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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舞会

我的王子有妖气 韩小帅 5863 2021-04-0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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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及项链的搭配,嫌麻烦的他提出用一条缠于颈间,垂于背部,长及小腿处的长丝巾来代替。我虽然觉得还是项链好,但是自己已没经济能力购买项链,可也不好再提出让他破费,所以也同意了这个提议。

  两人满意的离开了专卖店。

  晚上,我从房间出来,要求他提前结算月底工资。他对我心怀愧疚,虽然对我小本本上的那些不合理收费条款颇有微词,但是还是决定付了。

  “那我们现在就去银行取钱吧。”我打算拿这笔钱作为后天晚会打扮的资金。

  “这么急干吗?明天不行吗?”

  “不行!我要留着今天夜里下小的!”

  他抱怨归抱怨,还是穿了外套同我一起去银行了。

  自动取款机一次最多只能取3000,他于是先取了3000给我。我拿到这诈骗来的钱,这个激动啊~~终于切身体会到那种得到不义之财的快乐了。不过良心还是稍微的自我谴责了一下的。

  我跟着他出了银行。一出门,我就四下东张西望,他忍不住问:“你干吗呢?”

  “我找抢劫犯呢!”我继续环顾四周。

  “你继续找抢劫犯吧,我先走了。”他说着,紧了紧衣领,加快了脚步。

  我索性将手圈至口边,当街大喊道:“有人抢劫吗?我前边的那个男人身上带了很多钱!”他瞠目结舌,惊讶的回头看着我,就见我叉着腰,得意的冲他做了一个鬼脸。“没人抢,我来抢,抢到就算我的了,明天你再给我取份工资。”

  他见我冲了过来,拔腿就跑。我在后面紧追不舍。尽管我全力奔跑,但前面的他却欲擒故纵般的逗弄着我。每次见我即将追到,他便提前远远跑开。

  稍微拉开些距离的时候,他又放慢了步伐。于是,冬日的街头,一对男女一前一后的奔跑着,口中呼出白白的气,穿着厚厚的防寒服,就好象两个豆沙包在街上追逐。

  我见跑不过他,索性装作脚崴了。果然见他停下脚步,往我这里走。不过他深知极有可能是我使诈,所以并不直接走近,而是试探的小心接近。果然,在靠近我的时候,我突然伸出魔爪抓他。他事先早有防备,一闪身,躲开了。我一下抓空,失去重心,“哎呦”一声就面朝下跌倒在地。

  他蹲下身查看我的伤口,卷起她的裤子,只见膝盖已被磕出血了。我猛捶了他两拳,骂道:“你跑这么快干吗?躲拉登啊!现在我的脸都被摔成一筒了!”我说着眼圈就开始泛红,揉着自己的鼻子,可怜兮兮的说:“你看,都流血了!”

  “别哭,没事儿!”他柔声安慰。

  “又没事儿?我流血你当然没事了!”我扯住他的衣服,“我不管,你多少意思意思,让我抢到点才行,否则我的热血白流啦!”他无奈的苦笑,任我从口袋抢了五百块去。

  我摸到五百块后,满意的一挑眉,还夸张的将五百块钱在脸上蹭着,闭着眼无比享受的模样。他笑着摇了摇头,说:“不疼啦?”

  “有钱拿就不疼了!”我嘿嘿两声。

  “还能走吗?”他扶我起来。

  “不能走了,你背我吧。”我借伤耍赖。

  他看了眼我,二话不说的将她背起。于是我趴在他的背上,两腿得意的一翘一翘的,手上还将五百块钱弄成扇子型,边给自己扇风。

  他转头问我:“抢到钱这么开心吗?”

  “当然!不信,你也抢个试试!”我凑到他耳边,深情的说:“其实吧,我有个关于我们俩的终极梦想。”我充满梦幻的将语音拉长。

  他的心怦然一动,随即沉声问:“什么梦想?”

  “就是和你一起去抢银行,你被抓住却宁死不招,留下我一个人花着抢来的钱,想着你的好!”

  “其实,你不用抢银行,我有很多的钱可以让你抢!”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用手指做枪状,“站住,交钱不杀!!!”

  回到公寓后,他给我洗了洗伤口,拿来红药水给我抹上。我嘟囔着:“这后天可怎么办啊!”

  “我背你,不。我可以抱你……”

  转日清晨,我起得也很早,于是一起炸馒头片吃做早餐。“昨天蒸,今天炸,但是还是不够解恨!”我恨恨的说。

  他不敢反驳,忙岔开话题:“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早起的鸟儿有蟋蟀吃!”

  舞会当天,我带着行头直奔美容院。路过花店时还买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绿色玫瑰。

  一个多小时之后,当化妆师将绿色玫瑰插于我盘好的发髻中,这包装的工作总算完成。在美发师和美容师那化腐朽为神奇的手艺下,我简直可以说是脱胎换骨。

  站在镜子前的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镜中那高雅的美女竟是自己!

  不禁将化妆划分到魔术分类中。暗想着,关于化妆的起源一定是当年做特务和卧底的必备防身技能,后来由于女特务和女卧底比较多,而且女人的嘴没男人的严,于是化妆这项技能在女人之间就以“我只将这个秘密告诉你一人”的台词接力流传开来,直至发展为现代女性的必备技能。

  我从美容院内屋出来时,元风已在厅中等候多时了。见我出来,抬头扫了一眼,然后继续读着杂志。

  我见他竟未认出我来,心头一喜,乐滋滋地坐到他身边。

  元风瞥了一眼紧靠在身旁的我,稍稍将身体挪远了些。

  我见元风挪远,坏坏地跟着挪动,直到将元风逼到沙发角落,元风终于愤怒地站起身,这时我眯着眼睛,露出元风熟悉之至的笑容。

  元风指着我,微张着嘴,惊艳地从头到脚重新打量我,难以置信地说:“原来在美貌上最有潜力的女人是那些平时根本不打扮的女人。”

  我得意地扬了扬眉毛,心想既然元风不仔细看都认不出来,写字楼的那些人应该也认不出。

  “你美得夺去了我的呼吸。”他由衷赞叹。

  我换好晚礼服后,便同元风一起离开了美容院。

  我和元风到写字楼会场时,宾客已到了十之八九。

  但是竟无一人认出我来。我的出现引起众人注目,认识元风的人纷纷上来与他打招呼。

  寒暄过后,元风带我在会场的一角坐下休息。

  元风一直在说着生意上的事,我无趣地站在一旁,低头望着手里的红酒发呆。

  这时,气质高雅出众的孙薇,一出现即成为会场焦点。

  孙薇家条件不错,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她是轻车熟路。

  不过,她今天可不是为了参加聚会,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同众人打招呼之时,孙薇就已开始四下寻找元风的身影了,见他身边有一名身着黑色晚礼服的女伴,孙薇心里没来由的一酸,深吸了口气,挤出笑容,向元风走去。

  “不介绍一下你身旁的女伴吗?”孙薇浅笑,“不过让人开心的是你终于把你的所谓的未婚妻甩掉了!”

  我这才缓缓地转过头来,未等元风向他介绍,我眯着眼,狡黠地一笑,语调微扬,“孙薇,几日不见,你越发的……人模狗样了!”

  如梦初醒的孙薇也为方才的失态感到惭愧,想及我竟是元风慕恋多年的女人,妒意伴随着苦涩同惆怅失落的心情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她眼中的怒火渐盛,尤其是看到我挽着元风的手,如刀般的眼神恨不得立即将两人切开。

  孙薇笑着上前,握着我的手,不过力道大得似乎要捏碎我的骨头。

  我和孙薇两人虽都是面带微笑,不过从牙缝里涩涩挤出的字却怎么也瞒不过旁人。

  主办人恰好在这时出来讲话,我因此而得以脱困。

  我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感激着主办人的及时解围,否则再晚几分钟,我就可以申请残疾证了。

  主办人讲话完毕,宾客入席。

  孙薇独自喝着闷酒,我则是一杯杯地换着花样喝,对元风的劝阻充耳不闻。

  元风见我光喝酒,不怎么动菜,很是担心,站起身,从远处给我夹了一块蒜泥白肉,蘸了点酱放入我的碗里。

  我本就爱吃很肥的肉,于是自己又夹了一块,因为从没吃过这道东北菜,所以也没蘸酱,直接就往嘴里放。

  元风低声提醒我:“要蘸着吃!”我站起来边用力嚼着肉,边瞪着元风,然后坐下将白肉吃完,又喝了半杯酒。

  我意犹未尽地又夹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又听元风小声说道:“不是说了嘛,蘸着吃!”。

  有些醉意的我不耐烦地将筷子往桌上一放,撅着嘴抱怨:“什么破菜啊,还这么多讲究,不站着就不让吃啦!”

  元风一愣,随即用眼睛示意桌上的那小盘酱汁,我这才明白过来,对自己酒后失态顿感羞愧,但又不想在他和孙薇两人面前出丑,索性一咬牙,将那盘白肉端到面前,一块块地平口猛吃,边吃还边嘟囔着:“我就不爱蘸着吃,你们管我!”

  想及今晚的一切倒霉事,估计都是和这个孙薇有关,不过脸上还是挤出一个应酬的笑容,寒暄了几句,就脚下抹油想尽快离开。

  刚巧这里有几阶楼梯,我走过楼梯侧时脖子上的丝带被挂住,孙薇跟在我身后一没注意,竟被丝带绊到,滚下了楼梯。 我的王子有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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