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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行?”我哭笑不得,您真觉得这种坑爹的障眼法能骗过狼人吗?
“差不多吧。”元风无所谓地说,“要是发现你就说我当时想救你出去,可惜没成功,只是影响了灯焰的颜色而已。”顿时觉得自己英明神武不减当年,这么棒的连环计都想得出来。
我彻底无语了,只能点头,瞎话张嘴就来。
安排好一切,元风优哉游哉地走了,我愁眉苦脸在床上躺了一会,彻底失眠了。
天渐渐黑了,一弯新月挂在天边。
“唬——”一声几不可查的低吟忽然随风飘来。
果然,唬声甫落,一个巨大的白影就越过了远处的院墙,像一阵风一般掠过花园里茂密的花树。
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厚厚的皮毛覆盖住了他原本洁白的身体,耳朵不断地拉长,有锋利的獠牙从他染血的嘴唇里暴露出来。修长的五指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好像骨骼被重组了一般,然后尖利的爪子长了出来,身体慢慢地膨胀,壮硕的肌肉在不停地颤抖,长长的尾巴从他原本倍受折磨的上方生长出来,最后,一声凄厉的狼嚎,响彻在染血的半空中。
来不及掏枪,仅凭手感摸索着握住了枪柄,上膛,一转身便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脆响,子弹穿过了白狼的身体,一朵殷红的血花在它纯白的皮毛上倏然绽开,细碎的血滴像玛瑙珠子一般迸了出来,溅了我一脸。
“嗷!”白狼忍不住发出一声怒吼,我被震得脑子一晕,一闭眼再睁开,惊恐地发现它胸口的伤口居然已经愈合,连原本粘在毛皮上的血珠都变成了透明的小液滴,像落在烙铁上的水珠一样,嗤一声化作白烟散去,不留一丝踪影。
“吼!”白狼龇着雪亮的尖牙,巨大的脑袋低下来伸到了我脸前,鼻孔中喷出的热气吹在我脸上,充满了愤怒的气息。就在我等着它将自己一口咬死,身体忽然一轻,眼前一花便轻飘飘落在了白狼背上!
“你干什么!”我厉声喝道,白狼却不理她,双肩一耸,巨大的身体驮着她飞身而起,越过汤池,越过花园的草木,又飞过院墙。
我伏在白狼柔软的溢着白烟的背上,越跑越远,渐渐将所有人的声音都抛在了身后,冲进了莲雾山雾霭重重的密林当中。
白狼本身就高逾两米,纵身跳跃时几乎与秃杉的树冠一样高,我被它驮着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耳边全是嗖嗖的风声,根本不敢跳下来,只能用双手紧紧抓着它背部的皮毛。
所幸白狼似乎没有伤害我的意思,每一次落地和起跳时都刻意放缓了身姿,尽量不让我受到过重的颠簸。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白狼的身形终于慢了下来,在一片遮天蔽月的杉林中徘徊少顷,前爪一屈,伏低身体示意我下来。
我松开它的毛皮,小心滑下它的背。
“你想干什么!?”我开始拽尾巴,拔下来好几绺毛,柔细的白毛一经掉落便化作一丝凉凉的雾气,消散在掌心里。
半天只拔秃了半截尾巴尖儿,无奈停手,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白狼眼神却忽然一变——来了!
“吼!”耳朵背起,肩部耸高,碧绿的双眼迸发出骇人的凶光,炯炯然看着树林中某个方向。
一阵低沉的呢喃声在黑暗中响起,一开始只有一个人的声音,渐渐地却仿佛变成了很多人,此起彼伏如同和声一般,将她们所在的小空地围了个水泄不通!
“妈!”我听出了那个声音,脱口大叫。
“咄!”与此同时,六道金色的细线忽然拔地而出,在她们周围结成了一个六角星芒的图案,将白狼和我一起圈禁了起来。
“吼!”白狼怒吼一声,浑身散出冷冽的寒气,大股大股的白烟从身体里冒了出来,每一股都扭曲翻滚,渐渐化作一只朦胧的小白狼,叫嚣着往树林中发出巫咒之声的地方冲去,然而堪堪冲到六角星芒边上,地上的细线忽然金光暴涨,仿佛一道道金色的利剑,瞬间穿透了白狼的身体,将它们杀得烟消云散。
“孽畜!还不伏法!”洪轩身着山地巫人特制的长袍,脸上用黑白两色的岩粉画着驱魔的图腾,一身戾气缓缓走来,相反的方向,另一个穿着巫袍的高大的身影也围拢了过来,显然是他请来的帮手。
“吼!”白狼前爪紧紧抠着地上的草皮,碧绿的眸子射出几欲杀人的凶光,獠牙龇出,露出血红的牙肉,凶悍无匹地盯着洪轩,像是随时都会蹿出巫阵将他咬死。
就在这时,天空中忽然发出“喀啦——”一声巨响,闪电瞬间将漆黑的树林照得雪亮,一团乌云盖住了新月,紧接着,豆大的雨点便铺天盖地洒了下来。
“呜呜——”原本霸气外露的白狼忽然瑟缩起来,仰头看着漆黑一片的天空,眼中流露出恐慌的神情,脚步一退再退,忽然掉头狂奔而走,钻入了浓密的树林中,消失无影。
山里的雷雨来得快去得更快,不过十来分钟功夫,雨便停了,弯弯的月亮又露出半边脸来。一行三辆越野车沿着白狼逃走的方向开了两公里左右,便失去了它的踪迹。
洪轩让我在车上等,自己带人下车搜寻。
“筠筠,听我说,不管你说的那个吸血鬼多么好,他毕竟不是人类。我知道魔物都是非常美丽迷人的东西,但是我还是忠告你,兴趣过了赶紧离开比较好……不管最后是你爱上一只吸血鬼或者变成一只吸血鬼,我保证我不会喜欢看到这个结果。”父亲做着最后的努力,对已经色迷心窍的我提出警告。
我想,我应该给他们一个交代。
可是,一想到离开这里,离开元风,我的心微微抽痛了一下,一种闷闷的失落感堵塞在胸口,让我非常的不舒服起来。
虽然从来不曾体会过这种感觉,但是,我知道,这叫做不舍——简单的说,我不愿意离开元风,我竟然是如此的不想离开。
如果把元风带回家去……我的脑海中浮现起的这个念头,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用力的摇摇头,我甩掉这个疯狂的念头。
抛开元风自己肯不肯离开这里的问题——元风毕竟是个吸血鬼,他的力量和能力是人类无法反抗的。一旦到了繁华的都市,后果是无法预料的。
对自己有些失控的情绪不满,我忍不住喝了一大口酒,清凉的酒液那浓郁的醇香从舌尖散开,却丝毫没有让我的情绪平静下来。
淡淡的失措和迷茫,加上酒的热力纠缠在一起,把我的思绪搞的更加的乱七八糟。
深深的叹息了一声,我若有所思的旋转着手中的酒杯,杯中深红色的液体荡起小小的旋涡,我默然的凝视着那些不由自主旋转着的液体,下意识的有些恍惚起来。
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迷恋喝酒的感觉,如此迷茫却又无法割舍,和我以前喝的酒不一样。
就像是酒里加了什么让人上瘾的东西一般。
我皱起了眉头,对任何人产生眷恋都是感情失控的前兆。
我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做出决定之后,我伸了个懒腰。
眨了眨眼睛,我笑了起来,然后一低头,就吻上了元风的嘴唇。
天亮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长途汽车上。
元风再度坐在夜堡顶楼的平台之上,他黑色斗篷在夜风中轻轻的飘拂着,温柔的月光在他脸上投射下柔和的阴影,浅浅的勾勒出他深邃优美的侧面线条。
……
沉浸在这样美丽的夜色中,人的心境都会随着温柔恬静起来的。可是,在元风的脸上,却盈满了烦躁和郁愤,阴郁的脸色完全辜负了美好的夜色。
一个星期前的晚上,元风醒来之后就发现筠筠不见了。元风越来越烦躁不安,让他烦躁不安的是一种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失落空虚的感觉。
更糟糕的是,不但他的情绪逐渐失去了控制,连一向刻板规律的生活都变的混乱起来。
首先是城堡突然显得太大,夜也变的太长,连空气都变的过分的冷清……他已经习惯了那个气息和身影,习惯了她的体温和气息,习惯了她在耳边的低声细语,习惯了她热情的拥抱和甜蜜的亲吻……
他本来不都是一个人住的吗?为什么他就已经无法适应原来的生活呢?
元风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是不管他怎么纳闷,事情还是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了下去。最后,终于到了让他无法忍耐的程度。
顺着她留下的气息,元风毫不费力地找到了筠筠的所在。
“筠筠还记得那个计划吗?现在起开始执行。”
“可是……我怎么办?”
沈父没有回答,又沉默了片刻。
“筠筠,你要记住这次的计划不容有失,所以,该放弃的一定要放弃。”
听到父亲的回答,我的脑袋变得一片空白,脸色也慢慢地变得苍白起来。我紧紧地握住手心里那小小的手机,仿佛把它当作了救命的稻草,又沉默了片刻,我才颤抖地开了口:“可是,我……他……”
可话还没说完,就被父亲打断了。“筠筠,你要记住你的职责。不要再说那么没用的话!好了,现在马上来我这一趟。” 我的王子有妖气