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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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章句卷四十二
大学 大,旧音泰,今读如字。
[衍]《大学》一书有郑氏《礼记》传本,其序次倒乱,朱子因程子所定而更为此篇。盖诸经之传皆有错阙,而《礼记》为尤甚,读者以意逆志而察夫义理之安,以求通圣人之旨,非为凿也。是篇按圣经之文以审为学之次第,令学者晓然于穷理尽性、守约施博之道,可谓至矣。愚谓十传之文,鳞次栉比,意得而理顺,即令古之为传者参差互发,不必壹皆如此,而其命意则实有然者,得朱子为之疏通而连贯之,作者之意实有待以益明,是前此未然而昉于朱子,固无不可之有,况《礼记》之流传舛误,郑氏亦屡有厘正而不仅此乎!是篇之序,万世为学不易之道也。自姚江王氏者出,而《大学》复乱,盖其所从入,以释氏不立文字之宗为虚妄悟入之本,故以《章句》八条目归重格物为非,而不知以格物为本始者经也,非独传也,尤非独朱子之意也。既不揣而以此与《章句》为难,乃挟郑氏旧本以为口实,顾其立说又未尝与郑氏之言合,鲁莽灭裂,首尾不恤,而百年以来天下翕然宗之,道几而不丧,世亦恶得而不乱乎?其以“亲民”之“亲”为“如字”者,则亦释氏悲愍之余沈而墨子二本之委波,至于训“格”为“式”,则又张九成与僧宗杲之邪说而已。其徒效之,猖狂益甚,乃有如罗汝芳之以“自谦”为“逊让”者,文义不通,见笑塾师,而恬不知耻,斯其道听我途说而允为德之弃,固人心之所公非,不可诬已。大道之必有序,学之必有渐,古今之不能违也。特所谓先后者,初非终一事而后及其次,则经、传、章句本末相生之旨,亦无往而不著;王氏之徒特未之察耳。若废实学崇空疏,蔑规矩恣狂荡,以无善无恶尽心意知之用,而趋入于无忌惮之域,则释氏之诞者固优为之,奚必假圣贤之经传以为盗竽乎?今因《章句》之旨而衍之如左,以救什一于千百,能言距杨、墨者则以俟之来哲。
[注]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衍]以要言之,知止于至善乃入德之门。
[注]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注]程子曰:“亲,当作新。”[衍]篇内屡言“新”,而经传从无有于民言“亲”者。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一本万殊之差,圣学异端之大别也。“治国”章以成教为旨,“平天下”章以慎德忠信为体、爱恶并行为用,非取其民而呴沫之也。
[注]“大学”者,大人之学也。[衍]“大人”者,成人也。十五而入大学,乃学为内圣外王之道。“如字”及音“泰者”,义一而已。以大学为学宫名,非论学之道,故取义于大人。
[注]“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衍]无欲曰“虚”,知善曰“灵”,初终相循表里相喻曰“不昧”。
[注]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衍]一志所发,心也;随念所发,意也;觉体所发,知也;而天下之物,其理著见,皆所以触吾之心意知而相为发者也。“遂明之”者,格致诚正以修其身。
[注]“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衍]气禀习俗,渐染成旧。
[注]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衍]“必至于是”,学之笃也。“不迁”,守之固也。此其为功,惟患不及,而无太过之忧。
[注]“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衍]“尽天理之极”,则人欲之得间之者鲜矣。“无一毫者”,加察于微细嫌疑者尔。
[注]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衍]“纲”者,目之纲;“领”者,条之领。详具“物格而后知至”节注。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注]“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衍]文具则当云“知止于至善”。曰“知止”者,省文耳。此之不审,遂有以释氏“止观”之“止”乱之者。修身为本,格物为始,平天下为终,其善乃至。必至于是,不半途而废也。
[注]知之,则志有定向。[衍]“定向”者,必欲明明德于天下,乃至欲致其知而必格物以为始。
[注]“静”,谓心不妄动。[衍]“妄动”者,因游移而疑惑也。
[注]“安”,谓所处而安。[衍]物不能乱之也。
[注]“虑”,谓处事精详。[衍]“事”,即修、齐、治、平之事。
[注]“得”,谓得其所止。[衍]至善之理得于己,俟行而已。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注]明德为“本”,新民为“末”。[衍]本末一致,而末自本生。
[注]知止为“始”,能得为“终”。[衍]知止至善者,内尽其心意知之功而外穷物理,善乃至也。心意不妄而物理未穷,虽善而不至,不践迹则亦不入于室矣。自其备美大之盛则曰“止”,自其初学即必以此入德则曰“始”。盖《大学》之始即以至善为始,故终以殊于后世俗儒异端之自暴弃也。
[注]“本”“始”,所先;“末”“终”,所后。[衍]夫子以“复礼”为仁,孟子以“知言”为圣功之极,皆此理尔。
[注]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治,直之反。后仿此。
[注]“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衍]“明其明德”,非必欲其如君子之明,革其旧染之污而近性矣。如实言之则曰“新”,而浅深异致,性无二理,则亦可曰“明德”。审此益知“亲”当作“新”。
[注]“心”者,身之所主也。[衍]身以行言,志为行之主。
[注]“诚”,实也。[衍]实其心之所欲正者,存发如一,始终不妄,毋令所志为虚。
[注]“意”者,心之所发也。[衍]心于意而发用。
[注]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衍]祝氏本作“必自慊而无自欺”也,今从原本。一于善之言诚尽矣。
[注]“致”,推极也。“知”,犹识也。[衍]识其情实,乃识其善恶,分别义类之觉体也。异端则谤识为妄,而以无物之空明为知,此际辨之不可不严。
[注]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衍]“尽”者,尽其理。
[注]“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衍]事物者,身之所必应,天下之所待治于我,必知明而后处当者。理之极处,所谓天则,复礼者,复此也。
[注]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治,直吏反。
[注]“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衍]“可得而实”,充其实也。“可得而正”,保其正也。
[注]“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衍]穷理尽性而命可至,精义入神而用可利,善之至矣。
[注]“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注]“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齐家”以下,则举此而措之耳。[衍]“本”,茎也。本由根生,“正心”“诚意”“致知”,培其根也。“格物”者,水土之养也,根之所自滋也。舍水土之滋无生理,舍格物而本亦不立,道亦不生矣。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注]“本”,谓身也。“所厚”,谓家也。[衍]“厚”者,慎好恶以谨家教也。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不能于薄者厚矣。家为厚,国,天下为所薄,天理自然之序,益知民不可以言“亲”。
[注]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衍]《坊记》《表记》《缁衣》三篇皆同此体,知者通之尔。
《康诰》曰:“克明德。”
[注]《康诰》,周书。“克”,能也。
《大甲》曰:“顾天之明命。”大,读作“泰”。,古“是”字。
[注]《大甲》,商书。“顾”,谓常目在之也。[衍]天道至教,无时不发现于日用之间,故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阴骘变化,利用厚生正德,无非教也。心有不存,目有不在,则上天不已之命,至密之教,所失多矣。异端不察,乃疑有生生初物,终身在成形之内,求诸光景,冀得见之,其愚不可瘳也。
[注]“”,犹此也,或曰审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
[注]《帝典》,《尧典》,虞书。“峻”,大也。
皆自明也。
[注]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传之首章,释“明明德”。[衍]具文当云“释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此檃括记为耳。下二章同。
[注]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旧本误在“没世不忘也”之下。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注]“盘”,沐浴之盘也。“铭”,名其器以自警之辞也。“苟”,诚也。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衍]“明明德”者,君子作圣之全功,以存理为至。“新”者,自治治人之合德,故以遏欲为急。明明德于天下,岂能令民之行著习察于天理之微密,但不为人欲所陷溺斯得矣。君子所与民同功者,此而已也。己德民情之有本末,而为学之本末亦分焉。复性,本也;去恶,末也。
《康诰》曰:“作新民。”
[注]鼓之舞之之谓“作”。[衍]躬行以生起其心,教导以辅掖其成。
[注]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衍]振起其民,使自新也。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注]《诗》,《大雅·文王》之篇。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衍]受天命则教化行于天下,而民无不新矣。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注]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衍]自新以意诚为至密,新民以天下平为至大。
右传之二章,释“新民”。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注]《诗》,《商颂·玄鸟》之篇。“邦畿”,王者之都也。“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诗》作“绵”,弥延反。
《诗》云:“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注]《诗》,《小雅·绵蛮》之篇。“蛮”,鸟声。“丘隅”,岑蔚之处。“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词,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衍]既能止之,而后信其知之,如黄鸟然,于其止乃见其知。故知者不必能止,而止者必知,异于异端之言妙悟者明矣。以此垂教,犹有以知行合一之淫辞乱之者。
《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于缉”之“于”,袁都反。
[注]《诗》,《文王》之篇。“穆穆”,深远之意。“于”,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衍]朱子曰:“缉熙,工夫;敬止,功效也。”明必续而后善,以至致知格物诚意正心,皆所以缉其熙,诚则明也。无不敬,一于敬也。“安所止”,得所止也。意诚心正则无不敬矣,身修而德明于天下,则安所止矣。以缉熙为作圣之功而驯至于敬止,“知止为始,能得为终”也。
[注]引此而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学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蕴。[衍]缉熙之功,其精微之蕴也。非然,则虽欲仁敬孝慈,其可得乎?
[注]而又推类以尽其余。[衍]“其余”者,第十章约略尽之。
[注]则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矣。
《诗》云:“赡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喧,本作“咺”,火远反。道,徒到反。恂,从郑氏读如“峻”,私闰反。
[注]《诗》,《卫风·淇澳》之篇。淇,水名。“澳”,隈也。“猗猗”,美盛貌,兴也。“斐”,文貌。“切”,以刀锯;“琢”,以椎凿;皆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铴;“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治骨角者既切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绪而益致其精也。[衍]无绪必不能精。
[注]“瑟”,严密之貌。“”,武毅之貌。“赫喧”,宣著盛大之貌。“喧”,忘也。“道”,言也。“学”,谓讲习讨论之事。[衍]格致之功。
[注]“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衍]致知诚意之功。
[注]“恂栗”,战惧也。[衍]持志之慎而不失也,正心之事。
[注]“威”,可畏也。“仪”,可象也。[衍]修身之事。修身者,修之于言、行、动。言行之善者,必其动之善而后为根心之美。
[注]引《诗》而释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于至善。“道学”“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栗”“威仪”,言其德容表里之盛,卒乃指其实而叹美之也。[衍]专以学、修为所得之由者,盖始终先后之意,为学之绪,自然如此。
《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于,袁都反。戏,荒鸟反。乐,卢各反。
[注]《诗》,《周颂·烈文》之篇。“于戏”,叹辞。“前王”,谓文、武也。“君子”,谓其后贤后王。“小人”,谓后民也。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衍]学修恂栗威仪,德已成而进修之心不已,亲贤乐利,皆其诚意洋溢于后世而非但以法,故言之不足,必咏叹淫泆而后庶几尽之。程子曰:“有《关雎》《麟趾》之精意,而后《周官》之法度可行。”此意味之深长而非熟玩不得者也。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衍]凡言误者,如旧本读之,反复求其条理而不可通,乃以决其为误。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注]“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衍]“先”,以功言;“后”,以效言;不可舍本而求其末以图效之大,而本之既先,亦非无事于末,而末自治。读者当以意通之。天下之大,民事之众,非可尽如讼之可无也,传亦言本末相通之理而已。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
[注]程子曰:“衍文也。”
此谓知之至也。
[注]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衍]理因物而有,无物则无理矣,故欲穷理者必即物而穷之。老氏不知其合吾心之节,谓之“前识”;释氏不知其为显仁之体,谓之“法尘”。
[注]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衍]“莫不”者,谓无物而不能知。其不能知者,非物本无之理,则可以不知者尔。
[注]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衍]有物自为理者,不可知则亦不必知矣;有待吾之用而效于吾以为理者,则自具其理,而吾之所以应之,理亦存焉。
[注]“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衍]物理皆得则知尽矣,过此以往未之或知,天德王道无损焉。
[注]是以大学始教。[衍]于天下之物无不知明而处当,是之谓至善,故知止为始,而格物为始教。
[注]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衍]“已知”者,性之所不学而知,与小学之所常习也。性之知,知其用,未知其体;小学之所知,知其粗表,未知其精里,故必益穷之。
[注]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衍]“用力”者,循事省察以验其实,讲习讨论以精其义。
[注]“而一旦豁然贯通焉”。[衍]下学而上达,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注]“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衍]经云:“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递推其先,则曰“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而意诚,以及于天下平皆因焉,是事之始而为先所当知者明矣。故以格物为始教而为至善之全体,非朱子之言也,经之意也。盖尝论之。何以谓之德?行焉而得之谓也。何以谓之善?处焉而宜之谓也。何以谓之至善?皆得咸宜之谓也。不行胡得?不处胡宜?则君子之所谓知者,吾心喜怒哀乐之节,万物是非得失之几,诚明于心而不昧之谓尔,非君子之有异教也。人之所以为人,不能离乎君民亲友以为道,则亦不能舍夫人官物曲以尽道,其固然也。今使绝物而始静焉,舍天下之恶而不取天下之善,堕其志,息其意,外其身,于是而洞洞焉,晃晃焉,若有一澄澈之境置吾心而偷以安。又使解析万物,求物之始而不可得,穷测意念,求吾心之所可据而不可得,于是弃其本有,疑其本无,则有如去重而轻,去拘而旷,将与无形之虚同体,而可以自矜其大。斯二者,乍若有所睹而可谓之觉,则庄周、瞿昙氏之所谓知者尽此矣。然而求之于身,身无当也;求之于天下,天下无当也。行焉而不得,处焉而不宜,则固然矣。于是曰:吾将不行,奚不得?不处,奚不宜?乃势不容已而抑必与物接,则又洸洋自恣,未有不蹶以狂者也。不然,则弃君亲、残支体而犹不足以充其操也。虽然,彼自为说,而为君子之徒者未有以为可与于圣人之教也。有儒之驳者起焉,有志于圣人之道而惮至善之难止也,且知天下之惮其难者之众,吾与之先,难而不能从,则无以遂其好为人师之私欲,以收显名与厚实也;于是取《大学》之教,疾趋以附于二氏之涂,以其恍惚空冥之见,名之曰此明德也;此知也,此致良知而明明德也;体用一,知行合,善恶泯,介然有觉,然任之,而明德于天下矣。乃罗织朱子之过而以穷理格物为其大罪,天下之畏难苟安,无所忌惮,以希冀不劳而坐致圣贤者,翕起而从之。呜呼,彼之为师者与其繁有之徒,其所用心,吾既知之矣。若其始为是说者,修身制行之间犹不远于君子,而试之事功者亦成,亦其蚤岁未惑之先,尝用力于讲习讨论之学,故虽叛即异端,而所畜犹存,可以给其终身之用,乃昧其所得力之本而疾攻之,则为谖亦甚矣。将问之曰:今子之所用以立言而制事者,为离物求觉以后而乃知之乎?抑故然已有所知而阴用之也?其口虽辩,而愧怍亦无以自释矣。况乎为之徒者,无其学问之积而早叛其规矩,天理无存,介然之觉不可恃,奚怪其疾趋于淫邪而莫之救与?补传之旨,与夫子博文约礼之教,千古合符,精者以尽天德之深微,而浅者亦不亟叛于道,圣人复起,不易朱子之言矣。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恶恶臭”,上“恶”字乌路反。“好好色”,上“好”字呼报反。“谦”,盖古与“慊”相通用,苦劫反。
[衍]所谓诚其意者,一句总起通章。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十七字当作一句,而四读读之。
[注]“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衍]准第三章格致为“学”、诚意正心、修身为“修”言之,则诚意为首;若以经“欲正其心先诚其意”言之,则诚者诚其所正,正心为本,务诚意为加功矣。大抵经、传、章句所言先后首末不可泥文失理,学者当体验知之。
[注]“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衍]“致知”之“知”,知善知恶而已。“知为善去恶”,则欲正其心之心也。“自欺”者,欺其心也,欲为善去恶,持志已定,而意发不能自禁,背其心以趋恶也。“自慊”者,慊其心也,心欲正而诚实充之,无不正也。
[注]“谦”,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衍]正心者乃知之。若心安于恶而不知正,则恶已众著,人具知之彼犹不自知,况得有独知哉!
[注]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衍]此即经文“欲修其身”“欲正其心”之谓。
[注]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徇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后,俗本作“後”,误。厌,于琰反。
[注]“闲居”,独处也。“厌然”,消沮闭藏之貌。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掩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衍]“知善之当为恶之当去”,故犹有厌然掩著之心,盖人欲虽肆而天理未亡,心之不容昧者也。迨其梏亡之甚,则虽君子当前,亦无厌然之心矣。
[注]然欲掩其恶而卒不可掩,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衍]意累其心,心欲救之而无益;意如其心,则心之正者得以常伸。心意相关之理如此其切,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于独以求诚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注]引此以明上文之意。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衍]君子乃知其可畏。
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胖,薄官反。
[注]“胖”,安舒也。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之润身者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衍]具文当云“释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之义”,云“释诚意”者,省文耳。云“自欺”,云“自慊”者,皆谓心也。又云“心广体胖”,皆以发明心意相关、诚正相因之理,熟玩章句,此意具已跃如,但引而未发耳。
[注]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己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衍]言致知诚意之相承者,以传阙脱,故再为申补耳。以实求之,又以下四章之义倒推之,此章自与正心相为终始。大抵格致诚正之序,为功效之条理言耳,非截然有毕此一事又进一事之分界,体验则知之,不可寻行墨以测度也。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好,呼报反。乐,鱼教反。
[注]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忿懥”,怒也。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衍]有四情而不得其正,惟其心之未正也。虽未有四情之时,亦无正之可得也,特未著耳。心未正,必察而正之。“正”者,正其体也,体正则用正,用正则行乃正,行正而身修矣。云“用之所行”,兼身心而言也。今人于四者之外更不知有所谓心者,尚恶从而察之而又奚其正哉!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注]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衍]“无以检其身”,身之所由不修也。视见,听闻,食知味,岂必能修?然不见不闻不知味,则茫然不知有身,而孰从修之?由是,虽无恶而不可保,恶未有不乘之者,而身果于不修矣。敬以直之,存心之实功,持志勿忘之密用也。心常存,常存于正也。正者,仁义而已矣。常存者,不违仁而集义也。孔子曰:“操则存”,此之谓尔。常存其正之心,则其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者无不得其正,而用之所行发于身者,内外贯浃,相喻而受命,亦奚至有不见不闻不知味,茫然使其身若异端之所谓如槁木死灰者,无所施正而并以废其修乎?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衍]具文当云“释欲修其身先正其心之义”,此檃括省文耳。后三章仿此。
[注]此亦承上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衍]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其弊也为克伐怨欲之不行而不足以仁,其流且为异端之狂心乍歇而即为菩提。欲正其心而不能诚其意,其弊也为非不悦道而力不足。大本既正,虽有过而不流于邪,故自正心而益求之意知为善之至,而自诚意以进于正心修身为大学之本。抑尝推而论之。经传曰“正”,章句曰“敬”,盖亦稍殊矣,而非殊也。敬者,正之功也。正者,敬之事也。敬者,敬所正也。正者,敬以正也。敬以正而后正无怠忘勉强之病,敬所正而后敬非惺惺亡实之迷,此圣学异端之大界在正不正,而学者醇疵之别在敬不敬,要诸至善,则敬而正之,其实一也。乃淳熙以后之学者,于存养之功未有得焉,而不能笃信正心之有实,为之说曰“心之体如太虚”,曰“湛然虚静如鉴之明”,曰“四者不能无而亦不可有”,曰“如镜未有象方始照见事物”,则疾叛师说,堕于释氏之支说甚矣。夫其所谓太虚者,吾不知其何指也。两间未有器耳,一实之理,洋溢充满,吾未见其虚也。故张子曰:“由太虚有天之名。”天者,理也,气之都也,固非空而无实之谓也。既与其言太虚者不侔,则彼所谓太虚者得之佛、老而非君子之言审矣。其曰“如镜未有象,不有四者,故四者有而不失其正”,则正传之所谓“不得”者尔。得之为言,岂仅不失之谓哉!惟镜本无象,故妍当前而妍,媸当前而媸,无有正而随物以移,然则逆吾者当前而忿懥忧惧,顺吾者当前而好乐交焉,则尽人而无不然者,而奚以为君子之正乎?惟镜本无象,妍当前而失天下之媸,媸当前而失天下之妍,一影蔽之,更无自体,相映非实,两无所喻,则亦见如不见,闻如不闻,甘苦皆茹而固不知味,是正所谓心不在而无所施其修者也。庄周谓之止水,佛氏谓之“大圆镜智”,乃以是言《大学》正心之功,不已谬乎?至其云“不能无而亦不可有”,则确为了无实义之戏论,释氏以此立“啄啐同时,一见不再”之转语,玩天下于光景之中,学于圣人之门者如之何拾以自误而惑人也!呜呼,正心之学不讲久矣。朱子明言知诚意而不知存心之弊,以防学者之舍本而图末,重外而轻内,以陷于异端,乃一再传而其徒已明叛之而不知;又奚况陆子静、王伯安之徒不亟背圣教以入于邪哉!然正心之实功何若?孔子曰“复礼”,《中庸》曰“致中”,孟子“存心”,程子曰“执持其志”,张子曰“瞬有存,息有养”,朱子曰“敬以直之”,学者亦求之此而已矣。
[注]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辟,匹亦反。“贱恶”“恶而”之“恶”,俱乌路反。敖,五到反。好,呼报反。鲜,息浅反。
[注]“人”,谓众人。“之”,犹于也。“辟”,犹偏也。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随其所向而不加察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衍]任情则偏,察其情之所偏而正之者,惟其心固有喜怒哀乐之节恒于中而不忘也,故曰“而身不修矣”,推本身之所自修于心之正也。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硕,本音“石”,旧叶音“芍”,自当如字读之。
[注]“谚”,俗语也。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衍]好恶不审而偏以致惑,身之不修也,而家所以不齐即在此。盖好恶者身之大用,而家国天下受之,家其先受者尔。凡十传互相贯通,初无二理,读者勿滞可也。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弟,特计反。长,丁丈反。
[注]身修则家可教矣。孝、悌、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衍]修身而教于家,教家之道,修身而已。故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又曰:“父子之间不责善,藏身恕而人自喻。”君子之教家,如此焉耳。
《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中,陟仲反。后,俗本作“後”者,误。
[注]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衍]养子之事不待学而能,固有之端也。“识”,察识也。“推广之”,虽不待学而求尽其理,必有事焉,非恃其不学不虑之知能而无功也。孝以事父,弟以事长,皆不待学,而皆有诚求之事。故曰:“直情径行者,夷狄之道也。”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
[注]“一人”,谓君也。“机”,发动所由也。“偾”,复败也。此言教成于国之效。[衍]修齐之同德为孝悌慈,齐治之通理为仁让。孝悌慈也,仁让也,理一而分殊。
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帅,所律反。好,呼报反。
[注]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衍]“有善于己”,善为己之所欲,推以与人同欲之;“无恶于己”,恶为己之所恶,推以与人同恶之。所谓“恕”者,如此也。饮食居处,富贵安荣,人各有所嗜而分各有所应得,君子因物顺施而于此不言恕,况或所欲所恶有不合于道者乎!
[注]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喻”,晓也。
故治国在齐其家。
[注]通结上文。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后,俗本作“後”误,后仿此。
[注]《诗》,《周南·桃夭》之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兴也。“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妇人谓嫁曰“归”。“宜”,犹善也。
《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注]《诗》,《小雅·蓼萧》篇。
《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
[注]《诗》,《曹风·鸤鸠》篇。“忒”,差也。
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注]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其味深长,最宜潜玩。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长,丁丈反。弟,特计反。
[注]“老老”,所谓“老吾老”也。“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孤”者,幼而无父之称。“絜”,度也。“矩”,所以为方也。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衍]人心之同孝悌慈也,天下之愿欲,虽至于不可纪极,而其心之所安者则无不可以理格,不待违道干誉以徇其好恶,而皆可以矩絜之矣。
[注]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恶,乌路反。下同。先,苏佃反。
[注]此复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方矣。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所操者约而所及者广。[衍]“约”,本诸身之好恶也。“广”,及于天下也。
[注]此平天下之要道也。[衍]“道”,谓制法齐民。上絜矩以制道,使天下之为上下、前后、左右,率由之以寡过,所谓“均齐方正”也。
[注]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乐,卢各反。好,呼报反。下同。
[注]《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只”,语助辞。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太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节,昨结反。辟,匹亦反。
[注]《诗》,《小雅·节南山》之篇。“节”,截然高大貌。师尹,周太师尹氏也。“具”,俱也。“辟”,偏也。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谨,若不能絜矩而好恶徇于一己之偏,则身弑国亡,为天下之大僇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丧,息浪反。道,徒到反。
[注]《诗》,《文王》篇。“师”,众也。“配”,对也。“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乎上帝也。“监”,视也。“峻”,大也。“不易”,言难保也。“道”,言也。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容已矣。[衍]有天下者受命于天,受国于先王,其存与亡为万民安危生死之枢,则位之所在即道之所在,故不容不恒存得失之心以自警于道,非若士大夫之于禄位祸福,修身俟命,不宜以丝毫得失系累其心,缘此而修德也。学者不可不知。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注]“先谨乎德”,承上文“不可不谨”而言。德,即所谓“明德”。[衍]修身以上皆“明德”之事,慎以修身则好恶自公矣。
[注]“有人”,谓得众。“有土”,谓得国。有国则不患无财用矣。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注]本上文而言。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注]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注]“外本内末”,故“财聚”;“争民施夺”,故“民散”;反是则有德而有人矣。[衍]有德则不纵欲以崇货,民各有其恒产而财散。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注]“悖”,逆也。此以言之出入明货之出入也。自“先谨乎德”以下至此,又因财货以明能絜矩与不能者之得失也。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道,徒到反。
[注]“道”,言也。因上文引《文王》诗之意而申言之,其叮咛反复之意益深切矣。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注]《楚书》,《楚语》。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注]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爱也。事见《檀弓》。此两节又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
《泰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断,不贯反。寔,烝双反,俗读如“实”者误。
[注]《泰誓》,周书。“断断”,诚一之貌。“彦”,美士也。“圣”,通明也。“尚”,庶几也。“媢”,忌也。“违”,拂戾也。“殆”,危也。
惟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惟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迸,读为“屏”,古字通用,卑正反。
[注]“迸”,犹逐也。言有此媢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先,事细反。命,莫半反。远,于愿反。
[注]“命”,郑氏云当作“慢”,程子曰当作“怠”,未详孰是。若此者知所爱恶矣,而未能尽爱恶之道,盖君子而未仁者也。[衍]惟慎德者而后仁。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菑,与“灾”通,祖才反。夫,防无反。
[注]“拂”,逆也。好善而恶恶,人之性也。至于拂人之性,则不仁之甚者也。自《秦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恶公私之极,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节南山》之意。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注]“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为“信”。“骄”者矜高,“泰”者侈肆。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诰》之意而言。章内三言“得失”,而语益加切,盖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几决矣。[衍]“忠信”所以存天理也,“骄泰”则天理亡矣。天理存亡之几,国之存亡即于此而决。此修身之所以为本,而必根极于正心诚意也。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注]吕氏曰:“国无游民则生者众矣,朝无幸位则食者寡矣,不夺农时则为之疾矣,量入为出则用之舒矣。”愚按:此因“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乎务本而节用,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自此以至终篇,皆一意也。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注]“发”,犹起也。仁者散财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货。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注]上好仁以爱其下,则下好义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终而府库之财无悖出之患也。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畜,许六反。乘,食证反。
[注]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畜马乘”,士初试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君子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故宁有盗臣而不畜聚敛之臣。“此谓”以下,释献子之言也。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上声。上“善”字,时战反。《章句》释音,非朱子所定,多所阙误,今重定之,《中庸》同。
[注]“彼为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自”,由也,言由小人导之也。此一节申明以利为利之害,而重言以结之,其叮咛之意切矣。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此章之义,务在与民同好恶而不专其利,皆推广絜矩之意也。能如是,则亲贤乐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衍]章内所言皆国也,而以为释“平天下”者,凡此皆国与天下之通理,治与平之同功,以施之国而治,以施之天下而平,则但言国而天下在矣。若夫平天下之事,命德讨罪,惇典庸礼,所以推广絜矩之道而行之者,传未之及,而要可以理通之矣。
[注]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旨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衍]格物致知,“明善”也。正心诚意,“诚身”也。格物者格其所当知之物,诚意者诚其所必正之心,四者功用相资,而二者括之矣。盖所谓诚意者,一诚于善,则惟奉其存养不失之心,以察乎意而析善恶于微,因而慎之,俾意之动无不如其心之正,而始终一实,无有间断,乃令忿好惧忧咸得其当然之节,此诚正合一而为诚身之实功也。是则诚意者正心加警之功,格物者致知践实之学,不得专求之意知而忽于格正以流于异端之说,明矣。
[注]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礼记章句》卷四十二终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