之人,皆繇君有刻薄疑忌之心;君仁臣忠,无所容其间矣。
《商颂》“顾予烝尝,汤孙之将”,言祖考来顾以助汤孙也。
祭者,子孙之心,然必时和年丰,天人胥洽,而后礼备;而孝思可伸,则在祖考之佑助也。古者以祭成为大福。敔按:引此亦与“陟降庭止,在帝左右”之意相通。
“鄂不”,兄弟之见,不致文于初,本诸诚也。
鄂,花萼;不,音跗;花承蒂小茎也。花方含蕊,文未著,而之生意在中,兴兄弟之好一本诸诚,非徒尚文。
《采苓》之诗,舍旃则无然,为言则求所得,所誉必有所试,厚之至也。
舍旃,毁之令斥也;无然,无毁也;为言,扬其美也;求所得,察其何所得当于道。誉必试也,毁则无誉,必试而谓之厚者,人之刻薄贼恩,喜怒自任,非其本心;惟轻信人言而不自求诸心,能不因人为毁誉,则好恶从心而伤害于物者多矣。
简,略也,无所难也,甚则不恭焉。
难,去声。于物无所难,以为不足较也。
贤者仕禄,非迫于饥寒,不恭莫甚焉。
孔子为委吏乘田,免于饥寒则去之。此伶官非以贫故,而谓世不足与有为,仕于卑贱,不恭之甚矣。
“简兮简兮”,虽刺时君不用,然为士者不能无太简之讥,故诗人陈其容色之盛,善御之强,
推其贤以责备之。
与夫君子繇房繇敖、不语其材武者异矣。
君子阳阳,安分自得,无疾世之意,故无责焉。
“破我斧”“缺我斨”,言四国首乱,乌能有为,徒破缺我斧斨而已;
四国:商、奄、管、蔡。
周公征而安之,爱人之至也。
谅其无能为而不穷兵致讨,念其愚而安之,周公之心,纯乎仁爱。
《伐柯》言正当加礼于周公,取人以身也。
屈己而后能下贤。
其终见《书》“予小子其新逆”。
成王终成此诗之志。
九罭,言王见周公当大其礼命,则大人可致也。
君臣合德则礼命自隆,大人以道致,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也。
《狼跋》,美周公不失其圣,卒能感人心于和平也。
庸人处变而不知自裁以礼,其贤者则改节降志以自贬损而免患,若郭子仪是已。圣人达于屈伸之感而贞其大常,静正而物自感,心无私累,则物我之气俱顺。人心之和平,公心之和平化之也。
《甫田》“岁取十千”,一成之田九万亩。
九万亩,百井也。按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止六十五井,五万八千五百亩,此云“九万亩”未详。
公取十千亩,九一之法也。
后稷之生,当在尧舜之中年,
舜摄政而使稷教稼穑,已强仕矣,此云“中年”,未详。
而《诗》云“上帝不宁”,疑在尧时高辛子孙为二王后,而诗人称帝尔。
此谓上帝为天子之称,疑者,未定之辞。实则稷盖帝挚之子,生于诸侯废挚,尧即位之初。挚,尧兄也,兄废弟立,未尝改姓易服,不得称“二王后”。此说未安。
《唐棣》,枝类棘枝,随节屈曲,
未详。
其华一偏一反,
向外生者偏,内出者反。
左右相矫,因得全体均正。偏,喻管、蔡失道,反,喻周公诛殛。言我岂不思兄弟之爱,以权宜合义,主在远者尔。
所系者家国之大。
《唐棣》本文王之诗,
以“唐棣”为“棠棣”,又云“文王作”,盖误。
此一章周公制作,序己情而加之,
谓周公增此一章。
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
汉注合上“可与共学”为一章,以偏反之反为反经合权之比,而张子因之,义多未顺。张子之学主于心得,于博学详说之功多所简忽,若此类是也。
日出而阴升自西,日迎而会之,雨之候也,
日自东而西,微雨自西而东,与日相会合,阴阳和则雨。
喻昏姻之得礼者也;
阳迎阴,男下女,以崇廉节也。
日西矣而阴生于东,
日已去而阴逐其后,日无会阴之心,阴强奔随之,雨终不成。
喻昏姻之失道者也。
“朝于西,崇朝其雨”,正而和也;“在东,则人莫敢指”,不正之气也。张子此说为长。朱子谓虹蜺天之淫气,不知微雨漾日光而成虹,人见之然尔,非实有虹也。言虹饮于井者,野人之说。
鹤鸣而子和,言出之善者与!
善则物必应。
鹤鸣鱼潜,畏声闻之不臧者与!
鹤鸣而声闻于天,鱼潜而或在渚,不善则不可掩也。故必善其鸣而慎其潜,乃以得臧。取喻同而义异,《易》以言好仁之益,《诗》以示恶不仁之警。
“彼晨风,郁彼北林”,晨风虽鸷击之鸟,犹时得退而依深林而止也。
兴劳人之不得息。
《渐渐之石》言“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豕之负涂曳泥,其常性也;今豕足皆白,众与涉波而去,水患之多为可知也。
水患多则征人劳。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犹“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也,动也,行也。
君子所贵乎道,求之身而已;言、行、动皆本诸身之道,立其本而中和致,乃可以制礼作乐。若读数文章稽于众,习之者能赞之,犹笾豆之事,任之有司可也。故道以反经为大。
耇造德降,则民诚当作“”。和而凤可致;故鸣鸟闻,所以为和气之应也。
天地人物之气,其原一也。民和则天和不干,天和则物效其和,德施普降,和气达于万民,而物应之不爽矣。
九畴次叙:民资以生,莫先天材,故首曰五行;
畴,事也;九事皆帝王临民之大法。五行者,非天化之止于此,亦非天之秩分五者而不相为通,特以民生所资,厚生利用,需此五者,故炎上、润下、曲直、从革、稼穑及五味,皆就人所资用者言之。五行,天产之才以养民,而善用之者君道也;五事,天命之性以明民,而善用之者君德也;皆切乎民事而言,故曰范,曰畴。汉以后儒者不察,杂引术数家言,分配支离,皆不明于《洪范》之旨;而医卜星命之流,因缘附会以生克休王之鄙说。张子决言其为资生之材以辟邪说,韪矣。
君天下必先正己,故次五事;
正己而后可正人,践形尽性,所以正己。
己正然后邦得而治,故次八政;
八政以节宣五行而立为常典。
政不时举必昏,故次五纪;
合于天乃顺于人。
五纪明然后时措得中,故次建皇极;
极建则随时以处中。
求大中不可不知权,故次三德;
刚柔正直,各适其宜,权也。
权必有疑,故次稽疑;
循常而行,人谋定则可不待卜筮,行权有疑,而后决之以鬼谋。
可征然后疑决,故次庶征;
卜筮隐而天象显。
福极征,然后可不劳而治,故九以向劝终焉。
刑赏合天则大法行,而非徒恃法也。
五为数中,故皇极处之;权过中而合义者也,故三德处六。
次叙之说,亦理之一端。以洛书证之,抑有不尽然者,读者不必泥也。
“亲亲尊尊”。
周道也。
又曰“亲亲尊贤”,
周公治鲁之道。
义虽各施,然而亲均则尊其尊,尊均则亲其亲为可矣。
亲尊互酌而重者见矣。
若亲均尊均,则齿不可以不先,此施于有亲者不疑。
昭穆亦序齿之推也。
若尊贤之等,则于亲之杀,必权而后行。
贤均则以亲疏尊卑为等。
急亲贤为尧、舜之道,
亲贤,谓亲而贤者。
然则亲之贤先得之于疏之贤者为必然。
先得,急之也;谓先举而尊之。
尧明俊德于九族而九族睦,
明,显也;表而尊之,则人皆喻于为善之荣。
章俊德于百姓而万邦协,黎民雍;
九族之贤既举而后举庶士。百姓,谓百官赐族姓者。
皋陶亦以惇叙九族、庶明励翼为迩可远之道;
庶明,庶士之贤者。迩可远,谓即迩以及远。
则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后远者可次叙而及。
周道以亲亲为本,一尧、舜之道也。
《大学》谓“克明俊德”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注愈。
义民,安分之良民而已;
仅免于恶而不足与为善。
俊民,俊德之民也。
俊,大也;德大则所施亦大。
官能,则准牧无义民;
乡党自好者,可使安于野而不可使在官。
治昏则俊民用散。
取小善而弃大德,昏主之所以坏风俗也;虽圣世不能无乡原,惟置而不用,则不足以贼德。
五言乐语,歌咏五德之言也。
乐语,所歌之文词。
“卜不习吉”,言卜官将占,先决问人心,有疑乃卜,无疑则否。
理显于明而故索之幽,徒乱德而已。
“朕志无疑,人谋佥同”。故无所用卜;鬼神必依,龟筮必从,
幽明无二理。
故不必卜筮,玩习其吉以渎神也。
谋已决而欲得吉占,玩神以自快而已。
衍忒未分,有悔吝之防,此卜筮之所繇作也。
衍忒,数之过也。事非常而过于常数,为之则悔,不为则吝,故卜筮以决之。若吉凶之数适如其理,则受人之天下而不辞,蹈白刃而不避,何卜筮之有!卜筮者,所以审在己之悔吝,而非为吉凶也。
王禘篇
此篇略释《三礼》之义,皆礼之大者,先王所以顺天之秩叙而精其义者也。张子之学以立礼为本,而言礼则辨其大而遗其细。盖大经有一定之理,而恭敬、撙节、退让之宜,则存乎人之随时以处中,而不在乎度数之察也。
“礼不王不禘”,则知诸侯岁阙一祭为不禘明矣。
谓夏、商春礿夏禘,即于夏季时享行大禘,诸侯不禘,则夏不祭。
至周以祠为春,以禴为夏,宗庙岁六享,则二享四祭为六矣。
二享:禘、祫;四祭:祠、禴、尝、烝。
诸侯不禘,其四享与!
四时之祭阙其一,合祫而四。周制,诸侯各以其方助祭天子,故其时不行宗庙之祭。
夏、商诸侯,夏特一祫,《王制》谓“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假其名以见时祀之数尔;作《记》者不知文之害意,过矣。
《王制》盖谓诸侯祠则不礿,礿则不尝,亦言阙一祭尔。假夏、商时享之名谓礿为禘,于文未审,恐读者不察,且疑诸侯之亦禘,害于礼矣。夏、商诸侯,夏时天子大禘之时而祫祭,非禘也。作《记》者,汉文帝博士。
禘于夏、周当是“商”字之讹。为春夏,尝于夏、商为秋冬,作《记》者交举,以二气对互而言尔。
言禘以该礿,言尝以该烝,《礼记》专言禘尝者,以阴阳二气之变,故于夏秋之交相对而言,略春冬而举夏秋,要以夏、商之礼为名;若周,则禘在时享之外。
享尝云者,享为追享朝享,禘亦其一尔。
所自出之帝远矣,故云追享。朝享者,诸侯觐王亦有享礼,以下奉上之通词,故禘亦可云享。
尝以配享,亦对举秋冬而言也。夏、商以禘为时祭,知追事之必在夏也。
谓夏、商因夏之时祭而行大禘,故以与尝对举,尝言秋冬,享言春夏。
然则夏、商天子,岁乃五享,
谓五祭。
禘列四祭,并祫而五也。
以不王不禘,禘为大享,故知夏禘之外不更别行时祭。
周改禘为禴,则天子享六;
禘祫二祭,于四祭外别举之。
诸侯不禘,
祫而不禘。
又岁阙一祭,则亦四而已矣。《王制》所谓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既以禘为时祭,则祫可同时而举。张子自注:礿以物薄,而犆尝从旧。
祫禘云者,据夏、商而言;祫禘、祫尝、祫烝,谓随三时可并行祫祭。
诸侯礿犆,张子自注:如天子。禘一犆一祫,言于夏禘之时正为一祭,
不祫也。
特一祫而已。
祫随秋冬行之。
然则不王不禘,又著见于此矣。
大禘不得言犆言祫;诸侯之言禘,非禘也,孟夏时享之名也。
又云尝祫烝祫,则尝蒸且祫无疑矣。
秋尝冬烝,可于一时并行,祫祭实止一祫也。
若周制亦当阙一时之祭,则当云诸侯祠则不禴,禴则不尝。
以夏、商之礼言,故云禘。若以周制言之,则当云祠禴,不当云礿禘;作《记》者杂用三代之文,故害于意。反复释此,所以申明不王不禘之大义。
庶子不祭祖,张子自注:不止言王考而已。
大夫三庙而上,皆有祖庙祀始受命者。
明其宗也;张子自注:明宗子当祭也。
庶子即为大夫,不得专立祖庙,后世乃可祖之;若宗子,则虽不为大夫,亦必祭祖。
不祭祢,张子自注:以父为亲之极甚者,故又发此文。
上庶子对继祖之宗子而言,此庶子兼对继祢之宗子而言。苟为庶子,则祢且不祭,况祖乎!
明其宗也。
唯继祢之宗子乃得祭祢;庶子贵,以其牲就宗子而行事。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张子自注: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义。
凡庶子皆不继祖,即有继祢者,亦不为其长子斩,况继祢者虽嫡长,但继己而已,非祖祢之继,义不得伸。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注》:“不祭殇者,父之庶”,
《注》,郑氏《注》也。不继祢之庶子,不继己之殇。
盖以殇未足语世数,特以己不祭祢,故不祭之。
此释郑《注》,言殇非父之適孙,不足列世数。己既非继祢之宗,则殇卑贱不得祭。
“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
二句,郑氏《注》文。于祖为庶孙,虽于祢为適子,可以祭殇,而不可以祭诸父昆弟之无后者。
虽无后,以其成人备世数,当祔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
释郑《注》,言己不敢入祖庙而祭,则共其祭物而宗子主焉,己不祭也。
“祖庶之殇则自祭之也”,
二句郑氏注文。己为祖庶,于祢为适,则可祭己之适殇。
言庶孙则得祭其子之殇者,以己为其祖矣,无所祔之也。
释郑《注》,言庶子,祖之庶也。己之殇,己之適长殇,己为其祖者,己可祭祢为殇之祖矣。无所祔,言不须祔于己之祖庙。
“凡所祭殇者唯適子”,
郑氏《注》文。此適子,谓殇。
此据《礼》天子下祭殇五,皆適子適孙之类。故知凡殇非適不得特祭,惟从祖祔食。
释郑《注》,言必有承祖世爵之贵乃特祭之,其他则难世数,必祔食乃祭。
“无后者,谓诸父昆弟”,
郑氏《注》文。
殇与无后者如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张子自注:见《曾子问》注。
此引伸郑《注》而言。祖庙在小宗之家,谓大夫更立祖庙别为一宗者。如在大宗,即祔于小宗家之庙,不必合于大宗,从祖而已。
殷而上七庙,自祖考而下五,并远庙为祧者二,
据《王制》而言。
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有不毁之祖,
谓后稷。
则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
谓周之亲庙止于四世,五世则祧。
诸侯无二祧,
谓世室。
故五。
四亲庙,与始封之君而五。
大夫无不迁之祖,则一昭一穆,
父与王父。
与祖考而三,
祖考,谓曾祖。大夫不世官,祀之三世而止。
故以祖考通谓为太祖。
名为太祖,实祖考也;以西向之尊,故称太祖。
若祫,则请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张子自注:干祫之,不当祫而特祫之也。
并,合也;干,求也。大夫不得合祭,贵大夫请于君而得行合食之礼。
孔《注》“《王制》谓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详尔。
孔《注》,孔颖达《疏》。《王制》所云,非周制也。天子诸侯亲庙各四,所谓五世而斩也。然二昭二穆必于四世,胡氏谓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皆为一世,则有兄弟踵立,如齐桓公四子皆为君,则不得祀其祖;且兄弟为昭穆而昭穆乱,其说非也。人君无子,则早立继嗣,必以其昭穆,其未立者,非如汉之冲、质,君道未成,则自私而轻宗庙,当以无后祔食之例祔于祖庙,而不入世数。可知虽天子诸侯无后,亦不得特立庙也。
“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
享祖考以妣合食则设同几。言同者,以别于左右各一几也。疑者,释其疑之谓。
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
人道则夫妇有别,交祖考者以神道,神则阴阳合德而资生,孝子慈孙以其精意感神于漠,即己之志气而神在焉。己为考妣合一之身,不得有阴阳男女之异,鬼神无嫌,不必别也。
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
于室者,正祭;于祊,绎祭也。一神而求之多方,神无定在也。夫妇同几而不嫌于同,一神两求而不嫌于异,知分合聚散之理,然后知礼之精义而入神。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
百神,皆天之神所分著者也,随所著而报之。天德无方体,唯天子飨帝然。抑分而使人各效其报,以不忘资始之德。
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尽也。
事鬼神而归本于天,乃穷理以尽人事之至。淫祀者以鬼事鬼,不当于礼,其黩甚矣。
“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当是“氏”字之讹。”,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天子赐诸侯之姓,推原其所自生,故鲁、卫同于姬,齐、纪同于姜,本所自出之帝,统于一尊,所以尊诸侯而上之。诸侯赐大夫之氏,因王父之字为氏,不得上统于始祖,分族命氏,以明其所自出之卑。君臣之分,于斯著矣。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下之人,同姓之大夫也。天子命其大夫之氏,亦必分而各使为氏,与侯国同。天子之大夫视侯,然唯诸侯则因生赐姓,而大夫否,尊统于上不得及下也。子男虽卑,君道也;天子之大夫虽贵,臣道也。
此章旧分为二,今合之。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听朔,颁朔也。诸侯奉朔藏于太庙,每月告祖而行。胡氏曰:“月,王月也。王者赞天敷治,自己制之,诸侯不敢自专,待命于尊亲。”
受命祖庙,作龟祢宫,次序之宜。
此师行之礼,受命宜于尊者,卜吉宜于亲者。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
公之士,公之众有司也;大夫之众臣仕于大夫为群有司,非室老,又非宰邑者也。卿、大夫,公之贵臣;室老、邑宰,大夫之贵臣。
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
此释《丧礼》之文。别士于公,与士于家者也。士于家,更不在公室众臣之列,愈贱而服愈降。
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
别士于家者,于公之士也,公之士不为大夫服。
众臣杖不以杖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分卑则不得伸其哀。
“適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
诸侯所荐,仕于天子而受三命为士者,与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適士。適士,对庶士之称。
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
于王朝有班位。
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
官长,六官之长,诸侯自命者亦如之。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
引《周礼》以证《礼记》达官之义。
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
官皆统于六官为之长,而达官又各有长,如今制钦天监行人司遥属礼部,而监正司正又为之长。
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周礼》“小事则专达”,天子之官也。诸侯亦有达官之长,故以《周礼》推之,知其亦有专达之官,而有长有二,长上士,二则中、下士,故达官之长,于诸侯为贵臣。
“赐官”,使臣其属也。张子自注: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
明非但诸侯得有其臣,卿大夫既赐官,亦得臣其室老士。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
女子许嫁,教之三月。
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女子既然,则男子可知。诸侯绝期,而云有服者,以士礼推之,五世内服属也。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自安于不能,让道也。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
鹄,栖皮于布,侯之中也。布易贯,革难贯,至革而坠,中可知矣。
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有力则贯,无力则否,先王因材取人而不求备,于《射礼》见其一。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伤,哭也。
畏、厌、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
畏,兵死;厌,木石厌死;溺,没水死。
不吊生者以异之。
虽知生亦不吊,盖哀致于死者,则不暇及于生者。而致其亲之死于畏、厌、溺,则不孝慈矣,虽与相知,绝之可也。为君父战而死者,非畏也,不在不吊之科。
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有故而死,无容问之。此旧注文,申释之以明情与文之必称。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
习其音调也。
“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近,犹习也。音调文仪,非礼乐之至,然器繇道设,舍器而无以见道。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
大要,谓褒贬寓刑赏之权。
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胡氏之说备矣。
“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一说,犹言一章。
《张子正蒙注》卷八终
张子正蒙注卷九
乾称篇上
此篇张子书于四牖示学者,题曰《订顽》;伊川程子以启争为疑,改曰《西铭》。龟山杨氏疑其有体无用,近于墨氏,程子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义,论之详矣。抑考君子之道,自汉以后,皆涉猎故迹,而不知圣学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为《太极图说》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实,而以其神化之粹精为性,乃以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无非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有不可违。然所疑者,自太极分为两仪,运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资生资始;则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几,则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与《六经》《语》《孟》之言相为蹠盭,而与释氏真如缘起之说虽异而同。则濂溪之旨,必有为推本天亲合一者,而后可以合乎人心、顺乎天理而无敝;故张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说,诚得其立言之奥而释学者之疑。窃尝沉潜体玩而见其立义之精。其曰“乾称父,坤称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从其大者而言之,则乾坤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从其切者而言之,则别无所谓乾,父即生我之乾,别无所谓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统天以流形,故称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顺天而厚载,故称之曰母。故《书》曰“唯天地万物父母”,统万物而言之也;《诗》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德者,健顺之德,则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尽敬以事父,则可以事天者在是;尽爱以事母,则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亲,则所以存心养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妇之义、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则所以体天地而仁民爱物者在是。人之与天,理气一也;而继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理在气之中,而气为父母之所自分,则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于天地也,无有间矣。若舍父母而亲天地,虽极其心以扩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动于所不可昧。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诚之必几,禽兽且有觉焉,而况于人乎!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乾、坤之谓也;又曰“继之者善,成之者性”,谁继天而善吾生?谁成我而使有性?则父母之谓矣。继之成之,即一阴一阳之道,则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与之亲,而父之为乾、母之为坤,不能离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张子此篇,补天人相继之理,以孝道尽穷神知化之致,使学者不舍闺庭之爱敬,而尽致中和以位天地、育万物之大用,诚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横流,真孟子以后所未有也。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发,未能洞示来兹也!此篇朱子摘出别行,而张子门人原合于全书,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张子学之全体。
乾称父,坤称母;
谓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实也。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顺,故不忍忘,而推致其极,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则太和缊,中含健顺之化,诚然而不可昧。故父母之名立,而称天地为父母,迹异而理本同也。朱子曰:“天地者其形体,迹之与父母异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
混然,合而无间之谓。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帅,所以主持而行乎秩叙也。塞者,气也,气以成形;帅者,志也,所谓天地之心也。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父母载乾、坤之德以生成,则天地运行之气,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与父母无二,即天地无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繇吾同胞之必友爱,交与之必信睦,则于民必仁,于物必爱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叙,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居是邦则事其大夫之贤者”,皆不容已之诚,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长幼,必敬而慈之,故心从其类,有触必感。此理人皆有之,最为明切。
圣,其合德;贤,其秀也。
合德,谓与父母之德合;秀者,父母所矜爱之贤子孙也。希圣友贤,成身以顺亲,即所以顺天。
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
颠连无告而无恻隐之心,则兄弟亦可不恤,故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生理之明昧而已。
“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
守身以敬亲而事天,则悦亲而乐天,无小大之异也。
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惟肖者也。
父母继健顺之理以生成,吾所求肖者此也。亲志以从而无违为顺,然有可从、不可从之异,而理则唯其善而从之者为顺。不从其善而从其不善,或至于残害天理,则贼所生之理矣。济恶而不能干蛊,父母成乎恶而为天之蠹矣;故必践形斯为肖子,肖乾坤而后肖父母,为父母之肖子,则可肖天地矣。故舜所践者瞽瞍之形,而与天合德。
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
化者,天地生物之事;父母之必教育其子,亦此事也。善述者,必至于知化,而引伸之以陶成乎万物。神者,天地生物之心理,父母所生气中之理,亦即此也善继者,必神无不存,而合撰于乾坤以全至德。
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
止恶于几微,存诚于不息,圣功之至,亦止以敬亲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
恶旨酒,崇伯子之顾养;育英才,颖封人之锡类。
惟遏欲可以养亲,可以奉天;惟与人为善,则广吾爱而弘天地之仁。
不弛劳而底豫,舜其功也;
不可逆者亲,而有时不能顺,舜尽诚而终于大顺,以此知天地之变化剥复无恒,而大人拨乱反治,惟正己立诚而可挽气化之偏。
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
道尽则安命,而不以死为忧,盖生我者乾、坤之大德,非己自有生而天夺之。故身为父母之身,杀之生之无可逃之义;德未至于圣,无如自靖以俟命。
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
全形以归父母,全性以归天地,而形色天性初不相离,全性乃可以全形。
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
勇于从,不畏难也。乾坤之德,易简而已,而险阻该焉。故父母无不爱之子而不无苦难之令,勇于从则皆顺矣。
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
乾坤之德至矣,或厚其生,或玉于成,皆所以成吾之德;父母之爱与劳,体此者也。无往而不体生成之德,何骄怨之有!
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有一日之生,则受父母之生于一日,即受天地之化于一日,顺事以没,事亲之事毕,而无扰阴阳之和以善所归,则适得吾常而化自正矣。
此章切言君于修身立命存心养性之功,皆吾生所不容已之事,而即心以体之,则莫切于事亲,故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事亲之中,天德存焉,则精义以存诚,诚有不容自诿者。若其负父母之生我,即负天地之大德。学者诚服膺焉,非徒扩其量之弘,而日乾夕惕之心,常有父母以临之,惟恐或蔽于私,以悖德而贼仁,则成身之功,不待警而自笃矣。程、朱二子发明其体之至大,而未极其用之至切,盖欲使学者自求之,而非可以论说穷其蕴也。
乾称篇下
此篇张子书之东牖以示学者,名曰《砭愚》,盖以砭二氏之愚而明圣道之要,程子改曰《东铭》。旧说唯“戏言出于思也”以下为东铭,今按十七篇之数,则此二篇合为一篇明矣,正之。
凡可状,皆有也;
实有其体,故可状。
凡有,皆象也;
天地之间所有者,形质虽殊而各肖其所生,皆天之所垂象者也。
凡象,皆气也。
使之各成其象者,皆气所聚也,故有阴有阳,有柔有刚,而声色、臭味、性情、功效之象著焉。
气之性本虚而神,
性,谓其自然之良能,未聚则虚,虚而能有,故神。虚则入万象之中而不碍,神则生万变之质而不穷。
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
自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神;自其化之各成而有其条理,以定志趣而效功能者,则谓之性。气既神矣,神成理而成乎性矣,则气之所至,神必行焉,性必凝焉,故物莫不含神而具性,人得其秀而最灵者尔。耳目官骸亦可状之象,凝滞之质,而良知良能之灵无不贯彻,盖气在而神与性偕也。
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遗也。
鬼神者,气之往来屈伸者也,物以之终,以之始,孰能遗之。此言天下当有之物,皆神之所流行,理之所融结,大而山泽,小而昆虫草木,灵而为人,顽而为物,形形色色,重浊凝滞之质气皆沦浃其中,与为屈伸。盖天包地外而入于地中,重泉确石,天无不彻之化,则即象可以穷神,于形色而见天性,所以辟释氏幻妄起灭,老、庄有生于无之陋说,而示学者不得离皆备之实体以求见性也。
至诚,天性也;
至诚者,实有之至也。目诚能明,耳诚能聪,思诚能睿,子诚能孝,臣诚能忠,诚有是形则诚有是性,此气之保合太和以为定体者也。
不息,天命也。
天之命物,于无而使有,于有而使不穷,屈伸相禅而命之者不已,盖无心而化成,无所倚而有所作止,方来不倦,成功不居;是以聪明可以日益,仁义可以日充。虽在人有学问之事,而所以能然者莫非天命。惟天有不息之命,故人得成其至诚之体;而人能成其至诚之体,则可以受天不息之命。不然,二气之妙合自流行于两间,而时雨不能润槁木,白日不能炤幽谷,命自不息而非其命,唯其有形不践而失吾性也。
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
有至诚之性在形中而尽之,则知神之妙万物也。凡吾身之形,天下之物,形质嗜欲之粗滞,皆神之所不遗者。
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
天命不息,而人能瞬存息养,晨乾夕惕,以顺天行,则刻刻皆与天相陟降,而受天之命,无有所遗,于凡万物变化,万事险阻,皆有百顺至当之理,随喜怒哀乐而合于太和,所以感人心于和平而赞天地之化育者,自无间矣。
学未至知化,非真得也。张子自注: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既言“学必至于知化”,又云舍气无象、非象无意,以见知化之学,非索之于虚空变幻之中,即此形形色色庶物人伦之理,无一义之不精,无一物之不体,则极尽乎气之良能而化即在是,此至诚之所以无息。彼不诚无物者,以介然之悟,立幻妄之教,指休歇为究竟,事至物迁而不能继,性之不尽而欲至于命,其狂愚甚矣。
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也;
此理体验乃知之,于有而可不碍其未有,于未有而可以为有,非见见闻闻之所能逮。惟性则无无不有,无虚不实,有而不拘,实而不滞。故仁义礼智,求其形体,皆无也,虚也;而定为体,发为用,则皆有也,实也。耳之聪,目之明,心之睿,丽于事物者,皆有也,实也;而用之不测,则无也,虚也。至诚者,无而有,虚而实者也,此性之体撰为然也。
不能为一,非尽性也。
视之而见,听之而闻,则谓之有;目穷于视,耳穷于德,则谓之无;功效可居,则谓之实;顽然寂静,则谓之虚,故老氏以两间为橐龠,释氏以法界为梦幻,知有之有,而不知无之有;知虚之虚,而不知虚之实,因谓实不可居而有为妄。此正彼所谓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捏目生花,自迷其头者,而谓之尽性,可乎?
饮食男女皆性也,
理皆行乎其中也。
是乌可灭!
释、老亦非能灭之,姑为之说尔。
然则有无皆性也,是岂无对!
老、释以无在有外,夐然无对之孤光为性,惟不知神之与气,气之与形,相沦贯而为一体,虚者乃实之藏,而特闻见之所不逮尔。
庄、老、浮屠为此说久矣,果畅真理乎?
庄、老言虚无,言体之无也;浮屠言寂灭,言用之无也;而浮屠所云真空者,则亦销用以归于无体。盖晋、宋间人缘饰浮屠以庄、老之论,故教虽异而实同,其以饮食男女为妄,而广徒众以聚食,天理终不可灭。唯以孩提之爱为贪痴,父母为爱惑所感,毁人伦,灭天理,同于盗贼禽兽尔。
天包载万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阴阳二端而已;
阴阳实体,乾坤其德也。体立于未形之中,而德各效焉,所性也。有阴则必顺以感乎阳,有阳则必健以感乎阴,相感以动而生生不息,因使各得阴阳之撰以成体而又生其感。
无内外之合,无耳目之引取,与人物蕞然异矣。
人物各成其蕞然之形,性藏不著而感以其畛,故见物为外,见己为内,色引其目而目蔽于色,声引其耳而耳蔽于声,因以所见闻者为有,不可见闻者为无,不能如天地之阴阳浑合,包万物之屈伸而无所蔽也。
人能尽性知天,不为蕞然起见,则几矣。
知其性之无不有而感以其动,感则明,不感则幽,未尝无也,此不为耳目蕞然之见闻所域者也。
有无一,内外合。张子自注:庸圣同。
虽愚不肖,苟非二氏之徒愚于所不见,则于见闻之外,亦不昧其有理,人伦庶物之中,亦不昧其有不可见之理而不可灭,此有无之一,庸之同于圣也。既已为人,则感必因乎其类,目合于色,口合于食,苟非如二氏之愚,欲闭内而灭外,使不得合,则虽圣人不能舍此而生其知觉,但即此而得其理尔。此内外之合,圣之同于庸也。
此人心之所自来也。
内心合外物以启觉,心乃生焉,而于未有者知其有也;故人于所未见未闻者不能生其心。
若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
流俗以逐闻见为用,释、老以灭闻见为用,皆以闻见为心故也。昧其有无通一之性,则不知无之本有,而有者正所以载太虚之理。此尽心存神之功,唯圣人能纯体之,超乎闻见,而闻见皆资以备道也。
此章旧连下节为一,今分之。
无所不感者,虚也;感即合也,咸也。
至虚之中,阴阳之撰具焉,缊不息,必无止机。故一物去而一物生,一事已而一事兴,一念息而一念起,以生生无穷,而尽天下之理,皆太虚之和气必动之几也。阴阳合而后仁义行,伦物正,感之效也;无所不合,感之周遍者也,故谓之咸。然则莫妙于感,而大经之正,百顺之理在焉,二氏欲灭之,愚矣。
以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则无合。
天下之物,皆天命所流行,太和所屈伸之化,既有形而又各成其阴阳刚柔之体,故一而异,惟其本一,故能合;惟其异,故必相须以成而有合。然则感而合者,所以化物之异而适于太和者也;非合人伦庶物之异而统于无异,则仁义不行。资天下之有以用吾之虚,咸之彖辞曰:“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见矣。”见其情乃得其理,则尽性以合天者,必利用此几而不容灭矣。
天性,乾坤、阴阳也,
我之性,乾坤之性,皆不越阴阳健顺之二端,纯驳、良楛、灵蠢,随其质而皆兼体。
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健顺刚柔,相须以济,必感于物以生其用,而二端本太和,感之斯合矣。以知声色、臭味、君臣、父子、宾主、贤愚,皆吾性相须以合一之诚,不容灭也。
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臾之不感,所谓性即天道也。
天地之寒暑、雨旸、风雷、霜露、生长、收藏,皆阴阳相感以为大用;万物之所自生,即此动几之成也。故万物之情,无一念之间,无一刻之不与物交;嗜欲之所自兴,即天理之所自出。耽嗜欲者迷于一往,感以其蕞然之闻见而不咸尔,非果感之为害也。若君子瞬有存,息有养,晨乾夕惕,以趋时而应物,则即所感以见天地万物之情,无物非性所皆备,即无感而非天道之流行矣。盖万物即天道以为性,阴阳具于中,故不穷于感,非阴阳相感之外,别有寂然空窅者以为性。释氏欲却感以护其蕞然之灵,违天害性甚矣。
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体。张子自注:在人在天,其究一也。
健顺,性也;动静,感也;阴阳合于太和而相容,为物不二,然而阴阳已自成乎其体性,待感而后合以起用。天之生物,人之成能,非有阴阳之体,感无从生,非乘乎感以动静,则体中槁而不能起无穷之体。体生神,神复立体,繇神之复立体,说者遂谓初无阴阳,静乃生阴,动乃生阳,是徒知感后之体,而不知性在动静之先本有其体也。
惟屈伸动静终始之能一也,故所以妙万物而谓之神,通万物而谓之道,体万物而谓之性。
屈伸动静,感也,感者,因与物相对而始生,而万物之静躁、刚柔、吉凶、顺逆,皆太和缊之所固有,以始于异而终于大同,则感虽乘乎异而要协于一也。是以神无不妙,道无不通,皆原于性之无不体;在天者本然,而人能尽性体道以穷神,亦惟不失其感之正尔。
至虚之实,实而不固;至静之动,动而不穷。
在天者和气缊于太虚,充塞无间,中涵神妙,随形赋牛而不滞。在圣人无私而虚,虚以体理,无理不实;无欲而静,静以应感,无感不通。
实而不固,则一而散;
天以之并育不害,圣人以之与时偕行。
动而不穷,则往且来。
天以之运行不息,圣人以之屈伸合一,是穷神尽性,合天之道,惟在至虚之实,至静之动而已。流俗滞于物以为实,逐于动而不反,异端虚则丧实,静则废动,皆违性而失其神也。
性通极于无,气其一物尔。
无,谓气未聚,形未成,在天之神理。此所言气,谓成形以后形中之气,足以有为者也。气亦受之于天,而神为之御,理为之宰,非气之即为性也。
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
天命之以生,即命之以性,性善而无恶,命亦吉而无凶;若否泰、利钝,因乎时之所遇,天化之屈伸,不以一人而设,遇之者吉凶殊尔。
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有不至,犹难语性,可以言气。
在气则有愚明、柔强之异,而性不异。故善学者存神而气可变化,若恃气之清刚,则终有所限。
行同报异,犹难语命,可以言遇。
比干之死,孔、孟之穷,非天命之使然,所遇之时然也。故君子言知命、立命而不言安命,所安者遇也。以遇为命者,不知命者也。
浮屠明鬼,谓有识之死,受生循环,遂厌苦求免,可谓知鬼乎?
鬼者,归也,归于太虚之缊也。
以人生为妄,可谓知人乎?
人者,阴阳合德之神所聚,而相阴阳以协天地万物之居者也。
天人一物,辄生取舍,可谓知天乎?
天之用在人,人之体无非天,天至虚而实,人实而含虚,声色、臭味、父子、君臣、宾主、贤愚,皆天理之所显现而流行,非空之而别有天也。
孔、孟所谓天,彼所谓道。
道一也,在天则为天道,在人则有人道。人之所谓道,人道也。人道不违于天,然强求同于天之虚静,则必不可得,而终归于无道。
惑者指“游魂为变”为轮回,未之思也。
《易》言“游魂为变”,谓魂返于天,唯天所变化,而非人之所能与。儒之驳者,惑于浮屠,谓死而魂不散,游于两间为中阴,身复随因而变四生之果,诬圣教以助邪说,愚矣!
大学当先知天德,知天德则知圣人,知鬼神。
天之所以为天而化生万物者,太和也,阴阳也,聚散之神也。圣人,体此者也;鬼神,其聚散之几也。
今浮屠极论要归,必谓死生转流,非得道不免,谓之悟道,可乎?张子自注:悟则有义有命,均死生一天人,惟知昼夜,通阴阳,体之不二。
死生流转,无蕞然之形以限之,安得复即一人之神识还为一人,若屈伸乘时,则天德之固然,必不能免;假令能免,亦复何为?生而人,死而天,人尽人道而天还天德,其以合于阴阳之正者,一也。
自其说炽传中国,儒者未容窥圣学门墙,已为引取,沦胥其间,指为大道。
繇其不窥圣学,乍于流俗利欲之中闻清脱之说,意为歆动,或遂讥圣学为卑近,或诬圣学为一致,皆所必然。
其俗达之天下,致善恶、知愚、男女、臧获,人人著信。
天下岂有男女、臧获、淫坊、屠肆而可与语上之理,士君子不以为辱而指之为大道,愚矣哉!
使英才间气,生则溺耳目恬习之事,长则师世儒宗尚之言,遂冥然被驱,
如李习之、赵阅道、张子韶,皆英才也,被其驱而陷于邪,惜哉!
因谓圣人可不修而至,大道可不学而知。故未识圣人心,已谓不必求其迹;未见君子志,已谓不必事其文。
近世王氏良知之说正若此,一以浮屠言语道断、心行路绝、迥脱根尘、不立知见为宗。
此人伦所以不察,庶物所以不明,治所以忽,德所以乱,异言满耳,上无礼以防其伪,下无学以稽其弊。
王氏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无忌惮之教立,而廉耻丧,盗贼兴,中国沦没,皆惟怠于明伦察物而求逸获,故君父可以不恤,名义可以不顾。陆子静出而宋亡,其流祸一也。
自古诐淫邪遁之词,翕然并兴,一出于佛氏之门者千五百年,自非独立不惧,精一自信,有大过人之才,何以正立其间,与之较是非、计得失?
精者研几精求,必求止于至善,惟精而后能一。
释氏语实际,乃知道者所谓诚也,天德也。
既谓之实际,则必实有之而为事理之所自出,唯诚与天德可以当之。空则不实,莽荡虚枵则无际。
其语到实际,则以人生为幻妄,有为为疣赘,以世界为阴浊,遂厌而不有,遗而弗存;就使得之,乃诚而恶明者也。
释氏之实际,大率以耳目之穷,疑其无有者也。生而与世相感,虽厌之,安能离之,虽遗之,安能使之无存!自欺而谓有得,信为实而自谓诚,于人伦庶物不明矣,则固伪而不诚矣。安有诚而恶明者哉!
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不过者也。
诚者,天之实理;明者,性之良能。性之良能出于天之实理,故交相致,而明诚合一。必于人伦庶物,研几、精义、力行以推致其极,驯致于穷神,则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彼语虽似是,观其发本要归,与吾儒二本殊归矣。
其发本也,下愚厌苦求乐之情;其要归则求必不可得之真空而已。语似是者,谓戒邪淫、杀、盗之类。
道一而已,此是则彼非,此非则彼是,固不当同日而语。
后世陆子静、王伯安必欲同之。
其言流遁失守,
始以白骨微尘为观,不可行则转曰事事无碍。
穷大则淫,
无量无边,凭空为猖狂之语。
推行则诐,
为人之所不为,不为人之所为。
致曲则邪,
下而以金银琉璃诱贪夫,以地狱饿鬼怖懦夫,以因果诱布施,不耕坐食。
求之一卷之中,此弊数数有之。
欲自回互,成其妄说故也。
大率知昼夜阴阳,则能一性命;能知性命,则能知圣人,知鬼神。彼欲直语太虚,不以昼夜阴阳累其心,则是未始见易;
西域愚陋之民,本不足以知性命。中国之儒者,抑不能深研而体验之,而淫于邪说。故闻太虚之名,则以为空无所有而已,明则谓之有,幽则谓之无,岂知错综往来,易之神乎!
未始见易,则虽欲免阴阳昼夜之累,末繇也已。
彼欲免累者,怖死而已,故欲无生。阴阳昼夜,本非累也;见为累,安能免乎!
易且不见,又乌能更语真际!
易,感之神也。真际,性之体也。
舍真际而谈鬼神,妄也。
其言鬼神也,无异于淫巫之陋。
所谓实际,彼徒能语之而已,未始心解也。
正蒙一编,所以发实际之藏也。
《易》谓“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者,谓原始而知生,则求其终而知死必矣,此夫子所以直子路之问而不隐也。
始终,非有无之谓也;始者聚之始,日增而生以盛,终者聚之终,数盈则日退而息于幽。非有则无以始,终而无则亦不谓之终矣,所自始者即所自终。故夫子令子路原始以知终,非拒其问之不切而不告也。
体不偏滞,乃可谓无方无体。偏滞于昼夜阴阳者,物也;
滞于有者不知死,滞于无者不知生。流俗异端,皆执物之滞于阴阳昼夜以为有无。
若道,则兼体而无累也。
为主于无声无臭之中而不累于无,流行于人伦庶物之繁而不累于有,能明太虚之有实,乃可知万象之皆神。
以其兼体,故曰“一阴一阳”,
言阴阳之均有也。此以静生阴、动生阳言之。
又曰“阴阳不测”,
静而生阴,非无阳;动而生阳,非无阴。
又曰“一阖一辟”,
阴受阳施而阖,阳施于阴而辟。
又曰“通乎昼夜”。
阖辟阴阳虽迭相为用,而道贯其中,昼夜一也。
语其推行,故曰“道”,
在天为推行之理,在人则率之以行。
语其不测故曰“神”,
道为神所著之迹,神乃道之妙也。
语其生生故曰“易”,
不滞于一端而贯通乎终始,故变易而皆以顺乎大经,易所著,其错综化生之象。
其实一物,指事异名尔。
道函神而神成乎道,易于此生焉,则以明夫聚散死生皆在道之中,而非灭尽无馀,幻妄又起,别有出离之道也。
大率天之为德,虚而善应,
吉凶无成心,故曰虚。
其应非思虑聪明可求,故谓之神。
理有其定,合则应,或求而不得,或不求而得,人见其不测,不知其有定而谓之神。
老氏沉诸谷,以此。
老氏见其自然之应,而以谷之应声比之,亦相似矣。而谷无声之实,天有应之理,则非老氏所知也。
太虚者,气之体。
太虚之为体,气也。气未成象,人见其虚,充周无间者皆气也。
气有阴阳。敔按:此二句指阴阳合于太和之气。
此动静之先,阴阳之本体也。
屈伸相感之无穷,故神之应也无穷;
气有阴阳二殊,故以异而相感,其感者即其神也。无所不感,故神不息而应无穷。
其散无数,故神之应也无数。
既感而成象,渐以成形,灵蠢、大小、流峙、死生之散殊,虽各肖其所生而各自为体,不可以数计,而神皆行乎其间。无数者,不可纪之辞。性情、形象、色声、臭味,无相肖者,人事之得失、悔吝亦如之。但此阴阳之变化屈伸,无有乖越,而欲分类自言之,则终不可得。邵子以数限之,愚所未详。
虽无穷,其实湛然;
非逐物而应之,虚静而含至理则自应。
虽无数,其实一而已。
无数者,不出阴阳之二端;阴阳之合于太和者,一也。
阴阳之气,散则万殊,人莫知其一也;
有形有象之后,执形执象之异而不知其本一。
合则混然,人不见其殊也。
象未著,形未成,人但见太虚之同于一色,而不知其有阴阳自有无穷之应。
形聚为物,
神在形中。
形溃反原。
形散而气不损。
反原者,其游魂为变与!
游于太虚以听天之变化。
所谓变者,对聚散、存亡为文,
聚而散,散而聚,故时存时亡。
非如萤雀之化,指前后身而为说也。
散而反原,无复有形之蕞然者以拘之。即前身为后身,释氏之陋说也。
益物必诚,如天之生物,日进日息;
息,长也。诚者,如其应得之理而予之,不计功,不谋利,自见为不容已,无所吝而不倦也。诚,故于物无所矫强,而因材之笃不妄,此天之所以神也。至诚之教育而物自化亦如之,惟诚斯感而神。
自益必诚,如川之方至,日增日得。
以实理为学,贞于一而通于万,则学问思辨皆逢其原,非少有得而自恃以止也。自益益人,皆唯尽其诚,而非在闻见作为之间,此存神之所以百顺也。
施之妄,学之不勤,
恃聪明闻见,而不存神以体实理,其教人必抑人从己,其自为学必矜妙悟而不求贯通,怠于精义,必成乎妄也。
欲自益且益人,难矣哉!
异端之教学以之。
《易》曰:“益长裕而不设。”信夫!
设者,非理所固有,随意所见,立科范以求益于其中也。小有所觉,大有所迷,妾而已矣,惟求速获而倦勤故也。盖诚原不息,息则不诚。张子之言天道、圣学,皆上达之旨,而要归于不妄而勤,所以体自强不息之天德,为下学处心用力之实功,示学有以企及,至深切矣。
将修己,必先厚重以自持;厚重知学,德乃进而不固矣。
妄而不勤者,必轻佻而骄吝,诚之不存,神去之矣。
忠信进德,惟尚友而急贤;欲胜己者亲,无如改过之不吝。
过之成也,成于徇迹而妄动;徇物欲,徇意气,皆妾感之迹也。改过不吝,反而求之于心之安,则贤者乐与之亲而气不妄动,神乃可存,所学皆天德之实矣。静专动直,气正而不息,作圣之功,反求诸身心而已也。敔按:此章释《论语》“君子不重”章之旨,为下东铭所元本。
戏言出于思也,戏动作于谋也。
言动虽无大咎,而非理所以应然,任一时之适者,皆戏也。心无游泆之情,则戏言何自而生;不谋非所当为之事,则戏动何自而成?凝神正气,则二者之失亡矣。敔按:此“思”字犹《易》“朋从尔思”之思。
发乎声,见乎四支,谓非己心,不明也;欲人无己疑,不能也。
见于身则已动其心,加于人则人见其妄,而谓偶然言动,无关得失乎!苏子瞻之所以淫昵而召祸也。
过言非心也,过动非诚也。
非物理之应得,任闻见之小辨以言动,虽始非不善而终成乎恶,谓之过。非心者,非其初心,非诚者,非心之实得。敔按:心者,自尽之心;诚者,实有之理,忠信是也。
失于声,缪迷其四体,谓己当然,自诬也;欲他人己从,诬人也。
始亦有意于善,而过则终成乎恶矣。不存诚精义以求至当,自恃其初心之近道自诬,则未有能强人者也。王介甫之所以怙过而取之于天下也。
或者以出于心者归咎为己戏,失于思者自诬为己诚;敔按:出于实心者必不戏,失于浮思者必不诚。
谓为戏,无伤于大义;诬为诚,谓可不怍于天人;自命为君子而成乎妄人。
不知戒其出汝者,归咎其不出汝者,长傲且遂非,不知孰甚焉!敔按:戒其出汝者,谓戒其朋从之思;归咎其不出汝者,谓心不自尽,归咎于偶戏。
谓己戏而人何疑之已甚,谓偶有过而人不相谅以信从,则怨天尤人,而不知下学之不立其基也。重则无戏,改则无过,瞬有存,息有养,何暇至于戏!过岂有不知,知岂有复行者乎!合天存神之学,切于身心者如此,下学而作圣之功在矣,尽己而化物之道存矣,故正蒙以此终焉。
《张子正蒙注》卷九终
《张子正蒙注》全书终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