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结果倒推原因,能够出奇制胜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罪案终结:破案专家的超级推理法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第八章
逆向推理法
第一节
从结果倒推原因
能够出奇制胜
逆向推理,让真相浮出水面
在进行推理的时候,我们可能会习惯性地遵循从已知线索出发,逐级推理直到获得结论的做法,这种推理的方法可以称为“正向推理”,像前面介绍过的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都属于正向推理的范畴。不过,有一类推理方法却正好与此相反,它就是“逆向推理法”,它是从结论出发,然后逐层倒推以验证结论的合理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寻找的真相就会渐渐浮出水面。
对于破案专家来说,逆向推理法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技巧,而且简单易行。在遇到令人迷惑的案件时,侦破专家们会对可疑的结论进行逆向推理验证,这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也有助于找到一些之前没有考虑到的细节,所以常常能够轻松、快速地破解难题。
在下面这个案例中,破案专家就采用了逆向推理法揭穿了嫌疑人的谎言:
2011年12月的一个深夜,某市的一处农贸市场内突然发生了火灾,一家服装店起火,店面被烧得干干净净,店主也被烧死在店中。幸好消防人员及时出动救火,才没有让火势继续蔓延,从而避免了火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事后,消防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展开调查,确定这不是一起意外事件,而是有人蓄意纵火谋杀。负责侦办此案的刑侦支队很快定位了一个嫌疑人武某,此人来自外地,也在这家农贸市场开服装店。据农贸市场的工作人员反映,武某与死者曾经发生过几次口角,有一次甚至还动起手来。刑警们对这条线索非常重视,马上将武某带回公安局讯问。
负责讯问武某的是经验丰富的刘警官,他对武某提出了准备好的一些问题,武某在回答问题时表现得十分镇定、对答如流,证词挑不出任何漏洞。刘警官便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和死者是不是有很深的积怨?”武某听见这句话后愣了一下,但他立刻反应过来,马上变换了坐姿,从端坐变成了跷着二郎腿,表现出一副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样子,他还故作轻松地说:“我不过就是跟他争论了几句,你们不会因为这样就要判我个杀人罪吧。”
刘警官看到他的表现后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起来:“你不要再掩饰了,还是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吧。”
刘警官是怎么看穿武某在说谎的呢?就是因为他采用了逆向推理法:如果武某不是凶手,那么武某在面对警方的讯问时就会表现得比较自然,然而从武某的表现来看,他显得过于从容镇定,反而有一些刻意表演的成分,这说明他可能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对如何回答警方的问题胸有成竹。然而,当刘警官问他是否与死者有积怨时,他因为之前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所以出现了突然的发愣。虽然之后他竭力掩饰,但变换坐姿等一系列大的动作却暴露出了他内心的慌乱。更何况刘警官在讯问时还未提到“谋杀”一词,而武某却下意识地说出了“杀人罪”。凡此种种,都表明武某是在说谎,他很有可能就是纵火杀人的真凶。
从这个案例我们也可以发现,善于运用逆向推理法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常常能够产生出奇制胜的效果。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也不妨用逆向推理法来解决一些复杂的问题,它会帮助我们节省很多调查取证的时间,能够让我们的办事效率和效果成倍提高。不仅如此,很多依靠正向推理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可以利用逆向推理法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法和途径。
从目标开始,寻找让假设成立的依据
在采用逆向推理法思考的时候,我们需要从一个特定的目标或结论出发提出假设,再为这些假设寻找相应的依据,看看它们是否能够成立。如果假设不成立,就说明目标有误,我们需要重新订立目标;相反,如果所有的假设都能够成立,就证明我们的目标也是成立的。这样做的好处是目标集中,不必在一些与目标关联性不强的细节上耽误太多的时间,浪费太多的精力。
在下面这个案例中,一位破案高手就通过逆向推理法成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
2016年3月,湖北省某市的一个派出所连续接到了几个来自辖区内某个小区的报警电话,有几名业主下班后回到家中,发现窗户被撬开,屋内被小偷翻得乱七八糟。有几户人家还丢失了一些贵重的首饰、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
派出所的民警老刘马上到现场调查走访,他发现小偷对这个小区的情况非常熟悉,而且对于哪位业主家里白天无人也很了解,所以他将调查的目标定为“找到嫌疑人的去向”,他先假设小偷可能在小区或周边的小区居住。为了证明这个假设,老刘来到小区的保安处,调取了监控录像,他注意到在案发时间段有一个戴着眼镜、蓄着胡须的男子背着一大包东西从小区正门离开。老刘立刻调取了小区周边的一些监控录像,想看看男子到底去了哪里,然而这些摄像头竟然无一个拍下男子的身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老刘继续推理起来,他认为男子可能是在故意躲避监控,选择了小路离开。并且由于周边的小区都没有拍到男子,那么之前的假设就不成立了——男子可能住在离小区较远的地方。老刘知道附近有一条小路是直通地铁口的,他猜测男子可能乘坐地铁离开了,后来果然在地铁口的视频里又一次看到了该男子。
根据地铁监控显示,男子在某地铁站下车,但是出了地铁口后又一次消失了。老刘再一次假设男子可能住在这个地铁站附近,可是实地调查走访后,又发现周边没有小区,视频监控排查也没有再找到该男子。看来这个假设也是不成立的,老刘认为男子是一个经验老到的窃贼,他故意在此站下车,以便迷惑警方。实际上,他有可能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离开的。这时,老刘想到男子乘地铁用的是城市“一卡通”,那么他也有可能用“一卡通”乘坐公交汽车,而这个地铁站附近的公交站在那个时间段只有3辆公交车经过。于是老刘又用了一天的时间排查了公交车上的视频,终于在一辆公交车上发现了嫌疑人,还知道了他是在哪一站下的车。
公交车站附近有4个小区,老刘逐个排查了这几个小区的监控画面,最后看到了嫌疑人走进某小区的画面。联系了物业后,老刘得知嫌疑人在本小区的某单元租房居住。当天傍晚,老刘和几名民警将正准备出门作案的嫌疑人一举抓获,并从其家中搜出了大量的电子产品、银行卡、金银首饰等赃物。
对于自己被抓,嫌疑人感到迷惑不解,他说自己在每次作案前都会花费很长时间踩点收集信息,作案时还会戴上手套、脚套,避免留下痕迹。而且他很注意躲避摄像头,又经常变换交通工具以掩饰行迹。他认为自己已经做得足够仔细,可还是没想到会被老刘抓住了“狐狸尾巴”。
在这个案件中,老刘从“找到嫌疑人的去向”这个目标出发,采用逆向推理法不断提出假设,又通过一点一滴寻找依据,推翻了一个又一个错误的假设,再重新定义新的假设,因而能够逐渐掌握嫌疑人的动向,最终将嫌疑人成功抓获。
这种逆向推理、精准分析的方法对于解决问题来说是非常实用的,我们在平时工作、学习中遇到难以突破的问题时,也可以参考民警老刘的做法,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逆向推理:
1.确定我们要验证的目标
这是整个逆向推理法的起点,我们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目标,才能从目标出发去倒推源头。比如,对于破案专家来说,如果某案件中某个当事人具有很大的嫌疑,但却无法掌握其动机,那么目标就可以定为“确定嫌疑人的动机”,然后由此逆向推理,看看嫌疑人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目的何在。在明确这个目标之后,推理工作就会变得更加有的放矢,也就不会多做很多不必要的无用功了。
2.根据目标提出假设
在确定了目标之后,我们要根据目标提出一个个假设,如果假设都能成立,那么目标的成立也就不成问题了。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这种假设特别是最开始的假设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所以很难做到一假设就成立,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不要因为连续几个假设都不成立就放弃进一步的推理。
比如,在一个失火案件中,警方发现死者躺在床上,尸体已经被烧焦,床铺上方的电线也被烧毁,可以看出火苗是从床上开始燃烧的。又因为死者与妻子的关系不和睦,经常发生争吵。所以警方在逆向推理死因时就提出了三种假设:电路故障、死者自杀、被人谋杀。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前两种假设都被否定,“谋杀”的假设最终成立,这也为警方的侦破工作指明了方向。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事实上,在逆向推理过程中,不成立的假设反而能够帮助我们缩小调查范围,并有助于让思路走向更加正确的方向,所以我们要敢于大胆假设、多次假设。
3.寻找足够的依据判断假设是否成立
在提出假设之后,我们要围绕假设的内容去寻找与之有关的信息和证据,以验证其是否能够成立。比如,在本节案例中,民警老刘先假设嫌疑人住在案发小区内或小区周边,为了验证这个假设,他就想办法调查了小区和周边的监控录像,结果发现自己的假设是错误的。于是他又假设嫌疑人乘坐地铁离开,之后通过寻找地铁监控录像发现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就这样,通过一次次验证,他距离案件真相也就越来越近了,这种从目标出发的逆向推理法是值得我们参考和学习的。
观察蛛丝马迹,避免主观臆断
与其他推理方法相比,逆向推理法带有非常鲜明的特点,如它的逻辑系统是不单调的,在某些前提条件下推理出的结论是真实的,然而一旦加入新的前提条件,这个结论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所以逆向推理的结论是可以修正的,我们不能因为暂时得到了结论而松懈,而是应当穷根溯源,不断搜集信息,对原先的结论进行及时的修正,这样获得的结论才能够更加接近于真相本身。
对于破案专家们来说,在采用逆向推理法的时候,就更要全面分析案件,详尽考察各种证据,对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有所遗漏,而在逆向倒推案情的时候更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够有任何的主观臆断。
在下面这个案例中,警方在逆向推理案情时就一度进入了误区,幸好一位刑警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才使案情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山西省忻州市某乡的一个小村庄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农户刘某半夜被人杀死在自家的床上,其妻子冯某也被吓得神志不清,一直在念叨:“蒙面人……蒙面人……”
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但没有发现作案工具,只能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口创面判断凶器可能是砍刀之类刀片较长的利器。在调查中,刑警发现了一个疑点:死者被砍杀时大量出血,浸透了床褥、枕头,可是睡在死者身边的冯某全身上下居然没有多少血迹。因此,刑警认为冯某有一定的嫌疑,她很有可能与凶手里应外合杀害了他的丈夫。
除了冯某,刑警还将几个与死者发生过纠纷的村民列为怀疑对象,因为按照逆向推理法来看,凶手如果真是蒙面作案的话,就肯定是怕被他人认出,那么他必然与死者比较熟悉。而且他连夫妻睡觉的位置都了如指掌,可想而知必定是村里的熟人。
然而,经过对几名嫌疑人进行讯问后,警方发现他们不是没有作案时间,就是与凶手在现场留下的足迹不相吻合。这样嫌疑人就只剩下冯某了,如果无法解开她身上未沾染血迹这个谜,那么她无疑就是凶手了。
对此,刑警小罗陷入了苦苦思索中。一天晚上,他被同事的鼾声吵醒,正在懊恼中,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凶手如果不是熟人的话,其实也能够成功作案。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还专门询问了冯某和一些村民,知道死者睡觉时确实有大声打鼾的习惯,这更证实了小罗的想法。小罗把自己的推理告诉了上级,于是大家重新调整了侦查方向,最后在十几里外的村子抓到了真正的凶手。据凶手交代,他因为欠下赌债经济拮据,才产生了作案的企图。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心理,他选择了死者所在的村子。因为听说死者家境殷实,便滋生了歹念,为了掩盖行迹,他特意用白布蒙上了脸,一进屋就直奔鼾声最大的地方连砍数刀……
在这个案件中,警方最初采用逆向推理法时就存在主观臆断的问题,仅仅因为“凶手蒙面”和“熟悉死者家中环境”就断定凶手必定是本村的熟人,却忽略了“不熟悉死者情况也能作案”的可能。而刑警小罗则想尽办法搜集更多依据,进行更进一步的逆向推理:假设凶手并不是本村人,对死者家中的情况也不熟悉,那么他在夜半进入冯某家后本来不应该知道夫妻俩睡觉的位置。可就是因为死者睡觉时有大声打鼾的习惯,这才让凶手轻易地判断出了死者所在的位置,所以凶手才会准确地对死者下刀。
至于本案中血迹的问题,其实也可以通过逆向推理来解释,如果死者睡在妻子冯某的左边,而凶手从左向右砍杀死者的话,血液就会沿着凶器下落的反方向即向左侧喷溅,那么睡在右侧的冯某身上也就不会被溅上多少血迹。
从这个例子我们也可以发现,想要让逆向推理发挥更加理想的效果,就需要穷根溯源,搜集尽可能多的依据,想透尽可能多的疑点,不能因为一知半解而草草了事。
因此,我们在进行逆向推理时,一定要注意遵循以下这两条原则:
1.逆向推理不能有所遗漏
进行逆向推理时不能忽略任何可能的细节,所以我们一定要集中精力去观察,哪怕再细小的现象也不能放过,因为它很有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就像本节案例中,刑警若不是注意到了“打呼噜”这个小细节,就会让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停摆。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抱着碰运气的心理瞎猜一个结论,而是应当力求精确。
2.逆向推理过程必须完整
在进行逆向推理时,我们必须仔细评估眼前的现象与分析出的结论,要确保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否则结论就不具有可靠性。另外,我们想到的假设也应当与要解释的现象之间有相关性,不能凭空胡乱假设。同时我们的推理过程必须完整,否则无法证明假设是否成立。
此外,我们还要对得到的结论进行检验,特别是在获得新的前提、新的依据后,就更要仔细衡量结论是否准确。只有这样,逆向推理获得的结论才能满足我们的实际需求,才能帮助我们圆满地解决所要解决的问题。 罪案终结:破案专家的超级推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